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市场监管实施办法.doc
道路运输市场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

道路运输市场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1. 背景与目的道路运输市场非法营运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运输市场秩序,损害了合法运输经营者的利益,也给社会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
为了加强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恢复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提高道路运输市场的规范化水平,确保公众的交通安全和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 工作内容与措施2.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2.2 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提高公众对非法运输的认识和警惕性。
•组织开展面向运输从业人员和市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2.3 加强监管执法•加大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运输企业的日常检查和违法行为的巡查。
•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查处的非法运输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形成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的震慑效应。
•配备足够的执法人员和工作资料,加强对非法运输行为的打击和整治。
2.4 加强合作机制•建立和健全与公安、交通、质检等多个部门的合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执法。
•建立运输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加强对运输市场参与者的信用监管。
•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奖惩措施,对合法运输企业给予激励,对非法运输企业实施行业禁入。
2.5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考核和评估机制,对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中,确保长效机制的运行和维护。
3. 工作预期与评估通过本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预计能够达到以下效果: - 非法营运行为得到明显遏制,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得到改善。
- 公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 道路运输市场规范化水平得到提高,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道路运输市场整治工作方案范本(2篇)

道路运输市场整治工作方案范本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道路运输市场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一些问题也相应出现,如违规经营、超载超限、黑车出没等,严重影响了道路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推动道路运输行业的整体升级和提高市场秩序,特制定____年道路运输市场整治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1.实现道路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合规经营。
2.加强对违规经营行为和黑车的打击。
3.规范车辆运输市场秩序,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三、重点任务1.加强监管力度。
建立全面覆盖的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对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市场经营主体全面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
加大对非法客运、非法运输、无证挂靠、超载超限等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惩罚违法经营者,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违规经营的认识。
3.加强黑车整治。
通过加强对黑车运营模式的调查研究,分析黑车为何能够逍遥法外,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打击。
加大对黑车的巡查和处罚力度,同时完善举报机制,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到黑车整治中来。
4.优化运输服务质量。
加强对客运企业的监管,推动企业提高服务质量。
完善公共交通网络,增加公交线路覆盖,提高公交车辆的运行效率和舒适度。
同时,加大对货运企业的督查力度,推动企业提高运输效率和货物安全。
5.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安全意识。
鼓励从业人员主动参与相关培训课程,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6.完善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市场监督机构,加强监督执法力度,推动道路运输市场的规范发展。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执法效率。
四、实施措施1.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社交媒体等形式,普及道路运输市场整治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公众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
2.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推动建立全面覆盖的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体系,要求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监管工作的高效运行。
交通部发布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的指导意见

交通部发布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的指导意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交通运输市场变得日益繁忙和复杂。
为了确保交通运输市场的有序运转和公平竞争,交通部近日发布了一份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旨在加强监管效果,提升交通运输市场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权益。
一、加强组织管理第一,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机构。
交通部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的组织和管理。
针对不同的交通运输方式,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并加强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交通部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制定、修订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加大对法规执行的力度,确保其有效实施。
二、加强监管力度第一,规范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交通部将制定明确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以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利和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同时,对于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交通部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交通部将继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质量水平。
同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对于不良行为的从业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三、优化服务体系第一,提升服务质量。
交通部将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感知度。
同时,建立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用户的问题和意见。
第二,推广信息化技术。
交通部将推动交通运输企业信息化建设,提高运输信息的透明度和及时性。
通过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实现运输过程的监控和管理,提高运输效率和安全性。
四、加强监管执法第一,加强监管执法力量。
交通部将组织加强监管执法力量的建设,提高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的秩序。
第二,促进监管执法的公开透明。
交通部将积极推动监管执法的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公开信息,保障监管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加强协同治理第一,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合作。
交通部将与地方政府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推进交通运输市场的监管工作。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21.08.18•【字号】•【施行日期】2021.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抽查事项清单管理第三章“两库”管理第四章年度抽查计划、比例和频次第五章实施抽查第六章检查结果后续处理及应用第七章其他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市“放管服”改革部署和“一次办好”改革要求,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公平公正公开监管为遵循,以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守法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为目标,推进交通运输系统改革落实,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系统实施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试行)》和《威海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实施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以下简称“随机抽查”),是指根据威海市交通运输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由市局主管业务科室、执法机构单独或联合实施,以及与其他部门联合实施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组织开展行政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依法公开。
第三条随机抽查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实施、协同推进、权责明确、公开透明的原则。
依法实施,是指所有的随机抽查事项均应于法有据,严格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组织实施,不得在清单之外设立或实施随机抽查检查事项。
协同推进,是指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权责明确,是指参加检查的单位对具体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公示结果应分别依法负责;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嘉峪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一)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联动协调机制,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问题。
(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2.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和标准化建设,引导企业依法守信、安全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3.构建共建共治体系。
XXX、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
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
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交通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2.05.11•【文号】交公路发[2012]210号•【施行日期】2012.05.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2]2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为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提高公路建设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部组织制定了《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的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提高公路建设市场监督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公路建设市场督查活动。
第三条督查工作应遵循严肃、客观、公平、公正、廉洁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的督查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年度督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公路建设市场督查计划,积极配合部督查组做好相关督查工作,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同时,受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作为组长单位可对其他省份的公路建设市场开展督查。
第二章工作内容与方式第五条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依据如下:(一)公路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国家及行业的强制性标准;(三)项目的设计文件及合同文件;(四)国家及行业其他相关规定。
第六条督查工作分为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
综合督查是对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等方面行业监管情况及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投标管理、信用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开展的全面督查。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5.04.28•【字号】黔交建设〔2015〕103号•【施行日期】2015.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交建设〔2015〕103号各市(州)及仁怀市、威宁县交通运输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省公路局、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高速公路管理局,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在黔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落实交通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交公路函〔2015〕144号)总体要求,我厅制订了《贵州省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贵州省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贵州省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台账格式2015年4月28日贵州省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有效遏制和解决公路建设市场招标投标、设计变更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交公路函〔2015〕144号)总体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及2015年交通运输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依法严处扰乱公路建设市场秩序的行为,完善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廉政监督和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我省公路建设市场体系与廉政监督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重点对公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设计变更漏洞、资金拨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等五个方面18类问题进行整治,通过部门联动、细化标准、创新方式、依法严处、强化监督等手段,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挂靠借用资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招标投标、转包、非法分包、违规设计变更等的从业单位;防止和杜绝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公路建设并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腐败行为;总结有效做法和经验,健全规章制度,建立保障公路建设市场良性运转的长效机制。
河东市道路运输市场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河东市道路运输市场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道路运输市场是指运输公司、个体车主及其车辆参与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的市场。
其规范化管理,不仅涉及到公路安全,也关系到整个交通运输体系的运转。
然而,现实情况中,河东市道路运输市场还存在着一些非法营运行为,例如乱收费、违规运营、超载超限等,有效整治与管理,已成为交通局和公安机关亟需解决的问题。
为了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和维护市场秩序,确保社会公共利益,河东市交通局和公安机关联合制定了该《河东市道路运输市场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1. 充分调查市内各道路运输市场现状,确定非法营运行为的突出问题;2. 制定相应实施措施,打击各种非法营运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确保道路安全;3. 加强规范市场管理,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市场监管体系,提高管理效率、规范市场运作。
三、工作措施1. 宣传教育工作:针对群众出行需求,为市民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务,加大对城市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开宣传教育、网站宣传等形式,提升群众的自我安全意识和规范用车意识,从根源上推进治理工作。
2. 严格营运管理:对非法营运行为进行彻底打击。
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按照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设置运输标准,特别是车辆检查、驾驶员资质、装载货物等方面,严厉打击不合法车辆上路运输行为。
3. 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
建立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规范行业市场秩序和价格秩序。
对市场上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认真处理,严格依法处罚。
4. 组织联合执法:交通局和公安机关联合执法。
对违法营运行为采取抓捕、拍照取证等措施,严格依法进行处罚。
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治理效率,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和管理。
四、工作计划1. 调查现状:根据初步调查结果,了解本地道路运输市场现状和非法营运行为的突出问题。
2. 制定方案:根据实地调研和调查结果,针对非法营运行为,制定细致的落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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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市场监管实施办法
交通局市场监管实施办法
为推进我局市场准入与监管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区市场准入与监管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我局市场监管职能,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围绕市委、市政府积极打造“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发展环境的要求,按照“宽进严管、行业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防止市场准入与监管制度改革后出现监管缺位和监管力度减弱,确保全区交通运输经营市场监管高效、规范、有序。
二、交通运输系统监管工作机制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我局主要履行全区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和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负责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道路运输管理的行业管理;指导并监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多项工作职能。
(二)我局主要负责的涉及市场主体资格设立登记必须报经批准的事项有2项(其中挂起1项),即: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三)我局负责统筹协调市场准入与监管工作的科室是局市场准入与监管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改办”),局办公室负责局改办日常具体工作。
局改办接到工商部门提醒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市场主体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提取市场主体登记的相关信息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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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局改办在提取基础信息后,在1个工作日内梳理分类相关信息,分送到相关的区交通运输单位。
(五)区交通运输有关单位接获相关信息后,在4个工作日内与市场主体取得联系或赴现场巡查,督促并辅导市场主体办理许可,或制作执法检查记录;在接获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需将审批结果、监管情况等报送给局改办。
(六)区交通运输有关单位每月一次将执法监管、行政审批等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共享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和实时更新。
(七)上述事项中,“港口经营许可”的行政审批是由市交通运输局作出,我局虽无权限对该事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进行查处,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后续监管:1、告知并督促市场主体及时办理相关许可;2、报请及协助上级部门跟进监管,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委托放权监管;3、将掌握的信息主动上传市场主体信息共享平台,对市其他职能部门进行风险预警。
三、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一)加大清理力度,配合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
将执法检查过程中掌握的无证照的情况通报给相关部门。
(二)加强信息沟通,对市场主体作出的处罚结果及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共享平台。
市场主体因违法行为受到一个部门行政处罚的,其他部门应视其违法行为的关联性对其相应业务进行重点监管,提高该主体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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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查处交通运输有关经营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遵循疏导与制止、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文明规范执法,积极开展风险管理和行政指导。
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者时,应当告知其办理许可证的合法、有效途径和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引导其领取相关证照或其他批准文件。
(二)查处交通运输经营市场违法行为,应当依照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等。
(三)对交通运输经营市场违法线索实行举报登记制度,并派专人跟进,及时查处。
同时对举报交通运输经营市场的违法行为实行奖励制度,具体奖励措施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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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谢谢您的阅览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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