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产品采购管理制度
农资公司进销存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农资产品的进销存管理,确保库存物资的安全、准确和及时供应,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农资产品的采购、入库、销售、出库、盘点等环节。
####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三条采购部门负责根据销售计划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并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
第四条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资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
第五条采购部门在收到货物后,应组织验收,确认货物质量、数量与订单一致。
#### 第三章入库管理第六条仓库部门负责接收、验收、入库农资产品。
第七条入库时,仓库部门应按照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进行核对,确保无误。
第八条入库后的产品应按照分类、规格、型号等进行分区存放,并做好标识。
第九条仓库部门应定期检查库存,确保库存物资的安全和完好。
#### 第四章销售管理第十条销售部门负责根据市场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销售计划。
第十一条销售人员应向客户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并保证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销售完成后,销售人员应及时填写销售单,并报财务部门。
#### 第五章出库管理第十三条出库部门负责根据销售单办理出库手续。
第十四条出库时,出库部门应核对出库产品的数量、规格等信息,确保无误。
第十五条出库产品应做好包装,并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 第六章盘点管理第十六条仓库部门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七条盘点时,仓库部门应按照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进行分类盘点。
第十八条盘点结果应及时上报给财务部门和上级领导。
#### 第七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九条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农资产品的进销存管理规范、有序。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公司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的,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农资产品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

农资产品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农资产品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一、引言农资产品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合理有效的查验进货以及规范的台账管理对于确保农资产品的质量安全、提高农作物产量以及农业综合经济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文将从农资产品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两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以期能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二、农资产品进货查验1. 进货前查验在进货之前,必须对农资产品进行查验。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产品标识查验:对产品包装上的标识进行查验,核实产品名称、品牌、执行标准等信息是否与合同一致。
(2)包装查验:检查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渗漏等情况。
(3)检验合格证明查验:查验产品是否有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要求。
(4)外观查验:对产品的外观进行查验,包括产品的颜色、形状、纹路等。
(5)气味查验:对农资产品进行气味查验,观察是否有异常的味道。
2. 进货后查验在农资产品进货之后,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查验工作。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验收数量查验:将实际收到的产品数量与订单数量进行核对,确保进货数量与合同一致。
(2)质量查验:抽样检测产品的质量,将样品送往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3)有效成分查验:对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进行有效成分查验,检查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含量。
(4)包装查验:检查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渗漏等情况。
三、台账管理制度1. 台账的建立建立健全的台账管理制度非常重要,可以确保对农资产品进货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
在建立台账时,需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农资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品牌、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2)进货信息:包括进货时间、供应商、进货数量、进货价格等信息。
(3)使用信息:包括使用日期、使用对象、使用数量、使用方法、使用效果等信息。
(4)库存信息:包括库存数量、库存地点、库存状态等信息。
农资管理制度模板

农资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为规范农资(包括农药、化肥、种子等)的采购、储存、销售和使用,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农资经营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二、采购管理1. 建立严格的农资采购流程,确保所采购的农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 选择信誉良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3. 采购时需查验供应商的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及产品标签等,确保产品合法、安全。
三、储存管理1. 农资产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保持仓库干燥、通风、防湿、防火。
2. 储存时应分类存放,避免混淆,确保标签清晰可见。
3. 定期检查库存,防止过期和变质。
四、销售管理1. 销售农资产品时,必须向客户提供产品使用说明和安全须知。
2. 建立销售台账,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购买者信息等,以备查询。
3. 禁止向未取得相应资格的单位或个人销售限制性使用的农资产品。
五、使用指导1. 提供专业的农资使用指导服务,帮助农户正确使用农资产品。
2. 定期组织农资使用培训,提高农户的安全用药意识和技术水平。
六、安全管理1. 建立农资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
2. 定期对农资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3. 制定农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处置。
七、监督检查1. 定期对农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违反农资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依法依规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农资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须经农资管理部门审议通过。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模板内容,以适应具体的管理需求。
农业公司农药采购管理制度

农业公司农药采购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农药采购的管理职责,规范采购流程,确保所采购的农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满足农业生产的需求。
在采购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效率。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农药采购管理小组,负责制定采购计划、选择供应商、监督采购过程等工作。
2. 小组成员应包括质量管理、生产技术、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确保多方面的专业意见和监督。
三、采购计划1. 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结合病虫害防治的要求,制定年度和季度农药需求计划。
2. 采购计划应详细说明所需农药的种类、规格、数量及预算等信息。
四、供应商选择1. 优先选择具有合法资质、良好信誉和优质服务的供应商。
2. 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期等进行综合评估,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
3. 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审查,确保其持续满足公司的采购要求。
五、采购流程1. 发布采购公告,明确采购需求和条件。
2. 收集并审核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分析。
3. 组织谈判,确定最终的采购方案。
4. 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采购订单,跟踪交货情况。
六、质量控制1. 建立农药入库检验制度,所有采购的农药必须经过严格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 对于不合格的农药,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理。
七、档案管理1. 建立完整的农药采购档案,包括采购计划、供应商资料、采购合同、检验报告等。
2. 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便于监督检查和历史查询。
八、监督与考核1. 对农药采购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2. 定期对采购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个人或部门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农药采购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随着农业生产实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本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农资产品出入库管理制度(3篇)

农资产品出入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资产品的出入库管理,提高农资产品的使用效益,保障农田作物的生产质量和农民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农资产品出入库管理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出入库管理是指对农资产品的采购、入库、出库、报废等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活动。
第四条出入库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农资产品的供应充足,减少浪费和损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第五条出入库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推进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第六条出入库管理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涉及出入库管理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关培训,具备出入库管理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出库管理第八条出库管理是指将农资产品从仓库出库并交给用户的管理活动。
第九条出库管理应当按照农资产品使用计划和领用单进行。
第十条出库前应当核实领用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核对农资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等信息。
第十一条出库时应当做好出库记录,并及时更新库存信息。
第十二条对于农资产品的出库,应当严格按照使用计划和领用单的要求进行,不得私自增减。
第十三条出库时应当做好农资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出库管理应当做好与用户之间的沟通和服务,满足用户的需求。
第三章入库管理第十五条入库管理是指将农资产品从供应商处接收并存放入仓库的管理活动。
第十六条入库应当按照货物验收制度进行,对接收的农资产品进行外观、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检查。
第十七条入库时应当对农资产品进行分类、整理,确保库存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
第十八条入库时应当对农资产品进行记录,并及时更新库存信息。
第十九条入库时应当做好农资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条入库管理应当做好与供应商之间的沟通和合作,确保供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报废管理第二十一条报废管理是指对农资产品进行报废处理的管理活动。
第二十二条农资产品经过鉴定确认为不可再使用的,应当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农资管理制度章程

农资管理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业生产中农资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护环境,降低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影响,保障农产品安全,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国家、地方政府组织以及农业生产企业和个人的农资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资包括化肥、农药、种子等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切物品。
第四条农资管理制度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农资采购与配送第五条采购农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农资的质量、数量和价格。
第六条农资配送应当根据农田地块的实际情况进行,避免浪费和损失。
第七条进行农资采购和配送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格,做好相关文件的记录和管理。
第三章农资使用第八条农资的使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环保的原则,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用量规定进行。
第九条使用农资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关的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第十条农资使用应当按照季节和作物的实际情况进行,避免浪费和环境污染。
第四章农资存储与处置第十一条农资的存储应当符合相关的要求,确保农资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农资的过期和未使用完毕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伤害。
第五章农资监管与检查第十三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资监管部门,加强对农资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对农资进行检查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农资的合法合规。
第六章农资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五条在发生农资事故时,相关单位应当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并及时通报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
第十六条对因农资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和处理。
第十七条对因农资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对违反本章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国家和地方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修订。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国家和地方政府。
农资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农资管理,确保农资质量,提高农资使用效率,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农资的采购、验收、储存、发放、使用和报废等环节。
二、农资采购管理第三条农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四条采购部门应建立农资供应商档案,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产品质量等进行审查,选择合格供应商。
第五条采购农资时,应详细填写采购申请单,明确农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信息。
第六条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农资验收管理第七条农资到货后,验收部门应按照采购申请单和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第八条验收内容包括农资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标签等。
第九条验收合格的农资,验收部门应在采购申请单上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通知采购部门处理。
四、农资储存管理第十条农资应按照品种、规格、类别进行分类储存,避免混淆。
第十一条农资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止霉变、虫蛀。
第十二条农资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明储存农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第十三条定期检查农资储存情况,确保储存安全。
五、农资发放管理第十四条农资发放应严格按照农业生产计划和农资使用需求进行。
第十五条发放农资时,应详细填写发放记录,包括农资名称、规格、数量、发放时间、发放人等信息。
第十六条发放农资时,应确保使用人正确了解农资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六、农资使用管理第十七条农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农资使用知识,按照农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农资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稀释、配比,确保使用效果。
第十九条使用后的农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七、农资报废管理第二十条农资因质量问题、过期等原因无法使用的,应予以报废。
第二十一条农资报废应由专人负责,填写报废申请单,经批准后进行报废。
第二十二条报废的农资应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2篇)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资经营管理制度是农资经营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具有普遍适用性,适用于农资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农资经营管理制度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促进农业生产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农资经营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农资进货、储存、销售、安全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农资进货管理第五条农资经营者应当依法向具备农资经营资质的农资生产厂家、经销商进货,禁止向没有取得农资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进货。
第六条农资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及时记录农资名称、数量、供应商、进货日期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七条农资进货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得购进伪劣农资或者超过质量标准的农资。
第八条农资经营者应当定期对进货的农资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供应商追责。
第九条农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进货的农资安全、干净、完好。
第三章农资储存管理第十条农资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农资储存制度,明确储存标准和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储存管理。
第十一条农资储存应当按照农资的种类、特性、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和分区,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二条农资应当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防火的库房内,禁止将农资储存在有毒有害物品储存区域。
第十三条农资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农资的存储情况,确保农资没有受潮、失效或者过期。
第十四条农资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农资储存台账,及时记录储存农资的种类、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并保存相关材料。
第四章农资销售管理第十五条农资经营者应当依法向农户、农业生产经营者销售农资,不得向非法经营者或者无资质的个人销售农资。
第十六条农资销售应当按照农资的种类、特性、用途提供准确的产品介绍和使用指导,杜绝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
第十七条农资经营者应当保证所售农资的质量和安全性,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召回并向消费者进行赔偿。
第十八条农资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不得收取虚高价格或者提供违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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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产品采购管理制度编号:CG-01-2012通过对采购活动进行控制,以确保所采购的物资(包含外包过程)符合规定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对采购活动(包含外包过程)进行控制。
三、职责1.采购供应部负责采购的控制。
并组织相关部门对供方进行评价。
2.生产部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外购件的采购清单,检验规范等编制。
3.总经理负责合格方名录及采购计划的批准。
四、工作程序(一)、供方的选择1.供方的选择原则采购物资供方的建立应遵循就近、质优、价廉的原则,并满足以下条件: a)企业必须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生产能力和合作愿望; b)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的技术、设备、管理能力和检测手段; c)具备所需的特殊工种岗位技术证书及相应生产许可证。
2.由采购供应部对提供主要外购件的供方按4.1.1的要求,进行摸底调查,初选提名,对下列企业可直接进入供方名录: a)已经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 b) 已连续多年供货、质量和信誉程度等质量记录证实其质量稳定,有供货能力的企业。
(二)、供方评价1.对提名初选的供方由市场销售部组织生产部、检验车间(整理车间)一起进行评审,并编写“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价表”,提交总经理审批确定合格供方名录。
2.评价方法可从以下几种方案选择一种或数种: a) 根据供方能力或质量体系情况进行评价; b) 抽样检验或小批量使用(一般对外购件); c) 以往供货质量的记录和(或)实物使用质量统计分析、评价(用于对原供方的重新评价); d) 对比类似产品的试验结果。
e) 根据供方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据,如质量认证、生产许可证、法定检验车间(整理车间}门监督抽查结果等。
3.采购供应部指定有特殊要求的,或有顾客直接指定的,进行定点采购。
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供方应提交相关认证材料(复印件),可优选录用为合格供方。
5.对评价合格供方原则上每一年复评一次,但最终视供方质量状况,可以提前或临时进行复评。
6.合格供方的控制。
a) 建立档案:产品部应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包括:年度合格供方名录、评价记录、评价报告,年度进货的数量和质量记录、质量问题反馈记录等; b) 及时反馈质量信息:产品部应及时与供方沟通信息,反馈情况,必要时定期对供方进行质保能力和供货能力的考察,考察时作好记录,考察后编写出评价报告,并作出评价结论; c) 供方的变更:当供方的供货的质量情况不能满足要求时,职能部门应按本程序4.2条的要求重新评价,评价结论须变更的,填写《供方变更表》,经采购供应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生效。
(三)、采购1.采购文件是清楚说明订购产品的资料。
采购文件一般是指采购清单、采购合同。
采购信息先由销售部负责编制的“销售大货订单”上明确“原辅材料清单”,生产部根据销售部的“原辅材料清单”编制“采购通知单”。
物资“采购通知单”上应明确规定物资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交货期限等。
2.当采购资料发生变化时,采购供应部应及时与供方协调,明确变更内容。
3.采购产品的验证由质检部按《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进行验证。
4.本公司要在供方货源处验证时,采购合同中应规定验证的安排及产品放行的方式,并由采购部实施验证。
5.当合同规定顾客或其代表要对供方的产品进行验证时,由销售部负责。
并提供条件配合顾客验证,但顾客的验证不能代替本公司对供方提供产品的验证。
6.采购供应部负责外购件的供方评价和控制的有关记录和采购文件的收集、整理、编目、存档。
采购供应部负责采购产品验证的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编目、存档。
五、采购作业细则(一)、申购申购部门的划分各个部门的申购部门经办人员应依存量管理基准、用料预算,参酌库存情况开立申购单,并注明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审核后依申购核决权限呈核并编号,“申购单”送采购部。
需用日期相同且属同一供应厂商供应的统购材料,申购部门应以申购单附表,一单多品方式,提出申购。
紧急申购时,由申购部门于“申购单”“说明栏”注明原因,以急件递送。
申购核决权限1.原物料:1.1 申购金额预估在1万元以下者,由采购经理核决。
申购金额预估在1万元至5万元者,由副总经理核决。
1.3 申购金额预估在5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2.财产支出:2.1申购金额预估在2000元以下者,由采购经理核决2.2申购金额预估在2000元至2万元者,由副总经理核决。
2.3申购金额预估在2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附注:凡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申购项目应以“财产支出”核决权限呈核。
3. 申购物品的撤销3.1申购案件的撤销应立即由原申购部门通知采购部停止采购及注明撤销原因。
3.2采购部办妥撤销后,依下列规定办理:3.3采购部于原申购单撤销后,送回原申购部门。
3.4原“申购单”已送物料管理部门待办收料时,采购部门应通知撤销,并由物料管理部门据以将原申购单退回原申购部门。
原申购单未能撤销时,采购部门应通知原申购部门。
(二)、采购1.采购作业方式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采购部门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项目,通知各申购部门依计划提出申购,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1.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通知各申购部门依需要提出申购。
2. 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采购部应依采购地区、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分类制定材料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通知各有关部门以便参考,遇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
采购部门应分询价、订购、交货三个阶段,以“采购进度控制表”控制采购作业进度。
采购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作业时,应填制“进度异常反应单”并注明“异常原因”及“预定完成日期”,经呈主管核实后转送申购部门,依申购部门意见拟订对策处理。
3.询价、比价、议价3.1采购经办人员接获“申购单”后应依申购案件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核准得以电话询价之外,另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办理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采购业务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订货、采购工作中实行“货比三家”的原则,询价后报领导核准供应商,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
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售后服务好的前提下,选购低价物资,做到质优价廉。
同时要实行跟踪办事负责到底的责任制,不得无故积压或拖延办理有关商务、帐务工作。
3.2若厂商报价的规格与申购材料规格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者,采购经办人员应检附资料并于“申购单”上予以证明,经经理核发后,先与使用部门或申购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核。
3.3属于买卖惯例超交者(如最低采购量超过申购量),采购经办人员于议价后,应于申购单“询价记录栏”中注明,经主管签认后呈核。
3.4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经整理后,采购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后,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
(六)、进料验收管理办法1. 本公司对物料的验收以及入库均依本办法作业。
物资进仓实行质检员、仓管员、采购员联合作业,对物资质量、数量进行严格检查,做到货单相符,把好物资进仓质量关。
2.待收料物料管理收料人员于接到采购部门转来已核准的“采购单”时,按供应商、物料别及交货日期分别依序排列存档,并于交货前安排存放的库位以利收料作业。
3. 收料3.1材料进厂后,质量检测人员依据采购员所提供的新样品先行检查,检查通过后,送交物料管理人员收料,收料人员必须依“申购单”的内容,并核对供应商送来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和送货单并清查数量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申购单”,告知申购人材料的到货情况,同时办理收料相应的入库手续。
检验不合格的物资,应在“检查记录表”内注明不合格的原因,并通知采购员退换货,继续追踪供应商如期(或延期)完成交货。
3.2如发生变更等事项,应通过采购人员向供应厂商联系要求变更事宜。
3.3如发觉所送来的材料与“采购单”上所核准的内容不符时,应即时通知采购部处理,原则上非“采购单”上所核准的材料不予接受,如采购部要收下该等材料时,收料人员应告知仓库主管,并于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告知采购部。
4. 材料待验进厂待验的材料,必须于物品的外包装上贴材料标签并详细注明料号、品名规格、数量及入厂日期,且与已检验者分开储存,并规划“待验区”以为区分,收料后,收料人员应将每日所收料品汇总填入“进货日报表”作为入帐清单的依据。
超交处理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部分应予退回,但属买卖惯例,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量的3%(含)以下,由物料管理部门于收料时,在备栏注明超交数量,经申购部门主管(含科长)同意后,始得收料,并通知采购人员。
6. 短交处理交货数量未达订购数量时,以补足为原则,但经申购部门主管(科长含)同意者,可免补交,短交如需补足时,物料管理部门应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处理。
7.急用品收料紧急材料于厂商交货时,若物料管理部门尚未收到“申购单”时,收料人员应先洽询采购部门,确认无误后,始得依收料作业办理。
8. 材料验收规范为利于材料检验收料的作业,质量管理部门就材料重要性及特性等,适时召集使用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所需的材料质量研订“材料验收规范”,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以为采购及验收的依据。
9. 材料检验结果的处理9.1检验合格的材料,检验人员于外包装上贴合格标签,以示区别,物料管理人员再将合格品入库定位。
9.2不合格验收标准的材料,检验人员于物品包装贴不合格的标签,并于“材料检验报告表”上注明不良原因,经主管核示处理对策并转采购部处理及通知申购单位,再送回物料管理凭此以办理退货,如特采时则办理收料。
10.退货作业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退货时,质检应在“检查记录表”内注明不合格的原因,将“材料检验报告表”呈经理签认后,并通知采购员退换货。
六、发料作业管理办法1.领料1.1使用部门领用材料时,由领用经办人员开立“领料单”经主管核签后,向仓库办理领料。
1.2领用工具类材料时,领用人应填写“工具借用单”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
2.发料由生产管理开立的发料单经主管核签后,转送仓库依发料日期备料,并送至现场点交签收。
3.退料3.1使用部门对于领用的材料,在使用时遇有材料质量异常,用料变更或用余时,使用部门应注记于“退料单”内,再连同料品缴回仓库。
3.2材料质量异常欲退料时,应先将退料品及“退料单”送质量管理单位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注记于“退料单”内,再连同料品缴回仓库。
3.3对于退回的料品,仓库人员应依检验退回的原因,研判处理对策,如原因系由于供应商所造成者,应立即与采购员协调供应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