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班导师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试行
某学院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实施细则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某学院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实施细则量化考核实施细则根据某学院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班主任的工作量化考核将按以下细则进行实施:一、量化指标1. 学生成绩:班主任在学生成绩方面的工作将根据班级整体平均分、升学率、留级率等指标进行考核。
2. 学生考勤率:班主任应关注学生的出勤情况,并及时解决旷课、迟到和早退等问题,班主任的工作将根据学生考勤率进行考核。
3. 学生综合素质:班主任在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方面的工作将根据学生参加各类课外活动、学生会、社团等组织的情况进行考核。
4. 学生思想品德:班主任应关注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包括班级关系和同学之间的相处情况,班主任的工作将根据学生道德行为表现、同学关系和集体荣誉等方面进行考核。
5. 班级考勤率:班主任应及时统计班级出勤情况,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班主任的工作将根据班级考勤率进行考核。
二、评分标准1. 学生成绩:根据班级整体平均分的提高幅度进行评分。
2. 学生考勤率:根据学生考勤率的提高幅度进行评分。
3. 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学生参加各类课外活动、学生会、社团等组织的情况进行评分。
4. 学生思想品德:根据学生道德行为表现、同学关系和集体荣誉等方面进行评分。
5. 班级考勤率:根据班级考勤率的提高幅度进行评分。
三、计算方法1. 每个指标的得分按照具体评分标准进行计算,并累计得分。
2. 根据不同指标的权重确定最终得分。
权重可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四、奖惩措施1. 根据每个班主任的最终得分,对表现优秀的班主任给予奖励,如奖金、荣誉称号等。
2. 对工作不合格或表现较差的班主任,要及时进行培训或给予警告或处分,情况严重者甚至可取消班主任职务。
以上是某学院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实施的细则,具体执行过程和具体评分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学科研人员绩效考核与分配细则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学科研人员绩效考核与分配细则(试行)根据《安徽农业大学校院两级管理试行办法》要求,为进一步激发活力,强化责任,分类实策,以绩效和目标为导向,将过程和结果有机统一起来,营造人人可为、人人有为,讲业绩、比贡献,讲合作、比奉献,推进学院特色转型发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以下细则。
1、绩效津贴构成。
绩效津贴以绩效业绩为基本依据进行分配,主要包括基本岗位津贴A1、超课时津贴A2 、突出贡献奖励津贴A3、超教科研业绩津贴A4等构成,即A=A1+ A2 +A3 +A4,并按上述顺次核算与分配。
其中,基本岗位津贴A占学校下发的责任津贴的90%。
某老师绩效津贴那么A n=A n 1+ A n 2 + A n 3 +A n4。
绩效津贴总额包括学校下拔额度加学院注入经费总额。
2、教学科研业绩实行量化计分。
教学科研业绩实行量化计分办法,具体参见“教学改革、校园文化等业绩量化计分表(见表1-1)”和“科研、学科、社会服务等业绩量化计分表(见表1-2)”等。
所有业绩应为安徽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
四年期间在读博士发表的学术论文署名为第二单位的视同第一单位。
所有业绩的总分为定值。
团体完成业绩,由主持人按实际贡献参与得计分分配,原则上主持得分不少于40%,参与人员排名靠前的得分应高于排名靠后的。
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见附表的备注栏。
同一成果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专著、编著、学术论文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农业文化、农业法学、农村社会问题等学科领域的,加权重系数计分。
导向性出版社为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书局、三联书店、高等教育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成果等出版的成果加权重系数计分,其中,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成果仅限涉“农”教材及学术成果。
对下列几种情况作一定减分:(1)有严重损害学院形象的,扣50分/次。
(2)违反学术道德,产生不良影响的,一次扣50-100分。
常州工学院科研工作量分值计算办法(试行)

附件7:常州工学院科研工作量分值计算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提高全校广大教师参与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加快学科建设的步伐,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供二级学院(教学直属单位)和人事处对教师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使用。
第二条科研工作量分值计算范围1.获得的科技成果奖励;2.获得的知识产权类科研成果;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著作(不含教材);4.承担的纵向和横向项目;5.科研成果推广;6.学科基地平台建设;7.艺术类的重要创作成果。
第三条科研工作分值计算办法1.获得的科技成果奖和知识产权分值2.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著作(不含教材)分值科研成果类别分值说明科技成果奖类(项)国家级一等奖1000 1.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指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部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3.国家其他部委、原国家部委改制后具有推荐国家级成果奖资格的协会颁发科技进步奖(成果奖)按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分值50%计分;4.市厅级科研成果奖指地级市科技进步奖、地级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5.地市级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按相应基础分值的50%计分;6.获奖成果为特等奖的,则按一等奖的120%计分;等次若低于三等奖的等级奖,按三等奖的50%计分;7.以上所列奖项以外的科研成果奖均为其他成果奖,需由学校组织认定。
二等奖800三等奖500省部级一等奖400二等奖300三等奖200市厅级一等奖150二等奖100三等奖80其他科技成果奖50知识产权类授权专利(件)发明专利801.知识产权权属于常州工学院,我校作为第一专利权人。
实用新型专利20外观设计专利1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件)1023.承担的纵向和横向项目分值科研项目类别分值说明国家级项目(项)重大项目2000 1.国家级重大项目指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班主任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班主任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班主任
二、考核内容:
1. 教育教学工作:包括班级管理、学生学习情况、教学质量等方面的表现。
2. 学生管理工作:包括学生纪律管理、心理辅导、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等方面的
表现。
3. 班级管理工作:包括班级活动组织、家长沟通、班级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表现。
4. 个人素质和能力:包括师德师风、自身学习和提升、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方式:
1. 定期考核:每学期末进行一次班主任绩效考核,由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组
织实施。
2. 不定期考核: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可以随时对班主任的工作进行抽查或监督
性考核。
四、考核标准:
1. 优秀:工作表现优秀,取得显著成绩,得到学生和家长的认可和好评。
2. 良好:工作表现良好,完成任务,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般认可。
3. 合格:工作表现一般,完成任务,但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4. 不合格:工作表现较差,未能完成任务,存在严重问题和不足。
五、考核结果:
1. 优秀和良好的班主任将得到奖励和表彰,可以享受相关待遇和福利。
2. 合格的班主任将得到提醒和指导,需要改进工作表现。
3. 不合格的班主任将接受处罚和惩戒,必须进行整改和提升。
六、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班主任绩效评定的重要依据,对班主任的聘用、晋升、奖惩等方面都将有一定影响。
工模部绩效考核作业细则

工模部绩效考核作业细则一、考核目的绩效考核是对工模部门员工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反馈的一个重要手段,旨在激励员工不断努力进取,提高业绩,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二、考核原则1.公正公平:考核结果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个体。
2.量化评价:通过量化指标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准确。
3.绩效导向:以员工绩效为导向,鼓励员工优化自身工作表现,提高业务能力。
三、考核指标1.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员工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效率和质量。
2.团队合作:考核员工与团队成员的合作能力、协作效率以及对团队目标的贡献。
3.自我提升:考核员工持续学习和提升自身能力的主动性和效果。
4.创新能力:考核员工对业务的改进、创新和贡献,对公司发展带来的积极影响。
四、考核流程1.制定考核计划:在每一年度初,由部门主管根据部门目标和工作安排,制定当年的考核计划。
2.考核准备:员工需提供所有与个人工作绩效相关的材料和证明,如工作报告、成果展示等。
3.考核评估:考核一般由部门主管、同事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参与,根据考核指标对员工绩效进行评估。
4.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将以个人面谈的方式进行反馈,部门主管将与员工共同讨论绩效评估结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案。
5.绩效奖励及惩罚: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如晋升、薪资调整等;对表现不佳的员工则提出改进要求或进行处罚。
五、考核频次绩效考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但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中期或临时的考核。
六、考核记录考核结果将详细记录在员工个人档案中,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在公司人力资源系统中进行备查。
七、绩效考核结果使用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岗位调整、薪资调整和奖惩等决策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可以用于培养和发展员工,提供个人成长方向和发展规划。
八、考核结果申诉如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式申诉渠道提出异议,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查和处理。
申诉结果将作为最终结果。
师范学院班主任(导师)量化考核制度(试行)

师范学院班主任(导师)量化考核制度(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班主任(导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充分调动班主任(导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班主任(导师)在学生思想教育与成才发展中的指导作用,促进班主任(导师)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辽东学院班主任(导师)工作规程》、《辽东学院班主任(导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班主任(导师)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采取个人总结、学生评议和学院考核的办法综合进行。
考核总分100分,其中,个人总结10分,学生评议60分,学院考核30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第三条每学年末,各班主任(导师)要以书面形式系统地总结一年来的班主任(导师)工作,交学生工作办公室。
(10分)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老师对班主任(导师)的总结进行评价打分.第四条学院考核(30分)(一)人格塑造(5分)1.能通过言传身教,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2分)2。
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1分)3。
培养学生科学精神和创新精神;(1分)4.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协调发展。
(1分)(二)学风引导(5分)1。
班级学风建设(2分)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严格班级学习纪律,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实施诚信教育,通过“抓考风,促学风”来促进班级学风建设.在各种考试前,能召开考前动员会,开展诚信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考风。
班级学生有考试违规,每人次扣0.2分。
班级学生有考试违纪,每人次扣0。
5分。
班级学生有学术作假,抄袭或者变相抄袭他人论文或者科研成果的,每人次扣0.2分。
2.提高学业成绩(2分)掌握和分析学生学习状况,给予学生学习指导,帮助提高学习成绩;引导学生向更高层次学业报考,在学生选择报考院校、专业及方向上给予相应的参考意见,并在学生复习备考过程中给予鼓励和支持.班级学生考试有2科不及格的,每人次扣0。
常州工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
常州工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常州工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学分制是指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衡量和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取得最低毕业总学分作为学生毕业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管理模式,实施因材施教,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关于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苏教教(95)48号)和《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苏高教(01)29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学制1.本科专业的标准学制为4年或5年,各专业按标准学制制订培养方案。
2.全日制在校生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以各专业的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制为基本学制,在此基础上可提前或推迟完成学业。
3.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主修专业规定的总学分和各类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可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4.学生按主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提前修满规定的总学分和各类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准予提前毕业;若因各种原因不能在标准学制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和各类学分,可申请延长修业年限,但延长后总的修业年限本科不超过八年。
第三章课程与课程修读一、课程各专业开设的课程分必修课和选修课。
1.必修课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课程或环节,包括部分通识教育课程、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集中实践课程。
2.选修课是学生在一定范围内选修的、主要体现学生知识结构,扩大学生知识面和加强学生专业理论的通识教育课程、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
二、课程免修1.学生对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通过自学等途径确已掌握,且已修读学分累计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及以上,可申请免修某些必修课程。
申请免修的学生需填写"免修课程考试申请表",并附交有关课程的读书笔记或习题演算等自学材料,经任课教师审查同意,专业系主任批准,由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审核同意后参加免修考试。
辅导员绩效考核细则(试行)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辅导员绩效考核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及陕西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辅导员队伍,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管理育人水平,充分调动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根据《长安大学兴华学院辅导员队伍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学管办、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
其职责主要是制定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受理绩效考核中的申诉;确定每月的考核重点;及时对考核细则进行必要的调整;汇总上报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向人事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辅导员绩效考核每月一次,由学管办负责组织考核。
考核结果和当月绩效工资挂钩,绩效工资额度为全体辅导员工资前两项的15%,其中10%由学院提供,5%从辅导员工资中计提。
第四条辅导员绩效考核实行排名制和积分制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定量考核:每月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并对所有辅导员进行绩效排名,名次级差为50元,按照排名发放当月绩效工资,绩效工资计算方法为:级差+平均绩效基础工资。
年终考核则按照积分制进行,即在每月考核排名的基础上进行计算,排名第一积10分,排名第二积9分,余此类推。
年终考核按照积分高低排序。
定性考核:试行个人自评20%,员工互评30%,领导考评50%,根据考评结果,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凡是当月考评为基本称职的扣除当月级差工资,凡是当月为不称职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一学期中两次定为基本称职,报人事处调整工作岗位,两次不称职,报人事处解除劳动合同。
一年中凡有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记录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第五条排名制的基本赋分原则:按照辅导员当月工作的总体效果业绩,确定各人基础分,基础分最高不超过60分,在此基础上按照辅导员工作制度和考核内容进行加分扣分,最后以最终分数由高向低排名,形成当月的绩效考核结果。
常州工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
常州工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常工政〔2013〕30号)第一条为充分调动教职工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奖励的范围:教学成果奖,专业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基地)、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教学研究论文,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精品课程,精品教材,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获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教学类比赛获奖等。
第三条教学奖励的对象:我校在岗在编人员,且成果(项目)第一署名单位为常州工学院。
第四条教学奖励的标准。
第五条教学奖励的申报。
1.教学奖励由成果(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人)提出申请。
2.二级学院(直属学部)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申请的教学奖励进行初审、汇总,签署意见后将《教学奖励审核汇总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教务处。
第六条教学奖励的核准。
1.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意见。
2.报学校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则实施奖励。
3.对其中有争议的成果(项目),提交学校研究裁定。
第七条各项奖励均以文件或证书原件为依据,对重复获奖的按照最高标准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
第八条奖金由成果(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人)负责领取和分配。
涉及税收问题按国家相关法规办理。
第九条教学奖励每年集中申报、核准、颁发一次,所需经费在学校年度预算中单独列支。
具体事项由教务处发文通知。
第十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教务处提交学校裁定。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班主任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班主任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引言概述:班主任是学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不仅要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还要承担学生管理和家校沟通等多项责任。
为了提高班主任的工作效率和质量,许多学校都开始实施班主任绩效考核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班主任绩效考核的实施细则。
一、考核指标的设定1.1 班级管理能力:评价班主任是否能有效管理班级秩序,处理学生纪律问题,协调班级关系等。
1.2 学生成绩提升情况:考核班主任是否能有效指导学生学习,提高学生成绩水平。
1.3 家校沟通能力:评价班主任是否能与家长有效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情况。
二、考核方式和频次2.1 考核方式:可以采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考核可以是每学期结束后进行一次,不定期考核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进行。
2.2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应包括上述设定的指标,同时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添加其他指标。
2.3 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应当公示,以增加透明度和激励班主任提高工作表现。
三、奖惩机制3.1 奖励措施:对考核表现优秀的班主任可以给予表扬、奖金或晋升等奖励措施。
3.2 惩罚措施:对考核表现不佳的班主任可以采取警告、降职或停薪留职等惩罚措施。
3.3 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让班主任明确工作目标,有动力提高自身绩效。
四、考核结果运用4.1 个人成长:班主任可以根据考核结果发现自身不足,及时调整工作方式,提升自身绩效。
4.2 学校管理决策:学校可以根据班主任绩效考核结果,调整教师分工,优化管理资源配置。
4.3 教育教学改进:班主任绩效考核结果也可以为学校提供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考依据。
五、考核实施的监督与评估5.1 监督机制:建立班主任绩效考核的监督机制,确保考核程序的公正公平。
5.2 评估效果:定期对班主任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改进。
5.3 持续改进:班主任绩效考核制度应不断完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结语:班主任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的建立和落实,对于提高班主任工作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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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班导师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更好地落实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充分发挥班导师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有力
推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设定的班导师考核基础分,播音(媒体语言艺术)班和公办民营班为360
分,其他班为300分。
对班导师的考核分为三种类别:一年级班导师,二、三年级班导师,毕业班班导师。
第三条考核分数与学校划拨的班导师工作津贴挂钩。
根据不同类别,学院统筹班导师
津贴总金额,按照班导师考核得分的总分计算出每分的平均津贴额,再按照每位班导师的实
际得分发放班导师津贴。
第四条考核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由专业系负责,学生工作办公室配合实施。
考核以学年度为单位,考核时间为每年的6月底。
毕业班班导师的考核分两次进行(6月底
和12月底)。
第五条班导师所带班级或学生在该学年度有下列成绩,在班导师考核基础分上进行如下形式的
加分:
一、学习类
1. 获校优秀学生标兵10分/人
2. 获校优秀学生5分/人
3. 获国家级、省级各类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分值减半)10分/人
4. 获校学业优秀奖学金2分/人
5. 通过CET-6 3分/人
6. 通过CET-4 1分/人
7. 班级四六级通过率超过年级平均通过率2分/每高一个百分点
8. 获省二级(或三级)计算机考试证书3分/人
9. 获国家正式颁布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按等级得分:高级16分/人,中级10分/人,初级6分/人;无等级之分的证书:12 分/
人)
10. 获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技能证书
(按等级得分:高级8分/人,中级5分/人,初级3分/人;无等级之分的证书:6分/人。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播音(媒体语言艺术)班“一级甲等”视作高级,“一级乙等”视作中级;其他班“一级乙等”以上视作高级;“二级甲等”视作中级;不设视作初级
档)
70% 20分/门
11. 班级课程学生成绩“良好”以上达
12. 晚自习出勤率(一年级)
(该学年度班级晚自习出勤率高于90% (含90%)及以上的次数,累计超过120次(含120次),加30分;累计低于120次但超过100次(含100次),加20分)
13. 毕业论文被评为校“优秀”2分/人
14. 学生考取研究生20分/人
二、其他荣誉类
1. 获国家级三好学生及国家级其他各种奖项40分/人(项)
2. 获省级三好学生及省(部)级其他各种奖项30分/人(项)
3. 获市级三好学生及市(厅)级其他各种奖项20分/人(项)
4. 获省级先进班级40分/次
5. 获校级先进班级(含军训)10分/次
6. 获校级优秀党员5分/人
7. 获校优秀毕业生5分/人
8. 获校三好学生5分/人
9. 获校优秀学生干部5分/人
10. 获校级其他优秀先进个人5分/人
11. 获校文明示范宿舍成员3分/人
12. 获校表扬宿舍成员2分/人
13. 获二级学院优秀毕业生2分/人
14. 获校单项奖1分/人
15. 参加省(部)级比赛获奖
(按名次或等第得分:第一名或一等奖20分/项,第二名或二等奖15分/项,第三名或
三等奖10分/项,优秀奖6分/项)
16. 参加市厅级比赛获奖
(按名次或等第得分:第一名或一等奖15分/项,第二名或二等奖10分/项,第三名或
三等奖7分/项,优秀奖4分/项)
17. 参加校级比赛活动获奖
(按名次或等第得分:第一名或一等奖:6分/项、第二名或二等奖:5分/项、第三名
或三等奖:4分/项;优秀奖:2分/项)
18. 参加各级体育比赛获奖
(按级别和名次得分:获市级以上体育比赛前八名的,第一名:15分/人次、第二名:
10分/人次、第三名:9分/人次、第四名:8分/人次、第五名:7分/人次、第六名:6分/人次、第七名:5分/人次、第八名:4分/人次;获校级运动会前六名的,第一名:6分/人次、第二名:5分/人次、第三名:4分/人次、第四名:3分/人次、第五名:2分/人次、第六名:1分/人次)
三、实践类
1. 在省(部)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文章或其他作品(包括图片、影像作品等)
(独立发表20分/篇;合作发表按排名得分:第一'15分/篇,第二10分/篇,第三及以 后6分/篇)
2. 在市(厅)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文章或其他作品(包括图片、影像作品等)
(独立发表10分/篇;合作发表按排名得分:第一 8分/篇,第二5分/篇,第三及以后 3分/篇)
3. 在校报上发表文章或其他作品(包括图片、影像作品等)
(独立发表5分/篇;合作发表按排名得分: 第一'4分/篇,第二2分/篇,第三及以后1 分/篇)
4. 参加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
第六条班导师所带班级或学生在该考核年度有以下不良情况的,则在班导师的考核分 中进行如下形式的减分:
一、学习类 1. 考试不及格 2. 不及格课程重修
一2分/人次 3. 淘汰警告 一
5分/人次
4. 毕业论文答辩不通过者
-3分/人
5.
班级晚自习出勤率(一年级)低于 60%的次数,累计
超过 40次(含40次)一20分
6. 毕业班CET-4合格率达不到90% — 1分/每少一个百分点
二、日常管理类 1. 受二级学院通报批评 2. 受校警告处分 3. 受校严重警告处分 4. 受校记过处分 5. 受校留校察看处分
(按课题级别分:厅级以上 20分/人,校级 5. 参加校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并完成任务 四、就业类
1. 毕业生离校就业率达 70%
2. 毕业生离校签约率达 50%
3. 毕业生年末总就业率达 100%
4. 毕业生年末总签约率达 80%
5. 当年毕业生自主创业
10分/人) 3分/人次
15分(每增加1%加3分) 20分(每增加1%加5分)
30分
50分(每增加1%加5分)
10分/人 -1分/人次
6. 开除学籍
7. 退学(病退除外)
8. 评为脏、舌L、差或卫生不合格宿舍的成员(以学工处发文为准)
9.学生夜不归宿一2分/人次
10.不参加规定的暑假社会实践活动者一1分/人次
11.学仃试成绩不合格,未能按时传达到学生家长一2分/人次
12.学生淘汰警告及其他重大处分等,未能及时与家长沟通
三、就业类
—6分/人次
1.毕业生离校就业率未达70%-3分/每差一个百分点
2.毕业生离校签约率未达50%-3分/每差一个百分点
3.毕业生年末总就业率未达100%-3分/每差一个百分点
4.毕业生年末总签约率未达80%
第七条班导师个人有如卜工作表现的予以加分或减分:
-3分/每差一个百分点
1. 每学年有切实可行的学生学业发展、专业技能培养指导、就业指导的计划或方案,有
对班风、学风建设的总结或计划实施情况分析报告+10分
2. 熟悉本班学生的情况,有班级管理台帐(包括入库贫困生、获奖学生名册,特困生就
业帮扶档案,处分学生的教育记录,班会、主题教育活动、学业指导记录等)5分
3. 关心学生在宿舍的安全、学习、卫生和文明,经常深入班级宿舍1分/次
4. 加强与任课教师的沟通和联系,能够深入课堂听课(限本班该学年开设的课程),并
做好听课记录1分/次(同一门课程加分不超过3次)
5. 及时组织学生进行评优和其他评定工作,按时上交评定材料 2 分
6. 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就业工作、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论文
(按刊物等级:国家级刊物加10分,省级刊物加5分)
7. 主持就业工作、大学生思想政治研究课题
(按课题级别分: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2分、校级加6分)(参与项目加分减半)
8. 由于班导师日常管理失误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
-20分/次
第八条本细则未尽的加分或减分事项,由班导师或学院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学院学
生工作领导小组酌情进行加分或减分。
第九条本细则从二。
一。
年九月一日起试行。
本细则由人文社科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一1分/人次一3分/人次-4分/人次
一5分/人次—6分/人次
一7分/人
—5分/人-1分/人次
常州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二。
一。
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