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低压台区建设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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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在保障建筑物正常用电需求的同时,也需要满足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要求。

下面对民用建筑低压配电的一般规定进行详细说明。

一、负荷计算和用电负荷管理在低压配电设计中,首先需要进行负荷计算,包括基本负荷和附加负荷的计算。

基本负荷包括照明、插座、空调等常用设备的负荷,而附加负荷则是指其他非常用设备的负荷。

通过准确计算负荷,可以合理配置配电设备和线路容量,确保电气系统正常运行。

另外,在用电负荷管理方面,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尽量采用节能设备,合理规划用电布局,定期进行负荷调整和用电监控等,以提高用电效率并降低能源消耗。

二、低压配电线路设计原则在低压配电线路设计中,有几个重要的原则需要遵守。

首先是安全可靠性原则,即通过合理的线路规划和配电保护装置设置,确保电气系统运行安全可靠。

其次是经济性原则,通过优化线路布局和选择性能良好的电气设备,以降低设计和运行成本。

另外,还需要考虑线路的容量和电压降等因素,以满足建筑物的用电需求。

三、低压配电线路的布置和走向在低压配电线路的布置和走向中,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首先是线路的分段布置,即将配电箱设立在建筑物各个功能区域,并设置相应的支路线路,以便于故障排除和维护。

其次是线路的合理走向,要避免过多的弯曲和交叉,以减少线路电阻和电压降。

四、低压配电设备的选择和安装在低压配电设备的选择和安装中,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是设备的负载能力和容量,要确保其能够满足负荷需求,并预留一定的余量。

其次是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要选择具备过载、短路保护功能的设备,并进行正确的安装和接线。

另外,还需要注意设备的维护和定期检查,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和绝缘在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和绝缘方面,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是系统的接地设计,要采用可靠的接地系统,并确保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其次是系统的绝缘保护,要进行绝缘测试和绝缘监测,确保系统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并随时监测其绝缘状态。

标准化低压台区建设技术标准

标准化低压台区建设技术标准

标准化低压台区建设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一、城网部分1、低压台区规划技术原则1.1、低压配网变压器台区布点、容量的规划,受到局部地区(配电变压器台区或配电房所供区域)负荷变化的影响,不可预见性强,一般只需做近期或中期规划。

1.2、低压配电网应结构简单、安全可靠,低压设备选用应标准化、序列化。

配电网络一般采用树枝放射式结构,必要时相邻低压电源之间可装设联络开关,以提高运行灵活性和供电可靠性。

1.3、应逐步缩小低压台区线路供电半径,低压主干线及支干线的供电半径在市区内不宜大于150m,县城低压台区可以适当放宽,最长不宜超过400m,供电半径超过250m时应进行电压质量校核。

低压线路导线截面应按最终负荷密度一次选定,并按电压降进行校核,不敷需要时,可新增变压器进行台区切改,勿需再进行导线更换。

低压架空线路主干线、支干线应为三相四线,不得规划设计为单相或两相三线制。

1.4、低压配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要与城市规划和城建部门密切配合,实行分区供电的原则,一般不宜跨街区或跨T接点的10千伏线路供电。

老旧主城区的低压配电网以架空线为主,在主城区线路走廊存在困难的台区可考虑实施电缆;对新建住宅小区配电容量在400千伏安及以上,应规划建设配电房或箱式变电站,要求配电设施建设一次到位,低压干线或支干线宜采用电缆。

1.5、在高层建筑物内,当向楼层各配电点供电时,宜采用分区树干式配电;但部分较大容量的集中负荷或重要负荷,应从低压配电室(或配电房)以放射式结构配电。

高层建筑的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1.6、在低压配电网改造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无功功率的就地平衡,以满足客户电能质量的需要。

所有配电变压器出口端及部分低压台区的负荷中心点均应配置无功补偿装置,有条件时,宜配置带运行数据采集功能的一体化的无功补偿装置。

1.7、应根据国网公司制定的统一的技术规范和配置标准,结合本单位的配网结构、设备状况等实际情况,在主城中心地区和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的地区,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开展配网自动化系统的规划和建设试点工作,提高供电可靠性及配网运行管理水平。

标准化台区

标准化台区

静海供电有限公司配电台区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规范公司台区管理工作,通过细化基础资料管理、强化过程管理,推进台区标准化建设,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目标,结合静海供电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台区标准化管理是指公司范围内所有投运的10KV公用变压器至其供电的低压用户的配电网标准化管理与达标工作。

本办法包括标准化台区的技术标准和工作流程标准等。

第三条本办法制订的主要依据是《配电网运行规程》(Q/GDW 519—2010)、《天津市电力公司电力电缆线路运行规程》(Q/TGS 1017 —2007)、《天津市10千伏及以下配《天津市、号)[2010]44(生技》电网技术原则(征求意见稿).电力公司配电设备编号原则》、《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00)、《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DL/T 698)、《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电能计量装置分册》(中国电力出版社,2007 ISBN 978-7-5083-5972-4)、《电能计量装置及负荷管理终端的安装工艺标准》(津电营销[2006]5号)、《低压电能计量及通信装置安装工艺标准》(津电营销[2010]4号)、《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J10968-2007)。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静海供电有限公司负责运行维护的全部公用变压器及低压配电网设备。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管理职责第五条营销科职责一、负责对各供电营业所标准化台区达标工作动态监督,负责牵头组织生技科及属地供电营业所对标准化台区达标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二、负责台区标准化管理工作中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的营销专业工作的专业指导。

.三、负责组织编制达标过程中低压用户计量装置、台区考核关口计量装置的改造计划,安排落实项目资金,组织并监督改造工作的落实和工程验收。

四、负责标准化台区相关技术标准的验收工作第六条生产技术科职责一、负责编制台区标准化技术标准和台区增容管理流程标准。

低压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原则

低压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原则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低压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原则2017年8月一、编制目的为落实公司低压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规范化和标准化要求,有效指导低压电网建设改造方案编制及后续项目管理,保证低压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国网公司《配电网建设改造立项技术原则》(运检三〔2016〕25号)、《北京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智能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细则》,制定本技术原则。

二、建设目标逐步实现低压线路标准化、设备监测智能化、消除异常台区,提升低压设备状态监测和运维管控水平,建成坚强可靠智能的低压配电网。

具体目标:1.低压线路标准化。

全面提升低压线路供电能力,切实满足低压线路负荷需求;消除裸露、破损及老旧等问题低压线路,实现低压线路全绝缘化;完成接户线标准化改造,淘汰影响安全运行的低压设备,优化低压接线方式,建立低压联络。

2.设备监测智能化。

以智能配电终端为核心,通过与智能电表、无功补偿装置、低压监测单元等设备进行数据交互,提升台区及低压配电网的可观可测水平,实现设备运行状态的综合分析与判断。

3.消除异常台区。

有效满足台区负荷需求,消除配电变压器重过载、低电压、三相不平衡。

对低压线路以台区为单位进行整体改造,确保改造后的台区达到标准化要求。

以“建设坚强可靠低压配网”为目标,以提升“供电能力、健康水平”为重点,开展低压配网的建设改造工作。

1.紧密结合地区电网规划。

低压配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应实行分区供电的原则,与上级高压电网的规划和建设相结合,与市政工程、业扩工程相结合,与拆迁改造计划紧密联系。

2.改造后为电动汽车接入等预留充足的容量和间隔。

3.低压通信以电力线宽带载波为主要通信手段,成熟地区、对可靠性要求较高的地区可采用光纤通信。

4.落实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要求。

依据公司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要求,严格核查配电变压器、低压开关柜、低压电缆、低压架空线等主要设备的运行年限、运行状态,合理界定是否需要改造,防止发生“搭车改造”、不合理拆建情况。

标准化低压台区建设技术标准改完整版

标准化低压台区建设技术标准改完整版

标准化低压台区建设技术标准改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标准化低压台区建设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一、城网部分1、低压台区规划技术原则、低压配网变压器台区布点、容量的规划,受到局部地区(配电变压器台区或配电房所供区域)负荷变化的影响,不可预见性强,一般只需做近期或中期规划。

、低压配电网应结构简单、安全可靠,低压设备选用应标准化、序列化。

配电网络一般采用树枝放射式结构,必要时相邻低压电源之间可装设联络开关,以提高运行灵活性和供电可靠性。

、应逐步缩小低压台区线路供电半径,低压主干线及支干线的供电半径在市区内不宜大于150m,县城低压台区可以适当放宽,最长不宜超过400m,供电半径超过250m时应进行电压质量校核。

低压线路导线截面应按最终负荷密度一次选定,并按电压降进行校核,不敷需要时,可新增变压器进行台区切改,勿需再进行导线更换。

低压架空线路主干线、支干线应为三相四线,不得规划设计为单相或两相三线制。

、低压配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要与城市规划和城建部门密切配合,实行分区供电的原则,一般不宜跨街区或跨T接点的10千伏线路供电。

老旧主城区的低压配电网以架空线为主,在主城区线路走廊存在困难的台区可考虑实施电缆;对新建住宅小区配电容量在400千伏安及以上,应规划建设配电房或箱式变电站,要求配电设施建设一次到位,低压干线或支干线宜采用电缆。

、在高层建筑物内,当向楼层各配电点供电时,宜采用分区树干式配电;但部分较大容量的集中负荷或重要负荷,应从低压配电室(或配电房)以放射式结构配电。

高层建筑的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在低压配电网改造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无功功率的就地平衡,以满足客户电能质量的需要。

所有配电变压器出口端及部分低压台区的负荷中心点均应配置无功补偿装置,有条件时,宜配置带运行数据采集功能的一体化的无功补偿装置。

(技术规范标准)配电台区新建改造技术标准

(技术规范标准)配电台区新建改造技术标准

附件1配电台区新建改造技术标准(讨论稿)目录1适用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总则4台区变压器4.1预装式变电站4.2台架变压器4.3配电室5低压配电线路5.1 低压架空线路5.2 低压电缆线路5.3 低压配电线路典型设计6低压分支箱6.1低压分支箱选型6.2低压分支箱安装6.3低压分支箱连接7电能计量装置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配电台区新建和改造的技术要求、安装工艺。

本标准适用于配电台区的新建和改造。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053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12325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DL/T 602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DL/T358-2010 7.2KV-12KV预装式户外开关站安装与验收规程Q/GDW 370—2009 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Q/GDW 462—2010 农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xx省电力公司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技术导则xx省电力公司配网工程标准设计与管理平台3总则3.1 为建立和完善xx省电力公司配电网建设和改造技术标准体系,特制定本标准。

3.2 各单位在进行配电台区建设和改造时,应充分考虑市中心区、市区、郊区农村等不同区域的负荷特点和供电可靠性要求,合理选择适合本地区特点的规范化低压网架结构,达到结构规范、适应性强。

3.3 配电台区建设和改造应兼顾区域差异,积极稳妥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设备选型应坚持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的原则,积极应用通用设备,选择技术成熟、节能环保的产品,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3.4 电压偏差各类用户受电电压质量执行GB 12325《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的规定。

表5:低压台区过程验收、竣工验收技术标准

表5:低压台区过程验收、竣工验收技术标准

三、工程日施工质量验收情况(在“是否符合”栏填√或×,不符合在“备注”栏说明。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是否符合备注电杆基坑电杆基坑深度符合要求,允许偏差应为+100mm、-50mm。

杆塔组立单杆立好正直,直线杆倾斜(10kV及以下)不大于杆梢直径的二分一;转角杆转角杆应外预偏,紧线后不能偏内角,其预偏不应大于杆梢直径。

拉线安装拉线捧露出地面部分长度应为500-700mm,线夹处露出尾线长度为300-500mm,UT型线夹螺杆丝有1/2长度可调。

横担安装直线路安装于受电侧;分支杆、90度转角杆及终端杆装于拉线侧;横担安装平直。

街码、丁担安装宜安装在砖墙、水泥横梁柱面等实体墙面上。

线路终端宜用双丁担。

绝缘子安装安装牢固,连接可靠,防止积水。

耐张串的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应由上向下。

导线架设导线跨越或穿越其他线路时,安全距离符合要求;同一档杆内导线接头不超1个,接头位置与导线固定处距离大于0.5m。

绑扎应用同金属单股线,其直径不应小于2mm。

绑扎长度规定:25-50mm2≥120mm,70-120mm2≥200mm。

转角处导线应固定有针式瓷瓶外侧脖颈上。

绝缘导线展放中不应损伤绝缘层和出现扭、弯等现象,接头破口进行绝缘处理。

沿墙架设的低压绝缘导线,零线宜安装在靠墙侧。

电缆敷设电缆均应有电缆管加以保护,埋设深度不小于0.7m。

在终端头附近留用备用长度。

电缆终端头、接头、拐弯处、竖井两端应装设标志牌。

导线驳接钳压管连接:使用的钳压钢模应与导线型号相符,线端露出管外为15-20mm,线头用20号铁丝扎紧。

对于钢芯铝线,管内两导线间须加铝衬垫。

压接后钳压管弯曲度不得大于2%,钳压管不应有裂纹,两端附近导线不应有灯笼、抽筋等现象。

钳压压口数符合规定。

液压连接:LGJ-240及以上导线及GJ-35以上地线应用液压连接。

液压后的管子不应有肉眼可见的扭曲及弯曲现象和裂缝。

导线T接:要求用C型线夹或并沟线夹进行导线T接,选用的线夹型号要与导线型号相符。

标准化低压台区建设技术标准(改)0409

标准化低压台区建设技术标准(改)0409

标准化低压台区建设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一、城网部分1、低压台区规划技术原则1.1、低压配网变压器台区布点、容量的规划,受到局部地区(配电变压器台区或配电房所供区域)负荷变化的影响,不可预见性强,一般只需做近期或中期规划。

1.2、低压配电网应结构简单、安全可靠,低压设备选用应标准化、序列化。

配电网络一般采用树枝放射式结构,必要时相邻低压电源之间可装设联络开关,以提高运行灵活性和供电可靠性。

1.3、应逐步缩小低压台区线路供电半径,低压主干线及支干线的供电半径在市区内不宜大于150m,县城低压台区可以适当放宽,最长不宜超过400m,供电半径超过250m时应进行电压质量校核。

低压线路导线截面应按最终负荷密度一次选定,并按电压降进行校核,不敷需要时,可新增变压器进行台区切改,勿需再进行导线更换。

低压架空线路主干线、支干线应为三相四线,不得规划设计为单相或两相三线制。

1.4、低压配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要与城市规划和城建部门密切配合,实行分区供电的原则,一般不宜跨街区或跨T接点的10千伏线路供电。

老旧主城区的低压配电网以架空线为主,在主城区线路走廊存在困难的台区可考虑实施电缆;对新建住宅小区配电容量在400千伏安及以上,应规划建设配电房或箱式变电站,要求配电设施建设一次到位,低压干线或支干线宜采用电缆。

1.5、在高层建筑物内,当向楼层各配电点供电时,宜采用分区树干式配电;但部分较大容量的集中负荷或重要负荷,应从低压配电室(或配电房)以放射式结构配电。

高层建筑的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1.6、在低压配电网改造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无功功率的就地平衡,以满足客户电能质量的需要。

所有配电变压器出口端及部分低压台区的负荷中心点均应配置无功补偿装置,有条件时,宜配置带运行数据采集功能的一体化的无功补偿装置。

1.7、应根据国网公司制定的统一的技术规范和配置标准,结合本单位的配网结构、设备状况等实际情况,在主城中心地区和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的地区,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开展配网自动化系统的规划和建设试点工作,提高供电可靠性及配网运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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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一、城网部分1、低压台区规划技术原则、低压配网变压器台区布点、容量的规划,受到局部地区(配电变压器台区或配电房所供区域)负荷变化的影响,不可预见性强,一般只需做近期或中期规划。

、低压配电网应结构简单、安全可靠,低压设备选用应标准化、序列化。

配电网络一般采用树枝放射式结构,必要时相邻低压电源之间可装设联络开关,以提高运行灵活性和供电可靠性。

、应逐步缩小低压台区线路供电半径,低压主干线及支干线的供电半径在市区内不宜大于150m,县城低压台区可以适当放宽,最长不宜超过400m,供电半径超过250m时应进行电压质量校核。

低压线路导线截面应按最终负荷密度一次选定,并按电压降进行校核,不敷需要时,可新增变压器进行台区切改,勿需再进行导线更换。

低压架空线路主干线、支干线应为三相四线,不得规划设计为单相或两相三线制。

、低压配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要与城市规划和城建部门密切配合,实行分区供电的原则,一般不宜跨街区或跨T接点的10千伏线路供电。

老旧主城区的低压配电网以架空线为主,在主城区线路走廊存在困难的台区可考虑实施电缆;对新建住宅小区配电容量在400千伏安及以上,应规划建设配电房或箱式变电站,要求配电设施建设一次到位,低压干线或支干线宜采用电缆。

、在高层建筑物内,当向楼层各配电点供电时,宜采用分区树干式配电;但部分较大容量的集中负荷或重要负荷,应从低压配电室(或配电房)以放射式结构配电。

高层建筑的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在低压配电网改造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无功功率的就地平衡,以满足客户电能质量的需要。

所有配电变压器出口端及部分低压台区的负荷中心点均应配置无功补偿装置,有条件时,宜配置带运行数据采集功能的一体化的无功补偿装置。

、应根据国网公司制定的统一的技术规范和配置标准,结合本单位的配网结构、设备状况等实际情况,在主城中心地区和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的地区,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开展配网自动化系统的规划和建设试点工作,提高供电可靠性及配网运行管理水平。

、改造后的城市低压台区配电网应符合国网公司电压质量标准,即电压允许偏差值220V应达到+7%~-10%,380V应达到+7%~-7%,低压侧功率因素应达到以上;每百台配电变压器至少应设2个电压质量监测点,超过百台的按每50台设1个电压质量监测点,监测点应设在有代表性的低压配电网首末两端和部分重要客户。

2、建设与改造的一般技术原则、低压配电网所有低压干线、分支线、下户线应实现全绝缘化。

、城市低压配电线路应选用铝芯聚乙烯绝缘导线或铜芯聚氯乙烯电缆,主干线导线型号不宜过多。

新建及更换线路不使用BX、BV线,使用绝缘金具、每一支路或下户线处均应安装验电接地环、直路杆安装P-10T针式瓷瓶、水泥杆使用10米以上锥型杆,拉线应装绝缘瓷瓶,且应装设警示标示,在不能安装拉线的转角、终端、耐张杆可使用方杆。

在分支线、下户线处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

线径选择按用户的最终用电规模一次选定,一般情况下主干线为150~185mm2,分支线为70~120mm2,下户线及楼层干线为25~50mm2,楼层分支线10~25mm2。

选用电缆时,根据实际需要可选择阻燃或铠装电缆。

低压电缆选用YJV22或VV22型、主干线截面为120~185mm2,分支线为70~95mm2,进户线为25~50mm2,零线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等径。

主干线线径一般应按下表选择:、变压器出线回数不应少于两回,低压架空线路的零线应与相线截面相同,接户线原则上应采用三相四线制,并力求各相负荷相对平衡,不平衡度应小于25%。

、低压架空线路档距不宜超过40m,接户线至建筑物第一支持物长度不宜超过25m,接户线不应有接头,超过时应新架设水泥杆。

某些平房的接户线对地距离不能保证时,应增加辅助性措施。

接户线在进线处的对地距离不应小于2.7m,接户线沿墙敷设时,两支持物间不超过6m。

进户线应穿管保护接至室内配电设备,室外部分对地距离不应小于2.7m。

、在低压配电线路台区建设和改造中,应考虑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的铜芯导线截面不应小于10 mm2,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改造后每一变压器台区的送出线路,电杆应统一编号(双重编号),低压线路名称及编号分两行横向刷写(第一行为台区名,第二行为杆号),黑底白字,字体为200号黑体加粗,离地面高度不低于2米,刷写在沿路易见的方向。

、所有配电线路均应装设短路保护装置,短路保护一般采用低压断路器或熔断器。

低压配电线路应设置三级基本保护,即变压器出线熔断器保护(变压器的低压侧出线应加装综合配电箱、低压熔丝箱或熔断式隔离开关,配电房低压总路屏断路器保护)、单元(楼层总) 断路器保护,客户进户断路器或熔断器保护。

、保护电器应安装在被保护线路与电源线路的连接处,但为了操作与维护方便可设置在离开连接点的地方。

干线向下引接分支线路的保护电器装设在距连接点的线路长度大于3m的时(最大不宜超过25m),应保证在该段线路发生短路或接地故障的情况下,上一级保护电器能可靠动作。

保护电器应装设在操作维护方便,不易受机械损伤,不靠近可燃物的地方,并应采取避免保护电器运行时意外损坏对周围人员造成伤害的措施。

、配电变压器应配套安装配变监测装置,实现监测三相电压、电流、有功、无功、功率因数、三相视在功率、谐波畸变率、零序电流值等数据。

基层单位应制定配变监测装置数据统计分析管理办法,并根据实测数据采取相应措施,加强低压台区管理。

、零线上不应装设保护电器使零线断开,接入的楼层分支箱(分线盒)也不应将零线分段接入。

、低压断路器应装在箱体内,箱体大小要便于操作,门应可靠关闭,应有带电危险的安全警示标志,门上应喷有抢修电话(主要指楼层单元保护),安装高度宜-2.5m。

、楼层线应敷设于阻燃的管、槽内,安装在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淋的地方,管、槽内的导线必须固定良好,楼层末端的线路要求加大固定力度,防止导线折断或下滑。

、为便于发展“一户一表”,可在每一楼层增加分线箱或分线盒(不应将楼层导线截断),以便从分线箱或分线盒引出进户线,进户线应使用铜芯绝缘线,导线截面原则上不小于6 mm2。

、管、槽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管、槽内的导线总截面面积不应超过管、槽截面面积的40%。

新建小区或居民楼应考虑预留光纤通道。

、电能表及表箱的选用应符合质量好、寿命长、精度高、耐腐蚀、阻燃的原则,表箱的开关配置也必须按照质量好、寿命长、高品质的原则选用,电能表表箱的安装高度为—2.0M。

、电能表表箱采用的结构要便于供电企业与客户划清产权维护点,以便客户维护和操作属于自己的设备。

、新建或改造的低压导线要保证与弱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如有线电视、计算机网络或电话线等),同时应保证与可燃性或易爆体(天然气管道等)之间的距离。

相互间的净距不宜小于下列数值:(1)、当电线管、槽敷设在热水管下面时为0.2m,在上面时为0.3m。

(2)、当电线管、槽敷设在蒸汽管下面时为0.5m,在上面时为1m。

(3)、电线管、槽与其它管道(不包括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管道)的平行净距不应小于0.1m 。

当与水管同侧敷设时,宜敷设在水管的上面;管线互相交叉时的距离,不宜小于相应上述情况的平行净距,或采用其它安全防护措施。

(4)、直接埋地敷设的电缆与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管道平行敷设时的最小净距为1m;交叉敷设时的最小净距为0.5m;架空导线与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管道敷设时的最小净距为2.0m。

、严禁架空线路跨越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当架空线路与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接近时,在一般情况下,架空线路与爆炸危险场所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倍。

在特殊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后,可适当减小距离。

、屋外布线的绝缘导线至建筑物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表规定。

绝缘导线至建筑物的最小间距、低压配电网应考虑过电压保护,即在变压器低压桩头附近加装一组避雷器,以防止反变换波和低压侧雷电侵入波击穿高压侧绝缘。

、低压架空线路接户线的绝缘子铁脚宜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30Ω。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引下的接户线其绝缘子铁脚宜接地,并应装设专用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超过30Ω的除外。

低压线被建筑物等屏蔽的地区,以及接户线距低压线路接地点不超过50m的地方,接户线绝缘子铁脚可不接地。

、公用变压器的低压桩头与送出导线的连接,原则上使用抱杆式螺栓,并加装绝缘罩。

、在电缆敷设过程中,需要转接电缆时,应采用电缆分支箱;在架空绝缘线从一个楼层单元转接到另外的楼层单元时,也应使用电缆分支箱。

、线路金具的使用,原则上选用性能可靠、质量好、能够代表当前新技术、新工艺的产品和节能型金具。

、低压配电网改造应将无功补偿纳入改造计划,50KVA以上的变压器全部具有自动投切功能的无功补偿装置,补偿容量应达到配变容量的20%,原则上不超过30%,可用率达到99%。

无功补偿应因地制宜,选择采取配电房集中补偿、公用配电变压器单独补偿、三相四线末端和动力用电较集中的地方就地补偿等多种方式。

3、设备配置标准配电网设备主要选用高可靠性、小型化、全工况、免维护或少维护、绝缘化、节能环保型设备。

低压配电网所选用的电器产品、电能表及表箱,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有较长使用寿命(15年及以上),技术先进,并相应满足动稳定和热稳定的要求,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3X,确保供电的安全性、可靠性。

、配电变压器应采用S11-M及以上油浸式全密封变压器,对于负载率较低、峰谷差较大的台区推广使用非晶态合金变压器,试点使用单相变压器,柱上变压器单台容量不宜超过315KVA,配电房变压器单台容量不宜超过800KVA。

干式变压器应选用环氧树脂浇铸绝缘的SCB10及以上变压器。

单台容量为630KVA-800kVA,干式变压器应带不锈钢外壳、风机、温控、温显装置,有通讯接口,绝缘等级达到H级及以上,过负荷能力能达到倍,城网配变可选用合资或国产品牌产品。

、箱式变压器一般用于施工用电、临时用电场合、架空线路入地改造地区,以及现有配电室无法扩容改造的场所。

因受通风散热影响较大,宜采用变压器与配电箱箱体合一的紧凑型结构,容量为400-630kVA,外壳应采用不锈钢或GRC水泥板,体积小巧、美观大方,与城市周围的景观协调一致。

箱式变压器的高低压侧均应采用电缆,高压应配置进口插入式熔断器(美式)、环网柜(欧式)、避雷器,低压应配置框架开关(欧式)或塑壳开关(美式)。

欧式箱变可采用干式变压器,箱变及主要元器件均应为进口或合资品牌产品,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欧。

、变压器高压跌落保险选用合资及以上档次的开断电流为16kA的喷射式跌落保险,容量按变压器额定电流进行选择(100千伏安及以下按2-3倍选择;100千伏安以上按-2倍选择)。

选用配置进口氧化锌避雷器,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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