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联系实际论述大学生的权利和义务马佳欢
浅谈大学生权利与义务

浅谈大学生权利与义务大学生,作为社会中文化层次较高者的代表群,也理应是知识文化水平和修养,即文明层次较高的代表群。
从法律角度讲,应该是有相当的宪法意识,权利义务观比较明确的公民。
然而,当前大学生、大学校园中缺乏基本宪法意识、权利义务观的“不规范”现象却时有发生。
例如,吃饭挤窗口,听课听报告小话喳喳,课堂内外不尊敬师长,消费铺张——着装、佩饰、食品、娱乐等都是企求“现代化或趟现代化”的享受,考试作弊等等。
大学生权利义务观的缺位与越位,导致高校的管理成本和风险日益增加,正常的办学秩序受到影响,家长负担居高不下,不堪重负,高校培养机制与社会需求发生冲突。
因此,面对中国社会的急速转型,当代大学生应持有何种权利义务观是在依法治国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的今天需要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之一。
一、大学生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义务的概念及特点所谓权利,就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做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所谓义务,就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的一种约束手段。
它或者表现为要求人们必须根据权利的内容做出一定的行为,或者表现为要求人们不得做出一定的行为。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表现在以下方面:(1)、权利义务内容的现实性。
首先,权利义务的内容受社会现实物质条件的制约。
也就是法律规定什么权利、什么义务、多少权利、多少义务都与现实物质条件相适应。
其次,权利义务的实现程度也受社会现实物质条件的限制。
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政治、经济、法律的保障,权利义务的实现程度应与社会现实物质条件相适应,脱离社会现实条件的权利是难以实现的。
(2)、权利和义务具有相对性。
权利和义务作为法律内容中的一对矛盾,是相对而言的,这种相对性既表现在权利义务之间,也表现在权利义务实现的过程中。
权利义务之间的相对性,首先是指权利义务同时存在,相互依存,不可分割,互为前提。
也就是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每一项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必然对应着相应的义务和权利,法律规定义务正是为了实现权利。
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当代大学生享有平等权,政治权利与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批评、建议、检举、控告、申诉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及特定主体等权利。
同时履行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国家、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及其他义务。
权利是指由国家法律认可或确认,并予以保护的人们享有的自由和利益。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一致的,不可分割的。
两者之间是互动的关系。
没有义务,权利便不再存在;没有权利,便没有义务存在的必要。
同时,权利和义务,又是为权力所保障的。
作为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的实现,当然离不开义务的履行;实质上,在此过程中,也是权力作用的结果。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从法学理论的角度看主要是以下四点:1、法律关系中的对应关系。
这种对应关系是指任何一项法律权利都有相对应的法律义务,二者是相互关联、对立统一的。
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2、社会生活中的对等关系。
这主要表现在权利义务的总量是大体相等的。
如果权利的总量大于义务的总量,有的权利就是虚设的;如果义务总量大于权利总量,就有特权。
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法律权利的享有有助于法律义务的积极履行。
在许多情况下,不主张权利,义务人就不去履行义务。
法律义务也是法律责任,义务规范要求的作为与不作为要令行禁止。
法律主体如果都能这样对待义务,就必然有助于权利的实现,建立起良好的秩序。
4、价值选择中的主从关系。
在任何类型的法律体系中,都是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的,这样,才能通过法律对人们的社会行为进行调整。
作为当代大学生,应该要正确认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掌握充分扎实的法律知识,培养一定的法律意识,提高个人思想和道德素质修养,多参加与法律有关的活动,使自己在实践中不断加深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从而切实做到依法、守法、懂法、护法,让自己得到升华。
论大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

论大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大学生是社会的一部分,享有与其他公民同等的权利。
为了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我国在法律上对大学生的权利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保护。
大学生的权利主要包括教育权、表达权、组织权、劳动权、人身权等多个方面,这些权利在法律上得到了明确的保护。
大学生的教育权是大学生的基本权利之一。
根据我国《教育法》规定,国家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保障每个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并为实现全民受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
大学生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受种族、性别、年龄、宗教等歧视。
在大学教育中,学生有权利选择自己的专业和课程,有权利参与教学管理和评价,有权利对授课内容和教学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大学生还有权利享受国家提供的奖学金、助学金等教育资助。
大学生的表达权是保障大学生参与校园言论自由的一项重要权利。
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大学生在校园内享有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权利,有权利在法律的范围内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意见和看法,有权利撰写和发表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作品。
学生还有权利参与校园新闻宣传工作,有权利了解、参与和监督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大学生的组织权是保障大学生参与组织自主管理的权利。
根据我国《团体法》规定,公民有结社自由的权利,有参加各种社会团体的自由。
大学生在校园内有权利自由组织各种学生团体和社会团体,有权利参与学生自治组织的管理和决策,有权利通过团体和社团参与学校的管理、改革和建设。
大学生团体有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独立开展自己的活动,有权利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的权利。
大学生的劳动权是保障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社会劳动的权利。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公民有按照法律规定从事劳动的权利,有按照法律规定领取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待遇的权利。
大学生在校期间有权利从事校内、校外的兼职工作,有权利获取相应的报酬和社会保障。
大学生参与的劳动和实践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学生的合法劳动权益。
论述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论述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学生,我们拥有许多权利和义务。
这些权利和义务旨在保障我们的学习环境和学习经验,并培养我们成为有责任感和积极参与社会的人。
作为学生,我们有权接受公平和平等的教育。
无论我们的性别、种族、宗教或身体条件如何,我们都应该有机会接受优质的教育。
我们有权获得适应我们学习需求的教学资源和支持,以便我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
同时,我们也有义务充分利用这些机会,努力学习和取得进步。
我们有权在学校里获得安全和健康的学习环境。
学校应该确保校园的安全,防止欺凌、暴力和其他不良行为的发生。
我们有权受到尊重和保护,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和虐待。
同时,我们也有义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
作为学生,我们有权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
学校应该鼓励我们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我们有权获得透明和公正的评估和反馈,以了解自己的学习进展和需要改进的方面。
我们也有义务积极参与学校的活动和社区服务,为学校和社会做出贡献。
我们还有权获得适当的课外活动和支持服务。
学校应该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外活动,如体育、艺术和社团活动,以促进我们的全面发展。
我们有权获得心理健康和学业辅导等支持服务,以帮助我们应对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和压力。
同时,我们也有义务合理利用这些资源,积极参与课外活动和接受支持。
作为学生,我们有权享受学习的乐趣和成就感。
学校应该鼓励我们探索和发展自己的兴趣和才能,培养我们的创造力和创新精神。
我们有权获得师生之间的良好关系和积极的学习氛围,以激发我们的学习动力和兴趣。
我们有义务对学习抱有积极的态度,努力取得好成绩,并为自己的学业成就感到自豪。
作为学生,我们拥有许多权利和义务。
这些权利和义务不仅保障了我们的学习和成长,也培养了我们的责任感和社会参与意识。
我们应该珍惜这些权利,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为自己和社会做出贡献。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作为学生,我们拥有一系列的权利与义务。
这些权利与义务旨在保障我们的学习环境、培养我们的学术素养、促进我们的个人成长。
同时,这些权利与义务也需要我们积极地履行与维护,以维护学校的秩序与正常的教学活动。
本文将从学生权利的角度和学生义务的角度来探讨这一话题。
一、学生的权利作为学生,我们有许多合法的权利。
首先,我们有权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
这意味着无论个人的背景、性别、种族、宗教或其他因素,每位学生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去追求学业。
我们应该有权受到公正的对待,不受到任何歧视。
此外,我们有权获得优质的教学,包括资深的教师、先进的教学设施和资源。
我们应该有权得到适当的指导和支持,以帮助我们充分发展我们的能力和潜力。
我们还有权参与决策过程,特别是关于学校事务和课程设置方面的决策。
我们的声音和意见应该得到尊重和考虑。
学生还有权享受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环境。
我们有权被保护和照顾,学校应尽力确保我们的安全与健康。
如果我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我们应该有权求助并得到适当解决。
二、学生的义务与权利相对应,作为学生,我们也有一些应尽的义务。
首先,我们有义务对自己的学习负责。
学校提供了学习机会和资源,但我们需要主动地利用它们。
我们应该诚实地完成作业,充分准备考试,并努力提高自己的学术成绩。
我们需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自律能力,以便能够更好地应对学习挑战。
另外,我们有义务尊重教师和他人。
教师是我们的导师和指导者,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职业和努力。
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其他学生的权益。
我们需要以积极的态度参与课堂活动,尊重他人的意见和观点,并与他人友好地相处。
我们还有义务参与学校和社区的活动。
通过参加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我们可以促进自己的个人发展,并为学校和社区做出贡献。
我们应该保持良好的品行和公民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最后,我们有义务维护学校的秩序与学习环境。
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园内保持安静整洁。
大学生应该实行的权利和义务

大学生应该实行的权利和义务大学生是社会的新生力量,他们应该拥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以发挥他们的潜力并为社会做出贡献。
本文将探讨大学生应该实行的权利和义务,旨在引导大学生在高校期间充分发展自己,同时也关注社会责任。
一、大学生应有的权利1. 接受良好的教育:作为大学生,他们有权接受高质量的教育,包括卓越的教师团队和最先进的教学设施。
他们应该有机会学习专业知识,培养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表达自由:大学生有权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社会中。
他们应该能够参与辩论和讨论,提出自己的观点,并接受和尊重他人的不同意见。
3. 平等和公正待遇:大学生有权享受平等和公正的待遇,不受性别、种族、宗教或任何其他因素的歧视。
他们应该接受公正的评价和机会,不受任何不公平的待遇。
4. 参与决策:大学生有权参与校园和学术决策。
他们应该有机会参与学生会、学生组织和学术委员会等组织,为学校的发展和改进提供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5. 个人发展:大学生应该有权发展自己的个人兴趣和爱好。
他们应该有机会参加体育、艺术、文化等活动,培养全面发展的素质和技能。
二、大学生应承担的义务1. 承担学业:大学生的首要责任是承担学业,努力学习并获得知识和技能。
他们应该尽力完成课程要求,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2. 遵守法律和规章制度:大学生应该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和校园的和谐秩序。
他们应该自觉遵守学校的纪律和规定,不从事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
3. 保护环境和资源:大学生应该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活动。
他们应该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减少浪费,关注可持续发展,以保护地球的未来。
4. 参与社会实践:大学生应该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他们可以参加志愿者工作、社区服务等活动,帮助有需要的人群,传递社会正能量。
5. 尊重他人和包容多样性:大学生应该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包容不同的文化、宗教和背景。
他们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德,不歧视他人,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结合实际谈谈我国法律规定学生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重点

结合实际谈谈我国法律规定学生的基本权
利和义务重点
学生的基本权利:
1. 受到平等对待:根据我国法律,学生在教育领域享有平等对
待的权利,不论种族、性别、宗教或身体状况都应受到公平对待。
2. 接受教育的权利:学生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学校应提
供适当的教育资源和条件,确保学生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
3. 人身安全的权利:学校有责任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在学校
内或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时,学生应得到保护和安全的环境。
4. 隐私保护的权利:学生有权保护个人隐私,学校应尊重学生
的隐私权,不得非法收集、泄露或滥用学生的个人信息。
学生的基本义务:
1. 遵守校规校纪: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循学校
的纪律要求。
这包括按时到校、参加课程、遵守教师的教学安排等。
2. 讲究学术道德:学生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抄袭、作弊
或伪造学术成果。
学生应诚实守信,尊重知识产权,保持学术诚信。
3. 爱护公共财产:学生有义务保护公共财产,不得故意损坏校园设施、设备或其他公共财物。
学生应培养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责任感。
4. 尊重师生关系:学生应尊敬并遵从教师的教育指导,在研究和日常交往中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
学生应遵循教师的教学管理和纪律要求。
以上是我国法律规定学生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重点。
但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教育阶段而有所不同,因此学生和家长还需了解当地的相应法规。
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理解

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理解一、学生的权利1. 受教育权这可是咱学生最基本的权利啦。
学校得给咱提供教育资源,咱有权利在合适的环境里学习知识。
比如说,不能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就把咱赶出教室不让上课呀。
像有的贫困地区的孩子为了能上学克服重重困难,就是因为受教育权是很重要的,它能改变我们的命运呢。
2. 获得公正评价权咱在学校努力学习,老师就得公正地给咱评价。
不能因为老师对某个学生有偏见,就给他低分或者不给他应得的奖励。
要是我写了一篇超棒的论文,付出了很多心血,老师就得按照实际情况给我打分,不能故意压低分数。
3. 人身安全权学校得保证咱在校园里的安全。
不管是在教室里、操场上还是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都不能让咱受到伤害。
要是有同学欺负我,学校就得管管,可不能让这种事情肆意发展。
4. 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权咱虽然是学生,但学校也是咱们的一部分呀。
学校做一些关于咱们的决策的时候,比如食堂要换菜单啦,或者要制定新的校规啦,也得听听咱们的意见。
咱们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议,说不定还能让学校变得更好呢。
5. 隐私权咱也有自己的小秘密。
老师不能随便翻看咱的日记,学校也不能在未经咱同意的情况下公开咱的私人信息。
比如说,我给某个好朋友写的小纸条,里面有一些小秘密,老师不能因为好奇就去看。
二、学生的义务1. 遵守法律法规这是最基本的啦。
不管是在学校里还是在学校外,咱们都得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不能因为咱是学生就搞特殊。
要是违法了,那可是要受到惩罚的。
就像不能在马路上乱闯红灯,在学校也不能违反校规校纪。
2.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一套规矩,咱们得遵守。
比如说按时上课、不能在课堂上随便讲话、要遵守考试纪律之类的。
要是大家都不遵守,学校就乱套啦。
我记得有一次我想偷偷带手机进教室,但是校规不让,我想了想还是没带,因为遵守校规是我的义务嘛。
3. 努力学习咱们来学校就是为了学习知识的呀。
得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
不能整天就想着玩,荒废了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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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实际论述大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大学生经常被誉为是天之骄子,他们作为特殊的群体是科教兴国战略的主力军,大学校园经常被人们喻为神圣的象牙塔,是所有莘莘学子梦寐以求的殿堂。
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了在校大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其他权利。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奖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等其他义务。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一致的、不可分割的,两者之间是互动的关系,对立统一。
正如马克思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了解了权利与义务的含义之后,我们作为大学生应具有正确的权利义务观,教育部既然明文规定了大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我们就应该积极主动地去了解。
许多大学生依然存在着这样一种观念,认为自己和学校是一种服从与命令的关系,学校怎么要求,自己就怎么做。
而淡化了学生的权利意识。
比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坚持自愿原则,而某些高校强制要求学生参保,这显然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在某高校中,一名高一学生甲某(男)在上课时把一封情书(有信封)递给后座排的女同学(乙某),被任课老师发现,将该信件收
缴,课后老师将该信件拆开检查,并把同学甲和乙二人叫到办公室,进行教育,学生甲认为老师私拆他的信件,侵犯了其隐私权。
在本案例中,学生的隐私权利受法律保护,老师无能力开拆学生的信件,未成年人的信件只能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代为开拆。
与此相反,另外一部分大学生过于强调自己的权利,而忽视了自己的义务,权利和义务观“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
比如,吃饭挤窗口,损坏公物,考试作弊,课堂内外不尊敬师长,消费铺张求职材料造假等等。
大学校园并非是不守法纪的特殊公民的自由舞台,功课好、成绩优秀并不能成为种种失范行为的借口,大学生权利义务观的缺位与越位,导致高校的管理成本和风险日益增加,正常的办学秩序受到影响,家长负担居高不下,不堪重负。
因此,面对中国社会的急速转型,当代大学生应持有何种权利义务观是在依法治国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的今大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之一。
作为一名新世纪的大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纪律,这是不容置疑的义务,既要履行义务,也要合理行使权利。
加强权利义务观念需要一个过程,更需要一种动力。
我们已经是大学生了,不能什么都跟着别人走,一定要有一种主人翁意识,要有法治观念,决不能轻易放弃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更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
西南政法大学去年就有几名硕士生冒险为本科生代考四级被监考老师当场抓住,最终本科生和研究生均被“双开”,原大四生汪恺起诉母校江苏科技大学侵犯其受教育权的行政诉讼一案中,汪恺只意识到了自己的受教育权利被侵犯,却不能认识到自己并没有履行我国《教育
法》中第四十三条第四款中规定的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的义务。
违规作弊向来都是各所高校管理制度中明文规定所禁止的。
如果认可汪恺的行为,无疑是在对现在高校的管理制度的挑战。
从这些案例中可以看出,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的,不讲义务的权利不但不能实现,反而会歪曲权利的性质,不讲权利的义务,那就成为额外的负担。
造成大学生权利义务观的偏差,有以下原因:(一)对权利意识具有自利倾向,他们知道自己有受教育权利,有参加学校教学安排各项活动的权利,当他们面对自身利益的不合理“诉求”,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感情色彩占了理性成分的上风,用自己内心确认的道德观念去评价是否公正,用自己的标准衡量道德底线,从而忽视了社会应有的道德底线。
(二)教育内容和方针受到冲击,一些高校教育者对大学生法制教育定位不够,缺乏应有的工作热情,应付了事,甚至竭力想转换岗位,这样的教育内容导致了学生了解知识的片面性,恶化了大学生对权利义务观认识的不对等状况。
(三)学生自身的思想变化,大学生往往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太强,对事物往往表现住不太理智的行为,导致学生对社会认识不够全面,有失偏颇。
增强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是大学生正确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必
要条件。
大学生对自身心理的调节,心理的健康与否也极大的影响着大学生对义务与权力的正确认识。
对此,完善大学生权利义务观教育的思想建议:(一)高校与大学生都应认识到权利与义务的一体性,在学校,学生有受教育的权利,学校不能以学生违反校规而随便给予
开除,(二)加强高校大学生权利义务意识,加强社会宣传,建设有利于大学生权利义务观良性构建的社会环境。
大学生在自己学习与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要积极向其他同学宣传相应的知识,从而推动社会和谐统一发展。
(三)加强有针对性的权利义务观教育学习,培养健康理性的主体意识,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从而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与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
总而言之,大学生的权利意识亟需加强,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的观念同样有待提高,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是祖国未来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的法律素质如何, 能否正确地认识权利与义务,对社会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
因此我们更应该清楚明确作为大学生的我们究竟有什么法律义务,依法享有什么法律权利,正确认识大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