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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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控制监测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控制监测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控制监测制度一、血液透析室的建筑布局应当遵循环境卫生学和感染控制的原则,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要求。

透析治疗区、治疗准备室等区域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Ⅲ类环境的要求。

二、血液透析治疗区域内配备供医务人员使用的手卫生设备、水池、非接触式水龙头、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干手物品或设备。

三、工作人员在接触病人前后应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擦手。

(一)医务人员在接触病人前后应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擦手。

(二)医务人员在接触病人或透析单元内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应戴手套,离开透析单元时,应脱下手套。

(三)医务人员在进行以下操作前后应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擦手,操作时应戴口罩和手套:中心静脉插管、外周静脉穿刺、注射药物、抽血、处理血标本、、处理插管及通路部位、处理伤口、处理或清洗透析机时。

(四)在接触不同病人、进入不同治疗单元、清洗不同机器时应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擦手并更换手套、洗手。

(五)以下情况应强调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擦手:脱去个人保护装备后;开始操作前或结束操作后;从同一病人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及切口前后;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切口敷料后;触摸被污染的物品后。

四、医务人员感染监测,加强血液透析室医务人员在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工作。

处理医疗废物时需戴手套,处理以后需洗手;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在工作中如发生被血液污染的锐器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五、血液透析室发现新发的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或其他传染病应按照国家有关传染病报告制度报告相关部门。

六、血液透析室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七、透析废液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八、发生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院感染暴发,应当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健全的科室医院感染监控小组并履行职责。

二、加强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医务人员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不少于6小时,并建立培训记录。

三、布局合理,分为限制区(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半限制区(治疗室)和非限制区(透析治疗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等)。

每个工作区应设流动水、非手触式洗手设备,手卫生用品配置齐全。

四、建立严格的接诊制度,对所有初次透析的患者进行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相关检查,保留原始记录。

对长期透析的患者应每6个月检查乙肝、丙肝病毒1次。

对于乙肝阴性的患者建议给予乙肝疫苗的接种。

五、乙型和丙型肝炎患者必须分区分机进行隔离透析,并配备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

护理人员相对固定。

急诊患者应专机透析。

六、从事血液透析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卫健委《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及《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范。

七、工作人员操作时严格执行标准预防措施,加强职业卫生防护,定期体检,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八、从事血液透析器复用的人员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后方可上岗。

九、每季度进行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生物学监测1次,并记录保存监测资料。

十、透析液和透析用水细菌培养应每月1次,要求细菌数<200cfu/ml,内毒素检测至少每3个月1次,要求内毒素<2EU/ml。

复用用水最初应每周检测1次,连续2次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后,细菌学检测应每月1次(不得超过200CFU/ml),内毒素检测应每3个月至少1次(不得超过2 EU/ml)。

透析液的细菌、内毒素检测每X透析机至少每年检测1次。

疑有透析液污染或发生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

十一、加强医院感染监测。

如发现感染应及时送检相应标本,尽早确定诊断,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同时于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分析感染原因;存在严重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透析工作并进行整改。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一、背景和目的1.背景血液透析室是一种特殊的医疗场所,其患者由于长期接受透析治疗,免疫力较低,感染风险较大。

而透析室内的医务人员也面临着接触患者体液和器械等感染风险。

因此,为了减少感染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有必要建立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

2.目的确保血液透析室内感染发生率的全面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减少患者感染和交叉感染风险,提高透析室环境质量和医务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

二、监测指标和频率1.监测指标(1)患者感染情况:包括血流感染、导管相关感染、伤口感染等。

(2)器械和设备感染情况:包括透析机器、管路、透析针头等设备的污染和感染情况。

(3)医务人员感染情况:包括透析室医务人员的感染发生情况。

2.监测频率根据透析室的规模和患者的数量,监测频率可定为每月一次或每季度一次。

三、监测流程1.数据采集(1)收集患者的个人信息,包括年龄、性别、透析时长、透析方式等。

(2)收集感染事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发生时间、感染类型、感染部位和感染菌种等。

(3)收集医务人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岗位、从业年限、防护措施等。

2.数据分析(1)将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合理整理和分析。

(2)计算感染率和相关指标,如感染率=感染人数/透析患者总数*100%。

3.制定措施(1)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制定和调整感染预防措施,如加强手卫生、消毒和无菌操作规范等。

(2)加强器械和设备的消毒和维护工作,确保其安全和无菌状态。

(3)加强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确保其能够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四、报告编制和使用1.报告编制(1)报告应包括感染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以及相应的改进措施。

(2)报告应由透析室的感染控制委员会编制,并由负责感染控制工作的专职人员进行审核。

2.使用(1)报告应定期向透析室的管理层和相关部门提交,并用于制定和调整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

(2)报告也可向患者和家属公开,增强其对透析室感染控制工作的了解和信任。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

特制定《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2.参考文件:2.1《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卫医政发〔2010〕35号2.2《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21版)》-国卫办医函〔2021〕552号3.名词定义:3.1血液透析:使用血液透析机及其相应配件,利用血液透析器的弥散、对流、吸附和超滤原理对患者进行血液净化治疗的措施。

4.内容:4.1基本要求4.1.1医务人员在血液透析工作中,遵循标准预防原则和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4.1.2乙肝患者,在隔离透析治疗室/区进行专机血液透析,隔离区必须物品不得与非隔离区交叉使用(如治疗车、血压计等),隔离区物品均设置标识。

隔离区护理人员固定,不可交叉管理普通区患者。

4.1.3呼吸道传染病疫情期间,透析前对患者进行体温检测等预检分诊措施,可疑和确诊患者应在呼吸道隔离病房或到指定医疗机构接受透析治疗。

4.1.4合并呼吸道感染/传染病的患者进入透析室,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2建筑布局血液透析室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标识清楚,洁污不交叉。

隔离区相对独立,集中管理;进入潜在感染区域和/或污染区域的被污染物品,未经消毒不得返回清洁区域。

4.3环境清洁与消毒4.3.1透析治疗室/区应通风,保持空气清新,每班/日透析结束后应进行有效的空气净化/消毒。

4.3.2血液透析室环境、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应遵循先清洁再消毒的原则,根据环境、物体表面及其污染程度选择有效的清洁剂或消毒剂。

物体表面使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并做好消毒工作的记录。

4.3.3每次透析结束后,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更换。

对透析单元内所有的物品表面(如透析机外部、透析床/椅、小桌板等)及地面进行清洁消毒。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
一、血透室做好血液净化系统的监测:每月对透析用水和透析液进行细菌培养;每季度透析用水内毒素检测;每年至少测定透析用水的化学污染物一次;软水硬度及游离氯检测至少每周一次,结果应当符合规定。

二、血透室对所有初次透析(或在其它医院透析期间又转到我院)的患者进行乙肝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每半年复查一次。

三、血液透析机使用中监测:应观察或记录患者每次透析时的临床情况,体温高于37.5℃或出现寒颤、并报告医师,不明原因的发热或寒颤常发生于透析开始时,应检测透析用水的内毒素含量及消毒液残留量;其他综合征的监测:若透析开始时出现血管通路侧上肢疼痛,医师应分析是否由于已复用血液透析器中残余的消毒液引起。

若怀疑是残余消毒剂引起的反应,应重新评估冲洗程序并检测消毒剂残余量。

四、血透室医护人员做好每日透析患者的评估,并及时填写日志表,对新进入血透室的患者登记其详细信息。

五、院感科和检验科每月对血透室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

六、主管医生发现或疑似有医院感染病例时,要及时向本科人员报告,并于24小时内填表报告院感科。

七、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按照我院的《传染病疫情诊断、登记、报告制度》执行,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防控措施。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一、严格贯彻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福建省血液透析治疗质量控制手册》等有关规范。

二、建立、健全消毒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

三、透析记录应完整、准确,各项资料应妥善保存。

四、各种治疗设备指定专人管理,定期保养。

五、做好院感工作计划、总结,定期进行院感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

六、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七、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要求,正确分类与收集,感染性医疗废物置黄色废物袋内,锐器置于锐器盒内。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放入感染性废物袋内,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医疗废物容器应符合要求,不遗洒、标识明显、正确,医疗废物不应超过包装物或容器容量的3/4。

应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封闭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

不应取出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医疗废物。

发生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时,按医院制订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进行处理,与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做好交接登记并双签字,记录应保存3年。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监测标准操作规程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监测标准操作规程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监测标准操作规程
血液透析室应配合感染管理办公室做好患者医院感染的监测。

发生与血液透析相关的医院感染暴发时,应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臵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处臵、上报。

一、透析用水及透析液监测
1.每月采集透析液检测细菌总数,应少于100cfu/ml。

采样部位为在透析液透析器进口或出口处,每台透析机每年至少检测 1 次;
2.每季度采集透析液检测内毒素,应小于0.5 EU /ml。

采样部位在透析液透析器进口或出口处,每台透析机每年至少检测 1 次;
3.每月采集透析用水检测细菌总数,应少于100cfu/ml。

采样部位在水处理机器进入血液透析机器或回水末端;
4.每季度采集透析用水检测内毒素,应小于0.25EU/ml。

采样部位在水处理机器进入血液透析机器或回水末端。

5.若透析用水或透析液细菌数大于50cfu/mL、透析用水内毒素大于0.125EU/mL、透析液内毒素大于0.25EU/mL,应采取干预措施。

二、环境微生物监测
1.每季度应对空气、医务人员手、物体表面、使用中消毒剂进行微生物监测,登记并保留原始资料。

2.空气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4cfu/5min〃9cm 直径平皿,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2。

血液透析中心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

血液透析中心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

血液透析中心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一、背景血液透析是一种治疗慢性肾衰竭的重要手段。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慢性肾脏病患者人数逐渐增加,血液透析也成为越来越多患者的救命稻草。

然而,由于透析过程中涉及到多种医疗器械和药物,医院感染是血液透析中心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

为了提高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的质量,降低感染率,保障患者安全,本文制定了血液透析中心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

二、目的1、建立规范的感染监测程序,及时发现患者医院感染病例;2、规范医院感染报告流程,及时上报感染情况;3、为降低医院感染率、保障患者安全提供科学依据。

三、监测方法及内容1、感染监测对象:所有血液透析患者、血液透析室医务人员;2、监测内容:(1)透析患者临床症状监测,包括体温、呼吸频率、血压等生命体征;(2)透析室设备、环境监测,包括透析机、透析管道、透析液等设备卫生情况;(3)医务人员感染监测,包括手部卫生、工服更换、口罩佩戴等操作流程监测。

四、监测流程1、日常监测:每日透析前对患者进行临床症状监测、透析设备卫生监测和医务人员操作监测;2、周年度监测:每月对透析患者进行一次全面体检监测;3、外部感染监测:及时向卫生部门汇报医院发生的医院感染病例。

五、报告流程1、感染病例发现:(1)医务人员及时向主治医师报告患者出现的感染症状;(2)主治医师根据病例信息进行初步判断,并记录在病历中;(3)主治医师向医院感染防控小组进行汇报。

2、感染病例上报:(1)医院感染防控小组收到病例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核实;(2)对感染源进行定位和管理,制定相应感染防护措施;(3)向卫生部门上报感染病例,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六、资料整理与分析1、将每月监测结果及感染报告情况整理为资料报表;2、对感染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3、对感染报告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估感染控制效果。

七、追溯调查与处理1、对发生感染事件的透析患者及医务人员进行追踪调查;2、对感染源进行调查,制定相应措施进行处理;3、在医务人员中进行教育宣传和培训,提高感染防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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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
1、血透室做好血液净化系统的监测:对透析用水和透析液的监测,每月进行一次细菌培养,细菌菌落数必须小于等于200cfu/ml;每季度进行一次内毒素检测,内毒素不能超过2EU/ml;透析用水的的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测定一次;软水硬度及游离氯检测至少每周一次,结果应当符合规定。

2、血透室对所有初次透析(或在我院透析期间又去别处过)的患者进行乙肝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艾滋病毒感染的相关检查,每半年复查一次。

3、血液透析机使用中监测:应观察或记录患者每次透析时的临床情况,已确定由复用透析器引起的可能的并发症;与复用有关的综合征如发热和寒颤的监测:体温高于37.5℃或出现寒颤,并报告医师,不明原因的发热或寒颤常发生于透析开始时,应检测透析用水或复用水的内毒素含量及消毒液残留量;其他综合征的监测:若透析开始时出现血管通路侧上肢疼痛,医师应分析是否由于已复用血液透析器中残余的消毒液引起。

若怀疑是残余消毒剂引起的反应,应重新评估冲洗程序并检测消毒剂残余量。

4、院感办和检验科每月对血透室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

5、主管医生发现或疑似有医院感染病例时,要及时向本科人员报告,
并于24小时内填表报告院感办。

6、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按照我院的《传染病疫情诊断、
登记、报告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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