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方式: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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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托收

第二节 托收结算的风险控制
一、托收方式的特点 (一)比汇款方式安全 付款及交单方式的变化使得进出口双方的安全性均有所提高。 (二)结算基础仍然是商业信用 出口商能否按期收回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资信;进口商 付款或承兑之后,凭单提取的货物可能与合同不符。总体上 看,出口商的收款风险较大。 (三)资金负担仍不平衡 进口商付款之前,货物占压资金都是出口商承担。 (四)比汇款的手续多、费用稍高。
D.拒付时是否需做拒绝证书:委托 人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应对遭到拒绝 承兑或拒绝付款时是否需做成拒绝 证书给予明确指示。根据银行惯例 ,在委托人没有指示必须做成拒绝 证书时,银行没有义务在拒付时做 拒绝证书。
E.拒付后货物处理的方式:理想的处理方式 是出口商能在进口当地找到买主就地将货物 售出;如果出口商在进口地有可靠的代理人 ,他可以在汇票上记载预备付款人以应急; 如果没有前述的两种可能性时,委托人应在 托收申请书中明确指示银行,如发生拒付, 在货物到达进口地后立即办理货物的提货、 存仓和保险。
国际结算
托收
第一节 概述
•
一、托收的含义 根据《托收统一规则》(URC522)规定:
•
托收是指由收到托收指示的银行根据所收 到的指示处理金融票据和商业单据 以便取得付 款/承兑。
通俗地说法,也即托收是债权人(出口人)出 具债权凭证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人)收取 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
•
二、托收的基本当事人及其责任
托收流程图(教材P53)
委托人 (出口商)
付款人 (进口商)
1
6 5
4
3
托收行 (出口方银行)
2
代收行 (进口方银行
托收业务基本流程图
(二)各当事人的基本责任
国际结算-第四章:国际结算方式-汇款与托收

第四章 国际结算方式(一):汇款与托收
学习目标: 熟练掌握汇款与托收 的概念及应用; 熟悉顺汇和逆汇 的概念。
关键概念: 汇款、电汇、信汇、票汇、托收、即期付款交单、 远期付款交单、承兑交单、《托收统一规则》
第一节 汇 款
一、汇款的当事人及相互关系
(一)汇款的当事人 1. 汇款人(Remitter):是申请汇出款项的一方。 2. 汇出行(Remitting Bank):是受汇款人委托而汇出款项的银
六、汇款的特点
(一)汇款属于商业信用 汇款属于商业信用,汇款的应用取决于交易一方对另一方的 信任,即:或卖方向买方提供信用,或买方向卖方提供信用, 因此交易中提供信用的一方必然承担着较大的风险。
(二)汇款属于顺汇法
在汇款业务中,汇款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银行通过 信汇/电汇委托书或银行汇票等支付工具,转托国外银行将款 项付给国外收款人,这种结算方式下的资金流向与支付工具 的传递方向是一致的,因此属于顺汇法。
2.托收行的责任
(1) 执行委托人的指示。 (2) 按托收申请书核实单据。 (3) 承担过失的损失。
3. 代收行的责任
(1) 对托收行指示的处理。 (2) 对单据的处理。 (3) 对货物的处理。 (4) 无延误地付款。 (5) 通知收款情况。
4. 付款人的责任
托收项下付款人的主要责任是履行贸易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 在出口商向他提交了足以证明出口商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的 单据时,按合同规定汇款。当付款人收到代收行的付款提示 时,由于代收行与付款人之间并不存在契约关系,所以,付 款人对代收行是否付款,完全根据他与委托人之间所订立的 契约义务而决定,即以委托人提供的单据足以证明委托人已 经履行了合同下的义务为前提。
(三)票汇(Demand Draft,D/D):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 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交汇款人由其自行携带出 国或寄给收款人凭票取款的汇款方式。
学习目标: 熟练掌握汇款与托收 的概念及应用; 熟悉顺汇和逆汇 的概念。
关键概念: 汇款、电汇、信汇、票汇、托收、即期付款交单、 远期付款交单、承兑交单、《托收统一规则》
第一节 汇 款
一、汇款的当事人及相互关系
(一)汇款的当事人 1. 汇款人(Remitter):是申请汇出款项的一方。 2. 汇出行(Remitting Bank):是受汇款人委托而汇出款项的银
六、汇款的特点
(一)汇款属于商业信用 汇款属于商业信用,汇款的应用取决于交易一方对另一方的 信任,即:或卖方向买方提供信用,或买方向卖方提供信用, 因此交易中提供信用的一方必然承担着较大的风险。
(二)汇款属于顺汇法
在汇款业务中,汇款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银行通过 信汇/电汇委托书或银行汇票等支付工具,转托国外银行将款 项付给国外收款人,这种结算方式下的资金流向与支付工具 的传递方向是一致的,因此属于顺汇法。
2.托收行的责任
(1) 执行委托人的指示。 (2) 按托收申请书核实单据。 (3) 承担过失的损失。
3. 代收行的责任
(1) 对托收行指示的处理。 (2) 对单据的处理。 (3) 对货物的处理。 (4) 无延误地付款。 (5) 通知收款情况。
4. 付款人的责任
托收项下付款人的主要责任是履行贸易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 在出口商向他提交了足以证明出口商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的 单据时,按合同规定汇款。当付款人收到代收行的付款提示 时,由于代收行与付款人之间并不存在契约关系,所以,付 款人对代收行是否付款,完全根据他与委托人之间所订立的 契约义务而决定,即以委托人提供的单据足以证明委托人已 经履行了合同下的义务为前提。
(三)票汇(Demand Draft,D/D):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 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交汇款人由其自行携带出 国或寄给收款人凭票取款的汇款方式。
14-国际结算方式之二——托收2

远期付款交单
承兑交单
1.光票托收 (Clean Bill for collection)
• 光票托收是指出口商仅开具汇票而不附商业单据
(主要指货运单据)的托收。 光票托收并不一定不附带任何单据,有时也附 有一些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这种 情况仍被视为光票托收。
• 光票托收的汇票,在期限上也应有即期和远期两种。但 在实际业务中,由于一般金额都不太大,即期付款的汇 票较多。
p304
三、托收当事人及其责任
委托人 (出口商)
债权债务关系
付款人 (进口商)
无契约关系
委托代理关系 委托代理关系
托收行
代收行
托收当事人及其责任
• 1.委托方(Principal) • 在托收业务中,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方收款的人就是 托收委托人,因为是由他开具托收汇票的,所以也称 出票人。 • 委托人对付款人的责任: (1)按时按质按量装运货物; (2)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单据。 • 委托人对托收行的责任: (1)填写委托申请书,指示明确; (2)对意外情况及时指示; (3)承担收不到货款的损失。
托收业务的契约性文件,是银行进行该笔托收业 务的依据。
• (二)委托(托收)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 1、交单方式
即期D/P 或 远期D/P 或 D/A
• 2、货款收妥后代收行汇交托收款的方式
信汇(M/T)或电汇(T/T)
• 3、关于远期付款交单(D/P)是否委托国外 代收行代为存仓、保险。 • 4、银行费用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
天津M出口公司出售一批货给香港G公司,价格 条件为CIF香港,付款条件为D/P见票30天付款,M 出口公司同意G公司指定香港港汇丰银行为代收行, M出口公司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限内将货装船,取得 清洁提单,随即出具汇票,连同提单和商业发票等 委托中行通过香港汇丰银行向G公司收取货款。五天 后,所装货物安全抵达香港,因当时该商品的行市 看好,G公司凭信托收据向汇丰银行借取提单,提取 货物并将部分货物出售。不料,因到货过于集中, 货物价格迅即下跌,G公司以缺少保险单为由,在汇 票到期拒绝付款。你认为M公司应如何处理此事,并 说明理由。
承兑交单
1.光票托收 (Clean Bill for collection)
• 光票托收是指出口商仅开具汇票而不附商业单据
(主要指货运单据)的托收。 光票托收并不一定不附带任何单据,有时也附 有一些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这种 情况仍被视为光票托收。
• 光票托收的汇票,在期限上也应有即期和远期两种。但 在实际业务中,由于一般金额都不太大,即期付款的汇 票较多。
p304
三、托收当事人及其责任
委托人 (出口商)
债权债务关系
付款人 (进口商)
无契约关系
委托代理关系 委托代理关系
托收行
代收行
托收当事人及其责任
• 1.委托方(Principal) • 在托收业务中,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方收款的人就是 托收委托人,因为是由他开具托收汇票的,所以也称 出票人。 • 委托人对付款人的责任: (1)按时按质按量装运货物; (2)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单据。 • 委托人对托收行的责任: (1)填写委托申请书,指示明确; (2)对意外情况及时指示; (3)承担收不到货款的损失。
托收业务的契约性文件,是银行进行该笔托收业 务的依据。
• (二)委托(托收)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 1、交单方式
即期D/P 或 远期D/P 或 D/A
• 2、货款收妥后代收行汇交托收款的方式
信汇(M/T)或电汇(T/T)
• 3、关于远期付款交单(D/P)是否委托国外 代收行代为存仓、保险。 • 4、银行费用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
天津M出口公司出售一批货给香港G公司,价格 条件为CIF香港,付款条件为D/P见票30天付款,M 出口公司同意G公司指定香港港汇丰银行为代收行, M出口公司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限内将货装船,取得 清洁提单,随即出具汇票,连同提单和商业发票等 委托中行通过香港汇丰银行向G公司收取货款。五天 后,所装货物安全抵达香港,因当时该商品的行市 看好,G公司凭信托收据向汇丰银行借取提单,提取 货物并将部分货物出售。不料,因到货过于集中, 货物价格迅即下跌,G公司以缺少保险单为由,在汇 票到期拒绝付款。你认为M公司应如何处理此事,并 说明理由。
国际结算方式之二——托收

20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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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内容:
1、托收的交单条件。 2、票款收妥后代收行汇交托收款的方式。 信汇(M/T)或电汇(T/T)。 3、关于远期付款交单是否委托国外代收行代为存
仓、保险。
4、银行费用如何处理。
一般是贸易双方各自负担本国银行的费用。但应 明确是否如果付款人不支付代收行的费用提示行 就不得交单。
进 collect and remit proceeds to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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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委托人 (出口商)
7
2
结
委
汇
托
托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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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1)发货
(3)委托 (6)付款
付款人 (进口商)
4 提 示
(5)付款或 承兑
代收行/提示行 4
二、托收当事人及其责任
1.委托方(Principal) 在托收业务中,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方收款的人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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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收取的费用是否可以放弃。 6、要求收取的利息(如有),是否可以放弃。 7、付款的方式和付款通知书的形式。 8、发生不符款、不承兑或未执行其它指示情况
时的指示。
托收行在缮制托收指示书时,应将交款指示明确、 清楚地表达出来。交款指示是托收行对代收行在款 项收妥后如何汇交的指示。
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负责办理托收业务的银行就是 托收行。由于托收行地处出口地国家,将转而委托 进口地银行代为办理此笔托收业务的汇票提示和货 款收取事宜,必须将单据寄往进口地代理银行,所 以托收行也称寄单行。
托收行责任:
(1)审查委托申请书,核对单据;
(2)缮制托收委托书;
(3)按常规处理业务,并承担过失责任。
简述托收的含义和特点

简述托收的含义和特点
托收是指银行作为委托人代表客户向其债务人发出支付通知书,并在该通知书中要求债务人支付或承兑指定的票据或其他付款凭证的一种业务活动。
托收的特点如下:
1. 委托性:托收是以委托关系为基础的业务,委托人将自己的权利委托给银行代为行使。
2. 无条件性:托收是无条件的,银行只负责代收、代付,不负责票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信用性:托收可以增加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信任,提高债务人的履约意识。
同时,银行的信用也会对托收的效果产生影响。
4. 灵活性:托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灵活选择付款方式、收款银行等。
5. 保密性:托收业务的过程是保密的,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和财务安全。
托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国际结算方式,也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之一。
通过托收,可以保证贸易双方的权利和利益,有效降低
贸易风险,促进贸易的发展。
国际结算方式-托收方式

二、托收的分类(一) 托收的分类(
(一)、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光票托收( COLLECTION) 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是指不附带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的托收。 光票托收是指不附带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的托收。 包括: )、金融单据的托收 包括: 1)、金融单据的托收 2)、仅附商业发票而不包括运输单据的托收 )、仅附商业发票而不包括运输单据的托收 3)、其他债务凭证的托收 )、其他债务凭证的托收 由于没有代表物权凭证的运输单据, 由于没有代表物权凭证的运输单据,光票托收不涉及到货权 的转移和货物的处理,银行根据票据的付款条件收款, 的转移和货物的处理,银行根据票据的付款条件收款,业务 处理比较简单。 处理比较简单。 由于光票托收对出口商风险很大, 由于光票托收对出口商风险很大,出口商只有在确信进口 商能遵守买卖合同和及时付款的条件下才能这样做。 商能遵守买卖合同和及时付款的条件下才能这样做。 主要应用范围:国际贸易中的小额贸易、部分预付货款、 主要应用范围:国际贸易中的小额贸易、部分预付货款、分 期支付货款以及贸易从属费用的收取、 期支付货款以及贸易从属费用的收取、非贸易结算和私人托 收业务 。
根据银行交单条件不同,跟单托收可分为付款交 根据银行交单条件不同, 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三、托收的特点 三、托收的特点
与信用证不同,托收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一种 与信用证不同, 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银行在这项业务里主要是代理收取款项的 地位,最大的特点是“收妥付汇、实收实付” 地位,最大的特点是“收妥付汇、实收实付”。 无论是托收银行,还是代收银行,在跟单托收方式下, 无论是托收银行,还是代收银行,在跟单托收方式下, 只是对货物的安全性和收汇的及时性负有道义上的责 不承担付款的责任。 任,不承担付款的责任。所以这项结算方式对出口方 风险性较大。 风险性较大。 托收方式是逆汇方式,即由出口方作为出票人,签发 托收方式是逆汇方式,即由出口方作为出票人, 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委托银行要求进口方付款。 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委托银行要求进口方付款。在 付款交单情况下,进口商不付款, 付款交单情况下,进口商不付款,就拿不到和汇票一 起的运输单据,这样也就提不到货, 起的运输单据,这样也就提不到货,而在承兑交单的 情况下,进口商也只有先对远期汇票承兑,才能拿到 情况下,进口商也只有先对远期汇票承兑, 代表货权的运输凭证。 代表货权的运输凭证。
国际结算方式之二-托收

运输风险
在托收方式下,出口商需要承担运输途中的货物损失风险 ,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丢失,出口商可能面临无法 收回货款的风险。
法律风险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存在差异,如果发 生争议,出口商可能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解决法律问 题。
03
托收的流程与注意事项
托收的流程
01
卖方将货物装运并取得运输单据;
相对于信用证等其他结算方式 ,托收方式的费用相对较低,
可以降低交易成本。
托收的风险
进口商信用风险
托收方式下,出口商需要依赖进口商的信用,如果进口商 违约或者破产,出口商可能面临无法收回货款的风险。
政治风险
在国际交易中,由于政治原因导致进口国禁止进口或者限 制外汇支出,出口商可能面临无法收回货款的风险。
02
托收的优势与风险
托收的优势
灵活性高
托收方式下,出口商可以选择 信用证或托收方式结算,根据
实际情况灵活选择。
手续简单
托收方式相对简单,只需提供 单据和托收指示,无需经过繁 琐的审核流程。
降低风险
托收方式下,出口商可以通过 控制货权来降低风险,如要求 进口商提供担保或采用其他风 险控制手段。
费用较低
但是,对于一些特定的贸 易环境或交易对象,托收 仍将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托收的核心是出口商的交货和进口商的付款之间存在时间差 异,出口商需要承担货物运输途中的风险,直到进口商付款 。
托收的分类
按照交单条件的不同,托收可以分为付款交单 (D/P)和承兑交单(D/A)两类。
2
付款交单是指进口商必须在付款后才能获得货运 单据,通常要求进口商在一定时间内完成付款。
国际结算方式-托收

货物装船
付款人
货
款
贷
跟
记
单
委
汇
托
票
要 求 付 款提 示 汇 票
付交 款单
人 帐
2.托收委托书及跟单汇票
托收行
代收行
6.汇交收妥的货款
• 实务中,有些付款人坚持货物到达后才付款,有些非洲国 家的法令甚至规定,即期可D编/P辑一ppt 律要货物到达后才付款。9
远期付款交单 (D/P after sight)
第五讲 国际结算方式――托收方式
可编辑ppt
1
一、托收概述 (一)定义
• 汇款因为不能银货当面两讫,因而无法约束对方。跟 单托收把交易变成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形式,大大降 低了风险。
• 托收结算是由卖方开立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 在国外的分行或代理行,向买方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 方式。
• 贸易上常用的是跟单托收。出口商将作为物权凭证的
• 出口托收委托书的收款指示写明:“请代收款项并以电报或航邮授权 我行借记你方在我行的帐户”。
• (三)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相互没有开立帐户,而是托收行在国外第 三家X银行开立帐户
• 出口托收委托书的收款指示写明:“请代收款项并将款汇至X银行贷 记我行在该行的帐户,并请该行以电报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航邮通知我行”。
可编辑ppt
• 有时也用发票代替汇票,连同有关的货运单据一起交给银行托收, 可避免印花税负担。
• 3、直接托收
可编辑ppt
6
(四)托收指示和托收汇票
可编辑ppt
7
二、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
• (一)付款交单(D/P)
• 指进口商付清票款后,代收行才交给他货运单据。又 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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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托收申请书
托收行
托收指示/ 委托书
代收行
五、托收的特点
1、托收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之上的一种结算方式,出口
商收款风险较大 ,但比货到付款安全。(与汇款比较)
2、出口商与托收行之间、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只是一种委 托代理关系。 3、出口商资金负担较重 ,但与汇款结算方式相比有所改善 4、结算简单、迅速、费用较低 5、跟单托收是一种相对有利于进口商而不利于出口商的结
二、承兑交单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 A) 指代收行在付款人承兑远期汇票后, 把商业单据交 给付款人, 于汇票到期日由付款人付款的一种交单 方式。 (P76:图4-4)
付款交单与承兑交单的比较:
付款交单
承兑交单
名称
D/P
D/A
汇票 即期汇票(也可不要)和远 必须要有远期汇票 期汇票都可
第二节 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
托收方式的种类
2.1 光票托收
一、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光票托收意指金融单据的托收,是不伴随任何商业单 据而委托银行代收款项的一种托收结算方式。(其中仅附 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也属于光票范畴)。
贸易结算下的光票托收,其货运单据由卖方直接寄交买 方,汇票则委托银行托收。
第一节 托收概述
一、托收(collection)的定义
托收是指出口商(或债权人)根据买卖合同先行发货,然 后开立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或两者兼有,委托出口托收行通过 其海外联行或代理行(进口代收行),向进口商(或债务人)
收取货款或劳务费用的结算方式。
金融单据意指汇票、 本票、支票或其他用 于获得货币付款的相 似票据。
跟单托收
• 跟单托收是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 • 两种情况:
一是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托收; 二是不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托收。
一、付款交单
付款交单是指代收行必须在进口商付清票款后,才将商业 单据包括提单交给进口商的一种交单方式。按出口商开立 汇票付款期限的不同, 凭付款交单分为即期付款交单与远期 付款交单。
托收行的责任和义务
(1)执行委托人的指示。打印与申请书 相符的托收委托书并将其与单据一起 寄给代收行, 指示其向付款人收款。
(2) 核对单据。托收行应核对实收单据 的种类与份数是否与申请书填写的相 同, 但没有审核单据内容的义务。
(3) 按常规处理业务,并承担过失责任。
(三) 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 (2)如果进口商因商情变幻而拒不付款或者拒 不承兑,或者承兑后拒不到期付款,或者故意拖 延付款,出口商就有可能迟收货款、收不到货款 。遇到这种情况,托收银行和代收银行是没有责 任的,这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商业信用”。
第第三三节节 托托收收风风险险与与资资金金融融通通
一、托收业务中的资金融通
(一)出口商的资金融通
第三节 托收风险与资金融通
二、托收风险及其防范
(一)托收风险
托收方式建立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银行仅提供服务, 不提供任何信用和担保,因此进出口商和银行都会面临一 定的风险。
1. 进口商(付款人)面临的风险
(1)所提货物不合格 (2)不能按时取得单据 (3)面临市场行情下跌所导致的交易损失风险
2.出口商(收款人)面临的风险 (1)信用风险
托收的种类
根据托收中涉及的单据,托收可以分为: 光票托收 (Clean Collection) 跟单托收 (Documentary Collection)
根据托收方向的不同,托收可以分为: 出口托收 (Outward Collection) 进口代收(Inward Collection)
根据是否有出口地银行的参与,可分为: 直接托收、间接托收
国际结算方式:托收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掌握托收的定义; 理解托收的当事人及其相互关系; 掌握跟单托收的种类及业务流程; 理解托收风险及风险防范措施; 理解托收业务中的资金融通方式; 了解托收的国际惯例。
技能目标
能够根据托收的一般业务流程,进行实际 的托收业务操作;
能够运用托收基本原理进行案例分析和实 践操作。
(可自己负责运输和保险) (3)在合同中明确,有时在接到托收业务和代收业务 时,银行也可能对其客户提供资金的融通,然而此一做法的 融资显然已经超越了银行托收业务的范围。
– “托收业务”费用比较低廉,手续比较简便,这是指和信用 证业务相对比较而言的。
2、缺点:
– (1)托收这一做法,相对来说,对出口商较为不 利,因为出口商能否按期收回货款,完全取决于 进口商的资信。
需要时的代理(principal’s representative in case of need) 是委托 人事先指定的当付款人拒付时在付款地代为照料货物存仓、转 售、运回或改变交单条件等事宜的代理人。
三、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 (出口商)
委
⑦ 贷 记 账 户
托 托①
代 理
收跟 申单 请汇
关 书票
算方式
6、托收方式是逆汇方式,即出票法。(与汇款比较)
六、托收统一规则
国际商会于1995年颁布《托收统一规则》,即522号出 版物(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 ICC Publication No.522,简称URC522),1996年1月1日开始实施。(见 附件)
第二节 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
四、光票托收业务流程
哪些情况下宜选择光票托收
– 非贸易结算,如支票托收、息票托收等;
– 贸易结算下的小额支付。一般用于收取货款尾 数、样品费、佣金和代垫费用等从属费用。
– 外汇支票、本票、国外债券、存单等有价凭证 的托收业务;
– 不能或不便提供商业单据的交易,如寄送样品 、软件等高科技产品交易、时令性商品交易, 以及服务、技术转让等无形贸易。
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T/R)
• 指进口商承认以信托的方式向银行借出全套商业 单据时出具的一种保证书。代收行是信托人 (Truster),进口商是受托人(Trustee)。
• 在远期付款交单托收结算方式下,进口商在承兑 汇票之后、付款到期之前,是自己寻求融资的时 间。有时汇票的到期日会远迟于到货日,货到目 的地以后会因进口商尚未付款,银行不予交单, 货物可能处于风险之中,甚至被海关罚款。这时 ,买方在付款前出具一张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取 单据以提取货物。
(一) 即期付款交单
凭即期付款交单(D/ P at sight) 是指代收行提示跟单汇票给 付款人要求其付款, 而付款人见票即付后, 代收行才交单给付 款人的一种交单方式。(P75:图4-2)
(二) 远期付款交单
远期付款交单(D/ P at × × days after sight /after date of shipment), 是指代收行提示跟单汇 票给付款人要求承兑, 付款人承兑后由代收行保管 全套商业单据, 于到期日提示付款, 付款人付款后 取得单据。 (P75:图4-3)
(四) 付款人(payer/drawee )
付款人(payer) 是债务人, 也是汇票的受票人( drawee )。 也是进口商(importer)、买方(buyer)。
(五) 提示行(presenting bank)
指向付款人作出付款提示的银行,又称交单行。一般代收行 兼任提示行。
(六) 需要时的代理
(由进口商的信誉状况和经营能力决定) (2)国家风险
(进口国的政治、经济、商业习惯等原因) (3)进口商拒不赎单提货(D/P方式)或钱货两
空的风险(D/A或D/P.T/R方式) (4)进口商拖延付款以及引起的汇率和利率风险 (5)银行不按惯例办事、违规操作、信誉欠佳造
成的风险
3.银行面临的风险
(1)托收行
是否承兑
即期不需承兑
需要承兑
交单条件
付款赎单
承兑赎单
风险
商业信用,可以控制物权, 商业信用,无法控 出口商面临一定风险 制物权,出口商可 能钱货两空
三种交单方式对出口商的影响
• 即期付款交单:对出口商最有利 • 承兑交单:对出口商最不利 • 远期付款交单:介于两者之间
跟单托收 的优缺点
• 1、优点:
1. 托收出口押汇 由托收行买入出口商向进口商开立的跟单汇票 以向出口商融资的一种方式。
2. 利用融通汇票贴现融资
第三节 托收风险与资金融通 一、托收业务中的资金融通
(二)进口商的资金融通
1. 凭信托收据(T/R, trust receipt)借单 注意:与D/P.T/R的区别 2. 利用融通汇票贴现融资 3. 担保提货
代收行是指接受托收行的委托代向债务人提示汇票、收取货 款的国外联行或代理行。它也是进口地银行( importer’s bank)、 托收汇票的被背书人或收款人( endorsee or payee of the collection bill )。
代收行的责任和义务
审核并保管好单据 谨慎处理货物 及时反馈托收情况 放单 汇票承兑的完整性与正确性 利息、手续费和费用 资金的及时划转
商业单据意指发票、提 单、运输单据或其他相 似单据, 或不是金融单 据的其他任何单据。
二、托收的当事人
(一) 委托人( principal/consignor)
委托人指在托收业务中,签发汇票并委托银行代为收款
的人。它也是出口商( exporter )、受益人(beneficiary)、 卖方( seller )、出票人(drawer)、托运人(consignor)。它也 可以是托收汇票的收款人(payee)。
(为出口商提供贸易融资,如提供托收出口押 汇或融通汇票贴现融资等服务,则会面临出口商 所面临的风险)
(2)代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