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的实习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实习工作,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参加实习活动。
第三条学生实习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二)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资源的作用;(三)注重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权益保障;(四)实行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管理,形成实习工作合力。
第二章实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实习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生实习工作计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二)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三)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四)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和投诉;(五)建立健全学生实习档案,及时归档。
第六条学生实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实习岗位,能够为学生提供实习条件和安全保障;(三)有较强的师资力量,能够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四)愿意与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七条学生实习岗位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匹配,具备以下条件:(一)能够让学生接触实际工作,提高实践能力;(二)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三)实习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的指导和支持。
第八条学生实习时间为一年,具体实习时间由学校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和实习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实习程序第九条学生实习程序如下:(一)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实习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二)学院对学生实习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报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审批;(三)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四)学生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期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五)学生到实习企业报到,开始实习。
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通用6篇)

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通用6篇)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篇1为进一步加强实习学生的管理,提高学生专业技术素质,为用人单位输送“纪律严明,素质优良,品行端正”的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有关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上班制度1.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进出实习单位必须出示有关证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2.实习生进入工作场地前按实习单位要求穿戴好服装、鞋帽等,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3.实习生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班组长或师傅批准,返回岗位应向班组或师傅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4.实习生必须听从师傅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乱动设备,不得无故损坏。
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师傅,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卸或启动设备,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5.爱护工具、量具,节约原材料、认真做好所在岗位的设备保养、做好实习场地和工位的清洁卫生工作。
6.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嘻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串岗,不准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说或参加非企业组织的其它活动。
7.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和师傅,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安心本职工作,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技能,争取尽快达到顶岗作业的要求。
8.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情报泄露,维护实习单位利益。
二、考勤制度1.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实行考勤制度:即所在实习单位的班组(师傅)代为考勤或所在实习单位的实习小组组长考勤(学校指定)。
实习领导小组成员将不定时抽查。
2.实习小组组长(实习单位为一人者,自己填写考勤表)须将考勤情况表交所在实习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每学期按规定时间上报学校实训处,并将考勤情况向班主任汇报。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实习安排:学校应按照专业要求和实习计划,合理安排学生实习的时间、地点和任务。
2. 实习协议:学校与实习单位应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实习期限、实习内容、实习费用等。
3. 实习导师:学校应指派专业教师或实习指导员作为学生实习的导师,负责学生的实习指导和评估。
4. 实习评估:学校应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实习成果、实习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等。
5. 实习报告:学生完成实习后应撰写实习报告,总结实习经验和收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 实习成绩:学校根据实习评估和实习报告,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学生实习成绩,计入学生综合评价体系。
7. 实习保险: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具备相应的保险,学校可以为学生购买实习保险或要求实习单位提供保险。
8. 实习档案:学校应建立学生实习档案,记录学生的实习过程和成绩,供查阅和评估使用。
9. 实习纪律:学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职业道德,保护实习单位的利益。
10. 实习补偿:实习单位应按照规定给予学生实习补偿,如实习费、交通补贴等。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调整,旨在保证学生实习的质量和效果,提高学生的实际能力和职业素养。
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保障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个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的示例,供参考:一、总则1. 学生实习单位必须建立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实施和执行。
2. 学生实习单位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工作,学校负责监督和指导,共同确保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安全。
3. 学生实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并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
二、安全责任1. 学生实习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 学生实习单位应当明确各级安全责任人,并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违规行为进行相应惩处。
3. 学校应当指定专人对学生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问题。
4. 学生实习单位和学校应当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1. 学生实习单位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实习环境、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2. 学生实习单位应当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活动,确保学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学生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记录学生的参与情况,以备查阅。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学生实习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针对实习环境、操作设备、安全设施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措施符合要求。
2. 学生实习单位应当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对学生实习期间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定期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学生实习的安全。
3. 学生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记录,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以备查阅。
五、安全应急管理1. 学生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并进行演练和培训,以应对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情况。
2. 学生实习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设置应急通道和紧急避难场所,并告知学生实习人员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4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学生顶岗实习是指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实践性学习和实习的一种教育形式。
为了保障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需要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1. 实习单位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工具,并确保学生正确使用。
2. 学生要参加实习前的安全培训,了解实习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遵守相关规定。
3. 实习单位要对学生实行严格的管理,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
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高风险的工作,或者超出学生的实际能力范围的工作。
4. 实习单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实习场所、设备和环境的安全性,并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 实习单位要建立学生实习期间的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6. 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的监督和指导,及时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和安全问题,并及时解决和处理。
7. 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增强安全意识,主动参与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自觉保护自己的安全。
8. 学生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及时交流和反馈实习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共同解决和改进安全工作。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实际执行时还需根据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管理。
同时,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加强合作,共同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实习环境。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2)学生顶岗实习是一种重要的教育实践活动,有助于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然而,学生顶岗实习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在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需要有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规定。
下面我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份____字的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全校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
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重要目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学校学生实习管理,促进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学校与企业合作的深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实习活动。
第三条定义1. 实习:指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实践环节中,通过实地参观、实验、调研、实习等方式,增进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的学习。
2. 实习单位:指学校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签订实习合作协议的单位。
3. 实习指导教师:指负责对学生实习过程进行指导、管理并评价学生实习成果的教师。
第四条原则1. 学生自愿原则:学生实习活动应当基于学生的自愿原则,学生有权拒绝参与任何不符合自己意愿的实习活动。
2. 双方互惠原则: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在实习活动中相互尊重和互惠,实现共赢。
3. 实习单位合法经营原则:学校与实习单位合作,首先要求实习单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第二章实习协议第五条签订实习协议1.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在开展实习活动前,签订实习协议。
实习协议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实习内容、实习时间、实习保险、实习报酬等事项。
2. 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共同参与实习协议的签订。
3. 实习协议可以采用纸质或电子形式。
第六条实习协议的内容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实习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2. 学校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3. 学生的姓名、学号、所在专业、联系方式;4. 实习内容、实习要求和实习时间安排;5. 实习保险和实习报酬情况;6. 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姓名及联系方式;7. 实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和盖章。
第三章实习管理第七条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1. 学校应当指派专门教师担任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实习过程进行指导、管理和评价。
2. 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及时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对学生实习成果进行评价,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3. 实习指导教师应当与实习单位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实习单位的要求和学生的表现情况。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发挥实习教育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应遵循教育教学的规律,充分发挥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三方共同参与的作用。
第三条学生实习应以实习目标明确、内容合理、学习环境优良、安全可控为基本要求,注重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和实习经验的总结。
第四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制定实习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五条学校学生实习管理体制应逐步完善,实行责任明确、管理科学、程序规范、服务高效的运作机制。
第六条学校应积极与社会各界开展合作,为学生提供广泛的实习机会,为实习单位提供优质的实习生资源。
第二章实习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七条实习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
实习机会应公开、公正、公平,并依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二)因材施教原则。
根据学生的专业特长和兴趣,合理安排实习任务和实习岗位。
(三)安全可控原则。
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共同负责,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四)任务鲜明原则。
明确实习任务、目标和要求,使学生能够有针对性地开展实践活动。
(五)掌握技能原则。
实习活动要重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使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六)经验总结原则。
学生实习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实习报告并参加实习成果展示。
第三章实习计划的制定第八条学校应制定学生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的目标、任务、时间和要求,并向学生和实习单位进行宣传。
第九条实习计划应根据学生的专业特点和实际需求确定实习的学时和学分,合理安排实习的时间和任务。
第十条实习计划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业负担和实习时间的可行性,合理分配学生的实习时间。
第十一条学校实习计划的制定应征求学生、教师和实习单位的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章实习单位的选择和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应根据学生的专业特点和需求,与各类实习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实习机会。
第十三条实习单位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设施和实习条件,配备专业的指导教师,并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
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一、实习的目的和意义学生实习是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实践锻炼和专业实践的重要方式,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通过实习,学生能够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增加实际工作经验,了解职业生涯的方向,并为将来的大学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实习的条件和要求1. 学生实习面向全体本科生,由学院根据实习需求和学生申请表上所填写的个人信息、成绩等状况,进行评估和选拔。
2. 学生实习的时间安排由学院和实习单位共同商定,一般不得超过8周。
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合理的实习时间安排,确保学生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工作和学习。
3. 学生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安排专业导师或指导人员,负责学生的指导和帮助,确保实习期间学生的安全和学习成果。
三、学生实习的福利待遇1. 学生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食宿和交通补贴。
2. 学生实习期间,学校应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对实习单位进行认真的评估和审核,并建立稳定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渠道。
3. 实习期间,学校建议学生保持一个临时学籍,保证学生其他相关权益。
四、实习成果的评价和记录1. 学生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学生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等。
2. 学校应组织相关老师对学生实习成果进行评估,结合学生的实习报告以及实习单位的评价,对学生的实习成绩给予相应的评定。
3. 学校应在学生实习结束后,将学生的实习成绩纳入学生的档案中,便于学生未来的择业和就业。
五、实习期间的纪律要求1. 学生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纪律要求,服从实习导师或指导人员的管理和指导。
2. 如发生违纪行为,实习单位应及时向学院和学校进行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3. 学生实习期间如发生不适应或其他特殊情况,学生应及时向实习单位和学院进行沟通并寻求帮助。
六、制定和修改本管理规定由学校相关部门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修改后的管理规定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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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规范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学生实习,是指我校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高职相关专业学生及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的学生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学校安排或者经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二章实习组织
第四条学校实践办、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室负责统筹管理学生实习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实习的安排和监督管理工作。
各二级学院应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各专业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
在确定实习单位前,各二级学院应进行实地考察评
估,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六条各二级学院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
实习开始前,各二级学院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各专业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第七条学生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
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生所在学院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
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二级学院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第八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10个月。
支持鼓励各专业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第三章实习管理
第九条各二级学院应当会同实习单位确定双方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人员,对实习工作和学生实习过程进行监管。
第十条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学校(或二级学院)、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
实习协议应包括各方基本信息、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实习考核方式等内容。
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
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二级学院,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第十二条各二级学院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
形:
(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
(二)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三)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四)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五)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六)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第十四条实习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
第十五条各二级学院要和实习单位相配合,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在学生实习全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
第十六条各二级学院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人应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定期检查并向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当安排学生统一住宿;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
要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由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组织学生实习的二级学院,由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
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对违反本规定中相关条款和违反实习协议的实习单位,学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实习安
排,并根据实习协议要求实习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章实习考核
第十九条二级学院要建立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考核评价制度,学生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要会同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实施考核工作。
第二十条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
第二十一条学校会同实习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以及实习协议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经双方研究后,由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二十二条各二级学院应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
实习材料包括:(1)实习协议;(2)实习计划;(3)学生实习报告;(4)学生实习考核结果;(5)实习日志;(6)实习检查记录等;(7)实习总结。
第五章安全职责
第二十三条各二级学院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
学校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实习单位应当健全本单位生产安全责任制,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及全日制高职各专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