陕西省人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合集下载

西安市保安协会

西安市保安协会

西安市保安协会西保协[2019] 012号关于发布《2019年度西安市保安行业最低服务成本》的通知各会员单位:依据陕西省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陕西省人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8号)、2019年陕西省各地区社保计缴基数、2019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及残保金征收须知等适用于2019年度陕西省各地区保安服务成本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市协会委托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西安市保安行业服务最低成本进行了测算调整。

现将《2019年度西安市保安行业最低服务成本》予以发布,请各会员单位在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时参照执行。

附件一:2019年度西安市保安行业最低服务成本附件二:测算编制说明附件三:测算表2019 年7 月17 日附件一:2019年度西安市保安行业最低服务成本依据陕西省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陕西省人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8号)、2019年陕西省各地区社保计缴基数、2019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及残保金征收须知等适用于2019年度陕西省各地区保安服务成本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测算范围为直接人员费用、社保统筹、其他直接费用、税费(不含住房公积金)。

经会计师事务所测算调整,确定2019年度西安市保安行业最低服务成本如下:(一)西安地区保安单兵月最低服务成本1.一类工资区最低成本为 3,899.98元。

其中:基本工资1,800.00元,社会统筹保险827.92元,教育经费87.47元,工会经费69.97元,残保金52.48元,福利费350.00元,高温作业费254.16元,取暖费75.00元,被服费150.00元,人身意外险41.66元,公司费用174.94元,税项16.38元。

适用县(区):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2.二类工资区最低成本为3,799.98元。

其中:基本工资1,700.00元,社会统筹保险827.92元,教育经费87.47元,工会经费69.97元,残保金52.48元,福利费350.00元,高温作业费254.16元,取暖费75.00元,被服费150.00元,人身意外险41.66元,公司费用174.94元,税项16.38元。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2018)-陕人社发[2018]25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2018)-陕人社发[2018]25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2018)正文:----------------------------------------------------------------------------------------------------------------------------------------------------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25号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工伤保险省级行业统筹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的有关规定,根据近三年我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为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和对象2017年12月31日前(含31日)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不包含2017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已经死亡以及按有关规定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已领取(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员不参加伤残津贴待遇调整。

二、调整标准和原则(一)伤残津贴: 1至4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85元、175元、165元、155元;增加后,1至4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3121元的,增加到3121元。

5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44元,6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24元;增加后,5至6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520元的,增加到2520元。

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的按月在原工作单位领取伤残抚恤费的农民轮换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2207元;因工致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1985元。

2024年西安最低工资标准

2024年西安最低工资标准

2024 年西安最低工资标准2024 年西安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西安,简称“镐”,古称长安、镐京,陕西省辖地级市,是陕西省省会、副省级市、特大城市、西安都市圈核心区 [172] 、关中平原城市群核心城市,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 2024 年西安最低工资标准,希望能够帮到你哟!2024 年西安最低工资标准西安 2024 年暂未调整最低/平均工资,沿用仍是 2024 年度适用的标准。

一类区: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榆林市榆阳区、横ft区、神木市、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杨陵区。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 1950 元、二类区 1850 元、三类区 1750 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 19 元、二类区 18 元、三类区 17 元。

现行基本工资制度的特征1、多样性。

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分别实行不同的基本工资制度。

其中,企业可自主选择基本工资制度,国家规定的示范性企业基本工资制度是岗位技能工资制;国家机关必需对职员、工人分别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岗位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制或岗位工资制;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必需实行等级工资加津贴制,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可实行企业基本工资制度。

2、结构性。

岗位技能工资制、职务级别工资制等基本工资制度,都属于结构工资制,只不过各自结构不尽相同而已。

3、等级性。

在各基本工资制度的结构中,都包含具有等级特点的组成部分,如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工资等都有相应的等级。

我国现阶段企业执行的基本工资制度主要有等级工资制、岗位工资制、结构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制等。

工资形式有哪几种工资形式一般有以下几种: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定额工资、浮动工资、奖金、津贴。

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依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工资等级以及工资标准检验和支付劳动酬劳的工资形式。

工资形式根据工人的劳动时间支付的工资,是工资的基本形式之一。

陕西省2023最低工资标准出炉

陕西省2023最低工资标准出炉

陕西省2023最低工资标准出炉陕西省2023最低工资标准出炉陕西省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现就有关事项如下: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2160元、二类区2050元、三类区195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21元、二类区20元、三类区19元。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每几年至少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最低工资什么意思呢?最低工资(基本工资)是一种劳工政策,是劳工最低薪金的金额,是保障工人能以劳力换取足以生存的维生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

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2023年4月,人社部网站发布了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3年4月1日),15个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及以上。

其中,上海以2590元仍居榜首。

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1、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

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2、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劳动保障部门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跟踪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基本劳动报酬权益。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及时恢复或提高工资标准。

3、劳动者在试用、见习、熟练或学徒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关系事实已经成立,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4、劳动者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保障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保障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保障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07.03.19
•【字号】陕劳社函[2007]149号
•【施行日期】2006.10.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
保障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陕劳社函〔2007〕149号)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调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请示》(市劳字〔2007〕15号)收悉。

根据《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规定精神,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从2006年10月1日起,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27号)和相关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办理退休的新退休人员,最低养老金若低于《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劳社发〔2006〕95号)文件规定的企业参保登记的注册地所在县、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的,按企业参保登记的注册地所在县、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

二、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职工退休、职工因病退休和政策性提前退休以
及中断养老保险关系一年以上的人员办理退休,不执行第一条规定。

三、本函从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00七年三月十九日。

陕西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1995-2012)1995年:按照陕政办发[1995]1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1995年1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200元/月;二类标准为175元/月;三类标准为150元/月;四类标准为125元/月。

1997年:按照陕政办发[1997]49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1997年7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220元/月;二类标准为195元/月;三类标准为170元/月;四类标准为145元/月。

在陕政办发[1995]1号文件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每类标准增加20元/月。

2001年:按照陕政发[2001]131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01年10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320元/月;二类标准为290元/月;三类标准为270元/月;四类标准为245元/月。

在陕政发[1999]54号文件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每类标准增加60元/月。

2005年:按照陕劳社发[2005]61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05年7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490元/月;二类标准为460元/月;三类标准为430元/月;四类标准为400元/月。

2006年:按照陕劳社发[2006]95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06年10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工资区540元/月;二类工资区500元/月;三类工资区460元/月;四类工资区420元/月。

2008年:按照陕劳社发[2007]128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工资区600元/月;二类工资区560元/月;三类工资区520元/月;四类工资区480元/月。

2010年:按照陕人社发[2010]103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7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7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6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8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3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3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8元/小时。

陕西省2008年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省2008年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陕劳社发〔2007〕128号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单位,各企业集团,中央驻陕有关部门:
为了解决因物价上涨引起的民生问题,保障低收入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09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现行我省四个类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提高。

调整提高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6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5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2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52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8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4元/小时。

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8年元月1日起执行。

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一、引言陕西省作为中国内陆的一个重要省份,近年来在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也在不断扩大。

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重要工具,受到了广泛。

本文将探讨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

二、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现状自2021年5月1日起,陕西省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95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85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75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

这次调整是综合考虑了物价水平、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等因素后做出的决策,旨在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然而,陕西省的最低工资标准相较于其他城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以邻近的河南省为例,其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达到了2000元/月。

这表明陕西省在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上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三、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未来发展趋势随着陕西省经济的不断发展,未来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升将是必然趋势。

经济增长将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关系将发生变化,为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创造条件。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上涨和消费水平的上升也将推动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升。

政府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视也将促进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

四、结论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与调整既要考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也要充分考虑劳动者的生活需求。

未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陕西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有望得到进一步提高,以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同时,政府应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落实到位,让劳动者真正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五、建议政府应继续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动态,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以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政府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严格执行,防止部分企业利用低工资降低生产成本,损害劳动者权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西省人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陕人社发[2010]242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0.12.22
【实施日期】2011.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陕人社发〔2010〕242号陕西省人社厅)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部门,各企业集团,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委关于加大解决民生问题力度的要求,持续提高我省企业职工的收入水平,保障低收入职工基本生活,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省企业职工收入水平的意
见》(陕政办发〔2010〕81号)精神,按照《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09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提高。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提高。

调整提高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工资
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8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6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7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8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73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3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8元/小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