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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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例文(三篇)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例文(三篇)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精神疾病患者的全面治疗和康复,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精神疾病双向转诊制度是指在基层医疗机构与专科医疗机构之间,精神科相关患者按照不同程度的疾病、治疗难度和服务需求,进行转诊和回转诊的临床服务方式。

第三条精神疾病双向转诊制度应遵循全国标准化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和专科医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综合医院等。

第五条基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精神疾病管理团队,提供基本的精神疾病诊断和治疗服务,并做好患者的转诊准备工作。

第六条专科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设立精神科门诊,并配备专业的医疗团队和设备,提供高水平的精神疾病诊断和治疗服务。

第七条区域内的基层医疗机构和专科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精神疾病患者的转诊工作。

第二章双向转诊的基本程序第八条精神疾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经初步诊断需要转诊到专科医疗机构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基层医疗机构医生向患者详细解释需要转诊的原因和目的,并取得患者的书面同意。

(二)基层医疗机构医生填写转诊申请表,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初步诊断、病情评估等内容,并签字确认。

(三)基层医疗机构将转诊申请表和相关检查结果、资料等材料复印件一并寄送或交付给专科医疗机构。

(四)专科医疗机构收到转诊申请后,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安排接诊,并在接诊后及时告知基层医疗机构的接诊结果。

第九条精神疾病患者在专科医疗机构就诊后,如需回转诊到基层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专科医疗机构医生向患者详细解释需要回转诊的原因和目的,并取得患者的书面同意。

(二)专科医疗机构医生填写回转诊申请表,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治疗记录、病情评估等内容,并签字确认。

(三)专科医疗机构将回转诊申请表和相关检查结果、资料等材料复印件一并寄送或交付给基层医疗机构。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高压的工作、复杂的社会关系、快速的信息传递等因素给人们的身心健康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许多人都面临着精神疾病的困扰。

据统计,我国每10,000人中就有40名患者需要接受精神科治疗,而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这个数字还在持续上升。

为了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社会各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措施,其中双向转诊制度无疑是最为重要和有效的。

1、什么是双向转诊制度?双向转诊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内部建立起精神疾病人员流动的机制,通过区分不同的医疗服务层次、分级诊疗等方式,将精神疾病患者分层治疗和转诊,使患者在医院内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治疗。

2、双向转诊制度的作用?双向转诊制度对于解决精神疾病患者的就医问题有着非常明显的作用。

它可以让患者找到合适的医疗机构,在不同级别医院中进行治疗。

这样做有以下几个好处:(1)解决了患者就医的困难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很多地区的精神科医院数量较少,就医难度很大,治疗周期也会很长,而在双向转诊制度的引导下,患者在判断自身病情之后,就可以轻松的找到合适的医院就医,避免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医院而错过治疗期。

(2)提高了现有医院的救治能力很多地区的基层医疗机构并不具有较好的精神科医疗资源,而通过引入和实施双向转诊制度可以更好地激发现有医院的专业医疗能力、开展门诊化治疗、改善基层医疗机构的初步患者诊疗水平等,进一步提高现有医院的救治能力。

(3)有效的避免了医托等社会问题的产生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不法的个体的存在,精神疾病患者可被漫天的商业广告轻易找到并被诱骗,而当他们到达一家精神治疗机构时,往往被引导到一些不合法或对自身治疗无利的机构。

而由于双向转诊制度有医疗机构审批和检查的原则,进一步地避免了或减少了上述情况的发生。

3、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虽然双向转诊制度的作用如此明显和巨大,但是在实践应用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1)一定要建立统一的精神病疾病管理机制和转诊制度文件。

2024年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3篇)

2024年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3篇)

2024年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精神疾病是指人的心理、思维和行为活动出现异常的一类疾病。

精神疾病的患者需要得到及时的诊断和治疗,以减轻病情对患者及其家庭的影响。

然而,由于长期以来对精神疾病认知不足、资源分配不均等原因,许多患者难以获得合适的治疗。

为了提高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效果,促进基层医疗机构与专科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2024年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正式实施。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是指在此制度下,基层医疗机构和专科医疗机构之间建立了双向转诊的机制。

基层医疗机构是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专科医疗机构包括心理健康中心、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等。

双向转诊的目的是让患者能够在就近的基层医疗机构得到初步诊断和治疗,同时确保患者如果需要更专业的治疗和康复,能够被及时转诊到专科医疗机构。

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对于精神疾病患者是一个利好消息。

首先,基层医疗机构在双向转诊制度下将得到更多的支持和资源,提高了对精神疾病的早期识别和早期干预能力。

其次,双向转诊制度可以减轻专科医疗机构的负担,确保患者能够获得更专业、更全面的治疗。

另外,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得到初步诊断和治疗后,如果需要转诊到专科医疗机构,也不需要重复排队等待,节约了时间和金钱成本。

实施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需要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专科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机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服务范围。

其次,需要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精神疾病的认知和诊断能力。

同时,还需要提供必要的检查设备和药品,以满足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需求。

此外,还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患者的信息在基层医疗机构和专科医疗机构之间能够有效传递和共享。

为了保障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的顺利实施,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

首先,政府应加大对精神卫生事业的支持力度,增加专科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设施投资和人才培养。

其次,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医务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他们的工作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样本(4篇)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样本(4篇)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样本双向转诊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精神疾病患者的双向转诊流程,提高转诊效率,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精神科门诊患者双向转诊。

第三条:双向转诊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适宜的诊断和治疗,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第四条:双向转诊应符合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患者的隐私和保密权。

第五条:双向转诊需获得患者本人或合法代理人的知情同意,并签订相应的转诊协议。

第二章:转入医疗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第六条: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具备相应的精神科专业技术和设备,能够提供高质量的诊断和治疗服务。

第七条: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及时进行患者的初步评估和诊断,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第八条: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转出医疗机构提供患者的转诊情况和治疗结果,并保证患者的隐私和保密权。

第九条: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确保转诊患者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就诊,避免不必要的等待和重复检查。

第十条: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专家会诊,提供多学科的综合治疗方案,并及时向转出医疗机构反馈。

第三章:转出医疗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第十一条:转出医疗机构应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病史记录、体格检查、精神状态评估等,确保转诊的准确性和必要性。

第十二条:转出医疗机构应向患者提供详细的转诊说明,包括转诊目的、转入医疗机构的联系方式、行程安排等,并提供相应的转诊协议。

第十三条:转出医疗机构应及时将患者的转诊资料提供给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确保转诊流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转出医疗机构应与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及时了解患者的治疗进展和转诊结果。

第四章:患者的权益保障第十五条:患者有权选择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并根据自身需求和意愿决定是否接受转诊。

第十六条: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提供详细的转诊说明和转诊阶段的治疗记录。

第十七条: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对其个人隐私和保密进行严格保护。

2024年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三篇)

2024年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三篇)

2024年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一、工作原则1、患者自愿原则。

从维护病人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享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经济、有效的医疗服务。

2、分级管理原则。

除按国家法律法规对传染病、危重急诊等特殊疾病转诊救治有特别规定外,一般轻度常见病、多发病及各种康复期病人主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基层接诊的危急重症、疑难杂症要及时上转至涡阳县中医院。

3、合理诊疗原则。

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推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促进卫生资源共享和合理利用,切实减轻患者负担,为群众提供优质廉价的医疗服务。

经实验室质控评价合格,医共体内互认临床检验报告。

4、连续服务原则。

利用卫生专网充分发挥远程诊疗咨询系统、远程会诊系统和双向转诊信息系统的作用,建立起科学合理、有效便捷畅通的上下级转诊治疗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尤其是经____医院治疗后病情稳定下转病人,基层医疗机构要做好后续治疗工作。

5、科学引导原则。

要根据____医院医共体的发展方向和学科优势,在医共体内或医共体间科学合理引导患者转诊。

6、共享分担原则。

双向转诊涉及到医共体内或医共体间同级或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业务连续或交叉,要本着互利互惠、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原则,做好双向转诊过程中的各项工作7、转诊备案原则。

各成员单位积极落实转诊备案制度,加强参合人员县外就医事前、事中及时报备的政策宣导,认真核实未经转诊直接到县外就诊患者的信息,切实维护县外就医参合患者利益。

8、责任追究原则。

加强对县外就诊患者费用核实工作,对通过各种行为骗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的,坚持发现一例曝光一例,造成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包括未遂者),纳入重点管理人员____进行管理,对于重点管理人员在____年内其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偿比例按照标准比例的____%进行补偿。

同时,重点管理人员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待遇。

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三篇)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三篇)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是一种医疗管理制度,旨在提高精神疾病患者的诊疗效果和就医体验。

该制度包括两个主要方面:1. 双向转诊:双向转诊是指当患者初次就诊时,如果初诊医生认为需要进一步的评估和治疗,会将患者推荐给专门的精神科医生。

同样地,当患者在精神科就诊时,如果医生认为患者需要其他领域的专业帮助,也会将患者推荐给相应的医生或专家。

2. 协调管理:双向转诊制度还包括协调管理的功能,即协调不同医生或专家之间的沟通和协作,确保患者的病情能够得到全面和有效的治疗。

这种协调管理的方式可以是通过医疗机构内部的协作团队,也可以是通过线上或线下的会诊等方式进行。

通过实施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可以避免患者在初诊医生和专科医生之间反复就诊和排队等待的问题,提高患者早期就诊、早期干预和早期治疗的效果,减轻患者和其家属的负担,提升整个医疗系统的效率和质量。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二)1. 目的:为了更好地协调和优化精神疾病患者的转诊流程,提高诊疗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卫生机构等提供精神疾病诊疗的单位。

3. 双向转诊的定义:双向转诊是指在患者初次就诊的医疗机构和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之间进行的转诊过程。

主要包括初诊医疗机构向专科医疗机构的转诊,以及专科医疗机构向初诊医疗机构的转诊。

4. 申请双向转诊的患者:申请双向转诊的患者应满足以下条件:(1) 精神疾病诊断明确;(2) 需要接受更为专业、全面的治疗和管理;(3) 当前就诊的医疗机构无法满足其治疗需求。

5. 初诊医疗机构的责任:(1) 鉴定患者是否需要申请双向转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 协助患者填写双向转诊申请表;(3) 将患者病历、检查结果等相关资料及时发送给接诊医疗机构;(4) 继续对患者进行一定的治疗和管理,直至接诊医疗机构确认接收。

6. 接诊医疗机构的责任:(1) 及时核实患者提交的双向转诊申请信息;(2) 分派专业医疗人员进行详细的评估和诊断;(3) 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4) 就诊结束后,将诊疗结果及时反馈给初诊医疗机构,并协助患者进行后续治疗。

精神病双向转诊制度

精神病双向转诊制度

VS
合作意识不强
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医生、护士和行政人 员往往存在不同的工作流程、价值观和沟 通方式,导致合作意识不强,难以形成有 效的协作关系。
精神疾病患者的隐私和权益保护问题
隐私泄露风险
在转诊过程中,精神疾病患者的个人信息和 病史可能被泄露,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痛苦 和压力。
权益保护不足
精神疾病患者在转诊过程中可能面临权益保 护不足的问题,如未得到充分的知情同意、 未被告知转诊后的治疗方案等。
,提高治疗依从性。
建立激励机制
03
为积极配合治疗的患者提供一定的激励措施,如优先预约、免
费检查等,鼓励他们更好地配合治疗。
06
研究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精神病双向转诊制度在提高医疗 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精神疾病患 者及时获得治疗方面具有积极作
用。
双向转诊机制能够合理配置医疗 资源,有助于减少医疗浪费,提
适性。
对于精神病双向转诊制度与其他医疗制 度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其对总体医疗制度 的影响等方面的研究尚不够深入,需要 加强这方面的研究,为政策制定提供更
有力的科学依据。
07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1
关于精神病双向转诊制度的研究报告,作者: XXX,出版单位:XXX,出版时间:XXXX年。
参考文献2
精神病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与优化,作者:XXX ,出版单位:XXX,出版时间:XXXX年。
针对患者依从性和配合度问题,目前缺乏有效的干预 措施和治疗精神病双向转诊制度的改进和 建议
加强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和协调
建立定期沟通机制
加强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专科医院之间的沟通, 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了解患者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4篇)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4篇)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精神疾病是一类常见的、具有复杂病因和病理生理机制的疾病,临床表现各异。

在我国,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庞大,且精神卫生资源不足。

为了更好地满足患者的康复需求,提高精神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近年来逐渐推行了精神疾病双向转诊制度。

精神疾病双向转诊制度是指将患者从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至更专业的医疗机构(如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医院)进行专科诊治的过程,同时也包括将患者从专科医疗机构转诊回基层医疗机构进行长期管理和康复的过程。

该制度旨在提供患者就近就便的精神卫生服务,将专科资源合理分配,提高精神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连续性。

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需要借助政策的引导和医疗机构的支持,同时也需要患者和医生的积极配合。

下面我将从实施背景、制度运行流程、现有问题以及未来展望等方面来详细阐述。

一、实施背景精神疾病患者众多,但精神卫生资源有限,导致患者就医困难。

此外,由于精神疾病的特殊性,基层医疗机构缺乏专业人员和设备,无法提供有效的诊断和治疗。

因此,推行双向转诊制度成为解决精神卫生服务不均衡问题的重要手段。

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不仅可以减轻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压力,提高精神卫生服务的可及性,还可以提高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水平,促进精神疾病的早期干预与康复管理。

二、制度运行流程1.初步诊断与评估:患者最初到达的医疗机构由医生进行初步诊断和评估,确认患者是否患有精神疾病。

2.双向转诊决策:根据初步诊断和评估结果,医生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双向转诊。

如果患者需要进一步的专科治疗,将其转诊至专业的精神医疗机构,如果患者只需要常规治疗和长期随访,将其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管理。

3.双向转诊过程:双向转诊的具体过程包括医疗机构之间的沟通联系、病情转诊报告的书写与传输、患者转诊行程的安排等。

在转诊过程中,医生应提供充分的转诊资料和转诊建议,确保转诊的顺利进行。

4.专科治疗与康复管理:患者到达专科医疗机构后,由专业的精神卫生团队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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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相关制度与流程一、经费使用及管理制度区政府建立乌达区严重精神障碍病人救助专项资金,医疗救助工作办公室管理并使用资金,用于患者住院救助与监护人“以奖代补”奖励。

根据目前我区严重精神障碍病患者基数及帮扶救助资金预算,区政府每年拨付专项资金35万元,并根据实际救助情况进行调剂,专项资金要纳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

二、信息管理制度1.所有登记在管病人均需要录入我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有专人负责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

未经授权同意,不得透露患者信息。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妥善保存每位病人的档案资料(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包括个人信息补充表、随访表、体检表、知情同意书等)以备查检。

三、管理工作制度(一)建立网络建立街道和社区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网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实施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个单位配备兼职精神卫生医务人员1~2人。

(二)职责分工1.街道精防机构主要职责:①协助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起草有关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治疗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协助相关部门建立区域内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网络;开展精神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传。

②接受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协调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的信息传递和管理治疗工作。

③协助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解决严重精神障碍病康复管理工作中的政策支持、部门配合;参与对严重精神障碍病患者康复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督导。

④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街道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管理培训。

⑤制定管理服务工作方案,工作制度或工作流程;完成乌达区卫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①落实精防管理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并指导到位。

②大力开展当地精神卫生知识普及工作。

③接受区精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督导。

④对病情稳定的严重精神障碍病人进行随访、个案管理。

⑤指导社区内病情稳定的严重精神障碍病人康复训练。

⑥督促、管理当地严重精神障碍病人规范服药,及早发现病情变化。

⑦对严重精神障碍病病情反复者,督促其到精神病专科医院正规治疗。

⑧指导严重精神障碍病病人家属看护技巧,防止患者藏药、自伤等行为发生。

⑨及时发现患者及其家属的不良情绪,并进行心理疏导。

⑩开展当地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四、随访制度1.随访工作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过培训的精防人员承担。

2.随访对象为各辖区范围内在管的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

3.随访包括预约患者电话追踪和家庭访视等方式,随访时按要求认真填写随访表。

家庭访视和调查要态度温和,注意沟通技术,通过随访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4.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5.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6.随访时根据需要,与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对点技术支持工作的对应精神科执业医师联系,在其指导下根据病情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五、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筛查、报告、登记制度1.在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治疗工作之初进行,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负责,使用《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在辖区常住人口中开展疑似患者调查。

2.在征得监护人同意后(有地方立法规定的除外),将发现的疑似患者情况填《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本社区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的信息档案(纸质版和电子版)。

六、紧急住院治疗补助对象的审批流程1.申请紧急住院治疗补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家庭居住地在本辖区内;由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评估为需住院接受治疗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公安派出所出具肇事肇祸情况证明、需强制住院的贫困患者,实施住院治疗。

2.紧急住院治疗补助的患者由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定点收治,有变动时由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重型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制度当前,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工作竞争激烈、生活压力增加、不同阶层利益格局变化,精神疾病越来越受到关注,也为精神卫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切实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管理工作的领导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管理规范》的要求,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病收治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本街道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的线索,采取分片包干、入户的方式,逐一排查确认后,建立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健康档案。

二、做好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的访视评估工作严格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疾病观者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做好严重精神障碍病患者的随访工作。

精神卫生服务人员应定期与患者接触,了解患者近期情况,特别是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疾病状况、药物治疗情况、药物副反应,并及时进行患者危险行为评估。

对危险行为级别较高者,应迅速按照服务流程逐级处理,同时加强防范。

三、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的治疗管理对已确诊为重性疾病疾病的患者,特别是有危险行为的患者,协助民政部门送往精神卫生机构住院治疗;对处于稳定期的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应制定院外康复计划,由卫生院定期随访。

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排查工作制度排查人员在接受培训的基础上,必须掌握摸底调查的目的、任务、要求、疾病的识别与确定、统计报告方法等。

1、发现线索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病收治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本街道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的线索。

2、确定病例对于已掌握的线索,调查者必须登门与患者接触,用精神病诊断学的方法进行确诊登记建档。

同时,加强精神卫生机构与社区精防康复机构的联系,建立转诊制度。

3、建立严重精神障碍病患者健康档案,排查摸清社区严重精神障碍病患者底数,进行危险性评估,开展分级随访管理,并将病患者信息及时向社区管理部门通报。

对摸排出的严重精神障碍病人,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动员、督促送医治疗。

精神病随访工作制度1、ⅰ类病人每月访视一次,ⅱ类病人每季度访视一次,ⅲ类病人每半年访视一次,ⅳ类病人每年访视一次,记录要规范。

2、每季度开一次精神病防治工作例会。

3、每半年对新增的ⅰ、ⅱ类精神病人签订监护责任书。

4、每年二月对上一年所有精神病防治资料整理、归档保存。

5、每月到居委会了解复发、住院、迁出、死亡、走失病人情况,并对居委会精神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共同访视重点病人。

6、每年节前布居委会精神病防治干部对易肇事肇祸病人进行排摸,并上报。

严重精神障碍疾病防治康复工作制度一、建立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并有专人负责。

二、建立各种工作制度,每年要有工作计划及总结。

三、根据上级精防康复领导机构下达的工作任务,部署本街道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

四、对本街道从事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人员及精神病人家属进行培训,并给予技术指导。

五、社区要建立一所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治疗站。

为精神病康复者进入福利工厂或参加社会生产劳动创造条件。

六、规范使用全国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统一表卡。

七、开设家庭病床,有完整的病历和治疗方案。

八、督导居民委员会建立监护小组。

九、对本街道内贫困精神病人进行救济,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

十、落实解锁方案,对发现的关锁病人解除关锁。

十一、对本街道(社区)内精神病人提供治疗、康复、就业等服务。

十二、定期检查精防康复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三、上报统计报表。

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信息报告制度各责任报告单位要明确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报告工作的责任人,确保报告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完整,同时必须遵循保护病人隐私的原则。

(一)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排查报告1、发现线索。

通过家属自报、卫生所报告、精神病收治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本街道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的线索。

2、确定病例。

对于已掌握的线索,调查者必须登门与患者接触,用精神病诊断学的方法进行初步诊断。

同时,填写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报告卡,报告精神卫生中心,由专业机构进一步确诊。

3、建立患者转诊制度,并及时对确诊病例建立健康档案。

(二)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信息报告1、每月3号由卫生所报告责任人上报本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病人失访、死亡情况,5号前由医院报告责任人向精神卫生中心汇总报告。

2、每季度3号前向精神卫生中心报严重精神障碍病人管理季度报表电子版。

3、按照乌达区卫计局及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要求,做好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相关信息的临时性报告工作。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为了给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建立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机构的作用,做好社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访视和康复指导,为患者提供连续、完整的治疗康复服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转诊分类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一)上转1.由场街道卫生院转诊至精神病专科医院。

(二)下转1.由精神病专科医院转诊到场街道卫生院。

二、转诊对象患有精神疾病的场街道常住人口。

三、转诊疾病种类1、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等;2、老年痴呆、脑血管病所致的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慢性躯体疾患所致的精神障碍等器质性精神障碍;3、酒精所致的精神障碍、各种药物(含毒品)依赖所致的精神障碍等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4、中度、重度、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以及伴有精神障碍的精神发育迟滞;5、确已导致患者精神活动和社会功能明显受损的其他精神障碍,如病情严重的强迫症、恐惧症等;四、转诊指征(一)上转指征1.各类精神疾病的发作期,如严重的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思维紊乱的患者;2.有暴力攻击或明显自伤、自杀行为的患者;3.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或精神疾病诊断不明确者;4.治疗过程中出现与抗精神病药相关的急性毒副反应;5.在家维持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复发或加重的患者;6.病人或家属要求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患者;7.家庭监管无力需住院治疗的患者;8.社区“关锁”的精神病患者。

(二)下转指征1.诊断明确,仅需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或病情较稳定者;2.住院治疗出院后,需进行社区跟踪随访、教育康复者;3.主要精神症状控制,愿意参加社区康复活动及职业康复训练的康复者。

五、工作要求1.坚持知情同意原则,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选择权。

2.对转诊不合作的患者,应尽量争取家属的支持,必要时与街道残联、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和患者单位联系,协助转诊。

3.患者表现暴力、攻击、冲动、伤人或自伤,有肇事肇祸倾向时,可联系辖区派出所协助转诊。

特殊或紧急情况可与专科医院急诊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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