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尽职调查尽调清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1.请填妥下列清单及附后表格,回答相关问题及提供有关文件。

2.相关说明

(1)每份文件请各提供【】份复印件;有电子文本的,请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文本;

(2)对于所要求整理的相关清单,请按附表清单填写,并提交填写后的电子表格;

(3)本清单是初步的,我们将随工作进展随时要求贵公司补充其他资料;

(4)如根据本清单提供之文件以传真件、复印件或副本的形式提供,请承诺该等文件均与原件相同;该等文件如以原件或正本的形式提供,则请承诺该等文件均为真实的;

(5)根据需要,我方会要求提供原件予以核对;或会向相关政府部门作出查核。

请对本清单、《承诺函》、《陈述和保证》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尽职调查人联络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箱:

传真:

1

1参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方的界定,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持有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法人或组织;(4)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5)关联自然人(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公司的董监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董监高);(6)关联自然人控制的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组织;(7)其他依照《公司法》第217条定义或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但该法人或组织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半数以上的董事是公司的董监高的情形除外(8)过去12个月内具备上述特征的,亦视为公司的关联方。

2

3

4

5

6

7

8

9

10

承诺函

【公司】:

我方和【】(以下简称“目标企业”)就目标企业向贵司提交尽职调查相关资料事项共同承诺如下:

1.对于贵司提供的尽职调查资料收集清单中所有的资料,目标企业将完整并如实地提供贵司,除非该资料并不存在;

2.目标企业所提交的资料相对尽职调查资料收集清单中列明的项目不存在遗漏,同时不存在虚假及误导情形;

3.未来根据贵司进一步尽职调查的需要,我方和目标企业将依据贵司和贵司所委托中介机构的要求而出具进一步承诺函。

4.如我方或目标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我方和目标企业愿意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对因提交资料存在遗漏、虚假及误导情形造成的任意方损失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目标企业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盖章签字(并按手印):

目标企业盖章:

目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签字(并按手印):

【】年【】月【】日签署于:

清单格式1.资质证书

2.土地使用权证

3.房屋所有权证

4.现时在用的商标权清单

5.现时在用的专利清单

6.设备清单

7.抵押清单

8.租赁清单

9.近三年500万元以上重大商务合同清单

10.银行贷款清单

11.未结清银行承兑汇票清单

12.对外保证清单

13.未结清保函清单

14.未结诉讼清单

陈述和保证

【公司】:

鉴于贵司拟通过【】实现【】之商业目的,作为标的企业的股东/合伙人,现就标的企业的有关事宜向贵方(投资方)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如有不实,同意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贵方一切损失:

1、合法设立和有效存续

标的企业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的条件和合法程序设立并有效存续,其设立已经取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机关的批准和许可。标的企业通过了历年工商年检手续,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其终止、停业、解散、清算或丧失法人资格的情形或法律程序。标的企业不存在违反其章程条款以及其营业执照的规定的情形。

2、注册资本/出资额

原股东/合伙人已遵守其在企业章程项下的实质义务。原股东/合伙人依法应缴付的出资已全额支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因认缴而暂时无需实缴的情形除外),未发生任何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

3、营业范围

(1)标的企业在其核准的营业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没有超越经营范围的其他经营事项。

(2)标的企业有完全的权力和授权持有、出租或经营其财产并经营其现有的业务,拥有为持有、出租或经营其财产并经营其现有的业务所必须的所有批准、许可、执照、证书、同意或其他政府机关的批准文件。除已向投资方披露的情况外,没有正在发生的或潜在的政府机关的批准文件可能被中止或撤销的情况。

4、子企业和分企业标的企业没有其他下属的子企业或其他分支机构。

5、遵守法律

(1)标的企业在所有实质方面均按照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及法规、政府批文和营业执照经营其业务;

(2)标的企业没有违反其从任何中国法院、任何政府或监管机构收到的任何合法的命令、判令或判决;

(3)标的企业没有收到任何中国法院、任何政府或监管机构下发的有关企业未遵守任何法律或监管规定的任何命令、判令或判决;

(4)标的企业没有受到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也没有涉及任何正在进行的或可能发生的以标的企业为被告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6、资产标的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企业的各项资产均为标的企业的财产,可由标的企业按照中国有关法律转让、出售或以其它方式处置。除已经向投资方披露的以外,标的企业对该资产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权,在资产上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所有权、共有权、占有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物权,也没有被法院、仲裁机构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