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总承包管理制度
公司总承包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总承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控制,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总承包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等。
第三条总承包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制度;2. 质量第一: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3. 安全至上: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4. 进度保障:确保工程进度按计划完成;5. 成本控制: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二、总承包单位第四条公司总承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2.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保护体系;3. 具有丰富的工程经验和技术力量;4.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第五条总承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包括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等环节。
三、分包单位第六条总承包单位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并签订分包合同。
第七条分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2.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保护体系;3.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第八条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确保分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要求进行施工。
四、质量管理第九条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
第十条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原材料、设备和工艺的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检验、试验制度。
第十一条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总承包单位应组织各分包单位进行质量培训,提高施工人员质量意识。
五、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总承包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总承包单位应组织各分包单位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总承包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总承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总承包业务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保护企业与业主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总承包业务的管理和实施,包括工程承包范围、项目设立和审批、人员管理、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总承包业务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业主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之间的合同约定。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建立总承包管理制度,实行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施工的高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履行岗位职责,依法行事。
第二章工程承包范围第六条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可承包国内外各类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
第七条承包的工程范围包括土建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装饰工程等各类建筑工程。
第八条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技术水平,否则不得承包相应的工程。
第九条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所承包的工程范围应在企业注册资金可以涵盖的范围内。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合理安排工程资源和人力资源,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三章项目设立和审批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明确项目设立的目标和任务,逐一确定各项管理职责和人员。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设立应上报企业领导层,领导层审核通过后才能正式立项。
第十三条对于较大规模或复杂的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组建项目管理团队,明确各项任务和职责。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设立后,应向相关部门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如施工许可证等。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项目应定期向业主及相关部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六条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建立人员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专业和质量。
第十七条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完善人员配备,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总承包管理制度

总承包管理制度总承包管理制度是一种企业管理方式,指按建筑领域的施工总承包方式对施工工程实行全过程统一管理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大型工程项目,可以有效地降低项目管理成本和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同时降低工程质量风险。
一、总承包管理制度的定义总承包管理制度是针对大型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而制定的一种全面、系统、规范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由施工总承包企业领导制定,并通过严格的规范和程序实施。
总承包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质量控制、安全施工等方面的规定。
二、总承包管理制度的作用1、降低项目管理成本。
总承包管理制度在工程设计阶段就提出全过程施工方案,整合管理各类资源,并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对施工单位进行全面、系统的监管,降低成本。
2、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总承包管理制度中规定了一整套的项目管理流程,并对关键节点实行无差别、有针对性的控制,提高项目的管理效率。
3、降低工程质量风险。
总承包管理制度要求所有施工过程都要按工艺规范施工,加强施工质量监督和检测,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需求。
4、提高安全施工水平。
总承包管理制度要求所有施工过程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范标准,并要求各施工方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保障措施,保证安全施工。
三、总承包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总承包管理制度将工程项目从规划到交付划分为几个阶段,对每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详细的规范和要求。
1、项目准备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投标、合同签订等工作,并指定项目经理。
2、工程设计阶段根据投标文件的要求和客户需求,绘制详细的施工图,制定施工方案。
3、采购与调拨阶段根据施工方案和采购计划进行各类物资和机械设备采购、施工方调拨。
4、施工组织阶段根据施工方案,将施工分为若干个工程节点,制定施工计划。
5、进度管理阶段实行全程监控,主要是对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按计划的施工进度。
6、质量管理阶段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控制,并进行必要的质量检测和管理。
7、安全施工阶段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安全控制和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总承包单位工程管理制度

总承包单位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总承包单位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保障工程顺利完成,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总承包单位在承担工程项目过程中的管理活动,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管理、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等方面。
1.3 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体系,强化管理责任,确保项目高效、有序的进行。
二、总承包单位组织结构及职责2.1 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制定清晰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2.2 总承包单位组织结构包括总经理办公室、技术部、质量安全部、供应部、成本部等部门。
2.3 总经理为总承包单位最高领导,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工程项目。
2.4 技术部负责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和技术资料归档等工作。
2.5 质量安全部负责制定质量安全管理方案,监督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6 供应部负责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供应工作。
2.7 成本部负责工程成本控制与结算工作。
2.8 各部门应相互配合,协同工作,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三、总承包单位工程管理流程3.1 工程立项阶段(1)总承包单位应认真审查招标文件,了解工程项目要求,熟悉相关规定。
(2)总承包单位从经济效益和技术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考虑,提出施工方案和预算,并提交给业主审核。
(3)经业主审核通过后,总承包单位签署合同,正式启动工程项目。
3.2 施工准备阶段(1)总承包单位应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制定详细施工方案。
(2)总承包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技能。
(3)总承包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保障施工安全。
3.3 施工阶段(1)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2)总承包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总承包单位应做好技术交底和施工日志记录工作。
3.4 完工验收阶段(1)总承包单位应组织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2)总承包单位应准备相关资料,备案留存。
总承包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总承包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总承包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有效控制工程成本,推动工程施工进度,在企业内部建立总承包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下设的总承包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市政、水利等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管理制度实施的基本原则是规范、透明、公正、有序、安全、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总承包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总承包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总承包工程项目设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管理、监督和决策。
第六条项目管理委员会设立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项目经理下设工程部、安全部、质量部、成本部、预算部等部门,分别负责工程施工、安全监管、质量控制、成本核算、预算编制等工作。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八条总承包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内容进行充分的审查,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
第九条在合同签订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实施,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第十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一条总承包工程项目应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进度计划、质量计划、安全计划等。
第十二条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作业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计划组织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流程,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达标。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质量部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五条质量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控制程序和方法。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安全部门负责对工程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安全部门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七章成本管理第十八条成本部门负责对工程成本进行核算和控制,确保工程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第十九条成本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成本管理体系,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成本的监控和分析。
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

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总承包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工程总承包管理应遵循“谋划规划、合同约束、监控风险、保证品质”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应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相一致。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程管理顺畅运行。
第六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设立工程总承包部门,统一负责工程管理、施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和合同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工程总承包部门应明确工程总承包经理,负责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整体运营管理。
第八条工程总承包部门应设置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具体施工管理和进度控制。
第九条工程总承包部门应设立质量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十条工程总承包部门应设立合同管理岗位,负责合同的履行和风险控制。
第十一条工程总承包部门应设立技术管理岗位,负责工程技术管理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十二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完善谋划计划、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管理等流程。
第十三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立项和谋划计划程序,确保工程目标和业务规划的有效实施。
第十四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制定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程序,确保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第十五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程序,确保合同的严格执行。
第十六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施工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四章质量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十八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质量和安全的控制。
第十九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设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质量和安全的全面管理。
第二十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制定质量安全目标和责任分工,确保质量和安全的达标。
第二十一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进行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制度前言本管理制度是为加强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确保施工过程顺利进行,质量和安全得到保障而制定的。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所有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概述1. 总体要求1.1. 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合理组织施工过程,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1.2. 总承包单位要有足够的人员和资金,开展施工工作;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文明施工,保证工期和工程质量,并承担一切责任。
1.3. 项目施工过程应该及时公开、透明,建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保障施工安全和环保,维护公共利益。
2. 组织架构2.1. 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组织由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团队、专家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
2.2. 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组织应该配备充分的技术人员、安全人员、现场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以确保项目按计划、高质量的完成。
2.3. 项目组织应该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信息共享平台和协作机制,加强关键节点的协调配合,提升项目管理效率。
3. 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要求3.1. 安全施工3.1.1. 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有效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保证工人和施工机械设备安全。
3.1.2. 工程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设备和材料供应商应该建立安全合作机制,共同负责安全工作。
3.2. 质量控制3.2.1. 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该建立先进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有效的质量控制程序,保证工程质量。
3.2.2. 工程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设计单位应该建立质量合作机制,共同负责工程质量。
3.3. 环境保护3.3.1. 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该认真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3.3.2. 工程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设计单位应该建立环保合作机制,共同负责环境保护。
3.4. 现场管理3.4.1. 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该建立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有序、高效。
施工总承包管理规定

施工总承包管理规定一、总则1.1 为了规范施工总承包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管理。
1.3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经营,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
二、施工总承包资质管理2.1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按照资质许可的经营范围和地域从事施工总承包活动。
2.2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定期对资质进行维护,确保资质证书有效,不得转让、出借资质证书。
2.3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具备与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金、技术、管理人员和设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3.1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系,明确项目管理责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3.2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制定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要求。
3.3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确保分包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分包工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4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义务,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四、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4.1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合同价款等内容。
合同应遵循法律法规,不得含有霸王条款。
4.2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认真履行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如确需变更,应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4.3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同条款得到全面落实。
五、施工总承包安全生产管理5.1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2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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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管理制度一、施工进度计划控制1计划安排。
总包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各分包队伍施工计划的编制并集中深入讨论,汇总后列入总体进度计划,总体进度计划一经确立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或影响其执行。
总体控制计划制定后,各分包队伍再逐日、逐周、逐月排订各自计划,并于每月28日向总包提供下月进度计划及本月进度小结,每周六向总包交付下周工作计划及本周工作总结,以便周一例会上通过执行。
2建立例会制度。
总包每周定期召开计划会议,会议由结合本工程已有实际情况,拟与星期一甲方进度协调会统一举行,会议由总包、各分包方主管生产的负责人。
主要是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采取措施。
3下达施工任务指令。
施工任务指令原则上由总包经理协助甲方签发,主要是针对一些新出现的的施工项目,利用签发指令的形式,取得短平快的效果,其次是针对有些在穿插施工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影响下道工序的施工项目(关键工序)。
对不能按照总包指令完成施工任务的分包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4工程进度分析。
总包方计划管理人员定(总工办、工程部)定期进行进度分析,掌握指标的完成情况是否影响目标实现要求、劳动力和机械设备的投入是否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等,通过分析不同的施工阶段,确定不同的施工重点,对关键工序进行优先协调,积极创造施工工作面,确保各专业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技术、资料管理工作1 总包方及各分包队伍均应设立专职内业资料人员,各专业工程资料,包括质保资料、质评资料、设计文件、往来文件等均应按照天津市统一表格、统一格式进行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并在各自施工段内留足图片资料和音像资料。
总包方将根据现场工程的分部分项部位进行检查,并与每月月末进行定期的资料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各专业队伍工程完工离场前应按照市档案馆要求将各自资料原件一份报总包归档。
对不能按时提供工程资料或资料不合格而又不能及时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建议业主停付该专业队伍的工程款。
3建立收发文记录档案,业主对分包队伍的来往文件应由总包单位做统一发放、收集登记,以备查考。
4协调、指导、监督各分包方的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力保工程各方面资料动态齐整。
三、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是工程之本,总包方将积极配合现场监理进行各项工程质量的控制。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管理思想,坚持“样板引路”的制度,重点突出“精”、“细”和“严”,点点处处按规范、标准要求。
强调内部质量,突出感观效果,通过方案予控,样板先行,过程监督,严格验收等手段,最终实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1质量预控质量管理以预控为重点,确保整个施工过程受控。
(1)、各分包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工程质量在各个环节受控。
进场后,五日内向总包提交质量保证计划书,计划书包括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保证措施、关键部位质量的跟踪控制、质量通病的防治等内容。
(2)、在每个分部分项施工前五日内,分包方上报给总包合理的施工方案,经监理及业主认可后,方可实施,并向施工班组做好技术交底。
2过程控制(1)、总包设专职质量工程师,跟踪检查监督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后及时向分包单位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必要时下发停工/罚款通知单,直至问题改正为止。
(2)、总包专职质量工程师对分包的隐、预检及各项施工试验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合格,责令其整改。
分包方向总包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向业主(监理)报验。
3结合以往工程的成功经验,针对现场实际进展情况,配合监理组织好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专题会议。
4总包专职质量工程师检查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的落实情况,并根据国家规范配合现场监理、甲方进行验收。
四、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是总包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总包承担着从始至终的安全管理责任。
1总包及各分包方的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2根据项目管理的要求,总包经理与各分包单位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奖罚指标。
从项目经理到生产班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3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书签订后,项目经理、安全工程师负责监督、检查责任书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指标的完成。
五、文明施工措施文明施工工作由总包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各分包单位必须遵守总包文明施工规章制度。
六、机具设备管理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工作由总包负责,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都必须服从总包的统一安排,有计划地进退场。
机具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几点:1分包单位所有进场的施工机具必须提前申报。
工程设备申报单必须注明进场机具的型号、数量及有关参数。
在进场时做好登记,将登记表上报总包,并随表附上进场机具的合格证。
总包将对进场机具随时检查。
凡是没有进场登记的机具一律拒绝进场。
总包对进场机具进行检查时,若发现没有做登记的机具,将停止其使用,并有权调查其来历直至没收。
2施工机具的使用必须符合有关的施工机具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用电要求。
施工机具不得带病作业。
3所有检验、测量及试验设备经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并在施工中随时抽验。
4所有机具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三级配电箱的配置必须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开关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5毫安,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0秒;5进入现场的施工机具必须自觉接受总包机械管理员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机具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否则,总包有权予以处罚。
6施工机具在使用时严禁带电移动,接、拆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
专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将上岗证复印件报总包机械管理员备案。
七、材料管理制度为加强材料管理工作,切实保证施工过程受控。
各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以下规定:1各分包必须设专人负责材料设备的报样、定货、采购。
正式定货前应向甲方、监理及总包提供样品和技术资料,待几方认可后方可订货。
2材料报验:各分包单位的材料在进场以后24小时内统一格式,提出报验。
3成品半成品/设备进场后,24小时内必须向总包申请报验,由总包向监理报验。
成品半成品/设备报验前不得分散到施工现场。
没有报验或报验没通过的成品半成品/设备不得使用。
4材料堆放管理:(1)、总包对整个现场的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统一划分,指定各分包的材料堆放区域。
分包的材料设备等必须在指定区域分门别类堆放,堆码整齐。
(2)、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不准在施工场地内储存,必须在总包指定的位置搭设符合要求的库房或者随进随用。
(3)、所堆放的材料必须有明显标识,标识牌的制作必须按总包统一的格式制作。
(4)、剩余材料、设备、机具出场时,必须到总包处开具出门证。
出门证上注明运出材料(设备、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
否则,一律不得运出场外。
八、现场水电管理制度总包对现场内所有水电实行统一管理,为达到合理调度、节约使用的目的,特制定如下规定:1总包将按服务承诺布设主干管及相应接口。
2各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在施工之前应将用水申请以书面形式报总包,批准后,在指定时间内按指定线路接水。
用水使用申请应包括使用地点、使用期限、使用量。
接水必须由专业人员完成。
3违章用水造成浪费或用水时跑冒滴漏损坏物品的,要负全部责任。
4各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在施工之前应将用电申请以书面形式报总包,批准后,在指定时间内按指定的配电箱接电。
5各分包单位必须设专职电工,负责其施工范围内的用电管理及安全。
现场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值班期间不得擅自脱岗,处理故障迅速果断,不得有意拖延时间。
值班电工须作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作好交接记录。
现场临电设施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维护,严禁非电工接、拆线路及操作开关,如因非电工操作造成人员伤害及设备财产损失,由其本人所在单位负责。
6需要正常维护时,值班电工有权对指定分包单位的用电线路及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必须限时整改,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相应分包单位负责。
7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执行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用电采用TN—S接零的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
所有机具必须达到三级控制两级漏电保护,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每台设备应有各自的开关箱,严禁用一台电气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其设备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 5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0秒。
8.8分包单位有责任对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进行保护,如因使用不当或私自拆改造成破坏,须承担经济责任。
8安全检查人员有权依天津市及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对现场用电及用电设备、电动工具进行检查,下达整改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要求其停工整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责任方自行负责。
九、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和消防管理由总包统一组织,统一按照天津市《消防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总包与各分包必须落实如下措施:1编制保卫工作方案,消防方案。
2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否则拒绝其进场,并处以50元/人次的罚款。
携带物品离开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到总包处办理出入证,否则,携带的物品将被扣留。
分包单位的外来人员必须由本单位来人在门卫处登记,戴好安全帽后,方可进入。
从进出人员专用门以外的地方(如围墙、进料门等)出入的人员将被视为非正当出入,其相应的分包单位将受到处罚。
3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经过总包门卫登记同意后才能放行,未经登记的车辆出工地时将被扣留。
凡带料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经总包有关领导批准,否则,车内物品将被扣留。
4建立消防保卫机构,列明现场保卫员、警卫护场人员名单,注明负责人姓名、职务、通讯地址、电话号码。
5布置消防设备,配足灭火器材。
6各分包必须加强消防意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培训义务消防队员。
落实各项制度,实施各项措施,加强动态管理。
7各分包必须加强防火检查,禁止违章作业。
明火作业时,必须建立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一查是否有“焊工证”与“动火证”;二查用火地点、时间、看火人、作业对象是否相符;三查有无灭火用具;四查易燃易爆品操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否则,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厉处罚。
动火证的审批程序为:各分包填写动火申请单→总包专业工程师签字→总包安全工程师审批。
8把好易燃易爆物品进场关。
工程进入装修阶段,大量油漆、稀料、胶水类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现场。
进场时采用申报制度。
分包应派专人看管,并按使用的时间和部位分次进场。
9生活区规划应留有防火间距与消防通道。
10及时处理各种违章事件,。
一般违章以教育为主,对无证操作或持伪冒证、假证从事危险性作业,以及屡教不改等严重违章行为实行重罚。
十、总承包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1、严格遵守“服务业主,无份外之事;管理分包,无不管之事”的工程总承包管理理念,按照承诺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向各分包提供各项服务。
2、协调各分包之间的关系,提供生产、生活、办公用地。
3、根据总承包管理规定和各项管理和服务承诺,对各分包进行管理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