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合并实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合并实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冀政函〔2012〕6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合并实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我省实际,决定合并实施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自2012年7月1日起,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合并实施后统称为“河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统一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四、在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符合领取条件的老年人领取待遇与其子女参保缴费挂钩的有关规定不再执行。
原试点县(市、区)中,因此导致未享受基础养老金的符合领取条件的老年人,自合并实施之月起逐月发放基础养老金,之前的基础养老金不再补发。
五、合并机构和账户。
将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合并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并将相应的基金收入户、财政专户、支出户合并,基金财务管理和基金会计核算分别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财社〔冀财社〔2011〕35号2011〕35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冀财会〔2011〕21号)执行。
六、缴费补贴和重度残疾人代缴资金省、市、县分担比例,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省内政府间专款配套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政函〔2011〕196号)规定执行。
河北省调整养老金方案公布(2023年)

河北省调整养老金方案公布(2023年)河北省调整养老金方案公布2023年一是定额调整。
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是挂钩调整。
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元;按照本人2022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4%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是倾斜调整。
对高龄退休人员,1948年1月1日至1952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3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2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对艰苦边远地区人员,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増加2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
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养老金调整跟哪些因素有关以往年的经验来看,养老金水平是否会上涨与三个因素有关,首先便是市场物价。
理论上来说,退休老人不会再参与任何社会生产工作,他们也不具有任何的营收能力,平时的吃穿用度都需要依靠养老金来解决。
如果市场物价上涨,养老金却没有变化,那老年人的生活必然会受到关系。
去年一年内我国消费者价格指数上涨数值还是比较大的,1至3季度同比增长了两个百分点,而在第四季度也是略微出现了小幅度的上涨,这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了。
至于第2个因素就是社会平均工资的水平是否上涨。
从去年的数据来看,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5.1个百分点,平均工资的增速预期也是较为快速的。
受此影响养老金想必也会有一定幅度的上调。
至于最后一个因素,就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问题了。
如果是收大于支那么代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规模将会再次提升,养老金也会因此而得到支持,出现上调的可能。
虽然这一数据尚未公布,但以前两年的情况来看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持收大于支已经是常态化了,那么今年累计结余的规模数值还是会有所上涨的。
承德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承德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承德市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规定:一、参保职工及自然人参
加承德市农村养老保险的职工及自然人,均按照由国家规定的保险制度,参加养老保险,参加者依照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或以上,方可
有权领取养老金。
二、领取条件 1、退休人员:年满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且在
本市缴费满15年(含15年),符合条件的可进入退休领取养老金。
2、变更获得权利者:由抚恤对象和自然人等变更获得养老保险金给付权
利的,应当依照发生变更之前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核算自然人累
计缴费年限,最低不得少于15年。
三、养老金计算标准养老金每月支付以个人账户存储额度及其
它账户转移存储额度为基数,向保险参保人发放。
其中,个人账户存
储额度支付部分按照中央规定的标准发放,加上个人实际缴费年限、
职工职务等因素的加减殊比例给予增减。
另一部分,即其它账户转移
存储额度以转移进来的增量基数支付,每人每月不低于最低养老金标
准规定水平。
河北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情况调研

25 1
10 0%
22 3
l0 o %
2暖 8
霸 21第0 o年 1 1
经 济 纵 横
詈
3农 民对 政 策 的 了解 深 度 不 够 。走 访 中 了解 到 , 于 新 . 对 推行 的新农保政 策 . 民普遍表 示知道 , 对政策 的具体 内 村 但
容 和细 节 . 了 解很 有 限 。 查 统 计 显 示 , 调 查 者 中对 新 农 则 调 被
晚 年 不 愿 意依 靠子 女
怕 子 女 不 孝 顺
7 5
2 l
2. 27 %
63 . %
晚年 生 活 来 源 更 有 保 障
为 使 父 母 能 享受 养老 保 险
其 他
15 5
6 9
l l
4. 68 %
2. 08 %
33 _%
此 次 调 查 采 用 问卷 调 查 与 访 谈相 结 合 的形 式 进 行 在 问 卷设 计 之 前 , 者 先 行 走 访 了该 乡 部 分 村 干部 、 学 生 村 官 笔 大 及 农 户 、 访 中 了解 到 , 于 新 农 保 政 策 大 家普 遍 表 示 欢 迎 . 走 对 并 且 . 至 2 1 年 6月 , 乡 已 有 25万 人 参 加 新 农 保 . 截 0 1 该 . 占
民收 入 水 平对 参保 情 况 影 响 不 明显 。 明影 响村 民参 保 的 因 说
问卷 ” “ 参 保 人 员 调 查 问 卷 ” 类 。 和 未 两 共发 放 问卷 7 0份 . 0 其 中 . 参 保 人 员 调 查 问 卷 4 0份 . 参 保 人 员 调 查 问 卷 30 已 0 未 0 份 共 回收 问 卷 6 6份 , 中有 效 问 卷 6 4份 。 效 问 卷 回 收 7 其 2 有 率 8 .% 调查 以 户 为基 础 . 查 对象 为 l 91 调 6岁 以 上符 合 参 保
2019年河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分7个档(最低200元)

2019年河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分7个档(最低200元)河北居民注意了!2019年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调整,涉及缴费、养老金待遇等多个方面,具体的《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解读如下:从2019年1月1日起,河北省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以下简称“两项机制”)。
“两项机制”包括五项主要内容,分别是待遇确定、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缴费补贴调整、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五个方面。
待遇确定机制方面:明确基础养老金向长缴人员适当倾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其中,基础养老金由中央、省、市、县(市、区)逐级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139确定。
基础养老金向长缴人员适当倾斜。
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所需资金由省级统筹解决。
补缴年限不计入计发年限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
基础养老金向65周岁及以上参保老年居民倾斜。
以中央和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之和为基数,领取待遇人员年满65周岁后,基础养老金在基数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元;年满75周岁后增加2元;年满85周岁后增加3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分担。
年限基础养老金和65周岁以上高龄基础养老金两项政策可叠加享受。
意见要求各市、县(市、区)应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引导激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提高待遇水平。
各地提高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地方自行负担。
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方面:2018年河北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意见称,在中央确定的88元的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基础上,确定2018年河北省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由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分担。
河北省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河北省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读来源:法律快车劳动法作者:时间:2011/05/30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失业、疾病、工伤等失去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目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六个部分。
1、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失业、疾病、工伤等失去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目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六个部分。
2、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1)属性不同。
社会保险的依据是国家《宪法》,是国家的基本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是通过国家或地方立法强制执行的。
商业保险是国家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是人民保险公司运用经济手段进行的经营活动,这种经营活动是由保险者与被保险者双方按照自愿原则、通过签定契约来实现的。
(2)保险的对象和作用不同。
社会保险是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为保险对象,其作用是保障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这种保障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
商业保险是以投保的自然人为保险对象,其作用是根据契约规定给予投保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3)待遇水平不同。
社会保险从保障基本生活、安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保障水平随着物价上升和社会生产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有所提高。
商业保险只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给付水平的确定只考虑被保险人缴费额的多少,而不考虑其他因素。
(4)管理体制不同。
社会保险的管理体制是以各级政府主管社会保险的职能部门及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机构为主体,为实现法律赋予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而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事务实行人、财、物的统一管理。
商业保险的管理体制是自主经营的各经济实体自主经营,其管理工作全部围绕严格履行保险合同而进行的。
(5)立法范畴不同。
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国家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属于劳动立法范畴。
新政策下河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研究

瞭望环渤海摘要:1992年原民政部颁布《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标志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中国农村开始实施。
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首次出现了“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表述。
近几年,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有效途径。
本文从河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完善情况入手,并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探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即将实施背景下完善河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策略。
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会保障;河北省Abstract:In1992,the Ministry of Civil Affairs Pro-mulgated the“county-level old-age insurance program in rural areas”which marked the beginning of the implement of the social old-age insurance institution in rural areas of China.In2007,in the document named“The views of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and State Council on de-veloping modern agriculture and constructing new rural areas”which firstly appeared the statement about“es-tablish various forms of old-age insurance institu-tions in rural areas”.In recent years,the problem of rural old-age is becoming prominent,s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old-age insurance is an effective way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rural old-age.Starting from the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of rural old-age insurance in Hebei and analyzing its problems,this paper discuss-es about the strategies to improve old-age insurance in rural areas of Hebei when the new rural social old-age insurance will be implemented.Keywords:Rural Social Old-age Insurance;Social Se-curity;Hebei Province近年来,农民养老问题一直是国家关注的焦点。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养老金领取标准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养老金领取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14•【字号】石政发[2009]28号•【施行日期】2009.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养老金领取标准的通知(石政发〔2009〕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适应我市城市化发展的需要,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其老年后基本生活,依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石政发〔2007〕43号)、《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石政发〔2008〕60号)精神,现就调整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养老金待遇标准通知如下:一、调整后缴费基数和养老金待遇标准(一)困难县(赞皇、灵寿、行唐)调整为225元。
(二)一般县(市)(平山、晋州、深泽、无极、赵县、元氏)调整为245元。
(三)较好县(市)、区(井陉、鹿泉、正定、栾城、辛集、藁城、新乐、高邑、矿区、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调整为265元。
二、按照新的缴费基数和养老金待遇标准,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纳入保障范围,确保保险费足额到位,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
新的缴费基数和养老金待遇标准,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全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测算表2全市被征地农民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上人员按照3个领取标准个人一次性缴纳保险费测算表3全市被征地农民男不满60周岁月领取标准测算表二○○九年四月十四日附件1全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测算表单位:元┏━━━━━━━━━┳━━━━━━━┳━━━━━━━┳━━━━━━━━┳━━━━━━━━┳━━━━━━━━━┓┃区域┃领取标准┃缴费总额┃政府承担30%┃集体补助40%┃个人缴纳30%┃┣━━━━━━━━━╋━━━━━━━╋━━━━━━━╋━━━━━━━━╋━━━━━━━━╋━━━━━━━━━┫┃较好县(市)区┃265.00┃46785.00 ┃14035.50┃18714.00┃14035.50┃┣━━━━━━━━━╋━━━━━━━╋━━━━━━━╋━━━━━━━━╋━━━━━━━━╋━━━━━━━━━┫┃一般县(市)区┃245.00┃43254.00 ┃12976.20┃17301.60┃12976.20┃┣━━━━━━━━━╋━━━━━━━╋━━━━━━━╋━━━━━━━━╋━━━━━━━━╋━━━━━━━━━┫┃困难县(市)区┃225.00┃39723.00 ┃11916.90┃15889.20┃11916.90┃┗━━━━━━━━━┻━━━━━━━┻━━━━━━━┻━━━━━━━━┻━━━━━━━━┻━━━━━━━━━┛注:此表中被征地人员指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人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河北农村养老保险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新农保业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等(以下简称"乡镇事务所")具体经办,村(居)
民委员会协办人员(以下简称"村协办员")协助办理,实行属地化管理。
本规程所称参保人员是指新农保参保缴费人员以及领取新农保待遇人员。
第三条新农保经办工作要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规范操作、讲求效率、优化服务、保持经办队伍相对稳定的原则。
县级社保机构可按业务环节单独设置或多个业务环节集中设置业务部门或经办窗口,但要设置独立的财务、稽核、统计管理等岗位。
乡镇事务所要有专人负责新农保业务,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资格等进行初审,
并录入有关信息,负责各种统计报表上报、承办辖区内待遇领取资
格认证、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政策宣传、情况公示等工作。
第六条新农保基金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单独记账、核算,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基金,基金结余按国家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
第七条建立全省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系统。
在国家下发的新农保业务软件基础上,全省统一进行软件本地化开发应用;结合全省金保工
程建设,实现省、设区市、县(市、区)社保机构及乡镇事务所联网;
在省建立集中的新农保业务数据库和财务数据库;在省集中实现与金
融机构、财政、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的数据联网和信息交换。
第八条社保机构与金融等其他相关服务机构签订的委托服务协议要符合本规程相关要求。
第二章参保登记
第九条年满16周岁、具有当地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原件(其中重度残疾人,还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
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河北省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办
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第十条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及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于每月10日前上报乡镇事务所。
参保农
民本人也可到乡镇事务所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乡镇事务所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系统将录入信息与公安、民政、残联、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等相关数据库数据自动进行比
照检查,通过后保存。
在《参保表》上加盖乡镇事务所公章,每月
15日前将《参保表》、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一
并上报县级社保机构参保登记环节。
第十二条县级社保机构参保登记环节应对参保人员的登记信息进行复核,无误后进行保存确认,分配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号,同时为
其建立个人账户及参保档案,及时将有关材料签章后分类(级)归档
备查。
河北农村养老保险查询
一、个人缴费信息查询
1、首先,登陆农村养老保险管理系统,在菜单中找到查询统计。
2、选择个人缴费信息查询。
本查询可以进行模糊查询,也可进
行精确查询。
在缴费单位编码、保险编号、身份证号、姓名4个复
选框中,可以选定一个或多个(左侧呈对勾)后,选择客户类型,按
查询按钮进行查询,若一个也未选中则显示所有个人缴费信息。
3、选中缴费单位编码时,必须选择一个缴费单位编码。
若仅选
择了缴费单位编码复选框,则按查询后显示该缴费单位的所有缴费
个人的缴费信息。
4、选中身份证号时,同样可以输入少于15或18位来进行模糊
查询。
5、选中姓名时,同样可以输入姓名的前1或2个字进行模糊查询。
6、选中保险编号时,可以输入少于10位来模糊查询。
若输入的保险编号满10位,则仅按保险编号精确查询,身份证、姓名条件失效。
7、按打印按钮可以打印客户的缴费记录卡。
8、按返回按钮返回主窗口。
二、个人给付信息查询
1、首先,登陆农村养老保险管理系统,在菜单中找到查询统计。
3、按输入查询条件查询时,可以模糊查询,也可以精确查询。
查询条件区域的保险编号、姓名、身份证号3个复选框,也可以选
定一个或多个(左侧呈现对勾)后,按查询按钮进行查询。
4、当选中保险编号且输入少于10位时,进行模糊查询;输入等
于10位时,进行精确查询(其他条件失效。
)
5、选中姓名和身份证号时,同样也可以输入前若干位进行模糊
查询;全部输入则进行精确查询。
6、在个人给付明细纪录选项页下,按打印按钮,可打印发放记
录卡。
7、按返回按钮返回主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