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河南省高校副教授评职称论文著作要求

河南省高校副教授评职称论文著作要求河南省高校中、高级教师职称名称为分别为讲师、副教授、教授,其中副教授处于讲师之上,教授之下,也属于高级职称。
评副教授,不仅要担任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讲授,还要发表论文、著作。
河南省高校副教授评职称要求发SCI论文吗?答案是肯定的。
河南省高校副教授评审条件相对其他省份来说要高的多,发表的论文也都是SCI、EI这样的A级论文。
当然也可以是其他等级论文。
下面我们看下河南省高校副教授评职称论文论著要求。
河南省高校副教授评职称的论文著作要求中,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需要发表3篇以上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的论文,且要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收录。
文科要求必须是独著,理科要求是独著或者第一作者,因为理科涉及到实验、项目,通常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
(2)在CN公开出版河南省高校副教授评职称论文著作发表联系河南金水区的杨编辑微信LunwenFz投稿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6篇,其中3篇必须为核心论文或者专业内权威期刊论文。
其中一篇必须是教育教学论文,文科6篇都是独著,理科3篇为独著或者第一作者,其余只能有2篇为第二作者。
而公共课、基础课教师要求相对第一点,需要发表5篇论文,其中2篇核心。
其中一篇必须是教育教学论文,文科5篇都是独著,理科2篇为独著或者第一作者,其余至少为第二作者。
(3)可以选择著作1部+4篇论文或者教材1部+4篇论文。
4篇论文中2篇是核心。
著作必须是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上。
教材必须是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论文要求其中一篇必须是教育教学论文,文科都是独著,理科2篇是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可以是第二作者。
从以上论文论著要求中就可以看出河南省高校副教授职称评审的严格和要求之高。
我们一般评副高职称,也就是医学单位一级研究单位可以看到有SCI的要求,但河南省高校副教授就已经有SCI论文要求了,且不能低于3篇。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6.06•【字号】•【施行日期】2023.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要求,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河南省内高等学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任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省内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
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
在我省高等学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查询)。
(六)参加202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
(七)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2.取得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系统讲授 1 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不少于15课时)。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
河南大学副教授评审条件

河南大学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三、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
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
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
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1、教学。
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或教育征文、课件大赛、信息技术教育等教学类评奖活动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4)指导本科生或研究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科技创新或建模大赛获三等以上奖励。
2、论文、著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期刊论文被SCI、EI或SSCI、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收录3篇以上;其中CSSCI收录论文中至少含B级以上论文1篇。
(2)专业课教师在正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以上,其中至少4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其余须发表在SCD收录刊物上。
河南省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河南省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1. 引言副教授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岗位,具备副高级职称,扮演着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重要角色。
河南省作为中国大陆重要的省级行政区,对于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制定了一系列条件,以确保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升。
本文将对河南省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进行详细介绍。
2. 教育背景要求对于申请副教授职位的候选人,河南省要求其具备以下教育背景:•获得博士学位,并且具备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拥有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候选人,需具备在相关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学术成果。
3. 科研成果要求申请副教授职位的候选人需要提供一定数量的科研成果,以证明其在学术研究方面的能力和专业水平。
具体的要求如下:•在相关领域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发表了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包括核心期刊或国际知名期刊的论文;•参与编辑或撰写过学术专著;•获得过科研成果奖励或专利。
4. 教学质量要求作为教育工作者,候选人不仅需要在科研方面有突出表现,还需要具备优秀的教学质量。
以下是河南省对于教学质量的要求:•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具有较高的教学评价;•指导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或获奖;•发表了一定数量的教学论文。
5. 学术影响力要求河南省对副教授的学术影响力要求较高,候选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学术研究成果被同行广泛引用和借鉴;•被学术机构邀请进行学术报告或演讲;•在学术会议上组织和主持学术讨论。
6. 其他要求除了以上几个主要方面,河南省还对副教授的其他要求包括:•申请人所在单位对其副教授任职的推荐信;•申请人个人的职称申报材料。
7. 结论河南省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设定有效提高了副教授的选拔标准,确保了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升。
以上介绍了教育背景要求、科研成果要求、教学质量要求、学术影响力要求以及其他要求。
希望本文能为申请副教授职位的候选人提供参考,同时促进教职员工的学术发展与成长。
高校职称评定条件

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豫人社[2009] 273号各省辖市人事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人事(人事劳动)局:根据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高校教师队伍的实际,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对《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1‟16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总则一、为加快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激励竞争,注重对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综合素质的全面科学评价。
三、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讲师、副教授、教授,其中讲师为中级职务,副教授为副高级职务,教授为正高级职务。
实验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其中实验师为中级职务,高级实验师为副高级职务。
四、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分则一、申报条件(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2023河南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2023河南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2023年河南省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教师职称评审分为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和二级教师三个等级。
具体条件如下:
一、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其中从事高等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
3.具有良好的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取得教学质量奖励或教学成果奖励;
4.具备带领本学科教研团队或独立承担重大教学改革和教育研究项目经验。
二、一级教师评审条件:
1.具有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2.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年及以上,其中从事高等教育工作3年及以上;
3.教学业绩优异,在教育教学中展现出较高的水平和特色;
4.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和教育研究实践经验。
三、二级教师评审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2.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及以上,其中从事高等教育工作2年及以上;
3.具备基本的教学能力和一定的教学成果;
4.有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研究的经历。
以上就是2023年河南省教师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具体评审细则可根据相关文件和规定确定。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校: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和我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结合我省高校教师队伍实际,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我们对《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2009〕273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1月21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建设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高校教师队伍,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国家、我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讲师、副教授、教授,其中讲师为中级职务,副教授为副高级职务,教授为正高级职务。
实验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其中实验师为中级职务,高级实验师为副高级职务。
第三条高等学校教师的评价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突出对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综合素质的全面科学评价。
第四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郑州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河南省人民医院

郑州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为加快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促进我校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服务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河南省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件。
一、职业道德申报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师职业,认真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学高身正,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资格证及学历资历转评教授及副教授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
(一)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2.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年以上;3.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申报当年年龄不满45周岁、没有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按破格条件评审。
(二)申报教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担任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申报当年年龄不满50周岁、没有取得博士学位者,按破格条件评审。
申报上述职务人员外语水平须符合国家和河南省的有关政策规定;申报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副教授、教授评审条件(一)教学工作量要求申报评审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以教学为主的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216学士以上;以科研及医科后期教学为主的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108学时以上;从事体育、政治、外语公修课教师,年均教学288学士以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量按专任教师学时的1/2计算。
(二)副教授评审条件1.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能力。
任讲师以来,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对本学科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为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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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
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
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
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
本科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
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3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3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副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的第一作者,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2)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