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培训岗位职责及各项制度

煤矿安全培训岗位职责及各项制度
煤矿安全培训岗位职责及各项制度

培训站站长岗位职责一、在主管部门领导下,全面负责培训站的工作。

二、拥护党的领导,忠于职工的教育事业,不断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管理水平。

三、全面贯彻,落实《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煤矿输送有专业知识、有责任心的好同志。

四、制定培训站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和实现目标的具

体方案。

五、建立培训站的管理运作体制,团结依靠教职工。

六、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按照国家制定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开齐科目、开足课时,遵循教学规律,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提升办学水平。

七、负责年度经费的申请及合理使用,保证培训教学的需要。督促检查教师教学计划及各项工作执行和完成情况。

八、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改善办学条件,组织安排好每期培训班学员的学习、食宿问题。

九、组织教师深入生产一线,了解本县煤矿生产动态,搜集资料,做好学员回访工作。

培训站教务主管岗位职责

一、在站长的领导下,组织好教学工作。

二、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贯彻《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的政策和有关文件精神,组织管理好日常教学工作,提高培训质量。

三、认真编写年度培训计划,并及时呈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安排并编制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做好教学有关统计及教师的调配工作。

五、负责教学资料的收集(按省局对档案的严格要求执行)做好电子档案。

六、及时检查教师的教学和学员的学习情况,以及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了解教学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指导和帮助教师改进工作。

七、组织好学员的考试工作,配合监考部门,严格执行考试制度。

八、负责学员的学籍、报名、编班、考勤、发证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

九、做好教师任课、出勤、教研、奖罚等方面的记载,并及时汇总报站

长。

十、做好巡视教学情况及登记工作十一、协助班主任做好教师教学用书、教学参考资料和学员课本的分发工作。

培训站业务人员岗位职责

一、协助教务主任做好教务的各项工作。

二、安排并编制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做好教学有关统计及教师的调配工作。

三、负责教学资料的收集(按省局对档案的严格要求执行)做好电子档案。

四、做好教师任课、出勤、教研、奖罚等方面的记载,并及时汇总报校长。

五、做好巡视教学情况及登记工作。

六、协助班主任做好教学用书、教学参考资料和学员课本的分发工作。

七、做好各种统计和填报各种表格。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培训站教师岗位职责

一、拥护党的领导,忠于职工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不断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政治、业务水平。

二、努力认真完成各项教学任务,遵循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按时上下课,保质保量完成每节教学任务。

三、根据每期培训教学任务的要求,认真编写授课计划和教案,精心讲课,加强辅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四、积极参加教研和评教活动,不断总结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学论文和专业技术论文。

五、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制定个人自学进修目标,加强知识更新,能够熟练掌握微机的基本操作及应用。

六、应用多媒体搞好教学工作,根据实际制作课件并应用于教学当中,使教学形式多样化。

七、严肃认真地做好所任课程的考试(制卷、评分标准、阅卷、登分)工作。

八、坚持教书育人,以身做则,为人师表。

九、协助班主任做好学员的管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培训站班主任岗位职责

一、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本职工作,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二、在教务主任的领导下,做好培训班学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倡导学员敬业爱岗,积极献身我县煤炭生产建设。

三、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明纪律,培养学员认真、刻苦、自信精神。

四、抓好培训班的纪律,认真考情,同时力争为学员创造一个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良好学习环境,

五、关心学员的生活,安排好学员的食宿,积极主动与学员交朋友,帮助学员解决困难,搞好学习。

六、培训班结束时,如实、及时填写有关上报、入档及反馈材料。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培训站办事员岗位职责

一、牢固树立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学习管理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负责物资的验收工作,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

三、建立物资分类台账,做到对入库物资的及时记账。发放物资时按有关规定严格办理出库手续。

四、搞好库房物资管理工作,做到摆放整齐、干净、易取、防潮、防

鼠、防火、防盗

五、负责物资的清查盘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六、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做好收旧利废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节假日做到随叫随到。

微机教室管理制度

一、微机教师管理人员须爱护室内的设备设施,为保证信息技术教学正常运行,对设备设施要定期除尘、驱潮,定期检查、保养、维修、每使用完设备要及时检查,提高教学设备的完好率。

二、离开微机教师前,按操作程序关闭使用后的计算机电源,然后关灯,关空调或电扇,再切断总电源。

三、进入微机室不许乱扔纸屑、不随地吐痰,严禁吃零食严禁学员在桌上、墙壁上乱写乱画,每天认真做好清洁工作。

四、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追逐嬉闹。

五、定时开门窗通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六、上机操作时,必须严格听从指导教师统一调度,按程序操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七、认真做好各种记载(计算机使用记录、计算机室设施维护记载、

零部件的添置与损坏记载等)。

八、学员需要在计算机内安装软件时,须经指导教师许可后才能安装, 严禁私自带磁盘或光盘进行安装。

九、严禁利用计算机室从事非法活动,严禁访问不良网站。

多媒体电教室管理制度

多媒体电教室是学校的重要教学设施,为了确保及教学设备的完好,保证正常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使用管理制度如下:

一、多媒体电教室教学设备只用于需要使用多媒体投影设备进行教学的各种课程。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教师必须通过操作培训和课件制作培训,未经培训者不得使用多媒体教室教学。

二、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已制作好上课必须的课件,需要通过投影设备讲解复杂图形或需要使用教学光盘进行教学;

②通过电脑操作培训。

三、多媒体电教室的让日常排课由管理人员安排。

四、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如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管理人员申请维护。

五、严禁学生操作或使用电教室的各种电教设备。使用结束应负责卫生清理,关好控制柜并切断电源。

六、多媒体电教室的使用必须按上述规定执行,多媒体管理人员不得擅自

开多媒体电教室给任何个人和单位使用,如有使用人员或单位须

经培训站长批准方可使用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大全

永龙天禹(登封)煤业有限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二0一一年八月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节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6、专、兼职教师要具备现场工作经验,有初级及其以上的技术职称,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决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

严以律己,做学员的表率: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 7、教师是办好安全培训的骨干力量。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他们创造好的教学工作条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8、专、兼职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备好课、写好教案,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 9、专、兼职教师要如期完成教学任务,定期下矿实习调研。 10、学员要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培训知识,遵守国家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尊敬教师,团结同学,圆满完成安全技术培训任务。 11、学员从报道之日起到结业之日止,执行安培中心的作息时间,严格进行考勤,培训结束后,要将每个学员的出勤、学习情况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 12、对品学兼优的学员,授以“优秀学员”的称号:对违犯纪律的学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分:对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颁发相关证书。 第二节教学管理制度 1、各教师进行的教研活动,要由各教师亲自填写有关统计表,并及时交有关人员保存。 2、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各项公开教学所进行的听课活动(包括领导),都要有听课人听课笔记。听课结束,由培训中心主任交有关人员负责保管。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部员工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

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工程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 安全教育和培训不仅能提高各级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提高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而且能使广大员工掌握从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科学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预防、应急能力,从而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为确保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对象 (1)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 (2)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4)特种作业人员; (5)新进公司员工; (6)重新上岗的待岗、转岗、换岗、复工人员; (7)各施工队及作业人员;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内容: 安全教育的内容一般包括: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法纪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典型事故经验教育等等。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方式、方法: 安全培训需要把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实际应用或者操作结合在一起,根据不同的对对象,分别进行相应学时和内容的培训。主要采取授课附加研讨的方式进行。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要求: (1)项目经理部各级领导以及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先接受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的培训教育,以提高领导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 按有关规定,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应按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_1

编号:SM-ZD-37026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原则。安全教育要讲究针对性、科学性,做到多样化、制度化、经常化。 第二条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遵纪和守法教育、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和专业工种训练。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三级安全教育、外来人员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安全教育。 第三条凡新入厂职工必须经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和学习。 1、一级(厂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职工报到后,由总裁办负责组织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其教育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 (2)工厂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一般消防知识及气体防护常识。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以下统称安全培训)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前款所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安全监督监察、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察员和煤矿安全监察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

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等。 第四条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统称国家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对所辖区域内煤矿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培训机构 第五条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活动,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分四个等级。一级、二级资质证书,由国家局审批、颁发;三级、四级资质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颁发。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从事煤矿安全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三级、四级资质证书的审批、颁发。

煤矿安全培训及安全培训经费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培训及安全培训经费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92号令《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夯实我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行为及管理,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矿安全培训领导小组编制了安全培训及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如下: 一、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1、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实行内部培训及外送培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矿安全培训领导小组每年对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两次,上半年1次,下半年一次,培训地点为会议室,分上下午进行,上午 8:30—12:00,下午3:30—17:30,具体由安全科协调组织。

3、培训内容包括:矿井安全管理知识,煤矿安全规程与技术规范、煤矿新法律法规、新标准、新规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卫生培训等方面的安全培训。 4、培训内容由相应的负责人准备,要求全面、综合并符合实际。 5、各级管理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培训,无故不到者,罚款50元/次。迟到、早退者罚款20元/人,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听讲,做好记录,对年度学习考核不合格者,给予降职、免职的处理。 6、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考核部门提出考核申请,自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必须通过考核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继续任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每三年必须考核一次。 7、2018年3月1日起,新招聘任职的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历;新招聘任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和2年以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2017-1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内的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包括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正式员工、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实习人员、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相关方(外来承包施工人员、外来购货人员、为本单位供货)人员等。 3职责 3.1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2公司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3各班组负责其班组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4各员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工作程序 4.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4.1.1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1.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1.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4.1.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 4.2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衢州市xx职业学校 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有关安全法规,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对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明确责任、实事求是、方便操作的方针,努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妥善处理好实习实训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依据我校学生在学习期内有一段时间安排在校外进行实习实训,而且点多面广的特点,学校各专业、职能部门的管理必须从校内延伸到校外学生实习实训点。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学校各专业、职能部门和全体教职工都要在学校统一组织指挥下积极参与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的工作。 第二章安全教育 第四条安全意识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意识是现代员工的重要素质之一,安全教育必须列入学校实习实训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五条安全教育要贯彻于实习的全过程,要做到实习实训前有集中动员教育,实习实训过程中有注意事项提醒提示,实习实训结束后有安全总结。 第六条强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服从于各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并在专人指导下学习并掌握有关的安全操作和技能。 第七条在按实习实训操作规程、实习实训计划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上,还要结合每一次实习实训的特殊性,制定出相应的安全规定,并宣传到每位学生,提高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八条学生实习实训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校与教师二级负责制。由教务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负责管理该项工作,各相关教师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第九条就业处职责 1、研究制定学校实践教学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计划审核。 3、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教学过程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4、负责督查各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指导教师职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重庆聚隆物流有限公司文件 【2018】14号文件 重庆聚隆物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制度 为切实规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行业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进一步营造健康蓬勃的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文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宣传 1、公司相关部门应采取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形式包括:媒体宣传(微信、QQ、短信等),场所宣传(标语、横幅、墙报等),活动宣传(应急演练、桌面演练、安全生产月)等。 2、安全生产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能、事故经验教训等。 3、公司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年度对相关部门及司乘人员安全管理目标内容。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一)培训对象、要求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依据对象性质不同分为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 2、安全管理人员及司乘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岗位资格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并自觉接受再教育。 3、管理人员初次上岗培训和再教育培训按照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要求执行。 4、司乘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初次上岗培训应根据岗位要求执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其日常性和临时性的安全生产教育由公司根据相关要求自行组织实施。(二)、安全管理人员及司乘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 2、企业管理基本知识,涉及道路运输安全专业技术知识; 3、重大隐患治理、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重特大事故防范以及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的有关规定; 4、安全生产工作中科技知识与手段的应用;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度汇编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度汇编

一、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培训科负责全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工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安全培训情况,负责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审核外出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并严格把关。 2、负责对矿新招职工各项工种的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其具备安全操作技能,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六个月以上复岗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从业人员组织进行教育培训。 3、培训科每年底必须制定好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矿长批准后向各单位下达培训学习计划。 4、培训科根据培训计划合理安排任课老师进行备课,授课老师要按照计划进行培训,每次授课给予补助费用30元。 5、各单位接到培训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准时参加,无故未参加矿组织培训的人员罚款200元。 6、培训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将人员花名册前一天交到培训科,培训科负责将人员进行核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严肃处理,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人员负全责。 7、培训科负责对管理干部进行每月一考,严格考试纪律,对考核不合格的后两名罚款100元,对考核较好的奖励前三名各100元。

8、学员要遵守学校纪律,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严禁在教室吸烟,酒后学习,否则罚款50元,端正培训态度,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尊敬老师,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 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培训科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维修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编号:SM-ZD-37730 维修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维修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 为加强维修厂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实现本厂的安全目标,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转,从关心人、爱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出发,重视安全生产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此安全培训计划。 2 适用范围 维修厂全体人员。 3 职责 3.1本厂所有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素质。 3.2本厂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要按照公司安全部的要求,自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3.3本厂从业人员应服从本公司的统一安排,自觉参加

本厂组织的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4 管理要点 4.1维修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级、厂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安全上岗证,持证上岗。工伤、病假复工和变换工种教育参照新工人三级教育办法执行。维修厂要负责厂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的编写,并建立健全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台账。 4.2 维修厂应认真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殊工种按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要求及时参加复审和新人员的初审培训。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学习《特种设备(承压类)管理制度》(试行)、《特种设备(机电类)管理制度》(试行),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并统一由环安部组织安排电工、电焊工、现场机械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工作,包括起重设备操作证、压力容器焊接证和电工证,并每隔2年参加一次复审。 4.3 日常安全教育,由维修厂厂长负责每月一次的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制度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减少生产事故,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结合中石化HSE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 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如东油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 工。 2、 职责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三、 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管理 (1)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2) 工作时间,职工要按中石化规定穿戴工作劳保。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穿拖鞋进入厂区。 (3) 进入厂区,外来人员会客(来访)需进行证件登记。 (4) 工作时间,禁止在车间门口及厂区主干道两旁聚集逗留。 (5) 酔酒后禁止上岗。 (6) 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参照执行。 2车辆管理 (1) 非生产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2) 所有车辆(包括甲方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厂区交通;禁止停放在厂区车间门口及标识的禁停区域;禁止轮胎粘有污染物的车辆进出厂区。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办公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要求对厂区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研究部署。各分

管领导在汇报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汇报各管辖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站内主要负责人召集,汇报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3)各分管领导要根据分工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不定期召开本分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安全工作重点,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4)生产部门作为企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根据本企业安全工作重点、甲方的统一部署,不定期的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做到及时上传下达,不延误时间。 安全培训制度 一、 公司安全教育 (1)对新入厂员工,在进厂时进行安全教育,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观念。 (2)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不定期的学习外地经验和重大事故通报。 二、新工艺、新技术的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朮、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三、安全生产评价管理制度 (1)厂主管部门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不定期的对各基本生产车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对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 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前款所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 法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 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 员等。 第四条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

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 实施监督管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煤矿安监局)指 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 管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培训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 统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法对所辖区 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安全培训的机构应当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注册安全工程 师等相关人员培训的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将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 设施等情况书面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培训 监管机构。安全生产相关社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 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培训有关服务,对安全培训机构实行自律管理,促进安全培训工作水平的提升。 第二章安全培训 第六条安全培训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与非煤矿山、金属冶炼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安 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 制定。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的培训大纲由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制定。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以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省级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组织制定。 第七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优秀安全培训教材的评选。安全培训机构应当优先使用优秀安全培 训教材。

安监总局令[2017]第92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92号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王玉普 2018年1月11日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煤炭资源开采活动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总公司、矿务局、煤矿。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省级及以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实施监察。 第四条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国家鼓励煤矿企业变招工为招生。煤矿企业新招井下从业人员,应当优先录用大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煤矿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第二章安全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明确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机构,配备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及霍州煤电安字[2009]660号文件精神,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规范职工培训工作程序,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新工人培训:公司招聘或调入的合同工、临时工、参加实习人员、新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及上岗前的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总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 第三条厂级安全培训:是在分配到车间或工作场所之前进行的初步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培训内容: 1、《新员工岗前安全培训教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培训中心组织编写)。 2、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3、厂级安全培训结束后,由安环部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分配,参加车间级安全培训。 第四条车间级安全培训:是新职工被分配到车间以后所进行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内容为: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知识读本》焦化企业安全篇有关内容(临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写)。 2、本车间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3、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5、事故应急预案相关内容。重点是使新进厂员工认识掌握安全技术的必要性,要求新进厂人员在学习生产技术的同时,学习安全技术知识。 第五条班组安全培训:是新员工在上岗前,由班组进行的第三级安全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内容为: 1、“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 2、岗位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害区域、设备状况、消防措施等 3、所从事工种可能遭遇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班组是企业生产的第一线,这一级的安全培训最为直接和具体,是三级安全培训中一个及其重要的环节,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6、车间、班组安全培训结束后由车间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培训合格证书》并安排上岗,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7、签订师徒合同:新工人上岗后同所在班组老工人一式两份签订《师徒合同》,在有安全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2个月方可独立工作。 第六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仪表修理工、钳管工、车床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进入公司的外来参观人员、相关人员和实习人员。 第三条公司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教育制度,宣传普及安全知识。 第四条生产部是公司安全教育主管部门,安全员负责安全教育工作的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第五条非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市级或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初次培训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12学时。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再培训内容: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本领,包括法规的更新,安全生产的新知识和新技术、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 第六条非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市级或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初次培训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12学时。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再培训内容: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本领,包括法规的更新,安全生产的新知识和新技术、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 其他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员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2.本部门、本岗位职业安全卫生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知识。 第三章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 第七条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非高危行业三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煤矿职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节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6、专、兼职教师要具备现场工作经验,有初级及其以上的技术职称,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决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做学员的表率: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 7、教师是办好安全培训的骨干力量。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他们创造好的教学工作条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8、专、兼职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备好课、写好教案,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 9、专、兼职教师要如期完成教学任务,定期下矿实习调研。 10、学员要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培训知识,遵守国家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尊敬教师,团结同学,圆满完成安全技术培训任务。 11、学员从报道之日起到结业之日止,执行安培中心的作息时间,严格进行考勤,培训结束后,要将每个学员的出勤、学习情况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 12、对品学兼优的学员,授以“优秀学员”的称号:对违犯纪律的学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分:对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颁发相关证书。

员工上岗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员工上岗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新员工上岗安全培训工作,帮助新员工了解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掌握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公司从业的各类人员。 3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第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2008)和华润水泥管理手册。 4 职责 4.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排新员工三级(含转岗员工)安全培训,检查新员工培训考核结果,核准新员工上岗资格,批准新员工上岗。 4.2各部门按照培训流程和人力资源部出具的EHS培训工作联系单以及三级安全培训卡片规定,为新员工进行EHS培训、评估、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负责。 4.3安全环保部负责检查、监督各类人员的EHS培训、教育、考核、上岗合规性。 5 工作内容和要求 5.1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5.1.1新员工培训需按“四个八”要求开展新员工培训。 5.1.2所有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按要求由人力资源部安排时间培训并存档。 5.1.3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文化和规章制度培训。并开具安全培训工作联系单给安全环保部、用人部门组织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培训。 5.1.4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 5.1.5用人部门负责对员工实施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5.1.6试用期间部门指定师傅(领岗人)对新员工进行操作规程和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传帮带培训。

5.2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5.2.1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5.2.2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不少于24学时。非煤矿山、特种作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生产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1 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2 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墙报、标语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

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 通过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月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地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公司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的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3 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3.1 新员工入厂三级教育 新加入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实行三级教育。即新加入公司人员均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新员工初次培训学时必须达到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安全部主管负责建立新员工个人安全教育档案。 3.1.1公司级教育,由培训部主任组织,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守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学时不得少于42学时,教育内容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号122017〕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发布令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企业安全培训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2017年9月20日批准发布,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本单位内所有部门均应严格遵守执行。 *******公司 主要负责人: 2017年9月20日 *******公司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企业安全培训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第三条.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计划。 第四条公司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时,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公司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全体职工应当积极参加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第七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煤矿安全培训规章制度

煤矿安全培训规章制度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山西襄矿晋平煤业 有限公司 培 训 组 织 管 理 培训中心 二零一一年 山西襄矿晋平煤业

有限公司 安 全 培 训 规 章 制 度 培训中心 二零一一年煤矿安全培训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全公司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晋平煤业各科室、各队组所有干部职工。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培训中心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统筹安排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结对子(必要时进行补充和调整),组织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各科室、各队组落实兑现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 第六条各科室、各队组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包保、检查、指导、督促,同时对包保单位的活动情况如实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政工部。 第七条各队组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好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八条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本单位干部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九条培训中心负责制订干部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且负责制订全公司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学员的抽调、培训、复训合格的办证、发放、建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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