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人员职责和纪律
监考职责与纪律管理制度

监考职责与纪律管理制度
1、按时到校,准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
2、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集合,会后第一位监考老师负责组织学生入场,宣讲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第二位监考老师负责领取试卷、答题卡和条形码。
禁带书籍、用具等放在教室外。
3、开考前5分钟发试卷(以学校广播通知为准),要求考生在指定位置写上姓名、考号等相关内容,并逐一检查,监考老师在黑板上写清本场考试的科目、时间、共几页、几大题、几小题。
4、监考老师一前一后,前可坐,后站,不在某一考生身边长时间停留或观看考生答题,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5、对缺考、违纪情况有记录。
缺考学生的答题卡由监考老师填写基本信息。
6、考试结束收答题卡,分年级按考号从小到大排序,缺考学生答题卡一并收上来。
特别提醒:不要收错年级,不要漏收,不要颠倒,不要让考号顺序乱,监考老师上交答题卡时需等质检老师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务办公室。
7、考试前一天打扫卫生,贴考场考号:考试结束,注意关灯、关扇、锁门。
8、两位监考老师分工:第一位负责组织考生进场,负责两场休息期间的纪律与安全,第二位老师负责试卷和条形
码领取及答题卡上交。
9、对不能履行监考职责的处理规定:(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通报批评:考务会迟到、监考期间接打电话、玩手机、看报刊杂志、提前发卷或收卷、学生提前答题不予制止、频繁出入考场的。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扣除该场监考费用:没有参加考务且考务会结束后仍未到监考岗位、学生作弊被巡考领导发现而监考老师未发现的。
(3)卷子发错、收错、漏收的,扣除该场监考费用外,还将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10、佩戴工作证。
监考教师职责、学生考场纪律

监考教师职责一、在考试前15分钟,监考教师到学校指定的地点领取试卷,检查份数是否相符,如有短缺,立即补领。
发卷时注意A、B 及多张考卷的发放,不要发错。
二、监考老师在开考前要求学生背对黑板就坐,桌面上不放任何书籍、不能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除开卷考试科目)。
三、第一次铃声发放试卷。
四、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漏页、空白提出询间时,可当众回答;对试题印刷不清楚的,核对后可写在黑板上。
五、考生采用任何不正当、不公正和不诚实的考试手段,均为作弊行为。
发现考生有违反考场纪律和作弊行为时,教师应立即当场确认,可先提出口头警告,及时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在试卷上写上“作弊”二字,在《考场记录表》记录姓名。
考试结束后,将《考场记录表》、作弊试卷及作弊证据一并上报教务处理。
任何教师不许袒护作弊和违纪考生。
六、监考教师在考场内要认真履行监考规则,维护好考场秩序,保证考试公正、顺利地完成。
要模范遵守纪律,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监考的经学校同意,有人接替后,才能离开。
七、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必须清点试卷数量。
八、监考老师需按规定严格监考,巡检过程中若发现考场纪律混乱、监考老师不按要求监考的不计该次监考课酬。
学生考场纪律一、背对黑板就坐,桌面、抽屉不放任何书籍、不能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除开卷考试科目)。
二、在考场内保持安静,手机调至震动或关机状态,不准大声喧哗。
三、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方可离场,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试卷和稿纸。
四、用同一种颜色的钢笔或中性笔在答题卷上答题。
五、考试期间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六、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依次退出考场。
七、一旦发现有违反以上考场纪律者,取消该科目考试资格。
注:1、没有考试的班级按课程表正常上课(如科目已考试,则由班主任安排自习)。
监考人员安排及纪律要求

监考人员安排及纪律要求
以下是 8 条关于监考人员安排及纪律要求,供你参考:
1. 监考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比如说,要是看到考生有点小动作,可不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呀!得及时提醒,保证考试公平呢!你说是不是?
2. 监考人员可不能随意离开考场呀!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就像守门员不能擅离球门一样,这是重要的责任呀,难道不是吗?
3. 绝对不能和考生闲聊呀!你想想看,要是监考老师和考生聊得火热,这像话吗?考试的严肃性都没啦!
4. 按时到岗也很重要啊!不能拖拖拉拉的,别人都准备开考了,监考人员还不见人影,那不乱套了吗?这不是耽误事儿嘛!
5. 监考过程中要保持警惕性呀!不能像个木头人似的杵在那,得随时留意考场的情况呢,对吧!
6. 别随便玩手机呀!要是监考的在那玩得不亦乐乎,考生心里会咋想呀?这可不是监考人员该干的事儿呀,不能这么干啊!
7. 着装也要得体呀!别穿得花里胡哨的来监考,得有个老师的样子呀,这不难理解吧?
8. 严格遵守纪律要求是必须的呀!这可关系到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呢,大家都要认真对待呀,可不能马虎!
我的观点结论:监考人员的安排和纪律要求是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和公平公正的关键,每一位监考人员都应该严格遵守,认真履行职责。
监考人员的职责与纪律

监考人员的职责与纪律监考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监考人员是考场上的挑法者,是保证考试真实有效的鉴定人,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必须熟悉监考工作程序,必须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坚决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公平。
一、职责1.监考人员在考前必须接受培训和参加监考工作会议。
2.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办公室,接受考点负责人的指示和有关特殊情况、注意事项的说明,同时领取试卷和有关物品。
3.领取试卷及有关物品时,同一考场的两名监考人员必须同时在场,核对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试卷份数及密封状况等无误后,签字领取试卷。
4.领取试卷后,两名监考人员同时携试卷直接进入考场,检查清理考场,核对考生座位号。
5.考前15分钟,通知考生有秩序进入试场,对号入座,并由1名监考人员向考生宣读试场纪律及有关注意事项。
6.对考生随身携带的书包及书籍等物品,应令其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关闭通讯工具。
7.提前10分钟在两位考生的见证下启封试卷袋,并要求考生签字确认;提前5分钟发试卷,同时提醒考生在试卷的正确位置上填写自已的准考证号、姓名。
8.开考时间由考点统一发出信号,监考人员宣布开始答卷。
要求监考人员根据考务安排,核对考生座次与考号是否连贯,考号与姓名是否一致,一旦发现间题马上同主考联系,以集体作舞弊行为查处,并追究考场布置人及考场负责人的责任。
9.开考后30分钟内,允许迟到考生入场考试,同时禁止场内考生出场。
10.考试期间,监考人员有权禁止巡考人员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
11.开考30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将缺考考生所在考号、姓名等信息填写在空白卷上,并在总分处填写“缺考”。
12.如发现试题有错误或印刷不清之处,应及时报告学习中心考试领导小组,如有必须订正或说明之处,经请示学院考试工作小组同意,可向考生作订正或说明。
13.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含空白的)必须于考试结束后,全部及时交回考务室,不得中途带离考场或交予他人。
监考人员责任书

监考人员责任书监考人员责任书一、监考人员的基本责任监考人员是考试过程中的重要角色,应当履行以下基本责任:1. 确保考试过程的安全、公平和顺利进行。
2. 严格按照考试规定执行监考工作,不得有违规行为。
3. 积极配合考生进行考试,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二、监考人员的具体职责为了保障考试的公平性和安全性,监考人员需要履行以下具体职责:1. 考场管理确保考场内环境整洁、安静,保证考生有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
安排好考生的座位,避免出现考生的可能性。
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安排进行考试,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2. 考场监督监督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有行为。
注意考生的言行举止,及时制止不当行为。
随时检查考生的考试材料,确保考生使用的材料符合规定。
3. 试卷管理确保试卷的安全保密,不得泄露试题信息。
准备好足够的考试材料,确保每位考生都能顺利参加考试。
检查试卷的印刷质量,避免出现错印或错装的情况。
4. 突发事件处理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处理并报告主考单位。
遇到考生身体不适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当第一时间提供帮助并报告相关部门。
三、监考人员的工作要求监考人员在执行监考任务时应当遵守以下工作要求:1. 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有违规行为。
2. 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3. 做到客观、公正,不受个人情感、利益等因素影响判定考生。
4. 熟悉考试规定和流程,对于监考工作的要求了如指掌。
5. 不得私自留下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确保试卷不外泄。
6. 及时报告主考单位关于考试过程中的重要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四、监考人员的权利在履行监考职责的过程中,监考人员应当享有以下权利:1. 要求主考单位提供明确的监考指导和培训。
2. 获得必要的监考工具和设备,确保监考任务的顺利进行。
3. 获得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避免工作过度疲劳。
4. 提出对于监考工作环境和条件的改进建议,帮助提升监考工作质量。
监考员职责职责

监考员职责职责监考员职责篇1第一条参加考前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制度、法规,明确监考要求。
第二条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第三条提前20分钟到考场,将监考人员姓名写在黑板上;组织学生入场,检查学生规定证件是否与本人相符;安排、调整、检查学生座次;要求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集中存放。
第四条考前向学生宣读《山东大学本科考试考场守则》,按时分发试卷。
第五条在监考过程中,关闭通讯工具,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第六条严格维护考场纪律。
对有违纪作弊动机的学生应及时制止;发现违纪作弊现象时,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写实性记录,要求违纪作弊学生在《考场情况记录表》和违纪作弊材料上签名确认,并将相关材料及时送至监考人员所在学院。
不应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第七条对于试卷中印刷不清、错、漏和须改正的地方,应及时协调处理,不允许解释考题。
第八条有权制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场。
第九条考试结束前10分钟提示考生。
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第十条考试结束后,收取和整理学生的考卷(含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开考场。
将整理好的试卷等连同填写好的《考场情况记录表》一并交主考教师或指定工作人员。
监考员职责篇2考前工作:1.监考人员在考前须参加监考培训和监考测试;2.主考教师从开课学院领取《浙江大学考场情况记录单》;3.监考人员必须佩戴监考证参加监考工作,在考试之前30分钟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4.在黑板上公布本场考试科目,起止时间;按照考场座位具体情况排座;5.组织考生有序入场,检查学生的有效身份证件,确认学生对号入座;6.监考教师必须向学生宣读考试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宣读考试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其他监考教师做好考场清理工作,要求学生将规定不能带入考场的物品如书籍、讲义、笔记、资料、手机、电子词典、计算机等放在指定位置,学生周围切勿有相关物品放置。
学校考试监考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考试管理,保证考试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考试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监考人员。
第三条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考试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第二章监考人员职责第四条监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2. 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责任感,能够胜任监考工作;3. 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熟悉所监考课程的考试内容和要求。
第五条监考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 按时参加考前培训,熟悉考试规则和操作流程;2. 负责考场布置,确保考场环境整洁、安静、有序;3. 严格按照考试规定,发放、回收试卷,监督考生考试;4. 发现考生作弊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给主考官;5. 考试结束后,协助主考官整理考场,回收试卷、答题卡等考试用品;6. 对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三章监考人员管理第六条监考人员选拔与培训1. 学校根据实际需要,选拔具备条件的教师担任监考人员;2. 对新任监考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考试规则、操作流程、考场布置、作弊识别等;3. 定期对监考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监考水平。
第七条监考人员考核1. 学校对监考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2. 考核结果作为监考人员晋升、评优、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监考人员奖惩1. 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监考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工作失职、玩忽职守、违反考试纪律的监考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监考人员行为规范第十一条监考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下行为规范:1. 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考试内容;2. 不得与考生发生争执,保持公正、公平、公开的态度;3. 不得接受考生或其家长的馈赠、请托;4. 不得利用监考之便谋取私利;5. 不得参与或纵容作弊行为。
学校教师监考职责(三篇)

学校教师监考职责学校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负有以下职责:1. 维护监考秩序:教师需要确保考场秩序良好,考试过程中学生守纪守法,遵守考试规则,不作弊、不传递答案等行为。
教师应当在考试前向学生宣布相关规则,并监督执行。
2. 确保试题的安全性:教师在考试前应将试题保管好,确保试卷不外泄或被非法获取。
在考试过程中,教师要仔细检查试卷,确保试卷数量与考生人数相符。
考试结束后,教师要妥善保管试卷,并签字确认试卷的安全交接。
3. 完成考试安排:教师要按照学校的考试安排,准时组织考生进入考场,检查考生携带的物品符合考试规定,分发试卷和答卷,确保所有考生能够按时参加考试。
4. 解答学生疑问:在考试过程中,有些学生可能对考题或考试规则有疑问,教师需要及时解答,确保所有学生在公平的条件下进行考试。
5. 监督考试时间:教师要在考试过程中严格控制时间,确保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避免考试时间延长或提前结束。
6. 收集试卷和答卷:考试结束后,教师要按学校要求收集试卷和答卷,并进行初步核对,确保所有学生的答卷完整、准确。
7. 上报考试情况:教师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及时上报考试情况,如考试成绩、作弊情况、违纪情况等,以便学校统计和处理。
总的来说,教师在监考过程中的职责是确保考试的公正、公平和秩序,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
学校教师监考职责(二)监考是学校考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教师监考职责是确保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和规范性。
在学校考试中,教师监考人员承担着重要的责任,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职业操守,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确保考试的公平性,保障学生的权益。
下面将详细介绍教师监考职责。
1. 考试前的准备工作:在考试之前,教师监考人员需要做好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包括:(1)熟悉考试科目和其考试大纲:教师监考人员需要熟悉所负责监考的科目及其考试大纲,确保对考试内容有充分的了解。
(2)熟悉考试规程:教师监考人员需要熟悉学校考试规则和相关考试政策,确保在考试过程中能够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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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职责和纪律
监考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
监考人员是考场上的执法者,是保证考试真实有效的鉴定人。
监考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必须熟悉监考工作程序,必须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坚决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公平。
职责
1.监考人员在考前必须接受培训和参加监考工作会议。
2.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办公室,接受考点负责人的指示和有关特殊情况、注意事项的说明。
同时领取试卷和有关物品。
3.领取试卷及有关物品时,同一考场的两名监考人员必须同时在场,核对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试卷份数及密封状况等无误后,签字领取试卷。
4.领取试卷后,两名监考人员同时携试卷直接进入考场,检查、清理考场,核对考生座位号。
5.考前15分钟,通知考生有秩序进入试场,对号入座。
并由一名监考人员向考生宣读试场纪律及有关注意事项。
6.对考生随身携带的书包及书籍等物品,应令其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
7.考前5分钟当众拆封试卷,并检查、核对试卷是否有误,有无漏印、缺页等印刷问题,然后分发试卷,同时提醒考生在试卷的正确位置上填写自已的班级、学号、姓名。
8.开考时间由考点统一发出信号,监考人员宣布开始答卷。
要求监考教师根据考务安排,核对考生座次与考号是否连贯,考号与学生姓名是否一致,一旦发现问题马上同当校主考联系,以集体作舞弊行为查处,并追究考场布置人及考场负责人的责任。
9.开考后30分钟内,允许迟到考生入场考试,同时禁止场内考生出场。
10.考试期间,监考人员有权禁止巡考人员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
11.开考30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将缺考考生所在学校、班级、考号、姓名等信息填写在空白卷上,并在总分处填写“缺考”。
12.如发现试题有错误或印刷不清之处,经请示主考或考务处
同意后,可向考生作订正或说明。
13.监考人员发现考生违纪时,应立即制止,没收违纪证据,将违纪情节如实填入《考场记录》,并附上违纪证据。
14.监考人员在查处考生违纪时,应注意尽量不影响考场秩序;对扰乱考场秩序者,按严重舞弊处理。
15.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宣布考试所剩时间。
16.考试结束前15分钟禁止学生出场,对已交卷的考生应令其离开试场,禁止其在考场附近逗留和喧哗。
17.考试结束铃响,应令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并立即退场。
如发现考生仍在继续答题或在退场时移动试卷、与其他考生说话等情况,应按违纪处理。
18.考生退场后,监考教师应按考试座位表的班别、科目划分及座位号顺序核对人数,收齐试卷,按照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序,不能漏订、错订或倒订。
点负责人应组织专人对所收试卷进行核对无误后,封入原试卷袋,并在试卷袋上按要求逐项填写有关项目后送到学校保密室。
(不要再用订书机装订,对于出现不按序排列、漏订、错订等现象,视情节轻重直接扣主考及当场监考人员学校期末量化分3—5分,并通报批评。
)
19.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清理考场。
纪律
1.监考人员应参加监考工作会议,对无故缺席者应进行批评教育。
2.本校教师回避本校学生的监考工作,考试期间留校教师不得进入考场。
3.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内外进行通话。
4.监考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会客,不得吸烟、谈天、看书籍报刊,不得抄题、做题及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
5.不得解释题意,不得启发暗示考生答题,不得与考生交谈。
6.对违纪现象不得放任、纵容,更不得协助、参与考生舞弊。
考生纪律
1.考生必须提前15分钟入场,按指定位置对号入座,考试过程中服从监考老师管理。
2.除一、二年级考生外,其它年级考生一律用纯蓝钢笔答题,并努力做到卷面整洁、美观。
3.考生的姓名、班级、考号必须填在试卷指定位置,其它地方不得书写。
4.考试过程中,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许带资料,不许抄袭他人答案,杜绝一切考场舞弊行为,一次舞弊扣20分,2次以上改试卷判为0分,考试结束15分钟前不准离场。
5.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养成良好的考试习惯,对违纪考生,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扣分和取消考试资格等处分。
6.考试结束后,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全面大扫除,保持校园整洁;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校园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