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国际结算方式之二——托收2
国际结算--托收

第二节 托收结算的风险控制
一、托收方式的特点 (一)比汇款方式安全 付款及交单方式的变化使得进出口双方的安全性均有所提高。 (二)结算基础仍然是商业信用 出口商能否按期收回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资信;进口商 付款或承兑之后,凭单提取的货物可能与合同不符。总体上 看,出口商的收款风险较大。 (三)资金负担仍不平衡 进口商付款之前,货物占压资金都是出口商承担。 (四)比汇款的手续多、费用稍高。
D.拒付时是否需做拒绝证书:委托 人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应对遭到拒绝 承兑或拒绝付款时是否需做成拒绝 证书给予明确指示。根据银行惯例 ,在委托人没有指示必须做成拒绝 证书时,银行没有义务在拒付时做 拒绝证书。
E.拒付后货物处理的方式:理想的处理方式 是出口商能在进口当地找到买主就地将货物 售出;如果出口商在进口地有可靠的代理人 ,他可以在汇票上记载预备付款人以应急; 如果没有前述的两种可能性时,委托人应在 托收申请书中明确指示银行,如发生拒付, 在货物到达进口地后立即办理货物的提货、 存仓和保险。
国际结算
托收
第一节 概述
•
一、托收的含义 根据《托收统一规则》(URC522)规定:
•
托收是指由收到托收指示的银行根据所收 到的指示处理金融票据和商业单据 以便取得付 款/承兑。
通俗地说法,也即托收是债权人(出口人)出 具债权凭证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人)收取 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
•
二、托收的基本当事人及其责任
托收流程图(教材P53)
委托人 (出口商)
付款人 (进口商)
1
6 5
4
3
托收行 (出口方银行)
2
代收行 (进口方银行
托收业务基本流程图
(二)各当事人的基本责任
国际结算的基本方式【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的费用比电汇低,但邮寄时间较长,收款时间较慢。 (3)票汇。票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 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 式。汇出行开出银行汇票交给汇款人,再将汇票通知书或票根核对无误 后,将票款付给收款人,并将付讫借记通知书寄给汇出行。票汇与电 汇、信汇的不同之处在于,票汇的汇入行无须通知收款人前来取款,而 由收款人持票登门取款。汇票经收款人背书后,可流通转让,而信汇委 托书则不能。票汇的汇票由银行签发,信用度高,很受汇款人的欢迎而 被广泛采用。 2.托收 托收,是出口商在发运货物后签发汇票,委托当地银行通过其国外往 来行向进口商收取贷款的结算方式。托收的当事人主要有四个:出票人 (委托人)、托收行(出口方银行)、代收行(进口方银行)及付款人。 在托收业务下,委托人首先填写“托收申请书”交托收行,银行一经 接受,双方就构成了委托和受托的契约关系。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事先 有互为代理的合约,代收行根据托收行寄来的“托收委托书”办理托收 业务。 委托人与托收行、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都是委托代理关系,所以托收 行与代收行对托收的货款能否付款不负责任。托收结算方式包括光票托
邮寄给汇入行,委托其解付一定金额给国外指定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
式。信汇业务与电汇业务的不同之赴在于通知汇入行的方式不同,信汇 是由汇出行根据信汇申请书的要求,以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为结算 工具,邮寄给汇入行;而电汇则以拍发电报或电传通知汇入行。信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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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用证 信用证,是银行根据买方要求向卖方开立、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信用 证条款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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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1)信用证的内容和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①信用证起首,如开证行名称、地址、开证日期、信用证号码、受益 人、信用证种类、信用证金额等。 ②汇票,如出票、付款人、汇票期限、金额等。 ③基本单据,如发票、提单、运单等。 ④附属单据,如货物名称、数量、单价、贸易条件等。 ⑤自运输规定,如装货港、卸货港、装船期限等。 ⑥其他事项。 (2)信用证业务的当事人有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通知行(指 接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通知转给出口商的银行)、议付行(指凭信 用证买入或贴现受益人交来的跟单汇票银行)、付款行(指信用证上指定 的付款银行)。另外,信用证业务有时还有保兑行和偿付行。保兑行是根 据开证行的请求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的银行,偿付行指代开证行偿还议 付行垫款的银行。 (3)信用证结算方式以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使出口商收取货款有 了保障,并且凭信用证可以向银行取得资金融通;进口商可以在收到货物 后再付款,减少了资金占用;开证行通过开立信用证获取手续费收入;出 口方银行通过向出口方提供资金融通,又可收取利息收入。因此,信用
国际结算的传统方式-汇付和托收

2、货到付款。(先出后结)
货到付款与预付货款相反,它是进口商在收到货 物以后,立即或一定时期以后再付款给出口商的一种 结算方式,也被称为延期付款,或赊销。
包括售定和寄售两种。售定是进出口商达成协议, 规定出口商先发货,再由进口商按合同规定的货物售 价和付款时间进行汇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即”先出后 结”。寄售是指出口方将货物运往国外,委托国外商 人按照事先商定的条件在当地市场上代为销售,待货 物售出以后,国外商人将扣除佣金和有关费用的货款 再汇给出口商的结算方法。
收款人
(1) (2)
支票付款行 (6) (7)
(3)
汇出行
(8) (1)汇款人填写并呈交汇款申请书
(4)
(5)
汇入行
(2)汇出行给汇款人汇款回执
(3)汇出行向汇入行发出P.O.,并随付它行付款的头寸 支票
(4)汇入行向支票付款行提示头寸支票
(5)支票付款行向汇入行支付支票款
(6)如汇入行有收款人帐户直接入帐,无则通知领款
托收
一、定义(collection)
根据《托收统一规则》(URC522)规定:
托收是指由收到托收指示的银行根据所收到的指示处理 金融单据和商业单据 以便(1)取得付款/承兑;(2)或者 凭付款和或承兑交付单据;(3)或者按其他条款和条件 交单。
通俗地说法,也即托收是债权人(出口人)出具债权凭 证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人)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 方式。
电汇工具一般包括:电报(Cable)、电传 (Telex)、SWIFT、 CHIPS等。一般采用密押 证实。
汇款人
(1) (2)
(7)
收款人
(4) (5)
(3)
汇出行
(6) (1)汇款人填写并呈交汇款申请书
浅析国际结算方式之汇款、托收、信用证

浅析国际结算方式之汇款、托收、信用证【摘要】当今世界国际贸易迅速开展,商品交易的数量、品种、金额不断扩大,传统“银货两讫〞的结算方式早已不能适应现代国际结算的需求。
当前大多数进出口贸易都是由经办国际结算业务的银行通过票据,单据等结算工具转移和传递并借助某种结算方式清算国际间贸易的债权债务,从而实现贸易的最终完成。
由此银行的国际结算品种逐渐多样,方式也不断开展和创新。
选择结算品种主要取决于国际间经贸活动的容、融资的需求、风险的保障程度和银行的效劳围等因素。
目前最普遍使用的品种有:信用证、托收、汇款、保函,保理和福费廷等种类。
本文将对其中的汇款、托收以及信用证三种结算方式进展分析比照。
关键词:国际结算方式;汇款;托收;信用证〔一〕汇款、托收、信用证的含义1、汇款〔Remittance〕:也称国际汇兑或国外汇兑,是汇款人或债务人通过本国银行运用各种结算工具将款项付给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顺汇。
2、托收〔Collection〕:是债权人(出口商)提交凭以收款的金融票据或商业单据,委托银行〔出口国银行〕通过其在国外的分行或代理行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款项的一种国际结算方式。
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它是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作出的在满足信用证要求和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的条件下,向第三者〔受益人、出口商〕开立的承诺在一定期限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文件。
〔二〕在结算过程中使用的汇票的比拟1、汇票的含义及种类〔1〕汇票〔Bill of Exchange/Postal Order/Draft〕是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票据。
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
〔2〕汇票的分类:①按出票人分类:可分成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②按有无包括运输单据: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③按付款日期分类: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④按兑人分类:可分成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2、汇款方式在结算过程中汇票的使用按照汇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汇款可分为电汇、信汇、票汇三种。
国际结算方式-托收方式

二、托收的分类(一) 托收的分类(
(一)、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光票托收( COLLECTION) 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是指不附带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的托收。 光票托收是指不附带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的托收。 包括: )、金融单据的托收 包括: 1)、金融单据的托收 2)、仅附商业发票而不包括运输单据的托收 )、仅附商业发票而不包括运输单据的托收 3)、其他债务凭证的托收 )、其他债务凭证的托收 由于没有代表物权凭证的运输单据, 由于没有代表物权凭证的运输单据,光票托收不涉及到货权 的转移和货物的处理,银行根据票据的付款条件收款, 的转移和货物的处理,银行根据票据的付款条件收款,业务 处理比较简单。 处理比较简单。 由于光票托收对出口商风险很大, 由于光票托收对出口商风险很大,出口商只有在确信进口 商能遵守买卖合同和及时付款的条件下才能这样做。 商能遵守买卖合同和及时付款的条件下才能这样做。 主要应用范围:国际贸易中的小额贸易、部分预付货款、 主要应用范围:国际贸易中的小额贸易、部分预付货款、分 期支付货款以及贸易从属费用的收取、 期支付货款以及贸易从属费用的收取、非贸易结算和私人托 收业务 。
根据银行交单条件不同,跟单托收可分为付款交 根据银行交单条件不同, 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三、托收的特点 三、托收的特点
与信用证不同,托收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一种 与信用证不同, 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银行在这项业务里主要是代理收取款项的 地位,最大的特点是“收妥付汇、实收实付” 地位,最大的特点是“收妥付汇、实收实付”。 无论是托收银行,还是代收银行,在跟单托收方式下, 无论是托收银行,还是代收银行,在跟单托收方式下, 只是对货物的安全性和收汇的及时性负有道义上的责 不承担付款的责任。 任,不承担付款的责任。所以这项结算方式对出口方 风险性较大。 风险性较大。 托收方式是逆汇方式,即由出口方作为出票人,签发 托收方式是逆汇方式,即由出口方作为出票人, 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委托银行要求进口方付款。 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委托银行要求进口方付款。在 付款交单情况下,进口商不付款, 付款交单情况下,进口商不付款,就拿不到和汇票一 起的运输单据,这样也就提不到货, 起的运输单据,这样也就提不到货,而在承兑交单的 情况下,进口商也只有先对远期汇票承兑,才能拿到 情况下,进口商也只有先对远期汇票承兑, 代表货权的运输凭证。 代表货权的运输凭证。
国际结算方式之二-托收

运输风险
在托收方式下,出口商需要承担运输途中的货物损失风险 ,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丢失,出口商可能面临无法 收回货款的风险。
法律风险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存在差异,如果发 生争议,出口商可能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解决法律问 题。
03
托收的流程与注意事项
托收的流程
01
卖方将货物装运并取得运输单据;
相对于信用证等其他结算方式 ,托收方式的费用相对较低,
可以降低交易成本。
托收的风险
进口商信用风险
托收方式下,出口商需要依赖进口商的信用,如果进口商 违约或者破产,出口商可能面临无法收回货款的风险。
政治风险
在国际交易中,由于政治原因导致进口国禁止进口或者限 制外汇支出,出口商可能面临无法收回货款的风险。
02
托收的优势与风险
托收的优势
灵活性高
托收方式下,出口商可以选择 信用证或托收方式结算,根据
实际情况灵活选择。
手续简单
托收方式相对简单,只需提供 单据和托收指示,无需经过繁 琐的审核流程。
降低风险
托收方式下,出口商可以通过 控制货权来降低风险,如要求 进口商提供担保或采用其他风 险控制手段。
费用较低
但是,对于一些特定的贸 易环境或交易对象,托收 仍将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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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的核心是出口商的交货和进口商的付款之间存在时间差 异,出口商需要承担货物运输途中的风险,直到进口商付款 。
托收的分类
按照交单条件的不同,托收可以分为付款交单 (D/P)和承兑交单(D/A)两类。
2
付款交单是指进口商必须在付款后才能获得货运 单据,通常要求进口商在一定时间内完成付款。
国际贸易融资的结算方式

内容提要
国际结算方式: (一)赊购、赊销(OPEN ACCOUNT) (二)托收(COLLECTION) (三)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国际贸易融资方式: (四)进口贸易融资 (五)出口贸易融资
(一)赊购、赊销( OPEN ACCOUNT)
出口商
(2)出口押汇
出口业务中,信用证的受益人(一般为 出口商)向我行提交正本信用证及其项下要 求的全套单据,经我行审核通过后,将全套 单据质押给我行,由我行向受益人提供短期 融资并保留对受益人追索权的一种出口融资 产品。
(3)福费廷(FORFAITING)
①.定义:
福费廷(Forfaiting)又称票据包买或 买断,是指融资银行对出口商未到期的远期 票据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
②.福费廷对出口商的好处
减少远期收汇风险(防范远期利率、汇率风险)
不占用银行授信额度(直接获得100%出口融资 )
提前结汇退税(不必等到实际收汇即可结汇退税 )
手续简便(凭开证行承兑,三日内即可办理)
改善资产负债表(现金收入取代应收账款)
提高出口竞争力(可与高风险国家地区进行贸易 )
③.福费廷业务的流程
出口商 (收益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签订合同: 3、装运货物
进口商 (申请人)
4、提交单据
申请开立信用证 单据
办理买断 提出申请 询价
交通 银行
2、开立信用证 5、寄单 6、承兑
开证行
(4) 出口托收融资
定义:
出口托收融资是指在托收项下,出口商 委托我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因出口未收汇 而形成了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向我行申请办 理的资金融通业务。
国际结算方式-托收

货物装船
付款人
货
款
贷
跟
记
单
委
汇
托
票
要 求 付 款提 示 汇 票
付交 款单
人 帐
2.托收委托书及跟单汇票
托收行
代收行
6.汇交收妥的货款
• 实务中,有些付款人坚持货物到达后才付款,有些非洲国 家的法令甚至规定,即期可D编/P辑一ppt 律要货物到达后才付款。9
远期付款交单 (D/P after sight)
第五讲 国际结算方式――托收方式
可编辑ppt
1
一、托收概述 (一)定义
• 汇款因为不能银货当面两讫,因而无法约束对方。跟 单托收把交易变成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形式,大大降 低了风险。
• 托收结算是由卖方开立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 在国外的分行或代理行,向买方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 方式。
• 贸易上常用的是跟单托收。出口商将作为物权凭证的
• 出口托收委托书的收款指示写明:“请代收款项并以电报或航邮授权 我行借记你方在我行的帐户”。
• (三)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相互没有开立帐户,而是托收行在国外第 三家X银行开立帐户
• 出口托收委托书的收款指示写明:“请代收款项并将款汇至X银行贷 记我行在该行的帐户,并请该行以电报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航邮通知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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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也用发票代替汇票,连同有关的货运单据一起交给银行托收, 可避免印花税负担。
• 3、直接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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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四)托收指示和托收汇票
可编辑ppt
7
二、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
• (一)付款交单(D/P)
• 指进口商付清票款后,代收行才交给他货运单据。又 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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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交单
1.光票托收 (Clean Bill for collection)
• 光票托收是指出口商仅开具汇票而不附商业单据
(主要指货运单据)的托收。 光票托收并不一定不附带任何单据,有时也附 有一些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这种 情况仍被视为光票托收。
• 光票托收的汇票,在期限上也应有即期和远期两种。但 在实际业务中,由于一般金额都不太大,即期付款的汇 票较多。
p304
三、托收当事人及其责任
委托人 (出口商)
债权债务关系
付款人 (进口商)
无契约关系
委托代理关系 委托代理关系
托收行
代收行
托收当事人及其责任
• 1.委托方(Principal) • 在托收业务中,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方收款的人就是 托收委托人,因为是由他开具托收汇票的,所以也称 出票人。 • 委托人对付款人的责任: (1)按时按质按量装运货物; (2)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单据。 • 委托人对托收行的责任: (1)填写委托申请书,指示明确; (2)对意外情况及时指示; (3)承担收不到货款的损失。
托收业务的契约性文件,是银行进行该笔托收业 务的依据。
• (二)委托(托收)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 1、交单方式
即期D/P 或 远期D/P 或 D/A
• 2、货款收妥后代收行汇交托收款的方式
信汇(M/T)或电汇(T/T)
• 3、关于远期付款交单(D/P)是否委托国外 代收行代为存仓、保险。 • 4、银行费用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
天津M出口公司出售一批货给香港G公司,价格 条件为CIF香港,付款条件为D/P见票30天付款,M 出口公司同意G公司指定香港港汇丰银行为代收行, M出口公司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限内将货装船,取得 清洁提单,随即出具汇票,连同提单和商业发票等 委托中行通过香港汇丰银行向G公司收取货款。五天 后,所装货物安全抵达香港,因当时该商品的行市 看好,G公司凭信托收据向汇丰银行借取提单,提取 货物并将部分货物出售。不料,因到货过于集中, 货物价格迅即下跌,G公司以缺少保险单为由,在汇 票到期拒绝付款。你认为M公司应如何处理此事,并 说明理由。
• • • •
5、要求收取的费用是否可以放弃。 6、要求收取的利息(如有),是否可以放弃。 7、付款的方式和付款通知书的形式。 8、发生不符款、不承兑或未执行其它指示情况 时的指示。
• 托收行在缮制托收指示书时,应将交款指示明确、 清楚地表达出来。交款指示是托收行对代收行在款 项收妥后如何汇交的指示。
托收的特点 • • • • 1、比汇款结算方式安全 2、结算的基础仍是商业信用 3、资金负担仍不平衡 4、比汇款的手续稍多、费用稍高
三、 托收当中的资金融通
• (一)对出口商的融资
• 1、出口托收押汇
是指托收行买入出口商开立的跟单汇票及/或装 运单据,又称议付。
• 出口商向银行融资的主要方式。 • 出口押汇的特点:
• 分析: • M公司应通过中行要求香港汇丰银行付款。这是因 为,香港汇丰银行在未经委托授权的情况下,自 行允许G商凭信托收据先行提货,这种不能收回货 款的责任,应由代收行(汇丰银行)负责。
2、有一出口合同,付款条件为45天见票付款交单 方式。出口人在填写的托收委托书中,虽说明除 本金上需加收利息,但并未说明利息不能免除。 在出口人所提交的汇票上也未列明利息条款。当 银行向进口人提示单据时,进口人只肯支付本金 而拒付利息,在此情况下,银行在收到本金后即 交出单据,并通知出口人有关拒付利息的情况。 试问,出口方能否追究代收行未收利息即行交单 的责任?
委托人 (出口商)
(1)发货
付款人 (进口商)
(7)结汇
(2)光票和 托收申请书
(4)提示 光票
(5)付款或 承兑
(3)托收委托书和光票 托收行 (6)付款(贷记通知) 代收行/提示行
2.跟单托收 (Documentary Bill for Collection ) • 跟单托收是指出口商开立或者不开立汇票,但附
委托人 (1)发货 (出口商) (3)取得单据 (4) 轮船 公司 (9)交出提单 (10)提货
付款人 (进口商) (7) 提 示 跟 单 汇 票 (8) D/ P 付 款 D/ A 承 兑 后 到 期 付 款
(12) (5) 结 回 汇 单Biblioteka 汇票、 单据和 托收申 请书
(6)托收委托书和跟单汇票
托收行
本章主要内容
• • • • • 1.托收流程 2.跟单托收种类、实质性要件、基本当事人 3.承兑交单的对于进出口商双方的利弊如何? 4.托收的特点? 5. 托收当中的资金融通(对出口商、进口商)
委托(托收)申请书 (collection application) • (一)定义: • 托收申请书是委托人与托收银行之间关于该笔
(11)付款(贷记通知)
代收行/提示行
按付款人取得货运单据方法及时间不同
• 1、付款交单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 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 远期付款交单(D/P at…days after sight) 2、承兑交单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 • 承兑交单的对于进出口商双方的利弊如何?
一般是进出口商各自负担本国银行的费用。
• 5、如果付款人拒绝付款或承兑,是否要做成拒绝 证书。
一般仅以航邮或电报通知托收行即可,托收指示中注明拒 付时须做成拒绝证书。
• 6、明确在付款交单条件下,遇拒付时,对于货物 的处理办法。 • 7、付款时间的附加规定。
这些附加规定包括:付款人延迟付款是否加收利息,提前付 款是否给予贴息等等。
CHAP 17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托收及惯例
本章主要内容:
• 一、托收含义及分类 • 二、跟单托收当事人的责任与义务 • 三、托收中的融资
一、 托收概述
• (一)托收定义 • 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商(委托人)开立汇票 ,委托出口地银行(托收行)通过该行在进口商 (债务人)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收行), 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 出口商主动催收款项,属于逆汇
委托(托收)申请书
托收委托书/托收指示(collection order)
• 定义: • 托收指示是托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的、 授权代收行处理单据的完全和准确的条款。
• 所有托收单据必须附带托收指示,除非托收指示另 有授权,代收行将不理会除向其发出托收的一方/ 银行以外的任何一方/银行的任何指示。
• 2.托收行(Remitting Bank) • 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负责办理托收业务的银行就是 托收行。由于托收行地处出口地国家,将转而委托 进口地银行代为办理此笔托收业务的汇票提示和货 款收取事宜,必须将单据寄往进口地代理银行,所 以托收行也称寄单行。 • 托收行责任: (1)审查委托申请书,核对单据; (2)缮制托收委托书; (3)按常规处理业务,并承担过失责任。
以融资为目的;以购买或抵押全套货权单据为基础; 有追索权
• 2、贷款 • 托收项下贷款相当于部分贷款作押汇 • 3、使用融通汇票贴现对出口商融资
• (二)对进口商融资
• 1、凭信托收据借单 • 银行对进口商的融通允许进口商在付款前开立信 托收据(T/R)交给代收行,凭以借出货运单据先 行提货,以便出售,待售得货款后偿还代收行, 换回信托收据。 • 2、凭银行担保提货 • 3、使用融通汇票贴现对进口商融资
托收委托书/托收指示
有商业单据(主要指货物装运单据,如提单、装箱 单、品质证书等等)的托收。
• 卖方开具托收汇票,连同商业单据一起委托给托收行(金
融票据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跟单托收也包括不使 用汇票的情况,主要是多年彼此信任的客户间使用(商业 单据不附带金融票据的托收)。
• 实质要件:代表货权的运输单据。
(1)合同
托收流程示意图
委托人 (出口商) 2 委 开 托 立 汇 票 ( ( 7 结 汇 )
买卖合同
(1)发货
付款人 (进口商)
( 4 提 示
) (3)委托 (6)付款
(5)付款或 承兑
)
托收行
代收行/提示行
(二) 托收的种类
• 按照银行的不同: 进口托收 出口托收 • 按照是否附带货运单据: 光票托收 跟单托收 • 按付款人取得货运单据方法及时间不同: 付款交单 即期付款交单
内容:
• 托收指示的内容必须与托收申请书的内容严格一致 ,并应包括以下各项适用的内容: • 1、托收银行、委托人、付款人、提示行(如有)的 情况。包括全称、邮政地址、电传、电话和传真号 码等。 • 2、托收的金额和货币种类。 • 3、单据清单和每项单据的份数。 • 4、(1)取得付款或承兑的条款和条件。 • (2)交单条款。
• 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 接受托收行的委托代为提示汇票、收取货款的银行 就是代收行。 • 代收行的责任: • (1)审查委托书,核对单据; • (2)代收行有保管好单据的责任; • (3)及时反馈托收情况; • (4)谨慎处理货物。
• 4.付款人(Payer或Drawee) • 代收行根据托收行的指示向其提示 汇票、收取票款的一方就是付款人 ,也是汇票的受票人。 • 付款人的责任:履行付款义务
• 分析:出口方不能追究代收行的责任。 • 理由是: • 在托收业务中,托收银行及代收银行均按托收委 托书的指示办事。尽管出口人在托收委托书中说 明需加收利息,但并未说明利息不可免除,且开 具的汇票上未列明利息条款。因此,代收行按《 托收统一规则》的有关规定,将单据在未收利息 只收本金后即行交与进口人的行为是合理的,出 口人也无权追究代收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