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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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4.16•【字号】朝政发〔2019〕14号•【施行日期】2019.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政发〔2019〕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现将《朝阳市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2019年4月16日朝阳市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9〕5号),做好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数据开放利用。

2019年底前,按照省统一建设要求和标准,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一体化联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80%。

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全市政务服务事项100%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建成全市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二、建设内容按照“市级统筹、统分结合”原则,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由市政务服务平台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业务办理系统组成,是全市政务服务的总入口。

具有市级业务办理系统的有关部门要统筹整合本部门业务办理系统,按照“谁建设系统、谁负责对接”的原则,与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县级(含)以下政府不单独建设政务服务平台。

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x〔x〕27号)要求,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网上供给能力,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全面重塑我省营商新环境,努力实现“办事不求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加快建设覆盖业务全流程、部门全协同、效能全监管的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切实提高政务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创建全国一流的营商发展环境。

x年9月底前,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各级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x年12月底前,市级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基本建立。

x年底前,完善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各级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一网通办”能力显著增强。

市级信用信息系统全面建成。

x年底前,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运行和管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二、主要任务(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建设全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库,编制全省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依职权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形成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总目录,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对接,实时上报政务服务事项相关数据。

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确保目录之外无权力。

同步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要素,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按照法律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拓展相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其他要素的统一范围,进而实现相同政务服务事项全省范围内无差别、同待遇办理。

各市地按统一规范统筹组织本地区政务服务平台与全省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对接。

(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各市地政府和省直各部门配合)(二)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推进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方案

推进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方案

推进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线工作的通知》(X府办函〔X〕138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线工作的通知》(X府办函〔X〕173号)文件要求,确保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时上线运行,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目标是:规范服务标准、汇聚政务信息、实现交换共享、支撑一网通办、强化动态监管。

当前的工作目标是:在11月5日前完成平台清单事项认领、本级实施清单完善和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部署,并于11月20日与全省同步试运行,12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

二、任务分工1、建设平台网络环境。

由办公室负责对接网络宽带公司,利用现有行权平台网络接口搭建电子政务外网,首先确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的网络环境。

时间:X年11月4日—11月10日2、平台基础数据认领工作。

落实1至2名专门人员为一体化平台管理员,由平台管理员牵头负责,相关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承办股室配合,根据全县统一要求,按时完成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认领,完善实施清单并动态调整。

管理员在新增用户账号、配置角色权限(内部监督机构人员、纪检组监察室人员、运行办件人员)、新增执法人员信息时,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给所有相关人员配置初始登陆账号和密码并加强管理,待平台正式运行后移交其本人使用和管理。

管理员在完善实施清单时,相关行权股室人员务必积极协助配合,该认领的事项要全部认领,事项信息(事项基本信息、自由裁量、流程配置等)修改要准确,确保事项信息审批通过后可进行办件。

时间:X年11月4日—11月15日3、平台试运行。

配合县政府办、政管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政务服务中心测试和试用平台。

时间:X年11月10日—11月20日4、平台上线运行。

时间:X年12月1日起三、推进措施1、提高思想认识。

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涉及面广、复杂度高、创新性强的系统工程,全局上下务必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29•【字号】内政发〔2018〕56号•【施行日期】2018.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2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精神,加快推动电子政务转型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权威、高效、便民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政务服务网上供给能力,促进统一政务服务体系构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加快建设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形成全区政务服务“一张网”,全面接入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政务服务流程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充分汇聚共享,政务大数据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互联网+监管”有效发挥作用,全面实现全区“一网通办”,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阶段性目标2019年底前,进一步完善平台各项功能。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盟市、旗县(市、区)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建成,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等应用向全区推广。

2020年底前,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有关标准,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维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6.26•【字号】扬府发〔2019〕90号•【施行日期】2019.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府发〔2019〕9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关于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6月26日关于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20号)工作要求,全面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现就我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国家和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管,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公共支撑一体化、综合保障一体化,政务服务流程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有效汇聚、充分共享,大数据服务效能大幅提升,全面实现全市“一网通办”。

2020年底前,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一网通办”能力显著增强。

2021年底前,全市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二、工作任务(一)优化平台建设1、建设大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市政府办公室(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大数据的统筹推进及共享协调。

市工信局(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大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建设,制定平台管理规范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接入标准,组织市、县两级部门自有系统规范接入平台,作为各地各部门的数据交换枢纽,并做好与省交换平台对接,推动数据的共享交换。

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平台对接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平台对接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平台对接工作实施方案(最新)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X〕59号)精神,认真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X政字〔201X〕46号)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提升我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水平,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对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标准和对接要求,全面提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水平,进一步升级完善事项管理、门户网站及移动端、数据共享交换、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安全和运维管理等平台核心功能;推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实现省政府各部门业务系统全部接入;推进省、市两级平台深度融合,实现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运营;推进与国家平台对接,实现全省平台与国家平台间门户形式统一规范、内容深度融合,事项集中发布、服务集中提供,安全统一监控、运行维护协同管理,政务服务数据充分共享,全面接入全国政务服务“一张网”。

二、重点工作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要求和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安排,重点完成9项工作。

(一)对接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库。

1.按照统一标准,完善规范国家平台要求对接的6类行政权力(许可、给付、奖励、确认、裁决及其他)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及办事指南,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申请条件、审查标准、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法律依据等基本要素省、市、县三级统一,完成标准制定、事项梳理、清单指南编制等工作。

2.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编码和要素要求》等标准,调整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库事项编码,补充更新库表结构和字段信息,开发与国家平台对接的数据汇聚、上报和接收接口,将6类行政权力(许可、给付、奖励、确认、裁决及其他)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办件信息表推送至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资源共享服务中心,实现与国家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库数据实时交换。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8.28•【字号】晋政办发〔2020〕68号•【施行日期】2020.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20〕6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8月28日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方案为持续引深“放管服效”改革,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着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根据国家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规范化、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有效汇聚、充分共享,推进“事项通”“系统通”“用户通”“数据通”“业务通”“证照通”,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2020年9月底前,完成省直自建行政审批系统和社保、医保、不动产登记、税务、公积金等公共服务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平台整合对接;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事项,100%达到三级网办深度(需到现场核验一次)、60%达到四级网办深度(全程网上可办)。

12月底前,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可办率达到90%,市县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可办率达到80%。

二、工作任务(一)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套餐式业务协同办理,实现“事项通”“业务通”。

1.规范政务服务事项。

再次梳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建设方案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建设方案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建设方案一、背景和目标政务服务的数字化转型是推动政府机构变革和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的重要手段。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的建设旨在实现政务服务的一站式集成,提供便捷高效的在线服务,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并优化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的目标包括:1.提供统一的政务服务入口,整合各级政府不同部门的服务,实现一站式服务。

2.提高政务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优化流程,降低办事成本,提升用户满意度。

3.推动政府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二、关键技术和功能2.1 关键技术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的建设需要依托以下关键技术:1.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通过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平台能够快速处理海量的数据和用户请求,并进行智能分析和决策。

2.微服务架构:采用微服务架构可以实现系统的高可靠性和可扩展性,不同功能模块可以独立开发、部署和管理。

3.前端技术:使用现代化的前端开发技术,如React、Vue等,提供良好的用户界面和交互体验。

4.安全技术:采用多层次的安全措施,包括身份认证、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确保用户信息和交易的安全性。

2.2 主要功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的主要功能包括:1.在线办事服务:提供办事指南、在线填报、在线支付、在线咨询等功能,实现政务服务的线上化。

2.信息查询服务:提供政策法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要信息的查询功能,方便用户获取相关信息。

3.互动交流平台:提供在线论坛、在线投诉建议、在线问卷调查等功能,促进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和沟通。

4.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通过对用户行为和数据的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

5.统计报表和数据展示:提供数据统计和报表功能,对政务服务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监测和展示。

三、平台建设步骤3.1需求调研和分析在平台建设之前,需要对政府机构和民众的需求进行调研和分析,明确平台的功能和服务范围。

3.2系统设计和架构规划根据需求调研结果,进行系统设计和架构规划,确定平台的模块划分、数据流程和系统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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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x〔x〕27号)要求,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网上供给能力,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全面重塑我省营商新环境,努力实现“办事不求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加快建设覆盖业务全流程、部门全协同、效能全监管的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切实提高政务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创建全国一流的营商发展环境。

x年9月底前,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各级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x年12月底前,市级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基本建立。

x年底前,完善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各级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一网通办”能力显著增强。

市级信用信息系统全面建成。

x年底前,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运行和管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二、主要任务(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建设全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库,编制全省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依职权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形成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总目录,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对接,实时上报政务服务事项相关数据。

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确保目录之外无权力。

同步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要素,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按照法律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拓展相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其他要素的统一范围,进而实现相同政务服务事项全省范围内无差别、同待遇办理。

各市地按统一规范统筹组织本地区政务服务平台与全省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对接。

(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各市地政府和省直各部门配合)(二)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推动数据共享核验,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理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收费、咨询等环节网上全流程办理,支撑一件事涉及的多个事项网上并行办理。

整合优化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地区的事项办理流程,逐步做到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

积极推进多证合一、多图联审、多规合一、告知承诺、容缺受理、联审联办、证照分离。

通过系统整合、数据共享、流程优化、业务协同、全程监督,推动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次办成”。

(联审联批事项的组织协调部门、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各市地政府和省直各相关部门配合)(三)融合线上线下服务。

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出件”。

同步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多个渠道受理、一体化平台办理、多个渠道反馈”。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办理结果等相关信息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自助终端、政务网站和第三方互联网入等服务渠道同源发布。

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和便民服务点全面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着力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体系。

归集、关联与企业和群众相关的电子证照、申请材料、事项办理等政务服务信息并形成相应目录清单,提高办事材料线上线下共享复用水平。

(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各市地政府和省直各部门配合)(四)推广移动政务服务。

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引,建设移动政务服务门户“x全省事”APP,明确功能定位、设计展现、应用接入、安全防护、运营保障等内容和要求,汇聚各地、各部门移动应用,形成x省移动政务服务总入。

积极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优势,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不断拓展政务服务渠道,打造政务服务在身边,“办事不求人”的整体环境。

(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各市地政府和省直各部门配合)(五)实现政务服务公共支撑一体化。

1.统一网络支撑。

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增加网络带宽,提升承载能力,加强安全防护,确保网络覆盖到政务服务业务办理每个环节,满足业务量大、实时性高的政务服务应用需求。

建设电子政务外网主干网络备份链路,提高网络可靠性和稳定性。

推动电子政务外网与各类业务专网融合共享(涉密网络除外)。

加快推进省、市两级电子政务云建设,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支撑。

(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各市地政府配合)2.统一身份认证。

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建设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在省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统一注册入,开展实名注册和分级认证,满足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名认证需求和政务服务认证要求。

各地、各部门依托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办理网上政务服务业务,已有用户库的要按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要求进行整合对接。

对接国家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完成与国家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互认工作,实现“一地注册、各地互认、全网通办”。

(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公安厅、市场监管局、省委编办、省民政厅牵头,各市地政府和省直各部门配合)3.统一电子印章。

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建设省级电子印章系统,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的审批、办结、证照生成环节提供电子印章服务。

对接国家统一电子印章互认系统,实现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权威、规范、可信的电子印章服务。

已建电子印章系统的,按统一标准规范对接省级电子印章系统,未建电子印章系统的,可使用省级电子印章系统。

(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国家密码管理局牵头,各市地政府和省直各部门配合)4.统一电子证照。

按照国家电子证照标准规范,建设统一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及电子证照共享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

对接国家统一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及时向国家上报我省电子证照目录数据。

各地、各部门按照统一电子证照技术规范制作和管理电子证照,上报电子证照目录数据并加盖电子印章,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交材料和证明多问题。

(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公安厅、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市地政府和省直各部门配合)(六)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规范,推动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工作,已建政务信息系统要与本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对接,新建政务信息系统要依托省、市两级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建设,原则上不允许单独建设,省级垂直业务信息系统由相关省直部门负责改造,并完成与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切实解决基层办事重复登录、二次录入问题。

对于未按要求进行改造对接的,不审批新项目,不拨付运维经费。

(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各市地政府和省直各部门配合)(七)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按照国家信用信息系统标准规范,完善省级信用信息系统,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对信用信息的处理、分析、监测、评价和应用。

加快推进市级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归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信用信息,按照统一规范接入本地政务服务平台。

升级改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填报系统,推动各地、各部门按照国家“双公示”新标准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归集和公示,提高信用信息归集的覆盖率和及时率。

(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各市地政府和省直各部门配合)(八)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加快推进省、市两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上线和对接,实现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部门共享交换。

不断拓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范围,简化申请流程,明确供需权责,保障数据供给,提高数据质量,为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安全可靠的政务信息共享交换服务。

强化各级各部门信息共享汇聚,建设全省人、法人、空间地理、信用信息、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库。

建设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统一共享门户,提供涵盖资源共享申请、业务协同、数据分析等“一站式”服务。

将全省一体化政务数据资源中心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资源中心对接,汇聚政务服务数据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实时交换,为全面实现“一网通办”提供数据支撑。

(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公安厅、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厅牵头,各市地政府和省直各部门配合)(九)推进综合保障一体化,确保平台运行安全平稳规范。

1.健全标准规范。

按照“急用先行、分类推进”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建立健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总体框架、数据、应用、运营、安全、管理等标准规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数据、流程等标准化,实现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统一、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加强标准规范宣传培训、应用推广和贯彻实施,定期对标准规范进行应用评估和修订完善,以标准化促进平台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规范化。

(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直各部门配合)2.强化安全保障。

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加强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明确政务服务平台网络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安全规划、安全建设、安全测评、容灾备份等保障。

应用符合国家要求的密码技术产品加强身份认证和数据保护,遵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确保安全可控。

加强网络安全保障队伍建设,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日常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国家密码管理局、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各市地政府和省直各部门配合)3.完善运营管理。

按照统一运营管理要求,加强对省、市平台运营管理的统筹协调,形成分级管理、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的运营管理体系。

加强省级政务服务平台运营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优化运营管理工作流程,提升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的服务支撑能力。

(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各市地政府和省直各部门配合)4.强化咨询投诉。

建设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咨询投诉系统,开展全程监督投诉并及时反馈,实现咨询投诉服务协同处理,形成上下覆盖、部门联动、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体系。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规范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咨询投诉系统对接,畅通投诉咨询受理渠道、提升平台服务水平。

(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信访局牵头,各市地政府和省直各部门配合)5.开展评价评估。

建立政务服务评价评估指标体系,建设政务服务平台网上评价评估系统,加强在线评价评估。

汇聚线上线下评价评估数据,实现评价评估数据可视化展示与多维度对比分析,以评价评估强化常态化监督,实现全流程动态精准监督,促进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规范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评价系统对接,实现政务服务评价的标准化、规范化。

(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各市地政府和省直各部门配合)6.完善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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