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大宗减持 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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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股东减持有哪些规定

关于大股东减持有哪些规定

关于大股东减持有哪些规定一、关于大股东减持方式《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第三、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第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二、关于大股东减持信息披露1、《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第八、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3、《证券法》第八十六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上交所大宗交易减持规则

上交所大宗交易减持规则

上交所大宗交易减持规则【实用版】目录一、大宗交易的基本要求二、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注意要点1.减持限制2.符合相关承诺3.及时履行披露义务4.减持比例达到 1%时履行披露义务正文上交所大宗交易减持规则一、大宗交易的基本要求所谓大宗交易,一般是指证券单一交易申报达到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低限额,证券买卖双方达成协议,证券交易所确定成交证券交易。

在上市公司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时,交易量应满足一定的条件,即单笔交易申报不少于 30 万股或不少于 200 万股的要求。

但是交易所可以根据股票市场情况来对大宗交易的最低金额进行相关的调整。

二、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注意要点1.减持限制股东或特定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票,在任意连续的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能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2%。

在计算减持比例时,应结合大股东的持股份数及其一致行动人。

2.符合相关承诺大股东或特定的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是不用提前披露减持计划的。

但若大股东或特定股东已经提前做出减持承诺,则仍需按照承诺要求对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进行履行。

如果大股东或特定股东无视相关承诺,减持在未事先披露的情况下,就会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

3.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当大宗交易降低 5%或降至 5%时,应立即履行披露义务并停止交易。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的股份如果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投资者拥有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每增加或减少 5%,应从事实发生之日起 3 天内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

从本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发布后 3 日内,上市公司股票不得进行相关交易。

4.减持比例达到 1%时履行披露义务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的股份如果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投资者拥有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减少1%,就应于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也就是说,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时,减持比例达到 1%时,应告知上市公司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股东减持公告规则

股东减持公告规则

股东减持公告规则
股东减持公告规则主要如下:
1、减持比例:股东减持时,应当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按照每个减少的数量和可流通的股份比例,公开公告减少拥有的股权比例。

2、减持原因:公告中应当详细说明股东减持的原因,例如资金回笼、需求资金投资其他项目等。

3、减持进展:发布减持公告后,应定期更新减持进展情况,以确保投资者获取及时的信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减持所涉及的交易信息。

4、期限及其他要求: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股东减持的期限应根据持仓股份的比例、交易价格等方面进行调整。

公告中应当详细说明股东减持的期限、交易价格、支付方式等要求。

5、公司回应:如果公司的股东退出从根本上影响了公司的业务和运营,公司应当及时公开回应,以明确公司的商业战略和业务计划,避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需要提醒的是,公司在发布股东减持公告过程中,还应严格遵守国家各级政府对证券发行和上市交易的监管要求。

并要注意,股东减持的实际情况和减持进展,不能危及其他股东、组织和社会大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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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大宗减持新规

大股东大宗减持新规

大股东大宗减持新规
近年来,中国的股市发展迅猛,投资者也越来越多。

投资者,尤其是大股东,在股票交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中有一项重要活动是大股东大宗减持,此类活动在中国股市中日益增多,而且已经引起了市场、政府和社会的高度关注。

为此,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大股东大宗减持新规》,以维护投资者的权益,确保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和有序。

《大股东大宗减持新规》的主要内容包括:首先,《新规》明确,大股东持有的股票要按时披露,并及时向市场发布禁止减持的信息。

此外,《新规》还要求大股东在大宗减持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股票的价格及其他市场影响做任何管理或操纵;同时,大股东落实禁止减持信息要及时,并严格实施披露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披露。

此外,《新规》还规定,大股东大宗减持时间要在交易所公布的禁止减持信息发布后,在本交易日起至次交易日以内完成;大股东大宗减持数量应原则上不超过月度减持上限;大股东减持股票应在17:30以后成交,并确保相关股票的报价及成交量不会出现不合理的变化。

另外,《新规》还提出,若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减持股票,要积极参与投资者教育宣传活动,做到信息公开、通知全面。

同时大股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有故意掩盖或隐瞒信息的,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总之,《新规》的出台,旨在规范大股东的减持行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有序。

为此,监管部门应及
时加强对大股东减持行为的监督,以确保市场的公平性和健康发展。

同时,市场各参与者需进一步认识法律法规,行使其应有的职责,严守证券法规,共同营造投资者信任的市场环境。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是指上市公司中持有大股东地位的股东在一定时间内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

减持是大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的一种行为,可以通过减持降低其在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从而获得更多的流动资金。

根据我国证券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首先,大股东减持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大股东减持需要按照上市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并且需在证监会进行备案。

减持过程中,大股东需要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及时公告减持计划并披露减持进度和减持方式。

其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事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需要在每年确定的可减持期内进行,减持比例不得超过可减持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一。

可减持期间一般为一年,可减持期间不包括股份限售期和黑暗期。

再次,大股东减持的方式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减持方式主要有集中竞价交易、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等。

减持方式需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交易规则,确保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以维护市场参与者的利益。

最后,大股东减持需要符合信息披露的要求。

大股东减持过程中,需要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减持原因、减持进展和减持后的
股权比例等相关信息,确保市场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减持情况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总体来说,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旨在规范大股东减持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明确减持程序、时间、比例和方式等要求,有效防范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减持新规

减持新规

根据新的减持规定,大股东、持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股份的股东每年可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4%股权(每3个月1%),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每90日不超过2%),全年可以通过两种减持方式减持总股本的12%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份获得的股票的股东(包括定增、并购重组)在锁定期满12月后每年可以通过集中竞价最多可减持4%股权(每3个月1%),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的股权,全年最大可减持总股本12%的股权);若持股比例刚好大于8%一点点,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的股权,则剩余部分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比例50%,另外50%只能第3年减持了。

看看市场反应,逐一解读:1.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无论其持股比例,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这个1%的规定没确定没有变,但是从大股东,变成了特定股东:可以理解为除散户外的所有股东,包括IPO前的股东及定增入股的股东!打个比方,你持股%,按之前的规定算是小股东,可以一下子清仓减持,现在是90天内只准卖1%!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前大宗交易就是个大漏洞,所有的清仓式减持,都是通过大宗交易出掉的!现在最多只能减持2%,且接盘方必须锁仓6个月,这风险太大了,估计没多少机构还愿意接这个盘的!也就是说,3个月之内,大股东最多只能减持3%的股份,其中大宗交易的2%接盘方要锁仓半年,所以市场承受的抛压也就是1%!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丧失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董监高辞职的,仍须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等。

这个漏洞堵的也好,避免通过野路子玩清仓式减持的!比如董监高,以前辞职半年之后就可以清仓了,现在每年最多减持持股的25%!4.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解禁后12个月内不得超过其持股量的50%。

减持新规

减持新规

减持新规根据新的减持规定,大股东、持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股份的股东每年可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4%股权(每3个月1%),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每90日不超过2%),全年可以通过两种减持方式减持总股本的12%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份获得的股票的股东(包括定增、并购重组)在锁定期满12月后每年可以通过集中竞价最多可减持4%股权(每3个月1%),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的股权,全年最大可减持总股本12%的股权);若持股比例刚好大于8%一点点,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的股权,则剩余部分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比例50%,另外50%只能第3年减持了。

看看市场反应,逐一解读:1.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无论其持股比例,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这个1%的规定没确定没有变,但是从大股东,变成了特定股东:可以理解为除散户外的所有股东,包括IPO前的股东及定增入股的股东!打个比方,你持股4.99%,按之前的规定算是小股东,可以一下子清仓减持,现在是90天内只准卖1%!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前大宗交易就是个大漏洞,所有的清仓式减持,都是通过大宗交易出掉的!现在最多只能减持2%,且接盘方必须锁仓6个月,这风险太大了,估计没多少机构还愿意接这个盘的!也就是说,3个月之内,大股东最多只能减持3%的股份,其中大宗交易的2%接盘方要锁仓半年,所以市场承受的抛压也就是1%!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丧失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董监高辞职的,仍须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等。

这个漏洞堵的也好,避免通过野路子玩清仓式减持的!比如董监高,以前辞职半年之后就可以清仓了,现在每年最多减持持股的25%!4.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解禁后12个月内不得超过其持股量的50%。

大股东减持规则

大股东减持规则

股东减持规则如下:1、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2、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3、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该部分股份的,除遵守前款规定外,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

4、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一、股东减持股票的规则是什么?股东减持股票的规则是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公司法董监高减持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促进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适用本规定。

大股东减持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曾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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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大宗减持规则
大股东大宗减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较大,通过集中减持的方
式减持股份,从而影响上市公司股票的供需关系和市场价格。

为了保护市场公平、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我国证券市场规定了大股东大宗减持的相
关规则,下面是对这些规则的介绍。

一、减持条件
1、减持股数:单次减持股数不得超过所持股份的2%,减持周期不得少于3个月。

2、减持价格:上市公司大股东一般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或协议转让方式减
持股份,减持的价格不得低于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3、减持方式:大股东必须以公告方式通知上市公司和证券监管机构,同时在交易所
或证券公司选定的营业部公示减持计划。

减持时应该采用公开竞价或协议转让方式,不得
在个人账户之间进行股份转让。

4、减持股份占比:大股东的减持比例在其中所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以内时,不需要在行情波动限制期内。

如果减持比例超过2%,则在行情波动限制期内进行减持,减持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行情波动限制期
为了防范大股东减持对市场的冲击,规定减持股份数量超过2%的大股东在减持时需要遵守行情波动限制期规定,行情波动限制期分为两种情况:
1、非重要股东减持:持股比例不超过5%的大股东进行减持的,行情波动限制期为15
个交易日。

三、披露要求
1、披露义务:减持股份数量超过公告前最近六个月每日对外披露的股份平均交易量
的1%以上,减持的大股东应当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和减持情况。

2、披露时限:大股东应在减持前发函告知上市公司,并在披露前45日公告减持计划。

减持计划变更时,需再次公告并报告证监会,大股东在减持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需公告
减持情况。

3、披露内容:大股东减持计划应包括减持的时间、方式、减持股份数、占总股本的
比例、减持原因、减持所得款项的用途等内容。

四、风险提示
大股东减持可能会对公司的股价产生影响,影响股价波动的大小与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时市场的供求情况和投资者预期等因素有关。

因此,投资者应该密切关注减持情况,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投资决策,并尽可能避免盲目跟风或者过度卖出。

同时,投资者需要注意公司治理、财务情况等方面的信息披露,仔细评估公司的基本面,以减少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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