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最新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版 gb

1 . 总则1.0.1 为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满足医疗服务功能需要,符合安全、卫生、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
1.0.3 医疗工艺应根据医院的建设规模、管理模式和科室设置等确定。
医院建筑设计应满足医疗工艺要求。
1.0.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综合医院general hospital指设一定数量的病床,分有内、外、妇、儿、眼耳鼻喉等各种科室及药剂、检验、放射等医技部门,以及相应人员、设备的医院。
2.0.2 医疗工艺Medical process指医疗流程和医疗设备的匹配以及其他相关资源的配置。
2.0.3 医疗流程Medical flows指医疗服务的程序和环节。
2.0.4急救通过量Emergency throughput指医院急诊部同时一次性接纳急救病人的医疗能力。
2.0.5医院卫生学Hospital hygiene指维持医院关键科室的卫生状态,主要任务是防止感染及有害气体和化学物质的危害。
2.0.6卫生通过Hygiene passing through指采用换鞋、更衣、淋浴等措施控制人员、物品从非洁净区到洁净区的净化过程。
2.0.7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指医院独A—L设置的专业监护医疗单元,通常为重症监护病房(ICU)、心血管监护病房(CCU),以及由ICU派生的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等。
3医疗工艺设计3.1 一般规定3.1.1 医疗工艺设计应确定医疗业务结构、功能和规模,以及相关医疗流程、医疗设备、技术条件和参数。
3.1.2 医疗工艺设计应进行前期设计和条件设计。
前期设计应满足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及建筑方案设计的需要。
条件设计应与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同步完成,并应与建筑设计的深化、完善过程相配合,同时应满足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需要。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条为使综合医院建筑设计符合安全、卫生、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建筑设计,其它专科医院可参照执行。
第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为“综合医院”:一、设置包括大内科、大外科等三科以上;二、设置门诊和服务小时的急诊;三、设置正规病床。
第条医院规模、标准的确定,医技科室和专科病房的设置,应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执行。
第条兼供残疾人使用的综合医院设计,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条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基地第条综合医院选址,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和医疗卫生网点的布局要求。
第条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二、便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三、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四、地形力求规整;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并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六、不应邻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
总平面第条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功能分区合理,洁污路线清楚,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二、建筑布局紧凑,交通便捷,管理方便;三、应保证住院部、手术部、功能检查室、内窥镜室、献血室、教学科研用房等处的环境安静;四、病房楼应获得最佳朝向;五、应留有发展或改、扩建余地;六、应有完整的绿化规划;七、对废弃物的处理,应作出妥善的安排,并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令、法规的规定。
第条医院出入口不应少于二处,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尸体和废弃物出口。
第条在门诊部、急诊部入口附近应设车辆停放场地。
第条太平间、病理解剖室、焚毁炉应设于医院隐蔽处,并应与主体建筑有适当隔离。
尸体运送路线应避免与出入院路线交叉。
第条环境设计一、应充分利用地形、防护间距和其它空地布置绿化,并应有供病人康复活动的专用绿地。
二、应对绿化、装饰、建筑内外空间和色彩等作综合性处理;三、在儿科用房及其入口附近,宜采取符合儿童生理和心理特点的环境设计。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1.0.10601-1-1①医院性质及医疗任务量②医疗结构设计③医疗功能单元设置与任务量设计④一级医疗工艺流程设计⑤医疗设备配置计划⑥医疗装备配置计划⑦医疗用房配置要求⑧医疗工艺相关专业设计方案(医用气源等)⑨初步分析、评价①医疗任务量细化设定(门诊、住院、手术等)②医疗结构与功能设计③医疗功能单元设置与任务量优化设计④一级医疗工艺流程优化设计⑤二级医疗工艺流程设计⑥医疗设备配置标准及设备选型、技术规格、设备所需水、电、空调等条件要求⑦医疗装备配置标准、种类、规格等参数⑧医疗用房配置要求及房间条件要求⑨医疗工艺相关专业配置标准及技术参数⑩①建筑单体标识②建筑出入口标识③医院道路指引标识④医院服务设施标识⑤医院总体平面图⑥680L×450D×900H器械托盘 1 托盘尺寸:480L×320D,可升降污物桶 1脚蹬 1 带扶手,200高度医疗用房装备名称单间装备数量产品规格说明治疗室药品柜 1 900W×450D×1800H器械柜 1 900W×450D×1800H操作台 2 1500W×800D×750H治疗车 1 650W×430D×900H抢救车 1 700W×460D×900H,红色脚蹬 1 200高度冰箱 1 170升污物桶 1注射室药品柜 1 900W×450D×1800H器械柜 1 900W×450D×1800H操作台 2 1500W×800D×750H治疗车 1 650W×430D×900H抢救车 1 700W×460D×900H,红色脚蹬 1 200高度冰箱 1 170升污物桶 1清创室诊查床 1 1950(L)×700(W)×700(H),可安装一次性床垫卷筒纸脚蹬 1 200高度器械柜 1 900W×450D×1800H清创车 1 650W×430D×900H单头灯 1换药车 1 680L×450D×900H医生座椅 1 可升降,带靠背病人圆櫈 1 可升降,无靠背抢救室药品柜 1 900W×450D×1800H器械柜 1 900W×450D×1800H操作台 1 1500W×800D×750H治疗车 1 650W×430D×900H抢救车 1 700W×460D×900H,红色器械托盘 1 托盘尺寸:480L×320D,可升降单头灯 1病床 1 2060W×960D×500-900H,三折观片灯 1 双联处置室服药车 1 850W×630D×1132H诊查床 1 1950(L)×700(W)×700(H),可安装一次性床垫卷筒纸药品柜 1 900W×450D×1800H器械柜 1 900W×450D×1800H脚蹬 1 200高度污物桶 1单头灯 14 选址与总平面4.1 选址4.1.1 综合医院选址,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环保评估的要求。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04052

2022-11-23第1.0.1 条为使综合医院建造设计符合安全、卫生、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 条本规范合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建造设计,其它专科医院可参照执行。
第1.0.3 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为“综合医院”:一、设置包括大内科、大外科等三科以上;二、设置门诊和服务24 小时的急诊;三、设置正规病床。
第1.0.4 条医院规模、标准的确定,医技科室和专科病房的设置,应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执行。
第1.0.5 条兼供残疾人使用的综合医院设计,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1.0.6 条综合医院的建造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造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2.1 基地第2.1.1 条综合医院选址,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和医疗卫生网点的布局要求。
第2.1.2 条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二、便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三、环境肃静,远离污染源;四、地形力求规整;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并远离高压路线及其设施;六、不应邻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
2.2 总平面第2.2.1 条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功能分区合理,洁污路线清晰,避免或者减少交叉感染;二、建造布局紧凑,交通便捷,管理方便;三、应保证住院部、手术部、功能检查室、内窥镜室、献血室、教学科研用房等处的环境肃静;四、病房楼应获得最佳朝向;五、应留有发展或者改、扩建余地;六、应有完整的绿化规划;七、对废弃物的处理,应作出妥善的安排,并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令、法规的规定。
第2.2.2 条医院出入口不应少于二处,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尸体和废弃物出口。
第2.2.3 条在门诊部、急诊部入口附近应设车辆停放场地。
第2.2.4 条太平间、病理解剖室、焚毁炉应设于医院隐蔽处,并应与主体建造有适当隔离。
尸体运送路线应避免与出入院路线交叉。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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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
1.0.3 医疗工艺应根据医院的建设规模、管理模式和科室设置等确定。
医院建筑设计应满足医疗工艺要求。
1.0.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综合医院 general hospital指设一定数量的病床,分有内、外、妇、儿、眼耳鼻喉等各种科室及药剂、检验、放射等医技部门,以及相应人员、设备的医院。
2.0.2 医疗工艺 Medical process指医疗流程和医疗设备的匹配以及其他相关资源的配置。
2.0.3 医疗流程Medical flows指医疗服务的程序和环节。
2.0.4急救通过量Emergency throughput指医院急诊部同时一次性接纳急救病人的医疗能力。
2.0.5医院卫生学Hospital hygiene指维持医院关键科室的卫生状态,主要任务是防止感染及有害气体和化学物质的危害。
2.0.6卫生通过Hygiene passing through指采用换鞋、更衣、淋浴等措施控制人员、物品从非洁净区到洁净区的净化过程。
2.0.7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指医院独A—L设置的专业监护医疗单元,通常为重症监护病房(ICU)、心血管监护病房(CCU),以及由ICU派生的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等。
3医疗工艺设计3.1 一般规定3.1.1 医疗工艺设计应确定医疗业务结构、功能和规模,以及相关医疗流程、医疗设备、技术条件和参数。
3.1.2 医疗工艺设计应进行前期设计和条件设计。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第一章总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综合医院”:一、设置包括大内科、大外科等三科以上;二、设置门诊和服务24小时的急诊;三、设置正规病床。
—8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一节基地一、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二、便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三、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四、地形力求规整;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并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六、不应邻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
第二节总平面一、功能分区合理,洁污路线清楚,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二、建筑布局紧凑,交通便捷,管理方便;三、应保证住院部、手术部、功能检查室、内窥镜室、献血室、教学科研用房等处的环境安静;四、病房楼应获得最佳朝向;五、应留有发展或改、扩建余地;六、应有完整的绿化规划;七、对废弃物的处理,应作出妥善的安排,并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令、法规的规定。
一、应充分利用地形、防护间距和其它空地布置绿化,并应有供病人康复活动的专用绿地。
二、应对绿化、装饰、建筑内外空间和色彩等作综合性处理;三、在儿科用房及其入口附近,宜米取符合儿童生理和心理特点的环境设计。
第三章建筑设计第一节一般规定展、改造和灵活分隔创造条件。
、门诊、急诊,住院应分别设置出入口二、在门诊、急诊和住院主要入口处,必须有机动车停靠的平台及雨棚。
如设坡道时,坡度不得大于1/10。
一、四层及四层以上的门诊楼或病房楼应设电梯,且不得少于二台;当病房楼高度超过24m 时,应设污物梯。
二、供病人使用的电梯和污物梯,应采用“病床梯”。
三、电梯井道不得与主要用房贴邻。
一、楼梯的位置,应同时符合防火疏散和功能分区的要求。
二、主楼梯宽度不得小于1.65m,踏步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应大于0.16m。
三、主楼梯和疏散楼梯的平台深度,不宜小于2m。
一、诊查室2.60m,病房2.80m;二、医技科室根据需要而定。
一、一般医疗用房的地面、墙裙、墙面、顶棚,应便于清扫、冲洗,其阴阳角宜做成圆角。
综 合 医 院 建 筑 设 计 规 范(完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标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49-88(试行)主编单位: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试行日期:1989年4月1日关于发布部标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88) 建标字第 263 号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3)城科字第224号文及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卫生部(83)城设字第154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负责编制的《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经审查,现批准为部标准,编号JGJ49-88,自1989年4月1日起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88年10月4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综合医院建筑设计符合安全、卫生、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建筑设计,其它专科医院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为“综合医院”:一、设置包括大内科、大外科等三科以上;二、设置门诊和服务24小时的急诊;三、设置正规病床。
第1.0.4条医院规模、标准的确定,医技科室和专科病房的设置,应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执行。
第1.0.5条兼供残疾人使用的综合医院设计,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1.0.6条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一节基地第2.1.1条综合医院选址,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和医疗卫生网点的布局要求。
第2.1.2条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二、便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三、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四、地形力求规整;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并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六、不应邻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
第二节总平面第2.2.1条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功能分区合理,洁污路线清楚,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二、建筑布局紧凑,交通便捷,管理方便;三、应保证住院部、手术部、功能检查室、内窥镜室、献血室、教学科研用房等处的环境安静;四、病房楼应获得最佳朝向;五、应留有发展或改、扩建余地;六、应有完整的绿化规划;七、对废弃物的处理,应作出妥善的安排,并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令、法规的规定。
202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202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202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是为了规范医院建筑设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提升医院形象而制定的一项标准。
以下是对该规范的详细介绍,共计1200字。
一、总则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是根据国家对医疗服务的要求和医疗设施建设的需要而制定的,旨在规范医院建筑设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提升医院形象,确保医院建筑满足功能需求、安全需求和病人需求。
二、建筑布局1.医院建筑应根据功能需求进行布局,包括门诊部、急诊科、住院楼、手术楼、医技楼、行政楼等功能区域,并要合理划分区域界限。
2.运营效益和人员流动性应是布局考虑的因素,以便能更好地满足病人和医护人员的需求。
三、建筑设计1.医院建筑设计应考虑人们的感知需求,确保医院建筑外观大方得体、干净整洁,并能提供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
2.建筑结构应符合耐火、耐震的要求,确保医院在突发情况下的安全。
3.医院应提供适当的楼梯和出口,以保证人员疏散的畅通和安全。
四、各功能区域的设计要点1.门诊部:门诊部应根据不同科室的需要进行设计,包括候诊区、诊室、检验室等。
候诊区应提供舒适的座位和良好的通风设施。
2.急诊科:急诊科应紧靠门诊部设计,急诊室应根据不同急诊医疗活动进行划分。
3.住院楼:住院楼应提供宽敞明亮的病房,每个病房应配备足够的病床、卫生间和储物柜。
同时,要有足够的护士站和医护人员工作区域。
4.手术楼:手术楼应提供洁净室和无菌室,并配备先进的手术设备和设施。
5.医技楼:医技楼应根据不同医技科室的需求进行设计,包括放射科、超声科、病理科等。
放射科和核医学科应具备防护设施,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6.行政楼:行政楼应提供办公区和会议室等,同时考虑到医院形象的展示,提供前台接待区和展示墙。
五、绿化和环保要求1.医院应进行绿化,提供舒适的环境和休闲空间,同时具备遮阳和缓冲扬尘的作用。
2.医院应推广环保措施,如太阳能热水器和LED照明灯具,以降低能耗和减少污染物排放。
六、通风和空调要求医院应提供清洁、新鲜和适宜的室内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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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最新
一、总则
1.规范适用范围:适用于综合医院的新建、扩建、改建和装修工程设计。
2.规划原则:医疗服务连续性原则、空间布局科学合理原则、功能分
区原则、建筑外观协调原则。
3.设计要求:满足患者、医护人员和访客的需求,保障医疗服务的质
量和效率。
4.设计审查:设计单位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审查申报,并
经过专业审查机构审核。
二、建筑规划布局
1.医疗院区:按照功能和特殊要求进行划分,如住院区、门急诊区、
手术区、检查区、药品储存区等。
2.公共区域:包括大厅、走廊、电梯厅等。
3.功能区划分:根据功能需求划分治疗区、病房区、医技区和辅助设
施区。
三、建筑设计要求
1.建筑安全:确保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和防火安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特殊区域设计:如手术室、无菌室、放射治疗室等特殊要求的区域,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设计。
3.楼层布局:合理安排不同功能区域的楼层布局,满足医疗服务的需要。
4.门窗设计:门窗材料应具有防火、防盗、防腐蚀等性能,并满足节
能要求。
5.环境设计:提供舒适的室内外环境,保证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和
舒适。
6.消防安全:根据相关规定设置消防通道、灭火器材,保障医院的消
防安全。
7.照明设计:根据不同区域的需求,配置合理的照明设备,确保医疗
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装修设计要求
1.墙面装饰:采用易清洁、抗菌、防火材料进行装修,以确保医院环
境的卫生和安全。
2.地面装饰:使用耐磨、防滑、易清洁的材料,确保医护人员和患者
的安全。
3.天花板装饰:采用光滑易清洁的材料,并设置合适的照明和通风设施。
4.室内家具和设备:选择符合卫生要求、易清洁和耐用的家具和设备。
5.声学设计:采用合适的材料和结构设计,降低噪音传播,提供静谧
的医疗环境。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2024报批稿)对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提出了
具体要求,旨在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供安全、舒适的医疗环境。
设计单位在进行建筑设计时应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确保医院建筑的
安全、高效运行。
同时,在装修过程中也需遵循相关规定,选择符合卫生
和安全要求的材料和设备,为患者和医护人员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