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财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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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公司(以下简称某市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某市分公司财务部门为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参与制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第三条财务部门在参与工程项目论证及可行性研究、进行财务预测和评估中,应根据国家现行的财税制度和价格体系,分析、计算项目的预期经济效益和发生的费用,评估项目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成本承受能力,以判断项目的经济可行性。

财务部门在参与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时,应对初步设计概算的取费标准及地方性收费项目等方面加强审查。

第四条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参与建设项目的投资预测、决策,包括项目建议书、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年度计划编制等各项前期工作;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预算审查、设备选型及招投标工

作;合理筹集、使用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并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认真做好建设资金的预算、控制、监督和考核;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编报竣工决算,负责决算审批、办理固定资产交付投产使用的建卡进账等账务处理事项。

第五条为保证各级财务和工程管理部门(指建设单位中负责工程实施的部门,下同)工作的有序衔接,建设单位应保持工程管理人员的相对固定,工程管理部门应确定项目管理人员,负责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与财务部门的配合。财务部门应指定专门的工程财务人员,主动与项目管理人员沟通,作好项目的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某某市分公司的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统一由所在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不再单独设立机构。

第二章工程建设成本的管理

第七条工程开工后,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设计、合同等文件,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及设计、施工、订货等有关合同,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付款时,要认真审核,确保发生的支出合理合规,审批手续完备,凭证合法;对不符合规定的各项开支,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

第八条公司在财务集中管理的要求下,要加强工程建设资金

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及时提交用款计划。

第九条工程物资(包括设备和材料)到货后,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根据订货合同、运单、发票、装箱单等各种资料,办理验收手续,填制“设备验收单”或材料“入库单”。财务部门根据“设备验收单”或材料“入库单”作物资入库的会计处理。工程管理部门领用工程物资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出库手续,并填制“设备出库单”或“领料单”,明确领用工程物资的工程项目,经工程管理部门审查签字后发出工程物资,并填写实发数量,领发双方对领用的工程物资要有清楚的交验手续,财务部门根据“设备出库单”或“领料单”作相应的工程财务核算。

第十条加强对工程剩余物资的管理。工程管理部门对工余料应及时办理退库手续,不能使用但可进行变卖的剩余物资,由物资管理部门回收、造册管理,并定期进行变卖,收回资金。具体处理按照公司《固定资产闲置(报废)、在建工程拆除和工余物资实物管理及财务核算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决算时,对于大中型工程遗留的收尾工程以及小型工程遗留的单独形成固定资产的收尾工程(如光缆线路工程中的巡段房的建设),应单独立项,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对于不单独形成固定资产的少量收尾工程支出(不超过概算的5%),可依据初步设计,参照实际情况,在验收时审定尾工的内容、数量、投资

金额和完成时限等,在不超过投资概算的情况下,预留一定数量资金,计入工程成本,待收尾工程实际发生支出时,再进行相应帐务调整,以实际数列入工程成本。

第十二条因工程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汇兑差额和辅助费用,在工程验收之前发生的,并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工程成本。

第十三条应合理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以及资本性支出中工程支出与零星资产购置支出的范围。维护用耗材及2000元以下的仪器仪表、工器具等不得列入资本性支出;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但不需要安装的备品备件、仪器仪表及其他资产等应作为零星固定资产购置处理,不通过在建工程核算。

第十四条各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由工程管理部门向相关主管单位提供减值依据及金额,经主管单位批准后,财务部门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停建一年并且预计在未来三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二)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三)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第三章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与管理是财务部门一项重要工作,包括建设资金的组织、筹措和合理安排、调度使用等项内容。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在经批准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规模范围内,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营销策略等,按照效益优先、满足需求,并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具体确定并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程财务人员应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总概算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结合公司的年度CAPEX付现支出、资金收支差等相关财务指标,编制分期CAPEX付现支出预算,保障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应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做好资金预算编制和综合平衡工作。对于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应按照不同的资金渠道、工程建设进度及有关工程合同,合理安排资金计划的上报和拨付,对于未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计划外建设项目,财务部门不予拨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网络部为工程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在每年10月份提出次年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投资方向,经公司平衡后报省公司,客户工程项目应结合市场发展的需要合理安排。

第十九条所有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内容进行建设。凡建设项目因特殊原因突破

工程概算时,应及时申请调整工程概算,追加投资计划,对任意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违反财经纪律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第四章工程用款的申请和拨款程序

第二十条某某市分公司财务部根据下达的年度分期CAPEX 付现支出预算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结合分公司工程项目进度申请工程款。

第二十一条财务部应按期(分上下半月两次,详见《中国某某集团某某市分公司资金缴拨管理办法》)如实上报“资金计划表”作为拨款申请,由省公司财务部根据分期CAPEX付现支出预算和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核定并下拨公司当月工程拨款。

第二十二条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以下原则拨(支)付工程款:

(一)按预算拨(支)付工程款。根据省公司下达的分期CAPEX 付现支出预算拨(支)付工程款;

(二)按通信建设程序拨(支)付工程款。通信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先立项、后勘察设计,先下达计划、后施工的工程建设程序。对符合工程建设程序的建设项目保证资金的供应,对违反程序的建设项目拒绝拨付(支)工程款;

(三)按工程概(预)算拨(支)付工程款。在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控制下,财务部门根据审定的工程项目概(预)算控制数拨(支)付工程款,全年累计使用的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的年度投资总预算的一定比例。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增加投资额,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四)按工程施工进度拨(支)付工程款。年度计划内的工程项目要按照已完工程进度结算工程价款,使工程拨(支)付款与工程进度相匹配,不得超进度拨(支)付工程款;

(五)按工程合同拨(支)付工程款。各项工程必须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供应商和施工单位签定供货或施工合同(协议),财务部门按照合同(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结合以上有关原则拨(支)付工程款。

第五章工程价款的结算

第二十三条财务人员要参与工程项目各种合同及协议的谈判签约工作,按照《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合同及协议中涉及资金结算的条款。为规范工程核算,在设备采购合同中,不得采用“捐赠”、“无偿赠送”等方式作为采购价格的优惠条款。未立项的工程项目不允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财务部门要掌握合同及协议

正本,并根据合同或协议,安排好所需资金。

第二十四条对工程前期的各项费用,财务人员要在投资计划内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的各种收费标准,严格办理付款,凡不符合收费标准的费用不予付款。

第二十五条基建工程项目的各项付款,要严格执行第十四条的拨付款原则。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及拨(支)付工程款时,各项工程应遵循以下付款规定:

(一)预付工程备料款

预付备料款是指建设单位从其投资中预付给施工单位用于储备施工材料的资金。预付备料款应以保证施工单位所需主要材料的正常供应为原则。基建工程的预付备料款不得超过当年建筑安装工程工作量(包括水、暖、电、卫等)的25%。

预付备料款应以抵冲工程价款的形式陆续扣回,根据有关规定正确计算备料款的起扣点,至完工前需全部扣完。

(二)预付工程款

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施工单位按月编制的“工程价款结算单”及月报,填报“工程用款审批单”,财务部门经审核后按已完工程投资,减去预付的工程款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支付55%时,不再支付工程预付款。即工程款的支付不得超过承包工程合同价值的80%,留足工程尾款。

(三)工程尾款结算

各项工程必须在工程决(结)算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尾款的结算工作,并保留不低于审定工程价款5%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再行清算。

第二十六条通信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的结算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工程订购的设备、器材一般不得预付定金,如所购设备为专用定做和引进设备需支付定金或信用证保证金时,应按有关规定在合同条款中列示,财务部门可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

(二)工程价款的结算一般应分为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设备系统安装初验合格后、设备系统试运行后终验合格(包括工程决算审定)后、工程质保期满后四个阶段。

1、到货验收合格:设备、器材到货并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应向财务部门出具到货签收合格证明和设备清单,同时催要设备发票,并填制“工程用款审批单”。财务部门根据发票、到货签收合格证明、设备清单和设备购销合同将设备价值转入工程成本,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条款办理付款,并将工程设备尾款同时计入应付账款;

2、设备系统安装初验合格:设备系统安装调试结束后,经公司相关部门初验合格后,建设单位向财务部门出具设备系统初验合格证明并填制“工程用款审批单”,由财务部门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条款办

理付款;

3、设备系统试运行终验合格:设备系统试运行结束后,经公司相关部门终验合格,需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待某某市分公司组织工程审计并办理工程决算审批后由建设单位填制“工程用款审批单”,由财务部门按审定价款和合同规定的付款条款办理付款;

4、工程质保期满:如在工程质保期内未发生工程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由建设单位填制“工程用款审批单”,财务部门支付质保金。

第二十七条财务部门在支付任何工程款时,应按照项目计划、概算、合同(协议)、发票等作为付款依据,付款依据不全不得付款。对于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以及国家没有规定或已经取消的收费,财务部门不得付款。办理工程付款手续应由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在财务部门办理,其他单位人员前来办理,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第六章工程会计核算

第二十八条工程会计核算应当遵守《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建设项目会计核算有关规定,按照集团公司《中国某某集团会计核算手册》的要求,在企业财务账中核算在建工程。

第二十九条为准确核算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支出,应设置“在

建工程”、“工程物资”一级科目。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建筑工程投资”、“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职工薪酬摊入”、“借款费用资本化”、“其他投资”六个二级明细科目;在“其他投资”项下,按照各项费用支出的性质设置“研究及设计费”、“合同公证及工程监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建设用地及综合赔补费”、“中介机构审计费”、“保险费”、“供电贴费”、“报废、毁损工程损失”、“土地使用权购置费”、“其他费用”等三级明细科目。工程项目的分类核算和单项工程成本的归集,通过ERP系统中项目段实现。

第三十条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通过“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

第三十一条为购置设备而预付款时,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设备并支付设备到货款时,按发票、设备到货签收合格证明、设备清单、设备购销合同,借记“工程物资”,贷记“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科目。

第三十二条每月月末对于已签收但未付款的工程设备或物资,财务部门应根据物资管理部门提供的发票、设备到货签收合格证明、设备清单、设备购销合同,借记“工程物资”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第三十三条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财务部门应按照工程管理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为依据,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账务处

理,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进度。

对于工程施工费(单项工程投资预算超过1000万元的土建项目除外)、设计费、监理费等工程服务费用,财务部门根据计划建设部门提供的《工程服务费用暂估表》(详见附件1),分阶段确认权责制资本性支出。原则上,在工程开工的当月,按工程服务合同金额的20%暂估资本性支出;在工程进度过半时,按工程服务合同的30%(累计50%)暂估资本性支出;在工程初验完成的当月,按工程服务合同的50%(累计100%)暂估资本性支出。

对于单项工程投资预算超过1000万元的土建项目的工程施工费用,计划建设部门根据工程进度,按月填制《工程进度报表》(详见附件2),并附施工承包合同等相关单据,提供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第三十四条工程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工程建设项目需提供项目《初验报告》,单项工程任务可提供《工程项目达到预定使用状态通知单》),根据工程建设部门提供的《初验报告》或《工程项目达到预定使用状态通知单》(详见附件3),按照工程概预算及工程支出(主要包括工程领用的明细物料和独立物料价值),办理各项资产的暂估入账手续,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转入资产”科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到购买方或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当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认为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2、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3、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4、如果某项建造的固定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指每一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下同),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并且为使该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则该部分资产视为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如果某项建造的固定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则应当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该部分资产才能视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第三十五条暂估资产时,工程管理部门应在提供《初验报告》或《工程项目达到预定使用状态通知单》等书面通知的同时,提供资产名称、固定资产目录编号、规格型号及所在地点等资料,工程财务人员仅将已发生领用的工程物资等进行合理分摊后,编制《中国某某集团固定资产估列通知单》(详见附件4)。

根据目前ERP系统暂估转资流程,暂估资产时,工程代理、施工、设计、监理等费用暂不分摊计入暂估资产价值,待正式交付时再进行相关分摊处理。

第三十六条工程终验后,根据经审定的工程成本明细进行账务处理。对于工余物资由建设部门办理退库手续,冲减“在建工程--安装工程投资”、“在建工程--设备投资”科目。以上处理完毕,经核对无误后,协助建设部门办理资产正式交付手续,并对已暂估资产进行价值调整和资产信息更正。

第七章工程预备费的管理及使用

第三十七条工程预备费是指在初步设计及概算内难以预料的费用。其内容和范围如下:

(一)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所增加的费用以及设计变更等增加的费用;

(二)一般自然灾害造成的工程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措施的费用;

(三)竣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挖掘和修复费用;

(四)建筑项目在建设期间内由于国家主管部门政策性价格调整而发生的差价。

第三十八条工程预备费应遵循以下使用原则:

(一)在建设期间,凡需要动用工程预备费时,由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协商核定;

(二)预备费不得承包使用,应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据实列支。

第八章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

第三十九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工程项目建成后,用实物和货币计量报告竣工工程实际成本、投资效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等各种资产价值、办理固定资产等各种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各建设单位必须重视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认真执行会计核算制度,实事求是地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第四十条工程财务人员应配合工程管理部门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工程验收前,工程管理部门与资产维护部门做好资产交接工作。工程财务人员根据双方确认的《工程竣工固定资产签收明细表》(详见附件5)及相关合同、设计文件,组织各工程管理部门共同编制竣工决算,并及时办理资产交付等工作。

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建设单位应完成以下工作:

(一)根据建设项目批复的初步设计或一阶段设计、修正概算或

施工图预算,核实历年下达的投资计划和资金是否到位。

(二)根据建设项目的验收签证文件、各项经济合同及工程结算资料和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办法等,清理检查工程款项是否已按要求支付,并办理竣工结算。

(三)认真检查是否有漏记或多记成本,待摊费用是否按规定分摊,保证正确计算建设项目成本。

(四)清理核实实物资产,做到帐实相符,对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列出清单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整理建设项目财务方面的档案资料。

(七)根据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按正式竣工决算格式编制初步决算提交终验会审查。

第四十二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应包括以下内容(表格样式见附件6,填表说明见附件7):

(一)通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表封面;

(二)通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总表(表1);

(三)通信建设项目概预算追加、减汇总表(表2);

(四)通信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表(表3);

(五)通信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表4);

(六)通信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表(表5-1);

(七)通信建设项目交付使用流动资产及其他资产明细表(表5-2);

(八)通信建设项目主要材料收支明细表(表6)。

第四十三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应由工程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共同编制、审核,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竣工决算财务说明书由财务部门根据总体情况编写。

(二)通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总表(表1)中“实际完成投资”栏由财务部门填写,其他栏由工程管理部门填写。

(三)通信建设项目概预算追加、减汇总表(表2)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编制。

(四)通信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表(表3)由财务部门编制。

(五)通信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表4)由财务部门编制。

(六)通信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表(表5-1)由财务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共同编制。表中的“建安投资”、“设备投资”、“其他”、“合计”栏由财务部门编制,其他栏由工程管理部门编制。

(七)通信建设项目交付使用流动资产及其他资产明细表(表5-2)由财务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共同编制。表中的“价值”、“其

他”、“合计”栏由财务部门编制,其他栏由工程管理部门编制。

(八)通信建设项目主要材料收支明细表(表6)由物资管理部门编制,其他部门配合。

第四十四条建设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的资产,由建设单位按照资产的专业属性,编制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清册,即通信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2份,其中1份留建设单位,作为转列交付资产的依据,1份交资产使用单位,作为资产使用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的依据。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对移交使用的资产,都要同时填制凭证,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第四十五条建设项目中涉及土地、房屋资产的,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取得相关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如果确实不能在工程验收之前取得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的,工程管理部门应与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的责任部门主动联系,并在工程验收会上,明确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取得的时间,将相关文档移交给相关责任部门。

第四十六条工程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目录的规定,对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准确分类,禁止对资产进行打包交付,确保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帐、卡、实物相符。

第九章工程竣工决算的审批

第四十七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管理,促进企业及时办理资产交付,各建设单位所管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上报、审批等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第四十八条竣工决算审批按照“谁立项谁审批”的原则,集团公司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由集团公司负责审批,省公司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由省公司负责审批。

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终验后一个月内编制竣工决算,并报送审计部门审计。审计部门应根据规定时限完成审计工作,并对工程概况、竣工决算调整等事项出具审计意见(或审签单)。审计意见(或审签单)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的现象。

2、建设项目概算批复、投资计划、资金来源、投资支出、施工结算、交付资产、结余资金等执行情况。属于集团公司管理的建设项目,应说明集团公司结余资金的情况。

3、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是否按照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目录的规定准确分类。

建设单位根据审计意见调整竣工决算,于工程终验后3个月内,将附有审计意见(或审签单)的竣工决算和竣工决算审批表(详见附件8)报送省公司(或集团公司)审批。

第五十条公司收到上报的竣工决算和审批表后,由财务部门组织相关工程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其中,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概(预)算执行、建设规模、收尾工程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等情况的审核,财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支付、项目支出等内容的审核。财务部门在收到竣工决算及审批表的6周内完成审批手续,并批复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按竣工决算批复数字调整资产原值和已提折旧。

第五十一条对于已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各建设单位应及时上报竣工决算和竣工决算审批表。对没有及时上报竣工决算和竣工决算审批表的建设单位,

第十章工程建设项目财务检查

第五十二条工程建设项目财务会计检查的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工程建设项目财务会计检查工作在公司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共同完成。

第五十三条检查的任务和范围:

为了促进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加强工程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建设资金和物资的安全、完整,提高投资效益,财务部门应认真开展好工程项目财务会计检查工作。检查的范围是:工程项目投资计划、概(预)算、建设成本、资金管理、财经纪律、费用

施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是以项目经理部为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施工项目管理中现金管理,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是链接建筑材料(机具)计划、采购和报销的重要环节。是结算项目总承包单位与劳务承包、项目分包、专业承包之间经济往来的方法和手段。 一、凡是购进的各种材料及其物品必须持购物发票(能够取得正式发票的要索取正式发票)、材料采购入库单或者非入库材料用品报销审批单,到财务部门报账。当日事项当天报账,最迟不得超过三天。 二、建筑材料采购实施备用金制度(备用金暂定为人民币一万元)。采购计划超出备用金金额时,材料员支款必须出纳员出据借据,要求每天与出纳员结清当前款项及账目。 三、大宗材料(指砂石、砌块、钢材、水泥等分批量进场的建筑材料)进场保管员必须填制材料采购入库单,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签字后,及时报财务部门进行财务处理。 四、大宗材料出库使用时,施工员(工长)根据工程进度或者定期测算各种材料的用量(即已进场量扣除现场存量),填制施工材料出库单,经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签字后报财务部门进行财务处理。 五、不需要入库的一次性使用的零星修理费、管理物品、间接材料及其他非入库用品须填报《非入库材料用品报销审批单》,经注明用途、内容、采购人、使用单位(人)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报销。 六、建筑施工物料用品、施工机具和低值易耗品须一次性摊销并建立备品帐,逐级分类,按月查验。 七、建筑机械设备、检测仪器和项目所必需的固定资产要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其正常维护、维修的费用经专业修理人员、工长和项目经理确认以后直接列入维修费用。

八、施工员(工长)对现场零星用工和外来机械台班要做好现场工作记录,每项工作完成后施工员在当天的现场记录上签字,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定期开出票据,连同现场工作记录按月(每月25日前)报财务部门进行结算。 九、各分包施工队(班组)凭零星用工核算单或机械台班核算单每月25日到30日到财务部门对账,办理内部往来手续或现金结算。 十、按形象进度拨款或预付工程款的各施工队(班组)在完成已完成工程量后填报拨款申请单,经相关人员审批后办理财务往来手续(施工队负责人出具收据),支付工程款。 十一、项目经理部与各相关经济核算体(专业承包、项目分包、劳动承包队伍、其他项目部)、总公司、开发公司之间发生的财务往来票据要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转账业务。 十二、财务账与保管帐每月至少核对一次。要求仓库保管员建立保管帐,做好材料出(入)库凭证及材料月总结(包括大宗材料月统计报表、库存材料清单和应收物品统计表) 十三、出纳人员要日清月结。及时清理和传递票据,达到账款相符;清理现金,每日库存现金全数上缴归库。 现金管理规定 1.现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①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差旅费等; ②转帐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③其他必须用现金支付的款项; 2.库存现金不能超出资金调度中心规定的限额; 3.严禁白条抵库,借支现金要有领导签字同意,并及时报销; 4.出差人员严禁携带大量现金,必要时可办理现金汇票,以保证安全;

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务部工作职能 一、岗位设置:会计、出纳。 二、主要职能: 1、处理公司的各项工程核算、资金调度、费用间控、财务管理工作。 2、贯彻公司的财务制度,制定、监督落实各项财务计划。 3、协同业务部门管理往来账款。 4、协调当地工商税务机关关系。 5、按时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第二条岗位职责 一、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各项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正确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 2、按规定记账、算账、结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3、合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控制好费用开支,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4、定期清查财产物资,查明有无盘盈、盘亏、毁损、变质现象,及时进行处理,按规定办理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报废。 5、组织好凭证的传递程序,明确规定有关人员需办理的手续,及时

反映和监督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加强经营管理上的岗位责任制。 6、正确填制和严格审核会计凭证,为账簿记录提供可靠依据,及时、正确地登记各种账簿。 7、定期对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款相符。 8、按期结账,以便提供为编制有关会计报表所需数字,保证报表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可比性。 9、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防止丢失毁损。 10、定期检查、分析经营情况,及时提出建议,使会计工作同其他经济管理工作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经济管理工作的任务。 二、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管理好货币资金。 2、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把握好账户余额避免空投。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每日盘点库存现金,库存现金不能超过规定的限额,不得坐支和挪用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金库密码要保密,金库钥匙不得转交他人。 4、妥善保管好印章,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印章,不得一人保管支票所用印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支票上必须写明收款单位、支票用途、规定的限额和签发日期。

医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医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医院的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最大限制地满足医院各类用房的使用功能要求,同时按照《建筑法》及医院建筑规范要求,本着经济,美观,适用的工程建设管理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建工程日常管理 1、医院的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由医院统一领导,总务科代表医院行驶日常基本建设工作职能;主要负责医院基建发展规划,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根据国家基本政法规进行规划,设计和报批,并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 2、在工程基本建设管理中,应当加强“三算”即设计概算,施工预算和竣工决算管理,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投资建设。 3、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除委托本市质量监督机构检查监督外,总务科基建管理人员应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尽早解决问题,决不留任何安全隐患,不合格工程,不得验收。 4、任何工程项目必须签订施工合同,确保工程建设规范化。 5、任何新建或在建工程项目由总务科统一管理,经医院院办公会通过后方得实施。 二、工程建设招标管理 1、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配套设备的采购,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必须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及《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条例》进行公开招标。 2、投资金额在 1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及与工程有关的设备的采购,由医院统一组织内部招标,但必须按照正规招标的程序进行,由分管院长为组长,有总务科、医务科、财务科、药械科负责人和经办人参加的工程项目招标(或谈价)工作小组,金额在 50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应采取市政府招标。 3、金额在 2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邀请三家以上的企业进行议标,评标办法将采用合理低价标法。 三、工程决算的审核及款项支付 1、凡经过了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必须有正规审计报告。 2、内部招标的工程项目,由总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量的核定,隐蔽工程的鉴证及单价的核定,尽量按照国家颁布的预算定额计算造价,严格控制估价或议价项目的数量,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市场性。 3、任何工程项目的决算必须有两人以上签字。 4、工程项目的付款办法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或合同付款办法进行,必须有三人以上的签字,严格杜绝超付工程款。 四、其他管理工作 1、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文本由总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拟订,由分管院长审定,并递交一份财务科。 2、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为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完善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支出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办法,特制定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指管委会举办的独立核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镇)卫生院、独立核算的分院、卫职校等。 一、管理范围 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当年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大修、改建、扩建、土建和安装、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等各类工程项目均属于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二、管理原则 1.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凡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都必须符合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发展长期规划,并作为立项建设项目定点的依据,经充分论证分析,报相关部门并严格审批后方可施工。 2.计划管理的原则。凡下达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体投资实施建设工作,各个建设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重大事项审批原则。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重大事件,如立项计划、政府招标采购计划、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的签订、工程结算审批等必须经基建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单位负责人报卫生计生局审批,获得同意后,方可启动实施。 4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原则。实行基建项目实施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建设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实施项目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三、项目申报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向卫生局申报基建项目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请书和工程预算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预算书必须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资金来源及投资效益进行分析、阐述,并附相关的图纸、图表。 四、项目的实施 1、项目的招投标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得到项目立项批复后,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工作,包括地质勘察、设计、预算、土建安装、装饰、道路建设、绿地等工程项目,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2万元至30万元以内的可采取邀请招投标,2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领导小组自行组织议标。

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doc

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1 xxxxx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 财务与合同管理目标考核制度 项目名称: 目标管理责任人: 为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提升项目财务与合同管理水平,根据集团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对项目实行财务(合同)目标考核制度。 一、财务管理 1、公司工程项目的核算方式一般有项目自行核算方式及公司核算方式,本项目采用,工程未竣工和未与甲方办理结算前,项目部必须将工程款全部绝对用于工程,不得挪作它用,否则按国家法律视为挪用公款处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任何项目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建设方将工程款汇入合同外账号,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2、公司财务部掌握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使用情况,根据工程进度及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拨付工程款,并依照专款专用的制度,确保建设单位资金用于该工程。公司财务人员对工地财务核算员进行监督,并负责指导。 2.1、公司委派作为本项目项场财务核算员,乙方所有对外签定的材料与劳务合同,及对外支付的款项均须经财务核算员报甲方备案,建立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台账,并按月报送工程形象

进度,按季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2.2、建设方工程款支付至公司账号后,公司留存工程款的5%后,再由公司财务直接支付大额材料款与全部劳务工资。 2.3、项目部应对所有进场劳务人员进行登记并办理,以本人身份证办理个人建设银行储蓄卡,每月由各劳务班组将签发放明细表造册,由项目部提交至公司财务部,公司在经核实后直接划拨至农民工个人账户上。 3、项目部应遵循项目所在地及综合总公司所在地税收政策缴纳各类税金及税务部门代收的费用。并严格按《税法》的税收制度进行 项目核算,杜绝一切偷税、漏税及抗税行为。 4、项目正式进场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项目责任人必须安排项目部的结算人员,根据中标项目的施工图纸,合同条款、投标报价书及相关的资料等,结合实际的市场情况,编制真实、准确、可靠、可行的项目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必须有准确的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使用费的相关分析统计报表,同时考虑项目所需承担的所有成本因素,能真实反映施工当期的市场行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编制好后,及时交公司合约审核备案,如未能及时提供则给项目责任人伍万元的罚款。 二、合同管理 公司合约部负责项目合同管理和目标考核,项目合同管理是对项目部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分类管理,通过合同管理与考核,杜绝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

工程造价咨询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一)依据《企业会计制度》拟订本公司财务管理的具体要求以利组织会计核算工作。 (二)本公司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本公司设立财务室,负责办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日常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合理组织收入,节约经费,正确有效地使用资金。 (三)按照财政部门和税收机关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计划和财务报表,依法纳税,并向省造价协会及时交纳会费。 (四)本公司在财务审批权限上,原则上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并采取授权方式,审批业务经营过程中的一般开支,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认真把好“财务关”,防止造成损失和浪费。 二、收入管理

(一)本公司承办的各项业务,实行有偿服务,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制订的收费标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的统一收据或发票。 (二)一切业务收入,必须及时入账,存入开户银行,并按收入科目分类,如实全额反映,必要时,分业务项目作好辅助记录。并接受税务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三、支出管理 (一)本公司各项经费开支,必须本着“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原则,正确划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以及本公司制定的开支审批权限。 (二)固定资产,参照企业的划分标准执行,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交通工具等单价在2000元以上(含本数,下同),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办公设施和办公用具,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在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的同时,并设立实物卡片,定期清点,确保账实相符。 (三)建立低耗品辅助登记簿进行管理,实行分次摊销、领用签收和报废注销制度,防止丢失和移作他用。 (四)职龄人员的劳动工资和外聘离退休人员的劳务报酬,按本所《劳动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五)本公司的业务支出,按照国家和本公司制定的开支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2)111-2015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系统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基建项 目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 理通则》,结合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项目管理是以项目建设进度管理为主 线,通过计划、组织、控制与协调,有序推动工程建设,全面 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过程。主要管理内容包括进度计划管理、 建设协调、参建队伍选择及合同履约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 评价考核等,安全、质量、技术、造价管理要求在各自专业管 理规定中明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 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项目管理, 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按照基建工程建设程序及各相关业务部门管理职 责,公司各级单位发展、基建、物资、运检、调控、财务、档 案等部门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 (一)发展部门负责基建项目前期(立项、可研、核准等) 阶段管理,负责年度综合计划、投资计划管理,项目核准后移 交基建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1-

(二)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前期、工程建设与总结评价三个阶段管理工作,负责与运检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的直接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工程启动投运后移交运检部门运行,工程结算后移交财务部门决算,投运后工程档案移交档案部门归档。 (三)物资(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相关招标采购管理和物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招标采购、物资合同签订履约、质量监督、配送和仓储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招标批次、物资供应计划。 (四)运检部门负责生产运行准备,指导开展工程建设阶段技术监督,参与主要设备验收、阶段性验收,与基建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 (五)调控部门负责新设备启动调试调度准备工作,负责根据调试方案编制基建工程新设备启动调度方案,审定停送电计划,参与启动验收,投产试运行等工作。 (六)财务部门负责基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竣工决算和转资管理,会同基建管理部门加强基建成本管理。 (七)档案部门是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业务归口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本单位重大基建项目档案的验收,接收和保管符合公司档案管理要求的相关档案。 第五条公司各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项目管理职责分工 (一)国网基建部监督、检查、指导、考核省公司级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及直属建设公司)项目管理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三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工程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四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主要包括: (一)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其他前期费用; (二)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他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 (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及按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 (四)项目建设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招标投标费、社会中介机构审查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 (五)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 (六)工程检测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类费用; (七)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报废工程净损失及其他损失; (八)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 暂行办法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更好地完成新建基建项目的建设,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第81号令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采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平朔公司为项目法人的新建项目,及由平朔公司控股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平朔公司发展项目,确定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书、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的开工报告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等,应公开进行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应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第六条所有基建项目需支付的工程价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土地征用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经济活动均应签订合同,合同条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合同中的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要和初步设计概算书中对应的名称相一致,尽可能对应到单位工程。 第三章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根据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和进度进行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工期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公司财务资产部向集团公司申请建设资金,资金到位后要建立专户,按财政部制定的《国有资产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第十一条基建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并按照建设项目收益原则,按季分摊。 第十二条对于二级法人单位的建设项目的转贷资金,应当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借款利息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对集团公司的借款利率。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纳入基本账户统一管理: 第1条、工程结算收入由公司统一开票,流转税、所得税等税费由公司统一交纳。平时项目部所需费用先垫支或在工程款中借支,在第二次领款时,按《成本管理条例》要求,由项目部将成本发票交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后冲销以前的借款,或作为报账领款的依据。 第2条、对应交纳的税费,工程结算款到账一次,及时结算。流转税及附加按成都地区的应收标准,以到账金额的3.56%计算,所得税按省地税局、川地税发(2000)043号通知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比例2%预留。利润分成及管理费一次性或按到账金额交纳。项目部在第二次结算款时,若不能及时交足前次的成本发票,原则上不得支付款工程款(税务部门规定:按欠票金额的25%预交企业所得税,逾期按每日5‰向税务局交滞纳金)。 第3条、项目部报账、预借工程款必须有经办人、项目部负责人签名,或有项目部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及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审签后方能报账或支付。 第4条、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工程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履约保证金及工程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5条、公司开异地税收管理证明,工程款转入公司账户的工程,按以上有关条款办理。 第二章项目部建账,公司兼管 (一)、项目部单独核算,公司统一做账,财会人员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公司开异地纳税证明,在项目所在地开立临时账户,各办事处需向公司申请,经公司财务总兼审核,领导审批同意方可开立项目临时账户,开户资料原件由公司保管,分公司、办事处留复印件并保管密码支付器,或派专人监管。 第6条、设立银行临时账户的项目部,其银行预留印鉴由项目部财务公章和公司财务人员印章组成,工程结算收入先转入总公司账户,然后全部转入临时账户内,由公司财务部监管。 第7条、收款票据及流转税费在当地交纳。办理异地纳税证明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所得税按税务部门要求代收,由公司统一交纳。 第8条、工程进度费用支出:由项目部负责人或财会人员凭银行进账单、发票、税票、到公司财务部办理结算及报账手续,以及在支票上加盖银行印鉴章。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更好地完成新建基建项目的建设,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采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平朔公司为项目法人的新建项目,及由平朔公司控股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平朔公司发展项目,确定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书、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的开工报告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等,

应公开进行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应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第六条所有基建项目需支付的工程价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土地征用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经济活动均应签订合同,合同条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合同中的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要和初步设计概算书中对应的名称相一致,尽可能对应到单位工程。 第三章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根据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和进度进行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工期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公司财务资产部向集团公司申请建设资金,资金到位后要建立专户,按财政部制定的《国有资产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第十一条基建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并按照建设项目收益原则,按季分摊。 第十二条对于二级法人单位的建设项目的转贷资金,应当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借款利息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对集

基建项目的管理流程有哪些

基建项目的管理流程有哪些 下面为您精心推荐了基建项目管理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基建项目管理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保证公司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发挥投资效益,建设一流项目,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基建项目,是指由公司或控股公司建设的新(扩)建项目。 第三条基建项目管理的范围,包括从项目前期准备、核准文件和施工图的编制及审查、招标采购、工程施工、投料试车、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后评价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项目管理职责划分。 公司基建项目部为公司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申请,参与项目核准报告、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项目招标方案、开工申请、建设目标责任书、工程变更,参与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对项目经济性进行动态评价和风险评估,负责对项目进行后评估,重要事项及时向集团报批。 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查项目融资计划,拨付资金,监督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审查并批复工程竣工决算,参与重大工程合同的审查工作,重要事项及时向集团报批。 公司综合管理部参与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审查,负责审查有关

奖惩部分,负责项目建设目标的考核与奖惩。 第五条公司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由集团确定工程管理标准和管理模式,公司负责审查项目建设目标、审查设计优化、审定项目执行概算、审批开工报告、审查批复概算调整、组织项目验收和竣工决算、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考核,三级公司是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和廉政目标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形成完整的记录。 第二章项目前期准备管理办法第七条纳入集团和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方可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第八条计划外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必须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公司初审,由公司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提出的政策依据、市场分析、实施条件、方案设计、经济分析、风险分析及保障措施。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集团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条项目建设单位确定的编制项目核准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等的工程咨询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和业绩。 金额大于30万元的工程咨询类合同,报公司批准,方可签订。 第十一条基建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

公司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公司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公司项目财务管理办法2007-02-02 21:54:26 公司所属各科室、项目部: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完善项目财务管理,规避项目财务风险,防止项目资金体外循环。现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吸取以往经验教训,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资金管理 财务科是公司履行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整个公司的资金统一管理,公司的一切收支一律由财务科统一收付并管理,任何项目和个人无权自行收付,具体包括: ⑴所有项目的工程款必须由财务科开具正式预收工程款收据,汇入公司指定帐户,分公司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项目经理以借款或由建设方代付材料等其他形式逃避公司对项目资金的监管。 ⑵××市九县三区所有项目不单独开户,九县三区以外的项目由财务科开立帐户。 ⑶所收工程款由财务科或委派会计按内部承包合同比例划收应上交公司管理费,代扣建安税、职工个人两金和质量、安全、贯标、文明施工押金后,汇入项目会计和承包责任人的双控帐户,由项目经理或承包人自行安排付款计划(承包人签名),项目会计按付款计划付款,项目资金只能用于项目部施工生产活动的支出,不许挪作他用,严禁将资金全部交由项目经理并由其支付,如工程进度款到位而内部合同未签订,所收工程款一律暂不支付,待内部合同签订合再行支付。

⑷项目经理可借少量备用金,备用金比例控制在所收工程款的10%以内,备用金必须及时冲帐。 ⑸委派人员必须掌握项目资金流向,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和财务科汇报。 ⑹建设方需交押金工程,承包责任人必须先将押金汇入公司财务科,再由公司财务科汇入建设单位,以便掌握押金具体数额,押金返回以外部施工合同为准。 ⑺需垫资工程,承包责任人必须将垫资款汇入公司财务科或项目财务双控存折上,以便掌握项目具体垫资数额。 ⑻工程竣工后来第一笔工程款时,财务科根据工程量大小,除按合同扣除有关款项外,另加扣1-5万元竣工资料押金(具体金额由工程科定),以确保资料及时备案归档,押金在资料备案归档后如数退还。 ⑼付工程尾款时,必须由各部门、科室、分公司领导签字确定无遗留问题后,财务科才能支付。 二、项目会计管理 ××市九县三区项目财务人员实行委派制或兼任制,××地区以外的项目财务实行委派制,项目会计工资由××公司统一发放,××公司对所属项目按工程总造价3‰收取财务代理费,财务代理费用于发放委派会计和兼职会计的工资等,具体由财务科自行安排。 三、项目会计责任 1、全体财务人员必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2、兼职会计必须确保机关工作和项目服务两不误,提高工作质量。 3、项目会计必须确保项目工程款进公司指定帐户,保证公司各项目税、费、押金的及时收取。 4、项目会计应对项目资金实行监控,防止项目经理或承包人将资金挪作他用,确保民工工资、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学院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基本建设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规划、立项、设计 第一条总务处基建维修科根据学院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财务状况,按教育部、省市相关部门要求,编制校园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经学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院党委会议审定。 第二条列入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的项目,经专家论证后,列入学院建设规划,项目启动时,由总务处基建维修科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院党委会议审定后,报上级相关部门申报立项。在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立项批文后,办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第三条工程项目正式立项后,总务处基建维修科负责落实项目的设计工作。工程设计必须遵循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3个步骤。 (一)加强与使用单位的沟通,明确设计要求,细化设计内容,认真编写项目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内容包括工程地点、工程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方案要求、投资估算等。 (二)通过公开招标、方案竞选方式,择优选定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并遵循估算控制概算的原则,在委托设计合同中明确限额设计要

求。 (三)根据设计方案和地质勘察报告,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和编制概算。初步设计和概算经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院党委会议审定后,报相关部门批准。 (四)初步设计和概算获批准后,设计单位须按合同约定提供完整的施工图文件。施工图纸须报图纸审查机构进行设计法规符合性审查,同时要就使用功能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施工图纸检查。审查意见和检查结论送设计单位,以补充和完善图纸设计。 根据施工图纸编制详细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作为工程招标的重要依据。工程开工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写出详细技术交底文件。(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第四条、合同应严格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制的标准合同格式拟定。所有基建项目合同经基建招标组领导审阅签名后签订,由总务处基建维修科负责实施。 第五条、在签订重大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协议书》,以相互制约,共同遵守。 第六条、合同的发放范围:根据工作需要,由总务处基建维修科将合同发放到相关部门。 第七条、正式合同签订后,合同总承包必须将正式合同送交政

企业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XX集团企业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为健全本集团内部管理机制,针对企业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对土建工程管理的要求,本着有效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宗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土建工程项目报批制度 1、企业新建、扩建、技改的所有土建工程项目(造价在10000元以上)由待建单位做好项目概算计划报告书,报送集团总部审批。 2、经总部审核批复后,企业才能依据批复报告内容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预算,并报送总部存档。 3、企业必须做好土建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前期的准备工作,为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提供充分人力、物力保证。 二、建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根据土建工程项目的规模及企业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成立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在企业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由有关业务骨干,技术人员组成,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对集团董事长直接负责。 项目组设置:(4~6人) 组长:项目负责人一名(企业副总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一名(企业技术骨干担任) 其他组员: 质量监督员:一名以上(工程技术骨干组成) 安全监督员:一名以上(业务骨干组成) 核算员:一名(负责资料整理存档,签证核准) 项目验收特派员:一名(项目改建所在单位负责人) 项目组内部管理实行以组长为中心,在组长的带领下, 制定各小组成员的工作目标及工作职责,协调相互之间的协作关系。小组成员按照所制定目标

开展工作,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企业总经理要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并每两周向集团公司作书面汇报。 三、项目工程发包制度管理 1、建筑工程发包形式:工程项目有两种发包形式,一、包工包料;二、包工不包料。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适合以第一种形式,即以包工包料形式发包工程。对工程项目已做好施工图设计的,可选择总价包干的形式进行发包;对未进行图纸设计的工程,可选择以实施现场签证,以总价下浮方式最终确认工程造价的形式发包。 2、招标方式:在工程造价机构出具的详细预算的基础上,都应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工程发包,参加投标的工程单位应具备有相关资质及施工经验;公开招标的应聘请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招标;邀请招标的,公司成立评标小组,邀请三家以上施工单位参加进行招标。采取什么招标方式发包工程,由建改企业提出意见,报集团公司同意,并在集团公司的成员指导下进行招标。 3、合同签定:发包后项目组要以合同或协议形式确定发包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由律师审核后签订.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合同签订建立逐级审批程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律师企业负责人。 4、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统计及合同资料归档制度。 5、项目发包过程中的进展情况须及时向董事长口头汇报,发包结果以书面形式向集团汇报,由集团存档。 四、土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这是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投资额在100万元

项目工程财务管理办法

目的: 1.加强计划执行管理,定期上报投资项目进度、资金到位情况及资 金使用计划,提升管理效率。 2,加强资金支出管理,规定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超过合同总额90%,竣工审计前不得支付尾款;日常支出执行会签审批制度。 3,加强财务报告管理,做到政策口径统一、数字真实准确、内容完 整齐全、编列报送及时。 4,加强财务风险控制,规范支出凭证,严禁帐外帐和小金库,杜绝 挪用、截留、坐支等现象 5,加强监督和奖惩,对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会计核算不规范、违 规调整项目计划的财务活动,责成限期整改;对成绩显着的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失职造成资金严重损失和浪费的追究责任。为加强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该类业务的会计核算,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人员的职权一?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一)如实反映项目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会 计人员必须遵照《会计法》,执行具体会计制度规定,切实做好记帐、 算帐、报帐工作,对项目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为项目的经营管理提供准确的数据资料。 1.认真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帐簿,及时记录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 变化。

2.准确计算各项收入、支出、成本、费用和财务成果。 3.按期核对帐目,核实库存,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 帐实相符、帐表相符,保证会计数字真实可靠。 4.及时向本单位和上级管理机关提出报告,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 (二)加强会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会计人员必须按照财务制度 的规定,监督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 1.对以下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1)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去向是否执行计划; (2)各项收入的取得是否合理; (3)费用开支是否符合开支标准; (4)提取各项基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财政上缴任务是否及时完成; 2、坚决制止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同一切贪污、盗窃和浪费国家财产 及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 (三)加强经济核算,讲求经济效果。贯彻节约的原则,力求以尽可能少的 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耗费,取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果。 二?会计人员的主要权限 (一)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国家批准的计

工程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规范性高的工作。特别是公司体制改革后,要求项目成本细化核算,注重效益,充分发挥核算和监督的职能。项目部在执行财政部、公司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结合项目部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项目部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项目部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项目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项目财务状况,保证项目利益不受损失。 第二章工程成本控制管理制度 项目部对各施工工程单独核算成本,分别对其进行成本监督控制、上报考核,执行公司有关文件进行奖惩。 第四条人工费用的管理 1.工程实行劳动定额承包发放职工奖金的办法。具体是:首先由工程办按月编制工程节点计划,经劳办按此节点编制工作量劳动定额,该节点各施工队完成后经工程办认可后,经劳办按其承包价提供奖金分配方案,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交财务办执行。 2.职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项目每月10日结清上月临时用工费用。 3.财务部门对各施工工程的人工费单独核算,分工程进行分析,提出反馈信息。

第五条材料费用的控制 工程材料分甲方材料、委托采购材料、自购材料三类核算。财务在每月22日进行材料出入库核签工作,对前期材料出入库未及时办理手续的,财务不予办理后期材料相关业务。在办理出入库手续时,应分别注明工程名称(或盖章)以示区别。 1.甲方材料: (1)材料入库:甲方转帐时,应详细查看每一张料单,及时清退不应由我方承担的材料费,供应办据此料单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在每月甲方转帐材料入帐后,建立材料明细台帐。 (2)材料消耗:工程领料填写耗料单,注明领料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施工用途等。各施工队领料不得超过材料预算定额,对施工队节超的材料费,按《xx项目部物资器材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2. 委托采购材料: 采购入库:供应办建立甲方审批的采购明细表台帐和供应实际采购台帐;非正常原因采购价格、数量高于审批价格、数量,财务不予付款;对委托材料有价差的,经财务统计核实后按项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3.自购材料: (1)项目的购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供应部门负责办理,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购货和付款业务一般按请购—订货—到货—验收—付款等程序办理。 (2)供应部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对计划采购订货要签订合同或订货单。合同订单要求条款清楚、责任明确内容全面,按合同承付货款有据,拒付有理。 (3)市场临时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需求提出“请购单”,由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一、基建办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依据国家基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秉公办事,投资额在50万以上的工程必须进入招标代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二、处里每半月组织全体人员对所有项目工地实施一次全面检查,对工程进度快、质量高的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反之要批评,以此实施阳光作业,增加工作透明度。 三、各建设项目使用的建筑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初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许使用,合格的才能取样送质量检测站检验,检验结果由派驻工地代表和监理共同取回,不得由材料供应商取回。 四、各个建设项目的设计、用材如需变更时,应由工地代表、施工单位、监理人员共同提出,经基建办研究报校领导同意签署意见后,以所发书面通知为依据,否则,不得变更。 五、所有建设工程应先作预算,经甲乙双方核对工程量后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决算并予审计,以审计结果和施工企业进行结算。 七、所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预决算和审计结论等各类资料,经办人员必须及时转交资料员统一管

理,严防泄露和遗失,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由资料员移交市有关部门和学校档案室。

学校基建工程现场管理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经研究决定制订本办法: 一、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严格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现场范围。 二、施工现场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任何意图都需经过项目负责人。 三、严格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照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 四、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到场的各种材料、设备的质量,禁止不合格材料、设备用到工程上去。 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及时做好隐蔽签证,不得事后补办签证手续。 六、项目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各工种现场负责人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和各种形式的工程协调、联系会议,并做好记录,负责办理各种有关验收手续。 七、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应坚持维修回访制度,在保修终止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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