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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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与范围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考核。

二、考核内容1. 建筑项目的安全组织合格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考核应着重评估建筑项目的安全组织情况。

包括建筑项目的安全管理方案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制定了相关的安全措施和流程,并确保其有效执行和落实。

2. 工程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考核中应评估工程人员是否接受过必要的安全培训。

这包括他们是否了解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具备安全技能,以及是否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3.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考核中,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包括建筑工地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备,施工现场是否实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以及是否采取了相应的应急措施。

4.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是建筑工程安全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

要求建筑工程项目中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证书,并定期参加相关技能培训和考核。

5. 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安全考核中应评估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选用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检查其质量合格证明是否齐全,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和设备安全可靠。

三、考核方法1. 现场检查通过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现场实地检查,评估其安全管理情况。

检查重点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备,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是否存在违规操作,以及是否有未解决的安全隐患等。

2. 文件审核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文件进行审核,核查其完整性和合规性。

包括项目的安全管理方案,安全措施和流程文件,安全培训记录等。

3. 资质审查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进行审查,核实其有效性和合规性。

还可以对施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进行检查。

四、考核结果与措施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考核结果,对项目进行评级和排名。

评级结果作为建筑工程项目实际施工资质的重要依据,对于未达标的项目,应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重新进行考核。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三篇)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三篇)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工程安全水平,减少工程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

第三条考核的目的是通过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纠正不足、促进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四条考核的原则是全面、客观、公正、透明。

第五条考核的内容包括:1. 工程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2. 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3. 工程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情况;4.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与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5. 工程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处置情况;6. 工程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情况;7. 其他与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内容。

第六条考核的方法包括问卷调查、检查评估、实地检查等。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七条工程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1. 建立健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并能够切实执行;2. 正确运行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安全管理的顺利进行;3. 工程安全管理体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第八条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1. 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责任的界定明确;2. 各方责任能够切实执行,各层级人员承担责任明确;3. 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其他管理制度衔接顺畅,形成合力。

第九条工程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情况1. 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组织结构合理,职责明确;2. 工程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充足,有相关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计划;3. 工程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培训和素质提升情况;4.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与工程实际相符,能够有效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与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1. 施工现场的区域划定和标识符合要求,保障施工空间是安全的;2.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和设备满足安全要求,配备完好,使用正常;3. 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人员的证照情况;4. 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的安全性评估,施工执行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5. 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6. 施工现场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情况。

工程项目管理考核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考核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促进项目持续稳健发展,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管理考核的目的是评估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促进其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圆满完成。

第四条工程项目管理考核以结果为导向,注重绩效评价和绩效奖惩相结合,依法依规定程度设立奖罚机制。

第五条管理者应当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考核监督,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及时性。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工程项目管理考核的内容包括项目规划、项目实施、项目控制、项目总结等方面。

第七条项目规划考核主要评价项目管理人员对项目目标、进度、成本、质量等方面的规划能力和执行水平。

第八条项目实施考核主要评价项目管理人员对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变更管理、问题解决等方面的能力和表现。

第九条项目控制考核主要评价项目管理人员对项目进度、成本、风险等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达成效果。

第十条项目总结考核主要评价项目管理人员对项目经验总结、教训汲取、工作改进等方面的成果和作用。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管理考核的标准应当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周期、成本等情况确定,并符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考核标准应当明确标准评定要求、考核指标设置、等级划分、考核结果公示等内容,并应当与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相衔接。

第十三条考核标准应当综合考虑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专业能力、团队协作、沟通能力等方面综合因素,客观公正地评价其绩效。

第四章考核程序第十四条工程项目管理考核工作由公司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考核程序应当包括考核计划制定、考核数据收集、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反馈等环节,并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第十六条考核程序应当注重过程管理,强化考核的可控性和有效性,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结果的准确反映。

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随着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的稳定,各个企业都需要建立相应的考核办法,以检验员工的工作质量。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一、制定考核标准制定考核标准是考核办法的重要一环。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才能够更加有效地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程建设的质量,从而提高整体效益。

制定考核标准的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对关键过程的掌控能力、事故的处理能力、客户反馈的满意度、统计指标、日常工作等。

二、确定考核周期和流程考核周期和流程的确定也是非常重要的。

考核周期通常设在半年或者一年,流程包括考核主体的设定、考核方法的设计、考核结果的统计和口头反馈等。

必须保证流程的透明公正、程序的规范有序,确保该过程是公正的、可持续的。

三、考核方法的设计考核方法是考核的关键之一。

通常情况下,考核方式分为定量和定性两种方式。

定量指标主要从原材料、技术、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入手,进行细致地记录,以数字方式反映出员工和企业的实际表现;而定性指标主要着眼于员工的思维逻辑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能力等软技能方面的表现。

考核方法不仅包括具体的指标选取,还要详细的阐述其考核结果的判定标准以及对于不同考核结果的后续处理,例如表彰、奖励或者处分。

四、实施考核并反馈结果最后一步就是具体实施考核,解析数据并从中提取信息,以便为后面的工作提供有效的帮助。

考核结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反馈,如口头表扬或提供奖金等,也可以选择记名批评或者调整岗位等方式进行,以加强企业及个人对于建设方案、技术流程和安全标准的事务性思考和进一步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总之,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是企业建立一套完善的准则,监控员工、部门和公司的执行力的必要工具,能够有效地提高员工的核心技能、构建良好的团队业务关系并改进现有的流程。

企业应该坚持不断学习、创新和优化,以适应市场发展的变化,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

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一、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一)质量事故的分类1、重大质量事故:(1)主要结构倒塌。

(2)建(构)筑物基础超过规范规定的不均匀下沉、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必须经过补强才能使用。

(3)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

(4)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

(5)严重影响下一主要工程施工,其损失金额在10万元以上或影响一级网络计划主要控制点工期15天以上者。

(6)返工损失一次在10万元以上者。

2、一般质量事故:(1)返工损失一次在1-10万元者。

(2)影响下道工序施工5-15天者。

3、记录事故:(1)返工一次损失在1万元以下。

(2)影响下道工序施工不超过5天者。

(二)考核标准1、对质量管理人员整改要求执行不力或拒不执行的视情节处以500-10000元。

对违反质量监督有关制度的责任单位视情节处以500-10000元处罚。

2、质量事故的考核:(1)造成一般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视损失的大小给以该单位一次性罚款1000-5000元。

(2)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视损失的大小给以该单位一次性罚款10000-20000元,损失超过50万元的,加倍罚款。

(3)各单位应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者从严从重进行经济处罚。

必要时给以行政处分,情节恶劣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作业指导书编制不符合作业指导书编制制度,造成施工顺序颠倒,施工质量不能达标,设备损坏等问题,视情节给予1000-10000元的罚款,并无偿返工。

(5)未按不符合项处理规定条款处理,擅作主张或隐瞒不符合项的责任单位除责令其改正外,并给以500-10000元的罚款。

不符合项的处理未经工程管理部和监理部的确认强行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除责令其改正外,并给以500-15000元的罚款。

对未按本规定的要求拒不处理或不能及时处理不符合项的责任单位,造成工期延误,视情节给以500~3000元的处罚。

工程进度管理及考核办法(合集5篇)

工程进度管理及考核办法(合集5篇)

工程进度管理及考核办法(合集5篇)第一篇:工程进度管理及考核办法工程进度管理及考核办法总则 1.1 目的为了加强烯烃项目工程施工进度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进度计划管理水平,规范工程进度管理及考核行为,实现工程既定的计划目标,确保按时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宁夏宝丰能源烯烃项目建设的各单位。

2 职责 2.1 项目部2.1.1 负责审核施工单位年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

2.1.2 负责及时掌握施工单位的人工、材料、机械的组织情况和到场情况。

2.1.3 负责对施工单位的人工、材料、机械不足情况及时督促到位,保证施工工作按施工进度计划实施。

2.1.4 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资料,确保与工程实体同步,并具有真实性、可追溯性。

2.1.5 负责工程进度管理的监督、落实和考核,依据合同对施工单位因工程质量或其它因素而造成工期延误进行考核和处罚。

2.2 监理单位2.2.1 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进行控制,尽量减少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

2.2.2 熟悉工程合同,全面收集工程信息,及时协调各方关系,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

2.2.3 负责审核、控制进度计划,并提出施工滚动进度计划。

2.2.4 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和落实。

3.2.5 负责组织监理例会,根据监理例会的安排积极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关系。

2.2.6 对施工单位反馈的工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监理单位无法协调处理时应及时报业主协调处理。

2.2.7 及时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各种报表,并按程序反馈到项目部。

2.3 施工单位2.3.1 根据项目施工年度计划编制周、月、年工程进度计划并及时报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审核。

2.3.2 根据工程进度情况上报完成的工程量报表并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工程计划管理部门审核。

2.3.3 在工程施工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而达不到施工进度要求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监理单位及项目部,以便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及时协调处理,促进工程进度。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范本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范本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保障工程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目的是评估施工单位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四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安全教育培训、作业指导与监督、应急预案与演练、事故处置和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五条考核结果将作为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评价依据,对合格单位给予奖励,对不合格单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二章考核组织机构第六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由建设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第七条考核评估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从业人员,评估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培训和认证资格。

第八条考核评估机构应与施工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明确考核工作的具体内容、标准、时限等。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九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组织机构:评估施工单位是否设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二)安全教育培训:评估施工单位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是否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三)作业指导与监督:评估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方案,并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四)应急预案与演练:评估施工单位是否编制了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和演练记录;(五)事故处置:评估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的事故处理机制,对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和调查,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六)安全防护:评估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备是否齐全,并是否得到了正确使用和维护。

第四章考核标准第十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制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组织机构:施工单位应设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和权限;(二)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常识和技能;(三)作业指导与监督: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方案,并组织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四)应急预案与演练:施工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总结;(五)事故处置: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调查事故,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六)安全防护: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备应齐全,并得到正确使用和维护。

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为贯彻质量理念,强化质量管理意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现场施工程序,严抓工程质量。

项目部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和管理小组进行奖励;对于执行不严、不按图纸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质量管理不到位的班组和管理小组,及造成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劳务公司和分包单位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的处罚,具体奖罚制度如下。

一、地基基础、土方工程1、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挖、错挖、漏挖违反者罚200元/处。

2、基坑(槽)、管沟开挖完成后未履行地基验槽手续,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罚2000元/次。

3、回填土不按要求操作,拌合不均,夯压不密实,造成场地地基下陷深度在100mm以上,面积在1平方米以下的,罚200元/处,面积在1平方米以上的,罚500元/处。

二、钢筋工程:1、电焊工必须有效持证上岗。

焊接接头长度、套丝接头长度、接头中心线偏移、接头分布符合规范要求;不允许有裂缝、脱焊点和漏焊点,表面平顺,没有明显的咬边,凹陷、气孔等,不得有明显烧伤。

违者以一个接头100元的处罚;套筒松动,套丝长度不够或过长,违者以一个接头100元的处罚。

2、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位置和数量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梁少放或漏放、错放一根钢筋,罚100元/根,发现后不能及时补上罚200元/根。

3、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保护层厚度、接头设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罚100元/处。

4、钢筋保护层厚度未达到规范、图纸要求,罚100元/处。

5、螺纹连接检查偏心、丝扣不紧、不合格等罚款100元一个接头,不及时改罚300元/处。

6、钢筋验收不能一次性通过,整改时间超过2小时,罚500元/小时。

7、钢筋验收通过后,必须把剩余材料清理出作业层,违者罚200元。

三、模板工程:1、模板几何尺寸支错一处罚100元,发生涨模现象均由木工班返工打凿砼,超过15mm的处罚100元/处,30mm以外罚200元/处,漏浆严重造成构件变形的每处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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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考核办法(20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制度,确保本项目工程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保障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制度为基础,按照集团公司对项目公司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细化、分解本项目工程管理目标,明确项目工程各管理人员的职责,目的在于充分调动各级工程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项目安全、优质地按计划投产,提高投资效益。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本项目工程建设的项目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和各岗位管理人员。

第四条对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责任部门和个人,按照集团公司及项目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予考核并追究责任,触犯法律者,将送交执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风力发电工程管理考核原则:以工程里程碑结点、总进度主要控制目标、安全文明施工为基准,杜绝违章作业和减少不安全行为,确保施工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生产秩序。

以考核为手段,以建设安全文明样板工地为目标,考核的内容包括工程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将在严肃、认真、客观、真实、公平、公正、透明的前提下进行。

第二章考核实施细则第六条工程进度考核(一)工程建设进度总目标考核为工程投运后的一次性考核,工程建设总进度目标对工程进度控制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以保证工程建设进度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标准:监理、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进度控制体系和进度控制管理方案,做到工期科学合理,计划协调统一,施工调度得力,进度均衡正点,合理组织工程建设。

努力做到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控制目标的协调统一。

(三)里程碑节点考核:1.1对未按期完成里程碑节点计划的施工单位考核30000元、监理单位考核30000元。

1.2对未能按期完成建设单位(传真、红头文件)调整后建设节点的施工单位考核15000元、监理单位考核3000元、工程项目部考核3000元。

1.3业主管理单位奖惩考核按大唐集团公司的相关标准执行。

1.4 特殊原因造成的结点延误,报分公司批准后调整。

第七条日常进度的考核(一)各施工单位应根据审批后的里程碑进度计划、年度进度控制目标计划编制主要单位工程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二级进度)由监理审查、工程项目部组织审批,施工单位二级进度计划不能及时编制和盘点的,每项考核10000元。

(二)施工单位组织不力、不能按期完成单位工程进度目标,考核施工单位30000元。

(三)当各级进度计划出现偏差时,施工单位不及时按程序调整二级进度计划及相应关联计划和制定抢工程进度措施并执行的,考核施工单位2000元。

(四)工程项目部和施工单位因管理责任不到位,致使分项工程进度未按期完成,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

(五)工程项目部和施工单位因管理责任不到位发生其它影响工程进度的,考核责任单位3000元。

(六)工程项目部需协调其他单位配合完成工程的,而未协调好影响工程进度的,考核工程项目部1000元。

(七)计划、报表等未按时上报、计划内容不具体、审核不严肃、缺乏可操作性时,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项,每推后一天加倍考核。

(八)施工单位未按时完成月度施工计划,按项目考核责任单位5000元/项,施工单位当月工程量完成达不到80%时,考核施工单位10000元。

(九)监理单位在进度管理中未按要求完成计划目标,按以上条款同等考核。

(十)施工单位未按时完成工程项目部、监理单位下发的《工程联系单》等的施工任务计划,则考核施工单位5000元。

(十二)施工单位未能在规定2日期限内回复《工程联系单》等中的内容,则每延误一天考核施工单位300元。

(十三)所有工程进度考核在当月工程款内扣除。

第八条质量管理的考核(一)达标投产及工程评优方面的考核1.1 机组不能达标投产,且扣分占影响面的最大比例时,按施工合同执行。

1.2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优良率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的,按合同约定考核标准执行。

(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方面的考核1.1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未有效运转,人员配备不齐,或有兼职现象的,考核责任单位3000元;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人;未按要求及时整改时加倍考核。

1.2 质量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或人、证不符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人次。

1.3 不按要求建立质量管理台账,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材料台账及用材跟踪记录不及时不准确,考核责任单位3000元/次;各项资料、档案管理不规范,考核责任单位500元/次。

1.4未按时组织或参加技术质量例会、纪要/专题报告未按要求完成时,考核责任单位100元/次。

无特殊情况,质量专题会议或监理例会布置的任务没有完成,考核责任单位3000元/次。

1.5 未按管理体系有关制度要求,未定期召开质量管理会议且无记录,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次。

1.6当发现分包队伍资质不符合要求时,施工单位不得允许分包队伍进入现场,施工单位违反规定进入现场,一经发现考核施工单位5000元/次,并立即清退出场;若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发现,考核监理单位5000元/次。

1.7 分包队伍应服从工地统一管理,对不服从工程项目部或监理公司的管理要求,在工地造成不良影响的队伍,每发生一次考核施工单位2000元,严重时清退出场。

1.8 施工单位、分包队伍及设备供应商等不得通过宴请、馈赠、送礼等形式贿赂工程项目部工作人员。

一经发现考核责任方2000元/次,情节严重的考核5000元/次,情节特别恶劣的考核10000元/次并同时考虑对责任方的进场施工资质进行暂停、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等其它处罚方式。

1.9施工单位未按时完成工程项目部、监理单位下发的《工程整改单》等中的质量整改任务,则考核施工单位2000元。

(三)质量验收方面的考核1.1 监理单位每月进行一次验收合格率统计,月度汇总时,一次验收合格率达不到95%,每降低一个百分点,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

1.2 月度汇总时,受监焊口一次检验合格率达不到95%,每降低一个百分点,考核责任单位3000元。

1.3 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四级验收时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必须到场,专职质量检查员不到场或无自检记录的,每发生一次处罚责任单位2000元;四级验收一次验收不合格签发监理工作联系单,两次验收不合格签发监理通知单并考核责任单位500元/次,同一性质质量问题重复出现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次。

所有问题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时按1000元/天加罚。

1.4 隐蔽工程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擅自隐蔽的,以及属于停工待检点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的,考核施工单位5000元/次,并重新验收或返工;未进行三级验收或三级验收不合格即通知监理验收的,考核施工单位2000元。

1.5 施工过程中,违反设计文件、施工规范、质量标准经指出仍不彻底改正的单位,考核施工单位8000元/次,并立即进行整改。

1.6 应检验的材料、设备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而直接使用的,考核责任单位5000元/次,监理制止而不执行的加倍处罚。

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单位负全责。

1.7 资料报验应与工程同步,通知监理单位进行四级验收而无报验资料的,考核责任单位800元/次。

1.8 对质量缺陷、质量通病处理不力,达不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项。

1.9 质量问题调查、分析、处理不到位,按工程管理程序处理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次,处理结果没有达到要求的,考核责任单位5000元/次。

1.10 施工、调试中,违反批准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次。

1.11 对于半成品、成品造成破坏的责任单位,视情节严重程度考核10000元/次,并责令责任方进行整改、修复,对不整改、不修复的按考核上限加倍处罚,直至整改修复为止。

1.12监理人员未按验收项目划分表的要求进行W、H、S点的检查和监督,考核监理单位5000元/次。

第九条安全文明施工的考核(一)习惯性违章管理考核1.1 施工单位在进场开工前,须与业主签订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未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就进行施工者,处罚5000元,并限期签订。

1.2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监人员配备不全或不具备资质者,经业主方提出后仍不改正的单位,每项处罚2000元。

1.3 施工中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承包方安全保证金的50% ,发生死亡事故,扣承包方安全保证金的100%。

1.4 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发现每人次处罚200元。

1.5 发生事故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或发生事故隐匿不报,视情节处罚10000--100000元,情况恶劣者加倍处罚。

1.6 大、中型施工机械未进行定期试验和性能检查或缺少大、中型机械操作规程及机械操作人无证上岗,每项处罚500 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1.7 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脚手架板铺设不合要求,梯子装设不符合“安规”要求,无栏杆、围栏,有空洞,跳板不绑扎等,每查出一处处罚200元,并限期整改。

1.8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人次处罚200 元,不系帽带处罚100 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次处罚300 元。

1.9 在禁烟区吸烟和其它现场流动吸烟,每人次处罚100 元。

1.10 应设围栏,扶手,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而未设置或设置不合格者,视情节每处处罚300—500 元。

1.11 超重搬运、起吊、运输作业中违反“安规”者,视情节每次处罚100 —1000 元。

1.12 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打赤膊、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视情节每人次处罚100-200 元。

1.13 施工的电动工器具,不按规定接漏电保护器,电动工器具及起重工器具,无检验合格证,无检查日期或超期使用,每次(件)处罚200 元。

1.14 爆破员无爆破作业上岗证者,不得作业,一经发现每人次处罚500元。

1.15防火设施不全,防火措施不得力或不符合防火要求的设施,视情节每处(次)处罚100—1000 元。

1.16不准无证或酒后操作施工机械和驾驶车辆,违者视情节每项每人次处罚200-1000 元。

1.17 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有对人员、设备构成重大威胁的安全隐患,未按监理、工程、安监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但未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的施工单位,视情节处罚1000-10000 元,且责令其整改。

(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1.1 各施工单位应按公司工程项目部划分的责任区管理好所辖责任区。

责任区应用全工地统一的标准围栏围护,围栏外与混凝土路面间的区域同属责任区范围。

凡围栏不全或围栏外与混凝土路面间区域未平整等不合要求者,视情节每处处罚1000-2000元。

1.2 在施工区域各通道上乱堆放设备、材料等物品的责任单位,视情节每次处罚10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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