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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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中管道布置与定位的设计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中管道布置与定位的设计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中管道布置与定位的设计要求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是指为了满足城市多样化的管线需求和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综合管理能力而建设的一种地下综合通道工程。

管道布置与定位是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设计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本文将从地下管道布置、管道定位、管道间距和管道分区等方面论述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中对管道布置与定位的设计要求。

1. 地下管道布置地下管道布置是指在城市综合管廊工程中如何合理布置各种管道。

首先,根据不同管道的功能和作用,分别确定各个管道的布置位置。

例如,自来水管道应优先布置在居民区,电缆管道应优先布置在商业区等。

其次,要充分考虑地下管道与地铁、地下车库等地下结构的相互关系,避免冲突和干扰。

最后,要考虑管道的交通便利性,尽量减少管道的弯曲和转角,提高管道的通行能力。

2. 管道定位管道定位是指确定管道在综合管廊中具体的位置和方向。

在城市综合管廊工程中,管道的定位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要尽量减少管道的交叉,避免不同管道之间的干扰和冲突。

其次,要根据不同管道的特点确定其最佳的定位深度,以提高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最后,要考虑管道的维护和检修便利性,合理设置进出口和检修口,方便对管道进行维护和修理。

3. 管道间距管道间距是指同一条综合管廊中不同管道之间的距离。

合理的管道间距设计有助于减少管道之间的干扰和冲突,提高管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在城市综合管廊工程中,管道间距的设计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要根据管道的直径、材质和功能等特点确定合适的管道间距。

一般来说,大直径、重要功能的管道间距可以相对大一些。

其次,要考虑管道的维护和检修便利性,合理设置间距,方便对管道进行维护和修理。

4. 管道分区管道分区是指根据城市综合管廊的不同功能,将管道划分为不同的区域。

合理的管道分区设计有助于提高工程的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在城市综合管廊工程中,管道分区的设计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要根据管道的功能和特点确定合适的分区方式和范围。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设计与施工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设计与施工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设计与施工要求一、引言城市综合管廊作为一种综合利用地下空间的项目,旨在统一规划、设计和管理城市地下的各类管线设施。

本文将就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技术规范设计和施工要求进行详细阐述与说明。

二、设计要求1.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设计应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规划、管线需求、地质条件等因素,确保管廊的功能完备和可持续发展。

2. 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确保管廊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维护性。

3. 设计方案应合理利用地下空间,最大限度减少地面管线对城市景观的影响。

4. 管廊的布局应科学合理,满足运维人员的工作需求,并且方便进行日常的巡检和维护。

5. 设计中应充分考虑管廊的通风与排烟,保证室内空气的良好质量。

三、结构设计要求1. 城市综合管廊的结构应具备防水、抗震、耐久等功能,确保施工后长期稳定运营。

2. 结构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不影响城市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正常使用。

3. 管廊的防水层和隔音层的设计要求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并进行适当的保护,以防止日常使用中的损坏。

4. 管廊内的支撑、通风和照明设施应科学合理,确保施工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安全。

5. 管廊的入口和出口应设有防火门和疏散通道,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及时疏散人员。

四、施工要求1. 管廊施工前应进行必要的土质勘测和地下管线的调查,以确保施工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2. 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现场监测和质量检验,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 施工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5. 施工完工后,应进行验收和质量评估,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并进行相应的修复和完善。

五、管理要求1. 建立科学规范的管廊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管理权限,确保管廊的正常运营和维护。

2. 管廊的运营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能够熟练掌握运维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方法。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之设计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之设计要求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之设计要求在城市建设中,综合管廊工程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是一种集成了各种公用管线的地下空间系统,能够有效地解决城市地下空间错综复杂的问题。

为确保综合管廊工程的设计与建设质量,需要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并明确其中的设计要求。

一、综合管廊工程的基本概述在设计综合管廊工程时,需首先了解其基本概述。

综合管廊工程通常包括的内容有: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气系统、通信系统、燃气系统等。

设计时需要对每个系统的需求进行详细分析,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布置。

二、设计要求之市政排水系统在设计综合管廊工程的市政排水系统时,需要根据下列要求进行设计:1. 排水管网的合理布局:将雨水排水系统与污水排水系统分开设计,并进行合理布局,以保证排水效率和便捷性。

2. 排水系统的容量计算:准确计算各个区域的水量,并根据计算结果确定排水管道的直径和排水能力。

3. 排水管道的材料选择:根据地下环境、土壤特性以及所排放的水质要求,选择合适的管道材料,并进行合理的施工。

三、设计要求之供电系统在设计综合管廊工程的供电系统时,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 电力供应的可靠性:确保供电系统具备稳定可靠的供电能力,以满足综合管廊工程各个系统的用电需求。

2. 电缆布置与保护:合理布置电缆线路,避免干扰和互相干扰。

同时,在保护方面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电缆线路的安全运行。

3. 供电设备的选用:根据电气负荷的需求,选择合适的供电设备,并确保其质量和技术指标符合要求。

四、设计要求之供气系统在设计综合管廊工程的供气系统时,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 供气管道的布置:合理布置供气管道,使其能够满足不同区域的气体需求,并且便于维护和管理。

2. 气体质量和安全性:确保供气管道的气体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防止气体泄漏和火灾等事故发生。

3. 气体压力和流量:根据需求确定合适的气体压力和流量,并在设计时考虑峰值负荷和稳定负荷的需求。

GB 50289-2016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汇总表格 (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GB 50289-2016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汇总表格 (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GB 50289-2016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汇总表格
2管线距建筑物距离,除次高压燃气管道为其至外墙面外均为其至建筑物基础,当次高压燃气管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或增加管壁厚度时,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3.0m;3地下燃气管线与铁塔基础边的水平净距,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地下燃气管线和交流电力线接地体净距的规定;
4燃气管线采用聚乙烯管材时,燃气管线与热力管线的最小水平净距应按现行行业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63执行;
5直埋蒸汽管道与乔木最小水平间距为2.0m。

2燃气管线采用聚乙烯管材时,燃气管线与热力管线的最小垂直净距应按现行行业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执行。

3铁路为时速大于等于200km/h客运专线时,铁路(轨底)与其他管线最小垂直净距为1.50m。

表5.0.10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单杆单回或单杆多回)注:架空电力线与其他管道及建(构)筑物的最小水平净距为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的净距。

注:1架空电力线及架空通信线与建(构)筑物及其他管道的最小垂直净距为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的净距。

2括号内为特指与道路平行,但不跨越道路时的高度。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强制标准2008-06-1103:41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通知根居国家计委《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92]第490号文附件二)的要求,由我部组织制订的《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89-98,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我部负责管理,由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8年12月7日目录1总则2地下敷设一般规定直埋敷设综合管沟敷设3架空敷设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内容1总则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的关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合分区规划)、详细规划阶段的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排列顺序和工程管线问的最小水平净距、最小垂直净距;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最小覆土深度;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架空敷设时管线及杆线的平面位置及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相邻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距。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并应考虑远景发展的需要。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结合城市的发展合理布置,充分利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与城市道路交通、城市居住区、城市环境、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电信工程、防洪工程、人防工程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地下敷设一般规定城市工程管线宜地下敷设。

工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位室均应采用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市政工程规划 第8章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管线

市政工程规划 第8章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管线
第8章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 概述 •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原则与技术规定 •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总体规划步骤 •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详细规划的步骤 • 管线综合设计方法
8.1
概 述
一、城市工程管线种类
1.管线种类按性质和用途分为:
(1)给水管道(工业管道、生活管道、消防管道等) (2)排水管道(工业污水、生活污水、雨水管道和明 沟等) (3)电力线路(高压输电、高低压配电、生产用电、 电车用电线路等) (4)电信线路(电话、因特网、有线广播、有线电视 线路等)
8.2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原则与技术规定
一、城市工程管线综合步布置原则
(1)城市各种管线的位置应采用统一的坐标及标高系 统; (2)管线综合布置应与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绿化 布置统一进行;
(3)管线敷设方式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择优确定;
(4)当管道内的介质具有毒性、可燃、易燃、易爆性 质时,严禁穿越与其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 装置及贮灌区; (5)管线带的布置应与道路或建筑红线平行,同一管 线不宜自道路一侧转到另一侧;
一、城市工程管线种类

综合术语
(4)管线覆土深度:指地面到管道顶的距离,即地面标 高减去管顶标高。 (5)同一类别管线:指相同专业,且具有同一使用功能 的工程管线。 (6)不同类别管线:指具有不同使用功能的工程管线。 (7)专项管沟:指敷设同一类别工程管线的专用管沟。 (8)综合管沟:指不同类别工程管线的专用管沟。
(3)腐蚀性介质管道的标高应低于其他管线;
(4)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的液体、液化石油气 、可燃气体、毒性气体和液体以及腐蚀性介质管道, 不应共沟敷设,并严禁与消防水管共沟敷设; (5)凡有可能产生相互影响的管线,不应共沟敷设。

综合管线设计规范

综合管线设计规范

综合管线设计规范的应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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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线设计规范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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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线设计规范的未来展望
综合管线设计规范的发展趋势
智能化:利用先进技术实现管线设计的智能化,提高设计效率和准确性。 绿色环保:注重环保理念,采用低碳、节能的技术和材料,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标准化:制定更加完善的综合管线设计规范,推动行业的标准化发展。 集成化:将多种专业管线集成在一个平台上进行设计,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
综合管线设计的原则
确保安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管线的承载能力和耐久性,确保管线在使用 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经济合理:设计时应遵循经济合理的原则,尽可能降低管线的建设和维护 成本。
协调统一: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管线的整体性和协调性,确保各管线之间相 互配合、协调工作。
灵活可变:设计时应考虑管线的可变性,以便在未来的建设和改造中能够 方便地进行调整和修改。
综合管线设计规范的前景展望
智能化技术的应 用:随着科技的 进步,智能化技 术将在综合管线 设计规范中发挥 越来越重要的作 用,提高设计效 率和精度。
绿色环保理念: 随着社会对环保 的重视,综合管 线设计规范将更 加注重绿色环保 理念,减少对环 境的负面影响。
标准化和模块化: 未来综合管线设 计规范将更加注 重标准化和模块 化,提高设计效 率,降低成本。
管线的分类与定义
管线的分类:根据用途、材质、压力等级等因素对管线进行分类。
管线的定义:管线是指将液体、气体等介质从一个地方输送到另一 个地方的结构物,包括管道、管束、管组等。
管线的功能:输送介质、支撑结构、保护设施等。
管线的标准:根据不同的行业和领域,管线有不同的标准和规范, 综合管线设计规范是其中之一。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强制标准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强制标准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强制标准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通知根居国家计委《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92]第490号文附件二)的要求,由我部组织制订的《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89-98,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我部负责管理,由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8年12月7日目次1 总则2 地下敷设2.1 一般规定2.2 直埋敷设2.3 综合管沟敷设3 架空敷设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1 总则1.0.1 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的关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合分区规划)、详细规划阶段的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1.0.3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排列顺序和工程管线问的最小水平净距、最小垂直净距;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最小覆土深度;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架空敷设时管线及杆线的平面位置及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相邻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距。

1.0.4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并应考虑远景发展的需要。

1.0.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结合城市的发展合理布置,充分利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

1.0.6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与城市道路交通、城市居住区、城市环境、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电信工程、防洪工程、人防工程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1.0.7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地下敷设2.1 一般规定2.1.1 城市工程管线宜地下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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