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业务保后跟踪管理办法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特制定本业务指引。
第二条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第三条担保业务流程如下:(一)客户申请(二)担保受理(三)尽职调查(四)项目预审(五)风控调查(六)项目评审(七)出具意向担保函(八)项目终审(九)签订担保合同(十)落实反担保条件(十一)签订正式保证合同(十二)银行放款(十三)保后管理(十四)担保终结(十五)担保业务流程的文档清单:1、客户申请:《委托担保申请书》2、担保受理:(1)《客户信息收集表》(2)《担保项目申请表》(3)《担保项目受理通知书》(4)《担保项目登记表》3、尽职调查:《担保项目尽职调查报告》4、项目预审:《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预审意见部分)5、风控调查《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风控意见部分、律师意见部分)6、项目评审:《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评审会意见部分)7、出具意向担保函:《意向担保函》8、项目终审:《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终审成员意见部分)9、签订担保合同:(1)合同签订前客户确认《担保项目确认函》(2)准备空白合同文本1)委托担保合同》2)《抵押反担保合同》3)《质押反担保合同》4)《保证反担保合同》(3)审核空白文本《合同审核表》(4)正式签订合同《合同登记表》10、落实反担保条件:(1)《反担保条件落实表》(2)《担保业务费用收缴表》11、签订正式保证合同:(1)《正式担保函》(2)《保证合同》(银行固定格式)12、银行放款:(1)《担保业务联系函》(2)《贷款担保台帐》13、保后管理(1)《在保项目调查表》(2)《担保到期通知函》(3)《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14、担保终结:(1)《还贷凭证》(复印件,银行固定格式)(2)《解除担保责任确认表》第三章担保申请和受理第四条企业申请贷款担保需填写《委托担保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担保公司保后管理实施细则

※※担保服务有限公司保后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保后管理的定义第一条定义保后管理,是指本公司对被担保人及其影响担保业务安全的有关因素进行不间断监控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早期预警信号,并积极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的担保管理过程。
保后管理包括保后检查、风险预警和处置、代偿后的追偿等。
为规范担保业务操作,严格担保业务管理,有效控制担保风险,现根据公司担保业务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保后管理制度第二条目的为确保担保贷款按规定合理使用,便于早发现早处理担保业务风险、最大限度减少担保项目的代偿损失。
第三条内容保后检查既包括对被担保人情况的检查,又包括对担保业务所有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反担保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其中对被担保人的检查既包括对被担保人执行《委托担保合同》情况的检查,又包括对被担保人经营财务、管理、重大事项等情况的检查。
第四条保后检查实施部门每年三、六、九、十二月,由资管部统一组织、安排实施检查,由担保项目的业务部配合。
第五条检测监控担保业务检查主要侧重于对影响被担保人还款能力主要因素的监控,以及是否及时还本付息。
第六条保后检查时间和要求1.首次检查。
放款后15天内应进行第一次检查,重点检查本笔担保资金的使用情况。
检查方式可以实地检查或电话核实,业务经理收集相关凭证,并由业务部经理签字后交资产管理部存档。
2.全面检查。
首次检查后,要求资管、业务经理每季度到被担保人的主要办公、生产或经营场所实地有针对性地检查一次。
做好检查记录,并根据检查情况,填制《担保业务保后检查报告》。
3.重点检查。
一旦发现被担保人出现新的可能或实际已经影响担保债务偿还或要求本公司对受益人履约的重大情况时,视发现情况的严重程度,从发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资产管理部组织相应的人员对被担保人进行实地跟踪检查,并形成《风险预警处理报告》;由业务部经理、资产管理部经理和风控经理、总经理签字后交资产管理部存档。
4.综合分析。
对通过检查和其他渠道取得的各种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影响担保业务安全的各种因素,判断被担保人的总体风险状况,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性或补救性措施。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5.08•【文号】银保监办发〔2020〕39号•【施行日期】2020.05.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各银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现将《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办法》实施后,保险公司如不符合第四条、第五条要求的,应于过渡期内逐步降低融资性信保业务的未了责任余额,妥善有序消化存量业务,融资性信保业务总体未了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办法》印发之日的余额。
过渡期为《办法》印发之日起6个月。
过渡期满后,保险公司仍不符合第四条、第五条要求的,不得开展融资性信保业务。
2020年5月8日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以下简称信保业务)监管,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风险,促进信保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是指以履约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信用保险的信用风险主体为履约义务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为权利人;保证保险的投保人为履约义务人,被保险人为权利人。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财产保险公司;所称专营性保险公司,是指经银保监会批复的直保业务经营范围仅限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的财产保险公司。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信保业务,是指保险公司为借贷、融资租赁等融资合同的履约信用风险提供保险保障的信保业务。
本办法所称合作机构,是指在营销获客、风险审核、催收追偿等信保业务经营过程中的相关环节,与保险公司开展合作的机构。
第二条保险公司经营信保业务,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小额分散、风险可控的经营原则。
融资融券业务盯市与平仓管理规定模版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盯市与平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融资融券业务的盯市与平仓的管理,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等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融资融券盯市与平仓管理以业务风险可控,兼顾客户利益为原则。
第三条融资融券业务部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盯市与平仓执行。
运营管理岗负责融资融券管理系统风险监控模块的预警阀值设置与维护;盯市管理岗负责实时盯市、发出预警及制定平仓预案;平仓管理岗负责评估平仓预案、执行平仓操作及启动债务追索程序。
第二章盯市管理第一节账户状态监控与预警第四条账户状态监控包括账户信用状态监控、合约到期监控、身份证明文件到期监控。
第五条结合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公司根据维持担保比例(x)的值将客户账户信用状态分为安全,警戒和平仓三种。
具体标准为:x≥150%,安全;150%>X≥130%,警戒;X<130%,平仓。
融委会可以根据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市场状况、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开展情况等对上款划分客户状态的标准进行调整。
第六条警戒状态账户的处理。
融资融券业务部每日跟踪客户的保证金追加情况,当客户日终清算后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50%的警戒线时,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客户,提醒客户账户状态处于警戒状态。
同时,融资融券业务部通知营业部,由营业部通知客户。
第七条进入平仓状态账户的处理。
当客户日终清算后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的平仓线时,融资融券业务部将限制信用账户的普通买入和融资买入、融券卖出操作,同时制定平仓预案并通知客户在T+2日内通过追加保证金或主动了结融资融券债务的方式,使维持担保比例恢复到150%以上,否则,融资融券业务部将于T+3日起限制该账户除担保物转入以外的其他操作,并按照相关流程执行强制平仓。
平仓完成后,融资融券业务部将平仓结果向客户反馈。
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内的证券,出现被调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被暂停交易、被实施特别处理等特殊情形或者因权益处理等产生尚未到账的在途证券,公司在计算客户维持担保比例时,按照公允价格计算其市值,对维持担保比例进行修正。
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省XX集团(以下简称“省XX集团”)担保管理,规范担保行为,维护公司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和化解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参照省政府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加强省属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担保原则:(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原则;(二)风险可控原则;(三)依法依规担保、规范运作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述的担保行为包括省XX集团公司及各所属公司为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企业和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参股企业借款和发行债券、基金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行为提供的各种形式担保,如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也包括出具有担保效力的共同借款合同、差额补足承诺、安慰承诺等支持性函件的隐性担保,不包括金融子企业开展的担保以及房地产企业为购房人按揭贷款提供的阶段性担保。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省XX集团及所属各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子公司下属独立核算企业,以下统称为“所属公司第二章担保权限和范围第五条省XX集团及各所属公司只对有股权关系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严禁对省XX集团外无股权关系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担保,严禁向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原则上只能对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子企业或参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有下列情况的,不予提供担保:(一)担保项目风险大或经济效益不明显的;(二)申请担保的企业拟以短期资金投资于长期项目的;(三)对进入重组或破产清算程序、资不抵债、连续三年及以上亏损且经营净现金流为负等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子企业提供担保;(四)对金融子企业进行担保;(五)省XX集团内无直接股权关系的子企业之间的担保;(六)其他不符合融资担保条件的。
以上情况确因客观情况需要提供担保且风险可控的,需经集团董事会审批。
第三章担保人和担保申请人条件第六条担保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具有良好的资信及代为偿债能力;(三)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担保权限。
保后管理办法

保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后管理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促进担保业务有效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后管理是指从公司担保责任产生直至担保责任解除的全过程管理行为。
它是对被担保人和反担保保证人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的现状及变化趋势,进行跟踪、调查、监控和分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补救措施的工作过程。
第三条保后管理目的为防范和缓释担保风险,保全担保债权,减少担保损失。
第四条保后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依法合规,讲求实效,动态监控,有效处分,规范操作。
(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担保业务。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六条公司(分公司)业务部(室)为保后检查部门。
保后检查实行项目经理即为保后检查经理制。
其职责为:(一)定期和不定期对所管担保项目进行现场和非现场保后检查,并按《担保质量分类管理试行办法》进行项目质量进行初分。
(二)对保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预警及时报告,并提出提出风险初步处臵预案。
(三)对不良担保项目日常监管,并协助法律保全部按公司批准的处臵方案,根据《担保代偿及追偿处臵管理办法》对不良担保项目进行司法诉讼和处臵。
(五)把保后检查相关信息录入信用担保综合业务系统(以下简称“GMIS系统”)。
(六)收集、整理保后检查资料,并按《担保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归档。
第七条法律保全部为担保资产保全管理部门。
其职责为:(一)为保后管理全过程提供法律支持。
(二)牵头对不良担保项目的司法诉讼。
(三)对业务部(室)不良担保项目的保全和处臵进行指导和协助。
第八条风险管理部为保后监督部门。
其职责为:(一)在担保责任履行前,对项目的担保条件和担保要求的落实情况,按《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以下简称“风控会纪要”)和《限上(限下)担保项目实施和解除操作流程》要求进行审核。
如何做好保后管理

如何做好保后管理为规范担保业务操作,提高贷款安全性,必须加强担保业务保后管理的相关工作。
保后管理不仅是融资担保机构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风险控制,提高担保资产质量,确保业务健康发展的需要。
一:保后管理的必要性保后检查既包括对借款人情况的检查,又包括对反担保情况的检查。
担保业务检查的目的在于发现风险并进行补救,并且主要侧重于对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主要因素的监控,及是否能够按时还本付息。
保后管理作为担保机构的最后防线,而如何做到及时跟踪企业经营变化情况,从而能够最大限度遏制不良担保贷款的发生几率便显得尤为重要。
二:加强保后管理的“三防”“四查”“三防”1.防企业主的人品风险关注企业主是否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是否有境外大额消费以及不正常的银行卡收支情况。
2.防“三多”企业的风险“三多”企业是指企业贷款多,非主营对外投资多,对外担保多。
此类企业抗风险能力极弱,多有负债率过高的情况,因此在审核初期和保后过程中尤为慎重,并且要严格控制担保金额。
3.防操作风险民营企业有很多风险的发生和操作密切相关,如操作不当,容易形成风险和损失。
如车辆质押的管理,机器货物质押的储存和出库,抵押登记手续的办理等。
“四查”1.担保贷款材料的检查对在保业务已形成的贷款材料检查其原始资料是否齐全,签字盖章是否规范,合同文本要素是否填写,要求被担保人定期提供反映其经营和财务的会计报表,从中汇集、整理出被担保人关键信息。
2.企业主经营情况的检查定期对园区内的企业做逐一回访,深入生产车间查看企业生产情况,进入仓库查看企业库存情况,了解工人工资发放情况及其他经营状况。
3.担保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检查被担保人为了掩盖自身经营风险和借款的顺利达成,往往向金融机构提交的购买合同,存在一定的水分。
所以,担保贷款发放后,要尽量追查信贷资金的流向,及时发出预警,能提前收回的就提前,不能提前收回的,要制定短期还款计划,督促尽快结清。
4.对担保物的检查现阶段,对于担保物的选择,大都为企业生产经营所用的机器,半成品,原材料等。
担保公司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

担保业务逾期、代偿、追偿和损失管理制度第一节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第一条为强化云南泰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保业务的风险处置力度,提咼对风险项目控制、保全、追偿的决策和执行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担保风险损失,公司成立风险处置委员会。
第二条公司风险处置委员会一般由分管风险管理的副总经理(主任)、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公司监事、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资产财务部负责人、发展部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根据风险处置项目的不同情况,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确定。
风险处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风险管理部承担。
第三条风险处置委员会职责具体如下:(一)决定风险项目(关注类以上风险)处置预案;(二)决定风险项目催收、代偿、追偿操作方案和调整方案;(三)决定风险处置过程中的其他应急措施;(四)决定追偿中止(终止)、报请损失、核销等相关事宜;(五)确定风险处置相关人员的工作调度安排;(六)决定有关风险处置工作的奖惩措施。
第四条风险处置会议由风险处置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
参加人员包括风险处置委员会全体委员,必要时请董事长、总经理及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参加。
紧急情况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由公司领导及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资产财务部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等不少于4人参加。
风险处置会议决议经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董事长为风险处置决议的审批人。
为提高风险处置工作效率,对代偿额100万元以下的风险项目,其风险处置预案、追偿方案,可采用简化程序,由风险管理部审核后直接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风险处置会议由风险管理部记录并负责落实会议精神。
第五条参会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会议议定事项,不得向风险项目单位和相关单位、个人泄漏会议秘密和其他不利于公司实施风险处置的信息;除非会议要求,不得向无关人员和单位透漏风险处置信息。
第六条相关人员职责分工如下:(一)风险项目代偿前的相关风险化解、风险处置工作,以项目经理A、B角为主完成,风险管理部主审;(二)代偿后的追偿及对债务人的管理工作,由风险管理部负责,业务部门(分公司)项目经理A、B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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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业务保后跟踪管理办法
(201X修订试用版)
第一章总则
依据集团公司“早发现、早预案、早解决”的整体策略,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集团公司保后跟踪管理工作,特将原保后跟踪管理制度修订成《保后跟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承保的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二条保后跟踪期间:自项目上报审批通过之日(上会、汇签等形式)起,至项目到期结清之日止。
第三条保后跟踪管理工作的内容概要
保后跟踪管理是指单户项目在保后跟踪期间内,担保人对借款人履行主合同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及时排查发现担保风险隐患,及时预案及时处理担保风险的持续性工作。
保后跟踪管理的目标重点在于跟踪担保贷款能否按照规定用途合理使用与偿还、及时预警借款主体在保期间风险隐患,及时制定风险处理化解方案,最大限度降低或解除担保代偿损失。
第四条保后跟踪管理的分工:
保后跟踪管理的分工指由项目所在业务部门按照本办法要求对部门所属在保客户组织实施保后跟踪管理工作,并对保后跟踪期间发现的风险点和问题及时汇报,制定方案并执行。
风险经理建立业务跟踪管理台账,依据本办法规定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保后跟踪与检查的形式:
保后跟踪的形式以现场保后为主,电话保后为辅;保后跟踪检查的形式以审核保后记录和客户材料为主,风险经理参与现场保后检查为辅。
现场保后是指到企业办公地点、工厂、库房、卖场等实际经营活动地及抵押物地址处进行实地保后检查。
第二章保后跟踪频率
第六条保后跟踪频率:
保后跟踪期间内,单户项目每两个月现场保后一次,两次现场保后间隔不得超过3个月,总体对于单户项目的现场保后不得少于6次(6次中包括项目续作及风险排查)。
其中,部门经理大A角至少参与3次,风险经理参与至少3次,财务数据核实、重建,资产科目(尤其抵质押物类)筛查不少于3次。
第三章保后跟踪管理的流程
第七条项目经理A角每次现场保后前制定本次保后重点,报部门经理审核通过后,提交至风险经理处备案,风险经理审核补充确认登记。
第八条项目经理A角组织协调相关人员参与项目实地保后,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考察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反担保措施等方面较业务审批时的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担保风险点。
具体可以参照《贷前100问》、《核账方案》及《保后跟踪主要风险点》。
第九条项目经理A角在完成实地保后跟踪工作并搜集相关企业信息材料后,撰写《保后记录》、揭示风险点及风险级别,提交Gmis系统部门经理审核。
部门经理撰写保后意见。
第十条每次实地保后日的后十日为提交保后记录期间。
风险经理依照本办法审核保后工作及材料,发现问题反馈给项目经理A角。
项目经理A角若一周之内无法落实由部门经理负责跟踪继续落实。
第四章保后跟踪的重点与方法
第十一条保后跟踪重点:
保后跟踪重点包括项目审批时部门及评审会制定的保后跟踪重点、每次保后之前调整制定的保后要点。
第十二条基本情况:
1、每次实地保后前,风险经理依照项目信息查询鹏元、汇法、辽宁(大连)小贷、全国企业信用查询网等的相关客户信息,如有疑点则反馈给项目经理A角。
2、同企业实际控制人进行面谈,考察企业基本情况;同企业普通员工如出纳、生产工人、店面销售员、库管、门卫等进行沟通,侧面了解企业基本情况。
第十三条经营状况:
1、定期搜集、掌握被担保企业所属行业发展动向信息及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变化情况,了解企业的上下游变化情况、经营模式变化及未来发展趋势情况等。
2、抽查企业贸易往来合同/订单数量、价款、回款周期,以确定企业资金回笼及周转率。
3、对生产型企业抽查其电费缴费单。
4、工程施工类企业重点跟踪单个核心项目的全流程进展情况。
第十四条财务状况:
1、保后跟踪期间,项目经理A角须定期跟踪担保项目每笔放款实际用途与担保审批用途是否相符,并提供相关依据如打款凭证、流水等。
2、在保后跟踪期间,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频率,项目经理A角负责在实地保后跟踪时搜集、核实企业最近季度末的财务数据资料、报表及凭证,按照集团公司统一下发的《核账方案》标准进行季度报表重建。
3、注重核实分析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现金流以及整体财务状况的变化情况及风险点,并体现在保后记录中。
第十五条反担保措施:
1、动产类涉及到企业的库存、设备、车辆、权利等,项目经理A角须在重建报表核实资产科目时一并抽查核实。
(1)核实库存、设备、车辆等抵押物完好情况,设备是否正常运转使用;
(2)库存抽查核实比例至少为总金额30%且品类至少3种。
2、不动产类按照资产评估岗规定频率半年一次定期落实权属情况。
3、若在保期间因特殊原因迫使抵/质押物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补充,审查新的抵/质押物的数量、质量、价值等是否符合条件。
4、对质押物须建立登记台账并指定专人保管,质押物的出入库手续由风控部审核。
第五章保后检查处理
第十六条风险经理每月对所负责部门各项目的保后跟踪工作的检查情况、预警项目更新变化及方案执行情况等进行汇总上报并考核。
对未按本办法执行保后跟踪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将进行季度绩效扣分并实施相应处罚。
风险法务部
201X年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