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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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建设一支高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建设一支高素。。。

最⾼⼈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步加强政法⼲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建设⼀⽀⾼素质法官队伍的若⼲意见》的通知全国地⽅各级⼈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现将最⾼⼈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步加强政法⼲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建设⼀⽀⾼素质法官队伍的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附:最⾼⼈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步加强政法⼲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建设⼀⽀⾼素质法官队伍的若⼲意见中共中央《关于进⼀步加强政法⼲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已经下发,这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的党中央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举措,是加强⼈民法官队伍建设,建设⼀⽀⾼素质法院队伍的指导性⽂件。

根据中央要求,当前和今后⼀个时期,加强⼈民法官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标任务是:坚持⽤马列主义、⽑泽东思想和邓⼩平理论武装⼴⼤法官,坚决贯彻党的⼗五⼤精神,以江泽民同志对政法⼯作的⼀系列指⽰为指导,以实现司法公正为⽬标,通过深化改⾰,理顺体制,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强化监督,⽤3年左右的时间,使各级法院的领导班⼦切实得到加强,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法院队伍的形象明显好转。

现就结合⼈民法院实际,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建设⼀⽀⾼素质的法院队伍,提出以下意见:⼀、⼤⼒提⾼法官的政治素质1.坚持⽤邓⼩平理论教育、武装法官。

各级⼈民法院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学习邓⼩平理论的通知》,把学习邓⼩平理论与落实党的⼗五⼤精神紧密结合起来。

在全⾯、正确领会和掌握邓⼩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上下功夫,⽤邓⼩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政法⼯作的⼀系列重要指⽰指导法院⼯作实践,努⼒做到“三个结合”,即学习理论与加强审判⼯作相结合,牢固树⽴政治意识、⼤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审判⼯作为改⾰、发展、稳定服务的政治⽅向;学习理论与推进司法改⾰相结合,进⼀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探索、研究法院改⾰的内容、⽅法和步骤,逐步完善有中国特⾊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学习理论与加强队伍建设相结合,坚持“两⼿抓,两⼿都要硬”的⽅针,教育⼴⼤法官树⽴正确的世界观、⼈⽣观、价值观,努⼒当好⼈民公仆。

司法部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

司法部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

司法部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16•【文号】•【施行日期】20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综合规定正文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深入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创新,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基本要求。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确保司法行政干警忠诚可靠,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把履职能力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深入推进专业化建设,提高广大干警素质和本领,确保更好地履行职责任务;坚持人民群众满意标准,始终践行执法执业为民宗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保清正廉洁;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解制约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促进司法行政队伍长远发展;坚持尊重干警主体地位,把促进司法行政干警全面发展作为队伍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激发司法行政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队伍生机与活力。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建立政治督查制度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建立政治督查制度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建立政治督查制度调研文章近年来,XX区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政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坚持典型引领、机制带动、规范管理,全力打造“五个过硬”政法队伍,全面推动政法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针对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汇报如下:一、关于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提出了系列措施,要求建立政治督察制度,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和思考。

建立政治督察制度是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促使政法队伍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铸就忠诚政治品格的必然需要,是全面提升队伍形象、持续提升战斗力的坚强保障。

高效运行的党委督察工作,为我们做好政治督察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我们认为,由党委政法委代表党委行使政治督察主体职责,成立以政法委书记为组长,政法委副书记、政法纪工委书记为副组长的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政治督察办公室,设在政治部,政治部主任兼任政治督察室主任。

— 1 —督察的范围是政法单位班子成员及全体政法干警。

督察的内容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政法工作部署情况;政法各部门重大事项报告落实情况等。

督察程序是,对督查事项严格按照“两单一图”(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间节点流程图)要求,建立“主管领导督促书、责任单位任务书、督查问题整改书”“三书”立项执行机制,落实“按期完成工作及时销号结案、不能按期完成工作跟踪问效”督查反馈机制。

督察结果的运用,严格履行通报问责权,对完成好的单位,建议党委、政府给予通报表扬等形式的激励。

对完成不好的单位,启动督查约谈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常委提出问责建议,交组织部门组织处理或纪检部门问责。

二、关于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一)完善机制管住事。

完善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政法委员会例会制度、四级警情研判制度、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周调度、月讲评”制度、“两单一图”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形成了政法委总揽全局、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意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建议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意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建议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意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建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意见,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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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中发[1999]6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冀发[2003]13号)、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冀办发[xx]15号)和沧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沧字[2003]84号)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推进政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坚持政治建警,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1、强化政治理论教育。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干警,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用正确的法治理念统一执法思想,坚定不移地坚持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永葆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政法各部门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完善学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

2、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根本宗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廉政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

重视和加强对干警业余活动的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为干警办实事。

对那些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的干警大力宣传、表彰,弘扬正气。

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敢于叫响“向我看齐”的口号。

3、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政法部门要建立干警教育培训基地或培训中心,开办干警培训班,采取全员滚动教育训练模式,分期分批对干警进行封闭轮训。

每3年对全体干警轮训一次,总体时间不少于1个月。

加强培训考试考核工作,将干警培训考试成绩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晋职晋级挂钩。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14.12.01•【文号】司发通〔2014〕138号•【施行日期】2014.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综合规定正文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14〕1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2月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司法部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根本任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取得了显著成绩,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执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

当前,司法行政工作肩负着重要的职责使命,队伍建设面临更加艰巨的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履行司法行政职责使命,服务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确定了“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司法行政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

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第一篇: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强化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政法队伍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政法队伍在维护社会稳定、加快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市政法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加强北镇市政法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

政法各部门要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出发,建立和完善政法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干警队伍。

各部门要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学习内容,有学习活动,有学习记录,有学习笔记。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起到表率作用。

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通过学习,要与时俱进、开拓视野、认清形势、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觉悟、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政法队伍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

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政法各部门是实现社会稳定的中流砥柱。

为了确保全市的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政法各部门必须以法律为武器,以专业为优势,善打硬仗,扶正压邪,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叫的响,拉的出,打的赢,真正起到打击敌人、震慑犯罪、保护人民,为加快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公安部门要结合市情,突出重点,坚持打防结合,加大打击力度,各项主要工作指标要位于锦州市前列。

在关键时期,能够出色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政法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法院要依据法律职责,认真做好各种案件的处理工作,提高办案的速度和质量,认真解决涉法上访问题。

坚持严审、快判,采取有利措施,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法律尊严,真正起到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作用。

检察院要严审快批,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执法,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监督作用。

司法局要认真抓好法制宣传、民事调节、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调解队伍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把好第一道防线。

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5)

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5)

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前言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

但与此同时,社会矛盾和问题也日益凸显,各种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频发。

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进程,必须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政法队伍是保障国家政权稳定和法律权威的重要力量,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

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行政法治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完善培养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一、完善培养机制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培养高素质的政法干部。

为此,应完善培养机制,创新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

具体措施如下:1.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加大对政法干部的培训力度,建设一支专业化、复合型的政法队伍。

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推动政法干部不断提升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 完善选拔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选拔机制,推行岗位竞争上岗制度,打破“铁饭碗”思维。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程序,选拔出适合岗位的人才,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

3. 开展实践锻炼政法干部要通过实践锻炼,深入了解基层工作实际需求,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可通过调研、实地考察等方式,加强干部的实践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政法队伍建设要加强队伍建设,增强队伍的战斗力和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具体措施如下:1. 建设一支纪律严明的政法队伍强化党纪国法意识,加强对政法干部的廉洁教育和监督管理。

加强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 提升法律职业素养加强对政法干部法律素养的培养,提高政法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应用能力。

通过开展法律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高政法干部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3. 加强沟通协作能力政法队伍要注重培养政法干部的沟通协作能力,增强团队协作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配合能力。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切实履行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职责,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立老百姓最亲、犯罪分子最怕的兴化政法干警良好形象,为推进“富庶兴化、生态兴化、文化兴化、和谐兴化”建设尽职尽为,多作贡献。

根据中央、省委政法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政法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和谐兴化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法队伍中涌现出一批忠于职守,严格执法、敬业爱民,廉洁奉公的先进人物,政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

近几年来虽然经过持续不断地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群众反映的许多执法热点问题得到了初步治理,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和政法机关承担的责任使命,对照市委、市政府的殷切期望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政法工作特别是政法队伍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

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人身上,却损害了政法队伍的整体形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的信任以及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必须坚决加以改正。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和纪律作风整顿,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严格、公正、文明、高效、廉洁执法的政法队伍。

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要求(一)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摆在突出位置,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努力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变成解决政法工作和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过程,变成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改进执法作风的过程,变成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政法事业科学发展的过程,真正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创造出符合党和人民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政法工作发展规律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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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相关规定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政法队伍能不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领导班子建设是关键,只有作风好的班子,才能带出作风好的队伍。

政法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搞好廉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

在政法队伍建设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求真务实,当好表率。

二、抓好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管理责任制,把能否抓好管理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通过考核,对管理能力弱的领导干部要调换工作岗位;要建立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一经发现,严肃查办;下属出了问题,属领导管理不到位的,要依据情节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要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干警,一定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三、搞好自查自纠,加强内部监督要全面落实《人民警察法》、《检察官法》、《法官法》等法规,抓好法律监督。

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任何人都不允许违规操作,也不允许搞变通。

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

政法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对本部门内部出现的违法案例,除要认真核查,还要建立三级通报制度,即本部门班子、区委政法委、区纪委,以便互通情况,齐抓共管,把各项监督措施落到实处。

四、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政法各部门要以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态度,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一是要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办事程序,便于接受监督。

二是要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督察,定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切实改进工作。

四是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行聘请人民监督员制度,广开言路,拓宽监督渠道。

五、充分发挥区相关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

区人大和区政协要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继续开展对干警的评议活动,积极探索有效地监督途径;区委组织部门要加大对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的考核力度,定期听取工作述职,及时了解和掌握其工作表现;区纪委、监察局要对落实党纪党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群众举报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要认真核查,保证督察到位;区委政法委要加大对案件的协调,督办、查办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在政法内部予以通报,确保司法公正。

六、严肃法纪政纪,加大惩治力度政法委要切实体现出一级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要每半年进行一次执法执纪检查。

重点检查在立案、办案、执行等执法环节中是否存在徇私枉法、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检查对群众是否有耍特权、抖威风、有意刁难、冷硬横推、打人骂人、甚至刑讯逼供等问题;检查是否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吃拿卡要、乱罚没搞创收、非法
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检查干警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议情况,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核查,一追到底,不论涉及到何人,都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对于干警中政治素质低下,业务水平不高,一贯表现不好或群众反映集中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由政法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告戒谈话,调整工作岗位;对违法违纪并经查证属实的人员,要坚决清除出政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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