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_建筑物可靠性鉴定(该)
结构加固改造鉴定及一般标准

第四章鉴定标准及一般方法4-1工程质量事故鉴定的一般方法1、鉴定的目的和内容 查清造成事故的原因 鉴定目的和范f对事故的危害性作出估计排除法:先排除那些不可能的损.伤成因类型,在剩余类型中再找 可能的原因。
证据反驳法:针对可能的损伤成因类 型,要找到足够的支持证据,否则,可 转向新的成因。
提出处理意见2、鉴定的一般步骤和方法检测4 匕验验专P 设点观测初步调查现场初步调查图纸资料:如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设计计算书、设计变更记录、施工图、施工及施工变更记录、竣工图、竣工质检及验收文件(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定点观测记录、事故处理报告、维修记录、历次加固改造图纸等建筑物历史:如原始施工、历次修缮、改造、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受灾等情况考察现场:按资料核对实物调查建筑物实际使用条件和内外环境、查看已发现的问题和结构损伤情况、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等4-2建筑结构质量评定标准K《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 50144-2008)以承载力计算为依据,综合专家经验基础上进行评定的。
a、结构的可靠性评定分为四级;—级--- 基本满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二级一一承载能力略低于规范要求,但尚可保证使用要求,个别构件可能要采取措施。
三级一一承载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需要采取措施,个别构件可能需要立即采取措施。
级一一承载能力严重不满足规范要求,必须立即采取措施。
b、结构可靠性评级按"子项“、“项目”、“评定单元“三个层次进行,每一层次均按四级进行评定。
子项:(第一层次)对于地基基础,是指地基,基础、桩和桩基、斜坡稳定;对碇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的构件'是指承载能力、构造和连接、变形、裂缝等;对于围护结构系统笔是指屋面系统、墙体和门窗、地下防水、防护设施。
项目:(第二层次)地基基础、结构和结构构件属基本项目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结构承重系统、围护结构系统属组合项项目单元:(第三层次)子项是指建筑结构的整体或局部。
GB50165-92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 GB50165-92第一章 总则第1.0.1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加强对古建筑木结构(以下简称古建筑)的科学保护,使古建筑得到正确的维护与修缮,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古建筑木结构及其相关工程的检查、维护与加固。
第1.0.3条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1.0.4条 为长远保护古建筑工作的需要,每次维修所进行的勘查、测试、鉴定、设计、施工及验收的记录、图纸、照片和审批文件等全套资料,均应由文物主管部门建档保存。
第1.0.5条 从事古建筑维修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应经专业技术审查合格,其所承担的任务,应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章 基本规定第2.0.1条 古建筑的维护与加固,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原状系指古建筑个体或群体中一切有历史意义的遗存现状。
若确需恢复到创建时的原状或恢复到一定历史时期特点的原状时,必须根据需要与可能,并具备可靠的历史考证和充分的技术论证。
第2.0.2条 在维修古建筑时,应保存以下内容:一、原来的建筑形制,包括原来建筑的平面布局、造型、法式特征和艺术风格等;二、原来的建筑结构;三、原来的建筑材料;四、原来的工艺技术。
第2.0.3条 古建筑的维护与加固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分为五类:一、经常性的保养工程,系指不改动文物现存结构、外貌、装饰、色彩而进行的经常性保养维护。
例如:屋面除草勾抹,局部揭@补漏,梁、柱、墙壁等的简易支顶,疏通排水设施,检修防潮、防腐、防虫措施及防火、防雷装置等。
二、重点维修工程,系指以结构加固处理为主的大型维修工程。
其要求是保存文物现状或局部恢复其原状。
这类工程包括揭@ 瓦顶、打牮拨正、局部或全部落架大修或更换构件等。
三、局部复原工程,系指按原样恢复已残损的结构,并同时改正历代修缮中有损原状以及不合理地增添或去除的部分。
对于局部复原工程,应有可靠的考证资料为依据。
第四章_可靠性设计

4.2
可靠性
第4章 可靠性设计
1、可靠性:产品在规定条件下和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规定条件”包括使用时的环境条件和工作条件。产品 的可靠性和它所处的条件关系极为密切,同一产品在不同 条件下工作表现出不同的可靠性水平。(例如:汽车不同路 行驶) “规定的时间”这个时间是广义的,除时间外,还可以 是里程、次数等。产品的可靠性和时间的关系呈递减函数 关系。 “规定的功能”指的是产品规格书中给出的正常工作的 性能指标。
第4章 可靠性设计
4.1为什么研究可靠性 一、可靠性的提出
农业、工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发展,对产品提出了质量
可靠要求。因此,逐渐在很多场合下,提出了耐久性、寿 命、稳定性、安全性、维修性等概念来进一步描述产品的 质量问题。 很显然,对于技术性能合格的产品来说,还有一个保持产 品技术性能而不至于失效的问题,这就是产品的可靠性问 题。可见,可靠性也是评价产品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 可靠性问题的严重性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反映出来的,从 而引起有关国家的军事工业生产和科研部门的重视,并作 为重大科研问题研究。
第4章 可靠性设计
根据联结方程(机械零件的可靠度方程):
Z
F S F2 S2
250 210 162 202
1.56
2、查表可得该零件的失效概率Q:Q=0.06=6%,R=1-Q= 94%,由此可以看出,虽然零件强度大于其受到的应力,但是, 在实际情况下,仍然有6%的失效概率。这也是传统单值设计 方法不足之处。
第4章 可靠性设计
传统的安全系数设计法的局限性:
若应力和强度分布的标准差σS和σF保持不变,而以相同的
比例K改变两个分布的平均值μS和μF ,当K>1时, μS和μF 右移,此时安全系数n= μS/μF虽然没变,但是可靠性却提高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物地震应急调查评估预案(2022年制订)》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物地震应急调查评估预案(2022年制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6.07•【字号】•【施行日期】2022.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物地震应急调查评估预案(2022年制订)》的通知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建筑物地震应急调查评估预案(2022年制订)》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措施,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6月7日北京市建筑物地震应急调查评估预案(2022年制订)1总则1.1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精神,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为保障本市建筑物地震应急调查评估工作依法、及时、高效、有序开展,切实提高震后建筑物应急调查评估工作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建筑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北京市地震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以及《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建筑物地震应急调查评估工作应坚持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客观公正、安全第一的原则。
地震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协同行动,共同做好建筑物地震应急调查评估工作。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我国是个文明古国,迄今仍有2000多个历史性城镇,其中保存着大量古建筑。
为了加强国家对这类文物的保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有关古建筑的保护原则与管理权限。
但要使这些原则得到更好地贯彻执行,还需要有相应的技术规范,来统一具体的技术要求。
许多事例表明,不少古建筑遭受的损害,不完全是未加保护所致,而是保护不当所造成的。
这种情况在较低保护级别的古建筑中更显得突出。
因此,为了使分属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管理使用的古建筑都能得到科学、正确而有效的维护与修缮。
原国家计委根据有关专家的建议,下达了制订本规范的任务。
第1.0.2条古建筑结构的内容十分丰富,非一本规范所能全面概括。
根据我国古建筑多采用以木构架为主体结构的特点。
作为第一本维护加固技术规范,其内容也应是针对这方面的问题。
因此,明确了本规范仅适用于古建筑木结构及其相关工程的检查、维护与加固。
这里所谓的相关工程,系指以木构架为主体结构的建筑物中,与木构架相关联的各部分工程,例如:地基基础,圈护结构、小木作、石作以及排水设施等等。
之所以要包括这些内容,是因为在维修木结构时,不可避免地要触动它们。
所以应有相应的保护与维修措施。
由之可见,本规范有关这些工程的规定是有前提的。
不是对任何结构都适用的。
因此,在维修砖石砌筑的塔,幢、牌楼和拱桥等结构时,不能引用本规范相关工程的条文。
第1.0.3条主要明确规范(或标准)应配套使用,全面执行。
因为重复其他规范的有关内容。
容易造成不必要的矛盾与混乱。
第1.0.4条历史经验表明,建立古建筑修缮的技术档案,对长期保护工作至关重要。
同时,最近新颁布的国家档案法也要求这么做。
因此,就这个问题作了具体规定,以保证完整、真实地保存这些宝贵的原始记录。
第1.1.5条本条文主要从技术考核上进行把关,以保证古建筑在修缮过程中,不致因人员素质问题,而遭受不应有的损害。
这条要求对较低保护级别的古建筑尤为重要,因为往往在这些地方,会有技术不合格的设计、施工队伍参与修缮工作。
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与评估

/Css 体使用功能
应采取措施
注:表中关于“不必采取措施”和“可不采取措施“的规定,仅对正常使用性鉴定而 言,不包括安全性鉴定所要求采取的措施。
可靠性鉴定分级标准(表3.3.3)
层次 鉴定对象 等级
分级标准
处理要求
a 可靠性符合本标准对 不必/可能有极少数一般构件
/A
a/A/Ⅰ级的要求,具有 应/可能有少数一般构件应在 正常的/不影响整体承载 使用性或安全性方面采取措
随着现代检测技术的发展,实用鉴定法
在传统经验法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 该方法就是利用现代检测手段和计算工 具,运用数理统计方法获得结构的各种 技术参数,由此评定结构的可靠性。其 特点是重视个人和集体的双重作用,强 调严格的鉴定程序。缺点是工作量大, 费用多。在实际工程中,往往与传统经 研法相结合,以弥补经验法的不足,提 高鉴定的可靠性。
分级标准
处理要求
au 安全性符合本标准对 不必/可能有个别一般构
/Au au/Au/Asu级的要求,具 件/可能有极少数一般构
/Asu 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件应采取措施
一 /二 /三
构件(或 其检查项 目)
/子单元
bu /Bu
安全性略低于本标准对
au/Au/Asu级的要求,尚 可不/可能有极少数构件
不显著影响承载能力/
已严重影响承载/整体
即采取措施
/Dsu
承载
•注:表中关于“不必采取措施”和“可不采取措施“的规定,仅对安全性鉴定而言,不包括正常使用性鉴定所要求采取的 措施。
使用性鉴定分级标准(表3.3.2)
层次 鉴定对象 等级
分级标准
处理要求
构件(或 其检查项
as /As /Ass
建筑物可靠性鉴定

初步调查、详细调查、补充调查、检测、试验、 理论计算等环节
2.2 建筑物可靠性评定方法和程序
概率法: 在实测数据基础上,利用统计推 断方法,分析影响可靠性的因素
时间:
拟建建筑物:50年 既有建筑物:使用目的、使用计划、使用状况 新建成,设计使用年限作为目标使用期 已使用建筑物,据使用要求确定目标使用期, 一般较设计使用年限短
2.1 基本思想和原则
前提条件:
拟建建筑物:正常设计、施工、使用、维护 既有建筑物:目标使用期内正常使用、维护, 某些条件下对使用维护的特定要求
2.6 上部承重系统安全性评定
1、承重构件安全性评定(承载能力) 2、结构整体性的评定
3、上部承重系统安全性综合评定
2.6 上部承重系统安全性评定
1、承重构件安全性评定 (1)基于结构分析 A、构件评定
抗力与作用效应比值 R /γ oS 抗力R,作用效应S,结构重要性指数γ
o
2.6 上部承重系统安全性评定
评定对象 构件 子单元 鉴定单元 ——鉴定是逐层进行的
2.3 建筑物可靠性评定体系
构件: 一根梁、一根柱,一榀桁架,一根组合 柱,一片墙,一段条形基础……..
地基 承重系统 子单元 上部承重结构:承重墙、基础梁、墙梁、
圈梁、构造柱、支撑…
围护系统:屋面、门窗、楼面地面、防护设施
2.3 建筑物可靠性评定体系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构件的正常使用性评定标准——主要构件
构件的正常使用性评定标准——一般构件
建筑物可靠性能鉴定方案

建筑物可靠性能鉴定方案建筑物的可靠性是指建筑物在设计、施工、使用和维护等各个环节中是否具备预期的性能和安全要求。
建筑物的可靠性鉴定是为了评估和验证建筑物的质量和使用性能是否满足要求,以及是否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
下面将介绍一种建筑物可靠性鉴定方案。
第一步:确定鉴定目标首先,需要明确鉴定的目标。
建筑物的可靠性鉴定可能涉及多个方面,如结构安全性、防火性能、隔声性能、室内空气质量等。
根据具体需要,选择鉴定的方面和要求。
第二步:收集相关信息在进行鉴定之前,需要收集建筑物的相关信息,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记录、维护报告等。
同时,还需要了解建筑物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用途、使用年限、维护情况等。
第三步:进行实地勘察实地勘察是鉴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步。
通过实地勘察可以直接观察建筑物的状况,并进行测量和检测。
具体的方法包括使用仪器检测结构的变形情况、测量室内空气质量、进行防火试验等。
第四步:进行数据分析在收集完相关数据后,需要对数据进行分析。
将实测数据与预期设计值进行对比,评估建筑物在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
同时,还需要考虑建筑物的使用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对数据进行评估。
第五步:制定改进方案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方案。
如果发现建筑物存在问题,需要确定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例如,如果发现结构安全性问题,可以建议进行结构加固或修复;如果发现室内空气质量问题,可以建议加强通风设施或采取净化措施。
第六步:编制鉴定报告根据分析结果和改进方案,编制鉴定报告。
鉴定报告应包括建筑物的基本信息、鉴定目标和方法、数据分析结果、改进方案等内容。
鉴定报告的编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步:评估鉴定结果最后,需要对鉴定结果进行评估。
评估的方法可以包括专家评审、用户满意度调查等。
评估的目的是验证鉴定结果的可信度和实用性,并获取反馈意见,以便进一步改进鉴定工作。
综上所述,建筑物可靠性鉴定方案包括确定鉴定目标、收集相关信息、进行实地勘察、进行数据分析、制定改进方案、编制鉴定报告和评估鉴定结果等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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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99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2008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99(2004年版)《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第4章建筑物可靠性鉴定4.1.1鉴定方法及程序传统经验法目测检查,经验评估;快速、简便、经济;适用于对构造简单的旧房普查和定期检查; 概率法可靠度鉴定法,S 、R 作为随机变量,计算失效概率。
4.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动机调查各调查项目的评价综合鉴定鉴定报告4.1.1鉴定方法及程序实用鉴定法运用现代检测手段,实测确定参数;将鉴定对象从构件到鉴定单元划分成三个层次,每个层次划分三到四个等级;包括初步调查、详细调查、补充调查、检测、试验、理论计算等多个环节;初步调查的目的是了解建筑物的现状和历史;详细调查包括细部检查、材料检测、结构试验、计算分析等。
4.1.1鉴定方法及程序实用鉴定法补充调查动机初步调查确定调查鉴定方案计划、检验试验项目详细调查综合评价和结论鉴定报告使用状况地基基础材料性能结构构件鉴定标准检测规程结构计算结构分析荷载试验振动试验4.1.1鉴定方法及程序概率法建筑物的作用效应S、结构的抗力R之间的关系:R > S表示结构可靠R = S表示结构达到极限状态R < S表示结构失效结构失效概率用P f表示,可靠概率用P s表示,则:P f+ P s= 1 或P f=1-P s 概率法即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原理,采用非定值理论对已建建筑物可靠性进行评价和鉴定。
运用概率法的难点在于结构的不定性,即来自结构材料强度和计算公式的不定性。
实际所用为近似概率法。
4.1.2鉴定的类型结构可靠性分类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鉴定类别及适用范围安全性鉴定(对应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使用性鉴定(对应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可靠性鉴定(上述两者合并)应进行可靠性鉴定:建筑物大修前的全面检查;重要建筑物的定期检查;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的鉴定;建筑物超过设计基准期继续使用的鉴定;为制订建筑群维修改造规划而进行的普查。
可仅进行安全性鉴定:危房鉴定及各种应急鉴定;房屋改造前的安全检查;临时性房屋需要延长使用期的检查;使用性鉴定中发现的安全问题。
可仅进行正常使用性鉴定:建筑物日常维护的检查;建筑物使用功能的鉴定;建筑物有特殊使用要求的专门鉴定。
4.1.3鉴定评级的层次与等级划分划分为三个层次:构件、子单元和鉴定单元 构件:第一层次,最基本的鉴定单元可以是单件,也可以是组合件;子单元:第二层次,由构件组成,一般包括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三个子单元;鉴定单元:第三层次,由子单元组成,即建筑物划分为的一个或若干个可独立进行鉴定的区段。
等级划分安全(可靠)性鉴定:每层次划分为4个等级;使用性鉴定:每层次划分为3个等级4.1.3鉴定评级的层次与等级划分安全性鉴定构件:a u、b u、c u、d u四级;子单元:A u、B u、C u、D u四级;鉴定单元:A su、B su、C su、D su四级;使用性鉴定构件:a s、b s、c s三级;子单元:A s、B s、C s三级;鉴定单元:A ss、B ss、C ss三级;4.1.3鉴定评级的层次与等级划分可靠性鉴定构件:a、b、c、d四级;子单元:A、B、C、D四级;鉴定单元:Ⅰ、Ⅱ、Ⅲ、Ⅳ四级;适修性鉴定反映残损结构适修程度与修复价值的技术与经济的综合特性子单元或其组成:A r’、B r’、C r’、D r’四级;鉴定单元:A r、B r、C r、D r四级;混凝土构件安全性评级承载能力评定:P114,表4-9;构造评定:P116,表4-12;位移评定:P116,表4-13;裂缝评定:P117,表4-14。
钢结构构件安全性评级承载能力评定:P118,表4-15;构造评定:P118,表4-16;位移评定:P119,表4-17;锈蚀评定:P119,表4-18。
4.1.4构件安全性鉴定评级砌体结构构件安全性评级承载能力评定:P120,表4-19;构造评定:P120,表4-20;位移评定:同混凝土;裂缝评定:分为受力、非受力裂缝。
4.1.4构件安全性鉴定评级木结构构件安全性评级承载能力评定:P121,表4-21;构造评定:P122,表4-22;位移评定:P122,表4-23;斜纹或斜裂评定:腐朽或虫蛀评定:P123,表4-24。
混凝土构件使用性评级位移评定:P124,表4-25;按实测值、计算值、设计规范限值三者关系确定。
裂缝评定:P125,表4-26/表4-27。
钢结构构件使用性评级位移评定:P126,表4-28;锈蚀评定:P126,表4-29;长细比评定:(仅受拉构件)P126,表4-30。
砌体结构构件使用性评级非受力裂缝评定:P127,表4-31;风化或粉化评定:P127,表4-32; 木结构构件使用性评级位移评定:P127,表4-33;干缩裂缝评定:P128,表4-34;初期腐朽评定:发现即为C s。
地基基础安全性评级地基评定:按地基变形评定按地基变形允许值(表4-35)分为A u 、B u 、C u 、D u按地基承载能力评定根据检测或计算分析结果与现行规范比较确定。
基础评定:直接评定间接评定斜坡评定:根据场地稳定、滑动史等评定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性评级各种构件评定:主要构件P131, 表4-36一般构件P131, 表4-37结构整体评定:按结构布置、支承系统布置、支撑构造、圈梁构造和结构间的联系评定,P132,表4-38。
侧向位移评定:P133,表4-39上部承重结构综合评定:在主要构件等级和侧向位移等级中取低一级;特殊情况应降级评定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安全性评级各种构件评定:构件按表4-36, 表4-37评定整体性按表4-38评定围护系统承重部分的安全等级不得高于上部承重结构的等级4.1.7子单元使用性鉴定评级地基基础使用性评级通过调查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是否存在使用性问题,以及此类问题与地基基础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评定。
上部承重结构使用性评级按主要构件和一般构件分别根据表4-40,表4-41评定;侧向位移采用实测或计算的方法评定(表4-42);上部承重结构按上述评定后一般取最低级评定;振动影响应根据振动参数实测和计算,与有关规定的允许值比较后评定。
围护系统使用性评级根据其使用功能和承重部分的使用性进行(表4-43)。
4.1.8鉴定单元安全性和使用性评级鉴定单元安全性评级一般取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中较低等级。
鉴定单元使用性评级一般按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及围护系统中的最低使用性等级确定;4.1.9可靠性评级可靠性由安全性和使用性组成;各层次可靠性可采取直接列出安全性、使用性等级的方法共同表达;否则,安全性低于b u、B u、B su时,按安全性评级;其他情况按安全性和使用性中的较低等级评级。
4.1.10适修性评级委托方要求提出处理意见时进行处理原则评级在B r或B r’以上时,应予修复;评级为C r或C r’时,应作出修复和拆除两种方案的经济、技术比较;评级为C(s)u-D r、D(s)u-D r时,宜考虑拆除或重建;适修性评估不适用于有纪念意义或有文物、历史、艺术价值的建筑物。
4.1.11鉴定报告内容建筑物概况;鉴定的目的、范围和内容;鉴定采用的标准、规范和仪器设备;检测、分析、鉴定的结果;结论和建议;附件。
对于C级以下的检查项目的数量、分布、处理意见或建议,应逐一详细说明。
4.2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GB50144-2008)4.2.1鉴定评级的层次和等级划分与民用建筑鉴定的不同是:未按安全性、使用性分别进行,而是直接按可靠度进行鉴定评级。
按照“三层次、四等级”进行鉴定评估; 三层次:单元:是指厂房的整体或局部,以及某些特定的结构系统,是最高层次,等级用一、二、三、四表示。
结构系统:等级用A 、B 、C 、D 表示;构件:是结构构件能否满足单项功能可靠性要求的评定基础。
等级用a 、b 、c 、d 表示;4.2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GB50144-2008)4.2.2鉴定评级原则4.2.3 混凝土构件的鉴定评级4.2.6 结构系统的鉴定评级在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围护结构分别评定的基础上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