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的五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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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9项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9项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9项管理制度第一项: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1.1 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1.2 采购食品原料时,应核实供应商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资质。

1.3 采购的肉类、海鲜、蔬菜、水果等原料应具备新鲜、无毒、无害、符合卫生要求的特点。

1.4 禁止使用过期、变质、污染、有害物质超标的食品原料。

1.5 采购过程中发现食品原料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采购,并及时报告上级管理部门。

第二项:食品储存管理制度2.1 食品储存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食品的新鲜度和安全性。

2.2 食品储存环境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持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蝇。

2.3 冷藏、冷冻食品应分别存放,且温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2.4 禁止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存,避免交叉污染。

2.5 定期对储存设施进行清洁、消毒,确保设施的卫生状况。

第三项:食品加工操作管理制度3.1 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应具备健康证明,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2 食品加工前应进行认真检查,确保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循生熟分开、熟食交叉的原则,防止交叉污染。

3.4 食品加工工具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工具的卫生状况。

3.5 禁止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第四项:食品销售管理制度4.1 食品销售人员应具备健康证明,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4.2 食品销售过程中应确保食品的卫生和安全,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4.3 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具备防蝇、防鼠等设施。

4.4 食品销售过程中的冷藏、冷冻食品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食品质量。

4.5 禁止销售过期、变质、污染、有害物质超标的食品。

第五项:食品留样制度5.1 食品留样应遵循品种、数量、时间、地点、人员等原则,确保留样完整、真实。

5.2 留样的食品应存放于密封容器中,并在冷藏、冷冻条件下保存。

5.3 食品留样保存时间不得少于7天,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项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项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八项制度)第一项: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安全管理等各方面的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1.2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1.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保证从业人员能够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二项:食品采购管理制度2.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食品采购的渠道、范围、标准和要求,保证采购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或者进口商采购食品,并留存相关凭证。

2.3 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有效证件,并留存相关复印件或者复印件。

2.4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得采购有毒、有害、变质的食品,不得采购来源不明的食品。

第三项:食品储存管理制度3.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的条件、方式和期限,保证食品储存安全。

3.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选择食品储存方式,采取必要的低温、防潮、防虫、防鼠、防蝇等措施。

3.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食品的保质期、外观、气味等,发现变质、过期或者其他不符合储存条件的食品,应当立即清理、销毁,并记录处理情况。

第四项:食品加工管理制度4.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加工的操作规程、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保证食品加工安全。

4.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定期对食品加工设备、工具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食品加工环境的卫生。

4.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加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辅料和添加剂,不得添加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五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五项

一、引言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五项重要制度入手,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阐述。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五项1. 食品生产许可制度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是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者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具体要求如下:(1)申请人应当具备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有固定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和检验设施。

(2)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能力。

(3)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产品追溯等。

(4)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2. 食品经营许可制度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是保障食品经营环节安全的重要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具体要求如下:(1)申请人应当具备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经营条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能力。

(3)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原料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管理。

(4)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3.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

通过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从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到消费全过程的可追溯。

具体要求如下:(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的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信息。

(2)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和查询。

(3)消费者可通过追溯平台查询食品的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信息。

4. 食品安全抽检制度食品安全抽检制度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

通过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检,及时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全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全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全文第一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1.2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1.3 患有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6种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或有名次按皮肤损伤未愈合的,应当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第二项:食品安全自查制度2.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2.2 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3.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

3.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查验,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进货日期、保质期、检验合格证明等。

第四项: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4.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4.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对生产的食品进行出厂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4.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合格证明等。

第五项:食品添加剂出厂检验记录制度5.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5.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对生产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出厂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食品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经营者资质管理1. 食品经营者必须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和相关证书,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2. 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不得患有传染病。

3. 食品经营者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正确对待消费者,不得造成欺诈行为。

4. 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规,保障食品安全。

二、食品采购管理1. 食品经营者应当选择正规的供应商,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2. 对于食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不得收购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标准的食品。

3. 对于采购回来的食品必须进行严格的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三、食品仓储管理1. 食品经营者必须建立食品仓储制度,确保仓库的卫生和环境符合食品储存的要求。

2. 食品仓储必须分类存放,保证不同食品之间不会相互污染。

3. 食品仓储必须定期清洁和消毒,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四、食品加工管理1. 食品加工必须遵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加工的食品符合卫生标准。

2. 食品加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持加工环境的清洁和整洁。

3. 食品加工必须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加工食品的质量安全。

五、食品销售管理1. 食品销售必须遵守产品标识标准,确保产品信息真实可靠。

2. 对于过期和变质的食品不得销售,必须及时处理。

3. 食品销售时必须认真核对产品标示,确保产品质量。

六、食品监督管理1. 食品经营者必须配备专业的监督人员,每天定期监督和检查全程。

2. 食品经营者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维护食品安全。

3. 食品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档案,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七、食品责任追究1. 对于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2. 对于严重违反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食品经营者,必须加强监督,必要时暂停或者取缔其经营资质。

3. 对于食品安全事故负有重大责任的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食品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对于保障人们的饮食安全至关重要。

食品餐饮监督十项管理制度

食品餐饮监督十项管理制度

食品餐饮监督十项管理制度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餐饮行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但是,也由此带来了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

为了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国家对食品餐饮行业实行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其中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十项管理制度。

第一项制度:计划经济制定供需平衡计划,控制新增产能,确保生产企业实现稳定生产,避免盲目扩张造成的食品安全隐患。

第二项制度:许可证制度对于从事餐饮生产、经营的企业,需经过权威部门的许可,方可对外经营。

第三项制度:挂证经营餐饮企业需在企业门口悬挂经营许可证,让消费者对实际情况有所了解,从而提升食品安全意识。

第四项制度:档案备案餐饮企业需按规定备案经营许可证,以及生产加工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培训证等必要证件,确保生产加工环节符合规范。

第五项制度:重要设备的备案餐饮企业需备案重要设备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商等相关信息,以及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等记录,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六项制度:原辅材料的备案餐饮企业需备案采购原辅材料的供应商信息,并对基础的原辅材料根据需要进行检验,避免食品安全问题。

第七项制度:防火、防爆、通风设施备案确保餐饮企业的生产场所和环境符合消防、安全和卫生要求,在必要的空间内进行防火、防爆和通风设施的备案。

第八项制度:排污、污水处理的备案餐饮企业需备案污水排放量、排放质量等信息,并在规定的场所设置污水处理设施,保证环保排污的基础条件。

第九项制度:员工健康证备案餐饮企业需备案生产加工人员的健康证明,确保员工身体健康,避免因人员卫生问题造成的食品安全隐患。

第十项制度:员工培训证备案餐饮企业需备案员工的培训记录,培养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员工素质,提升食品餐饮行业整体水平。

以上就是食品餐饮监督十项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每项都对餐饮企业的生产和管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让食品餐饮行业可以更好地为公众提供安全、健康的餐饮服务。

餐饮或食品销售规章制度

餐饮或食品销售规章制度

餐饮或食品销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餐饮或食品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餐饮或食品销售的经营主体,包括餐馆、饭店、快餐店、超市、食品加工企业等。

第三条所有从事餐饮或食品销售的经营主体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消费者至上和诚信经营的原则,不得从事虚假宣传、低价欺骗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检测、质量控制等工作,确保食品销售符合国家标准和消费者要求。

第五条经营主体应当勤洗手、保持环境清洁、遵守食品卫生法规,确保销售的食品安全卫生。

第六条经营主体应当定期组织员工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经营主体应当落实食品追溯责任制度,确保食品的来源可追溯,方便食品安全事件的溯源调查。

第八条经营主体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经营主体应当依法签订与供应商的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供应的食品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要求。

第十条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台账、账簿等财务台账,依法纳税,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餐饮销售规则第十一条餐饮经营主体应当合理设计菜单,标明菜品的价格、口味、规格等信息,供消费者选择。

第十二条餐饮经营主体应当提供食品卫生合格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合法证件,依法向消费者公示。

第十三条餐饮经营主体不得在菜品中使用过期、变质、有异味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原料,确保菜品安全卫生。

第十四条餐饮经营主体应当制定合理的食品加工流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卫生无污染。

第十五条餐饮经营主体应当根据消费者需求提供合理的用餐环境、服务质量,确保消费者的用餐体验。

第十六条餐饮经营主体应当负责食品售后服务,如消费者发现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免除消费者后顾之忧。

第十七条餐饮经营主体应当遵守就餐秩序,不得采取排队占座、浪费食物等行为,保持用餐环境整洁。

餐饮五项管理是哪五项制度

餐饮五项管理是哪五项制度

餐饮五项管理是哪五项制度在现代社会中,餐饮业发展迅速,同时也面临着管理方面的挑战。

因此,餐饮业中的五项管理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将为大家介绍餐饮五项管理制度分别是哪五项。

1. 人员管理制度餐饮业是人员密集型行业,因此人员管理制度尤为重要。

这其中包括员工招聘、培训、管理、考核、奖惩等各个环节。

制定合理的人员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好的效益。

2. 质量管理制度餐饮业作为食品行业的一员,一定要确保质量安全。

质量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储存、制作、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品质管理。

在企业内部建立一套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可以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提高企业的公信力和形象。

3. 成本管理制度成本是企业运营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成本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内部对物料、人工、设备等各方面成本的全面控制和监控。

制定完善的成本管理制度,有助于企业在提高效益的同时,控制成本支出,从而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4. 营销管理制度餐饮企业需要具备强大的营销策略,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

营销管理制度包括市场调研、品牌策划、宣传推广等各个方面,科学合理的营销管理制度,有助于餐饮企业提高知名度,扩大市场份额和提高销售额。

5.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是企业运营的基石,餐饮企业应该始终保持警惕,防范安全风险。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人员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等多个方面,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防范意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维护企业的稳定运营。

总之,以上所提到的五项管理制度是餐饮企业必须重视的五个方面。

餐饮企业只有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够规范企业内部运营,降低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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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经营单位: 监管单位: 食品药品和工商所
经营负责人: 监管责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第四条 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
①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着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
②食品包装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第三条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据票。统一使用“一票通” (原“三单合一”)票据,将其“客户联”按时间顺序装订建立《进货台帐》。
上述记录、票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批发经营户应当建立和使用电子台账,对进货检查验收和进销货台账实行网络化管理。
第八条本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要指导场内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工作,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第九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否则,不得销售。
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进货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规模较大的商场或市场,要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第八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否则,不得销售。
第九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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