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资料采集现场规范
地震勘探规范

地震勘探规范5.2 地震数据采集的基础工作5.2.1低(降)速带的测定5.2.1.1小折射:宜采用相遇时距曲线观测系统,排列长度应为低(降)速带总厚度的8~10倍。
选择检波点距时,低速层、降速层和高速层至少均应有3 道控制。
5.2.1.2微测井:每个速度分层至少有3个观测点,在速度变化的拐点附近应加密观测。
井口观测点(或激发点)离井口位置应不大于1m。
5.2.2干扰波调查一般可采用单个检波器和小道距连续追踪的方式进行观测,宽频带接收。
追踪干涉波应有足够的长度,并能求出各组干扰波的主要参数。
5.2.3环境噪声观测在随机干扰较强,记录信噪比较低的地区,应录制环境噪声,计算随机干扰的相关半径。
5.2.4试验工作5.2.4.1生产前应进行试验,以了解勘探区内的地震地质条件和有效波、干扰波的发育情况,选择最佳激发、接收条件,确定完成地质任务采用的基本工作方法。
5.2.4.2试验前应根据地质任务和设计要求,结合区内地震地质条件和以往工作经验有针对性地编写出试验方案。
5.2.4.3试验点、线(段)应选在区内有代表性的不同块段上,并遵循由已知到未知,由简单到复杂及单一因素变化的原则。
5.2.4.4试验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资料处理和分析,写出试验总结,作出明确结论,并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5.2.4.5未经试验或试验结论不明确,不得转入正式生产。
5.2.4.6生产中局部地段记录变坏时,需增做试验,找出原因,调整工作方法,使记录得到改善。
5.3 二维地震数据采集5.3.1 采集参数的选择5.3.1.1激发条件:a)井中激发深度一般应在潜水面以下3~5m,尽可能选在粘土、砂质粘土等激发效果好的层位上。
对于潜水面过深、炮孔难以达到潜水位以下的地区,激发层位应尽量选在不漏水的致密层中,并采取灌水及埋实等方法,以消除和减弱声波、面波等干扰。
b)组合爆炸方式,应由理论计算和试验确定,以最大限度地压制干扰,突出有效波。
c)采用可控震源,必须对震源台数、扫描方式、扫描频率、扫描长度、振动次数、组合形式、驱动电平等参数进行充分试验。
地震资料采集(1)

• 钻井 • 放线和埋置检波器 • 线路检查 • 激发与记录
– 质量监测
• 提交的成果
– 野外数据带; – 仪器班报:磁带卷号、震源、排列 – 观测系统图; – 所有的与施工有关的数据
Portable Recording Units
Purpose Built Portable Units
• 端点放炮排列 • 中间放炮排列;
– 非纵排列
d o 1 23
x
L
– 交叉排列
间的
n
§2.2.2 一次覆盖连续观测
• 连续剖面法:检波器 • 图示
组沿测线均匀放置, 并等间隔放炮,对反
O1
O2
射界面进行连续观
测.
§2.2.3 共中心点方法
一.共中心点的概念
O3 O2 O1 M G1 G2 G3
R
对称于M点进行多次激发和接收,M点称为共中 心点。当界面水平时,该点也称为共反射点。
若界面倾斜
• 图示
O3 O2 O1 M G1 G2
G3
二. 多次复盖
• 概念:对被追踪的界面进行多次观测。 • 图示
O4 O3 O2 O1
1. 多次复盖观测系统参数
• 道间距 x
• 道数 N=7
• 偏移距 x
第一节 陆地施工基本情况介绍
• 地震队的组成:
– 测量组:完成地震测线的布设。
• 用经纬仪定向和测高程 • 用测绳量距离 • 激发点位置埋设注明测线号和桩号的小木桩 • 数据记录本、测线地物草图、测线布置平面图
– 钻井组:使用炸药震源的地震队一般有一到 四个钻井组,负责在测线的每个爆炸点上钻 井。爆炸井的深度一般打到潜水维观测系统
地震资料野外采集方法

地震资料的野外采集方法
第一节 野外工作概述
3、地震队的组成:
队长及指导员——总体负责及协调关系 测量组——测量及标明桩号 放线班——布置排列 钻机班——打炮井 爆炸组——接受仪器组指挥激发地震波 仪器组——指挥现场作业并记录地震波 施工组——检查施工质量完成施工日志 后勤组——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转及职工的餐宿 (发电组)——在野外施工时保证小队的用电
记录上以一定同相轴出现的干扰波。 声波、面波、浅层折射波、多次波、侧面波、工业干扰
2、随机干扰:没有一定规律,也没有一定传播方 向,在地震记录上形成杂乱无章的干扰背景。形 成因素很多:自然条件、激发条件、人为条件。
地震资料的野外采集方法
一些常见的干扰波
瑞雷面波:
1、定义:与自由表面相联系的面波, 在地震勘探中称为地滚波。存在于地 表附近,振幅随深度增加呈指数衰减。
地震资料的野外采集方法
一些常见的干扰波
多次反射波
1、定义:从震源出发,到达接收点时,在 地下界面之间发生了一次以上反射的波。 多次反射波、反射—折射波、折射—反 射波和扰射—反射波等等统称为多次波。
2、多次反射波产生的条件—良好的反射界 面(存在较大的波阻抗差);基岩面、不整合面、 火成岩、地面、水面,石膏层、岩盐、石灰岩 等强反射层等。
2、频率选择功能,频率滤波
3、能量自动增益控制功能,动态范围: 地震波强弱的差别引起的振幅上的变 化范围,在地震勘探中该数值能达到 120分贝,即:最大振幅是最小振幅的 106
地震资料的野外采集方法
地震仪的基本功能
4、具备良好的分辨能力 仪器的固有振动—延续时间越短,分
辨率越高。 5、精确的计时装置 6、多道接收、数字记录、记录长度可
建筑物地震监测系统的规范要求与数据采集

建筑物地震监测系统的规范要求与数据采集地震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对建筑物的安全稳定性提出了极大的挑战。
为了监测并及时预警地震发生时建筑物的状态,建筑物地震监测系统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建筑物地震监测系统的规范要求以及数据采集的相应措施。
一、建筑物地震监测系统的规范要求1. 安装位置与布局建筑物地震监测系统应根据具体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和地理环境进行合理的安装位置与布局设计。
通常来说,监测系统应覆盖建筑物主体结构,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框架。
此外,监测系统还应有持久性数据和临时性数据两个部分,分别用于建筑物长期监测和地震事件发生时的临时监测。
2. 传感器选型与安装地震监测系统的传感器是核心组成部分,其选择与安装直接影响系统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一般情况下,建筑物地震监测系统应配备合适的加速度传感器和变位传感器。
加速度传感器用于测量建筑物地震时的加速度变化,而变位传感器则用于测量建筑物的震动位移。
这两种传感器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监测要求进行选择并正确安装。
3. 数据采集与传输建筑物地震监测系统的数据采集与传输是保证监测准确性和实时性的重要环节。
数据采集过程中,应注意传感器的定标与标定,确保采集到的数据符合准确性要求。
数据传输方式可以采用有线或无线方式,具体选择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数据传输过程中,还应加密传输通道,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4. 数据处理与分析建筑物地震监测系统采集到的数据需要经过相应的处理与分析才能得出有效的结论。
数据处理包括数据滤波、降噪、去趋势等步骤,以提高数据的可靠性与准确性。
数据分析可以采用时间域分析、频域分析和时频域分析等方法,获取不同层面上的监测结果。
二、数据采集的相应措施建筑物地震监测系统的数据采集需要采取一系列相应的措施,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1. 校准与测试在建筑物地震监测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传感器的校准与测试工作。
校准过程中,应使用标准加速度或位移源对传感器进行校准,保证其输出信号的准确性。
地震勘探资料归档及保管要求

地震勘探资料归档及保管要求地震勘探资料归档及保管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归档范围:包括地震勘探的设计、野外采集、室内资料处理和解释等各阶段的原始记录、中间成果、最终成果以及与地震勘探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
具体归档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业务需求的变化进行调整。
2. 归档要求:要求归档的地震勘探资料应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并按规定的格式整理编目。
归档的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丢失和泄密。
3. 保管要求:地震勘探资料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编号、编目、排架管理。
根据资料的密级、内容和利用方式,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防止资料失密和损坏。
保管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霉、防鼠、防虫等措施,确保资料的长期保存。
4. 利用要求:地震勘探资料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利用,包括借阅、复制、咨询等。
在提供利用时,应遵守保密规定,防止泄密和损坏。
同时,应对利用效果进行反馈和分析,以提高资料利用的效果和质量。
5. 电子文件管理:对于电子文件形式的归档资料,应按照国家电子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包括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鉴定、归档、保管、利用等各个环节,确保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
6. 定期检查与鉴定:应定期对地震勘探资料进行质量检查和价值鉴定,确定资料的保管期限和密级。
对于无保存价值的资料应及时进行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7. 场地与设施要求:地震勘探资料库房应具备合理的布局和适宜的环境条件,包括适宜的温度、湿度、光照等,以确保资料的长期保存。
同时,应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如档案柜、档案盒、防潮用品等。
8. 人员要求:地震勘探资料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地震勘探资料的整理、编目、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同时,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严守保密规定。
9. 管理制度:应建立完善的地震勘探资料管理制度,包括归档范围、归档要求、保管要求、利用要求、电子文件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资料的规范管理和有效利用。
地震资料处理行业标准流程

地震资料处理行业标准流程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地对地震进行分析和研究,地震资料处理行业应建立起一套规范的标准流程。
本文将就地震资料处理行业标准流程进行探讨。
第一步:数据采集首先,在进行地震资料处理前,必须先进行数据采集。
地震波观测站将观测设备布置在地震高发区域,利用地震仪、加速计等设备测量信号。
观测数据主要包括地震波形数据、地震位置和震源机制等。
第二步:数据传输与存储数据采集后,需要将数据传输到地震数据处理中心。
通常采用遥测系统和互联网进行数据传输。
为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数据传输过程中可以加密数据,防止数据被黑客攻击或泄露。
在地震数据处理中心,数据需要存储在可靠的数据服务器上,以备后续处理使用。
第三步:数据处理与分析数据传输和存储完成后,就可以进行数据处理与分析了。
这一步涉及到地震波数据的预处理、数据质量控制、反演和模拟等技术。
通过对地震数据进行处理与分析,可以得到地震震源参数、地震波传播路径以及地震波速度等信息。
同时,也可以对地震的破坏规模和危险性进行评估。
第四步:结果呈现与报告编制地震数据处理和分析结束后,需要将结果呈现给相关的研究人员和决策者。
这一步通常会生成地震强度图、震源机制图和震源分布图等。
同时,地震数据处理行业还要编制相应的报告,详细介绍地震的发生过程、破坏程度以及对社会的影响等。
第五步:质量控制与验收数据处理和分析的结果需要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验收。
专家团队对处理方法、结果和报告进行评审,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只有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验收,地震资料处理行业的标准流程才能得到认可和信任。
第六步:数据共享与应用地震数据处理行业的标准流程除了满足研究和决策的需求外,还需要实现数据共享和应用。
地震数据处理中心应当建立起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供科研机构、地震预警系统和地震应急管理部门等使用。
这样能够促进地震数据处理与分析的相互交流和应用的广泛推广。
海底电缆地震资料采集技术规程

海底电缆地震资料采集技术规程一、引言海底电缆地震资料采集技术是指通过在海底电缆上安装地震传感器,利用地震仪器采集地震波数据的方法。
海底电缆地震资料采集技术在海洋地震勘探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可以帮助科学家们了解地壳的结构和地震活动规律,为地震预警和灾害防控提供重要依据。
二、海底电缆地震资料采集技术规程的制定背景海底电缆地震资料采集技术规程的制定是为了规范海底电缆地震资料采集过程中的操作流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规程的制定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采集成本,保障海底电缆地震资料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海底电缆地震资料采集技术规程的制定原则1.科学性原则:规程的制定应基于科学的原理和方法,确保采集的地震波数据具有可比性和可靠性。
2.规范性原则:规程的制定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采集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安全性原则:规程的制定应考虑采集操作的安全性,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实用性原则:规程的制定应考虑到实际操作中的可行性和实用性,确保规程的有效实施。
四、海底电缆地震资料采集技术规程的主要内容1.设备准备:包括地震传感器、地震仪器、海底电缆等设备的选择和准备工作。
2.部署计划:根据勘探区域的特点和目标确定采集线路和布设方案,制定详细的部署计划。
3.现场操作:包括海底电缆的敷设和连接、地震传感器的安装和校准、地震仪器的设置和调试等操作。
4.数据采集:根据规定的参数和采集计划,进行地震波数据的实时采集和记录。
5.数据处理:对采集到的地震波数据进行去噪、滤波、校正等处理,得到准确的地震资料。
6.数据分析:对处理后的地震资料进行分析和解释,提取有关地壳结构和地震活动规律的信息。
7.质量控制:对采集和处理过程中的数据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8.安全管理: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措施,保障采集现场的安全和人员的健康。
9.数据归档:对采集和处理好的地震资料进行归档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存储和长期保存。
陆上二维地震勘探资料采集技术规范.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陆上二维地震勘探资料采集技术规范l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二维地震勘探设计的编写、野外施工、资料质量控制、原始资料整理及资料质量的检验与评价等项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物探专业陆上二维地震勘探资料采集。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SY/T 5171-93 石油物探测量规范SY 5857-93 地震勘探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SY 5868-93 陆上石油地震队安全生产管理规定SY/T 6052-1994 地震勘探资料采集现场处理质量监控SY/T 5927-94 石油物探全球定位系统(GPS) 测量规范3 地震勘探阶段划分及设计3.1 地震勘探阶段及要求3.1.1 地震概查在其他物探、地质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地震概查,完成以下任务:a) 了解基岩的起伏及其埋藏深度;b) 划分坳陷和隆起,了解区域构造特征及主要断裂分布;c) 建立与划分地震地层层序,了解各套地层的沉积厚度和特征;d) 结合其他资料进行盆地资源评价提供参数井井位。
3.1.2 地震普查在前期勘探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地震普查,结合钻井及其他资料完成以下任务:a) 查明坳陷内凹陷、凸起分布和构造特征,基本搞清沉积岩的地层分布、厚度及其变化,查明主要断裂分布:b) 划分二级构造带或发现局部构造,并了解其形态、范围及主要目的层段的分布和厚度变化:c) 初步划分时间地层单元,通过区域地震地层学的研究,作出各地质时代地层单元岩相图,并提供早期油、气资源预测资料:d) 综合评价二级构造带,选出有利二级构造带或局部圈闭,并提出预探井井位。
3.1.3 地震详查在早期油、气资源预测和综合评价的有利地区进行地震详查,与其他工作配合完成以下任务:a) 查明有利二级构造带的形态、空间分布。
构造发育史及其周边关系:b) 利用地震信息,结合其他资料研究生、储油层的分布和厚度变化,指出有利地带:c) 综合评价二级构造带,指出有利的断块、潜山或构造;d) 寻找非构造圈闭油、气藏:e) 进行圈闭评价,指出有利的断块,潜山和构造,提出评价井井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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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资勘探现场监督工作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物探监理北京康胜得石油技术有限公司二〇〇〇年七月1 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地震资料采集监督在质量监督过程中的行为及对采集质量检查的内容和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地震资料采集监督的全过程。
2 准备工作2.1 收集监理委托合同、作业承包合同、工程(技术)设计、合同中指定的技术标准和规定、以往的地震剖面及所属工区的其它相关资料。
2.2 熟悉作业合同要求、地质目标、工程(技术)设计要求;熟悉委托方授予现场监督的职责和权力及对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
2.3 踏勘和了解工区地表情况、表层及地下地震地质条件(地层分布情况、地球物理特征、地震资料品质、干扰波发育情况等)。
2.4 熟悉以往的采集方法及拟定的采集方法,了解采集方法论证的基本内容及过程。
3 作业方资质及招标承诺条件的监督检查3.1 组织结构健全,技术人员、职民工配备符合合同要求,特殊岗位人员(爆炸员、安全员等)必须具有上岗培训操作证书。
3.2 地震仪器系统(包括勘探仪器、爆炸机、大线、采集站、检波器等)、测量仪器系统(包括全站仪、GPS接收机等)、现场处理机系统符合规定要求,各种机动设备、后勤装备满足合同要求,设备的出厂合格证书、检验证书齐全。
3.3 技术设计达到招标承诺条件。
3.4 HSE体系健全、官员到位,基地建设、药库设置及管理符合安全规定。
4 作业方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办法的监督检查4.1 质量保证体系建全,组织机构落实,质量保证措施及配套政策健全。
4.2野外采集全过程有质量控制网络、质量控制点和质量控制关键点,并能有效进行时实监控。
4.3 各级质量检验按照技术检验标准和要求对各工序质量起到监控作用。
4.4 完成采集项目的技术支持和技术保证措施能起到质量保证作用。
4.5 野外采集工作量能按作业合同规定如期完成。
5 编写和制定监督工作计划按照公司监理规划、作业承包合同、监理委托合同和工程(技术)设计中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结合工区特点和作业队伍状况编写和制定监督工作计划。
6 开工前基础工作和基础资料的监督检查按作业承包合同、工程(技术)设计、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定进行检查。
6.1 施工设计6.2 试验方案6.3 踏勘报告6.4 仪器(包括小折射、微测井仪器)年检、月检6.5 测量仪器检测报告6.6 系统极性6.7 检波器测试结果6.8 爆炸机测试结果6.9 可控震源测试结果6.10 作业计划6.11 现场处理机系统6.12 健康安全环保措施6.13 执行标准7 试验工作的监督检查7.1 基础工作7.1.1 试验方案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或投资方有批复。
7.1.2 布设试验点位置合理。
7.1.3 试验任务书符合试验方案中的参数要求。
7.1.4 试验前应完成试验点表层结构调查。
7.2 现场试验7.2.1 日检合格。
7.2.2 检波器完好率、检波器埋置及组合符合设计要求。
7.2.3 井炮激发参数符合设计要求;可控震源一致性合格,参数设置正确。
7.2.4 排列摆放与设计相符。
7.2.5 试验项目齐全,使用的参数符合要求。
7.2.6 试验记录合格。
7.3 试验资料处理7.3.1 及时处理,处理流程和参数设置合理(回放参数、滤波参数等)。
7.3.2 处理项目齐全(固定增益显示、滤波显示、分频扫描、真振幅值分析;干扰波类型、视速度、视频率、视波长、能量强弱、衰减快慢、影响范围;有效波频谱、能量、信噪比)。
7.3.4 试验结论正确合理,及时提交试验报告,确定的施工参数合理并有批复。
8 作业质量的监督检查8.1 测量工作的检查8.1.1 角度及边长观测符合测量规范要求。
8.1.2 测线最大转折角符合设计要求。
8.1.3 测线偏移符合设计要求。
8.1.4 物理点全部进行了实测。
8.1.5 激发点偏移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了实测。
8.1.6 实时差分测量放样在规定的范围内打桩。
8.1.7 复测点有记录,不合格点进行了补测。
8.1.8 野外物理点测量标志明显、牢固。
8.1.9 测线两端或两队施工同一测线的接点处应有永久性标志。
8.2 表层结构调查的检查8.2.1 调查点的布设调查点在全区内布设均匀合理,布设密度达到设计要求。
8.2.2 作业现场a 小折射点应相对地形平坦,排列中点位置应对准桩号。
b 排列长度、道距及摆放符合设计要求。
c 检波器埋置符合要求。
d 激发点偏移距满足设计要求。
e 激发药量合理(在保证初至清楚,起跳干脆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小药量)。
f 追逐放炮时,延长排列应有两个或以上重复道,移动炮点要保证炮点与排列在同一直线上,移动距离不大于排列长度2/3。
g 微测井要核对设计桩号、位置,检查偏移是否超出设计要求。
h 微测井井深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注水,是否有岩性记录。
i 井口激发点或接收点与井口高差符合技术标准。
j 井中点距符合设计要求。
k 微测井地面物理点布设符合设计要求。
l 微测井采用地面不等偏移距接收时,每个偏移距道数应满足技术要求。
m 采用其它方法进行表层结构调查时按相关要求进行检查。
8.2.3 资料解释a 小折射资料1)初至拾取准确。
2)时距曲线解释合理。
3) 解释层位齐全;且不多层,互换时间正确。
4) 时距图上应标明测线号、桩号、各道初至时间、A和B支各层视速度、各层折射波时间、平均(层)速度、厚度。
5)高速层控制距离或控制道数满足技术要求。
6) 直达波及各层折射波控制道数满足技术要求。
7) 地表类型、地下地层结构相似的相邻段高速层顶面及速度应变化平缓、连续。
b 微测井资料1)井中激发地面接收,标准道选取是否合理(初至不受干扰且偏移距较小,记录面貌清楚)。
2)初至时间拾取准确。
3)时深曲线解释合理,层位齐全。
4)时深曲线图上应标明线号、桩号,各层时间、平均(层)速度、厚度。
5)与相同桩号或邻近的小折射解释成果对比应一致。
6)高速层控制深度或控制点数必须满足技术要求。
采用其它方法进行表层结构调查时按其具体要求进行检查。
待每条(束)测线的资料解释结束后,检查解释结果总表及表层结构剖面图和平面图。
8.3 激发方式的检查(抽查率:符合物探监理技术服务合同的要求)8.3.1 激发分区图应依据潜水面、表层结构、岩性或其它有关参数进行绘制。
8.3.2 激发点位置准确,偏移合理。
8.3.3 井深、药量符合设计要求。
8.3.4 组合井井数、组合基距、组内距符合设计要求。
8.3.5 雷管安置方法及位置符合技术要求。
8.3.6 下药深度满足技术设计规定。
8.3.7 爆炸班报填写及时、齐全、准确。
8.3.8 可控震源设置参数准确。
8.3.9 可控震源日检合格,实时检控系统正常(波形、相位、振幅一致性符合规定要求)。
8.3.10 实时监视门槛值设定合理。
8.3.11 可控震源实时检测报告应合格。
8.3.12 震点位置准确,震源台数、组合基距符合设计要求,耦合良好。
8.4 接收方式的检查(抽查率:符合物探监理技术服务合同的要求)8.4.1 排列摆放符合设计要求。
8.4.2 检波点位置(组合中心)对准桩号。
8.4.3 组合图形符合设计要求。
8.4.4 检波器阻值符合要求。
8.4.5 检波器埋置满足规定要求(深度、平、稳、正、直、紧等)。
8.4.6 检波器个数,串、并连接方式符合要求。
8.4.7 特殊地形小线摆放、组合高差符合要求。
8.5 观测系统8.5.1 炮检点位置及对应关系与仪器班报吻合。
8.5.2 观测系统应能保证覆盖次数、缺口深度、炮检距、方位角满足设计要求。
8.6 仪器工作的检查8.6.1 每天放炮前日检必须合格。
8.6.2 仪器参数符合设计要求。
8.6.3 按规定要求回放监视记录。
8.6.4 放炮前对环境噪音进行测试。
8.6.5 仪器班报填写及时、准确、齐全。
8.6.6 根据最小、最大初至时间检查炮点偏移情况。
8.6.7 坏道、反极性道应及时作标记,并纠正。
8.6.8 磁带记录正常,磁盘标记及时、齐全、准确。
8.6.9 记录零计时线,钟TB、验证TB信号之间对应关系符合规定要求。
8.6.10 现场进行监视记录的评价、分析。
8.7 静校正工作的检查8.7.1 基准面(二维)符合技术要求(不低于高速层顶界,最大炮检距范围内两端连线与基准线高差引起的静校正量小于最浅目的层反射波1/4周期,起伏波长大于2倍最大炮检距)。
8.7.2 基准面线在测线交点处闭合差符合技术要求。
8.7.3 三维基准面符合规定的要求(一般不低于最大地表高程)。
8.7.4 结合地质露头剖面、潜水面分布图、地表高程,建立的表层模型应符合地质规律。
8.7.5 表层模型在测线交点处闭合差符合技术要求。
8.7.6 绘制表层模型剖面(包括高程线、浮动基准线、高速层顶界面、低降速层厚度、高速层速度曲线)或三维平面图(地形平面图、低降速带总厚度图、高速层顶界面图、高速层速度平面图)。
8.7.7 静校正方法合理,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地质规律。
8.7.8 炮点、检波点静校正量趋势变化合理,闭合差符合技术要求。
8.7.9 不同静校正方法应用于同一条测线不同段,静校正量在连接处应合理过渡。
8.8 现场处理工作的检查8.8.1 现场处理机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8.8.2 现场剖面处理是否及时,流程是否合理、统一。
8.8.3 三维现场处理初至波线性动校正。
8.8.4 现场处理剖面是否有超过技术要求的修饰手段。
8.8.5 剖面档案卡填写和签字应准确齐全。
9 质量评价9.1 施工质量评价9.2 质量体系运作评价9.3 HSE管理评价9.4 测量成果精度评价9.5 监视记录评价9.6 现场处理剖面的评价9.7 小折射记录9.7.1 班报、测线号、文件号记录齐全、清楚。
9.7.2 初至清楚,不正常道道数及相邻不正常道道数满足规定要求。
9.7.3 爆炸延迟符合规定要求。
9.7.4 高速层时距曲线控制点数合理。
9.7.5 直达波时距曲线控制道数合理。
9.7.6 炮点、检波点位置准确。
9.7.7 最大或最小炮检距的道工作正常。
9.7.8 初至前感应和抖动现象应不影响初至拾取。
9.8 微测井记录9.8.1 施工方法按设计进行。
9.8.2 井位准确、地面接收点或激发点偏移距准确。
9.8.3 井中物理点深度误差符合规定要求。
9.8.4 班报与原始记录的序号、文件号、激发点、接收点、深度标记清楚。
9.8.5 初至清楚,不正常道数或初至读不准道数符合规定要求。
9.8.6 每层时深曲线控制点总数符合规定要求。
9.9 试验记录试验目的明确,因素单一,能完成试验任务。
9.10 生产记录9.10.1勘探深度范围内的有效波能量。
9.10.2 验证TB信号及井口信号(浅井组合除外)清晰准确。
9.10.3 验证TB与钟TB信号时差符合规定要求。
9.10.4 可控震源施工时扫描参数正确稳定,辅助道工作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