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社区车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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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社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社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维护社区的安全和秩序,规范车辆进出管理,保障居民的生活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社区内所有车辆进出管理范围。

三、管理对象社区内所有车辆及车辆所有人员。

四、管理部门社区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车辆进出管理工作。

五、管理方式1. 车辆进出社区需通过指定入口,接受安全检查。

2. 车辆进出需提供有效证件和信息。

3. 非社区居民车辆需提前申请通行证。

4. 实行车辆进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记录车辆信息、进出时间等。

5. 严禁未经许可私自进出社区,违者依法处理。

六、具体规定1. 居民车辆出入管控(1)居民车辆需悬挂社区管理者提供的车辆贴条方可进出。

(2)居民车辆进出社区需凭有效证件和车辆信息登记后方可通行。

(3)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停车或进出可提前告知管理部门,获得许可后方可进行相关操作。

2. 非居民车辆出入管控(1)非社区居民车辆需提前向管理部门申请通行证。

(2)凭通行证和有效证件可进出社区,需接受安全检查和登记管理。

(3)通行证有效期限为一年,到期需重新申请。

3. 特殊车辆出入管控(1)特殊车辆(如快递车、施工车辆等)需提前向管理部门申请通行证,并提供相关证件。

(2)需遵守社区通行规定,接受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3)通行证有效期限根据车辆需要和具体情况而定,到期需重新申请。

4. 管理规范(1)社区管理部门须严格执行车辆进出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

(2)设立专门值班人员负责车辆进出管理,确保安全有序。

(3)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及人员,必须严格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暂扣通行证等处理措施。

七、整改建议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和车辆管理者的法律意识。

2. 完善车辆出入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3. 建立健全车辆出入管理档案,便于管理和监督。

八、后记本管理制度将有助于社区车辆出入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社区的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为居民的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

希望社区居民和车辆管理者能够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共同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

社区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社区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社区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条为规范社区车辆管理,促进社区交通秩序的良好运行,保障社区居民的出行安全,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社区车辆指社区内居民所有、使用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各种机动车辆。

第三条社区车辆管理委员会是由社区居民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和执行社区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条社区车辆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对社区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条社区车辆管理委员会有权对社区车辆进行登记,包括车辆的型号、车主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六条社区车辆管理委员会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车辆进行处罚,包括扣分、罚款等措施。

第七条社区车辆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规定车辆停放的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

第八条社区车辆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车辆维护管理制度,规定车辆的定期检修、保养等要求。

第九条社区车辆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车辆驾驶管理制度,规定车辆驾驶员的资质、证件等相关要求。

第十条社区车辆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车辆保险管理制度,规定车辆必须投保交通险等相关保险。

第十一条社区居民在使用车辆时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尊重他人权益,保证交通秩序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社区居民应当自觉维护社区车辆的整洁和公共秩序,保护社区环境的美好。

第十三条社区车辆管理委员会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车主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十四条社区居民有权向社区车辆管理委员会举报违反规章制度的车辆或车主。

第十五条社区车辆管理委员会应当公开社区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向社区居民通报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社区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须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由社区车辆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社区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社区居民们都能严格遵守,共同维护社区的交通秩序。

小区机动车管理规定模版

小区机动车管理规定模版

小区机动车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 为了加强小区机动车管理,确保小区内交通秩序,保障居民安全出行,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小区内所有机动车辆及相关驾驶人员。

二、车辆进出管理1. 凡是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必须经过门卫登记,并按照小区规定的通行路线行驶。

2. 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需向物业管理处提前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进入。

3. 小区内临时停放的机动车辆,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必要时可由物业进行搬迁。

4. 长期停放在小区内的机动车辆应妥善保管,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小区入口、道路出口等。

三、交通秩序管理1. 小区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尊重行人通行权,并按照小区限速要求行驶。

2. 严禁小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3. 机动车辆在小区内应保持安全车距,不得跟车太近或压线行驶。

4. 小区内禁止机动车辆加装喇叭、喷涂招揽广告等妨碍交通秩序或破坏环境的设备。

5. 小区内禁止机动车辆在非指定区域内停放、修理、加油或改装等行为。

四、标线和标识管理1. 小区内应合理设置交通标线和标识,明确车辆通行和停放的指示。

2. 交通标线和标识不得被私自遮挡、擅自涂改或损坏,物业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五、安全设施管理1. 小区内应配备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人行道、交通灯、减速带等。

2. 安全设施不得被挪用或私自改动,如有损坏应立即修复,并及时进行标识和提醒。

六、处罚措施1. 对违反本规定的机动车辆,物业将依法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等。

2. 对于多次违规的机动车辆,物业有权暂停或撤销其小区内通行证,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法律责任1. 对于通过机动车辆行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相关责任由负有过错的驾驶人员承担。

2. 物业有权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协助处理涉及机动车辆违法行为的案件。

八、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或修订将另行公告。

社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范本

社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车辆停放秩序,保障社区居民的出行安全,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居民小区范围内的车辆停放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有序、文明、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停放区域第四条社区内设置专门的车辆停放区域,包括地面停车位、地下车库等。

第五条地面停车位应按照规划合理设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绿化带、人行道等公共区域。

第六条地下车库应保持出入口畅通,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电梯等设施。

第三章车辆停放规定第七条车辆停放时应按照地面、地下车库的指示标志和工作人员的引导,选择合适的停车位。

第八条车辆停放应整齐划一,不得斜停、逆行、占用他人车位或堵塞消防通道。

第九条车辆停放时,应拉好手刹,关好车窗,锁好车门,不得在车内留下贵重物品。

第十条车辆停放后,不得擅自移动或占用他人车位。

第十一条车辆停放时,应保持车辆清洁,不得在车内及周围乱扔垃圾。

第四章车辆出入管理第十二条社区车辆出入实行门禁管理,外来车辆需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十三条社区车辆出入时,应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得闯红灯、逆行、超速等。

第十四条车辆出入时应主动接受管理人员检查,配合做好车辆登记、身份核实等工作。

第五章车辆停放费用第十五条社区车辆停放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由社区物业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业主车辆停放费用由物业管理部门统一收取,用于维护车辆停放设施和提供相关服务。

第十七条外来车辆停放费用按实际停放时间计算,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部门制定。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物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罚款、拖移车辆等处理:(一)占用消防通道、绿化带、人行道等公共区域的;(二)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电梯等设施的;(三)未经允许驶入小区的;(四)擅自移动、占用他人车位的;(五)车辆停放不整齐、不文明、不卫生的;(六)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区非机动车管理和停放规定

社区非机动车管理和停放规定

社区非机动车管理和停放规定为了加强社区非机动车管理,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确保社区道路畅通,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社区内所有非机动车(以下简称“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助力车等。

二、管理职责1. 社区管理部门:负责对本社区内的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停放规定的现象进行制止和处理。

2. 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对本小区内的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进行日常管理,设置专门的停放区域,并确保停放区域的秩序。

三、停放规定1. 有序停放: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放区域,不得占用消防通道、行车道、人行道及其他公共场所。

2. 不得随意摆放:车辆停放时,应按照车位顺序停放,不得随意摆放,阻碍交通。

3. 不得随意占用:不得占用他人的停车位或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位。

4. 不得私自移除:不得私自移除设定的停车标识或指示牌。

四、处罚措施1. 口头警告:对首次违反规定的居民给予口头警告,并告知相关规定。

2. 强制移车:对第二次违反规定的车辆,可由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强制移车。

3. 处罚:对第三次及以上违反规定的车辆,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车主进行罚款等处罚。

4. 损坏处理:对于故意损坏停放设施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五、其他规定1. 宣传和教育:社区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开展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

2. 设施完善:社区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停放设施,确保设施完好,满足居民停车需求。

3. 应急处理: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可随时移除影响应急通行的车辆。

六、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社区管理部门所有。

社区非机动车管理和停放规定是为了确保社区交通秩序和居民生活质量,希望每位居民都能遵守规定,共同维护社区的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社区停车规范管理制度范本

社区停车规范管理制度范本

社区停车规范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社区车辆管理,规范停车秩序,保障社区居民的出行安全和交通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管理原则社区停车管理应当遵循合理规划、科学管理、便民利民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自治和物业管理的作用,确保社区停车秩序良好。

第三条管理责任1. 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本社区的停车管理工作。

2.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停车管理职责,提供良好的停车服务。

3. 社区居民和车主应当遵守停车管理制度,文明停车,自觉维护社区停车秩序。

第四条停车规划与设施1. 社区应当根据居民需求和社区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停车场地,满足居民停车需求。

2.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负责停车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障停车设施的正常使用。

3. 社区停车设施应当设置明显标志,标明停车位数量、使用规则等信息。

第五条停车规定1. 社区居民和非社区居民应当在指定的停车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妨碍交通秩序。

2. 车辆停放时,应当遵守停车方向和停车线的规定,不得随意变更车位。

3. 不得在停车位以外的地方停放车辆,不得妨碍他人正常使用停车位。

第六条停车收费1. 社区停车收费标准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报相关部门备案。

2. 收费应当合理,主要用于停车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 收费方式应当便捷,可以通过智能收费系统或者其他方式进行。

第七条违规处理1. 社区居民和非社区居民违反停车管理制度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劝阻和制止。

2. 对不听劝阻、严重违反停车管理制度的,可以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3. 对违反停车管理制度的行为,可以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罚。

第八条应急预案1. 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定停车管理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社区停车秩序稳定。

2. 发生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紧急情况时,社区居民和非社区居民应当立即驶离停车位,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社区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车辆使用,保障社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社区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内所有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第三条社区车辆使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行车安全;2. 公平公正,合理分配车辆资源;3. 节约资源,提高车辆使用效率;4. 便于管理,维护社区秩序。

第二章车辆管理职责第四条社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社区车辆使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管理部门应设立车辆管理岗位,负责以下工作:1. 车辆登记与备案;2. 车辆停放与调度;3. 车辆维修与保养;4. 车辆违章处理;5. 车辆事故处理。

第三章车辆使用规定第六条社区居民车辆进入小区,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持有效行驶证、驾驶证和车辆保险单;2. 按规定办理车辆登记手续;3. 按指定区域停放车辆;4. 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

第七条社区车辆停放规定:1. 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停车位,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车道、行人通道等;2. 车辆停放应整齐有序,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3. 非机动车应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区。

第八条社区车辆调度规定:1. 车辆使用需提前向物业管理部门申请;2. 车辆使用时,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3. 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

第九条社区车辆维修与保养规定:1. 车辆维修应由物业管理部门指定的维修单位进行;2. 车辆保养应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进行;3. 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由车辆使用者承担。

第四章车辆违章处理第十条社区车辆违章处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车辆违章行为一经发现,物业管理部门应立即制止,并予以记录;2. 对违章行为,物业管理部门可采取口头警告、罚款、暂扣车辆等措施;3. 违章行为严重者,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一条社区车辆事故处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警;2. 事故双方应积极配合,如实陈述事故经过;3. 事故处理过程中,物业管理部门应提供必要协助;4. 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执行。

社区车辆管理制度

社区车辆管理制度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社区内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区的安全。

2. 车辆准入2.1. 居民在社区内使用车辆需向物业管理处登记,并提供车辆所有权证明和驾驶证等相关证件。

2.2. 社区将会为通过准入审核的车辆发放车辆准入许可证,准入持续有效,凭证应悬挂在车辆明显位置。

3. 车辆使用规则3.1. 遵守交通法规,合法驾驶,保证行车安全。

3.2. 在社区内遵守车速限制,并避免噪音及其他扰民行为。

3.3. 擅自更改车辆颜色、改装、无合法牌照等行为均不被允许。

4. 车辆停放4.1. 社区将划定专门停车区域,车辆应当停放在指定区域内。

4.2. 不得在消防通道、楼梯口、绿化带等禁停区域停放车辆。

4.3. 临时停放车辆时,应尽量选择不影响他人通行的地方,避免堵塞道路。

5. 车辆维护和安全5.1. 车辆主人须定期对车辆进行检修和保养,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5.2. 严禁使用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车辆进入社区。

5.3. 若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并配合处理。

6. 处罚措施6.1. 对违反车辆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如警告、罚款等。

6.2. 对严重违规行为,如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将采取更严厉的处罚措施。

7. 附则7.1. 本车辆管理制度于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社区内所有居民。

7.2. 物业管理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及时通知居民。

7.3. 未尽事宜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规定。

以上为社区车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请社区居民遵守并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社区环境。

社区车辆管理制度范文

社区车辆管理制度范文社区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区车辆管理,确保社区居民的出行安全与便利,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内停放、使用、管理的所有车辆,包括但不限于私人汽车、自行车、摩托车等。

第三条社区车辆的管理原则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物业管理处负责社区车辆管理,对车辆登记、违规处理、停车位分配等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社区居民对本制度有权监督,并有义务配合物业管理处对违规车辆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六条物业管理处应建立健全社区车辆管理档案,确保车辆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第二章车辆登记第七条社区居民有权将其拥有的车辆进行登记,以申请合法使用社区停车位。

第八条车辆登记需要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 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材料;2. 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明;3. 车辆所有人与社区住房的相关证明;4. 车辆照片。

第九条车辆登记后,物业管理处将为该车辆分配停车位,并连同车辆信息一同入库备案。

第十条社区居民有义务及时更新车辆信息,如更换车辆、更换住房时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进行登记新的车辆信息。

第三章停车位管理第十一条社区将停车位分为固定停车位和临时停车位。

第十二条固定停车位优先分配给社区内居民,且一户一车原则。

第十三条临时停车位可供非社区居民使用,但需事先向物业管理处登记,按照一定收费标准缴纳停车费用。

第十四条停车位分配原则:1. 各期固定停车位数量应合理配置,基本满足社区居民的停车2. 各期临时停车位数量按照需求灵活设置,避免堵塞;3. 分配车位时应根据居民的车辆登记信息进行优先考虑。

第四章停车管理第十五条社区车辆停放应依照相关规定,在规定范围内停放,避免妨碍他人通行。

第十六条社区车辆停放原则:1. 固定停车位内的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不得越位或占用他人停车位;2. 临时停车位内的车辆应按照登记期限停放,不得超时停留;3. 暂时无法停放在固定停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的车辆,应自觉遵守不妨碍他人通行的原则。

社区居委会车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社区车辆管理,保障社区居民出行安全,维护社区公共秩序,提高社区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居委会管理的所有道路、停车场、车库等区域内的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

三、管理职责1. 社区居委会负责制定本制度,并组织实施。

2. 社区居委会设立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管理的日常事务。

3. 社区居民应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车辆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四、车辆停放规定1. 社区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随意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绿地等公共区域。

2. 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应分别停放,不得混合停放。

3. 停车场、车库等区域内的车辆停放应遵守以下规定:(1)按照规定位置停放,不得逆向停放、斜停或压线停放。

(2)车辆停放时应保持车头朝外,便于进出。

(3)夜间停车时,应关闭车窗、锁好车门。

4. 严禁在消防通道、应急出口等关键位置停放车辆。

五、车辆通行规定1. 社区车辆通行应遵守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

2. 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应分别行驶,不得混合行驶。

3. 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规定限速,不得在小区内鸣喇叭、超车。

4. 非机动车行驶应靠右行驶,不得逆行、抢行。

六、车辆维护保养1. 车辆所有者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2. 车辆所有者应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装车辆。

3. 车辆所有者应保持车辆外观整洁,不得喷涂、张贴广告等。

七、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社区居委会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劝阻、纠正。

2. 对屡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社区居委会可采取以下措施:(1)警告、通报批评。

(2)暂扣车辆,待整改合格后方可取回。

(3)取消停车资格,禁止在社区内停放车辆。

(4)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具体措施1. 社区居委会应设立明显的车辆停放指示牌,标明车辆停放区域、规定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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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社区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搞好XX社区(以下简称社区)治安防范工作,加强社区内车辆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和居住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汽车停车位出租
(一)社区内划分第一、第二两个汽车停车区。

第一停车区在广场南侧,供公司办公车辆、在职员工工作车辆、来访客户车辆停放,但仅供停放轿车、面包车;第二停车区在9号楼与10号楼间,供社区内住户的私人车辆、鲁安宾馆旅客的车辆停放,可以停放轿车、面包车和中小货车。

(二)第一停车区设20个停车位,第二停车区设25个停车位。

所有车辆必须按车位线整齐停放。

(三)对停车位实行出租,租金标准每年一定,第一年每个停车位年租金480元,按年一次缴纳。

在出租的停车位空闲时,保安员有权安排临时停放车辆,承租者不得有异议。

第三条驶入社区的外来车辆,应按保安员指定的地点停放,并应缴纳停车费。

白天停车,每车每次缴纳停车费2元;过夜停车,每车每次缴纳停车费5元。

经公司办公室证明是来访客户车辆的,免收停车费。

第四条在社区内停放汽车须办理停车证。

承租停车位的车辆办理《随行停车证》,外来车辆办理《临时停车证》。

外来车辆进门时,驾驶员用有效证件(驾驶证、行车证、身份证等)向保安员换取《临时停车证》;车辆出门时,再用《临时停车证》换回驾驶员证件。

第五条对进出社区的机动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实行出入证管理。

社区内住户的摩托车、电动车须办理《机动车出入证》,《机动车出入证》分正、副两本,正本交驾驶员持有,副本留保卫科。

《随行停车证》、《临时停车证》可作《机动车出入证》使用。

第六条社区住户的摩托车、电动车出门时,驾驶员须用《机动车出入证》正本向保安员换取证件副本;摩托车、电动车进门时,驾驶员须用《机动车出入证》副本向保安员换回证件正本。

第七条停车位租金、停车费、罚款、办证押金由保卫科负责收取,出具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统一收据,收费上交公司财务科。

第八条所有机动车辆出入大门口必须验证,驾驶员必须服从保安员管理。

保安员对驶入社区的车辆负责引导,严防随意停车。

骑自行车出入大门时应主动下车(老年车除外)。

对不遵守公司制度而无理取闹者,进行严厉打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扭送到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在保卫科办理停车位出租、停车证、机动车出入证等手续。

办理停车证、机动车出入证每证需交纳30元押金。

证件丢失者,罚款50元后方给补证。

第十条本规定由公司保卫部门组织实施,综合部负责监督。

XX社区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搞好XX社区(以下简称社区)治安防范工作,加强社区内车辆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和居住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汽车停车位出租
(一)社区内划分第一、第二两个汽车停车区。

第一停车区在广场南侧,供公司办公车辆、在职员工工作车辆、来访客户车辆停放,但仅供停放轿车、面包车;第二停车区在9号楼与10号楼间,供社区内住户的私人车辆、鲁安宾馆旅客的车辆停放,可以停放轿车、面包车和中小货车。

(二)第一停车区设20个停车位,第二停车区设25个停车位。

所有车辆必须按车位线整齐停放。

(三)对停车位实行出租,租金标准每年一定,第一年每个停车位年租金480元,按年一次缴纳。

在出租的停车位空闲时,保安员有权安排临时停放车辆,承租者不得有异议。

第三条驶入社区的外来车辆,应按保安员指定的地点停放,并应缴纳停车费。

白天停车,每车每次缴纳停车费2元;过夜停车,每车每次缴纳停车费5元。

经公司办公室证明是来访客户车辆的,免收停车费。

第四条在社区内停放汽车须办理停车证。

承租停车位的车辆办理《随行停车证》,外来车辆办理《临时停车证》。

外来车辆进门时,驾驶员用有效证件(驾驶证、行车证、身份证等)向保安员换取《临时停车证》;车辆出门时,再用《临时停车证》换回驾驶员证件。

第五条对进出社区的机动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实行出入证管理。

社区内住户的摩托车、电动车须办理《机动车出入证》,《机动车出入证》分正、副两本,正本交驾驶员持有,副本留保卫科。

《随行停车证》、《临时停车证》可作《机动车出入证》使用。

第六条社区住户的摩托车、电动车出门时,驾驶员须用《机动车出入证》正本向保安员换取证件副本;摩托车、电动车进门时,驾驶员须用《机动车出入证》副本向保安员换回证件正本。

第七条停车位租金、停车费、罚款、办证押金由保卫科负责收取,出具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统一收据,收费上交公司财务科。

第八条所有机动车辆出入大门口必须验证,驾驶员必须服从保安员管理。

保安员对驶入社区的车辆负责引导,严防随意停车。

骑自行车出入大门时应主动下车(老年车除外)。

对不遵守公司制度而无理取闹者,进行严厉打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扭送到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在保卫科办理停车位出租、停车证、机动车出入证等手续。

办理停车证、机动车出入证每证需交纳30元押金。

证件丢失者,罚款50元后方给补证。

第十条本规定由公司保卫部门组织实施,综合部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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