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医院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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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参照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医师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的输血适应证,掌握好各类输血指征,遵照合理、科学用血的原则,制订各类成分血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二)因患者病情需输血治疗时,主管医师决定需输血量、血液成分、性质,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逐级核准签字,同受血者血样至少在预定输血日期前一天(急诊用血即刻)送交临床输血科,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特殊情况,需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后,可实施输血治疗,并记录在病历中。

(三)凡需输血的患者,在输血前必须做相应的检测,包括血常规、乙肝五项、甲肝抗体、丙肝抗体、梅毒抗体及HIV抗体。

(四)决定输血治疗前,主管医师应尽告知义务,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由医患双方在《输血治疗知情问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入病历保存,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特殊情况,需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后,可实施输血治疗,并记录在病历中。

(五)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1、严格控制600mL以下的输血申请。

成人失血量在600mL以下的患者原则上不输血。

2、日常对症治疗、纠正治疗用量小于600mL,应该在用血日的前一天将血样送至输血科;择期手术预计用血量在600—1600mL的患者,应于手术前一天将血样及输血申请单送至输血科;大于等于1600mL的手术必须提前两天将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至输血科,并报医务部审批。

急诊和意外情况,可根据患者病情及时申请。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少于800ml(或红细胞4U)以下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4、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在800ml至1600ml (或红细胞4U至8U)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四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四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一、总体要求临床用血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临床血液使用行为,确保用血的合理性、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制度的目标是达到合理用血、节约用血、保证供需平衡,并提高血液产品的使用效果,减少不良反应和传染病的发生率。

具体要求如下:1.医院应设置血液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完善和执行血液管理制度,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

2.各科室要建立临床用血小组,负责制定本科室的用血指南和规范,履行好临床用血的管理职责。

3.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血液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用血操作,不得违反制度规定。

4.医院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用血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临床用血水平。

二、血液使用的标准和途径1.血液使用的标准:临床上需要输血治疗的适应症应明确,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血液检查结果来判断是否需要输血。

一般情况下,血红蛋白小于70-80g/L、血红蛋白下降快于10g/L/d,或出现休克、严重贫血和急性失血等情况,都是输血的适应证。

但是,对特殊患者如儿童、孕妇、老年人、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血液使用的判断。

2.血液使用的途径:血液使用途径包括定点献血和购买血液产品,医院要与当地血液中心建立血液供应管理机制,确保血液的及时供应。

三、用血操作流程1.临床医生在确定需要输血治疗后,提出申请,详细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及输血的原因和目的。

2.医院血库根据申请单和血液库存状况,审核申请单,并选择合适的血液产品。

3.临床医生核对血液品种和数量,并签字确认。

4.临床医生填写血液用法,包括输血速度、输血量和输血时间等,并通知护士负责输血过程管理。

5.护士在输血过程中,必须核对患者的身份、血型和血液品种。

6.护士监测输血过程中患者的生命体征,包括体温、血压、心率和呼吸等,并记录在输血观察表中。

7.输血结束后,护士做好输血过程记录,并填写输血后观察表。

8.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输血效果,进行疗效评估,并记录在病历中。

四、临床用血的质量控制1.血液采集和储存:医院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血液采集的安全性和质量,储存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审批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临床用血安全,规范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安全管理。

第三条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用血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第六条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专门人员应当具有医学、药学等专业背景,熟悉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

第七条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专门人员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的实施;(三)协调解决临床用血中的重大问题;(四)组织临床用血培训和考核;(五)开展临床用血安全评价和风险评估。

三、血液采购与储存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向具有资质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或者血液制品经营单位采购血液制品。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血液制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的血液制品质量安全。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对采购的血液制品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一)产品合格证明;(二)产品批号、有效期;(三)储存条件;(四)其他应当验收的内容。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血液制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血液制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储存的血液制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血液制品质量安全。

四、临床用血申请与审批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用血申请制度,明确申请流程和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临床用血申请由临床科室提出,经主治医师审核,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提交给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专门人员审批。

第十五条临床用血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患者基本信息;(二)诊断和治疗方案;(三)预计用血量;(四)血液制品种类;(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专门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用血需求和血液制品供应情况等因素,及时审批临床用血申请。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用血的全过程,包括用血申请、审核、审批、使用、记录、监测和评估等环节。

第三条临床用血审核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合理、有效。

第二章审核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审核工作。

第五条委员会由医院业务院长、医务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负责人、输血科(室)负责人、护理部门负责人、感染管理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第六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二)组织临床用血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临床用血水平;(三)对临床用血申请进行审核,确保临床用血的合理性、安全性;(四)对临床用血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审核流程第七条临床科室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向输血科(室)提出用血申请。

第八条输血科(室)接到用血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符合用血指征和规范后,提交委员会审批。

第九条委员会对用血申请进行审核,根据患者病情、血液检测结果等因素,判断用血的合理性、安全性,并提出审批意见。

第十条委员会审批通过后,输血科(室)按照批准的用血计划进行备血、发血。

第十一条临床科室按照输血科(室)的指导,对患者进行输血治疗,并密切观察患者输血反应。

第十二条输血治疗后,临床科室应当及时记录用血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四章监督与整改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加强对临床用血审核工作的监督,确保审核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用血过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导致临床用血安全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审批制度一、背景介绍血液是人体不可或缺的重要生命物质,对于一些疾病的治疗、手术以及急救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血液的获取、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确保患者用血的安全性,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审批制度应运而生。

二、目的和意义1.保障患者用血安全。

通过建立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审批制度,加强对于用血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的监督,可以减少患者感染血液传播性疾病的风险。

2.防止浪费和滥用血液资源。

血液是有限资源,对于血液的审批制度的实施可以避免医疗机构的滥用和浪费,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3.提高医疗机构血液管理水平。

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审批制度的实施需要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血液管理制度和流程,加强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从而提高医疗机构血液管理的水平。

三、内容和要求1.血液使用申请和审批的程序。

医疗机构需要建立统一的血液使用申请流程,确保患者的用血需求真实和合理。

血液使用申请必须经过相关责任人的审批,包括临床医生、血液科医生和医疗机构的负责人。

2.血液供应和管理的要求。

医疗机构需要建立血液供应的渠道和机制,确保血液的存储和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

同时,医疗机构需要建立血液管理的档案和流程,确保血液的追溯性和可追踪性。

3.医护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医疗机构需要对相关医护人员进行血液管理方面的培训,加强他们的血液管理知识和技能。

医疗机构还需要建立相关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对医护人员的血液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其操作规范和安全。

4.不良事件的处理和报告。

医疗机构需要建立血液使用不良事件的处理和报告制度,对于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及时的调查和处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实施和改进为了保证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审批制度的有效实施,医疗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相关制度和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需要制定相关的血液使用审批制度,明确申请和审批的程序和要求。

同时,医疗机构还需要建立血液管理制度和要求,确保相关人员按照标准进行血液的使用和管理。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3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将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一)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二)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三)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四)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他任务。

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输血治疗质量。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指导、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

主任委员由院长或者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部门、输血科、麻醉科、开展输血治疗的主要临床科室、护理部门、手术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医务、输血部门共同负责临床合理用血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是指医院规范化、科学化地管理血液和血液制品的使用过程的一套制度。

其目的是保证患者用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血液资源的利用率,确保医疗质量。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临床用血指征的制定:制定详细的用血指征,明确哪些患者需要输血,根据不同病情和临床需要确定输血的种类和数量。

2. 用血审批程序:规定临床用血的审批程序,确保医务人员在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审批和使用。

3. 血液管理委员会:成立血液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包括用血指征的更新和审核、用血指导方针的制定和宣传等工作。

4. 用血风险评估和记录:对每一次输血过程进行风险评估,记录输血前后的相关数据,包括患者的病情、血液类型和用血量等。

5. 用血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血液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血液采集、输血设备的检验和维护、血液追溯等,确保用血的质量和安全。

6. 用血教育和培训:针对医务人员开展用血教育和培训,提高其临床用血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增强用血的风险意识。

7. 用血监测和评估: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包括用血指标的达标率、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等,及时进行问题的整改和改进措施的推广。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血液资源的利用率,减少用血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本医院致力于提供安全可靠的血液制品,为患者的康复和治疗提供支持。

为了确保血液管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临床用血的程序和要求,提高血液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临床科室和相关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和实验室人员等。

三、用血申请及审核1. 临床用血的申请应由医生书面提出,明确患者的姓名、住院号、科室和具体用血要求。

2. 医生在决策用血时应充分考虑患者的病情和实际需要,确保用血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临床用血申请需经过科室主任或相关专科主管医师的审核,并签字确认。

四、血液品种的选择与指征1. 在选择血液品种时,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遵循以下原则:a. 红细胞悬浮液:用于纠正贫血和缓解缺氧症状。

b. 血小板:用于治疗或预防出血性疾病。

c. 新鲜冰冻血浆:用于急需凝血因子替代的情况下。

d. 其他血液制品:根据具体需要选择,并确保用血的指征明确。

2. 用血申请需明确患者使用血液品种的指征,并有相关检验结果的支持。

五、血液的储存和输血操作1. 血液的储存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2. 血液的输血操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遵循以下步骤:a. 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和用血要求。

b. 核对血液品种、血液编号和有效期。

c. 进行血液预热处理,确保温度适宜。

d. 采用适当的输血装置和方法,遵循相关操作规范。

e. 实时观察患者的输血反应,及时记录并报告异常情况。

六、用血相关风险的防控1. 严格执行用血程序,确保用血的安全性和规范化。

2. 严禁非医疗人员擅自操作和移动血液制品。

3. 用血过程中,应注意患者的输血反应和不良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理和报告。

4. 密切监测血液库存和有效期,及时处理过期和损坏的血液制品。

5. 对于不符合用血指征的情况,应及时纠正和追究责任。

七、用血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1. 定期进行用血质量评价和相关的统计分析,以评估用血的合理性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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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医院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县人民医院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一、临床用血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提倡科学、合理用血,杜绝浪费、滥用血液,确保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

二、医院输血科在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储存血液,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参与临床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三、临床用血前,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根据输血技术规范进行相关项目的检验,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治疗同意书并存入病历。

四、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报医务科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五、临床用血适应症根据《输血技术规范》执行,临床用血指征:Hb<100g/L,且Hcl <30%。

六、平诊临床输全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

急诊、抢救用血经主管医师以上同意后可随时申请,但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七、临床用血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输血时发生不良反应,立即根据输血技术规范进行处理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单》。

八、临床输血完毕后,应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保存和处理。

做好输血观察记录。

九、成分输血具有疗效好、副作用小、节约血液资源以及便于保存和运输等优点,应积极推广,成分输血率应高于90%。

十、结合我县实际,临床用血应报医务科审批。

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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