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包装饮用水、食用油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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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专项整治方案

饮料专项整治方案

饮料专项整治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__”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全程监管理念,坚持“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加大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平均合格率达到95%以上,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5%。

新增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5个,无公害林产品产地面积增加5万亩。

新增认定无公害畜产品产地10个。

全面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符合发证条件企业全面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qs)。

食品生产领域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

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2%以上,定点屠宰检疫率维持100%。

全市城市、农村市场食品抽检合格率分别提高2个和3个百分点。

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餐饮具抽检合格率达到80%以上。

加强对餐饮卫生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积极推进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工作。

200家城乡连锁超市(商场、食品店)实施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工作。

三、主要内容(一)强化种植养殖全过程监管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

强化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的监管,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渔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质量认证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开展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和监控。

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规范发展一批放心农资店,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律,创建自主品牌,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和检验检测制度。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选8篇)春天是万物复苏,气温逐渐升高,各种细菌滋生的季节,也是郊游踏青赏花休闲的高峰期,发生食物中毒的几率增大,为切实加强我街道辖区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从xx年3月上旬至8月底在全街道辖区开展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一、检查重点(一)重点区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商店、小卖部、学校、医院和建筑工地食堂、露天餐饮业、大、中、小型餐馆;学校和医院周边的饭店、小餐馆等餐饮业、小食品店、饮食流动摊贩,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

(二)重点品种:粮食、食用油、饮料、酒类、儿童食品、奶制品、糕点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调味品、生鲜肉品、水产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散装食品等。

(三)重点内容: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状况调查、企业自查和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抽查。

清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

进一步加大食品质量抽查力度,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

严查生产经营单位供货渠道和索证制度执行情况等,严厉查处使用回收食品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窝点。

各有关单位要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把握规律,对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必须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一)协助农业部门加大对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

加强对在园蔬菜、瓜果农药残留的抽查以及养殖水域的环境检测,加强畜禽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重点解决种植业、养殖业产品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确保夏季蔬菜、瓜果、水产品等源头食品的安全。

(二)协助质监、工商部门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小企业、小食品加工点、小作坊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加工的行为。

要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制度和奶粉备案制度。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食品安全是人民安全和健康的重要保障。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也面临着诸多挑战,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存在。

为此,我们需要进行一系列专项整治,加强食品监管,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

一、整治目标本次专项整治的目标是:1. 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安全风险,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2.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管,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3. 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推进从源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监管。

二、整治措施专项整治包括以下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强化监管。

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明确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责任,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监管。

加强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监管,重点监管食品餐饮服务场所的卫生、食品采购来源以及餐饮服务人员的素质和监管意识等有关工作。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的监管,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提高监督检查力度。

3. 强化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系统,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定期抽检和风险评估,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4. 加强宣传教育。

利用新闻媒体、公告栏、电视广播等宣传方式,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

定期举办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培训,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5. 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

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实现食品追溯和信息公示。

6. 开展联合惩戒。

建立相应的惩戒机制,对违法者实行联合惩戒,对涉嫌违法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和人员进行行政和刑事处罚。

三、整治成效专项整治期间,我们将重点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不合格等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对查处的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和制度处罚,营造全社会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将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和依赖度,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根据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9部(局)关于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孟连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全县统一领导,各级政府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周密部署,强化监管力度,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积极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综合监督、查处重大案件的职能,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正确处理各方利益关系,在规范中保发展,在发展中抓规范,推动我镇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坚持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相结合,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依法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和内容1、抓住食品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四个重要环节,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点农副产品的质量监测,严厉打击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在生鲜乳生产收购中添加三聚氰胺(蛋白精)等非食用物质和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

预防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2、加强饲料等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专项整治以饲料、兽药生产企业、蛋白饲料原料生产企业和奶牛养殖场(户)自配料为整治重点,对全镇范围内的饲料生产企业、饲料经销点进行拉网式排查。

市食用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措施5篇

市食用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措施5篇

市食用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措施5篇第一篇:市食用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市食用油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理工作措施为保证我市食用油经营企业的食用油质量安全,加强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严防“地沟油”等不合格食用油流入餐桌事件发生,切实保障餐饮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食用油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州委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民生优先”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以“集民智、解民忧、惠民生”为主题,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用油经营企业的食用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解决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地沟油”等食用油质量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餐饮食品安全。

二、工作目标在食用油经营企业监管方面,由粮食局负责。

全面规范我市食用油销售行为。

以查处经销“三无”散装食用油等违法行为为重点,集中整顿粮油批发市场、粮油批发企业、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实施“五个严格”:严格规范食用油经营主体资格,坚决查处和取缔无证照经营食用油的违法行为;严格检查食用油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情况,切实把好食品经营者的进货查验关;严格检查现场制售食用油加工记录情况,监督其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和加工记录等义务;严格禁止流通环节散装食用油分装销售行为,未取得生产许可证。

不得从事分装销售食用油;严格查处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油等的违法行为,集中清查无标签标识、来源不明、进货价格明显偏低的食用油。

在餐饮服务单位监管方面,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严防“地沟油”等不合格食用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组织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二、整治重点1、重点区域学校及其周边、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等区域。

2、重点品种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酒类、调味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等。

3、重点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严查无证生产、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食品流通环节,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储存条件等;餐饮服务环节,加强对餐饮具消毒、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过程的监管。

三、工作步骤1、动员部署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1)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整治工作任务。

2、排查整治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2)(1)全面排查。

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2)集中整治。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缔。

3、巩固提升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3)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措施1、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2、严格执法办案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曝光,形成震慑力。

4、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

5、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及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亚硝酸盐、罗丹明B等非法添加物质的严重违法行为,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针对我县餐饮服务行业中存在的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及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继续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

通过整治,努力做到三个“一批”:即依法规范一批,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倡导守法经营;疏导解决一批,帮助和指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无证无照餐饮,通过整改符合申办条件,核发相关证照;整治取缔一批,对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又拒不服从管理的,坚决予以查处。

同时,建立有效的餐饮监管责任制和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遏制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我县餐饮消费经济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整治范围:大型、中型和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学校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各类“农家乐”餐饮经营单位。

整治重点:以居民小区,车站及周边,旅游景区,集贸市场附近,学校周边为重点部位。

重点查处以下行为:(一)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含有效期内《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二)新开办的未申请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三)超出《餐饮服务许可证》批准的'经营范围的;(四)使用“地沟油”及食用油来源不明、资质手续不全的;(五)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的;(七)未建立和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的;(八)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的;(九)餐饮服务环境严重“脏乱差”的。

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最新)

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最新)

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精选7篇)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XX】160号、《关于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XX】193号)和河北省《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冀食药监食【20xx】51号),市药监局及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xx市20xx年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xx县辖区内的所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

二、整治目标通过对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

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校长(负责人)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学校对托管食堂、承包食堂、供餐单位是否有准入制度,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

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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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包装饮用水、食用油质量安全管理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包装饮用水、食用油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市场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包装饮用水、食用油质量安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的违法行为,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局延市食药监函(X)38号《加强包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延市食药监发(X)30号《食用油生产经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区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包装饮用水、食用油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组织包装饮用水、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生产企业,对照细则进行全面自查,认真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依法进行生产销售。

坚决遏制“地沟油”“餐厨废弃油”和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油脂及不合格包装饮用水流入市场等突出问题,有效管控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生产流通环节,进一步完善市场有效监管机制,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包装饮用水、食用油消费安全。

二、整治的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源头查清,严把生产加工关。

1、严把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生产加工主体准入关;坚决依法取
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的违法行为,规范和净化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生产加工市场环境。

2、各乡镇、街道办食药所全面开展对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生产加工单位的监督检查,一是督促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规定,开展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通过现场查看厂区环境、车间布局、设备状态、制度记录等方式,综合评估企业能否保持良好可持续生产条件,对有制度不执行、有设备不开启、有风险不控制、有问题不整改、有整改不彻底的企业,根据情节,依法采取限期整改、经济处罚、停业整顿直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三是查看企业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情况,是否按照标准工艺进行生产,是否严格落实出厂检验制度,产品出厂是否做到批批检验。

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制度建立不完善、制度执行不严格、记录内容不完整等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依法责令进行整改。

对于不能持续保持取证条件的,依法撤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四是查看产品标签是否符合规定:严查虚假标注厂名厂址、以及“分装企业”未标“分装”字样。

食用油生产企业中转基因产品是否明示,调和油是否按顺序明示配料,产品名称是否合格,是否明示等级等,依法严厉查处食品生产者使用“地沟油”或其他来路不明植物油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记录内容不真实不完善等违法行为;五是查看对生产加工的肉类废弃物或者检验不合格畜禽产品处理情况,是否按照规范化无害化处理肉类加工废弃物,确
保废弃物去向清晰,防止流入不法商贩进行再加工。

建立无害化处理台账,无害化处理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逐户落实监管责任,明确专人监督指导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生产加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自律管理行为。

4、区食品药品监察大队要加大对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生产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包装饮用水质量不合格,生产假冒伪劣食用油的企业、小作坊责任人,要给予严厉处罚。

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和暴力抗法人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从严惩处。

5、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按照国家监督抽检工作规定对包装饮用水、食用油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对于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或检测发现的问题样品,第一时间报告区食药局。

(二)流向追踪,严控流通入市关。

主要做到“三查”: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采购来历不明的原辅料或成品行为;二查采购的食用油、包装饮用水有无按要求索证、索票,证、票、货是否相符;三查包装饮用水、食用油外包装的标识是否清楚,有无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生产许可证、保质期限及相关质量安全认证标识等。

严格准入,规范经营行为。

三、时间安排
包装饮用水、食用油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自X年4月8
日开始,包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至6月底结束,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至11月底结束,整治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改阶段(X年4月8日至4月22日)
各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彻底摸清本辖区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与食用油生产加工、经营者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对证照齐全、有照无证、无证无照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掌握辖区包装饮用水与食用油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持证持照情况、生产经营环境状况、加工经营行为是否合规等。

要通过排查用建档立卡的方式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包装饮用水X年4月23日至5月底;食用油X年4月23日至10月底)。

各乡镇、街道办食药所重点对生产企业全面自查结果及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进行集中整治,实现对食品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严厉查处涉及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生产经营的各类违法行为,并结合《X 市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X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类监管办法》要求,全面推进辖区企业的风险分级管理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三)工作总结阶段(包装饮用水X年6月1日至6月底;食用油X年11月1日至11月底)。

各单位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研究制定强化包装饮用
水、食用油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加强协作,严格落实责任。

结合本辖区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生产经营者的实际情况,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方法和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注重宣传效果。

各单位要加强协作,互通信息,整体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有效开展,要主动宣传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广泛告知投诉举报电话X,受理群众举报,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发现违法案件线索。

(三)追根X,高压管控。

要密切关注生产流通环节的结合点,从流通环节注意查进货渠道,从生产环节注意查出厂销售记录,通过出厂销售记录顺差包装饮用水、食用油经营单位,积极寻找案源,办出大案要案,提高执法威慑力。

(四)报送信息,总结提高。

各乡镇、街道办食药所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指定专人负责,分别于6月20日、11月31日前将包装饮用水、食用油质量安全管理整治总结和整治工作统计表上报至区局生产科,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区局将分四个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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