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投资并购法务尽职调查清单

编号:

尽职调查函

——XXXX股权收购项目

致:北京XXXX科技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或“公司”)

自:XX

日期:2010年1月27日

为公司股权收购的项目进行相应法律尽职调查,我们需要下述的文件和信息,敬请贵公司依照下述说明提供,以尽快推进收购项目。另请贵公司理解本尽职调查文件清单仅为初步清单,在进行尽职调查的过程中,还有可能进行调整和补充。

注1:请在“已提供”或“不适用”之适当处打“ ”。

注2:对于待提供的文件,请注明预计提供的时间。

注3:如无法提供有关栏目文件,请提供书面说明理由。

注4:请按照本清单顺序装订文件,并在文件上注明与本清单对应的序号;复印件请确保日期、印鉴、证件号码等关键信息的清晰可辨。

序号需提供文件或信息已提供待提供不适用1.公司一般主体情况

1.1 公司设立时、历次变更及现时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书、国税税务登记证、地税税务登记证

1.2 公司其他法律资格登记证照,包括:

1.2.1 外债登记证

1.2.2 财政登记证

1.2.3 外汇登记证

1.2.4 海关登记证

1.2.5 统计登记证

1.2.6 其他

1.3 公司取得的全部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许可证,资质证书或其他证书,包

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增值电信业

务经营许可证等

1.4 公司的《联合年检报告书》(近三年)

1.5 公司章程,包括公司设立时的章程及历次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1.6 有权政府部门对同意设立公司的批准,以及任何其它与公司设立及历

次变更相关的政府批准文件

1.7 公司股东出资证明、验资报告

1.8 公司任何资产评估报告

1.9 公司其他重大变更的有关文件、董事会决议及政府部门的确认、备案

文件

1.10 现时有效的公司承包经营合同

1.11公司以股权或合同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企业情况提供:

1.11.1 下属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国税税务登记证、地税税务

登记证

1.11.2 下属企业情况说明,包括股权结构、公司股权来源、盈利情况等

1.12公司下属的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分公司、分厂等)的情况提供:1.1

2.1 分支机构现时有效的政府批准文件、营业执照

1.1

2.2 分支机构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地税税务登记证

1.13 公司曾经设立过的关联公司或相关业务运营公司的设立文件和终止

或转让文件

1.14 公司现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信息,包

括姓名、国籍、联系地址、职位、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及其他业务利益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提供的未偿还贷款、担保)、在除公司以外的

任何其它企业所持有的权益及兼职情况、是否曾担任过任何因经营不

善而被破产清算或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

事、高级职员或股东

1.15 公司董事会在过去三年通过的所有决议和会议记录

1.16 公司每位股东情况描述,包括姓名(名称)、股权比例、成为公司股

东的具体时间,如是法人股东,还应包括业务范围、经营范围及法定

代表人等基本信息,并提供该法人股东现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

件,或其它类型的法人注册登记文件

1.17 若公司的任何股东是国有企业或是具有国有股权成份的公司,请指出

并提供该股东股权结构的说明

1.18 所有由公司、公司过去或现在的股东之间所签订的,与公司成立、股

本变动、购买/转让公司股权有关的董事会决议、协议及其任何修订和

补充(包括但不限于股东的合作投资协议等)、政府部门的确认、备

案文件

1.19 其他与公司股东权利或公司的股权有关的任何协议,比如优先购买权

协议、表决权协议、股权托管协议、购买出售协议等

1.20 其它任何公司和其现存股东之间的,或现存股东之间的文件、协议,

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的控制权、管理、融资相关的协议

1.21 如果公司股权上目前设置有任何他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请提

供相关法律文件,如质押合同以及质押登记文件

1.22 对公司任何已发行的股票期权和其它公司股权认沽权、认购权的描

述,并提供相关的文件

1.23 转让方取得公司拟转让目标股权的相关文件(视情况而定,包括但不

限于任何发起人协议,认股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任何政府部门对取

得该股权所作的任何批复等);列出所有在转让方之前持有上述目标

股权的全部前股东(如有)

1.24 与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股权重组相关的任何计划/计划书、提交给

政府部门的任何申请以及任何政府部门就此所作的任何批复(如有)

2.合同

2.1 提供所有涉及关联交易的合同/协议,主要包括公司和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签订的,或者公司和由上述人

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第三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的汇总表及具体的

文本

2.2 提供所有尚未完全履行完毕的,与公司有关的含有借贷、保证、抵押、

留置内容的合同/协议/函件的汇总表及具体的文本

2.3 政府有关部门给予公司优惠贷款条件或其他财务支持的任何批准文

件,以及目前是否具备享受该优惠的所有证明文件等

2.4 提供除2.1和2.2以外,公司和所有公司客户之间所订立的,尚未完全由公司或客户履行完毕的合同/协议的汇总表及具体的文本,包括:

2.4.1 代理协议/分代理协议

2.4.2 销售或分销协议

2.4.3 特许权合同/特许经营合同

2.4.4 市场推广协议

2.4.5 技术转让协议

2.4.6 知识产权转让协议

2.4.7 加工合同

2.4.8 长期供应合同

2.4.9 售后服务委托合同

2.4.10 招投标合同

2.4.11 设备租赁、融资租赁及其它信贷或财务协议

2.4.12 运输协议

2.4.13 重大资产收购或资产处置合同

2.4.14 合资、合作、联营、私募以及承诺对外投资的文件

2.4.15 保密协议,包括含有保密条款的所有客户合同或其它协议

2.4.16 不竞争协议或可能限制公司未来经营活动的协议

2.4.17 管理协议

2.4.18 顾问服务合同

2.4.19 任何公司最近两年内订立的收购、合并或出售公司业务(含出售部份权

益)或固定资产的合同

2.4.20 任何与政府部门、关联机构、内幕人士、竞争对手、管理机构或行业

团体订立的协议

2.4.21 与各公用事业服务部门或者公司(水、电、汽、热等)签订的提供公用

事业服务的协议、合同或者相关的批文

2.4.22 执行期限超过一年的长期服务或合作协议

2.4.23 公司为合同一方、合同另一方因拟进行的本次收购而有权终止或修改

条款的任何协议

2.4.24 合同标的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其他类重大合同

3.财务和会计

3.1 公司过去三年帐目的副本与及任何之综合帐目、业务计划或预测之副

本,并请指出其中任何会计师有保留意见发出审计报告的情况见附件D14D15 D15利润表.rar

3.2 如果有外汇贷款,请提供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登记备案证明、《外债

登记证》、《外债签约情况表》和《外债变动反馈表》

3.3 如果提供了对外担保,请提供《外汇担保登记证》、《对外担保登记

书》及《对外担保反馈表》

4.资产

4.1 不动产

4.1.1 公司目前占用或使用的所有不动产的清单,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详细说明上述各不动产目前的权属状况,并提供所有相应

的权属证书或文件

4.1.2 公司拟购买的所有不动产的清单:不动产的权属状况、权属证书或文

件;任何协议、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由公司作为一方所订立的任何协

议和合同);任何评估报告;以及任何第三方给公司的任何书面通信

(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通知、答复或说明)

4.1.3 自有房产、土地使用权

4.1.3.1 土地出让金已缴付之收据

4.1.3.2 所有的《房屋所有权证》

4.1.3.3 若有任何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形式取得的,请提供具体的说明和与划

拨相关的全部文件

4.1.3.4 所有的房屋出售和购买合同

4.1.3.5 房屋、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4.1.4 在建工程

4.1.4.1 工程立项文件

4.1.4.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1.4.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1.4.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1.4.5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4.1.4.6 工程验收文件

4.1.5 关于租用物业的文件(就每一项物业提供一套文件)

4.1.

5.1 租赁合同见附件

B7 4.1.5.2 租赁合同之政府登记证明见附件

B7 4.1.5.3 业主之租赁许可证见附件

B7 4.1.5.4 业主之房地产证见附件

B7

4.2 知识产权

4.2.1 公司持有、拥有或正在申请的全部专利(专利申请权)、商标、服务标

识、商号、专有技术、标志、域名、著作权的清单及有关注册证书

4.2.2 公司与他方订立的有关专利(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许可协议及有关登

记注册证明

4.2.3 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合作开发、委托开发合同以及注

册、许可批准及登记证明(若是涉外转让)

4.2.4 著作权、商标、域名的转让、许可使用协议

4.2.5 其他无形资产的清单、登记/备案文件、许可/授权合同

4.2.6 公司内部有关商业秘密以及保密的任何政策文件

4.2.7 现存或潜在的有关公司所有或第三方所有的专利、商标、商誉、专

有技术、域名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争议或纠纷

4.2.8 任何声称公司侵犯或非法使用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通信文件

5. 保险

5.1 公司财产保险的汇总表,包括但不限于一般责任保险、财产保险、火

灾、失窃和意外损失保险等所有保险

5.2 公司给员工购买的平安意外险

5.3 一切保险索赔清单以及有关保险撤销或拒延的信函往来

5.4 已按期缴清所有应缴保费的证明文件

6. 税务

6.1 公司应缴纳的主要税种及适用税率清单

6.2 公司对享受任何税收优惠的书面说明

6.3 公司与享受税收优惠有关的资质证书

6.4 公司享受任何税收优惠的税务局书面许可或其他确认文件

6.5 公司对享受任何财政补贴的书面说明

6.6 与给予公司任何财政补贴相关的政府文件

7.质量

7.1 公司取得的有关产品质量的相关认证、证明文件

7.2 过去三年是否受到过技术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如有,请提供相关文

7.3 公司产品质量保险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8. 业务

8.1 过去三年中与政府或其他管理机关发生的有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重

要的信件往来

8.2 对公司业务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现行或拟出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9.劳动人力资源

9.1 人力资源基本情况

9.1.1 公司管理结构图(请注明主要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职责),并提供公司董

事和公司主要业务部门领导的简历

9.1.2 职工人数、学历、职称构成等情况的书面说明(按地区、部门分布),

并说明历年中每年的职工人数

9.1.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和公司向其提供个人贷款的资料

9.1.4 与现有主要管理人员、员工所签署的补偿协议;在已同意向前高级职

员、前董事或前员工(或其受益人)支付的任何补偿金中是否有任何部

分尚未支付?如有,请说明原因并提供详情

9.1.5 公司对员工作出的任何重大(留用查看以上)的惩处、裁员、安置或内

部退养的行动,以及未来拟进行的类似重组计划的清单,意外事故和

职工伤亡事故的原因和发生频率

9.1.6 最近三年辞职的管理层人员名单,包括辞职前其所担任的职务、辞职

的理由和日期

9.2 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9.2.1 社会保险金登记证

9.2.2 社会保险金缴纳情况说明

9.2.3 住房公积金登记证

9.2.4 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说明

9.3 管理制度、员工政策和工会

9.3.1 任何形式的标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其他形式的劳动合同、不竞

争或保密协议的样本,知识产权/发明转让协议,以及以上合同的签署

情况

9.3.2 公司的培训计划

9.3.3 薪酬计划或界定薪酬理念与做法、薪酬结构、调职薪酬差异、销售计

划和应得福利(例如有薪的假期、公众假期、年假、红利、有薪病假、

奖金等)的任何适用文件

9.3.4 短期奖励/佣金(红利)计划和长期奖励,其中包括获得资格、表现评

估方法和目标、给予/派发目标、上限和最高金额、给予/派发的过往

纪录

9.3.5 所有雇员手册、与人力资源相关的公司政策的副本,包括国内调迁、

旅游、请假和其它相关政策

9.3.6 公司任何职工工会的详情

9.4 劳动纠纷

9.4.1 在过去三年里公司是否有过工业行动(例如,罢工、怠工、示威游行等)

或受到过这种行动的威胁?如有,请说明原因

9.4.2 请详细描述过去三年里公司发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员工

索赔、劳动仲裁、诉讼或行政程序)

10.诉讼、仲裁、行政处罚

10.1 任何有关或涉及公司的已经发生的、正在进行的或已有明显迹象表明

可能要发生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情况汇总表和具体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该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之起诉状、答辩状、申请

书、应答书、判决书、和解协议或仲裁裁决或行政复议裁定及其他处

罚通知书等,其履行、执行之最新状况

10.2 与公司任何财产或业务或股权相关的,或针对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或关键雇员的任何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查封、

冻结或其他强制执行的措施或程序

10.3 对在过去三年中涉及公司,或任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雇

员的有威胁将会发生的所有诉讼、仲裁、行政程序事项的概括,其中

请提供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及合同当事人的往来文件

11.环保

11.1 公司所有项目的排污登记、排污许可证及河道等其他与环保相关的部

门同意设置排污口并排污的文件。

11.2 自行处理污染物,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贮存、运输、处理的全部政府

授权、执照、批准许可

11.3 所有项目之建设和生产的任何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评价报告、环境

质量监测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对水资源、水污

染(工业用水及生活用水)、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的综合或独立的环境

影响报告和审批意见

11.4 所有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设备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及其设计和被批

准使用年限的文件

11.5 对外签署的涉及环保之所有合同、意向书、承诺书与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受让、转让、出租或出借排污设施之合同及意向书,与他人签订

之环保谅解协议、备忘录

11.6 过去三年来接受环保部门或其他环保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所有

环保证明和相关文件

11.7 过去三年来缴纳排污及其他一切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费用之证明或者

凭证

11.8 与公司或其拥有或租赁的任何房地产有关的所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

或涉及环保问题已经发生、正在发生或有明显迹象表明将可能发生的

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侵害赔偿等)的所有情况

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该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的判决书、仲裁裁决

和行政复议裁定及其履行、执行的最新状况

11.9 其他在以上各项中未特别指出的与公司环保事宜相关的情况说明及

文件

12.其他

12.1 其他在以上各项中未特别指出的对公司股权的估值和公司未来经营

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转让方确认函2

转让方理解其填写的前述尽职调查函及所提供的相关文件,是投资者考虑是否投资的重要决策依据。转让方特此保证,其已尽其所知所信准确地填写上述尽职调查函并提供相关全部文件,转让方相信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准确并已全面的反映公司的现状,并无实质性错误、遗漏或误导。

[转让方全称](盖章)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职务:

日期:

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清单(精心整理)

尽职调查清单 序号文件明细有无备注 第一部分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主体情况 公司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盖有“工商档案查询专用章”的全套1、 《公司注册登记资料查询单》/ 《公司变更登记情况查询单》 2 、公司最新的证照文件等,包括: (1 )公司(包括公司前身)自成立以来(包括设立、历次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及最新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税务登记证(税务部门年检合格) (4 )银行开户许可证 (5 )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贷款卡 (6 )社会保险登记证/表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境外身份文件(包括境外护照、居留权证 (7) 书、身份证等,如有),并请书面说明其经常居住地是否位于中国境内) (8 )公司信用等级证书等资质评价证书(如有) (9 )公司享受的优惠政策(资金、税收、进出口、土地使用权等)的证明文件(如 有) 3 、公司历史沿革的说明 4 、公司设立时的出资协议、股东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时的出资协议、

序号文件明细有无备注股东协议,现行有效的出资协议、股东协议,以及历次出资协议、股东协 议的修改和补充文件)(如有) 公司的验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时的验资报告、历次资本变更的验资 5 、 报告) 以资产(实物、技术、土地使用权、房产等)出资的股东出资时办理移交 手续证明文件及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手续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 6 、估报告、资产评估备案 / 核准批文(如有)、资产交接文件、共同签署的 资产清单及 / 或产权登记证。若未办理手续,请书面说明资产实际移交的 情况(如有) 政府主管部门向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和联营合作企业及下属 7 、部门核发的全部涉及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下属部门生产经营的许可、特许 权或特许经营等许可性文件(如有) 公司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时的章程,现行有效的 8 、 章程,以及历次章程的修改和补充文件) 除公司出资协议和章程外,公司股东之间或股东与公司之间签订的与公司 9 、 经营有关的其他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 10 、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人员名单及选举/ 聘任决议 11 、公司法定代表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管理层人员介绍 12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选举决议/ 委派书; 13 、公司完整的组织结构图,包括公司各股东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参股、联

房地产并购尽职调查清单

房地产并购尽职调查清单 一、基本情况的文件 1.目标企业最新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目标企业最新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目标企业最新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 4.目标企业设立时及历次资本变更的验资报告。 5.目标企业最新的组织架构图和股权结构图。 6.目标企业历次修订直至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7.目标企业的发起人协议和/或股东协议。 8.目标企业成立后进行的任何改组、兼并、合并、分立、资产交换或收购、出售等重大企业活动的相关材料,以及相关的批准文件、协议,股东会或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等法律文件。 9.目标企业的全部工商查档文件。 10.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验资报告。 1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鉴定资质证书。 12.目标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13.银行开户许可证。 二、所开发的项目 1.标的企业所开发项目(下称“目标项目”)清单(按照已开发完工项目、开发建设中项目、拟开发项目的顺序统计); 2.项目立项批文,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现状图、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立项登记备案材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3.项目规划审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征求意见函、建设项目规划意见复函、规划意见书及附图; 4.项目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审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评估报告、审定地价水平通知单、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材料及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和补充协议、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缴纳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征地批准文件、国土管

2021年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之间的投资、 ___、并购等资本运作行为已越来越普遍,所以为大家带来了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随着我国 ___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战略指引下,不断加快海外并购的步伐。根据德勤发布的《崛起的曙光:中国海外并购新篇章》的报告。报告中称,xx年下半年至xx年上半年,中国的海外并购活动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中国境外并购交易总共有143宗,总金额达342亿美元。xx年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投资者中排名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法国。 虽然,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增速极快。但中国企业还普遍缺乏海外并购的实践经验,根据历史数据统计显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财务尽职调查流于形式、财务尽职调查不到位。财务尽职调查审计主要对尽职调查的调查方式的规范性、调查内容的完整性、调查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审计,是完善尽职调查,防范企业并购风险的重要手段。 (一)财务调查报告只是对于目标企业所有的资料进行简单的罗列

目前相当一部分财务尽职报告并未深入地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分析。这主要是由于目标企业财务及相关人员对尽职调查普遍存在抵触心理,而且目标企业大多数财务核算较为薄弱,资料管理较为混乱,财务部门迫于某种压力,存在很多隐瞒事项。因此,这种方 ___削弱尽职调查业务的作用,拿不到并购方想要的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使得尽职报告对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作用不甚明显。 (二)对于并购方的投入产出价值调查不准确,容易落入并购陷阱 我国企业的许多海外并购案被媒体进行大肆宣传,但其结果并没有如预期的提高股东的价值。这主要是由于对并购的投入产出调查分析不准,未能判断有没有控制并购风险的能力,对并购所要付出的成本和承担的风险估计不足,未能准确评价并购投资的回报率,未能有效地回避并购陷阱,导致并购失败。 (三)财务尽职报告过于高估目标企业的发展潜力 在并购亏损企业时,许多企业对于目标企业的发展情况盲目乐观。缺乏对企业财务承担能力的分析和考察,对企业的财务调查与分析只停留在账目表面,没有结合企业的市场份额、人力资源和销

互联网公司投资必备:尽职调查清单

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说明: 1、请准备我们下表中要求的资料,并在正确的栏目中画勾以注明文件的准备情况。 2、本清单并非完全详尽,我们可能在分析已获取的资料和信息的基础上向公司索取进一步的资料。 3、全套工商资料请由公司在尽职调查前派人到工商局查询复印。除每年年检报告外,其余都应该复印下来。 4、公司及重要关联企业的财务账目必须在尽调前协商确定对尽调人员公开。 5、公司提供的资料必须是最新的、有效的资料,可以提供扫描件。 序号内容完成收集中不适用1.0 公司的基本情况 1.1 公司的全套工商登记材料 1.2 公司重要关联企业的全套工商登记材料(包括控股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1.3 公司最新的营业执照 1.4 公司所有关联企业的最新营业执照 1.5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1.6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税务登记证 1

1.7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从业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等 1.8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外汇登记证 1.9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其他证书(如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等) 1.10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自然人在公司任职情况和持股情况 1.1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投资设立的离岸公司全套注册文件及周年申报 表(如有) 1.12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投资结构图 1.13重大协议,如对赌协议、重要的战略合作协议等 1.14商业计划书 1.15公司重组方案和上市计划(如有) 2.0 公司的主要资产完成收集中不适用2.1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土地、房屋产权证 2.2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土地、房屋的抵押情况 2.3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土地、房屋的租赁情况 2.4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土地、房屋被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 施情况 2.5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重大机器设备清单及抵押情况(附相关的抵押合同和贷 2

投资项目尽调清单

项目尽调清单 一、公司现期相关文件 1.公司基本情况表(工商管理部门出具;涉及海外的,则由海外管理机构出具) 2.公司营业执照(加载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社会保险登记证号和统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及其副本 3.公司获奖、荣誉证书及排名情况 4.公司组织结构 5.公司需前置审批的文件(如有) 6.其他相关情况 二、历史沿革的相关文件(工商登记的全部内档) 1.公司设立至今历次变更的审批文件及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文件 2.公司设立至今历次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公司的历次章程、《资产评估报告》及《验资报告》 4.公司设立至今历次重大决议的书面记录(依公司章程确定的有权机构做出的决议等)5.其他相关文件 三、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 1.公司股东(含原始股东)基本情况及说明(公司股东应披露至自然人股东)、是否存在代持、质押等情况 2.公司对外投资(被投资、被控制)情况说明,请附关联企业股权结构图及各关联企业依据本尽职调查提纲所列的设立、历史沿革等相关材料,关联企业包括公司母公司(含 海外,如有)、控股、参股、联营的企业及公司股东控股的企业。为联营企业的,还 应提供联营合同。 3.其他相关公司的情况及说明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监、高、财务负责人)基本情况 2.公司的股东(公司股东应披露至自然人股东)与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说明(直系、旁系三代以内亲属)、在外投资以及任职情况。 3.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五、公司资产情况 1.公司主要资产状况:如,土地、房产、在建工程、车辆、主要设备、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等数量、购置价格、使用情况、成新率等;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收购兼并)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收购兼并) 上海某某投资有限公司: 中银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接受贵司之委托,指派律师对上海某某有限公司(下称某某公司)进行律师尽职调查,我所律师团队参加具体尽职调查工作。同时我所外聘名列上海前五位的会计师事务所委派的董事兼部门经理某某会计师及专家进行技术支持,以提高本次尽职调查的准确性及工作效率,及时完成贵司本次的委托业务。 针对贵司与某国A公司、B公司多轮商谈的现状和急需解决的担忧,我们在二00 X年X月X日向贵司提交的法律服务方案中建议本次法律尽职调查工作的范围为X点(详见法律服务方案),并建议在常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中应做的其他工作,不再展开。 鉴于本案的诸多特殊性,我所本次尽职调查工作采用认真阅读某某公司提供的文件(详见附件一:文件目录),进行书面审理;要求某方管理人员排他性承诺等二个工作手段。其他诸如向贷款银行和重要供应商进行询证、向政府部门调查了解及与评估、审计工作同步进行相互支持和协调等方式则不再采用。 鉴于以上的法律尽职调查范围和尽职调查手段及本案的诸多特殊性,在提供本尽职调查报告的同时,我们假定: 1、某某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印鉴和公章都是真实的;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认可的和完整的;并且所有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 2、我们审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实陈述都是真实的、正确的;

3、我们审查的中国政府机构的审批、备案材料及动产抵押担保清单,特别是《贷款抵押担保合同》,都是准确和完整的; 4、向我们律师作出排他性承诺的所有某方委派人员,其承诺内容没有任何虚假和遗漏的,是客观、真实的; 5、B公司(英文名:XXX)拥有某某公司%的股权,是享有完整的权利; 6、某某公司除提供文件揭示的资产抵押情况外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外抵押、保证等担保行为; 7、同时,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假设是不合法的。 基于以上的假设和我们大量的工作和多次的讨论,根据现行有效的我国法律,根据某某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据我所指派律师的工作经验,我们作出以下尽职调查报告内容: 一、某某公司在业务运作和管理上存在的或有风险,主要为: 1、在某某公司B部门经理权限内及采购环节存在的或有风险; 1) B部门经理权限内的或有风险; 2) 采购询价过程中的或有风险 2、200X度审计后,应付帐款中存在的或有风险;

最全关于并购项目的尽职调查清单

2018-04-28 17:10融资/租赁/房地产 一、组织性文件 1.公司的组织性文件 1.1.1公司的章程、细则、内部管理条例或其他有关公司组建及改组文件,包括目前有效的和任何对该等文件进行修改的文件。 1.1.2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发起人协议、股东协议、批准证书以及与成立、组建及改组有关的任何其他政府批文,包括任何对该等文件进行修改的文件。 1.1.3公司的验资报告、出资证明和资产评估证明及/或产权登记证;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及其历次变更的证明文件和工商变更登记。 1.1.4公司历次股权变更的证明文件及相关的决议和协议。 1.1.5公司的组织结构图,该图应显示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投资方及其各自持股或拥有权益的比例。 1.1.6所有有关公司历史的重要材料,包括其前身的组建过程以及公司成立之后进行的改组、兼并、合并、分立、资产交换或收购、出售等重大活动。 1.1.7公司自设立以来的公司文件记录,包括: 1.1.7.1董事会会议纪录、股东会会议纪录及监事会会议纪录; 1.1.7.2向公司主管部门或机构提交的报告、公司编制的或由其管理层委托编制的报告或分析、对员工所作的管理报告; 1.1.8公司的公司名称、商业名称(如果有别于公司名称)、登记号、注册地址、主要办事处所在地。 2.下属企业的组织性文件 1.2.1下属企业的合资、合作经营合同、章程及其修改文本。

1.2.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立项申请以及为设立下属企业向政府审批部门提交的任何其他文件及其批复。 1.2.3每个下属企业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批准证书以及与设立该下属企业有关的任何其他政府批准文件。 1.2.4每个下属企业自组建以来的公司记录,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和会议纪录。 1.2.5下属企业的验资报告及出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 3.公司股东的文件 1.3.1公司股东是否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设置了质押或其他第三者权益,如有,请提供有关合同及登记备案文件。 二、业务文件 1.公司和/或下属企业为从事其经营范围内的各项业务而获的由政府授予的所有经营许可证、批准及认证,包括但不限于从事现在正在进行的主要业务的经营许可证及批准(如法律要求)。 2.公司和/或下属企业是否在中国大陆以外经营,如存在,请提供境外投资或经营的有关国内方面的批准文件。 3.主营业务范围 3.1产品/服务类别清单; 3.2公司10家最大的客户名单及对这些客户的销售明细(包括数量与金额); 3.3主要产品销售明细; 3.4占公司总业务80%的子公司或部门名单。 4.公司收入构成 4.1公司收入来源构成明细; 4.2产品和服务定价。 5.公司生产流程(图示)的详细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的采购及产品的设计、生产和装配 6.公司所需原材料的主要供应商及其所供应的原材料的清单。 7.产品或服务的销售与促销调查。 7.1营销机构、销售队伍与销售半径、主要销售商的清单; 7.2销售人员的地域分布及人数,销售队伍的素质、销售培训、市场及客户; 7.3存在的主要问题说明。 8.竞争对手/市场份额 8.1产品服务市场规模、增长潜力及市场份额分布; 8.2公司产品服务的主要竞争对手名单及公司竞争者市场份额的估计; 8.3在产品服务、价格、分销渠道及促销手段等方面与竞争对手的比较; 8.4潜在的竞争者; 8.5竞争优势:包括综合优势、技术优势、市场优势、服务优势、研发优势、资金优势(内部和外部)等。 9.公司主要产品的发展方向,研究重点及正在开发的产品和新产品清单。10.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的业务是否发生过变更,如变更过,请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件。 11.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目标。金融干货2017年全套资料礼包 三、财务文件 1.历史财务报表分析。

项目并购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XXXXX律师事务所 关于XXXXX 之初步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二零xx年·xx

释义 本报告中提到的下列简称,除非根据上下文另有解释外,其含义如下:

XXXXX律师事务所 关于XXXXX有限公司 之初步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20XX)XXXXX字第【】号致:XXXXX有限公司 X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XXX的委托,对XXXXX有限公司的基本状况进行法律尽职调查,现根据调查结果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 前言 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本所律师接受XXXXX委托到XXXXX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目前第一次现场调查已基本结束。 为出具本报告之目的,本所律师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但由于时间仓促,本所律师本次调查工作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方式: 1、向目标公司出具尽职调查清单及补充清单,要求该公司按照调查清单提供纸质材料,并对相关纸质材料进行查阅; 2、到目标公司进行现场调查; 3、听取目标公司有关管理人员的陈述和说明,向其询问、了解相关事宜;

4、到XX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阅目标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情况及变更情况; 5、到XXXXX市国土资源局调查目标公司土地登记情况。 由于本次尽职调查时间比较仓促,上述查验的方式不尽完整,本所律师对所调查事项难以进一步的核实和查验。因此,本所不能确保本报告不存在疏漏、瑕疵等情况。 本所律师声明: 本尽职调查报告系依据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有关事实,以及在本尽职调查报告出具日在中国境内有效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各类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同时也是基于本所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的理解。 本尽职调查报告中仅涉及被调查目标截至报告出具日已发生的法律事项,而不涉及任何有关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本所在本尽职调查报告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这些文件的内容本所并不具备核查和作出评价的适当资格。除非另有说明,本尽职调查报告中列出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方面的内容(如资产负债表情况、相关财务数据摘录等)仅基于目标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资料,尚未经审计师核实,此部分内容仅供贵公司作为参考,确切的财务状况应以审计报告为准。 本尽职调查报告依赖于目标公司提供的资料、相关人员口头

(法律法规课件)法律尽职调查

股权投资中的律师尽职调查 第一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基本概念及其重要性 第二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原则 第三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程序 第四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内容及案例分析 第一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基本概念及其重要性 (一)股权投资中律师尽职调查的概念 律师利用其专业知识对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经营管理合法性、资产、债权债务、诉讼等情况进行书面及实地调查,透过法律视角对相关材料、信息进行甄别、分析,向投资人提示投资可行性及风险。 (二)律师尽职调查的重要性 根本原因: 投资人永远不会比目标公司本身更了解目标公司法律方面的真实情况。 存在潜在法律问题的目标公司完全有可能也有能力利用此种信息不对称误导投资人向其投资。 ?投资是一项精确的商业活动,客观上要求对法律风险进行严格的控制。 ?投资风险的应有之义应指“商业风险”,而非可通过律师尽职调查予以减小乃至避免的“法律风险”。?股权投资实践中,与实业投资人相比较,财务投资人对律师尽职调查之必要性的观念粗放。 (三)律师尽职调查的目的及作用 目的: 1.从法律角度调查目标公司的真实信息。 2.对其他专业尽职调查进行法律意义上的解读。 作用: ?改变信息不对称的不利状况。 ?明确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判断其性质和对投资的影响。 ?甄别投资对象。 ?就相关法律风险的承担、法律问题的解决进行谈判,事先明确权利义务,据此讨论投资对价。 ?避免投资失败或陷入纠纷 ?律师能对目标公司现存和潜在的法律风险作出职业判断,为投资人最终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律师尽职调查的结果对双方最终能否达成投资交易及投资品质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第二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原则 (一)全面原则 1.调查内容全面: 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关联关系;业务;资产;债权债务;重大 合同;诉讼及争议;管理层和员工;税收;外汇;环保;等等 2.材料全面: 调查所有可调查的材料——“调查内容全面”的程序性要求

业务尽职调查清单

业务尽职调查清单

业务尽职调查清单(很实用) 一、行业调查 1、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发展规划、行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特殊的行业监管和特殊的法律监管政策及情况) 2、行业总体情况说明(行业管理体制、市场规模及增长率、投入与产出、技术水平、进入壁垒、发展趋势以及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与不利因素(产业政策、产品特性、消费趋向、国际市场冲击等)等等;行业是否有周期性、季节性、区域性等特征) 3、行业与行业上下游的关系 4、行业研究资料、行业杂志、行业分析报告 5、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发展纲要,以及产业政策对行业的影响 6、行业竞争情况说明、主要竞争对手及相关资料、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公司的竞争优势及劣势分析、公司产品的优势和劣势、采取的竞争策略和应对措施等 7、公司所处行业的行业标准情况、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文件、以及公司单独或共同起草、修订的行业标准情况

三、关键资源 1、公司主要技术优势说明(包括分析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技术、可替代性以及核心技术的保护措施、自主技术占核心技术的比例等) 2、公司关于生产工艺、技术和服务在行业中领先程度的说明 3、房产、主要设备等资产的占有与使用情况(包括房产证、房产面积、租金/价格、位置设备原值、净值、开始使用时间、残值率、折旧年限、累计折旧、成新率等) 4、房屋、土地、设备租赁合同 5、公司许可或被许可使用资产的合同文件,许可和被许可资格和资质 6、主要产品和服务的地域分布、市场占有率及消费群体 7、研发体制、研发机构设置、研发人员资历等资料 8、研发费用明细及占公司业务收入的比重 9、技术许可协议、技术合作协议、产学研合作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等 10、核心技术的取得及使用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的说明

并购重组项目尽职调查清单剖析

项目投资调查清单 致: 北京市冠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委托,就为向贵司投资事宜,特向贵司发出以下项目清单内容。本项目清单内容丰富,贵司如涉及该情况请按照要求提供,如若没有可忽略。 本调查清单所列事项将成为我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基本依据和材料来源。因此,请贵司对所提供各项材料(包括其附件及任何修订、补充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予以确认并做出承诺。同时请根据清单所列项目在提供文件右上角注明编号,并将所提供文件按顺序排列以供核对。对于“须更新”或“不适用”的文件,请在“备注”栏予以说明。本清单如有未列示或未明确列示、但可能对本所出具法律意见有重大影响的事件或文件,请公司提供说明及相关文件。 如无特别说明,本所要求贵司提供的各类数据均截至本清单发送日当月最新数据。复印资料应当清晰完整,包括自首页至末页的全部,请勿少印、漏印。贵司按下列清单所列内容提供资料时,如涉及重复内容,只提供一份复印件即可,如有电子版本,最好同时提供。 贵司可根据资料收集的进度,分批将尽调清单涉及文件提供给我们,同时另制作资料交接清单,与本所办理交接手续。 本所根据调查工作的进展,可能会发出后续调查清单。 若有未尽事宜,欢迎及时向本所律师提出。 联系人: 一、公司历史和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历史情况简介。

(二)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及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三)详细说明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参股或控股的子公司)过去历史上发生的重大改组、变更、收购、兼并、清理整顿行为及重大投资行为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影响,主要包括: 1、公司设立方式、发起人、历次股本形成及股权变化情况及发行前10大股东名称及其持股数量和比例。 2、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结构变化、重大资产重组的行为,操作这些行为的具体内容及所履行的法定程序,以及这些行为对重组后通钢业务、控制权及管理层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3、介绍有关发起人或股东出资及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所进行的历次资产评估以及进行审计的情况。 4、公司业务有关的资产权属变更的情况。 5、简介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主要包括: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员工专业结构、员工受教育程度、员工年龄分布; 6、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等政策情况。 7、公司是否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发起人或股东做到分开,是否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8、有关股本的情况,主要包括: ? 公司股本结构的历次变动情况; ? 外资股份(若有)持有人的有关情况; ? 持股量列最大10名的自然人及其在目标公司单位任职; ? 股东中的风险投资者或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9、公司如发行过内部职工股,或出现原工会持股或职工持股会持股进行转让的,应披露以下情况: ? 内部职工股的审批及发行情况,包括审批机关、审批日期、发行数量、发行方式、发行范围、发行缴款及验资情况; ? 内部职工股发生过转移或交易的情况; ? 首次托管及历次托管的情况,包括发行时最大10名持有人的情况、以及发行前托管的最大10名持有人的情况,托管单位变化的情况及原因,托管与被托管单位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应托管股票数额及实际托管数额的差额、托管完成时间,未托管股票

公司并购中国法律问题尽职调查报告

致:【并购方】公司 关于:【被并购公司一】及【被并购公司二】的中国法律问题尽职调查报告 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司法部批准成立,并被合法授权从事中国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在本报告中,我们仅就下述目标公司(定义见下文)的设立和存续的合法性,目标公司对拥有/使用的资产的合法性等法律问题进行调查;而未对有关会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进行调查。尽职调查过程中,如果涉及会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我们依赖贵司或目标公司聘请的会计、资产评估专业机构就相关事项出具的验资、审计和资产评估报告。 本尽职调查报告项下的目标公司为:被并购公司一(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一】”)及被并购公司二(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二】”)。 为出具本报告,我们审查了目标公司提供的文件,在审查文件的过程中,我们假设: 1.所提供的文件均是真实的; 2.如果所提供的文件是复印件,则与原件相符; 3.所提供文件中的盖章和签字均是真实和有效的; 4.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与说明均是完整和真实的,而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或隐瞒、疏漏之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报告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我们披露。 我们同时听取了目标公司就有关事项的陈述和说明,并向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询问,我们仅根据本报告出具之日前发生的事实及我们对该等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中国法律的理解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 在本报告中,中国法律指中国各级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公开颁布并且于本报告出具之日仍然有效的法律、条例、命令、指引、规定或通知等有法律约束力的独立规范性文件。

基于上述,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所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如下:

投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投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投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法律尽职调查的目标是调查目标公司是否存在潜在债务以及其他潜在的风险。发现风险是尽职调查的基本目标。 尽职调查报告不是流水账,除了把调查结果描述外,更重要的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同时要判断该问题对是否投资以及交易结构的影响。 在尽职调查之前,投融资双方一般会初步讨论交易结构。因尚未对目标公司进行法律、财务、业务等尽职调查,原定交易结构不一定合理。一般情况下,需要根据尽职调查结果调整交易结构。 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通报给投资方和融资方,要求给出解释、采取补救措施或提出解决方案。可以以表格的形式将问题表示。如下: 编号 主要问题 风险 解决方案 备注 1 目标公司实际经营地址与登记地点不一致 被工商部门处罚

目标公司向工商局备案 2 目标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工资基数与真实工资不一致 可能会被社保局或员工要求补缴社保费 属普遍现象无法解决。 3 项目未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开工 可能被征收土地闲置费,甚至被收回土地 与当地国土局和园区管委会协调,取得谅解 4 目标公司名下土地没有交完出让金,未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要缴纳滞纳金,甚至被取消出让 融资方承诺尽快筹集资金缴纳,并与当时国土局协调,取得谅解。 1、根据投资方的意图确定调查重点。如果是看中了目标公司的土地,就要重点查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是否合规;如果看中了目标公司的团队,就要重点调查目标公司管理团队和技术人员的素质、待遇、合同情况等。 2、根据目标公司的性质和所属行业,确定调查重点。 一般而言,制造业的出资和资产、债务、重大合同以及环保等是重点;商贸、服务业的品牌、团队、渠道等更为重

私募基金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事务所资料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私募基金投资专项)

XX公司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某某律师事务所声明: 1、某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在承办XX投资管理公司(或其关联主体)投资XX公司项目的过程中,需由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提供本清单项下所列的资料,这些资料是本所律师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重要依据; 2、文件的真实性须由公司负责,复印件须与原件相符;公司应尽量提供与本资料清单要求相符的资料,如确实无相关的资料,公司应提供书面说明;对于公司不存在的某些情况,公司应当表明“无”或作出书面说明; 3、本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是本所拟作为公司改制及代办转让项目之法律顾问工作内容的一部分,随着项目工作的推进,本所将会不时提出补充调查文件清单; 4、本法律文件清单涉及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如有)的商业机密以及本所的工作机密,仅供本项目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扩散或用于其他目的。 中国上海

年月日

目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和历史沿革 (4) 二、公司股权法律状况 (5) 三、公司附属子公司情况 (6) 四、公司土地和房产情况 (6) 五、公司重要固定资产 (7) 六、公司知识产权 (7) 七、公司融资/借贷情况 (8) 八、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8) 九、员工与劳动人事 (9) 十、财务和税务 (10) 十一、行政监管 (10)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文件及违约事件(如有) (11) 十三、公司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1)

一、公司基本情况和历史沿革 1.1公司股权结构图并附书面说明。该结构图及说明应标明公司的股东 结构,及公司持有股权的附属子公司的股东结构,标明公司及各子 公司的注册资本额、公司及各子公司各股东的出资额以及各股东所 拥有的股权比例,各股东取得该等股权的方式,以及历次股东或持 股比例的变化,以及公司的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及其实际控制人 (需披露至自然人)。 1.2公司历史沿革的简介。并请提供公司设立至今的全部工商登记资料, 包括设立,股权、所有制形式或实际控制人的历次变化,历次改组、 改制、兼并、合并或收购、资产出售,历次名称、注册地的变更等。 1.3公司营业执照。包括自成立日期起至今领取、换领的所有营业执照, 以及历次工商变更登记证明文件。 1.4公司章程及其历次修改变更文件,公司合资合同(如有)及其历次 修改变更文件。 1.5公司设立或变更设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文。 1.6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批文,包括但不限于: (1)成立的政府机关批文(如有); (2)变更注册资本的政府机关批文(如有); (3)变更或增加经营范围的政府机关批文(如有); (4)股份变动时涉及的批准文件; (5)其它与历史沿革有关的批文。 1.7公司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或股权证书。 1.8公司股东资格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请提供经过最新年检的营业执 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1.9公司股东之间的协议及股东转让股权等方面的法律文件。包括股东 协议、出资人协议、增资扩股协议、投票委托协议、规定或限制股

最全关于并购项目的尽职调查清单

2018-04-28 17:10融资/租赁/房地产 一、组织性文件 1.公司得组织性文件 1、1、1公司得章程、细则、内部管理条例或其她有关公司组建及改组文件,包括目前有效得与任何对该等文件进行修改得文件。 1、1、2公司得营业执照(正、副本),发起人协议、股东协议、批准证书以及与成立、组建及改组有关得任何其她政府批文,包括任何对该等文件进行修改得文件。 1、1、3公司得验资报告、出资证明与资产评估证明及/或产权登记证;公司现有得注册资本及其历次变更得证明文件与工商变更登记。 1、1、4公司历次股权变更得证明文件及相关得决议与协议。 1、1、5公司得组织结构图,该图应显示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得投资方及其各自持股或拥有权益得比例。 1、1、6所有有关公司历史得重要材料,包括其前身得组建过程以及公司成立之后进行得改组、兼并、合并、分立、资产交换或收购、出售等重大活动。 1、1、7公司自设立以来得公司文件记录,包括: 1、1、7、1董事会会议纪录、股东会会议纪录及监事会会议纪录; 1、1、7、2向公司主管部门或机构提交得报告、公司编制得或由其管理层委托编制得报告或分析、对员工所作得管理报告; 1、1、8公司得公司名称、商业名称(如果有别于公司名称)、登记号、注册地址、主要办事处所在地。 2、下属企业得组织性文件 1、2、1下属企业得合资、合作经营合同、章程及其修改文本。

1、2、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立项申请以及为设立下属企业向政府审批部门提交得任何其她文件及其批复。 1、2、3每个下属企业得营业执照(正、副本)、批准证书以及与设立该下属企业有关得任何其她政府批准文件。 1、2、4每个下属企业自组建以来得公司记录,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与会议纪录。 1、2、5下属企业得验资报告及出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 3、公司股东得文件 1、3、1公司股东就是否将其所持有得公司得股份设置了质押或其她第三者权益,如有,请提供有关合同及登记备案文件。 二、业务文件 1.公司与/或下属企业为从事其经营范围内得各项业务而获得由政府授予得所有经营许可证、批准及认证,包括但不限于从事现在正在进行得主要业务得经营许可证及批准(如法律要求)。 2.公司与/或下属企业就是否在中国大陆以外经营,如存在,请提供境外投资或经营得有关国内方面得批准文件。 3.主营业务范围 3、1产品/服务类别清单; 3、2公司10家最大得客户名单及对这些客户得销售明细(包括数量与金额); 3、3主要产品销售明细; 3、4占公司总业务80%得子公司或部门名单。 4.公司收入构成 4、1公司收入来源构成明细; 4、2产品与服务定价。 5.公司生产流程(图示)得详细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得采购及产品得设计、生产与装配 6.公司所需原材料得主要供应商及其所供应得原材料得清单。 7.产品或服务得销售与促销调查。 7、1营销机构、销售队伍与销售半径、主要销售商得清单; 7、2销售人员得地域分布及人数,销售队伍得素质、销售培训、市场及客户; 7、3存在得主要问题说明。 8.竞争对手/市场份额 8、1产品服务市场规模、增长潜力及市场份额分布; 8、2公司产品服务得主要竞争对手名单及公司竞争者市场份额得估计; 8、3在产品服务、价格、分销渠道及促销手段等方面与竞争对手得比较; 8、4潜在得竞争者; 8、5竞争优势:包括综合优势、技术优势、市场优势、服务优势、研发优势、资金优势(内部与外部)等。 9.公司主要产品得发展方向,研究重点及正在开发得产品与新产品清单。 10.公司与/或下属企业得业务就是否发生过变更,如变更过,请提供相关得法律文件。 11.公司与/或下属企业得业务发展目标。金融干货2017年全套资料礼包 三、财务文件 1、历史财务报表分析。

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篇一:尽职调查报告范本-股权收购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律师事务所非诉字第(018号) 目录 一、导言 1、尽职调查范围与宗旨 2、简称与定义 3、尽职调查的手段与方法 4、尽职调查的前提 5、尽职调查报告的限制 6、本报告的结构二、正文 1、公司主体情况介绍 2、公司征地的背景 3、被征地块状况描述 4、公司征地成本构成 5、公司对**村征地成本明细 6、土地征用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参考文献 7、土地征用涉及的相关文件及协议三、尾部 本所律师要求 四、附件 **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票据 导言: 尽职调查范围与宗旨: 有关深圳市**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律师尽职调查,是由本所根据***先生的委托,基于***先生与深圳市**国际酒店管理有

限公司初步达成的公司股权收购意向,在本所收到深圳市**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该公司设立、对外合同及内部管理等文档资料基础上进行的。 简称与定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为方便阅读,下列简称和术语按其第一个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 “本报告”指由****律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指****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律师。“**公司”指深圳市**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一家在广东省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本报告所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某一部分。 尽职调查的方法: 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与**公司有关公司人员会面和交谈; 向**公司询证; 参阅有关政府机构公示的信息;

公司并购尽职调查清单

关于【】有限公司 与【】科技有限公司 并购项目 之 尽职调查清单

尽职调查清单 前言 致:【】科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我们或本所)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股东拟转让其持有的股权事宜对贵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感谢贵公司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已经向我们提供了一部分情况。为顺利推进本项目,我们制作了本法律尽职调查清单(以下简称本尽调清单),请贵公司按照本尽调清单的要求收集整理并提供相关材料。在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前,请贵公司阅读以下本尽调清单指引部分的内容。 指引 请以书面形式并按本尽调清单所列的顺序,答复其中的各项问题,并提供所有如下要求的相关协议、文件及材料(包括任何附件和附录)的完整、齐全的原件或复印件。 一、被调查对象的范围 见附件《本次尽职调查涉及的调查对象》。 二、材料收集范围 1、贵公司及贵公司的控制企业、分公司等均应根据本尽调清单的要求提供文件。 2、本尽调清单所要求提供的文件,均包括附件及对该等文件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3、如果在按清单的要求提供了相关资料或回答了相关问题后,在本项目进行期间 出现任何新的协议、材料或文件,且该等新情况或文件对先前作出的任何答复起到 说明、补充、修改、肯定火否定作用的,也请务必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将该材料 或文件及解释补充提供给我们。 4、对于清单中的有些要求,如果没有现成的文件,可提供叙述性的书面文件。 5、贵公司认为重要的,而本尽调清单中未包括的内容请附于所提供材料之后。 6、相关材料请分别提供报告期内截止提供日最新的情况。 三、本尽调清单的填写要求 1、本尽调清单“参考附表”中标注有“√”的,请按相应的附表填写,并提供相应的

股权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股权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致:AAA股份有限公司 引言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AAA公司(以下简称“贵司”)之委托,为其拟进行的对BB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BB公司”)的股权收购,对BBB公司的相关法律状况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 本报告仅供贵司为本次股权收购之目的使用,除可为本次股权收购之目的提供予其委聘的其他专业机构外,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用途,亦不得将其任何部分或全部披露于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 一、本报告依据以下资料出具 1、本所向BBB公司的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工商调查所获取的文件资料; 2、BBB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 3 、BBB公司或贵司所作的陈述及所出具的书面确认。 BBB公司以及贵司向本所陈述: 为出具本报告,本所业已:向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工商调查;为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所需要进行其它尽职调查,即:要求BBB公司及贵司向本所提供为本次股权收购所需要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仅就出具日之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出具本报告。 贵司及其他专业机构认为需补充进行法律尽职调查的事项或需在正式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的事宜,敬请及时告之本所。 二、假定 在出具本报告时,本所假定: 1、所有提供予本所的文件资料均为真实有效; 2、所有文件资料上的盖章均为真实,所有在有关文件资料上的签字均为真实,签字人均有权,或已被适当授权签署该等文件; 3、所有提供予本所的文件资料上所描述的情况均准确、真实; 4、 BBB公司及贵司已就所有可能影响本报告的事实及文件均已向本所披 露及提供,并无任何重大隐满、遗漏及误导; 5、向本所所作的陈述及提供予本所的书面确认均为真实准确; 6、于本报告出具之日,所有提供予本所的文件资料及其所披露的事实均未 发生任何变更。 三、BBB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BBB公司及历史沿革 本所认为BBB公司的注册号变更、注册地址变更均已依照中国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获审批机关的批准,并持有审批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属合法有效。

浅析创业投资法律尽职调查常见问题(doc 9页)

浅析创业投资法律尽职调查常见问题(doc 9页)

创业投资法律尽职调查常见问题剖析 创业投资法律尽职调查是通过对创业企业的涉法事务进行调查,探求其存在的法律问题,评估其存在的法律风险以便为投资决策者提供参考意见的法律实践行为。法律尽职调查必须遵循全面、透彻和独立性原则,但不同的创业企业存在的问题不同,因此还必须区别对待。笔者在通过对相关案例进行剖析后,归纳出以下常见问题: 一、公司设立过程中的问题 (一)虚假出资。出资是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设立协议向公司交付财产的行为,是股东最重要、最基本的义务,也是形成公司财产的基础。所谓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其本质特征之一是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未实际

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则是对发起人、股东的民事责任的明确规定。行政责任则是公司承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公司做出罚款、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责任。《公司法》第199条和第200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68条、69条和70条对其做出了明确规定。我国《刑法》第158条规定了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的刑事责任;第159条规定对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的刑事责任。当然,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必须是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撇除法律责任,虚假出资存在的另一个重大问题是发起人、股东的商业信用问题。如果在公司创立之初就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可能给有关机关形成负面印象。 虚假出资行为可以根据其不同的情形和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在所有行为中,“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和“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的行为如果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则可能构成刑事责任,即使发起人、股东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也会给日后企业的发展包括上市带来实质性障碍。因此我们建议创业投资家最好放弃该项目的投资。若存在虚假出资的行为并被工商行政机关处罚且情节严重,则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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