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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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管理规章制度通用8篇

备用金管理规章制度通用8篇

备用金管理规章制度通用8篇备用金管理规章制度篇一1、报账员负责学校备用金管理,保证备用金安全。

2、及时登记备用金账簿,定期清理核对单位备用金。

3、备用金使用符合现金管理规定,单位借款在支付业务发生后要及时归还。

4、不得以白条、单据或其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票据顶库。

5、不准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篇二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行政效率,减少零星支出的审批次数,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备用金是公司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第三条允许设备用金的部门:办公室、采购部、科研部、深圳分公司。

第四条备用金限额:办公室3000元人民币(含食堂伙食费),采购部10000元人民币,科研部2000元人民币,深圳分公司10000元人民币。

第五条备用金的用途:办公用品、市内交通费、差旅费、零星物品采购费用、邮政咨询费、其他日常零星支出。

备用金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用于私人挤占,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六条各部门对备用金实行专人管理,并把管理人员名单报公司财务备案。

备用金管理人员的职责:(一)办理借款手续;(二)办理借出手续;(三)办理报销手续;(四)负责登记备查账目。

第七条备用金借款。

各部门指定专人后,需要到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借款手续,借款人为部门,经办人为部门的备用金管理人。

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三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资料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经办人签字后,交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复审签字后的“借款单”交给公司出纳,出纳经复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第八条备用金的报销。

备用金管理人员对其部门使用的备用金,采取用完即时报销办法。

报销时,经办人员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资料,按公司费用报销办法进行报销。

第九条备用金管理经办人,要认真审核各项报销凭证,对不合法、不合规的票据拒绝报销。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备用金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 为了合理、规范地管理备用金,保障企业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 根据《公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备用金的定义和用途1. 备用金是指公司用于应对紧急、意外、不可预知的经营风险或应急情况的资金。

2. 备用金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应付突发性的经营费用;应对市场波动;支付紧急采购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备用金的来源1. 公司备用金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资金;发放的短期贷款;盈余资金;其他通过法律、合同等方式获得的资金。

第四条:备用金的管理权限1. 备用金的管理权限属于公司董事会和财务部门。

2. 公司董事会负责备用金的决策和审批,财务部门负责备用金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第五条:备用金的使用程序和限额1. 备用金的使用需要准备备用金使用申请,在备用金使用申请中应包括使用事由、金额、使用期限等相关信息,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2. 不同金额级别的备用金,需要不同级别的审批,具体审批流程和金额限额由董事会制定并不时调整。

第六条:备用金的核对和监督1.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定期核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备用金的使用符合规定和合理性。

2.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备用金的使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七条:备用金的记录和报告1. 公司财务部门要做好备用金的记账工作,确保备用金的收支情况准确无误。

2. 公司财务部门需要定期向董事会和相关部门报告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和余额。

第八条:附则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公司内部通知各有关部门和人员执行。

2.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管理责任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以上为《备用金管理办法》,请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遵守执行。

如有需要,本办法可进行调整和补充,调整和补充后的内容以公司内部通知为准。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备用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备用金管理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和管理备用金的使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

本办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遵循公司内部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1.2 适用范围本备用金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人员,所有相关方必须遵守并执行本办法。

二、备用金的设立与管理2.1 备用金的设立备用金的设立必须经过公司财务部门的审批和授权,并在财务记录中进行明确登记。

备用金的设立金额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经过高级管理层的决策批准。

2.2 备用金的使用备用金只能用于紧急、非常规性的支出,如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急事务的开支等。

必须保证备用金的使用符合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

2.3 备用金的申请和审批备用金使用时,申请人必须填写《备用金申请表》并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后,备用金才能得到发放。

审批流程应明确,并确保流程的规范和快速执行。

三、备用金的管理和监督3.1 专人管理备用金设立后,应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包括备用金的发放、收取、登记、核对和账务管理等。

该专人必须具备财务管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3.2 定期盘点备用金应定期进行盘点,通常为每季度一次,盘点结果应与记录进行比对核对,确保备用金的安全和准确性。

3.3 内部审计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并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

审计结果要详细记录并提交给公司高级管理层。

四、备用金的报账和结算4.1 报账要求备用金的使用人必须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进行报账,提供相关单据和备用金使用情况说明,并签署相应的报账确认文件。

4.2 结算和核对财务部门应结合报账情况和相关单据进行备用金的结算和核对,确保备用金的使用符合规定,同时要保证报账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附件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5.1 备用金申请表5.2 备用金报账单5.3 备用金盘点表六、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6.1 备用金:公司用于应急事务的临时资金储备。

精选备用金管理规章制度4篇

精选备用金管理规章制度4篇

精选备用金管理规章制度4篇备用金管理规章制度一、申请及使用备用金制度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部门和员工使用备用金的申请及使用。

2. 申请备用金流程(1)部门负责人提出备用金申请,包括申请金额、用途和预计使用时间等。

(2)财务部门核实申请,并进行资金调配。

(3)备用金发放给申请人。

3. 使用备用金流程(1)备用金使用时,申请人需填写备用金使用申请单,明确使用目的和金额。

(2)备用金使用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

(3)使用备用金后,申请人需填写备用金使用情况报告,说明使用情况和结算方式。

(4)财务部门核对备用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进行结算。

4. 备用金管理要求(1)备用金只能用于紧急且必要的支出,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非法用途。

(2)备用金使用金额应与申请时的金额一致,超支需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

(3)备用金使用后,申请人应及时归还未使用部分,并填写归还单。

备用金管理规章制度二、备用金记录及报销制度1. 备用金记录制度(1)备用金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备用金记录册。

(2)备用金发放时,在记录册上登记备用金发放金额、发放日期和申请人信息。

(3)备用金使用时,在记录册上登记备用金使用日期、使用金额和归还日期。

2. 备用金报销制度(1)备用金支出需要报销,申请人需填写备用金报销申请单,附上相关凭证。

(2)备用金报销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财务部门进行核对。

(3)备用金报销时,需提供详细的支出明细和相关凭证。

3. 备用金报销时限(1)备用金使用后,申请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备用金报销申请。

(2)财务部门在收到备用金报销申请后,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和办理报销手续。

备用金管理规章制度三、备用金监督及风险控制制度1.备用金监督制度(1)部门负责人需监督备用金的合理使用情况,确保备用金不被滥用或挪用。

(2)财务部门定期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备用金风险控制制度(1)备用金使用需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五篇)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五篇)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明确借款审批、支用、核销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金的管理1.备用金是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收银找零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2.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____,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如若丢失,由本人承担。

3.备用金应严格执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4.备用金借款要一事一单,以保证专款专用,不允许一款多用或多比备用金交叉使用。

5.备用金采用双重管理模式,财务部门负责全公司备用金的管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备用金的管理。

6.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建立备用金明细账,情况发生变化要及时清理。

二、备用金的范围备用金使用的范围。

①因公出差所需的费用。

②办公用品等零星的购置。

③因公需要的财务费用(年检、审计报告等)④领导安排其他应急所需资金。

属于上述结算范围的支出,部门可使用备用金支付,不属于上述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一律由财务部门进行支付。

三、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1.工作人员和部门需借用备用金时,借款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财务负责人签字,王总批准后,方可到财务办1 理借款手续。

2.备用金借支原则上由借支人亲自办理,由于特殊原因由非借支人本人的其他员工代为办理的,须由借支人本人在备用金申请单上亲自签名,否则视同代办人的备用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代办人负责。

3.借支的备用金在完成业务后应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出差人员应在回来后三天内报销,一笔备用金未使用完,要及时到财务部报账冲销,不能挪作他用,否则不予报销。

4.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____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

备用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备用金的管理,提高备用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备用金的认定和范围1.备用金是指公司为应对意外支出或临时需求而预留的资金。

2.备用金的范围包括日常备用金和专项备用金。

3.日常备用金是指用于公司日常支出的备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1)购买办公用品和设备所需的备用资金;(2)支付采购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的备用资金;(3)支付员工报销和福利所需的备用资金。

4.专项备用金是指用于特定事项的备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开发所需的备用资金;(2)环保治理所需的备用资金;(3)安全生产所需的备用资金。

第三章备用金的管理1.备用金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备用金账户需与公司一般账户分开管理;2.备用金发生使用时,需填写备用金领取申请单,并在备用金账户上进行相应的资金转入和转出操作;3.备用金使用需符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超过规定范围的备用金使用需得到授权批准;4.备用金账户需进行定期核查,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备用金的监督和监管1.公司领导班子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调度备用金的使用情况;2.财务部门需建立备用金使用情况台账,并在月度财务报表中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公司领导层和董事会报告。

第五章备用金的追责和处罚1.如发现备用金的使用存在违法行为或严重失职行为,需进行追责和处罚;2.追责和处罚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责任人员、相关主管部门和领导干部;3.追责和处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第六章附则1.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

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1. 备用金:公司为应对意外支出或临时需求而预留的资金;2. 执行人员: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指责任人、主管部门和领导干部等;3. 备用金账户:指备用金独立开设的账户,与公司一般账户分开管理。

备用金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备用金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备用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备用金使用的合理性和便捷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的备用金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备用金的定义与范围第三条备用金是单位为应对突发事件或紧急需要而存放的资金,用于支付紧急和不可预测的支出。

第四条备用金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 紧急维修费用;2.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费用;3. 意外事故的赔偿费用;4. 日常运作中突发的公务招待费用;5. 其他临时需要支付的费用。

第三章备用金的管理机构和责任第五条单位备用金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备用金的准备、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财务部门要组织定期的备用金使用情况报告,将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第四章备用金的准备第八条单位备用金的准备应当根据单位的经济状况和实际需要进行合理把握。

第九条备用金的准备应当符合单位的预算规定,备用金的存放应当符合财务法规的要求。

第十条单位备用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准备:1. 预留中央财政拨款;2. 自筹款项进行存放;3. 使用借款方式筹集;4. 通过捐赠或赞助的形式准备备用金。

第五章备用金的使用第十一条备用金的使用应当符合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二条备用金的使用应当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批和监督,未经审批不得使用备用金。

第十三条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紧急维修费用;2. 物资采购中出现的价格波动;3. 其他紧急和不可预测的支出。

第十四条备用金的使用必须出具相关的备用金使用申请单,并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签字。

第十五条备用金的使用过程应当做好记录和账务的记载,确保备用金使用的透明和合规。

第六章备用金的管理第十六条备用金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定。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备用金的监督,定期进行备用金的盘点和核对,确保备用金不存在虚报、挪用等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备用金的管理应当加强对备用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责。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范文(5篇)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范文(5篇)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备用金是企业为应对突发事件、履行职能职责、保障正常运营所设立的一笔应急资金。

为了加强对备用金的管理,维护企业财务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备用金的设立标准和用途(一)备用金的设立标准根据企业规模、经营情况和风险评估,备用金应按月度或季度进行动态评估,确保备用金的设立标准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符合。

(二)备用金的用途备用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2. 企业职能职责的履行;3. 正常运营所需的支出。

三、备用金的管理职责和权限(一)备用金管理委员会企业设立备用金管理委员会,由企业高层领导组成,主要负责备用金的管理和决策。

备用金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备用金的使用申请并进行决策。

(二)备用金管理员备用金管理员是备用金的具体管理者,负责备用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备用金管理员应具备相关的财务管理知识和经验,能够保证备用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四、备用金的申请和审批流程(一)备用金的申请1. 申请人填写备用金申请表,明确申请的目的、金额和使用期限。

2. 申请人提交备用金申请表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备用金的审批1. 备用金管理员对备用金申请进行初审,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申请内容的合理性。

2. 备用金管理委员会对备用金申请进行终审,审议备用金的使用目的和金额是否符合规定。

3. 备用金管理委员会进行决策,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备用金管理员和申请人。

五、备用金的使用管理(一)备用金的支付备用金支付应严格按照备用金的管理标准和权限进行,备用金支付的凭据应详细记录备用金的支出事项和金额,并由备用金管理员和申请人签字确认。

(二)备用金的监管1. 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应进行定期监管,确保备用金的使用符合规定和合理性。

2. 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备用金管理委员会进行报告,包括备用金的支出、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等。

(三)备用金的结算备用金应进行定期结算,对备用金的使用进行验证和核对,确保备用金的使用情况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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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局备用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的核算,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确保资金安全,根据财政部、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备用金是指工程局正式员工、劳务派遣人员为开展与工程局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业务所借支的零星周转个人备用金以及暂未设立银行账户的项目部、筹备组指定专人保管、支取的周转金,包括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

第三条各级财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备用金进行管理和核算,借款人到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的领取、核销手续必须遵守工程局财务部门的相关管理制度。

单位或部门主管领导对备用金借款业务的真实性和备用金借款占用额的适度性负责。

备用金管理应遵循从严控制适用范围、从紧控制开支额度、从快控制报销时间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各单位。

第二章备用金的分类和限额
第五条备用金分为个人备用金和项目备用金两类。

备用金借支按类别实行最高限额控制审批制度。

第六条个人备用金是指工程局正式员工、劳务派遣人员为开展与工程局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业务所借支的零星周转金(包括现金支票)。

(一)借支范围
1、因公出差的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2、没有明确支付对象的零星支出,需要通过本单位人员预先借用,而后支付的资金。

3、其他因公务和经营活动需要借用资金。

(二)借支限额
每次借支最高限额原则上为3万元。

如有确切证据证明所办事项所需备用金超过3万元的,凭相关支撑材料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向财务部申请超额借支备用金。

第七条项目备用金是指暂未设立银行账户的项目部或筹备组指定专人保管、支取的,用于零星采购等无法使用银行转账支付的周转金。

(一)借支范围
1、暂未设立银行账户项目部或筹备组运行所需的零星物资等小额采购、临时人工费、临时机械使用费、办公费、水电费等不能银行转账或银行转账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运行费用。

2、执行定额备用金制度,核定给相关人员的周转资金。

3、其他因公务和经营活动需要借用资金。

(二)借支限额
项目备用金应按各项目部、筹备组半个月资金使用量在其内
部账户余额范围内控制借支,且每次借支最高限额和项目总规模挂钩,每次支取最高额度如下表:
注:项目规模分类参照经营管理程序文件《项目分类定级标准》。

如果项目部、筹备组所处地区比较偏远、业务报销不便、半月核销处理一次备用金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可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适当放宽项目备用金借支限额,但不得超过一个季度的资金使用量且至少应每季度核销处理备用金。

第三章备用金借款的办理、审批及控制
第八条借款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备用金借款。

(一)借款申请。

借款人根据公务实际需要向单位或部门主管领导提出备用金借款额度申请,按要求正确填写备用金借款单。

借款人与经办人原则上必须一致。

借款办理应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二)借款审批。

借款申请先经财务部门备注借款人备用金挂账余额情况后,再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交单位或部门主管领导审批。

单笔借款不得超过3万元(办事处按费用预算控制)。

工程局及各单位设置的办事处一次性借款额度不得超过下一季
度费用预算。

(三)借款办理。

借款人必须持经审批程序审批后的借款单,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业务。

第九条项目备用金原则上由项目或筹备组负责人支取。

借支人支取项目备用金前必须在财务部门进行身份备案,借支时应准确填列借款人的姓名、开户银行、账号,财务部按指定账户付款。

暂未设立银行账户的项目或筹备组内部账户余额不足或超出批准使用金额时严禁透支借支备用金。

项目备用金存放在个人银行卡时,银行卡必须专用于项目备用金的储存和支取,不得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宝等网络支付功能,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利息收入均归属单位,卡和对应密码必须由不同人员分别保管,一旦项目银行账户开立之后,必须及时将卡上余额转到项目银行账户。

专用银行卡借支备用金产生的利息,应上交所属单位;并定期到银行打印该卡账户收支明细,交财务人员审核存档,避免公款私用。

第十条审批人员应视借款人公务实际需要严格把关,并督促借款人及时进行清理和偿还借款。

第十一条非公业务一律不准申请备用金借款,借款人不得将备用金借款挪作它用。

第四章备用金借款的清理偿还
第十二条备用金借款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必须按规定期限及时进行清理和偿还。

费用报销时,报销人若有前期借款
未清,报销费用一律先冲抵欠款。

备用金借款应在业务终了后15日内办理报销清账手续,自借款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进行清账的,借款人必须写出书面材料,承诺清偿时间,并按原借款审批程序申请延期清偿,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

审批程序结束后,材料提交至财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对于借款超过三个月且无故拖延的借款人员,财务部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在催办通知中标注有“最后一次通知”等字样)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门有权自次月起通知人力资源部门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予以扣回,每月工资扣减不低于50%,直至扣完为止,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四条年度终了,个人备用金应结清,不允许跨年度备用金挂账。

第五章备用金借款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备用金借款业务,至少按季度对备用金进行清理,通告借款人尽快报销费用,并及时收回借款,防止公款私用现象的发生。

第十六条对于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结清借款又无法从工资中予以扣回的,财务部门定期移交给同级纪委,按《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违纪违规处罚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借款人调出本单位、退休及离职,必须将本人备用金借款清理完毕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因债务人失踪、死亡等原因,备用金确定无法收
回,按资产管理程序审批,会计机构按审批意见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工程局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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