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砂》新旧规范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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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砂检验实施细则

建筑用砂检验实施细则

建筑用砂检验实施细则一、依据标准:GB/T14684-2001 《建筑用砂》二、检验目的:满足技术标准和施工质量要求。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建筑用各类砂子的检验。

四、分类与规格:1、分类砂按产源分为天然砂、人工砂两类:天然砂:包括河砂、湖砂、山砂、淡化海砂;人工砂:包括机制砂、混合砂。

2、规格砂按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三中规格,其细度模数分为:粗:3.7~3.1中:3.0~2.3细:2.2~1.63、类别按要求分为I 类、II类、III类。

项目指标I类II类III类含泥量(按质量计%)<1.0 <3.0 <5.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0 <1.0 <2.0五、仪器设备:1、鼓风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量程在0-250℃精确到1℃2、振筛机3、天平称量1000g,感量1g;4、方孔筛孔径为150um、300um、600 um、1.18mm、2.36mm、4.75mm、及9.5mm的筛各一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5、比重平、搪瓷盘、毛刷等。

六、取样规定: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用接料器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出定时抽取大致等量的砂4份,组成一组样品。

3、从火车、汽车。

货船、上取样时,从不同的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等量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七、试样选取:1、试样的准备:单项试验的最少取样数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做几项试验时,如能保证试样经过一项试验厚不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的结果,可用同一试样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

序号试验项目 4.41 颗粒级配 4.42 含泥量 6.03 石粉含量20.04 泥块含量0.65 云母含量 3.26 轻物质含量 2.07 有机物质含量0.68 硫化物与硫酸盐含量 4.49 氯化物含量8.010 坚固性天然砂20.0 人工砂11 表观密度 2.612 堆积密度与空隙率 5.013 碱集料反映20.02、试样处理1)用分料器法:将样品在潮湿的状态下拌和均匀,然后通过分料器,取接料斗中的一份再次通过分料器,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把样品缩分到试验所需量为止。

2022《建设用砂》新旧标准变化对比

2022《建设用砂》新旧标准变化对比

GB/T14684-2022《建筑用砂》新旧规范变化对比1.更改了天然砂的定义2.更改了机制砂的定义3.增加了混合砂的定义混合砂(mixed sand):由机制砂和天然砂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砂。

4.增加了机制砂片状颗粒的定义机制砂片状颗粒(flakyparticles in manufactured sand):粒径1.18mm以上的机制砂颗粒中最小一维尺寸小于该颗粒所属粒级的平均粒径0.45倍的颗粒。

5.更改了亚甲蓝(MB)值的定义6.更改了砂的分类相比于旧版,新版标准砂的分类在天然砂和机制砂的基础上引入了混合砂,规格中引入了特细砂及其细度模数范围,为1.5~0.7。

7.更改了I类砂的颗粒级配技术要求相比于旧版,新版标准引入混合砂,并对机制砂和混合砂1、2、3区4.75mm方孔筛的累计筛余范围进行了调整。

新版中删除了级配类型的要求,引入了分计筛余来控制各个粒级的含量。

新版要求:除特细砂外,Ⅰ类砂的累计筛余应符合表1的2区的规定,分计筛余应符合表2的规定;Ⅱ类和Ⅲ类砂的累计筛余应符合表1的规定。

砂的实际颗粒级配除4.75mm和0.60mm筛档外,可以略有超出,但各级累计筛余超出值总和应不大于5%。

I类砂的细度模数应为2.3~3.2。

旧版要求:砂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1的规定;砂的级配类别应符合表2的规定。

对于砂浆用砂,475mm筛孔的累计筛余量应为0。

砂的实际颗粒级配除4.75mm和600pm筛档外,可以略有超出,但各级累计筛余超出值总和应不大于5%。

8.更改了石粉含量和泥块含量的技术要求相比于旧版,新版标准对机制砂石粉含量的技术要求进行了更改;对天然砂与机制砂的泥块含量进行了统一要求,并更改了对I类砂的技术要求。

新版要求:机制砂的石粉含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砂的泥块含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

旧版要求:9.更改了有害物质的技术要求新版标准对轻物质含量和氯化物含量技术要求进行了更改。

10.增加了I类砂机制砂片状颗粒含量技术要求Ⅰ类机制砂的片状颗粒含量应不大于10%。

建设用砂、石与混凝土用砂石标准对比分析报告

建设用砂、石与混凝土用砂石标准对比分析报告

建设用砂石与混凝土用砂石标准对比分析目前砂石标准实施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1、《建设用砂》(GB/T14684-2011)、《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作为砂、石产品标准来实施,《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作为应用性规来实施。

2、混凝土搅拌站和部分预制构件厂采用《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来进行质量控制,而砂、石供应商则采用《建设用砂》(GB/T14684-2011)、《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作为交货检验依据。

3、在建设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中设计、施工、监理基本采用《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一、《建设用砂》与《混凝土用砂石》的对比1、概念和定义不一致1)人工砂①《建筑用砂》②《混凝土用砂石》《建筑用砂》将机制砂和混合砂定义为人工砂,即机制砂和混合砂都是人工砂,而《混凝土用砂石》仅将机制砂定义为人工砂。

人工砂与天然砂两者在生产工艺、质量指标、检验方法等方面有很大区别,而混合砂是由天然砂和机制砂组成,混合砂中的天然砂质量和掺加比例对混合砂质量有很大影响,因此混合砂质量与机制砂质量特别是颗粒级配、细粉含量有着明显差异。

2)公称粒径①《建筑用砂》②《混凝土用砂石》《建筑用砂》将含泥量、泥块含量、石粉含量、颗粒级配等质量指标用实际尺寸来界定,而《混凝土用砂石》用公称粒径来界定。

3)适用围①《建筑用砂》②《混凝土用砂石》《建筑用砂》按技术要求将砂分为Ⅰ、Ⅱ、Ⅲ类,而《混凝土用砂石》在质量要求中按混凝土强度等级将砂分为三种情况。

《建筑用砂》将强度等级大于C60的混凝土定义为高强混凝土,而《混凝土用砂石》将强度等级大于或等于C60的混凝土定义为高强混凝土。

2、质量指标不一致1)规格等级①《建筑用砂》②《混凝土用砂石》《建筑用砂》将砂按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三种规格,未涉及特细砂的质量要求,而《混凝土用砂石》砂按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特细四级。

新旧标准对照

新旧标准对照

增加了建设用石的一般要求: 5.1 用矿山废石生产的碎石有害物质除应符合6.4的 规定外,还应符合我国环保和安全相关的标准和规 范,不应对人体、生物、环境及混凝土性能产生有 害影响。 5.2 卵石、碎石的放射性应符合GB6566的规定。
注:GB/T 14685-2011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建设用卵石、碎石-2
改为:到达初凝时应立即重复测一次,当两次结论相同 时才能确定到达初凝状态,到达终凝时,需要在试体另 外两个不同点测试,结论相同时才确定为终凝状态
到达初凝或终凝时应立即重复测一次,当两次结 论相同时才能定为到达初凝或终凝状态
注:GB/T 1346-2011 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 -2
混凝土负温受冻临界强度 /
修订了混凝土负温受冻临界强度 注:此处改动较大,课下仔细阅读 取消混凝土综合蓄热法养护判别式 将“屋面保温及防水工程”一章更名为“保温及屋面防 水工程” ,增加外墙保温工程冬期施工的内容 注:此章课下阅读
修订土壤防冻、混凝土热工计算公式,修订用成熟度法 计算混凝土强度 注:JGJ/T104-2011 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改为:表观密度不小于2500kg/m3 、松散堆积密度不小 于1400kg/m3 、空隙率不大于44%
注:GB/T 14684-2011 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建设用砂 -3
GB/T 14684-2001 原版规范中无含水率和饱和面干含水率相关要 求 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方法 GB/T 14684-2011 新增:含水率和饱和面干含水率:当客户有要求 时,应报告其实测值 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方法
砌体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 合本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 80%及以上的抽检 处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或偏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以 内。

建设用砂新标准与旧标准对照 Microsoft Word 文档

建设用砂新标准与旧标准对照 Microsoft Word 文档
建设用砂新标准与旧标准对照
1
建设用砂GB/T14684-2011
建筑用砂GB/T14684-2001
2
适用范围是建设工程
适用范围是建筑工程
3
增加了砂的放射性规定
修改了人工砂和天然砂的定义
4
Ⅰ类砂必须是2区,但2区不一定是Ⅰ类砂
无此规定
5
表观密度≥2500
松散堆积密度≥1400
空隙率≤44%
表观密度≥2500
6
针片状含量Ⅰ类≤5,Ⅱ类≤10,Ⅲ类≤15
针片状含量Ⅰ类≤5,Ⅱ类≤15,Ⅲ类≤25
7
卵石压碎值Ⅰ类≤12,Ⅱ类≤14,Ⅲ类≤16
卵石压碎值Ⅰ类≤12,Ⅱ类≤16,Ⅲ类≤16
8
表观密度≥2600
松散堆积密度报告实测值
空隙率Ⅰ类≤43,Ⅱ类≤45,Ⅲ类≤47
表观密度>2500
松散堆积密度>1350
空隙率<47%
松散堆积密度≥1350
空隙率≤47%
6
表观密度称样精度0.1克
计算公式增加了水温修正系数
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进行评定
表观密度称样精度1克
计算公式无水温修正系数
没有说明用全数值比较法,还是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进行评定
7
判定规则:检测结果有2项及以上不符合标准规定时,为不合格。有1项及以上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可复检。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
2
适用范围是建设工程
适用范围是建筑工程
3
增加了卵石、碎石的放射性规定
修改了碎石的定义
4
单粒级增加了5-10,10-16,16-25三个规格
原标准5-10连续粒级改到新标准单粒级
5

建筑用砂的要求

建筑用砂的要求

复习:1、建筑用砂的要求。

2、砂的筛分析法试验的方法和计算。

§6.2普通混凝土的组成材料三、粗骨料(石子)(GB/T14685—2001)分类:碎石、卵石。

建筑用卵石、碎石新国标明确了分类、规格、类别及用途,建筑用卵石、碎石同样有Ⅲ个类别,用于小于C30级大于C60级的各等级混凝土。

对于砂、石的碱集料问题,新标准都作出了规定。

1、有害杂质:粘土、淤泥、细屑、硫酸盐、硫化物和有机杂质等符合规定。

2、颗粒形状及表面特征:碎石表面粗糙且有孔隙与水泥粘结好,但工作性较差;卵石与水泥粘结力差,但拌合物的工作性好。

三维长度相差不大的粗骨料最好,针状、片状颗粒在受力时易断且增大空隙率,使工作性变差,需控制。

3、最大粒径及颗粒级配dm 为公称粒级的上限,增大则比表面积小,用水泥量少,所以尽量大,但由于尺寸与配筋的限制,不能太大,大于40mm 并无多少好处。

(GB50204—92)规定最大粒径不得大于结构截面最小边长尺寸的1/4,同时不得大于钢筋最小净距3/4。

对于实心板,可允许采用板厚1/2的粒径,但最大不得大于50mm 。

对于泵送砼,碎石的最大粒径与输送管内径之比,不宜大于1/3,卵石不宜大于1/2.5。

级配用标准筛孔为2.36、4.75、9.5、16.0、19.0、26.5、31.5、37.5、53.0、63.0、75.0、90.0mm 等十二个方孔筛,计算分计和累计筛余进行判别。

不宜用单一的单粒级配制混凝土。

骨料的强度①立方体强度检验:母岩、较大的卵石制成边长为50mm 的立方体,在饱水状态下测抗压强度与砼强度之比,作为强度指标(不小于1.5)。

②压碎指标:将气干状态下9.5—19.0mm 的石子除去针\片状颗粒,装入一定规格的圆筒内,一定条件加荷,卸荷后用孔径为2.36mm 的筛筛去被压碎的细粒,称试样 的筛余量,计算压碎指标值越小,骨料的体积稳定性(坚固性)用饱和的硫酸钠溶液浸渍法检验。

骨料的含水状态:分为干燥、气干、饱和面干、湿润状态,计算配合比时以干燥状态为基准,有时用饱和面干状态。

(整理)新老规范有效及废止对照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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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准图集》有效、废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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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现行新旧规范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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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常用GB施工规范:1《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20022《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3《工程测量规范》50026-20074《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50086-20015《球形储罐施工规范》GB50094-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

6<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50107-20107《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038《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0134-20049《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 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13《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T50152-2012,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1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

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2012,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

1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84-2011,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18《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85-201019《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20《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2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2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在2012年5月1日实施2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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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用砂的定义、分类与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储存和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中混凝土及其制品和建筑砂浆用砂。
本版的和2001版的第1章
3
天然砂:自然形成的,经人工开采和筛分的粒径小于4.75mm的岩石颗粒,包括河砂、湖砂、山砂、淡化海砂,但不包括软质、风化的岩石颗粒。
机制砂:经除土处理,有机械破碎、筛分制成的,粒径小于4.75mm的岩石、矿山尾矿或工业废渣颗粒,但不包括软质、风化的颗粒,俗称人工砂。
天然砂:由自然风化、水流搬运和分选、堆积形成的、粒径小于4.75mm的岩石颗粒,但不包括软质、风化的岩石颗粒。
人工砂:经除土处理的机制砂、混合砂的统称。机制砂:由机械破碎、筛分制成的,粒径小于4.75mm的岩石颗粒,但不包括软质、风化的颗粒。混合砂:由机制砂和天然砂混合制成的砂。
本版的和2001版的4.1
6
建设用砂的一般要求
本版的第5章
7
砂的颗粒级配要求天然砂和机制砂不同,对于砂浆用砂,4.75mm筛孔的累计筛余量应为0
砂的颗粒级配要求天然砂和人工砂相同
本版的6.1和2001版的5.1
8
砂表观密度不小于2500kg/m3;松散堆积密度不小于1400kg/m3;空隙率不大于44%
砂表观密度大于2500kg/m3;松散堆积密度大于1350kg/m3;空隙率小于47%
本版的6.5和2001版的5.5
9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砂表观密度试验时,称取试样300g,精确至0.1g
砂表观密度试验时,称取试样300g,精确至1g
本版的7.14和2001版的6.13
10
天然砂的出厂检验项目: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松散堆积密度;
本版的和2001版的3.1
3.2
4
亚甲蓝(MB)值:用于判定机制砂中的粒径小于75um颗粒的吸附性能的指标
亚甲蓝(MB)值:用于判定人工砂中的粒径小于75um颗粒含量主要是泥土还是与被加工母岩化学成分相同的石粉的指标。
本版的和2001版的3.10
5
砂按产源分为天然砂、机制砂两类。
砂按产源分为天然砂、人工砂两类。人工砂包括机制砂、混合砂。
《建设用砂》(GB/T 14684-2011)
新旧规范对照表1
序号
新规范
旧规范
备注
1
《建筑用砂》(GB/T 14684-2001)
《建设用砂》(GB/T 14684-2011)
封面
2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用砂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储存和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工程中混凝土及其制品和普通砂浆用砂。
机制砂的出厂检验项目:颗粒级配、石粉含量(含亚甲蓝试验)、泥块含量、压碎指标、松散堆积密度。
天然砂的出厂检验项目:颗粒级配、细度模数、松散堆积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
机制砂的出厂检验项目:颗粒级配、细度模数、松散堆积密度、石粉含量(含亚甲蓝试验)、泥块含量、坚固性。
本版的8.1.1和2001版的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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