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家庭暴力远离少年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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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问题研究

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问题研究

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问题研究近年来,家庭暴力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致力于反家庭暴力的研究和实践。

本文将介绍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的相关问题,并且列举三个案例作为实例。

一、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的重要性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中由配偶、亲属或其它共同居住的人对家庭成员实施身体、心理、经济、性等方面的暴力行为。

家庭暴力不仅侵犯了受害人的人权和尊严,而且也社会危害性极大。

近年来,我国注重人权保障和法治建设,公安机关就应该积极地反家庭暴力、打击家庭暴力犯罪。

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家庭暴力问题是一个严重的人权问题,家庭暴力涉及到的部分正是我们的人权问题。

2、家庭暴力问题是一个重要的治安问题,它牵涉到家庭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等多方面问题。

3、反家庭暴力也是治理家庭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家庭管理,保障家庭和谐健康发展。

二、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的基本思路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的基本思路是:预防、打击、救助三结合。

1、预防。

公安机关应该加强对家庭矛盾的排查和调解,加强公共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权益意识,预防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

2、打击。

不断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严惩犯罪分子,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3、救助。

公安机关应该构建家庭暴力受害人保护体系,及时开展救助,维护受害人的人身自由和尊严。

三、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的案例1、胡某施暴案胡某是一名农村居民,经常打孩子和妻子。

某年,公安机关在民警巡逻中发现胡某又一次殴打妻子,民警立即将其控制,后将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叶某故意伤害案叶某为了纠正弟弟的错误行为,于某年在家中用餐时向弟弟削菜刀。

经过医院检查,受害人的手部被砍伤。

叶某被公安机关逮捕,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3、王某故意伤害案王某因妻子出轨闹离婚,为了让妻子不离婚而殴打其妻子。

后来,警方接到了妻子的求助电话,一路带回王某家中。

警方将其控制,并将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别让孩子在家暴的阴影下成长

别让孩子在家暴的阴影下成长

别让孩子在家暴的阴影下成长——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调查分析与研究报告1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张雪梅2家庭暴力因为它的隐蔽性和对妇女儿童3极大地危害性,受到了社会的特别关注,也是媒体一直关注的焦点。

未成年人作为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群体之一,一直隐藏在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之后,还没有被独立的或有区别的对待。

来自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暴力,是对未成年人的极端伤害,与这属于同一性质的社会现象,还有近来网络热议的父母携带、强迫或将孩子出租给他人乞讨,虽然侵害都是来自于家庭,但其危害性却远远超出家庭范围,影响到未成年人的生存与发展、家庭的和谐、社会的稳定与国家的未来。

随着媒体对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进行报道,人们对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关注程度也越来越深。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作为专业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长期关注和研究未成年人权利保护为了更深入了解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现实情况和研究防治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法律问题,中心曾对2008年1月至2011年1月期间媒体报道的300件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进行深度追踪和调研,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期间,媒体报道又发生了129件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并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结合这429件案件,全面1本报告为2011年4月完成并发布,于2012年9月结合新情况进行更新2张雪梅,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3本报告中的儿童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归纳了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的九大特点,系统分析了防治未成年人家庭暴力在立法和实践中的八个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防治未成年人家庭暴力法律及制度的八项建议。

一、案件统计数据(附后)二、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呈现的九大特点通过对2008年1月至2012年6月间媒体报道的429个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进行调研,从施暴主体、暴力形式、案件发生地、受暴原因、受暴未成年人性别、年龄、家庭背景、持续时间、伤害后果、报案人员及案件处理结果十一个方面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精编范文】未成年人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和处置办法-word范文模板 (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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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未成年人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和处置办法篇一:刍议家庭暴力强制报告义务的构建及限制刍议家庭暴力强制报告义务的构建及限制作者:李琼宇来源:《法制博览》201X年第06期【摘要】家庭暴力问题逐渐从私人领域走入了公共视野;时至今日,家事法学界已经普遍认为家庭暴力绝非受害人的“私事”,其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防治家庭暴力应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由于家庭暴力发生于家庭内部,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受害人往往又基于“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而不愿去主动投诉、揭发,致使大量家庭暴力事件不能被司法、行政机关及时发现与处理。

基于此,笔者认为在未来的“家庭暴力防治法”中应引入强制报告制度,并对其义务主体范围、不作为的制裁及免责事由等作出具体规定。

【关键词】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妇女权益20世纪90年代以来,家庭暴力问题逐渐从私人领域走入了公共视野;时至今日,家事法学界已经普遍认为家庭暴力绝非受害人的“私事”,其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防治家庭暴力应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①。

由于家庭暴力发生于家庭内部,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受害人往往又基于“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而不愿去主动投诉、揭发,致使大量家庭暴力事件不能被司法、行政机关及时发现与处理。

基于此,笔者认为在未来的“家庭暴力防治法”②中应引入强制报告制度,并对其义务主体范围、不作为的制裁及免责事由等作出具体规定。

一、强制报告义务的历史溯源及借鉴理由强制报告义务来源于美国的针对受暴儿童③的专业人员报告义务;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各州都建立了强制性的儿童受暴报告法,并且分别规定了专业人员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免责。

④这里的专业人员主要指医生、护士、教师、社会工作者以及其他指定的“法定举报人”。

⑤美国针对受暴儿童的专业人员报告义务的主要内容为:专业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有儿童可能存在遭受虐待、疏于照顾等情形的,应负有向州儿童福利局报告的作为义务;如果怠于履行该作为义务(即应该报告而未报告的),该专业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

幼儿园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总结

幼儿园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总结

标题:幼儿园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总结一、引言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的行为。

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和反对家庭暴力,而在幼儿园中进行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是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重要举措之一。

在本次文章中,我们将从多个角度全面评估幼儿园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并探讨该活动的重要性和影响。

二、活动内容概述1. 主题介绍在本次活动中,我们将围绕“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展开。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身体、精神或经济上的暴力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对个体造成伤害,也会影响整个家庭的和谐。

幼儿园希望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让孩子们了解并认识到家庭暴力的危害,学会保护自己,也希望能够引起家长们对这一问题的重视。

2. 活动形式宣传活动主要包括专题讲座、绘本阅读、亲子互动游戏和手工制作等形式。

这些形式既能够让幼儿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接受知识,也能够引导家长和孩子们一起思考和讨论这一重要的社会问题。

3. 活动时间和地点此次宣传活动共持续了两天,在每个班级都进行了一次。

活动主要在幼儿园的多功能活动室中进行,以保证宣传效果和参与度。

三、反家庭暴力法的重要性家庭暴力是一种普遍存在且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问题。

根据调查显示,家庭暴力不仅对受害者本人产生长期的心理和身体伤害,也会对其家庭成员造成心理创伤,甚至导致严重的家庭破裂。

对于社会而言,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至关重要。

通过宣传活动,可以让幼儿了解并认识到家庭暴力的危害。

在活动中,孩子们可以通过生动有趣的故事和案例,了解到家庭暴力对他们的危害,学会保护自己,也可以引导他们懂得尊重和包容他人。

这是为了建立一个和谐、安全的家庭和社会。

通过宣传活动,可以引起家长们对这一问题的重视。

很多家长由于自身的忙碌和其他原因,往往忽视了孩子们在家庭中的真实感受。

通过这次活动,可以让家长们和幼儿园老师一起思考和讨论家庭暴力这一问题,共同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青少年自我保护简报

青少年自我保护简报

青少年自我保护简报1.青少年的自我保护防范意识触目惊心的家庭侵害家庭,应该是未成年人最安全、最可靠、最温暖的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明文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可是不少家长忘记了还有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爱怎么管就怎么管,要怎么打就怎么打,而未成年的孩子又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因此在家庭中发生了一些儿童受侵害的悲剧。

2000年4月12日夜11时,北京房山区琉璃河地区43岁的农民骆淑平,因对8岁的儿子王闯多次未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及说谎之事不满,遂持木把笤帚对王闯进行殴打。

王闯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不去反抗,也不躲避,任母亲毒打,造成双臂及下肢大面积创伤,并引发肾功能衰竭,法医鉴定为重伤。

检察院对其母提起了公诉,房山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审理此案,她涉嫌的罪名是故意伤害。

北京一家医院提供的消息说:一个5岁的女孩被父母逼着学弹钢琴,如不弹够父母规定的时间便被呵斥或打骂,她却没有一点自我保护意识,任由父母打骂。

她的父母还认为“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成才”。

一天,孩子弹钢琴时突然全身不停地抽动,破口大骂,眼鼻错位,被医生诊断为脑神经介质发生障碍的“抽动秽语综合症”,是由压力过大所致。

从此,孩子一见钢琴就犯病,家长只好将钢琴卖掉。

30岁出头的下岗女工王某,把自己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女儿陈莹身上。

1999年7月7日晚上,王某在家里教5岁的女儿练习书写阿拉伯数字。

陈莹写了一会儿,就叫嚷着找小朋友玩去,王某坚决不许。

直到晚上11时半,小陈莹就是写不好“8”和“9”这两个数字,气得王某顺手抄起苍蝇拍就打女儿。

个性倔强的陈莹干脆就不写了,也不躲避母亲的抽打。

这时,气到极点的王某,找来擀面杖,抡起来就打女儿的腿和后背。

当晚,女儿上床后,直喊肚子痛,并在床上不停地翻滚。

王某一看慌了神,急忙把孩子送到医院。

然而,医生终没能留住小陈莹的生命。

家庭暴力有关数据报告

家庭暴力有关数据报告

家庭暴力有关数据报告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以折磨、毁伤或者威胁人身安全、精神健康为目的的言语、肢体和性行为上的虐待行为。

虽然家庭暴力在许多国家都是被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但不可否认,家庭暴力在我国依然存在且比较普遍。

根据最新的数据报告,以下是有关家庭暴力的一些统计数据。

首先,在家庭暴力中受害者以女性为主。

根据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发布的数据,2019年我国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中,女性占总数的82%以上。

这一数据反映出女性在家庭暴力中是更易受到伤害的弱势群体。

其次,家庭暴力主要发生在婚姻关系中。

根据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数据报告,超过70%的家庭暴力案件发生在夫妻之间。

这一数据表明,尽管结婚意味着互助和关爱,但在某些情况下婚姻成为了家庭暴力的主要场所。

此外,家庭暴力的危害对儿童和青少年尤为严重。

根据中国人民公安大数据中心的报告,2019年全国共有超过22万起家庭暴力案件中,涉及儿童和青少年的案例占比为61%以上。

这意味着家庭暴力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身体和心理的创伤,也对儿童和青少年的成长和健康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最后,由于多种原因,家庭暴力的报案率相对较低。

根据公安部的数据报告,2019年全国报案的家庭暴力案件仅占实际发生案件的不到10%。

这一数据反映出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尚有很多受害者因各种原因而选择沉默,没有将家庭暴力行为报告给相关部门。

综上所述,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而普遍的社会问题。

根据相关数据报告,女性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婚姻关系是家庭暴力发生的主要场所,儿童和青少年是最受影响的群体,而家庭暴力的报案率相对较低。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提高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关注和认识,并为受害者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

反家暴建议

反家暴建议

反家暴建议家暴是一种有悖人类发展史和社会道德的个人行为,称得上社会发展一大生态危机。

它非常容易造成家庭婚姻的裂开,给家庭主要成员产生精神实质和肉身的损害,并造成一系列的社会发展不稳定要素。

下边是我梳理的反家暴建议,热烈欢迎阅读文章参照。

反家暴建议篇一:该校众多家中以及组员:家中是社会发展的体细胞,幸福家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基。

家暴不但立即严重危害人的生命安全性,并且比较严重危害人的人格特质详细和自尊,也危害日常生活在暴力行为家中中少年儿童的快乐成长,还危害全部社会发展的和睦发展趋势。

为遏制家暴,推动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农一师第二中学妇委会向该校家中传出以下提议:一、手牵手真情,提倡文明行为,做反家庭暴力的传播者。

每一个家中要转变思想,彻底解决家暴是家内事的错误观念;每一名家庭主要成员要塑造抵制家暴的意识,斥责家暴个人行为,发扬敬老爱幼、夫妻和睦、左邻右舍团结一致的社会公德,维护保养公平、互敬、文明行为的家庭婚姻关联;每一位青年志愿者要积极主动宣传策划防止和劝阻家暴相关法律法规,对遭到家暴的受害人外伸援手,在该校全力提倡人人平等我国基本国策。

二、遏制家庭暴力,争当榜样,做反家庭暴力的践行者。

每一名家庭主要成员要人人有责;关怀亲人,提高主动遵纪守法的观念,勤奋构建公平和睦的家庭环境;遭受家暴的家庭主要成员,要勇于说“不”,英勇拿出法律法规武器装备保护自己,提升自身消费者维权的工作能力,勤奋关爱温暖和美丽的家庭氛围。

亲人、亲朋好友、左邻右舍要互相照顾、心手相连,对已经执行的家暴,应该马上劝说,或帮助受害者警报寻求帮助,避免家暴转变成恶性事件。

三、加强干涉,充分发挥职责,做反家庭暴力的维护者。

各支部、各职责部室、该校教职员工,对家暴务必采用“零容忍”的观点,要集思广益,积极开展到抵制家暴行動中,一同维护保养妇儿的合法权利,确保家庭主要成员的生命安全,使手牵手真情,抵制家庭暴力变成家庭和谐的基调。

幸福的佳园必须大家每一个人的共同奋斗,使我们携手同行,全身心基本建设好自身的家庭,积极主动维护保养好社会发展的大家族,一同为清除家暴而勤奋努力,为搭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提议人:XXX時间:XXXX年XX月XX日反家暴建议篇二:各市区妇女联合会:家暴是如今的社会的一个顽症,是家中中的不和谐音乐符号,不但立即伤害家庭成员关系和社会和谐,并且立即残害妇儿的内心。

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工作总结

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工作总结

反家庭暴力工作总结背景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侵害人权的社会问题,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和预防家庭暴力,公安机关积极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保护妇女、儿童和家庭成员的安全。

本文将总结公安机关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取得的积极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措施,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果。

成效总结1. 意识增强公安机关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形式,加强了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反对意识。

通过发布警示案例、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了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关注度。

一部分受害者和亲友增强了主动报案和寻求帮助的意识。

2. 案件受理和处理公安机关建立了严格的家庭暴力案件受理和处理机制,确保对案件的及时响应和敏锐把握。

通过使用科技手段和提升警察素质,提高了对家庭暴力案件的调查能力,及时采取行动保护受害者。

取得了一定的案件办理成效,一些重要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3. 警示与教育公安机关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和预防方法。

组织开展家庭暴力案例研讨会、讲座等,提高了警察和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进一步加强了对家庭暴力问题的防控能力。

此外,还积极建设家庭暴力干预救助机构,为受害者提供安全庇护和心理咨询服务。

存在问题1. 组织协调不够反家庭暴力工作涉及多个部门,但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还存在不足。

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和跨部门协作机制,导致工作重复、信息断层等问题。

2. 预防工作不力目前,反家庭暴力工作主要集中在调查处理层面,对于预防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缺乏面向公众的全面宣传和教育活动,以及针对潜在受害者的预警机制。

3. 司法保障不足家庭暴力案件涉及法律程序,涉及到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保护。

司法机关在案件审理和判决过程中还存在瑕疵,对于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罚力度和执行质量有待提高。

改进和加强措施1. 建立协作机制设立家庭暴力工作协调小组,由公安机关、社会工作机构、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成,加强协调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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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家庭暴力远离少年儿童主持人:所谓家庭暴力,就是指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的暴力行为。

主要包括殴打、罚跪、捆绑、拘禁等体罚形式,也包括威胁、恐吓、辱骂等精神虐待。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心,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

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而一起生活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

今天,我们仅就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施暴现象,即暴力家教展开对话。

据中国法学会反家庭暴力网络调查显示,目前,我国有六成儿童曾经遭受过家庭暴力。

中国政法大学田岚、何俊萍两位教授曾经针对“家庭体罚子女现象”的调查也得出了大致相同的结论——在接受调查的498名大学生中,54%的人承认自己在中小学阶段经历过家长的体罚,小学阶段则是子女被体罚的最高峰时期,高达到体罚总数的71.38%。

同时,调查显示,体罚的形式多样化,其中以父母手打脚踹为最多,占到88%;借助工具,如棍棒、皮带、衣架等实施暴力的占16%。

从体罚的种类看,辱骂占25.28%;罚跪占16.36%;罚站占13.38%;被父母逐出家门的占4.09%。

因此,有关专家呼吁,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禁止父母用有害子女身心健康的方式教育子女。

教育孩子是否应该体罚甚至实施暴力,一直是家长们困惑的问题。

究竟应如何看待这个问题,请大家各抒己见:第一对亲子:保持教育功能的适度体罚可以偶尔一用,而家庭暴力绝对要远离儿童父亲李庆功(中学校长):我女儿菲菲小时候,邻居们都叫她“假小子”。

五六岁时,有一天,她和几个小伙伴在邻居家疯玩,结果把人家刚买的彩电弄翻到地上,摔坏了。

为此,我打了她一顿,还罚站一会儿。

之后,我和她妈妈就跟她讲道理,说明为什么要体罚她,并要求她平时稳重些、文静些。

从那以后,她确实改了不少。

通过这件事,我体会到,教育孩子还是严厉一些好。

不过,那时还没有家庭暴力这个说法,体罚也不提倡。

其实,家庭暴力和体罚是两个不尽相同的概念。

如果说适度体罚在保持其教育功能的前提下,可以偶尔一用,那么家庭暴力就绝对要远离儿童。

至于可否体罚,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绝对化。

我认为,要视情况而定,比如:在非体罚不能奏效的孩子身上,出现了非体罚不能解决的问题,家长就不能手软。

假如遇到这种情况,大人还是一味地哄劝、说服、教育,那是无异于迁就。

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早就告诫我们:“用警告、训斥、惩罚及对特殊的个别的过错采用体罚,以有教益的惩罚制度,即…持以坦白的态度,出以诚恳的目的‟,使儿童理解这样做是对他有好处的,正如吃苦药治病一样。

”反过来,不论孩子犯什么错,不分青红皂白,便以体罚来应对,往往也会事与愿违!法国的思想家、资产阶级教育的先驱者蒙田就认为:“皮鞭的教育只会使心灵更加怯懦,或越发促其坚持邪恶。

”女儿李菲(高一学生):我觉得,虽然家庭暴力和体罚是两个不尽相同的概念,但是二者也没有明确的界定。

今天看来,我爸当时对我的教育也含有“暴力”成分。

好在他是专职教育者,能够把握好一个“度”,而且又辅以说服教育,所以既没给我造成什么伤害,又达到了教育的目的。

我曾看过一篇报道,在福州街头,人们发现了一个流浪的小女孩。

当一些好心人询问她的家庭情况时,她吓得蜷缩成一团;听到“爸妈”二字就浑身哆嗦;一听到“回家”就大哭大闹。

无奈之下,两位好心的姐姐把她带回自己的住处。

开始小女孩死活不说话,哄了好半天,她才说自己叫陈小婷,10岁,上小学二年级。

至于家住在哪里,她怎么都不肯说。

当她们给小婷洗澡时,发现小婷浑身伤痕累累,全是木条抽打出来的血印,新伤夹着旧痕,一条一条的,让人触目惊心。

问她怎么伤成这样?小婷说是妈妈打的。

她告诉两位好心的姐姐:她家里有一个14岁的姐姐,一个不到两岁的妹妹,她平常在家里洗衣做饭干家务,但妈妈还是说她“没用”,动不动就拿扫帚、木棍打她。

没办法,她只好离家出走。

离家两天来,她一直在外流浪,走到哪里天黑了,就在哪里过夜。

说完,小婷就声嘶力竭地大哭,反复说不要回家,不愿再见父母……可以想象,母亲的家庭暴力给她造成多大的伤害!不遏制家庭暴力能行吗?第二对亲子:孩子可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儿子路平(初二学生):还有比小婷更惨的呢!北京市通州法院曾审理过“3岁女童被父亲打死”一案,案犯张春强将亲生女儿打死,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张春强一家三口租住在通州永顺镇焦王庄村。

尽管女儿只有3岁,但张春强平时的教育方法就是打骂,甚至用针扎,用牙咬。

2004年8月2日早上6时多,起床后的张春强发现女儿小月尿床了,而且没有告诉他实话。

他立刻生气地让小月在屋内罚站一天。

晚上7时多,张春强回家一看女儿并未按照他的要求罚站,立即拿起一块竹板就朝小月的头部和屁股打去,还拧小月的脸。

“别打了,别打了!”妻子的劝告没有让张春强停手,他一把将女儿推倒在地。

不幸的是,小月的头磕在了地上的木板上,头上多处受伤,几分钟后就陷入了昏迷状态。

于是,张春强立即让妻子、妹妹抱着女儿去医院。

小月在天坛医院重症监护病房躺了不长时间,经抢救无效死亡。

尸检报告的鉴定结论证实小月头部、面部、胸腹部、四肢、臀部均有多处损伤,符合钝性物体作用于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出事后,张春强被通州警方抓获,他对打死孩子的事实供认不讳。

“因为她尿床没说实话,我打了她,送到医院后不久就没气了……”张春强家教手段如此残忍,着实令人痛心!不过,这个案子也从另外一个侧面为我们少年儿童敲响维权的警钟。

母亲杨厚蓉(法官):中国早已签署了《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公约,向全世界庄严承诺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儿童、老人等一切弱势群体权益。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总则、第二章及第47、52条等条款中都体现了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精神。

此外,还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专门性政府机构,国务院和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妇联;成立多部门合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协调议事机构。

在公安机关建立家庭暴力投诉受理机构:中国大多数省份都建立了“110”反家庭暴力报警中心,或在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挂牌成立维权投诉站。

这说明反家庭暴力、维护儿童权益已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假若广大少年儿童再遇到父母实施家庭暴力,轻则可以向父母据理力争,重则也可以报警,或者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对亲子:打开两代人的心灵之窗,是消除家庭暴力的途径之一父亲陶达明(公务员):我在《检察日报》上看到过这样一则消息: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一名年仅5岁的女童,只因贪玩没有回家,就被狠心母亲活活殴打致死。

来自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白庄乡下白庄村妇女韩海吉,随丈夫在西宁市城东区做生意。

一天上午,她的女儿龙生保跑到门外的巷道里与其他孩子玩耍,她喊叫多次龙生保均没回应。

直到下午4时,龙生保仍未回家,韩海吉便出门寻找。

在一垃圾堆旁,见女儿满身衣服肮脏不堪,并拣食其他孩子掉在地上的馍馍渣,韩海吉当即恼羞成怒,朝其女儿的右肋下就是一脚,将女儿踢倒在地。

仍感不解恨,她又气急败坏地将一长条铁凳砸在女儿的头上,然后拉着女儿边打边骂回到家里。

韩海吉准备给女儿洗澡时,发现孩子面色苍白,情况异常。

在邻居的劝说和帮助下,她将女儿送到医院救治,此时龙生保已处于高度昏迷状态,虽经多方抢救,终未能保住性命。

后经医生诊断,龙生保系肝脏破裂死亡。

西宁市城东区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后,对韩海吉进行拘留审查。

经调查认为,韩海吉采用殴打的手段教育其女儿,将女儿肝脏踢破,并造成女儿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故对其依法刑事拘留。

从这个案子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位母亲太不理智、太不尊重孩子了。

如果她能尊重孩子的天性,多与孩子交流,惨案就不会发生。

这也警告我们做家长的,在教育孩子方面,平时要保持与孩子的密切关系,要打开两代人的心灵之窗,要真正了解孩子,多与孩子沟通。

即使孩子做错了事,也要保持冷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切忌采取家庭暴力。

儿子陶士根(六年级学生):有一次,我的数学考了56分,当我拿着试卷走进家门时,妈妈一把抓过试卷,问也没问就把它撕成碎片,朝我砸来;随后又抓过塑料绳一边劈头盖脑地抽打我,一边责骂:“考这么一点分数,丢死人!是猪也不会考这么个分!”我呆呆地站着,委屈的泪如泉涌。

其实,那次考试题难,全班成绩都不好,我还是全班最高分。

而妈妈不问青红皂白就来这一招,我很恼火,真想离家出走。

可事后想想,也不全怪妈妈,我当时也没主动跟她解释。

这件事使我明白一个道理,两代人主动沟通,也能消除家庭暴力。

主持人:近几年来,家庭暴力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因为不堪家庭暴力而致青少年离家出走,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现象也不少见,青少年杀父杀母的恶性案件时有发生。

北京一名16岁的少年亲手杀害了自己的生身母亲,然后跑到网吧里尽情地享受“自由”,原因是从小母亲的管理手段就简单粗暴,轻则拳打脚踢,重则棍棒相加。

天津市“半边天家园”的调查表明,暴力家庭中,54.6%的孩子成绩下降,20.8%的孩子不爱回家,12.8%的孩子性格扭曲出现违法犯罪行为。

固然,导致青少年犯罪的诱因是多方面的,是综合的。

但专家研究显示,家庭暴力是未成年人产生不良行为的催化剂。

因为家庭暴力给青少年带来的不仅是皮肉之苦,更多的是心灵的创伤和行为的扭曲。

在家庭中,父母经常打骂孩子,不仅带来了亲子的冲突,促成了孩子不良的性格特征,而且家长的这种“示范”作用必然加剧孩子不良行为的发生。

在暴力倾向方面,家长也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中国政法大学一位专门研究青少年犯罪的专家指出,在家庭暴力发生较多的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实施暴力犯罪的可能性更大,这不是遗传,而是后天的“培养”。

大量的理论与现实一再证明,家庭暴力是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是扭曲青少年性格的社会毒瘤,也是催生青少年犯罪的罪魁祸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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