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之宪法实施的概念
比较宪法论文:浅谈我国宪法的实施

般是指宪法委员会、宪法法院或立法机关等,不包括普通法院。 二.我国宪法实施的现状以及问题 有的学者认为宪法的适用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宪法适 用包括公民和国家机关对宪法的遵守和司法中的适用;而狭义 的宪法适用仅指宪法在司法活动中的适用。还有的学者把宪法 的适用分为两部分:一是对违宪案件的审查和处理,即宪法监 督或违宪审查;二是依据宪法来裁决其他的具体纠纷案件。虽然 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 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 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政 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4
求还不完全适应,需要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要依 法领导依法执政,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按照宪法和法 律办事,实现党和国家关系、党和社会关系的法治化、规范化和 程序化。
权威不是高高在上,而是根植于群众之中。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 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管理社会事务,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实施依 法治国。 ”因而要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宪法,自觉遵守宪法, 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使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家喻户晓, 深入人心。同时,要让人民群众懂得保障宪法实施是每一个公民 神圣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学会运用宪法,以宪法为武器, 同违反和破坏宪法的现象和行为作斗争,使人民群众成为捍卫 宪法的坚不可摧的钢铁长城。国家公职人员是人民群众管理国 家事务的执行者,不断增强其宪法观念,全面提高权力与责任 的认识,提高其宪法意识,对依法治国和政治文明建设,具有 重要意义。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国家公职人员真正做到情 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全面提高依法办事、依 法监督的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各级领导干部在建 设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就更应该带头学习 宪法,忠实地执行宪法,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 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
周叶中《宪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考研真题详解(宪法实施及其保障)【圣才出品】

第十九章宪法实施及其保障19.1 复习笔记【知识框架】【考点难点归纳】考点一:宪法实施的概念、方式与特点(见表19-1)★★★表19-1 宪法实施的概念、方式与特点要点概念考点二:宪法实施的原则(见表19-2)★★★★表19-2 宪法实施的原则考点三:宪法实施与宪法实现的关系(见表19-3)★★表19-3 宪法实施与宪法实现的关系要点考点四:宪法实施的条件及过程★★★1.宪法实施的条件(见表19-4)表19-4 宪法实施的条件2.宪法实施的过程(见表19-5)表19-5 宪法实施的过程要点概念考点五:宪法实施保障(见表19-6)★★★★★表19-6 宪法实施保障考点六:宪法实施评价(见表19-7)★★★表19-7 宪法实施评价要点19.2 课后习题详解1.我国宪法实施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是什么?答:(1)我国宪法实施的有利条件①外部条件,指宪法实施的外部社会环境。
宪法实施的外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a.政治条件,包括政治基础条件和政治形势条件。
政治的民主化程度决定着宪法实施的程度,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也就是贯彻落实宪法的过程。
目前我国政治稳定,社会秩序正常有序运行,为宪法的实施提供了完善的政治条件。
b.经济条件,包括宪法和宪法实施得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以及经济发展本身通过政治、思想等提出对于宪法和宪法实施的内在需求。
我国现阶段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则为宪法的实施从经济方面提供了动力和保障。
c.思想意识条件,主要是指人们对宪法的认识状况对于宪法实施的制约和影响。
我国公民对宪法的认识有了很大提高,为宪法的实施提供了思想上的支持。
②自身条件,主要包括宪法本身是否科学和宪法本身是否规定了完善的实施机制等方面。
宪法和贯彻实施宪法依法治国的有关

嘉宾:欢迎来到汇群干教网。
今天我们要讲的是宪法和贯彻实施宪法,依法治国的有关问题。
大家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的贯彻实施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础,是一切立法的依据。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最根本的就是要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在介绍宪法之前,我想先介绍一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立法实践。
大家知道在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就十分重视制订宪法的工作,1931年11月,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在这次大会上,制订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这个宪法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国体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实行的是单一制和共和制。
宪法大纲还规定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及一切劳苦大众。
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政体是工农兵代表大会,还规定了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其中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中央人民委员会是中央一级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地方包括省、县、区、乡是执行委员会。
宪法大纲还规定代表实行选举,乡实行直选,区、县、省执行间接选举。
宪法大纲还规定,在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同时,实行一型合一的原则,可以看出我们党在瑞金所制订的宪法大纲已经具备了我们现在所实行的宪法的基本原则。
1946年的4月,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第一次大会制订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这是我们党所领导的制订的第二部宪法性文件。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确定建立人民代表会议,协商、指导、聘请、选举等多种形式产生代表。
这是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所制订的两个宪法性文件。
新中国成立以后,1949年的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它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在这次会议上,制订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个共同纲领在新中国建立初期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
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这次会议制订了我们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以后1975年的1月,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制订了第二部宪法,1978年的3月,召开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制订了我国的第三部宪法,1982年12月召开了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制订了我们国家的第四部宪法,也就是现行宪法。
第六章 宪法实施、解释与监督

四、我国的宪法监督
(二)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 他 不足主要有: 1.宪法监督主体模糊不清,缺乏专门性。 2.宪法监督缺乏具有可操作性保障体制, 使宪法监督权处于虚置状态。 3. 缺乏对宪法实施保障机制重要性的认识。
完善宪法监督制度之构想(百家争鸣): 1.激活权力机关的监督机制; 2.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改为“宪法和法
宪
法
主讲人:徐国栋
学
• 我们应当谨记在心的是:重要的不是宪法 宣示了什么,而是宪法的实施!宪法如果 不能在实际生活中保护公民的权利免受立 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侵害,不能控制 普通法律的解释和适用,发挥其实际效力, 再好的宪法也无异于一纸空文!
第六章 宪法监督与解释
一、宪法监督的概念
宪法监督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宪法 监督与违宪审查常通用,指由专门机构特别针 对国家机关实施宪法的情况通过特殊的程序所 进行的专门监督,其中主要是针对国家立法机 关、行政机关和政治性组织的行为是否违宪而 进行的专业性监督。
法国的宪法委员会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 故此模式的优点在于政治地位高,权力较大能 有效制止违宪法律的颁布和实施,能及时解决 国家的重大政治问题。但宪法委员会的审查对 象主要是议会制定的各种法律,政府制定的大 量条例、命令却不在审查之列。
四、我国的宪法监督
(一)我国宪法监督现状 现行宪法将宪法监督权赋予最高国家权力 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属 于代表机关监督体制,或曰立法机关监督机制。 监督的方式是事前审和事后审相结合。采取的 措施有:撤销违宪法律、不批准违宪法案和罢 免违宪责任者的职务等。
律 委员会”; 3.增设新的国家机构“宪法法院”; 4.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 5.建构多层次、复合型监督模式 总体倾向: 由宪法授权建立一个独立的违宪审查机 构。
论宪法的贯彻实施

论宪法的贯彻实施内容摘要:坚持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切实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本文主要从形成崇尚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完善保障宪法实施的科学机制、坚持依宪治国的基本方略三个方面阐述了如何贯彻实施宪法。
关键词:宪法宪法监督违宪审查依宪治国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一起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是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取得的新认识。
而宪法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产物,是治国安帮的根本性纲领,因此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执政兴国本领,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一、形成崇尚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首要的问题就是要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宪法的地位,形成崇尚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贯彻实施宪法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一)深刻认识宪法的“母法”地位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总章程,是根本法,凌驾于任何其他法律之上,处于“母法”的地位。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和最基本的国策。
如国家的性质、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国家的基本任务、国家的结构形式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根本问题。
这些规定不仅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而且从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上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因而与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而且只涉及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些方面或某一方面相比,宪法具有国家总章程的意义。
第二,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所谓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国家的任何法律都应具有法律效力,但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一般法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法律地位。
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关于宪法实施的概念与宪法施行之

宪法实施的概念与宪法施行之道宪法如何实施?与宪法的实施机制有关,宪法施行机制如何建立,又有赖于我们对宪法的施行机制的基本理念和理解。
如果我们把宪法监督理解为一种无所不包的东西,那么宪法监督制度就非常难建立起来。
如果把违宪审查理解为一种实施宪法的具体制度,那么,我们就可调动更多的主体加入施行宪法的队伍。
所以,在讨论如何建立我国宪法实施机制之前,有必要先梳理有关宪法实施的几个概念。
正如有的学者所说,我国宪法学界关于宪法实施的有关概念非常混乱,如宪法监督往往与宪法保障、违宪审查、宪法诉讼、司法审查、宪法解释等概念交替使用,使宪法监督的内涵与外延混乱不堪。
由于长期以来对宪法实施的一套基本概念没有准确地把握,严重影响到我国宪法实施制度的建设。
如在我国,一说到法院解释适用宪法就会认为触动了一种体制而变得敏感。
其实一些制度的建立并不是体制问题,而仅是我们对一些概念的僵化理解的理论问题。
准确地理解区分有关概念,或者说在一些概念上形成共识,对建立什么样的宪法实施机制至关重要。
造成宪法实施的有关概念混乱的原因,与我国作为宪政制度的引进国,翻译不同国家违宪审查制度用的外来语有关。
由于这些不同的词在中文中有不同的含义,从而导致可以建立不同的制度。
对上述概念存在的问题也引起过一些学者的关注,并作了一些研究。
我认为构成宪法实施的一套制度有三个层面的概念:第一,在宏观层面上的概念是宪法保障和宪法实施。
宪法保障是为实施宪法而建立的一整套制度。
我基本赞成林来梵教授引用日本宪法学家卢部信喜对这一概念的解释。
他说:所谓宪法保障制度是在宪法程序中预设的一种保证宪法实施的装置或制度。
其大致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宪法自身所设定的制度,即组织化的制度。
另一是宪法本身虽然未设定,但可视为基于超宪法的依据而得到认可的制度,即非组织化的制度。
所以,这一制度的内容也是非常广泛,可包括国民主权与人权(尤其是表达自由)的保障制度。
更直接的机制有:如分权制度、对公务员设定的遵守宪法的义务、刚性宪法技术、特别包括宪法权力受损害的救济制度的违宪审查制度等。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作者:高全喜来源:《民主与科学》2018年第01期中国正处在发展的战略转型期,目前“经济蛋糕”继续做大面临瓶颈难关。
在此情况下,宪法实施的意义尤为重大,这是比“经济蛋糕”更加具有合法性、正当性和说服力的社会整合机制。
宪法的落实与否,是检验当今中国能否步入一个历史新时期的重要指标。
当前,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与文化等都处于结构性的重大变革之中。
在这一转型时期,宪法的真正实施对于社会发展具有根本意义,也是改革开放进入更深层次的标志。
目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此,必须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我们知道,价值目标本身并不具有自我实现的能力,最终需要落实到制度层面,通过一定的制度载体予以实现,而在一系列的国家制度载体中,最重要的制度就是宪法制度。
因此,宪法并不单指写在文本中的宪法条款,更意味着在现实中得到实施的宪法。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实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得以广泛推行的前提条件,也是促进法治国家建设、经济体制改革、文化复兴和实现社会公平的核心动力。
所以,依宪治国、加强宪法实施具有重中之重的地位、价值和意义。
一、宪法实施的历史沿革时至今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走过了60余年的历程。
建国之初,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和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均堪称良法。
因此,共和国的依宪治国之路可谓开端良好。
然而,在宪法历史于政治风雨的演进过程中,“五四宪法”的实施一波三折,逐渐走向宪法虚无主义,其突出表现便是“文革”。
在“文革”中,宪法甚至连一纸具文都不是,其所建构的国家政治、经济秩序荡然无存,其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也遭到严重破坏。
改革开放之后,“八二宪法”重新接续“五四宪法”,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宪法的“回归”。
在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等各方面,宪法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宪法实施的概念

宪法实施的概念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具体运用,体现了国家权力、公民权利和社会组织义务的实现。
宪法实施是宪法运行的核心环节,包括宪法执行、宪法适用和宪法监督等多个方面。
宪法实施的过程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国家与社会组织之间以及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之间的互动过程。
一、宪法执行宪法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根据宪法规定,行使国家权力,实施宪法规范,推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过程。
宪法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执行: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保障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2.立法执行:立法机关根据宪法规定,制定和完善法律体系,为国家治理提供法律依据。
3.司法执行:司法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审理各类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利和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
二、宪法适用宪法适用,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将宪法规范运用于具体案件,解决宪法争议,维护公民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
宪法适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宪法解释: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宪法条文进行解释,明确宪法规范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2.宪法援引: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将宪法规范作为判决依据,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3.宪法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遭受宪法权利侵犯时,可以向司法机关提起宪法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宪法监督宪法监督,是指国家机关、公民、社会组织和舆论监督等方式,对宪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宪法得到全面正确贯彻执行。
宪法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立法监督:立法机关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进行监督,确保法律体系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2.行政监督:行政机关对下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司法监督: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切实贯彻执行。
4.社会监督:公民、社会组织和舆论对宪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宪法精神的传播和普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长春市事业单位备考:宪法之宪法实施的概念
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是宪法制定颁布后的运行状态,也是宪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基本形式。
宪法实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宪法的执行。
宪法的执行通常指代议机关和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宪法内容的活动。
要求这些机构在活动程序和活动方式上必须严格执行宪法的规定,也要求这些机构在组织其他机关、建立各种制度的过程中严格遵循宪法的规定。
2.宪法的适用。
宪法的适用通常指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贯彻落实宪法的活动。
虽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宪法能否被司法机关作为审判活动的依据,学术界尚未达成共识,但宪法具有的一般法律属性,以及世界上其他的司法实践表明,宪法适用不仅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而且也是法治加强宪政建设、树立宪法的重要内容。
3.宪法的遵守。
宪法的遵守通常指一切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宪法规定从事各种行为的活动。
宪法的遵守既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方式。
宪法的遵守通常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根据宪法享有并行使权力和权利;二是根据宪法承担并履行义务。
了解更多公告,请登录吉林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
网址里将定期发布吉林省事业单位招聘、吉林省教师招聘、吉林省医院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