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详解
美国投资移民的新政策介绍

美国投资移民的新政策一、美国EB-5投资移民可以投资的企业类型(A)新的商业企业的投资,包括创新企业或重组旧企业。
(B)扩张现有的企业,可以投资或注资以增加资产或员工四成以上,也就是注资后,资产或员工人数,都为原有规模的一点四倍。
(C)困难企业之投资,企业在注资之前的12到14个月,损失了资产价值的五分之一。
美国的投资移民是投资及实际的经营及投资,但投资者不需要有任何经营的经验或教育程度,的条件就是有足够的资金。
新企业必须保证能至少运行两年以上,如果新企业连续亏损难以维持二年,投资人可能会得不到移民绿卡。
投资人在确实进行了投资之后才能申请签证,不能先申请移民签证而后投资。
即使移民局批准其投资移民的申请,投资者两年内获得的是有条件限制的临时绿卡。
两之后,移民局对其投资项目进行考查,合格者可转为永久绿卡。
若投资人两年中投资失败,则需承担相应风险。
二、美国EB-5投资移民的申请条件EB5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制定得相当宽松,投资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以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即可。
而且此资金不要求要通过自己经营企业所得,也可以是继承或者赠与。
此移民类别的特色是“全家移民”,即投资人、其配偶和未满21岁之未婚子女均可以同时申请移民。
(1)投资人必须年满21岁(2)投资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3)投资人必须拥有50万美金的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4)投资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5)投资人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扩展阅读:办理美国移民搬家前的注意事项一、首先要知道自己应该如何确认合适的搬家时间搬家时间也就是确定好什么时候搬家,只有搬家时间确认后才好安排接下来的准备工作,搬家时间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因此搬家日期需要全方面考虑好后再定。
相关因素如:A:搬迁目的地是否安排就绪可以入住,搬出地是否安排就绪可以搬出;B:什么时候有时间搬家,搬家日期是否与工作时间或要事冲突;是否考虑搬家吉日(搬家吉日查询)C:计算需要多少时间来收拾整理,这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而定,东西多的要一至十天,少则半天;二、确定时间后要准备预约搬家公司在初步确定好搬家时间后接下来就是找一家好的搬家公司,再与搬家公司碰下搬家时间、搬运货物、搬迁线路、搬家费用(搬家价格参考),双方沟通达成一致后再次确认好搬家时间(某年某某日几点)。
美国投资移民如何办理和办理流程

美国投资移民如何办理和办理流程投资移民是近年来很多想要移居美国的人的选择。
美国投资移民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向美国投资,换取美国绿卡和更好的生活质量。
但是,不同的投资移民方案对申请人的要求不同,也需要申请人满足不同的条件。
本文将介绍美国投资移民的相关信息,并详细讲解美国投资移民的办理流程。
一、美国投资移民的种类1. EB-5投资移民EB-5投资移民是最常见的美国投资移民种类之一。
申请人需要在美国投资50万美元或100万美元,并且创造至少10个工作岗位。
EB-5投资移民有两个种类:直接投资和通过区域中心投资。
通过区域中心投资,申请人可以获得更多的投资灵活性和更优惠的工作岗位创造标准。
2. E-2投资移民E-2投资移民是在美国投资的一种非永久性签证。
申请人需要投资至少10万美元,并购买或创建一家美国企业。
申请人可以获得2年的签证,并且可以无限期续签。
但是,E-2投资移民不提供绿卡。
3. EB-1C投资移民EB-1C投资移民是为高级经理和执行官设计的。
申请人需要在美国投资,并且担任一家美国公司的高级经理或执行官。
这种类型的投资移民通常需要申请者在归化之前在美国居住和工作一段时间。
二、申请美国投资移民的条件1. 合法来源的投资资金美国移民局要求申请人在投资前提供资金的证明,并证明这些资金是合法的。
这些资金可以是自己的资金,也可以是贷款的资金。
2. 具有企业家素质申请人需要具有企业家素质,包括领导能力、商业决策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
申请人必须向签证官证明他们在管理企业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并且可以成功地开展商业活动。
3. 符合相关要求不同的投资移民项目对申请者的要求不同。
例如,EB-5投资移民要求申请人在美国投资50万美元或100万美元,并且创造至少10个工作岗位。
而E-2投资移民要求申请人投资至少10万美元,并购买或创建一家美国企业。
三、美国投资移民的办理流程1. 准备申请资料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资金来源证明、商业计划、企业注册证明、个人履历等。
移民知识-美国EB5投资移民的条件、流程等介绍 精品

美国EB-5投资移民的条件、流程等介绍移民美国的各种方式中,投资移民是最容易成功的方式,扩张现有的企业,可以投资或注资以增加资产或员工四成以上,也就是注资后,资产或员工人数,都为原有规模的一点四倍。
困难企业之投资,企业在注资之前的12到14个月,损失了资产价值的五分之一。
美国的投资移民是投资及实际的经营及投资,但投资者不需要有任何经营的经验或教育程度,的条件就是有足够的资金。
新企业必须保证能至少运行两年以上,如果新企业连续亏损难以维持二年,投资人可能会得不到移民绿卡。
美国-5投资移民的申请条件5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制定得相当宽松,投资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以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即可。
而且此资金不要求要通过自己经营企业所得,也可以是继承或者赠与。
此移民类别的特色是全家移民,即投资人、其配偶和未满21岁之未婚子女均可以同时申请移民。
1投资人必须年满21岁2投资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3投资人必须拥有50万美金的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4投资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5投资人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申请美国-5投资移民的具体要求1建立一个新的商业企业;或购买一个现有的企业,加以改造或重组以成为一个新的商业企业;或扩大原有的企业使其净资产和雇佣人员达到原来的140,或投资使一个困难企业,就是过去一到两年中净资产减值20的企业,保住现存所有雇员的职位。
投资必须用真实资金,包括现金,机器设备,存货,及其它财产。
如果是用银行贷款投资,必须是用投资人本人的私人财产作?抵押而得到的贷款。
投资人与投资的企业之间的债券,票据,或借款等都不是投资。
如果投资人和投资企业之间有任何承诺保证投资能够收回或获利的,都不算为投资。
2投资额要达到一百万美元。
在某些特定地区可以投资50万美元,这些特定地区是指达到美国全国失业率15倍的地区或某些特定的农村地区。
美国EB-5投资移民简介

美国EB-5投资移民简介一、 EB-5是定居美国最便捷的绿卡通道EB-5 (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 投资移民方案,简称 EB-5,是指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
此类别自1990 年创设以来,对申请人之资格条件在历经两次修改后,目前是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渠道,被称为“绿色快车道”。
此类别的投资门槛一般定为100 万美元,如果投资项目是位于符合国家统计资料中的目标就业地区(TEA ),则此投资门槛还可降为50 万美元。
外国移民申请人由投资 100 万或50 万美元于美国境内的一个企业,并创造十个就业机会,即可取得2 年期的条件式绿卡。
2 年期满前90 天,若该项投资行为及所创造的就业机会仍存在,则投资人可申请将条件解除,成为永久居民。
二、 申请条件最宽松美国EB-5投资移民相对与其他移民条件的要求所具备的优势: 1、 申请人无学历、语言、年龄、商业背景的限制;2、 资产来源途径广泛,除常见的公司经营所得以外,还包括赠与、股票变现、房产变现、彩票中奖等;3、 一人申请,全家绿卡:申请人及其配偶与21岁以下的子女均可同时获得移民身份;4、 面试成功率高,最短时间内取得美国移民签证(整个申请审核周期一般为8-12个月);5、 无需自己创业,无需实际雇用工人,无实际居住要求(移民监),可自由进出美国,但有离开美国不能持续183天的规定;6、 投资人不必居住在项目所在地,可自行选择美国任何地区定居;7、 可享受如当地居民同样的福利,子女可直接就读美国3700所高校,享受先进教育。
公立学校学费只是国外留学生的1/3至1/5; 8、 五年后可取得公民身份;9、EB-5签证的另一特色是投资人在持有条件式绿卡期间,不但可以自由进出美国,且没有移民监的困扰。
如果投资人在原居住国继续经营事业,可选择不长居美国而不影响投资人的移民身份。
eb-5投资移民方案详解

eb-5投资移民方案详解以同一企业作为单位最多可同时5个家庭一起申请,投资金额由每个家庭共同分摊,企业创造的就业机会成家庭的倍数增加。
政策:eb-5投资移民方案介绍投资移民方案就是指美国移民法中EB-5这项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申请人所设立的移民类别。
此类别自1990年创设以来,对申请人之资格条件在历经二次修法后,如今是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渠道。
此类别的投资门坎一般为100万美元,如果投资目标方案是位于符合国家统计资料中的目标就业区(TEA),则此投资门坎可降为50万美元。
外国移民申请人投资100万或50万美元于美国境内的一个企业,并创造10个就业机会,即可取得二年期的有条件绿卡。
二年届满前90天,若该项投资行为仍然存在,并且创造了10个就业机会,则投资移民人可申请将条件解除。
区域中心投资移民方案:为了能将投资资金汇集于政府指定的特定区域,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美国政府自1993年起,在eb-5移民法中特别设立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亦即投资人若投资于通过政府所核准的指定区域中心(Designated Regional Center),则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可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
此项资格放宽,对于大多数不熟悉美国商业环境的投资人而言,因无须直接承担创造就业机会的责任,成为吸引外国投资人青睐的最大诱因。
目前美国政府每年授予EB-5签证的名额有10000名,其中3000个名额是留给目标就业区(TEA)的投资人,而目前绝大多数区域中心就是位于目标就业区(TEA)的。
投资移民申请一般由律师直接递交移民局。
不同亲属和劳工移民,投资移民的移民申请表格叫I-526。
美国投资移民EB-5详细介绍

美国投资移民(美国EB-5移民)详细介绍一、关于美国投资移民/美国EB-5移民美国投资移民是美国新移民法中职业移民项的第五类优先移民EB5”(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移民签证,有关投资移民的法律是于1991年生效实施。
美国政府并于 1993 年在 EB-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地区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
使EB-5 成为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为了使投资移民可以更为吸引投资者,1996年开始,移民局放松了不少条件,投资的方式和聘用工人的计算方式等,使投资者可以透过美国现有的投资基金进行投资,可以用借款的方式减少真正投资的数额等。
二、美国投资移民的申请人条件/美国投资移民申请条件和要求/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EB-5?美国EB-5投资移民的申请条件EB5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制定得相当宽松,投资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以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即可。
而且此资金不要求要通过自己经营企业所得,也可以是继承或者赠与。
此移民类别的特色是“全家移民”,即投资人、其配偶和未满21岁之未婚子女均可以同时申请移民。
(1)投资人必须年满 21 岁(2)投资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3)投资人必须拥有50万美金的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4)投资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5)投资人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申请美国EB-5投资移民的具体要求有:(1) 建立一个新的商业企业;或购买一个现有的企业,加以改造或重组以成为一个新的商业企业;或扩大原有的企业使其净资产和雇佣人员达到原来的140%,或投资使一个困难企业,就是过去一到两年中净资产减值20%的企业,保住现存所有雇员的职位。
仁和海外:美国投资移民条件、费用全解析

仁和海外:美国投资移民条件、费用全解析一、美国移民介绍:美国EB-5 投资移民项目于1990年起实行,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资移民者来美国投资及创造就业机会。
此类签证每年有10000个名额。
根据此方案,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创设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商业性企业,并创造10个全职的美国工人就业机会,即可获发二年期的条件式移民签证。
二年届满前90天,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可申请"条件移除",而成为永久居民。
此方案的投资额为美金100万元。
如果投资标的是位于目标就业区(Targeted Employment Area),则投资额可降为50万美金。
EB-5对申请人的要求相当宽松,没有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为合法取得(包括个人累积所得、赠与、继承等多种途径)。
一人申请,全家(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均可同时获得绿卡。
申请成功后可自由选择美国任何城市居住,或继续留在中国工作和生活。
目前,美国移民项目大都为“区域中心”项目(俗称EB-5项目),有多个地区可供选择,例如南达科他州、宾州、费城、密西西比等投资移民项目。
澳星移民认为,虽然这些项目普遍投资金额较少,可以减轻投资人的负担,但是在具体运作上,由于国人对美国的法律、经商环境、语言、经营成本等并不了解,政府也不提供担保,因此在申请前的风险评估、项目选择上要非常谨慎。
二、美国移民条件:【一】、投资金额:50万美元移民申请人须投资50万美元于区域中心内的投资项目,为期5年。
另有3-5万美元不等的发行费用。
【二】、投资期限:五年投资期限为五年,五年后一次性返还投资款。
【三】、申请资格1、申请人必须年满21周岁,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一同申请。
2、申请人不要求具备任何商业背景、教育程度及英语能力3、申请人无资产要求,只需证明投资金额为合法所得【四】、美国EB-5类投资移民的优势1、申请时间短,3-6个月获批,9-12个月取得绿卡2、申请人无资产要求、无学历、语言、年龄、商业背景要求3、一人申请,全家获得绿卡4、无需自己创业,无需亲自管理企业5、子女免费接收12年义务教育,轻松进入世界一流名校6、取得绿卡后5年可归化入籍三、移民美国要多少钱EB-5投资移民现在成功率很低,它要求至少投资50万美金,而且基本投资款是回不来的,风险太大.像你这样如果自己或配偶有企业的话到是可以办L1签证,到美国办一个分公司,全家先拿工作签证,一年后公司运做正常,转永居绿卡,成功率很高,申请时间的话办工作签证3-6个月,1年后转绿卡申请要6个月.费用办工作签证6940美金加12万人民币,大概全部费用在16-17万人民币吧,包括公司办理的费用.转绿卡的花费为48665美金加12万人民币,大概全部费用在45万人民币左右,包括公司一年半的全部运营费用(房租,办公室费用,工资税公司营业税,商会/协会等等全部费用).。
美国移民:美国投资移民EB-5简介

美国移民:美国投资移民EB-5简介一、美国投资移民EB-5简介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于1990年起实行,目的是通过在美国投资创造就业机会来获得美国绿卡。
EB-5类美国投资移民,是美国一项专门鼓励外国投资者而设的投资移民项目,是美国政府对海外投资者设立获取身份的移民类别签证,是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经济特区投资移民项目是在EB-5方案基础上美国政府特别设立的一种经济特区移民方案(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其享受的主要的优惠措施为:投资者投资金额从100万美元减少至50万美元,“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放宽为“允许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
在本计划下,投资者不再需要亲自去美国创办企业,不用坐移民监,投资额亦减少了一半,可谓优势尽显。
二、申请条件1、申请人必须年满21岁2、申请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3、申请人拥有一百万/五十万(特区移民方案)美金的证明,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4、申请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5、此投资可直接/间接(特区移民方案)创造十个工作机会6、投资资金来源之说明,须证明投资款是取自正当来源,此可包括房产销售,债券股票,企业盈余,商业买卖,赠与和继承等7、主申请人前五年之所得税单(英文版本)三、申请步骤美国EB-5项目对申请人有以下要求:投资100万美元;但如果是区域中心的投资项目,则需要50万美元。
投资期限为五年,投资期满后返还投资款。
要求申请人必须年满21周岁;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同时申办;不要求申请人任何商业背景、教育程度及英语语言能力;申请人的资产不一定由申请人本身能力累积所得,赠与、继承等方式都可。
EB-5申请7步走据悉,无论是哪个区域中心的投资项目,只要是通过美国EB-5法令获取的移民签证,都必须遵循EB-5的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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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投资移民(美国EB-5移民)详细介绍一、关于美国投资移民/美国EB-5移民美国投资移民是美国新移民法中职业移民项的第五类优先移民EB5”(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移民签证,有关投资移民的法律是于1991年生效实施。
美国政府并于1993年在EB-5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地区中心移民方案”(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
使EB-5成为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为了使投资移民可以更为吸引投资者,1996年开始,移民局放松了不少条件,投资的方式和聘用工人的计算方式等,使投资者可以透过美国现有的投资基金进行投资,可以用借款的方式减少真正投资的数额等。
二、美国投资移民的申请人条件/美国投资移民申请条件和要求/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EB-5?美国投资移民(EB-5)申请条件EB5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制定得相当宽松,投资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以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即可。
而且此资金不要求要通过自己经营企业所得,也可以是继承或者赠与。
此移民类别的特色是“全家移民”,即投资人、其配偶和未满21岁之未婚子女均可以同时申请移民。
(1)投资人必须年满21岁(2)投资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3)投资人必须拥有50万美金的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4)投资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5)投资人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申请美国投资移民的具体要求有:(1)建立一个新的商业企业;或购买一个现有的企业,加以改造或重组以成为一个新的商业企业;或扩大原有的企业使其净资产和雇佣人员达到原来的140%,或投资使一个困难企业,就是过去一到两年中净资产减值20%的企业,保住现存所有雇员的职位。
投资必须用真实资金,包括现金,机器设备,存货,及其它财产。
如果是用银行贷款投资,必须是用投资人本人的私人财产作?抵押而得到的贷款。
投资人与投资的企业之间的债券,票据,或借款等都不是投资。
如果投资人和投资企业之间有任何承诺保证投资能够收回或获利的,都不算为投资。
(2)投资额要达到一百万美元。
在某些特定地区可以投资50万美元,这些特定地区是指达到美国全国失业率1.5倍的地区或某些特定的农村地区。
(3)为不少于10个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创造全职的就业机会。
移民法对投资移民中"全职员工"的定义是一星期至少工作超过35个小时的员工。
如果投资一个在过去一到两年中净资产减值20%的困难企业,要在随后的至少两年内保住所有的现有雇员的职位。
三、美国投资移民(EB-5)可以投资的企业类型有哪些?(A)新的商业企业的投资,包括创新企业或重组旧企业。
(B)扩张现有的企业,可以投资或注资以增加资产或员工四成以上,也就是注资后,资产或员工人数,都为原有规模的一点四倍。
(C)困难企业之投资,企业在注资之前的12到14个月,损失了资产价值的五分之一。
美国的投资移民是投资及实际的经营及投资,但投资者不需要有任何经营的经验或教育程度,唯一的条件就是有足够的资金。
新企业必须保证能至少运行两年以上,如果新企业连续亏损难以维持二年,投资人可能会得不到移民绿卡。
四、美国投资移民EB-5的局限性和弊端?第一,在美国投资和申请永久居留身份后,该投资者在世界上其他地方的收入也必须在美国纳税,这是许多人所不愿接受的。
第二,投资人不能先申请移民签证而后投资,而是在确实进行了投资之后才能申请签证。
即使移民局很快批准其投资移民的申请,只是一个有条件限制的临时绿卡。
两年之后,移民局对其投资项目进行考查,合格者方能将临时绿卡转为永久绿卡,倘若投资人在这两年中投资失败,投资人不仅丧失了大笔资金,而且还可能丧失永久居留权身份。
五、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有哪些?EB-5项目分类按照EB-5投资项目的目的划分:移民型项目(以资金安全为基础,以移民为目的)以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州(宾州)和美国南达科他州(南州)为代表的一批EB-5经济特区投资移民项目一般由美国官方机构、专业基金公司共同发起,这些项目基于美国移民法案的精神,为广大海外投资人提供移民美国的机会。
这些投资移民项目基本上都是由政府部门协同运作,在当地挑选信用等级良好、历史悠久的实力派公司进行参与,并由这些公司以自有资产为海外投资人提供等额或超额抵押担保,以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
美国的投资移民申请人大都是以移民为最终目的,并不是为了通过投资追求未来的超额利润,大家在意的是顺利移民和投资款项的安全。
因此,以宾州、南州为代表的这些项目,都是以借贷主体的运作模式,并附有大额的投资担保物。
这和美国投资移民申请人的目标相一致,同时也是这两个州的几大项目获得中国投资者高度认可的重要原因。
融资型项目(以移民为卖点,以融资为目的)美国EB-5项目的大热自然免不了有人进来浑水摸鱼。
EB-5慢慢出现了一些借机融资的项目。
从金融危机中逐步复苏的美国经济,对海外热钱的渴望异常强烈,这也使得越来越多的美国企业推出名目繁多的投资项目。
从投资移民申请人的利益角度看,这些项目从实质上来说,更侧重“融资”,而非“移民”。
这一类项目中,投资人将资金注入到美国本土企业,通过一定周期的运作,有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润回报(当然也有可能亏损)。
投资者在选择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两点:第一,详细考察所投资的项目在未来的运作中能否做到稳健经营;第二,所投资项目是否有抵押担保,抵押担保品是否能支付经营不善带来的亏损赔偿。
这些项目一般带有很强的投资性质,有可能在经营中获取巨额利润,但也可能血本无归,适合激进型的投资者,而稳健型的投资者最好别轻易选择慎重选择美国投资移民项目,揭穿常见的移民中介骗局近来,随着美国投资移民项目在中国的广泛推广,中国有不少媒体和利益团体一再片面误导中国公众:要么宣称美国某某项目有美国“100%政府担保”,投资资本绝对安全;要么鼓吹根据新修订的《美国投资移民法》,投资移民只要向其推荐的美国项目提供“无息贷款”就可以换取美国绿卡;要么鼓吹什么美国有用于投资移民的经济特区;要么宣称只需投资50万美元是美国政府给“经济特区”的一个优惠政策……诸如此类,着实愚弄了大量不了解美国体制和美国移民法的中国大众。
骗局一:美国有用于投资移民的经济特区美国《移民法》中并没有任何关于“经济特区”的内容,美国在事实上也不存在“经济特区”。
美国只有一个特区,那就是“哥伦比亚特区”这个美国首都的政治特区。
在《移民法》中,美国只有一个附属于投资移民项目的“区域中心”计划,英文的唯一名称为“regional center”,也就是“区域中心”。
我们之所以说“区域中心”是一个“计划”,是因为它在美国的《移民法》中被称为“pilot program”,翻译成中文应当是“小规模试验计划”。
换句话说,美国的投资移民法中的有一个“小规模试验计划”,即“区域中心”计划。
根据美国的投资移民法,“区域中心”计划与中国的“经济特区”没有任何相像或者相近的地方,将其翻译为“经济特区”完全是对公众的误导,也没有任何法律的依据骗局二:宣称某某投资移民项目有什么政府担保之类美国《移民法》中并没有任何关于政府担保的内容,美国的《投资法》也明确规定所有投资行为不能有担保行为。
众所周知,美国是世界上位列第一、实力最强的资本主义国家,其实质就是以资本为基础的私有制,资本决定着一切,其一切财富的创造均以资本的运用为前提。
美国没有免费的午餐,美国政府的不少服务都是要收费的,而美国移民局收取移民申请人的费用和大使馆收取签证申请人的签证费都是最为明显的例子。
比如,根据最新的收费标准,所有申请美国投资移民的人都要向美国移民局交1435美元作为i-526表的处理费用。
除了政府系统外,美国所有经营性经济实体均为私有的,包括为美***队制造战斗机和导弹的波音公司、洛克希德·马丁公司等,也包括美国的所有银行如美国银行、花旗银行等,都是私有的。
他们可以承包美国政府的各种项目、赚美国政府的钱,但是美国政府并不对他们的企业经营提供任何担保,美国今年以来已经有81家银行倒闭就是最好的证明。
因此,任何宣称某某投资移民项目有什么政府担保之类的言论在美国的制度下都是荒谬的、不可信的。
骗局三:以向美国提供无息贷款才能换绿卡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
美国《移民法》中并没有任何关于无息贷款可以做投资移民的提法,连“贷款”这个词都没有提及过。
而且,美国形形色色的金融机构和货款公司都是私有的,从来没有一家美国的金融机构和货款公司向另外一个私人项目提供过无息贷款,甚至连美国政府都没有提供过无息贷款。
举例来说,美国商务部有专门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贷款项目,其基金来自于美国的财政拨款,对申请人的资格有极为严格的限制,但是这个贷款的利息其实并不比一般银行的贷款利息低!而在这次美国的金融危机中,美国政府划拨了数千亿美元用于挽救个别濒临倒闭的超大型金融机构,包括美国的很多银行、高盛集团、美国国际集团、通用汽车等,都收到了美国政府的巨额援助。
但是,美国政府的这些现金注资都不是免费的,相反,所有这些接受美国政府救助的公司都必须向政府支付至少5%的利息,当然,本金也是迟早要还给美国政府的!连一直在发行美元的美国政府都在设法赚至少5%的投资利息,人们有什么理由相信一个美国的私人贷款公司会向别人发放无息贷款呢?这可能吗?骗局四:投资50万美元就可以美国投资移民获得绿卡和区域计划的骗局根据《投资移民法》,只需投资50万美元就可以做投资移民是真的,但是这与美国的投资移民“区域中心”计划没有必然的联系,更不是某些人所宣称的是2003年美国总统签发的“降低”投资移民门槛的一个优惠政策!事实上,只需投资50万美元就可以做投资移民的政策自从《投资移民法》在1993年开始实施以来就一直存在,直到今天也没有改变过。
只要你投资的项目在农业区或者高失业地区,你就只需投资50万美元就可以做投资移民了,与你要投资的项目是否属于一个“区域中心”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相反,即使你要投资的项目属于某个“区域中心”,但是它既不在农业区又不在高失业地区,《投资移民法》明确规定,你也必须投资至少100万美元才符合投资移民的要求。
加州就有一个投资移民区域中心,因为其位于高度发达的商业中心区,其投资移民的最低投资额必须是100万美元。
这个事实正好说明,一些既得利益者在有意无意地误导中国公众,而这在美国是不被允许的、违法的。
美国投资移民EB-5移民的申请费用申请美国投资移民的费用一般包括:1、投资资金100万美元或50万美元2、美国投资移民签证申请费用(签证申请费根据当时移民局的收费标准为准)1)I-526投资移民绿卡:US$1,435(每一案件,全家)2)DS-230移民签证费:US$400(每人)3)I-829解除绿卡条件:US$2,930(每一案件,全家)4)Biometric其它家属指纹费:US$80(每人)3、律师或中介代理申办的申办费用,2到6万美元不等4、区域中心管理费用根据美国最近修订的《投资移民法》,所有的投资移民EB-5申请必须向美国加州的移民中心直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