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店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兽药店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兽药店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兽药店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和动物的身体健康,防止兽药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兽药店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遵守本制度。

2. 兽药店负责人对本店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

3. 员工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各自岗位的安全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 药品管理(1)兽药入库、出库必须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兽药质量。

(2)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兽药。

(3)兽药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2. 仓库管理(1)仓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2)仓库内禁止吸烟、用火,严禁使用明火照明。

(3)仓库内物品摆放整齐,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3. 消防安全(1)兽药店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2)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员工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会报警、会疏散、会使用灭火器材。

4. 交通安全(1)员工上下班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

(2)车辆行驶过程中,注意保持车距,遵守交通信号。

(3)装卸货物时,注意安全,防止货物滑落、砸伤。

5. 个人防护(1)员工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

(2)操作机器设备时,注意安全,遵守操作规程。

(3)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6. 应急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

(2)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职、辞退等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兽药店负责人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兽药店各种管理制度

兽药店各种管理制度

兽药店各种管理制度兽药店的管理制度是保证兽药售卖和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基础,是兽药经营者必须要严格执行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下面分别从经营许可证、技术人员配备、进货查验、储存场所、出售管理、药品使用、药品过期处理等方面阐述兽药店各种管理制度。

一、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许可证,并且在营业场所公示,并需要定期进行备案登记,及时更新业务范围、资质等信息。

如果未经许可证明,擅自经营兽药,则必须依法受到惩罚。

二、技术人员配备兽药店必须配备具备一定的兽医或者兽药学相关知识的技术人员。

技术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职业资格证书,并能够及时判断兽药的质量,保障兽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另外,技术人员还应当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考试,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

三、进货查验兽药店进货必须合法合规,开具正规的发票,并在进货时及时对兽药进行查验。

查验步骤包括:审查进货单据和货品,复核货品是否与进货单一致,检查货品名称、厂家、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资料是否齐全、正确。

如有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不能随意销售。

同时要保留好进货记录,以便监管机构查阅。

四、储存场所兽药店必须具备专门的储存场所,用于储存兽药,并应保持整洁卫生、干燥通风。

应以兽药品种、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等相关信息为依据,按照储存条件分类存储兽药。

冬季保持防冻,夏季要防潮通风,注意慎重处理易燃易爆药品等。

同时,兽药店应根据兽药的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兽药的储存状况和库存量,并且要对兽药进行科学有效的保管和管理。

五、出售管理兽药店的药品出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出售兽药前需仔细核查兽药资料,保证出售的兽药符合相关标准。

出售前必须仔细询问顾客兽医处方、诊断病状、兽药使用情况等,以便判断兽药的真正需求,正确引导顾客选购。

在出售兽药之后,还需对兽药的使用方法、剂量、使用规范等进行详细的讲解,确保顾客的正确使用兽药,同时要保留好销售、交付记录,确保随时可以跟踪兽药使用情况。

兽药店卫生管理制度

兽药店卫生管理制度

兽药店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兽药店的卫生管理工作,保障人类和动物健康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兽药店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卫生管理,确保兽药品质量安全。

第三条兽药店应当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定期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章兽药店环境卫生管理第四条兽药店应当保持店内环境整洁、通风,避免积尘、积灰等现象。

第五条兽药店应当定期对店铺进行卫生清洁,包括地面、墙面、橱窗、货架等的清洁消毒,确保卫生无死角。

第六条兽药店应当定期对水、电、燃气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运行正常、安全可靠。

第七条兽药店应当严格控制宠物进入店内,确保宠物与药品相互不受污染。

第三章兽药存储管理第八条兽药店应当建立健全的兽药存储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存储空间,确保药品分门别类、整齐有序。

第九条兽药店应当对进货兽药进行验收,检查包装标签、有效期等,对不合格药品及时退货或销毁。

第十条兽药店应当定期清理、消毒存储空间,避免虫鼠危害,确保存储环境卫生。

第11条兽药店应当定期检查兽药有效期,对即将过期的药品及时处理,防止使用过期药品危害动物健康。

第四章兽药销售管理第12条兽药店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对客户提供准确有效的兽药使用咨询服务,确保药品使用安全。

第13条兽药店应当建立健全的销售记录管理制度,对每一次销售行为进行记录备查。

第14条兽药店应当对进货兽药的来源进行追溯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可追溯。

第15条兽药店应当加强对兽药销售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

第五章兽药废弃物处理第16条兽药店应当建立废弃物分类管理制度,将过期、损坏、废弃的兽药准确分拣、分类处理。

第17条兽药店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将废弃兽药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随意丢弃。

第18条兽药店应当加强对废弃物的监管,避免废弃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环境卫生和安全。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19条卫生监督部门有权对兽药店的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指导。

兽药 门市管理制度

兽药 门市管理制度

兽药门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兽药门市管理行为,保障兽药使用安全,保护兽医用药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兽药门市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兽药门市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并遵循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兽药门市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律和自查,并对外公示。

第五条兽药门市应当建立完善的兽药采购、存储、销售、使用记录,并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第六条兽药门市应当聘请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兽药管理员,并举报上级部门备案。

第二章兽药采购管理第七条兽药门市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购买合法的兽药产品,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

第八条兽药门市应当建立完善的兽药采购登记台账,记录兽药的品名、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数量、单价等信息。

第九条兽药门市对新购入的兽药产品应当及时进行质量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备案。

第十条兽药门市应当定期清理过期的兽药产品,并及时报废处理。

第三章兽药存储管理第十一条兽药门市应当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兽药存储设施,保持通风、干燥、清洁,并设有明确的存储区域。

第十二条兽药门市应当对不同种类的兽药进行分类存放,并标明兽药的品名、批号、数量、存放日期等信息。

第十三条兽药门市应当建立兽药库存台账,记录每种兽药的库存量、购进量、消耗量等信息。

第十四条兽药门市应当定期对存储的兽药产品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兽药销售管理第十五条兽药门市应当在合法的情况下向兽医用药者提供合格的兽药产品。

第十六条兽药门市应当对购买兽药产品的兽医用药者进行登记备案,并保存购买兽药产品的有效证件。

第十七条兽药门市应当明码标价,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

第十八条兽药门市应当在销售过程中对兽医用药者进行兽药使用、剂量、频次等方面的咨询指导。

第十九条兽药门市应当保障兽医用药者的合法权益,接受兽医用药者的投诉并及时处理。

第五章兽药使用管理第二十条兽药门市应当加强对兽医用药者的兽药使用指导和监督,确保兽药的安全、有效使用。

兽药店经营管理制度范本

兽药店经营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兽药经营管理工作,规范兽药店经营行为,保障动物用药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兽药店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二)保障动物用药安全,提高动物健康水平;(三)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四条兽药店应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

第五条兽药店应配备具有兽药经营资质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兽药销售、咨询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第六条兽药店应建立兽药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售兽药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第七条兽药店应建立兽药销售记录制度,记录兽药销售情况,包括销售日期、品种、规格、数量、价格、购买者信息等。

第八条兽药店应建立兽药储存管理制度,确保兽药储存条件符合国家规定,防止兽药变质、失效。

第九条兽药店应设立兽药陈列区,按照兽药品种、规格、用途等进行分类陈列,方便顾客选购。

第十条兽药店应提供兽药使用说明书,指导顾客正确使用兽药。

第十一条兽药店应设立兽药咨询台,为顾客提供兽药使用、兽病防治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兽药店应定期开展兽药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三条兽药店应严格执行兽药质量管理规范,确保兽药质量。

第十四条兽药店应建立兽药质量追溯制度,记录兽药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的信息。

第十五条兽药店应定期对所售兽药进行质量抽检,确保兽药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第十六条兽药店应建立兽药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对兽药不良反应进行收集、分析和报告。

第十七条兽药店应设立兽药召回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兽药进行召回。

第四章售后服务第十八条兽药店应提供兽药售后服务,包括兽药使用指导、兽病咨询、兽药退换货等。

第十九条兽药店应设立售后服务热线,及时解答顾客的疑问。

第二十条兽药店应建立顾客投诉处理制度,对顾客投诉进行及时、妥善处理。

第五章内部管理第二十一条兽药店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

兽药店安全管理制度

兽药店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兽药店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兽药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兽药店负责人对本店安全工作负总责,对本店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 兽药店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自觉维护本店安全。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兽药储存安全管理(1)兽药储存区域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避免阳光直射。

(2)兽药应分类存放,按照兽药品种、剂型、规格、有效期等要求分区存放。

(3)兽药储存场所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兽药储存场所应配备灭火器、消防砂等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 兽药销售安全管理(1)销售员应熟悉兽药知识,了解兽药用途、用法、用量、禁忌等,为顾客提供准确、详尽的咨询服务。

(2)销售员应严格按照兽药标签和使用说明书进行销售,不得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兽药。

(3)销售员应向顾客提供购买凭证,确保兽药销售可追溯。

(4)销售员应定期对兽药销售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人员安全管理(1)兽药店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服从管理,遵守劳动纪律。

(2)兽药店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兽药店应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4. 应急管理(1)兽药店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减少损失。

四、监督检查1. 兽药店负责人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兽药店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兽药店负责人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兽药店日常出货管理制度

兽药店日常出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兽药店的日常出货管理,确保兽药质量,保障养殖户的动物用药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兽药店所有员工及出货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经营,保证兽药质量;2. 规范操作,确保出货流程;3. 严格检查,防止不合格兽药流出;4. 提高效率,满足养殖户需求。

第二章货品管理第四条药品入库前,必须经过质量检验,确保符合国家兽药标准。

第五条药品入库后,由专人负责分类、上架、标明有效期,保证货品整齐有序。

第六条药品出库时,必须按照销售订单进行,确保货品准确无误。

第七条药品出库时,需核对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等信息,确保无误后方可发出。

第八条药品出库后,应及时记录销售情况,包括销售日期、数量、金额等,并做好货品追踪。

第三章出货流程第九条客户下单后,销售人员应及时将订单信息录入系统。

第十条药品出库前,由仓库管理人员进行货品核对,确认货品信息无误。

第十一条仓库管理人员将核对后的货品打包,并附上出货单。

第十二条销售人员核对出货单,确认货品信息无误后,将货品交给客户。

第十三条出货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按照规定处理。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四条出货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出货,并报告上级领导。

第十五条对不合格的兽药,应及时采取措施,如召回、销毁等,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员工,应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其质量意识。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对严格执行本制度,保证兽药质量、提高服务质量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导致兽药质量出现问题、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警告、罚款、降职或辞退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兽药店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兽药店的日常出货管理,提高兽药质量,确保养殖户的动物用药安全,为我国养殖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兽药店规章管理制度

兽药店规章管理制度

兽药店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兽药店的管理,保障公众和动物的健康安全,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章兽药经营管理1. 兽药经营许可证:凡经营兽药的店铺必须具备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经营兽药。

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妥善保管并及时更新。

2. 兽药采购:兽药店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兽药,确保兽药质量标准和效果的可靠性。

禁止购买、销售过期或伪劣兽药。

3. 兽药存储和保管:兽药店应设立专门的兽药储存区域,并按照药品储存的要求进行分类、标识和保管。

兽药应远离食品、饲料等物品,以免交叉污染。

4. 兽药销售记录:兽药店销售兽药时应详细记录客户的信息,包括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销售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第三章员工管理1. 员工资质要求:兽药店员工应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具备兽药知识和业务能力。

对新员工,必须进行相应的培训并通过考核。

2. 员工着装和卫生要求:兽药店员工应穿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证明,并保持个人卫生和工作环境的清洁。

3. 员工纪律要求:员工应按照店铺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岗位职责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或变更工作内容。

严禁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店内环境和设施管理1. 店面和装修要求:兽药店应保持店面整洁,装修符合卫生要求,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兽药经营许可证。

2. 设施设备维护:兽药店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店内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转,并配备灭火器等安全设备。

3. 废弃物处理:兽药店应妥善处理废弃的兽药包装物和过期兽药,禁止随意丢弃或流入环境。

第五章安全管理1. 兽药毒害事故应急处理:兽药店应建立兽药毒害事故应急处理制度,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兽药中毒事故,减少对人和环境的危害。

2. 特殊药品管理要求:对于麻醉类、剧毒类和限制使用类兽药,兽药店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严格管理,建立相应的登记备案和使用记录。

3. 安全防护措施:兽药店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制度,对风险高的操作过程进行合理规划,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兽药店管理制度
兽药店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对兽药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店所需兽药必须从合法的供货单位采购,所购兽药必须是由通过GMP 厂家认定生产的,并依法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进口兽药应为国外企业在国内设立的销售机构或依法委托国内销售机构销售的,并依法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

二、购进的兽药不超越《兽药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经营范围。

所购进的兽药产品与标签或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

三、兽药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技术员以上专业技术职标。

质量管理人员和直接从事兽药采购、保管、销售的人员数量要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不得少于2人并至少有1名通过兽医执业兽医水平测试人员。

四、兽药经营人员要定期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等教育或培训。

五、在营业时间,应有专业人员在岗,并佩戴标有姓名、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六、《兽药经营许可证》相关技术人员执业证明要挂在店内显著位置。

七、兽药要分类陈列,类别标签要准确,字迹清楚。

又处方药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九、建立兽药销售登记,购货登记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并不得少于2年;销售登记应保存至有效期后1年,无有效期至少保留3年。

十、不购进、不经营假劣兽药、违禁兽药和人用药品。

十一、应向兽药购买者说明兽药的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十二、对已出售的兽药出现质量问题和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当地兽药行政部门报告。

十三、要有专人管理,出库、入库要有准确详尽的登记,每月清帐一次,帐物要相符。

十四、要有必要的冷藏、防污、防潮、防鼠等措施,确保所经营兽药的质量。

十五、兽药要分类保管,出库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

兽药店管理制度2
1、目的:建立兽药采购管理制度,以规范本公司兽药采购的管理。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兽药采购计划的制度与管理。

3、责任:采购员、质量管理负责人、企业负责人、
4、内容:
(1)、兽药采购人员应收集兽药质量信息和市场动态信息,制定兽药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采购。

(2)、兽药购进必须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合同法》及《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法购进。

(3)、兽药必须从具有法定资格的合法企业购进,供货方应该有《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与证照内容一致。

(4)、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应进行审核,要按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程序办理审批事项。

(5)、进口兽药应有中文说明书和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进口兽药注册证》、《进口兽药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包装和标签必须使用中文注明兽药名称。

只要成分及注册成品,且符合储运要求。

(6)、购进兽药时应与供货方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并有合法的票据。

质量条款应包括兽药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兽药包装应符合《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兽药销售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兽药销售管理制度,规定和规范本公司经营兽药的销售工作。

2、范围:本公司经营兽药的销售。

3、责任:销售人员、质量管理员等。

4、内容:
(1)、认真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兽药。

(2)、兽药经营城市应在显著位置悬挂《兽药经营许可证》,并按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3)、兽药销售人员应熟悉所售兽药的性能、规格以及国家的相关规定,能够正确介绍兽药的性能、用途、用法、禁忌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夸人和误导消费者。

(4)、严格执行“先产先销”、“近期先销”、“按批号出库”的兽药销售原则。

(5)、兽药经营企业及其人员离开经营场所流动推销兽药,应有销售合同或供货凭证。

(6)、处方兽药销售要执行兽医审核、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且认真填写处方药销售记录,留存处方签字复印件。

(7)、销售兽药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销售记录,做以票、账、货相符。

(8)、注意收集本公司售出兽药的不良反应情况,发现不良反应情况应按规定上报质量管理部门,执行《兽药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

兽药储存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在库兽药储存管理制度,规范兽药储存养护工作的管理,保证兽药质量。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在库兽药的.储存管理。

3、责任:保管员、养护员、质量管理部负责人。

4、内容:
(1)、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兽药应有明显的识别标识,标识应当放置准确,字迹清楚,不合格兽药以红色字体标识;待验和退货兽药以黄色字体标识,合格兽药以绿色字体标识。

三色标牌以底色为准,文字可以白色或黑色表示。

(2)、按照品种、类别、用途以及唯独等储存要求,分类、分区域或专库存放,不同性质的兽药不能混存、混放。

(3)、兽药按品种、规格分垛码放。

同一品种、不同规格的兽药要分垛码放。

同一品种、不同规格的兽药要分垛码放,不同品种或同品种、不同批号的兽药不得混垛码放。

(4)、兽药货垛与仓库地面、墙、顶之间应保持一定间距,做到堆码合理,放置妥善。

(5)、内用兽药货垛与外用兽药分开存放;兽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易串味兽药、危险兽药等特殊兽药与其他兽药分库存放。

(6)、兽用麻醉兽药、精神兽药、易制毒化学兽药、毒性兽药、放射性兽药等特殊兽药。

兽药出入库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兽药出入库管理制度,加强兽药的出入库管理。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兽药出入库工作的管理。

3、责任:报关员、养护员、销售人员、质量管理负责人等。

4、出入库管理内容:
(1)、兽药的出库原则是:先进先出,先产先出,易变先出,近期先出。

(2)、兽药出库时,发货人应依据《兽药出库记录》所列的购货单位、品名、规格、数量、厂名等逐项进行核对。

(3)、出库整件商品要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零头商品要仔细装箱包装好,要写记录好品名、数量、批号、规格等。

(4)、特殊药品进出库时,发货要有专人对品名、数量、质量进行核查,并有第二人复核,发货人,复核人同时在单据上签字。

(5)、做好《兽药出库记录》、,出库记录要有日期、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出售单位、出售单位地址等。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特殊药品的管理规程,规范本公司特殊的管理工作。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经营的特殊药品的管理。

3、责任:采购人员、验收人员、保管人员、养护人员、销售人员、质量管理负责人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容:
(1)、特殊药品包括药品、放射性药品、非兽药保健品等。

(2)、特使药品的管理应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及国家其他相关法规、法律的规定。

(3)、特殊药品的购进:
a:执行《兽药验收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外还须遵守以下规定。

b:采购员根据国家规定部门的供应计划,采购特殊兽药药品
c:加强特殊药品的商审核,保证从具有特殊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中选购。

d:及时填写兽药购进记录
(4)、特殊药品的入库验收,须两人共同逐件验收到最小包装,双人签字,填写兽药验收入库记录,并执行《兽药验收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5)、特殊药品的贮存及保养:由专人负责,专柜(库)存放,专帐记录,双人双锁保管,确保账物相符,并有安全措施。

(6)、特殊药品的出库应进行复核和质量检查,出库时双人核对,专帐记录。

(7)、特殊管理药品的销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