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全面二孩的公共政策理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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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之计划生育政策分析

公共政策之计划生育政策分析

公共政策之计划生育政策分析计划生育政策是指国家为了调控人口数量和结构,通过政府的干预手段来实现计划生育的政策。

本文将从计划生育政策的历史背景、政策目标与关键措施、政策效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

计划生育政策最早起源于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时期,但在当时并没有形成全面的计划生育政策。

直到20世纪70年代,随着人口问题的日益严重,中国政府开始倡导节育,提出了“晚婚晚育、少生多育”的方针。

随后,在1980年代初期,中共中央提出了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并将其纳入国家发展总体规划。

此后,计划生育政策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直到2024年全面推行“全面二孩”政策。

计划生育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控制人口数量和结构,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过去几十年中,计划生育政策主要依靠计划生育数量目标来实现,包括一胎化、二孩政策等。

政府通过采取政策措施,如晚婚晚育政策、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等手段来影响人们的生育行为。

政府还成立了计划生育机构,负责推行政策、提供服务和管理人口数据。

计划生育政策的效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从数量上看,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得我国人口数量相对控制,避免了人口大爆发对资源环境的冲击。

根据中国人口规划协会数据表明,计划生育政策在实施中大大减少了我国出生人口数量。

从结构上看,政策使得人口年龄结构出现明显的变化,老龄化问题逐渐显现。

同时,计划生育政策也导致了部分地区人口男女比例失衡,产生了相应的社会问题。

然而,计划生育政策也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影响。

首先,一胎化政策导致了部分人口的流动和转移,使得农村劳动力向城市集中,造成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其次,计划生育政策在一些地区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强制和过度干预的现象,引起了伦理和人权争议。

此外,计划生育政策还给一些特定的权益群体带来了不公平的待遇,如单独子女家庭的独生子女。

最后,计划生育政策也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就业结构等方面产生了重大影响,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综上所述,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长期以来一项重要的国策,通过政府的干预手段来控制人口数量和结构。

浅谈全面开放二胎政策

浅谈全面开放二胎政策

浅谈全面开放二胎政策作者:廖开妍来源:《魅力中国》2017年第29期摘要:从单独二孩政策到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政府针对中国人口现实情况不断做出符合社会需求的政策调整,尽管有可能缓解长期以来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的适龄劳动力短缺及“未富先老”等社会问题,但人口政策调整的长期效果却有待验证。

本文从人口老龄化、人口红利、单独二胎政策等方面透彻分析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原因、利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促进政策的良性运行。

关键词:二孩政策;老龄化;人口出生率;人口红利一、政策實施背景从1979年实行独生子女政策算起,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实行了37年。

与当时担忧“人口爆炸”相比,目前我国的人口形势已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

生育率低下、人口老龄化严重、人口红利消失、性别比失调等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在这种形势下,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实施全面放开“二孩”政策。

二、政策实施原因(一)老龄化加剧自 2000 年以来,我国 65 岁及以上人口数量呈上升趋势,到 2014 年达到 13755 万人,占总人口的 10.1%。

而对于国际66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就是老龄化社会的标准而言,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

老龄化意味着老龄人口急剧上升,现有的社会养老院等相关设施不能满足社会养老的需要,国家需要根据老龄人口的数量来调整对养老保险资金投入的比重,社会压力也越来越重。

(二)人口出生率逐年降低。

2000 年以来中国的人口出生率总体呈现出一个下降趋势。

在 2014 年中国人口出生率上升至12.37%,虽然数据显示有所上升,但并不明显,2015 年的人口出生率为 12.07%。

(三)人口红利逐渐消失。

“人口红利”是指一个国家在某个时期内,人口抚养负担较轻,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人口條件,整个国家的经济呈现储蓄和投资高增长的局面。

由此可见,劳动年龄人口比例较大自然就会出现人口红利,这将有利于经济增长。

关于中国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论文(2)

关于中国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论文(2)

关于中国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论文(2)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论文篇三:《关于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探讨》【摘要】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这是继2013年“单独二孩”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

中国从高生育率向低生育率转变之后,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由人口增长速度过快逐步转变为人口红利消失、人口老龄化以及性别比例失调。

分区域分步骤地放宽二胎政策,成为解决人口与经济发展以及资源环境之间矛盾的最有效的方案。

本文分析了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社会依据及带来的益处,并提出了保障政策顺利实施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单独二孩计划生育可持续发展近几十年来,我国的人口政策经历了多重变化,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有效抑制了我国人口的快速增长,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但自上个世纪末以来,多次人口普查结果都显示我国人口增长已经进入低速期,随之而来的老龄化、用工荒、劳动力资源缺乏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为了缓解这些问题,2013年起我国开始实施“单独二胎”政策,但有关学者认为,长期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妇女生育意愿下降,单独二胎对人口规模影响不大,为防止人口负增长,全面开放二胎政策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2015年,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将全面放开二孩,每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生育政策不断进行调整,以实现人口规模的可持续发展。

一、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社会依据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虽有效地控制了人口增长,使人口增长速度从高速转向低速,但随之而来的老龄化、少子化、劳动力短缺、性别比例失调、家庭失独,人口素质等问题的弊端也日益显现。

(一)人口老龄化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现象。

通常来说,如果一个国家60岁以上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数量的10%以上,则这个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

开放二胎政策的分析(2)

开放二胎政策的分析(2)

开放二胎政策的分析(2)关于开放二胎政策的分析此政策实行了三步走策略,从点到面逐步试行了“单独二胎”,非零起点。

即从2011年开始,首先开放东北地区及浙江等省试行“单独”二胎政策;第二步,放开京沪等省份;第三步,在“十二五”(2017年前)内,实现全国全部放开“单独生育二胎”政策。

原国家人口计生委的统计资料表明,2011年之前,独生子女政策覆盖率大概占到全国内地总人口的35.4%;“一孩半” 政策覆盖53.6%的人口;“二孩政策”覆盖9.7%的人口(部分少数民族夫妇;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也可生育两个孩子);三孩及以上的政策覆盖了1.3%的'人口(主要是西藏、新疆少数民族游牧民)。

可见,我国的生育政策,从“计划生育”到“双独二胎”再调整为现在的“单独二胎”,我国的生育政策导向逐渐宽松。

一胎化政策已经导致一个人口迅速老龄化时代的到来,他可能会阻碍中国经济未来的竞争力。

同时由于计划生育引起的强制堕胎和不平衡男女比例,也给中国社会增加潜在危险。

中国的人口政策一直考虑中国人口结构的变化,但是任何的调整都应该是渐进的,并且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做出改变。

四、对案例的分析(解决对策)第一,关于我国已进入“轻度老龄化”的问题。

全面开放“单独二胎”政策,有利于解决我国的“老龄化”格局,有利于为二三十年后的中国制造新鲜的劳动力血液。

4第二,关于出生人口比严重偏高的问题。

如果说计划生育是导致人口比例偏高的根源,那么放宽生育政策将成为解决此类问题的良药。

“重男轻女”是中国固有的传统封建思想,宽松的生育政策,有助于缓和部分地区“生男”的欲望。

第三,关于适育人口生育意愿下降的问题可以追溯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比如说医疗机构资源不足导致了“看病难”“生育难”;优秀师资资源的缺乏,导致了“学区房”、“入学难”;大城市沉重的生活压力,使得人们对婚姻和养育子女望而却步等。

太多的事实导致了人们生育意愿的下降。

这些矛盾需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保护并扩充此类资源;大力培养稀缺性人才。

公共政策分析案例分析二计划生育

公共政策分析案例分析二计划生育

公共政策分析案例分析二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是指国家或地区对人口数量及其结构进行调控的一种人口政策,旨在控制人口数量的增长速度,保障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计划生育在全球各国都有不同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本文将分析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并探讨其优劣势。

自1979年中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该政策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该政策在首次实施的20年间,预计减少了将近4亿的人口数量。

此外,该政策还有效地控制了人口的年龄结构,提高了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计划生育政策有效抑制了人口增长速度,降低了人口数量过快增长对资源环境的压力。

由于封闭和贫弱的经济条件,中国在上世纪70年代人口增长过快,严重影响了国家的资源短缺和环境质量。

在这样的背景下,计划生育政策在极短的时间内有效地控制了人口数量,保护了自然资源。

其次,计划生育政策促进了人口结构的改善。

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之前,中国的人口结构呈现出多子女家庭普遍存在的特点,这导致了就业、教育、医疗等资源的短缺。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改变了人们的生育观念,逐渐形成了晚婚晚育和小家庭观念,大大改善了人口结构,为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了基础。

此外,计划生育政策还推动了妇女权益的提升。

在过去,妇女面临着频繁的生育、家庭压力和社会歧视等问题,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得妇女获得了更多自主权。

妇女可以自己决定生育的时间和数量,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参与教育和工作,提升自身的社会地位。

然而,计划生育政策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首先,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严格执行,一些家庭可能被迫终止婴儿的生育,导致了一定程度上的人权问题。

有时候,这种政策实施的方式也可能不够人性化,对个别家庭造成了伤害。

其次,计划生育政策在一些地区和群体中可能导致人口失衡。

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中重男轻女的观念,一些家庭对男孩的偏好导致了性别比例失调的问题。

虽然中国政府已经采取了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但是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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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案例分析范文在当今社会,公共政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

它涉及到国家、地方和组织对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以及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是一种研究方法,旨在深入了解政策制定和实施的过程,并评估其结果和影响。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个具体的公共政策案例来展示这种方法的应用。

本文所选的公共政策案例是中国推行的“全面二孩政策”。

2016年,中国政府放宽了独生子女政策,允许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为独生子女的情况下再次生育。

该政策的目标是提高出生率,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并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这个政策是如何制定的。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一孩政策导致了人口结构失衡,劳动力供给短缺,社会保障压力增加等问题。

政府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并开始考虑放宽独生子女政策。

政策制定过程中,政府部门召开了专家论坛和公众听证会,以了解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最终,政府通过了全面二孩政策,并宣布于2016年开始实施。

接下来,让我们来分析这个政策的效果和影响。

首先,全面二孩政策确实提高了出生率。

根据统计数据,自该政策实施以来,中国的出生率有所回升。

其次,这项政策缓解了人口老龄化问题。

由于可以再次生育的机会增加,中国的年轻劳动力供给将得到增加,有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此外,该政策还促进了家庭和社会的发展。

许多夫妻在获得二孩政策后决定再次生育,这为他们带来了更多的孩子和家庭的幸福感。

然而,这个政策也存在一些挑战和争议。

首先,由于中国长期实行一孩政策的影响,人们普遍认为一个孩子就足够了,对二孩政策持消极态度。

其次,该政策在城市和农村之间存在差异。

由于城市化发展较快,城市居民更愿意追求高质量生活,而农村地区仍然面临着经济困难和社会问题。

这导致了二孩政策在不同地区的实施效果不一。

综上所述,公共政策案例分析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入了解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的方法。

通过分析中国的全面二孩政策,我们看到了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采取的措施以及该政策的效果和影响。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原因及其影响探究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原因及其影响探究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原因及其影响探究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儿童数量逐渐减少。

为应对这一问题,2016年我国全面放开二孩政策。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原因有很多,其影响也十分复杂。

本文将从政策原因和影响两方面分别探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

一、政策原因
1.解决老龄化问题。

我国人口老龄化已逐渐进入爆发期,为了解决老龄化问题,需要大量增加年轻人口,而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这一目标。

2.提高生育率。

我国的生育率在过去几十年中持续下降,这对人口和社会发展都有极大影响,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可以促进生育率的提高,对于人口和社会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3.增加家庭幸福感。

在家庭幸福感方面,一对夫妇可以多生一个孩子,对于有多个孩子但是没有出生权的家庭而言,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为他们带来了更多的家庭幸福感。

二、政策影响
1.短期效应。

短期内,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对人口和社会的影响会比较明显,例如生育率的提高、失业率的增加等。

2.长期效应。

长期来看,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影响将更加深远。

例如,它将促进我国人口质量的提高、促进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快乐等。

总之,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带来的影响是复杂而深远的。

虽然有些影响是短期的,但是政策实施后,将会有很多新的影响产生,而这些影响将会影响到人口和社会的各个领域。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称,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有助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经过小组讨论和仔细分析,我总结出了一些该项公共政策获得支持的原因。

一、开放“单独二胎”政策是顺应民意的政策,是当今社会发展的趋势。

实施这一政策前期,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逐渐严重,未来20年、甚至更早就可能出现的劳动力匮乏的问题、家庭规模持续缩减,人们出于对情感需求的考虑,对这项政策是支持的,同时也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因此执行起来困难必然会降低不少。

二、政策执行过程中注重宣传,改变民众尤其是当代年轻人现有的思想。

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的生育观念正在形成。

这一政策的宣传对象主要是年轻人,当今的年轻人大都选择少生或不生,加强宣传,使大部分民众接受这项新政策。

三、政策制定过程中遵循了智囊原则,体现了群众路线原则。

政府通过进行民意调查,发现大部分市民都同意这一新的公共政策。

这样就坚定了政府执行这一新政策的信心,各省份已经陆续开始实施。

四、加强了政策的整合。

开放的过程中,有大量的相关政策在执行并确定了政策执行的对象: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2、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的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3、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4、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5、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6、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7、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8、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9、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10、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11、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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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政策全过程分析(一)公共政策主客体分析1.主体分析在拥有政治权威和权力的政策制定者中,女性从人数到决策影响力都明显低于男性,容易忽视男女差异、保护女性权益的声音不易受到重视;即便制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多数仅是倡导性、宣言式条文,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政策制定过程中政府关注点在于社会经济发展、人口结构等对国家整体的影响,女性政策制定权力的缺失导致女性要求很难成为现实政策。

2.客体分析作为生育主体,女性权益保障存在许多政策未能触及的现实问题,包括女性就业、教育、家庭权益等问题。

具体来说,“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实施,加剧了女性就业的严峻形势,可能会直接导致一些女性几乎不可能在生育后回归职场,这无疑成为女性就业另外一道“隐形门槛;此外,随着全面放开二孩,许多女性为了生育二孩自愿或是在舆论压力下被迫放弃再受教育机会并选择稳定、缺乏竞争力的岗位,这在无形中使女性受教育权益受到侵犯;生育二孩后女性原来的经济收入及职业发展机会遭受损失,一旦婚姻发生危机,女性必然处于劣势地位。

3.环境分析在社会背景中女性就业歧视现象层出不穷:女性因自身特殊的生理条件以及其肩负的哺育下一代的家庭责任,女性在求职的过程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从经济背景出发企业因经济利益偏好男性员工,女性就业环境更加严峻;此外相关法律法规与社会现实问题脱节,缺少相适应能够解决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女性可能存在的就业问题的规定,难以应对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新挑战。

(二)公共政策价值分析1.公共政策价值的地位政策的价值取向是由政策制定主体的价值选择决定的,生育政策兼顾公平与效率,充分体现的是公平正义的理念。

我国全面二孩政策的施行,标志着我国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体现了生育政策从“效率”向“公平”的价值回归。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了数十年,人口增长过快得到有效改善,出生比例逐年下降,这意味着人口问题不仅不再是负担,人口作为社会发展动力的功能已逐渐凸显,因此政策价值评估方向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2.公共政策价值的内涵生育政策的价值内涵之一,就是“机会平等基础上的差别对待”。

落实到生育政策上,就是正视女性在生育中的巨大付出,给予其人身和健康方面必要的保护和补偿,但同时更要保护女性参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权益。

在生育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要兼顾对男女两性的影响,不能让女性因为生育而丧失参与社会的机会。

生育政策的另一个价值内涵是“结果公平”,结果公平是指“人们参与社会活动之后获得的待遇、分配等具有公正性”。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过程中,生育政策价值的实现关乎公平正义和女性权益保护,对女性平等参与社会权利的实现至关重要,影响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3.公共政策价值领域现存的问题首先,政策、法律缺失社会性别意识却以中立的面目出现,而不考虑政策、法律实施的实质后果。

表面上看,多部法律法规要求对女性职工权益有详尽保护要求,但这些规定绝大多数情况下强调了用人单位的义务。

二孩政策放开后,出于时间、金钱成本和规避法律风险的考虑,用人单位不想用、不敢用女职工的现象有上升的趋势,这必然加剧了女性陷入就业难的境地,增加了女性就业歧视的风险。

其次,我国目前的生育政策并未体现出男性和女性具有同样价值的政策价值理念。

第一,生育保险和女性提前退休等政策带有明显“照顾女性”的色彩,有过度保护的嫌疑,忽视了女性在参与社会活动中的利益诉求。

第二,政策和法律鼓励女性就业,然而“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分工模式仍然根深蒂固。

第三,社会缺乏鼓励丈夫进入家庭领域并分担家庭责任的政策措施,因此若在全社会范围内盲目推行男女平等政策,只会给女性权益保护带来深层的消极影响。

再次,我国生育政策历来存在差别对待,主要表现在城乡差别、行业差别和人群差别,比如乡镇企业的女职工、从事农业劳动的女性等群体享受不到生育政策待遇,这使生育政策背离了其公平公正的价值追求,弱化了生育政策的功能。

(三)公共政策制定1.公共政策数据来源首先,分性别统计数据严重缺乏。

由于国家官方统计部门没有组织规范的统计调查,对很多重要指标的分性别统计数据匮乏,也致使政策评估时无法进行两性对比研究和定量分析。

其次,数据收集渠道不畅。

目前国家统计局与各有关部门之间还没有建立起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每年收集的监测数据都依赖于数据来源单位的报送自觉性,而由于各级统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迟报、漏报、不报时有发生,甚至经常发生上年度和本年度的数据矛盾等问题。

再次,统计分析能力相对薄弱。

从性别角度研究社会发展问题还没有成为一种普遍应用的分析方法,因此政策评估中出现的缺失也是情有可原的。

想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拿出更多、更准确、更有说服力的经验调查证据和数字结果。

2.公共政策信息通道目前在全国人大和全国政治等机构中,全国人大、政协女代表和女常委的人数及所占比例都不高。

此外,妇联组织代表社会各个阶层妇女利益的能力也不太令人乐观。

现有妇女工作渠道相对狭窄,工作力量相对单薄;现代妇女多样化需求与妇联较为单一的工作方法与模式不相适应。

3.政策决策者女性群体在政府部门缺少足够数量的利益代言人。

社会性别意识下,“男主外女主内”依旧是主流思想,女性在决策层的权力尖端缺失,使得我国女性在利益表达过程往往处于失语状态,造成女性利益仅凭男性“恩赐”的被动局面。

(四)公共政策执行在我国二孩政策执行中的各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性别意识缺失,间接导致了我国女性权益的保障缺陷。

1.理想化政策目前多数政策都有隐性的性别歧视或性别盲视性,造成了政策执行的先天不足。

就性别而言,中国现行法律政策对父母的育儿责任规定失衡。

父母本应共同承担生育责任,而目前国家层面的法律仅规定母亲休产假、强化了母亲是育儿责任主体的意识,却淡化了父亲的责任。

就家庭而言,这种政策使得责任下沉,家庭压力不断增加。

生育政策难以“问题化”处理,必将导致家庭与各方面问题失衡状况。

2.政策执行机构我国的公共政策在制定上意识到性别的差异和完善,但在实践中存在妇女的权益被侵犯的现象。

政策在执行时出现了歧视问题,许多用人单位采取变相的手段迫使女性劳动者离职,变相地侵害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3.目标群体众多的缺乏社会性别意识的男性以及尚未自觉的女性,都导致了社会性别政策执行的困难。

随着“二孩”的来到,女性的闲余时间减少、在各种权益上受损,受生育的影响远高于男性。

规避权益要遭受更多损失,在是否生育二孩的态度上就会表现的比较消极,这也给二孩政策的顺利推进带来了阻力,两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4.政策执行中的补救措施和救济途径的缺失由于相关机制的缺乏,使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政策不具可诉性,缺乏应有的救济途径,使女性实际上处于受歧视的地位。

按照现行法律,用人单位即便存在就业歧视,也不需要为其歧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最终导致就业性别歧视现象无法遏制。

(五)公共政策评估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已有一段时间,针对同样的数据,官方与媒体却有相反的政策评价。

此外官方主要关注某些数值是否达标,其他各方则认为其缺少对女性权益的考虑。

这些都反映出对该政策的评估仍有欠缺。

我们将根据政策评估的五个要素逐一分析问题成因。

1.评估者目前我国官方评估人员很少从性别角度研究分析问题,导致了性别观念对政策影响力的弱化。

由于女性利益代言人的相对缺失,在政策评估方面往往产生性别盲视,进行政策评估的男性往往无意识地将女性的利益和要求排除在外,显然这将会产生新的对女性不利的影响。

此外我国也缺乏性别平等监督机制,没有相应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参与评估过程,而现已成立的妇女政策研究机构也很难在具体评估中发挥实质性作用。

2.评估对象官方的评估对象主要是二孩政策所带来的申请率和生育率的变化,但这两个数值只能反映出政策运行结果的一部分。

二孩政策的影响涉及方方面面,但到目前为止,评估却少有考虑当今社会现状和性别关系模式下该政策对女性利益造成的影响,这可以称为“性别评估机制”的缺失。

十二届全国人大便已有建言将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纳入立法评估全过程,虽然一些省区市已经探索建立了相关机制,但其作用还十分有限。

而评估对象的缺失必然导致评估结论的不科学。

3.评估目的我国人口问题向来错综复杂,往往牵涉到各方面的利益。

政策结果也常是多样、复杂的,官方给出的指标十分有限,因此要评估二孩政策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是具有一定困难的,只有带着明确的目的进行评估,尽量综合全面地考虑各项指标,才能更好地为政策的下一步行动提出指导性建议。

4.评估标准二孩政策对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再生育意愿的影响显然是不同的。

申请率和生育率等指标关注的都是政策回应度标准,具有片面性,应综合考虑各项标准。

由于资源投入难以准确计量,公正标准就显得尤其重要。

虽然《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中特别强调了“加强对法规政策的性别平等审查”,但实际上公正标准仍然非常模糊。

5.评估方法由于存在数据可靠程度、使用前提等问题,所收集到的数据并不能使各方信服,导致政策评估产生偏差。

我国目前的性别统计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包括分性别统计数据严重缺乏、数据收集渠道不规范、统计分析能力薄弱等。

综上,目前对二孩政策的评估大多还是不够全面的。

对这样一个影响力极大的政策,评估过程应当更加仔细谨慎,周全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得出令人信服的政策评估结果,也才能科学评价目前政策调整的方向是否正确、今后生育政策又该如何施行等问题。

二、公共政策过程中的性别意识缺失对妇女权益的影响(一)人身权利由于女性在怀孕和生育过程中身体会遭受一定的损害,因此在二孩政策下,更多以往有生育意愿但没有政策条件的女性会进行二孩生育,她们在进行受孕过程中易出现人身权利的损害。

(二)生育权客观来说,国家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是为了防止出现人口过少而阻碍我国社会发展,为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劳动力,从这一点来看,这个政策是鼓励女性生育二孩的。

但是生育权作为女性所绝对具有的权利,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应有倾向性要求,所以这种政策倾向使女性在选择是否生育二孩时受到干扰并有社会压力。

另外,在二孩政策实施后,有很多家庭受传统观念影响,希望女性能够生育二孩,这也加重了女性所面临的压力,损害了女性在生育权上的自由性和主动性。

(三)平等就业权在二孩政策下,由于女性将多承担一次生育责任,企业需承担女性员工休二次产假的风险,因此原本在就业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的已婚已育女性不再被企业偏好,性别歧视现象增加,甚至企业会减少生育二孩女性职工的相关保险和产假福利等,进而直接要求生育二孩的女性职工辞职或者调换岗位等,这种情况会直接影响到女性的职业上升乃至以后的个人发展,从而损害女性的平等就业权。

(四)劳动保障和职业发展权源于社会文化长期影响形成的性别刻板印象是给女性带来就业歧视的内在根源,女性在性别社会分工中被塑造成以家庭为主要责任的角色。

因此,女性在就业时往往选择或被迫选择稳定而劳动强度较低的行业,当然经济收入水平也相对不高,这是生育和家庭文化给女性在所从事职业选择时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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