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活中常见的逻辑错误
十大逻辑谬误

十大逻辑谬误逻辑谬误是指在推理或论证过程中出现的错误,以下是十大常见的逻辑谬误。
一、诉诸人身攻击谬误诉诸人身攻击谬误是指在辩论或讨论中,将对方的个人品质或特点作为攻击对象,而不是对方的观点或论据。
这种谬误不仅违背了公正的原则,也无助于论证的有效进行。
例如,当我们在讨论某个政策时,如果只是因为某个人的政治立场与我们不同,而对其进行人身攻击,这就是诉诸人身攻击谬误。
二、无中生有谬误无中生有谬误是指在论证中提出没有依据或不可信的事实或数据。
这种谬误会导致论证的无效,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论点。
例如,如果我们声称某个产品是最好的,但没有提供任何实验证据或客观数据来支持这个说法,这就是无中生有谬误。
三、以偏概全谬误以偏概全谬误是指根据有限的个别事例或经验,就对整体进行一般化的断言。
这种谬误忽视了样本的无偏性和代表性,导致对整体的不准确理解。
例如,如果我们根据个别案例就断定某一群体的特征或行为,而忽略了其他可能的因素或例外情况,这就是以偏概全谬误。
四、虚假二选一谬误虚假二选一谬误是指在辩论或论证中,将问题简化为只有两个选择,而忽视了其他可能的选项。
这种谬误削弱了讨论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使得辩论变得片面和不充分。
例如,如果我们在讨论教育问题时,只将问题归结为选择传统教育还是网络教育,而忽视了其他可能的教育方式,这就是虚假二选一谬误。
五、因果倒置谬误因果倒置谬误是指将因果关系误认为是逆向的,即将结果或效果当作原因或原因当作结果。
这种谬误会导致对问题的错误理解和推理。
例如,如果我们认为某个地区的犯罪率上升是由于警察力量的增加,而忽视了其他可能的因素,这就是因果倒置谬误。
六、无效比较谬误无效比较谬误是指在比较中使用了不恰当的标准或指标,导致比较结果无效或误导。
这种谬误会使得比较的结论不准确,缺乏客观性。
例如,如果我们在比较两个产品时,只关注价格而忽视了质量、性能和服务等因素,这就是无效比较谬误。
七、先验断言谬误先验断言谬误是指在论证过程中,未提供足够的证据或理由就假定或断言某个观点或结论。
最常犯的12个逻辑错误

最常犯的12个逻辑错误1.赌徒谬误:强⾏联系独⽴的随机事件赌徒时常有⼀种⼼态:他的运⽓已经连续好了这么多把,该倒霉⼀把了;我已经连续倒霉好⼏次,该转运⼀次了吧?⽽事实上,每⼀轮赌局都是独⽴的随机事件,相互之间并没有任何关联。
赌徒⼀旦深信这种联系,便会将其当做不容置疑的真理。
⽣活中常见的赌徒谬误包括:彩民对中奖号码的分析;股市专家对⼤盘的“⾛势分析”;“天下⼤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2.乐队花车谬误:只相信眼前流⾏的观点受⽓氛感染,⼈们时常不由⾃主地跟随乐队和花车的节奏起舞。
同样的,⼈们的思维也总是习惯于随⼤流。
很多⼈都在做同⼀件事情,或相信同⼀件事物,所以⼤家认为这件事情就是正确的。
但事实上,⼀个事物、观点的流⾏程度和它本⾝是否合理没有关系。
地球是球形的,在⼈们相信“天圆地⽅”的时代,地球也是球形的,地球才不管你信不信它呢。
⽐如,看到《货币战争》那么畅销,⼩红相信⼀定是共济会和罗斯柴尔德家族在背后操纵着整个世界。
再⽐如,⽼师和电视都说某国是⼤资本家控制的国家,于是⼩红也相信,世间根本没有真正的⾃由和法治,那都是别有⽤⼼者编造的谎⾔。
上⾯的案例中,⼩红就犯了“乐队花车谬误”。
事实上,我们只需要读⼏本,再以基本逻辑做⼀些最简单的对⽐,就能分清哪⼀个是谎⾔。
3.诉诸权威:利⽤权威⼈物或机构的观点逃避说理要证明⼀个观点,只是摘录别⼈的观点是不够的,⾄少要知道所提到的权威为什么有那样的观点。
因为权威⼈物、机构也是会犯错误的。
当然,权威⼈物、机构的观点有可能是对的,所以不能只因为对⽅使⽤了诉诸权威的谬误就认定这个观点肯定是错的。
⽐如,⼩明对进化论提出了质疑,⼩红不知道如何反驳⼩明,于是就说:“我⽼公孙越是⼤科学家,他觉得进化论是对的。
”再⽐如,⼩明认为关于,⼩红认为企业家对⽣产过程没有任何贡献,但⼜找不到反驳⼩明的理由,于是说:“某某伟⼤的思想家早就在《XX论》⾥判了资本家死刑,难道你⽐他俩还⾼明吗?”⼩红犯了诉诸权威的谬误。
15个常见逻辑谬误

15个常见逻辑谬误逻辑谬误是指思考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推理或不合理的推断。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逻辑谬误。
下面是15个常见的逻辑谬误及其解析。
1. 假设统一性谬误这种谬误是指把一类事物看成是完全一致的,忽视了它们之间的差异。
这种谬误常常会导致对特定事物的错误理解和判断。
例如,认为所有的年轻人都爱玩电子游戏,或者认为所有的女性都喜欢购物。
2. 因果关系谬误这种谬误是指把两个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看成是单向的,忽视了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
例如,认为穿红色衣服会让人更具攻击性,或者认为熬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3. 假设事实谬误这种谬误是指基于错误的假设或不正确的观点进行推论。
例如,认为所有的政客都是骗子,或者认为所有的商人都是贪婪的。
4. 无中生有谬误这种谬误是指基于不存在的事实进行推论。
例如,认为外星人已经来到地球,或者认为某个人有超能力。
5. 市场先知谬误这种谬误是指基于市场行为进行推论,而忽视了其他可能的因素。
例如,认为某个公司股价上涨是因为它的产品非常好,或者认为某个城市的人口增长是因为它有良好的经济环境。
6. 统计谬误这种谬误是指基于不正确的统计数据进行推论。
例如,认为某个国家的经济增长率非常高,但忽视了它的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
7. 漏洞谬误这种谬误是指利用推理中的漏洞进行论证。
例如,认为某个人是个骗子,因为他不愿意谈论自己的家庭背景。
8. 诉诸恐惧谬误这种谬误是指利用恐惧感进行论证。
例如,认为某个政治团体的主张是危险的,因为它会导致社会动荡。
9. 诉诸情感谬误这种谬误是指利用情感进行论证。
例如,认为某个人应该被判有罪,因为他长得很可怕。
10. 常识谬误这种谬误是指基于一般常识进行推论,而忽视了具体情况。
例如,认为所有的猫都喜欢吃鱼,或者认为所有的学生都应该能够背诵诗歌。
11. 诉诸权威谬误这种谬误是指利用权威进行论证。
例如,认为某个理论是正确的,因为它是由某个著名学者提出的。
12. 诉诸人群谬误这种谬误是指基于大众观点进行论证。
生活中常见的逻辑错误

生活中常见的逻辑错误1.诉诸权威谬误含义:企图举例举出某个大人物的名字,或者是某一个号称权威却很难证明是专家的人,主要目的就是想要说赢对方例:张庭说她卖的面膜是她保持年轻的秘诀,那么她卖的面膜一定是好的。
错误点:张庭在演技方面的确是个大人物,但是没有理由认为她对护肤领域的见解一定是正确的。
除非她是质检局的,不然她说的话不比一个普通人可信。
2.人身攻击和“你也一样”谬误定义:两种都是将人们的注意力转移到人身而不是证据,通常都是某某人是个坏蛋或者虚伪的人,所以某某的看法不可信,从而忽略证据。
例:文章演了戏,但是文章曾经出轨了,因此他没有演技。
这里对文章的人身攻击,与观点的论证丝毫没有关系,因此这个论点有逻辑上的错误。
我们可以看到: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这种观点“他人品不好,说的话肯定没有一个字是真的”“你也一样”指的是对方也做了自己反对的事情,因此他的解释不听也罢例:朋友跟你说千万不要和某某人玩耍,列举了很多好的理由,而你回答:你说的我不听,你之前也和她玩,你也一样但是,即使朋友和她玩了,做了自己也反对的事情,但是无损于朋友的论据,所以你的回答存在逻辑错误3.稻草人谬误定义:将对方的观点变成一个容易推翻的版本,然后将其推翻例如有些女的对男朋友说,希望男朋友给自己买一个包,而男朋友表示没有那么多钱,希望过几个月再买。
于是女朋友说“你是不是不爱我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是不是变心了?”这就是强行混淆了观点,把不买包包和不爱女朋友强行画等号,然后进行争论,自己歪曲出“稻草人”作为靶子进行攻击4.诉诸怜悯错误定义:激起人们的恻隐之心,从而接受自己的结论例:很多盗窃或者杀人犯,在案发的庭审中,他们的律师常常以犯人成长经历的凄惨或者家庭状况不好,十分可怜等等。
以此博得别人的同情和怜悯,企图干扰法官来做出理性的决定。
但如何判刑与罪犯的悲惨经历是无关的,日常生活中往往有很多人在社会事件中通过卖惨来获取舆论的只曾,实际上都是企图将人们引入逻辑错误5.诉诸公众谬误6.定义:利用期望受到欢迎以及符合主流的这种大多数人的心里,从而赢得受众的支持。
常见的十个辩论逻辑错误

常见的十个辩论逻辑错误辩论中的错误多种多样,今天店铺给大家分享一些常见的十个辩论逻辑错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常见的十个辩论逻辑错误逻辑错误一、推不出逻辑证明中论证方式的规则是:“论据必须能够推出论题”,这条规则要求论证者对论题提供充足的论据,违反它的逻辑错误叫做“推不出”。
逻辑错误二、偷换概念偷换概念是违反同一律对概念运用的要求的逻辑错误。
逻辑错误三、偷换论题,避实就虚,攻其不意偷换论题是违反同一律对判断运用的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辩论中最常见的表现有两种:1.故意回避对方的问题,王顾左右而言他;2.故意歪曲对方的观点然后加以振振有词的“批驳”,然后宣布自己“得胜”。
逻辑错误四、以偏概全以偏概全是指仅根据少数事例得出一般性结论的简单化的归纳方法。
由于任何实例都不难找到,因此在严肃的科学思维中,仅仅靠例子只能提出初步的假说,而不能证明任何严肃的科学命题。
逻辑错误五、机械类比在运用类比推理时, 仅仅根据两事物为数很少的又不具备典型性的共同属性,就推断类比对象具有与已知属性相关性程度不高的另一属性, 这种错误的类推逻辑上叫做机械类比。
好几本逻辑教材上引用一个典型的机械类比的例子:“一个家庭需要有一个家长, 在家庭里发生纠纷的时候, 就需要家长来裁决。
国际问题要比家庭纠纷复杂得多,所以,国际大家庭也应该有一个“家长”,当国与国之间的纠纷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就应该让承担“家长”职责的国家来裁决。
”这个例子是国际霸权主义者用机械类比来论证霸权主义合理性的逻辑错误。
逻辑错误六、双重标准双重标准是一种实用主义的诡辩术,指在同一问题上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是非标准和取舍标准, 以混淆是非, 达到有利于自己的目的。
逻辑错误七、虚假论据这种逻辑错误是指故意违反“论据必须已知为真”的规则, 用编造的所谓“权威理论”或无中生有的例子作为论据, 用来论证错误的论题。
言论中大量虚假论据,有的可能是因为当事人缺乏常识而搞错了,常识性错误。
逻辑谬误例子

逻辑谬误例子逻辑谬误是指在推理过程中存在错误的逻辑结构,导致结论不可靠或不正确的推理错误。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逻辑谬误例子:1. 非黑即白谬误:将问题简化为只有两个极端选项,忽略中间的可能性。
例如,认为一个人要么是完美无缺的,要么是彻头彻尾的坏人。
2. 诉诸个人攻击谬误:攻击对方的人格或外貌,而非对方的论点。
例如,对一个人提出的观点进行攻击,而不是对观点本身进行讨论。
3. 诉诸权威谬误:认为某个观点正确,仅仅因为这个观点来自一个权威人士。
例如,认为某个医生说的话一定没错,因为他是医生。
4. 因果关系混淆谬误:将相关性误解为因果关系。
例如,认为因为鸡叫了,所以太阳就升起了。
5. 投机取巧谬误:通过转移话题或者使用一些花边手段来回避问题。
例如,当被问及一个敏感问题时,回答一个无关紧要的话题。
6. 滑坡谬误:认为如果一件事情发生了,就会导致一系列不好的结果。
例如,如果一座城市发生了一次罪案,就认为这个城市是不安全的。
7. 带有偏见的例证谬误:通过有选择性地引用例证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例如,只引用那些支持自己观点的例子,而忽略反驳自己观点的例子。
8. 诉诸情感谬误:通过激发对方的情感来取得说服力。
例如,利用恐惧或者愤怒来影响对方的判断。
9. 无中生有谬误: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提出一个观点。
例如,认为外星人存在,却没有任何科学证据支持。
10. 自相矛盾谬误:在推理过程中出现自相矛盾的观点。
例如,认为所有观点都是相对的,却坚持自己的观点是绝对正确的。
这些逻辑谬误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要避免在自己的思考和表达中出现这些错误,需要不断提高逻辑思维能力,多加思考和辨析,才能避免被谬误误导。
生活中常见的逻辑谬论

生活中常见的逻辑谬论摘要:1.逻辑谬误的定义与意义2.常见的逻辑谬误类型1) 诉诸无知2) 诉诸怜悯3) 因人废言4) 歪曲观点5) 胡乱因果6) 道德操纵7) 方法等于结论8) 条件结果颠倒9) 定义不清3.逻辑谬误在生活中的运用与影响4.如何避免逻辑谬误5.结论正文:一、逻辑谬误的定义与意义逻辑谬误是指在论证过程中,由于不正确的推理方式、论据选择不当或论证结构缺陷等原因,导致论证结果不能有效地证明论点的一种思维现象。
逻辑谬误在生活处处存在,它可能导致人们产生错误的判断,从而影响到决策、交流和辩论等方面。
因此,正确识别和避免逻辑谬误,对于提高我们的思维品质和沟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常见的逻辑谬误类型1.诉诸无知:人们常常因为一件事物未被证明是错误的,就认为它是正确的。
2.诉诸怜悯:利用他人的同情心,以值得怜悯的事物为论据进行论证。
3.因人废言:因为对立论者本身令人讨厌,就认为他的言论是错误的。
4.歪曲观点:为了使自己的立场显得更合理,故意夸大、歪曲或假造对手的论据。
5.胡乱因果:错误地认为两个事物存在相关性,就认为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原因。
6.道德操纵:通过操控他人的感情,如恐惧、嫉妒、怜悯等,来达到论证目的。
7.方法等于结论:看到别人的论述水平低或存在谬误,就认为其论点不成立。
8.条件结果颠倒:将条件和结果的关系弄反,如认为好好学习才能挣到钱,实际上挣到钱才是条件。
9.定义不清:在辩论过程中,双方对概念的理解不一致,导致争论不休。
三、逻辑谬误在生活中的运用与影响逻辑谬误在生活中广泛运用,例如在争论中,人们可能不自觉地使用逻辑谬误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这种做法可能会使对方产生错误的判断,从而影响到沟通效果。
此外,逻辑谬误还可能导致人们做出错误的决策,因为基于错误的论证,人们可能无法客观地评估各种因素,从而做出不利于自己的选择。
四、如何避免逻辑谬误为了避免逻辑谬误,我们应培养批判性思维,学会识别和分析各种逻辑谬误。
八大逻辑谬误实例

八大逻辑谬误实例
八大逻辑谬误实例包括:
1. 稻草人谬误:歪曲了别人的观点,使自己能够更加轻松地攻击别人。
这种行为影响了理性的讨论,也影响了自己观点的可信度。
2. 假意谬误:通过假设一个虚假的意图来攻击对方的论点。
例如,小明说:“你应该把钱捐给慈善机构。
”小红回答:“你真虚伪,明明知道我不想捐。
”
3. 偷换概念谬误:在讨论中故意改变某个词的含义,以混淆或逃避对方的攻击。
4. 以人攻击谬误:攻击某个人的性格或个人特征,而不是他们的观点或论据。
例如,小明说:“小红是个自私的人,所以她的观点肯定是错误的。
”
5. 以暴制暴谬误:认为通过暴力或强制手段可以达到某个目的。
例如,小明说:“如果你不按我说的做,我就打你。
”
6. 群体压力谬误:认为大多数人的观点是正确的,因此忽视或排除少数人的观点。
例如,小明说:“大家都认为这个方案是好的,所以它肯定没问题。
”
7. 偏见谬误:由于个人偏见或偏见导致的错误判断。
例如,小红认为某个种族的人都有某种特点,并以此作为判断该种族人的依据。
8. 滑坡谬误:认为一件事情会引发一连串的不好的后果,最终导致严重的后果。
例如,小明说:“如果你买了那个产品,你就会上瘾,最终失去所有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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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活中常见的逻辑错误
对于“逻辑”一词,我们并不陌生,但是如果要叙述它的准确定义,恐怕很多人都会一脸茫然。
在现代汉语中“逻辑”有多个意思,可以指思维的规律,也可以指客观的规律性或者专指逻辑学。
在此我们讨论的话题是“生活中常见的逻辑错误”,那么此“逻辑”的定义自然是指研究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的科学——逻辑学。
而逻辑错误,一般指思维过程中违反形式逻辑规律的要求和逻辑规则而产生的错误。
如“偷换概念”、“偷换论题”、“自相矛盾”等。
逻辑有其自身的规律,不管使用什么概念和命题,进行何种推理和论证,都必须遵守最基本的逻辑规律。
否则,人们的思维就会出现错误。
常见的逻辑错误有偷换概念、偷换论题、自相矛盾、模棱两可、循环定义、同语反复、概念不当并列、因果倒置、循环论证、推不出等。
以下我就举一些简单的例子来进行详尽的分析。
一、偷换概念、偷换论题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个思想必须与其自身保持同一,这是同一律的要求。
可用公式表示:A是A,A表示一个概念或命题。
一个概念反映什么对象就反映什么对象,在同一语言环境中,它不能既反映这类对象,又反映彼类对象。
在概念上有意识地违背同一律的要求而出现的逻辑错误,逻辑上称之为“偷换概念”。
其特点是有意不明确某个概念的含义,进而在这个概念中塞进新的含
义。
例如:老大娘:请问,你们这儿有没有好布。
我闺女要绘声绘色了,我想给她扯块好布。
营业员(没好气地):我们这儿的都是好布,次品、废品不让出厂的。
这个例子中营业员犯了“偷的概念”的错误。
上下文中的“好布”不是同一概念。
对于在命题上有意识地违背同一律的要求而出现的逻辑错误,逻辑上称之为“偷换论题”。
其表现是有意识地改变论题内容,偷梁换柱,从而达到某种目的。
例如:顾客:请问,我的排骨面怎么还没来,我等了已有半小时了。
营业员:你为什么非要吃排骨面,你不能吃竦酱面吗?营业员犯了“转移论题”的错误。
二、自相矛盾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思想不能都是真的,其中必有一个是假的,这是矛盾律的要求。
可用公式表示:A不是非A,A表示一个概念或一个命题。
一个概念不能既是它,又不是它,就好像一个人,不能既是人又不是人;一个命题不能既肯定某一对象又否定这一对象。
违反矛盾律的要求而出现的逻辑错误,称之为“自相矛盾”。
如有人说“一个月来,这个问题时刻缠绕着我,而在非常繁忙或心情非常好的时候,我又暂时抛开了这一问题,顾不上去想它了。
”既是“时刻缠绕着我”,就不会出现“顾不上去想它”的情况说话人也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
三、模棱两可
两个相互矛盾的思想不能都是假的,其中必有一个是真的,这是
排中律的要求。
可用公式表示:A或者非A,A表示一个概念或一个命题。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如果A不反映某一对象,那么非A便反映这个对象。
比如这个人是学生,他要么属于“中专生”,要么属于“非中专生”二者必居其一,不能同假。
例如:一学生如是说:“关于大学老师上课要不要点名的问题,我认为不点名好,因为确实存在一些质量不高的课程,点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的自由,浪费了学生的时间,另外点名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教师对学生的不信任。
但是我也觉得不点名不好,因为很多学生存在厌学现象,并且逃课成风,如果教师上课不点名,这是纵容学生,不负责任,变相助长逃课风气。
点名好与点名不好是互相矛盾的两个判断,此同学既不承认这个,又不承认那个,违反了排中律的要求,犯了“模棱两可”的错误。
四、循环定义、同语反复
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就是用简明的语句概括地说明对象的本质属性。
定义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三部分组成。
下定义有一定的规则,它要求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
如果直接包含被定义项,那就犯了“同语反复”的逻辑错误;如果间接包含被定义项,那就犯了“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
例如:“如果把‘奇数’定义为‘偶数加一’,那么‘偶数’是‘奇数加一’得到的数”。
用“偶数”解释“奇数”,用“奇数”解释“偶数”,这一定义就犯了“循环定义”的错误。
五、概念不当并列
概念并列问题属于概念划分的范围。
所谓划分,是明确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即依据某一概念,把一个属概念分为若干子概念。
不管把一个概念划分成多少层次,每一次划分都必须遵循划分规则,即在一次划分中必须遵循同一个标准。
根据不同标准划分的概念不可以并列,如果在同一次划分中并列了不同层次的概念,就会犯“概念不当并列”的逻辑错误。
例如“我喜欢读外国作品、古典作品、小说、散文、唐诗等”。
这句话对作品的分类用了多个标准,它把用不同标准划分的概念并列在了一起,犯了“概念不当并列”的错误。
六、因果倒置
因果关系是事物之间普遍联系的一种方式。
如果一个现象的存在必然引起另一种现象发生,那么这两个现象就具有因果关系,其中,引起某一种现象产生的现象叫做原因,被引起的现象叫做结果。
原因和结果在因果链中是相对的,此事的结果可能是彼事的原因,但就这一对因果来说,它又是绝对的,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倒因为果,也不能倒果为因。
例如,19世纪英国有一位改革家发现,每个勤劳的农夫,都至少拥有两头牛;那些没有牛的,通常是些好吃懒做的人。
因此,他的改革方式便是国家给每一个没有牛的农夫两头牛,这样,整个国家就没有好吃懒做的人了。
这位改革家就犯了因果倒置的错误。
农夫因勤劳才拥有两头牛,不是因拥有两头牛而变得勤劳。
这种改革的结果自然还是勤者自勤,懒者亦懒。
七、循环论证
论证就是用几个真实命题确定另一命题真实性的过程。
论证
有一条重要原则,即论据的真实性不应依赖论题的真实性。
论题能否确立依赖论据的真实性来论证,如果论据的真实性反过来以论题的真实性为依据,那就等于什么也没有论证。
违反这一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称为“循环论证”。
例如,曾经有人反对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他们认为宇宙是有限的。
其论据是宇宙在一昼夜之间绕地球一周,而论据的真实性又依赖“宇宙是有限的”这一论题(因为如果宇宙是无限的,就不能理解为什么无限的宇宙能在一昼夜之间绕自己的中心——地球运转一周)。
这就犯了“循环论证”的错误。
八、推不出
论证的另一条重要规则是要求从论据出发能合乎逻辑地推出论题,即论据和论题之间要有必然的联系。
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推不出”的逻辑错误。
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况:
1.推理形式不正确
从论据不能必然地推出论题。
例如:“他近视得很厉害,一定很聪明。
”“近视”跟“聪明”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我们不能以近视为依据,证明他是否聪明。
这个论证实际上运用了如下推理:所有的聪明人都是近视眼,
他近视得很厉害,
所以,他一定很聪明。
这一推理违反了三段论的推理规则:中项至少要周延一次。
两个前提中的“近视”,表述方式都是肯定的,均不周延,所以这
个推理形式是无效的。
2.论据和论题毫不相干
即论据和论题在内容上毫无关系。
例如:“他学习不用功。
因为,只有学习用功,才能考上大学。
”在这个论证中,论据“没有考上大学”是真实的,但论据和论题没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所以从此论据出发是推不出“他学习不用功”的结论的。
3.论据不足
即所引用的论据对于确定论题的真实性而言是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
例如“如果天下雨,地就会湿.
现在地湿了,因此,一定是下雨了”。
“下雨”是“地湿”的充分条件,但“地湿”不是“下雨”的充分条件,不能依据“地湿”这个条件,推出“下雨”的结论。
4.理由虚假
论证论题的理由虽摆出来了,但是虚假的。
例如:《狼和小羊》这则寓言故事,狼要吃小羊的理由是小羊站在下游喝水污染了它在上游的水。
这个理由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终上所述,我觉得学习逻辑学意义重大,学习逻辑学可以使人们由自发地上升为自觉地运用逻辑形式进行思维活动,这对防止和纠正逻辑错误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