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学档案管理规范要求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障教学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教学档案的管理职责第二条学院教务处负责教学档案的总体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分类、整理、归档、借阅、维护等。
第三条各教学部门负责本部门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教学档案管理人应是本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委派的人员。
第四条教学档案管理人对本职工作的档案管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五条教师提交教学档案的时间为每学期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
第六条教学档案应安全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正式授权,不得查阅和使用档案。
第七条教学档案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将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进行保密处理。
第八条教学档案管理应遵守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性原则、完整性原则、时效性原则和安全性原则。
第三章教学档案的分类与整理第九条教学档案按照课程和学生进行分类。
第十条教学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对教学档案进行初步排序,按课程或学生分类;2.检查档案中的文件是否完整;3.对档案进行编号和归档,确保档案的顺序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教学档案需定期清点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归档。
第四章教学档案的归档与借阅第十二条教学档案应当按照标准的档案柜进行归档。
第十三条教学档案的借阅申请应事先填写借阅申请表,经主管人员审批后方可借阅。
第十四条教学档案借阅期限为借阅日起一个月,逾期需申请延期,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第十五条教学档案借阅人离职、调离、退休时,应及时归还档案。
第十六条教学档案在借阅页上需填写借阅人、借阅时间等信息,确保借阅记录真实可查。
第五章教学档案的维护与销毁第十七条教学档案需定期进行维护工作,包括清洁、防潮、防鼠咬等。
第十八条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和维护。
第十九条教学档案可能造成泄密风险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加密、单独存放等。
学校规范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规范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档案管理工作,保护学校档案安全,依法规范学校档案管理行为,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依法管理、全面规范、科学合理、信息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坚持保护档案、服务学校、服务社会、服务管理的宗旨。
第四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由学校档案室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学校党委、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学校本部和各二级学院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工作规范,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七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通过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真实、可靠。
第八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发挥档案在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促进教学科研、学术评价和管理决策等方面的协调和合作。
第九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积极推进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促进档案改革和档案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档案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十一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不得损害国家和学校利益。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十二条学校档案管理的范围包括学校机关、各二级学院、各直属单位,以及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档案分为学校档案和个人档案两大类。
第十四条学校档案是学校机构和各单位的历史、管理、科研和教学等方面的档案资料。
第十五条个人档案是学校教职工和学生个人的与入学、管理、考核、评定等有关的档案资料。
第十六条学校档案的形式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第十七条学校档案的内容包括档案馆藏和非档案馆藏两大类。
档案馆藏包括历史资料、管理资料、科研资料、教学资料等档案资料。
非档案馆藏包括各种档案材料。
第十八条个人档案的内容包括入学资料、学籍资料、奖励资料、处分资料、考核评定资料等档案资料。
学校规范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学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归口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2.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随意销毁、篡改、遗失档案。
3. 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构、歪曲事实。
4. 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5. 利用性原则: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评估等提供有力保障。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开发利用等工作。
2.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
3. 教职工、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遵守档案管理制度。
四、档案分类及保管期限1. 档案分类:学校档案分为文书档案、教学档案、科研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设备档案、基建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
2. 保管期限:根据档案的性质、重要程度和利用价值,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1. 收集范围:学校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形成的各类档案。
2. 收集要求:档案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整理要求:档案整理应遵循统一标准,分类科学、层次分明、条理清晰,便于查阅。
六、档案保管与维护1. 保管条件: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条件,确保档案安全。
2. 保管方式:档案实行分类、编号、立卷、装订、上架等保管方式,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
3. 维护保养: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整理、修复,确保档案的完好。
七、档案鉴定与销毁1. 鉴定原则:档案鉴定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教学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学管理、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高等学校教学档案工作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学档案是指我院在教学、教研以及其他各项教学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载体材料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反映教学运行、教学管理和教学建设的重要标志性材料。
第三条教学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教学档案应涵盖教学活动的各个方面,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二)准确性原则:教学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教学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三)保密性原则:教学档案涉及学院内部信息,应严格保密。
(四)信息化原则: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教学档案管理的效率。
第二章教学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教学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等教学文件材料;(二)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项目材料;(三)教学质量评估、教学检查、教学竞赛、教学成果奖等材料;(四)教师队伍建设、师资培训、职称评定等材料;(五)学生学籍、成绩、毕业论文、就业等材料。
第五条教学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对收集到的教学档案进行分类、编目、归档;(二)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便于查阅;(三)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确保信息安全。
第三章教学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教学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按照档案保管规范,对教学档案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安全;(二)定期对教学档案进行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加强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安全措施。
第七条教学档案的利用要求:(一)教学档案的查阅,需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二)查阅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档案内容;(三)档案利用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擅自带走。
第四章教学档案的鉴定与销毁第八条教学档案的鉴定:(一)根据教学档案的价值、保存期限等因素,定期对教学档案进行鉴定;(二)鉴定结果应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学校教学档案管理规范

学校教学档案管理规范一、教学档案的重要性教学档案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它记录了教学过程和成果,对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规范的教学档案管理是学校教务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二、教学档案的组成教学档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学生信息、教师信息、课程设置、教材教具、课堂教学记录、考试成绩、教学评价等。
这些内容是教学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信息,它们的准确记录和妥善管理对于教学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
三、教学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学校要建立健全的教学档案收集和整理制度,明确教师和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教师应及时提交教学记录和学生成绩等相关信息,教务部门则要确保这些信息的安全保存和合理利用。
四、教学档案的保密性教学档案属于敏感信息,涉及到学生和教师的个人隐私,因此必须严格保密。
学校要加强对教学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信息不被非法获取、篡改或泄露,以保护师生合法权益。
五、教学档案的查询和使用教学档案是教务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同时也是教师和学生自我反思的重要依据。
因此,学校应建立起教师和学生自主查询和使用教学档案的渠道,以推动教学素质的提高和个人成长。
六、教学档案的数字化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教学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已经成为一个趋势。
学校应积极推进教学档案的数字化建设,建立起完善的电子档案库和管理系统,以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七、教学档案管理的挑战教学档案管理面临着一些挑战,比如信息传递不畅、档案整理不准确、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等。
学校应加强对教师和教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以应对这些挑战。
八、教学档案管理的经验和启示教学档案管理需要学校和教师的共同努力,也需要经验总结和经验借鉴。
学校应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的教学档案管理模式,吸收借鉴其他学校的成功经验,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的教学档案管理。
九、教学档案管理的评价和监督学校应建立起完善的教学档案管理评价和监督机制,定期对教学档案的质量和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高校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高校档案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字、图表、声像等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高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和安全性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各部门应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全面地收集本部门形成的档案。
第五条档案收集应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系统,确保档案的原始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档案整理应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的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装订、编号等工作。
第七条档案整理后,应及时向学校档案室移交。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学校档案室负责全校档案的保管、利用工作。
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光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二)有偿服务,合理收取档案利用费用;(三)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档案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应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需提供有效证件。
第十二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利用登记制度,详细记录档案利用情况。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三条学校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
第十四条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可进行销毁。
第十五条档案销毁前,应经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销毁手续。
第五章档案信息化建设第十六条学校应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水平。
第十七条档案信息化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循国家档案信息化标准;(二)确保档案数据安全;(三)实现档案资源共享。
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毁、泄密等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是指学院建立和执行的教学档案管理规定和程序,旨在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1. 档案归档责任: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归档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档案存储和保管:学院应统一规划和设立教学档案室,确保教学档案的安全存储和保管。
对于教学档案的电子化处理,学院应确保相关设备和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3. 档案管理流程:学院应明确教学档案的管理流程,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维护和利用等各个环节,并建立相关的制度和流程文件。
4. 档案查阅和利用:学院应建立教学档案的查阅和利用制度,规定查阅和利用的权限和程序,保证教学档案的保密性和合法使用。
5. 档案保密措施:学院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教学档案的保密性。
制定相关规定,明确档案保密责任和保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或泄露教学档案。
6. 档案审计和评估:定期进行教学档案的审计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教学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7. 档案销毁和处理:学院应建立教学档案的销毁和处理规定,明确档案销毁的条件和程序,确保教学档案安全、合规地销毁或移交。
通过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规范学院教学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提高教学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学院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学院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院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损毁、丢失、篡改和伪造档案。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随意篡改。
3. 系统性原则:档案管理要系统、有序,便于查询和利用。
4.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毁和泄密。
二、档案的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学院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机关档案:包括学院党委、行政、工会、共青团等部门的文件、资料、报表等。
2. 教学档案:包括教学计划、课程大纲、教学日志、试卷、成绩册、学生学籍档案等。
3. 科研档案:包括科研项目申请、立项、结题报告、科研成果、专利等。
4. 人力资源档案:包括教职工人事档案、职称评审材料、考核材料等。
5. 设备档案:包括设备购置、验收、维修、报废等资料。
6. 财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凭证、账簿、审计报告等。
7. 其他档案:包括学院举办的各种活动、会议、奖励、荣誉等资料。
第五条档案归档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归档单位应按照档案分类和归档范围,对档案进行整理、编目。
2. 归档单位应将整理好的档案报送学院档案管理部门。
3. 学院档案管理部门对报送的档案进行审核、验收,符合要求的予以归档。
4. 归档后的档案,由学院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编号、登记、保管。
三、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六条学院档案实行集中统一保管,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第七条档案保管工作应遵守以下规定:1. 档案室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防止档案霉变、虫蛀、火灾等灾害。
2. 档案柜应按档案类别和年代顺序排列,便于查找和利用。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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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学档案管理规范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相关档案管理,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相关的试卷等教学档案由我院自行存档(注:专业托管于常州大学的学生班级的试卷袋归档参照所托管各学院要求归档至相关学院)。
各开课学院课程相关的教学档案归档至我院各部门。
二、教学档案归档类型和要求
1.授课计划表
授课计划表的填写根据教务查询系统提供的模板和要求填写并上传到教务查询系统。
合上一门课的教师应在授课计划表中反映出各自承担的教学任务;授课内容应具体到章、节。
2. 教案
怀德学院授课用课程教案要单独填写,不要与常州大学班级合起来填写。
教案内容严格按照教案模板填写。
教案的目录、教学目的与要求、重点、难点、互动设计、作业、课后小结、学生反馈等以文本形式存档,每学期末交至怀德学院教务管理科(S821)。
教学内容(讲稿)由本人妥善保管,以备相关部门检查。
3. 教研室活动记录本
根据教研室工作条例,教研室活动每两周开展一次,各教研室、系要认真填写教研室活动计划、考勤表和活动内容。
每学期末交至怀德学院学研究科(S819)。
4.听课记录本
新引进、工作不满一年的青年教师听主讲教师、校(院)级关键岗教师上课不得少于30次/学期,其中听教学关键岗教师课程不得少于2次/学期;其他人员根据三级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实施方案规定听课不得少于5次/学期,并填写相应的听课记录。
每学期末交至怀德学院教学研究科(S819)。
院、系(部)督导专兼职督导按照学期监控计划听课并评价,并填写相应的听课记录。
每学期末交至怀德学院教学研究科(S819)。
5.成绩单
教师在网上提交成绩后,打印三份成绩单并签名。
其中一份随试卷一起包装存档,一份交怀德学院教务管理科(S821)存档,另一份留开课学院(部)存档(具体按开课学院要求)。
怀德学院开设的课程成绩单打印两份。
6. 试卷袋
所有以试卷形式考核的课程,存档项目包括:空白A/B卷、A/B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学生答卷、成绩单、试卷分析、课程小结、记分和点名册。
以非试卷形式考核的课程,存档项目包括:课程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学生答题、成绩单、课程小结、记分和点名册。
试卷管理规范见附件1。
每学期末交至怀德学院教务管理科(S821)。
注:必修和限选课程的学生答卷以专业为单位分袋包装(空白A/B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和课程小结等共用材料可复印分别随袋包装,以保证各袋材料齐整、一致、规范)。
其它任选课程的学生答卷可按教学班为单位装袋存档。
4. 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包括各类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实验、毕业设计(论文)等。
实践环节资料的规范要求见附件2。
每学期末交至怀德学院教务管理科(S821)。
5.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存档:由申请人填写《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下载中心),经申请人所在学院同意及怀德学院专业主任审核、分管教学工作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同时报常州大学教务处备案。
本表一式三份,教师所在学院(部)、常州大学教务处和怀德学院教学研究科(S819)各一份存档。
以上教学资料,试卷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其他文档不得少于三年。
三、教学档案归档科室
附件:1. 试卷规范要求
2.实践环节档案的规范要求
3. 实验报告归档目录
理论课试卷规范要求
实践环节档案的规范要求
附件3:
实验报告归档目录
学院—学年学期课程名称任课教师课程类别
班级实验报告存档份数
档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