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际私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1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1.( C )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A.国际条约B.国际惯例C.国内立法D.国内判例2.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这条冲突规范是( D )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选择型冲突规范D.重叠型冲突规范3.《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这是一条关于( D )的规定。
A.识别B.反致C.法律规避D.公共秩序保留4.对外国法人,我国以其( D )为标准确定其国籍。
A.法人住所地B.法人管理中心所在地C.法人主要营业所所在地D.法人注册登记地5.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期限为( C )A.3个月B.6个月C.12个月D.18个月6.卖方负责提供货物、提供与货物有关单据、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租船、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 A )A.FOBB.CIFC.CFRD.FCA7.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货物保险,买方承担付款、在货物到达目的收取货物,这一价格条件是( B )A.FOBB.CIFC.CFRD.FCA7.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买方负责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 C )A.FOBB.CIFC.CFRD.FCA7.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一般适用( A )A.船旗国法B.致害人国籍国法C.受害人国籍国法D.法院确定适用何国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离婚适用( C )A.当事人的国籍国法B.当事人的住所地法C.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D.选择或重叠适用当事人属人法或法院地法9.外国人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适用( B )A.法院地法B.当事人属人法C.行为地法D.当事人选择的法律10.国际商事仲裁可仲裁的事项是( C )A.婚姻、家庭、继承纠纷B.收养、监护、扶养纠纷C.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D.行政争议纠纷1.国际私法上规定最惠国待遇的目的在于( C )A.保证外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B.保证本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C.保证与本国有最惠国条约关系国家的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D.保证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2.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 A )A.适用国际惯例B.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为依据C.驳回起诉D.适用与案件有关系的外国法律3.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D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4.意大利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 B )A.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举证证明B.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C.原则上把外国示视为法律,由法官查明,必要时要求当事人协助D.由法学专家负责查明外国法的内容5.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 C )A.具有美国国籍B.具有日本国籍C.具有中国国籍D.具有美国、日本、中国三国国籍6.《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驰名商标( D )A.非经法定程序不受保护B.国家之间签订协议后给予保护C.所有人申请保护后给予保护D.自动获得保护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适用( D )A.船旗国法B.致害行为发生地法C.损害结果发生地法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9.收养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各国大都主张适用( A )A.收养成立地法B.法院地法C.收养人属人法D.被收养人属人法10.法院地给予外国人什么样的诉讼权利,由( A )决定。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下列哪个法律制度不属于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a. 国家主权b. 等待主义c. 相互信任和互利原则d. 原则详细排列在宪法规范之后答案:d2. 按国籍原则是国际私法中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含义是:a. 由当事人的国籍法决定法律适用b. 由诉讼地法院决定法律适用c. 由合同中的选择法则决定法律适用d. 由居住地法决定法律适用答案:a3. 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原则是指:a. 国家间的外交关系b.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衔接c. 各国法律之间的协调d. 涉及公共利益的领域答案:d4. 国际私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包括:a. 国籍原则b. 法定原则c. 境内原则d. 等待主义答案:a、b、c5. 下列哪种法律适用指标在国际私法中被广泛应用?a. 国籍法b. 合同法c. 公序法d. 民法答案:c二、简答题1. 解释国际私法的含义以及其在国际法体系中的地位。
答案:国际私法是研究涉及国别关系的法律规则的一个分支学科,其含义是指调整国际私人关系的法律体系。
国际私法在国际法体系中属于一个独立的法律分支,与国际公法相对。
它主要以涉及私人之间的关系为对象,旨在解决跨国交易、合同、民事责任等私人法律关系的问题。
国际私法的发展与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密切相关,对于维护公正、保护当事人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2. 解释国际私法的法律适用原则。
答案:国际私法的法律适用原则是指在处理跨国私人关系时,确定适用何种国家法律的准则和方法。
常见的国际私法适用原则包括:国籍原则、法定原则和境内原则。
国籍原则以当事人的国籍为基础,即根据当事人的国籍法来适用法律;法定原则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依据,即根据当事人在合同中所选择的法律适用;境内原则则是依据事实关系中的地域归属来决定适用法律。
这些原则在实践中相互结合,并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
3. 解释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概念。
答案: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概念指的是各国为维护本国社会的公共利益而规定的一系列法律、道德和社会秩序上的基本原则。
精编法考《国际私法》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9套 (10)

法考《国际私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中国籍人李某2008年随父母定居甲国,甲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21周岁。
2009年7月李某19周岁,在其回国期间与国内某电脑软件公司签订了购买电脑软件的合同,合同分批履行。
李某在部分履行合同后,以不符合甲国有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法律规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某电脑软件公司即向我国法院起诉。
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应适用甲国法律认定李某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B、应适用中国法律认定李某在中国的行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C、李某已在甲国定居,在中国所为行为应适用定居国法律D、李某在甲国履行该合同的行为应适用甲国法律>>>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1节>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答案】:B【解析】:依据《法律适用法》第12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原则上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但是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
本题中,李某具有中国籍,定居甲国,甲国应为其经常居所地。
李某购买电脑的行为发生在中国,中国为行为地。
依据甲国法律,李某无民事行为能力。
而依据中国法律,年满18周岁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应当适用中国法律,认定李某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故B项正确、ACD项错误。
2.中国豫达公司向甲国来科公司出售一批成套设备,该设备将安装在乙国。
合同约定有关的纠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据法。
后双方因履约发生争议,来科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豫达公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我国法院在该案中应推定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法,因豫达公司为设备供应方B、甲国法,因来科公司为该批设备的买方C、乙国法,因乙国为该批设备的安装地D、《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因该通则确定的规则具有更广泛的国际性>>>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3节>合同的法律适用【答案】:C【解析】:本案中的合同属于成套设备供应合同,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法律适用的情况下,准据法应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
司法考试历年国际私法真题讲解

•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代理。 【解题思路和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 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8条、第309条的规定,韩 国公民、中国律师、中国公民均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 外国律师可以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但是不得 以律师身份担任代理人。 【应注意的问题】此领域各国做法基本一致,只允许本 国律师以律师身份出庭代理。 【答案】ACD
• 【考点】涉外赡养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 【解题思路和依据】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案件适用民法通 则的相关规定。依照《民法通则》第148条和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89条的规定,我国有关于赡养的法律适用规范。 【应注意的问题】对《民法通则》第148条及司法解释中 的最密切联系地法律一般理解应该适用被赡养人的本国 法或住所地法。 【答案】C
• 66.现有一德国法院的判决在我国欲得到承认和执行,依 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哪些条件,德 国法院的判决才能得到我国的承认和执行?() A.德国法院适用了我国冲突规范所规定的准据法 B.德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不会损害我国的公共秩序 C.德国法院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D.德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了国际条约或有互惠关系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私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私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总分:78.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3,分数:46.00)1.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中国公民李某在柏林签发一张转账支票给德国甲公司用于支付货款,付款人为中国乙银行北京分行;甲公司在柏林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中国丙公司,丙公司在北京向乙银行请求付款时被拒。
关于该支票的法律适用,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36题,单选)(分数:2.00)A.如李某依中国法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德国法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适用德国法√B.甲公司对该支票的背书行为,应适用中国法C.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期限,应适用中国法D.如丙公司不慎将该支票丢失,其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应适用德国法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票据当事人。
票据当事人的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
但依照本国法为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
李某为中国籍,但签发支票行为发生在德国,A正确;票据行为原则上适用行为地法,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付款地法,甲公司背书行为发生在德国,应适用德国法,B错误;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本案出票地在德国,因此应适用德国法,C错误;票据丧失时的权利保全程序适用付款地法,本案付款地在中国,应该适用中国法,D错误。
3.在中国法院审理的某票据纠纷中,与该票据相关的法律行为发生在中国,该票据付款人为甲国某州居民里斯。
关于里斯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38题,单选)(分数:2.00)A.应适用与该票据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B.应适用里斯住所地的法律C.如依据中国法里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则应认定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D.如关于里斯行为能力的准据法无法查明,则应驳回起诉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票据关系中当事人行为能力认定的法律适用。
7月全国国际私法自考试题及答案解析

全国2019年7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课程代码:00249一、单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每小题 1 分,共15 分)1. 一国内部不同地区私法之间的冲突被称为()。
A. 法律的时际冲突B.国际民事法律冲突C. 法律的人际冲突D.法律的区际冲突2. “夫妻财产,依当事人明示选择的法律,无协议选择的,依结婚时支配人身效力的法律”这是一条( )。
A. 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B. 双边冲突规范C.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D. 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3. “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该条冲突规范的连结点是( )。
A. 不动产B. 不动产物权C. 不动产所在地D. 不动产所在地法4. 依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应当适用的外国法所属国为一个多法域国家,且该国又没有区际私法时,则适用( )。
A. 当事人住所地法B. 中国法C. 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D. 当事人本国法5. 在反致问题上,英国有一个不为其他国家所采用的独特法律制度是( )。
A. 反致 B .间接反致C.转致D.双重反致6. 《日本法例》第30 条规定:“应依外国法时,如其规定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不予适用”,该条有关公共秩序的立法采取的是( )。
A. 直接限制的方式 B .间接限制的方式C.合并限制的方式D.单一限制的方式7. 在外国法无法查明时,大多数国家的做法是( )。
A. 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B. 适用一般法理C. 直接适用内国法D. 适用与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似的法律8.1978 年的《代理法律适用公约》所适用的代理是( )。
A. 法定代理B.信托代理C.商事代理D.职务性的代理9. 在国际私法上,破产程序一般适用( )。
A.破产财产所在地法B.破产宣告国法C.债务人本国法D.债权人本国法10. 依我国《票据法》,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 )。
法学:国际私法学考试卷及答案(最新版).doc

法学:国际私法学考试卷及答案(最新版)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单项选择题 我国与外国签定的司法协助条约中所指定的中央机关一般是( )A.最高人民法院 B.司法部 C.外交部 D.最高人民检察院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名词解释 先决问题(preliminary question ) 本题答案:又称附带问题(incidental problem ), 本题解析:又称附带问题(incidental problem ),是指一国法院在处理国际私法的某一项争讼问题时,如果必须以解决另外一个问题为先决条件,便可把该争讼问题称为本问题或主要问题(principal question ),而把需要首先解决的另一问题称为先决问题或附带问题。
3、问答题 简述近代国际私法. 本题答案:1萨维尼(德国)与法律关系本座说法律关系本座说 2孟西尼(意大利)与国籍原则 1、国籍原则:凡人的身份能力、亲属关系和继承关系等应适用当事人的国籍国法;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密----------------------------------封 ----------------------------------------------线----------------------2、自由原则,即在物权、债权关系中,应尊重当事人的自由意思,适用当事人共同协议选择的法律。
3、主权原则,即公共秩序原则,即以公共秩序为目的的法律,应适用于居住在内国的包括外国人在内的一起人。
3戴赛(英国)既得权说4斯托雷(美国)与新国际礼让说4、名词解释公共秩序保留本题答案:又称公共政策、公共秩序、保留条款,它是指一国法院依其冲突规范本题解析:又称公共政策、公共秩序、保留条款,它是指一国法院依其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时,因其适用会与法院地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道德的基本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而排除其适用的一种保留制度。
精编法考《国际私法》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9套 (11)

法考《国际私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一对法国夫妇婚后移居西班牙,后来华工作。
该夫妇于今年收养一名中国儿童并决定一起回西班牙生活。
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该夫妇收养中国儿童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仅需适用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B、应适用中国法和法国法C、应适用中国法和西班牙法D、因养父母为法国人,因此,应适用法国法律>>>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5节>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答案】:C【解析】:依《收养法》,适用我国法与收养人所在国的法律,C正确。
2.一艘悬挂巴拿马国旗并由一巴西海运公司经营的海船,运送一批属一家日本公司的货物从日本到中国,在韩国附近海域发生意外。
为了安全完成本航程,该海船驶入韩国某港口避难,发生共同海损,后在中国某港口进行理算。
该共同海损理算应适用什么法律?A、船旗国法律B、共同海损发生地法律C、巴西的法律D、理算地法律>>>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4节>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答案】:D【解析】:根据《海商法》的相关规定,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ABC项错误、D项正确。
3.国际海上运输合同的当事人选择有关合同争议由中国法院管辖。
关于当事人对管辖法院的选择,依《民事诉讼法》及《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可以在管辖协议中选择不同级别的法院B、当事人可以在纠纷发生前协议选择我国法院管辖C、我国法院无权管辖与该合同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我国领域内的纠纷D、涉及中国当事人的合同或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应当由中国法律管辖>>>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6章>第3节>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协议管辖。
依《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当事人无权改变《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A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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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际私法》历年真题精
选及详细解析1015-1
1.甲国公民大卫被乙国某公司雇佣,该公司主营业地在丙国,大卫工作内容为巡回于东亚地区进行产品售后服务,后双方因劳动合同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
关于该纠纷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法
B.甲国法
C.乙国法
D.丙国法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
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
本题中,大卫工作内容为巡回于东亚地区进行产品售后服务,难以确定其劳动工作地,所以,应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丙国的法律。
2.中国与甲国均为《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因审理一民商事案件,需向中国请求调取证据。
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相关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国法院可将请求书交中国司法部,请求代为取证
B.中国不能以该请求书不属于司法机关职权范围为由拒绝执行
C.甲国驻中国领事代表可在其执行职务范围内,向中国公民取证,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
D.甲国当事人可直接在中国向有关证人获取证人证言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
我国不仅在双边司法协助条约中对域外取证问题作了规定,而且还于1997年参加了具有广泛影响的《关于从国外获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
《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规定,凡公约成员国驻华使、领馆转送该国法院或其他机关请求我国送达的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应直接送交司法部,由司法部转递给最高人民法院,再由最高人民法院交有关人民法院送达给当事人。
送达证明由有关人民法院交最高人民法院退司法部,再由司法部送交该国驻华使、领馆。
选项B错误。
《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第十二条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拒绝执行请求书:
(一)在执行国,该请求书的执行不属于司法机关的职权范围;
(二)被请求国认为,请求书的执行将会损害其主权和安全。
执行国不能仅因其国内法已对该项诉讼标的规定专属管辖
权或不承认对该事项提起诉讼的权利为理由,拒绝执行请求。
选项C错误。
《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民事或商事案件中,每一缔约国的外交官员或领事代表在另一缔约国境内其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可以向他所代表的国家的国民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调取证据,以协助在其代表的国家的法院中进行的诉讼。
因此,甲国驻中国领事代表可在其执行职务范围内,向中国公民取证,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选项D错误。
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自行取证,这种方式主要存在于一些普通法国家尤其是美国。
大多数国家对此种取证方式采取反对态度。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未经我国主管机关准许,任何外国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都不得在我国境内自行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