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评审条件摘要_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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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基本业务条件.

重庆大学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基本业务条件.

重庆大学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基本业务条件
备注:
1.A类刊物、B类刊物、C类刊物以《重庆大学A类学术期刊目录》的界定为准;
2.以上所列基本业务条件内容均为任现职以来的成果;
3.论文的第一作者是导师指导的学生,导师视为第一作者;
4.申报副教授职务教学条件必备,科研条件中论文著作条件必备,其它条件必须满足3条中的任何1条;
5.申报科学研究系列中的副研究员职务参照工科、理科、文科条件,教学条件可适当放宽,科研条件中论文著作条件必备,其它条件必须具备3条中的任何2条;
6.国际会议论文与B类期刊同等对待;
7.以上条件中,凡未注明获奖奖项名称的,均为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
8.教学或科研某一方面被同行专家公认为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对基本业务条件的要求。

4.重庆大学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基本业务条件

4.重庆大学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基本业务条件

附件4注:(1)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重庆大学;(2)实名第一作者论文不少于要求论文的2/3;(3)论文的第一作者是导师指导的学生(本校在职攻读的除外)、导师为第二作者的,可视为第一作者,但不能超过要求论文的1/3。

注:(1)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重庆大学;(2)实名第一作者论文不少于要求论文的2/3;(3)论文的第一作者是导师指导的学生(本校在职攻读的除外)、导师为第二作者的,可视为第一作者,但不能超过要求论文的1/3。

注:(1)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重庆大学;(2)实名第一作者论文不少于要求论文的2/3;(3)论文的第一作者是导师指导的学生(本校在职攻读的除外)、导师为第二作者的,可视为第一作者,但不能超过要求论文的1/3。

注:(1)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重庆大学;(2)实名第一作者论文不少于要求论文的2/3;(3)论文的第一作者是导师指导的学生(本校在职攻读的除外)、导师为第二作者的,可视为第一作者,但不能超过要求论文的1/3。

注:(1)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重庆大学;(2)实名第一作者论文不少于要求论文的2/3;(3)论文的第一作者是导师指导的学生(本校在职攻读的除外)、导师为第二作者的,可视为第一作者,但不能超过要求论文的1/3。

注:(1)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重庆大学;(2)实名第一作者论文不少于要求论文的2/3;(3)论文的第一作者是导师指导的学生(本校在职攻读的除外)、导师为第二作者的,可视为第一作者,但不能超过要求论文的1/3。

注:(1)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重庆大学;(2)实名第一作者论文不少于要求论文的2/3;(3)论文的第一作者是导师指导的学生(本校在职攻读的除外)、导师为第二作者的,可视为第一作者,但不能超过要求论文的1/3。

注:(1)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重庆大学;(2)实名第一作者论文不少于要求论文的2/3;(3)论文的第一作者是导师指导的学生(本校在职攻读的除外)、导师为第二作者的,可视为第一作者,但不能超过要求论文的1/3。

副研究员职称评审条件

副研究员职称评审条件

副研究员职称评审条件
近年来,高校科研人员晋升职称的新规则出台,有许多重要的提升条件,这些条件将决定一个科研人员是否能够获得晋升副研究员职称。

首先是关于专业能力的评审,一般而言,获得晋升副研究员职称的科研人员应该拥有一定的学术和科研的能力,有较强的学术驾驭能力和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

关于学术驾驭能力,可以通过科研成果的完成情况,以及发表论文的数量等来进行评估,而关于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可以通过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及其它学术交流的积极性来进行评估。

其次是关于教学能力的评审,晋升副研究员职称的科研人员应该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这可以通过科研人员授课的情况,以及在授课过程中的学生评价等进行评价。

此外,科研人员的科研精神也可以作为合格的副研究员的评价指标之一,可以考察科研人员在科研事业上是否具有乐观进取的态度和开放的心态。

最后是关于学术水平的评审,晋升副研究员职称的科研人员应该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大多数情况下,能够申请者晋升副研究员职称的学术水平应该至少达到教授级,例如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数量,国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情况,以及参加国外学术会议的情况等都是考察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准。

以上就是晋升副研究员职称所需要满足的评审条件,希望科研人员在晋升副研究员职称的过程中,能够积极努力,提高个人的学
术水平和教学能力,以方便自己获得职称晋升。

副教授提拔条件

副教授提拔条件

副教授提拔条件
副教授是高等学校教师的职称名称,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有可能被提拔为副教授:
1. 教育背景:一般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者硕士学位并有丰富的教学和科研经验。

2. 教学能力:需要在教学方面表现出色,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成果,能够独立承担本学科的教学任务。

3. 科研能力:需要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能够独立承担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4. 学术影响力:需要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能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发表演讲,担任学术期刊编委等。

5. 综合素质:需要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道德、团队协作能力、领导能力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和学科对于副教授的提拔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条件可以参考学校或学科的相关规定。

此外,还需要通过职称评审等程序才能最终获得副教授职称。

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评审条件摘要

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评审条件摘要
(2)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教师,在论文、著作的数量要求上按第八条第1款执行。(粤人职[1999]28号文)
说明
1.本资格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和学历(学位)、资历、外语、继续教育、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获得博士学位并申报副教授者,受聘讲师期间,须有1篇教学研究方面的论文表(含内部刊物)或有1次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
3.在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条件方面,以科研方面的要求为主、年均授课59计划学时以下者,只能申报副研究员资格。(粤人职[1999]28号文)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学效果好,有2次以上年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
2.在教学研究上有较高的造诣,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奖,或教坛新秀奖。
3.获市(厅)级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二等奖以上;或获市(厅)级上述奖项三等奖(前2名)。
2.担任班主任或其他社会服务工作(累计半年以上),指导过青年教师,或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过研究生或进修教师;或培养出优秀的体育、艺术人才。
3.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过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研究开发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果,或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研工作,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或艺术作品。(粤人职[1999]28号文)
4、原广东省组织的《计算机网络应用》合格证书只作为继续教育证明,不再作为计算机应用能力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以下条件:
1.系统讲授1门基础课或2门以上课程(对专业课教师,其中1门应为专业基础或技术基础或实践性的课程),并按教学计划的要求组织课堂讨论、社会调查,指导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评定标准:自然科学副研究员须具有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学术积累和科研经验,是本学科的学术骨干;了解本学科的发展趋势,能选定有较大学术意义或应用前景的研究课题,独立组织和指导课题组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提出有效的途径,解决较复杂的学术技术问题,在承担和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研究项目中起到骨干作用;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重要自主知识产权,或科技开发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出版学术专著或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论文,在同行中有一定影响。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电子、机械、自动化、生物、能源、地理、医学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自然科学研究事业,有吃苦耐劳、勤奋钻研、积极进取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作风正派。

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并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2年以上;具有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获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一)掌握一门外语。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主持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第一主持人)或主研完成省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前3名,以立项通知、完成成果及结项证书为准);(二)指导中初级研究人员或硕士研究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一定科研进展。

六、业绩成果条件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以奖励证书为准);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前5名,以奖励证书为准);(二)获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前2名),并转化实施,取得较大经济或社会效益;(三)主要参加(前3名)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转化收益达100万以上(转化收益及转让合同以厅局级科技部门登记为准)。

研究员、副研究员评审申报条件

研究员、副研究员评审申报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副研究员评审申报条件一、评审范围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主要评价申请人任现职以来在本职工作范围内从事的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达到的学术水平和取得的学术成果。

二、学术水平基本条件申请人在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工信厅人[2009]327号)中规定的基本申报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基本学术条件要求:(一)申请研究员1、学术论著方面(满足以下任意2项)(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外重要学术刊物(SCI、SSCI、EI收录,并提供检索证明)或国内核心期刊(CSSCI、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发表学术论文6篇;(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第一作者,不含译著、论文集等)或参与编写学术专著2部(本人撰写部分均不少于15万字);(3)完成国家或省部级以上单位(含中央部委内设司局和省级政府委办局)委托的重要研究报告2份(本人排名前三),并提供委托证明(包括立项申请书、任务书、委托合同等)。

2、科研及成果方面(满足以下任意1项)(1)主持国家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1项。

(2)主持省部级(含中央部委内设司局和省级政府委办局)项目2项,并提供完成证明。

(3)主持省部级(含中央部委内设司局和省级政府委办局)项目1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三)。

以上项目均须提供立项申请书、任务书、委托合同等相关证明。

(二)申请副研究员1、学术论著方面(满足以下任意2项)(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外重要学术刊物(SCI、SSCI、EI收录,并提供检索证明)或国内核心期刊(CSSCI、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发表学术论文4篇;(2)参与编写学术专著1部(不含译著、论文集等)。

(3)完成重要研究报告2份(本人排名前五),并提供相关证明。

2、科研及成果方面(满足以下任意1项)(1)主持省部级(含中央部委内设司局和省级政府委办局)及以上课题研究项目1项,并提供完成证明。

副研究员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副研究员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副研究员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申报条件一、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并且在近3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

二、学历、资历要求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符合申报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学历、资历要求:1.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并担任助理研究员或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助理研究员或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或取得与所从事专业相符的后续大学本科学历4年以上),并担任助理研究员或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并担任助理研究员或工程师职务八年以上。

三、外语和计算机要求1.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和有效期要求符合所在省(区、市)人事厅(局)所规定的条件(包括免试条件)。

2.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参加全国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并符合所在省(区、市)人事厅(局)所规定的条件(包括免试条件)。

四、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以上三个申报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其中,学历系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任职时间从受聘之日起到评审之当年底止。

破格条件一、学历、资历破格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成绩显著,可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主持或主要负责完成的科研成果获省、部级科技进步或防震减灾优秀成果二等以上奖励。

2.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5篇以上学术论文或技术报告,其中至少有2篇被SCI、EI、ISTP(特邀)收录。

3.负责完成的单项地震观测资料连续三次获全国评比第一名。

4.负责重大破坏性地震现场考察、震害评估工作(要求验收合格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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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教师,在论文、著作的数量要求上按第八条第1款执行。(粤人职[1999]28号文)
说明
1.本资格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和学历(学
2.获得博士学位并申报副教授者,受聘讲师期间,须有1篇教学研究方面的论文表(含内部刊物)或有1次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
2.担任班主任或其他社会服务工作(累计半年以上),指导过青年教师,或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过研究生或进修教师;或培养出优秀的体育、艺术人才。
3.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过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研究开发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果,或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研工作,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或艺术作品。(粤人职[1999]28号文)
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评审的条件(摘要)
条件
具体要求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从事教学、科研(科技开发)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粤人职[1999]28号文)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任现职考核称职以上;任现职期间出现受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粤人职[1999]28号文)
第五条
计算机条件
1、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在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须参加5个及以上模块的考试;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须参加4个及以上模块的考试。(粤人社发[2010]176号文)
2、所考的模块,必须是人社部规定的14类中不同类别的模块,同一类别的两个及以上的按一个模块计算。2010年7月1日以前模块考试合格证书仍有效。(粤人社发[2010]176号文)
第四条
外语条件
1.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成绩单),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取得A级合格证书,可申报所有级别专业技术资格,长期有效。(粤人发[2007]120号文)
2.免考外语条件: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业绩或在特定地区、行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粤人发[2007]120号文)
4.艺术类专业人员参加或作品入选由省级以上的专业部门组织的音乐会、展览会等;或主持过大型项目的设计或企业的形象设计,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5.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市(厅)级以上的科研项目l项。
6.被评为市(厅)级以上劳动模范或优秀教师。(粤人职[1999]28号文)
第八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3、免考条件: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人员;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者;取得博士学位人员;艺术、工艺美术、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计算机专业专职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农村乡(不含镇)属单位工作的,或在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专业技术人员;196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粤人发〔2004〕223号文规定的突出贡献人员、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离退休人员。(粤人发[2002]81号文、粤人发[2005]177号文、粤人社发[2010]176号文)
3.在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条件方面,以科研方面的要求为主、年均授课59计划学时以下者,只能申报副研究员资格。(粤人职[1999]28号文)
加拿大学毕业证代理商D35s04mYHUK2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学效果好,有2次以上年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
2.在教学研究上有较高的造诣,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奖,或教坛新秀奖。
3.获市(厅)级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二等奖以上;或获市(厅)级上述奖项三等奖(前2名)。
4、原广东省组织的《计算机网络应用》合格证书只作为继续教育证明,不再作为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粤人社发[2010]176号文)
第六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以下条件:
1.系统讲授1门基础课或2门以上课程(对专业课教师,其中1门应为专业基础或技术基础或实践性的课程),并按教学计划的要求组织课堂讨论、社会调查,指导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粤人发[2003]178号文、粤人发[2004]108号文)
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一年,经考核符合本资格条件的,可认定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资格。(粤人职[1999]28号文)
年均授课理工类文科类
320学时以上4篇(部)5篇(部)
240-319学时5篇(部)6篇(部)
120-239学时6篇(部)7篇(部)
60-119学时7篇(部)8篇(部)
59学时以下9篇(部)10篇(部)
论文、著作的要求:
(1)“著作”是指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第一作者或主编;或本人撰写:理科类6万字以上,文科类l0万字以上);“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其中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少于2篇,在学术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收入的论文(除非被4大索引收录)均不计入规定的数量,只供参考。按条件中的论文数量要求,须有二分之一在非本单位主办的刊物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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