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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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3篇)

经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某食品加工厂(以下简称“食品加工厂”)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

食品加工厂自成立以来,一直采用家族式管理,家族成员担任企业主要管理层。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食品加工厂面临诸多困境,企业经济效益下滑。

为扭转不利局面,食品加工厂决定引入外部投资者,进行股份制改革。

2018年,某市某知名企业(以下简称“知名企业”)与食品加工厂达成合作协议,成为食品加工厂的主要投资者。

双方约定,知名企业以现金方式出资,占食品加工厂30%的股份,成为食品加工厂控股股东。

食品加工厂原有股东将剩余70%的股份转让给知名企业,并承诺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保障知名企业的合法权益。

股份制改革过程中,食品加工厂与知名企业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包括股权转让协议、投资协议、经营管理协议等。

合同约定,食品加工厂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股份制改革,并确保知名企业对食品加工厂的控制权。

此外,双方还约定,食品加工厂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产品质量,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二、案例分析(一)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1. 事实分析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食品加工厂与知名企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约定,食品加工厂将70%的股份转让给知名企业,知名企业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

协议签订后,食品加工厂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原股东,原股东将股权转让给知名企业。

2.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本案中,食品加工厂与知名企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履行了股权转让手续,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

(二)投资协议的效力问题1. 事实分析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食品加工厂与知名企业签订了投资协议。

协议约定,知名企业以现金方式出资,占食品加工厂30%的股份,成为食品加工厂控股股东。

此外,协议还约定了投资款的支付时间、方式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国际经济法案例题目

国际经济法案例题目

案例一:某年,我国嘉宝冷冻加工厂与日本惠子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水产品出口合同.合同规定交货期限为该年9月中旬。

后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惠子公司要求将应供应的货物分成两批等量装运,嘉宝加工厂回电表示接受。

但因工作疏忽,嘉宝加工厂按合同原来的装运期一次交付货物.惠子公司拒绝接受。

问:如何处理该纠纷?案例二:某年,浙江省某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向马来西亚进口商出口一批纯毛地毯,交付条件为CIF吉隆坡,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

对方开来信用证后我方曾进行了仔细审查,后来对方将运输方式改为空运,我方接受后未对原证中的相关内容提出修改要求,(即原信用证要求提交一份受益人证明,证明出口方已将海运提单副本寄给开征申请人),修改书中虽然已将运输方式由海运改为空运,但对该条款却只字未提。

后我方空运了该货物. 问:收款是否能顺利进行?案例三:有一从加拿大去欧洲的油菜籽的CIF买卖。

但航次半途船舶遇上严重海难,货物延误了很久才抵达欧洲,买方不想要这批损失惨重的货物了.买方的理由是卖方迟了交出单证,因为对于何时要交出单证,买方说买卖合约的付款条款已有明示:交单是在两个时间:一是船舶抵达卸港,二是提单后20天,之中较早的一天.在该案中,卖方是过了提单日期20天才交出单证。

问:买方可否取消合同?案例四:孟买卖方向纽约买方出售5000码纺织品,合同详细说明买方购进该批织物是用来制作夏季服装,在3个月的远洋运输中海水渗入包装箱,引起半数货物湿损,根据合同中的CIF条款,买方承担了该风险损失,接受了货物,在后来制作成衣时买方发现织物染料褪色,所制作的服装没有商销性。

问:买方可否要求赔偿?案例五:假如合同规定卖方向买方交付10辆二手汽车,用于买方运输业务,卖方如约交货后,第三方起诉卖方,主张他对这10辆车有完全的所有权,不允许销售,根据程序,买方作为第三人也被要求参加诉讼,经过3个月的审理,法庭判决卖方胜诉,第三人的权利要求不成立。

但是买方参与诉讼的结果是因这10辆汽车不能正常投入使用损失了经营利润10000元,买方还花费了5000元的法律服务费用.问:买方因涉讼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案例六:我某进出口公司承接一份来样加工合同,事后接到德国某客商的来函,认为我出口到西非的上述花样属于他们的专利,侵犯了其权益.而卖方(我方)所交货物是根据买方提供的图纸、图案加工的。

经济法法律案例分析题库(3篇)

经济法法律案例分析题库(3篇)

第1篇一、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订立方式?()A. 口头形式B. 书面形式C. 签字盖章D. 电子合同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垄断行为?()A.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B.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C. 行政垄断D. 价格欺诈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下列哪项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A. 商业贿赂B. 恶意贬低C. 擅自使用他人商业秘密D. 产品质量合格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列哪项不属于消费者的权利?()A. 知情权B. 安全权C. 依法求偿权D. 监督权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列哪项不属于证券发行的条件?()A. 发行人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B. 证券发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C. 证券发行价格合理D. 证券发行规模适中二、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支付了20万元定金。

乙公司收到定金后,因经营不善,无法履行合同。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退还定金,但乙公司拒绝退还。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分析以下问题:(1)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2)乙公司是否应当退还甲公司定金?(3)如果乙公司拒绝退还定金,甲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2. 案例背景:甲公司因涉嫌垄断被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执法机构提供了虚假材料,企图逃避法律责任。

执法机构发现后,对甲公司进行了处罚。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分析以下问题:(1)甲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垄断行为?(2)执法机构对甲公司的处罚是否合法?(3)甲公司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3. 案例背景:消费者张某在某超市购买了一款奶粉,回家后发现奶粉中含有违禁成分。

张某要求超市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但超市拒绝赔偿。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分析以下问题:(1)张某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2)超市是否应当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3)张某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4. 案例背景:某上市公司拟发行新股,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经济法律典型案例及答案(3篇)

经济法律典型案例及答案(3篇)

第1篇案例一: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案情简介: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是一家从事软件开发的企业,其研发的某款软件具有独特的功能和技术优势。

2010年,原告发现被告(以下简称“被告”)公司未经许可,在其产品中使用了与原告软件功能相同的技术,且被告的产品在市场上获得了较好的销售业绩。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商业秘密,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软件技术构成商业秘密,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答案:1. 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1)不为公众所知悉;(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3)具有实用性;(4)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3. 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包括:(1)停止侵权行为;(2)赔偿损失;(3)消除影响;(4)处以罚款。

案例二:某公司与供应商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供应商在一个月内向公司提供一批货物。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未能按期交货,导致公司生产线中断,造成经济损失。

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供应商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交货义务,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法院判决供应商支付公司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答案:1.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合同的订立原则:(1)自愿原则;(2)公平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合法原则。

3.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经济法法律关系案例题(3篇)

经济法法律关系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一家名为“ABC公司”的私营企业,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业务。

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与多家施工单位、供应商、银行等建立了经济法律关系。

近年来,由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实施,ABC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导致部分经济法律关系出现纠纷。

二、案例描述1. 案例一:ABC公司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纠纷ABC公司于2018年与某施工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承建ABC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

合同约定工程总价为1亿元人民币,工期为2年。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因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ABC公司要求施工单位承担违约责任,但施工单位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赔偿。

2. 案例二:ABC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货款纠纷ABC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与多家供应商建立了合作关系。

2019年,ABC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时支付货款。

供应商多次催款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BC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3. 案例三:ABC公司与银行之间的贷款纠纷ABC公司于2017年向某银行贷款5000万元,用于房地产开发。

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3年,利率为4.5%。

然而,在贷款到期后,ABC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按时偿还贷款。

银行要求ABC公司提前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但ABC公司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还款。

三、案例分析1. 案例一:ABC公司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施工单位因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进度滞后,已构成违约。

ABC公司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 案例二:ABC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货款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经济法律的案例分析题(3篇)

经济法律的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其生产规模也逐年增加。

然而,由于环保意识不强,甲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乙村位于甲公司附近,村民的生活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村民的身体健康也受到威胁。

乙村村民多次与甲公司协商解决污染问题,但甲公司始终不予理睬。

无奈之下,乙村村民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案件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构成环境侵权?2. 如果甲公司构成环境侵权,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三、案例分析(一)甲公司是否构成环境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已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因此,甲公司构成环境侵权。

(二)甲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 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的污染行为给乙村村民的身体健康、生活环境等造成了损失,甲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环境修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承担修复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应承担环境修复责任,包括对污染源进行治理,恢复受污染的环境。

3. 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本案中,甲公司排放污染物严重超标,应依法承担罚款责任。

4. 恢复原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恢复原状。

在本案中,甲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受污染的环境原状。

(完整word版)经济法案例题(word文档良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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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B、C、D、E五人共同投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答:1)A为货币出资,合法;B为实物出资,合法;C为知识产权出资,合法;D、E为劳务出资,不合法。

(2)不能成立。

因为发起人协议中有三点不合法。

第一,公司的出资方式中,不允许以劳务作为出资;第二,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第三,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2. 王某为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主要经营五金交化产品…答案:1.《公司法》第61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此即董事、经理的竞业禁止义务。

本案中,A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买卖五金交化产品,当然包括家电产品的买卖。

王某身为A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却以B公司的名义购销家电产品,为B公司进行商业活动,显然属于A公司的同类营业行为。

因此,王某的行为违反了竞业禁止义务。

2、根据《公司法》215条的规定,王某因买卖这批家电产品所得的一切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如因王某的竞业行为而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的,公司还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此外,A公司还可以根据王某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害大小等情况,给王某以处分。

某市一汽车制造厂欲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生产轿车…1.该合营协议存在下列问题:(1)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不符合法律要求。

根据国家工商局的规定,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

(2)该合营协议中,“专利技术”作价70万元,占注册资本额的24%,不符合法律规定的25%的比例规定。

(3)不能以中方名义向银行贷款作为合营企业的流动资金。

合营企业的流动资金只能以合营的名义贷款(见《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

(4)财政局不能为这笔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不能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

经济法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经济法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第1篇某市一家知名家电生产企业A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B女士家中的冰箱爆炸,造成B女士财产损失。

B女士向A公司提出索赔,但A公司以产品已过保修期为由拒绝赔偿。

B女士遂将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赔偿其损失。

案例分析:一、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A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以及赔偿范围。

二、法律依据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

”三、案例分析1. A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本案中,A公司生产的冰箱存在缺陷,导致消费者B女士家中冰箱爆炸,造成财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A公司作为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因此,A公司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2. 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本案中,B女士因A公司生产的冰箱爆炸而遭受财产损失,有权要求A公司赔偿。

关于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因缺陷产品造成的财产损失;(2)因缺陷产品造成的医疗费用;(3)因缺陷产品造成的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4)因缺陷产品造成的其他合理费用。

四、判决结果根据以上分析,法院应当判决A公司承担产品质量责任,赔偿B女士因冰箱爆炸造成的财产损失、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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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7年,调控措施一直没有停止,但房价依然一路高歌的将上涨进行到底。

今年以来,虽然央行7次
上调存款准备金率,3次加息,但是我国金融机构的房贷规模依然高速增长。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9月27日晚间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根据通知,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此举即所谓楼市的“新政”。

自“新政”实施以来,我国的房价开始出现了调整。

部分地区出现了房价和成交量双双下措的现象,加上美国金融危机、人民币上值、出口受挫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自去年“新政”实施以来,房地产市场就步入低迷期。

2008年10月,除了18个大城市政府联手“救市”之外,建设部,人民银行,财政部等多个部门也出台了刺激楼市的多项“救市”措施。

除了取消营业税,降低首付,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上限外,甚至于有些地方政府对购房者给予购房政财补贴。

但据调查,85%的网友对政府的“救市”行为表示反对,因为现在的楼价还是高高在上,故有学者把政府此举行为称为“救价”。

结合以上资料从经济法的角度评析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

答:①政府有关部门的一系列行为是政府实行宏观调控的表现,目的是为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中国人民银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加息等行为是通过经济杠杆的作用调整市场。

②然而社会主义市场是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市场,政府调控具有自身缺陷。

政府调控具有内部性,而且干预行为可能会失当。

18个大城市政府联手“救市”正体现了政府调控的内部性。

“救市”的本质是地方主义保护地方利益。

从新政的出台,房地产市场步入低迷到“救市”抬价形成两个反差的效果,正体现了政府破坏市场经济规律和干预行为失当。

2、为了发展经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改革开放后,我国先后制定了《外资企业法》、《公司法》、《反不正当
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

针对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种种违法违规行为,2001年至2004年间证监会出台了40多个法规条例和处罚决定。

亿安科技案、中科创业案、博时基金案、银广夏案及三九集团事件先后被调查和公布。

从经济法的角度分析这些法律法规、条例和处罚决定的作用。

答:由于一定因素的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呈现出低效率运行的非理想状态,即市场失灵。

制定《外资企业法》《公司法》等可以直接限制市场主体私权,可以直接改变市场主体的利益结构,它们具有公共利益优势和远视优势。

3、以下资料体现了经济法的何种原则?(材料题)
(1)中新网9月20日电美国政府最新处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计划,可望于本周末出炉,下周进行立法。

美国总统布什与财政部长保尔森19日都表示,金融市场岌岌可危,联邦政府有必要介入金融市场;不行动的风险更高。

这项计划将花费巨资,但强调方案将借此提供金融市场稳定,保护美国纳税人。


析以上资料体现经济法的何种原则。

答:体现了国家适度干预原则。

(2)2006年底开始,粮食涨价了;2007年春天,食用油涨价了;到了今年5月,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也一路水涨船高。

为了积极化解和防范猪肉价格上涨引发的民生问题,财政部提出了建立母猪保险与饲养补贴相结合的制度、增加困难人群生活补助、构建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等一系列综合措施,目前正在抓紧贯彻落实。

评析以上资料体现经济法的何种原则。

答:体现了社会本位原则。

社会本位原则指追求社会总体利益的最大化,注重社会整体发展的均衡。

保障社会整体效率的提升。

政府为了积极化解和防范猪肉价格上涨引发的民生问题,财政部提出了建立母猪保险与饲养补贴相结合的制度,增加困难人群生活补助正体现了这一原则。

(3)经济学家白津夫对《中国经济周刊》说,“必须控股、必须是行业龙头企业、未来收益必须超过15%,这三点已经成为跨国公司目前在中国收购活动的基本要求。

”跨国公司并购我国企业的用意在于整
合中国的市场和资源,追求垄断地位,谋取垄断利益。

只要他们在某些行业某些地区取得了市场优
势地位,垄断行为的发生将不可避免,因此,必须对跨国公司并购我国企业进行严格的管制。

评析
以上资料体现经济法的何种原则。

答:体现了经济安全原则。

(4)中国在最近20年,经济得到迅猛发展,资源利用率很低,由此造成的资源的损失很多,最终未完全
利用的“资源”就会排放到环境中,导致环境除去开采后的再次破坏。

因此,应该加强对资源利用
及环境保持方面的立法。

评析以上资料体现经济法的何种原则。

答:体现了经济效益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4、从经济法的角度评析以上资料。

据《每日经济新闻》的不完全统计,境外金融机构在近几年近从国内上市银行身上已赚取金额在677亿美元(按昨日汇率约为4727亿人民币),这还不包括其投资的为数众多的未上市商业银行。

但汶川地震后,其捐款总额不到4000万人民币,尚不足其在投资中国上市银行中获利的万分之一。

2008年5月19日下午,在南京市新街口正洪街麦当劳,一些市民进去把餐厅里用餐的人全部赶出来。

据说,这样做的理由是——麦当劳作为“国际铁公鸡排行榜”的“上榜单位”,在汶川地震中一毛不拔。

2007年,钢股份和中国移动的去年净利分别高达193亿元,在汶川大地震中,“宝钢股份目前捐款1000多万元。

我国煤矿安全装备投入的缺口已经高达500亿元。

在这种情况下,国有煤矿接连出现了一些重大事故,典型的有,2004年郑州大平煤矿事故、2005年辽宁孙家湾煤矿事故和2005年黑龙江省七台河东风煤矿事故。

这些重大煤矿事故都有一个共同的原因,就是国有煤矿长期以来只关注于经济利益,而减少了必要的安全装备投入。

2006年度胡润百富榜中国女首富张茵的玖龙纸业(2689.HK)又被香港民间组织指是“血汗工厂”,引发了抗议活动,以及抵制玖龙纸业纸品的行动。

香港“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SACOM)”的调查后撰写的报告指出,玖龙纸业有10多条“厂规”涉嫌违反中国的劳动法规。

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品牌市场部总监沈激在接受CNET科技资讯网采访时指出,面对如今的全球变暖问题,每个人每个企业都应该行动起来。

惠普制定了一个目标:即到2010年,将公司在全球运营和产品的能耗在2005
年的水平上降低20%。

在2008年1月举行的2008年国际消费电子展上,惠普承诺2010年前将大批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的能耗降低25%。

自2005年阜阳毒奶粉事件后,近日,在各地引起沸沸扬扬讨论的"三鹿奶粉疑致婴儿患肾结石"的消息,再一次引发了舆论对食品安全危机的极大关注。

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市场上大约有700吨。

9月11日甘肃上报59病例已有1患儿死亡,全国上报因食用含“三聚氰胺”毒奶粉的患病儿童总超过2千多人,有3个患儿已死亡。

《2008年中国上市公司100强公司治理评价》报告。

报告认为,中国上市公司整体的治理水平在“企业社会责任”、“中小股东的利益平衡”等方面仍有较大欠缺。

九成公司无社会责任报告“在百强上市公司中,只有10%的公司发表了社会责任报告。

有50%的公司在年报中没有提及员工安全和福利内容。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公司治理中心主任鲁桐说。

她认为,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大公司显然应该做得更多。

答:企业社会责任包含法律意义上的社会责任和道德意义上的社会责任即道德责任。

道德责任是未经法定化的,由企业资源履行并且以国家强制力以外的其他手段作为其履行保障的责任。

它是企业的“软约束”。

社会责任包括:1、对雇员的责任;2、对消费者的责任;3、对债权人的责任;4、对环境、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责任;5、对所在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6、对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

①玖龙纸业与我国煤矿业并没有负起对雇员的责任,它依靠压榨企业职员的收入和福利来为所有者谋利润。

企业经营者堕落成为资本的奴隶,赚前的机器。

②三鹿企业没有尽到对消费者的责任,唯利是图,自私自利,提供不合格的服务或虚假信息,与消费者争利或欺骗消费者,为富不仁。

③麦当劳没有对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尽责,缺乏提供公共产品的意识,对公益事业不管不问。

④境外金融机构也是对公益事业不管不问,无视自己在社会保障方面应起的作用。

⑤中国普惠制确定了降低能耗的计划正体现了企业对环境、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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