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人民法院有权批捕吗
刑事案件办案程序规定

在现代社会刑事案件虽然有所减少,但是在现代社会中还是有着刑事案件的,很多人都是不知道这个刑事案件的办案处理的,也不知道这个具体规定。
下面就让我们专业的刑事案件律师为大家讲解一下刑事案件都有哪些办案程序规定。
一、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是什么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1、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审判委员会
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实行集体领导 的组织形式。 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 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时,以多数人意见作为审判 委员会的意见,合议庭应当据以作出判决和裁定, 但审判委员会委员在判决书上不署名,而由审理 该案的合议庭成员署名 审与判的分离
海事法院 海事法院管辖第一审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不 受理刑事案件和其他民事案件。各海事法院判决 或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受理。 海事法院下设海事审判庭、海商审判庭及研究 室和办公机构。海事法院设院长1人,副院长、庭 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海事法院院长由所在 地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 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审判委员会委 员,由海事法院院长提请所在地的市人大常委会 任免。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一、概述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是指依照 法定职权进行刑事诉讼的国家机关。
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部门、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在办 理特定的刑事案件时,是刑事诉讼的专门 机关,另外,从1998年开始,国家在各级 海关均设有走私犯罪侦查部门。
二、人民法院
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
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由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 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最
高人民法院件的具体组 织形式 我国的刑事审判组织有:
独任庭 合议庭 审判委员会
各个人民检察院由检察长统一领导日常工作。各 级人民检察院均设立检察委员会,在检察长主持 下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检察 委员会的成员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 免,检察长、副检察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一般 都是检察委员会成员。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 制,在讨论决定问题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如果检察长不同意多数人的意见,可以报请同级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司法卷二: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题库版)

司法卷二: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题库版)1、单选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中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执行逮捕。
A、人民检察院批捕部门B、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C、人民法院D、公安机关正确答案:D2、多选某抢劫案(江南博哥)件中,目击者是一个年仅12岁的儿童,有关其能否作为证人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可以作为证人B.可以作为证人,但其证言在法律上的证明力小于其他证据C.该儿童不具有证人资格,因为年幼D.如果该儿童具有感知、判断和表达的能力,该儿童具有证人资格正确答案:B, C3、判断题公安民警接受案件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先按照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
办理过程中,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办理。
正确答案:对4、单选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A、县级B、地(市)级C、省级D、上述任何一个正确答案:B5、单选讯问笔录应当使用()记录,保持原意。
A、第一人称B、第二人称C、第三人称D、法律没有规定正确答案:A6、问答题论述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条件及其实践运用。
正确答案:概念: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为了附带解决由被告人犯罪行为对被害人或国家、集体造成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的诉讼。
条件:1、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须以刑事诉讼为前提。
2.被害人或国家、集体的损失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
3.被害人或国家、集体的损失必须是物质损失。
4.有赔偿请求权人在刑事诉讼中提出了赔偿请求。
7、单选某公安局刑侦大队对蒋某家的入室盗窃案,经过审查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该如何处理()。
A、不应当受理;B、应当接受,然后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C、应当受理,并进行侦查;D、不应当受理,并告知其向主管机关报案。
正确答案:B8、判断题刑侦大队民警刘某被县公安局决定回避,那么,刘某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是否有效,由县公安局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逮捕令是由什么部门下发?

Don't think that doing something that seems trivial with your whole heart is a waste. Small things are done handily, and big things will come naturally.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逮捕令是由什么部门下发?导读:在我国逮捕令是由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来下发的,具体的执行部门是公安机关,在对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时候需要出示逮捕证才算合法的,而逮捕证只能由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签发,和拘留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拘留的最长时间不能超过37天。
一、逮捕令是由什么部门下发逮捕令与拘留证的最大区别是,逮捕令是由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申请,由检察院批准,公安局长签发逮捕令;拘留证则是由公安机关自已签发,一般拘留的时间比逮捕的时间要短得多。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
逮捕证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文件,该证一般由检察机关批准。
公安机关应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
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制作决定逮捕书或逮捕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上述文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
在进行逮捕时必须出具此证明书。
二、决定或批准(1)在侦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决定或批准逮捕;(2)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
注1:《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注2:《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公检法机关对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另外,如果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还须得到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大会闭会期间)的许可,方能决定或批准逮捕。
关于自侦案件逮捕条件

关于自侦案件逮捕条件、决定逮捕程序以及不捕的几种情形来源:作者:日期:09-12-14一、逮捕的实质要件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有时限的羁押、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逮捕权可以分为提请批准逮捕权、批准逮捕权、决定逮捕权和执行逮捕权四项权利。
提请逮捕权由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行使;批准逮捕权由人民检察院行使,决定逮捕权可由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别行使,执行逮捕权由公安机关统一行使。
《刑事诉讼法》第13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符合本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据此,检察机关自侦案件逮捕条件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应即依法逮捕。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的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章第五节第86、87、88条也分别作出具体规定。
第86条:“人民检察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一、引言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等主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所执行的一系列程序。
这些程序旨在保障刑事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也为社会治安的维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本文将对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一般规定、逮捕及侦查程序、审判程序、执行程序以及其他相关程序进行详细解析。
二、一般规定刑事案件的程序往往包括逮捕及侦查程序、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
在逮捕及侦查程序中,公安机关将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和侦查,以获取证据;在审判程序中,法院将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根据证据作出判决;在执行程序中,相关部门将会对判决结果进行执行,以保证判决的有效性。
在整个刑事案件程序中,被告人有权享受辩护、申诉的权利,确保案件的公正和正义。
三、逮捕及侦查程序逮捕及侦查程序是刑事案件程序的第一步,也是案件定性的关键步骤。
侦查机关根据掌握的犯罪线索进行调查并获取相关证据,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在逮捕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程序规定,如出示逮捕证、通知家属等,确保逮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传唤、搜查、扣押等。
被侦查人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要求律师的协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四、审判程序审判程序是刑事案件程序的核心环节,主要由法院进行。
审判程序主要包括立案、开庭审理、判决等环节。
在立案环节,法院将对案件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一旦立案,法院将组织开庭审理,听取诉讼双方的陈述和辩论,并酌情收集其他相关证据。
法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时,必须确保审判过程公正、公开,被告人有权通过律师进行辩护,并享有质证证人、举证、提供辩解等权利。
法庭还应当尽可能确保审判的及时性和高效性,判决应当根据证据作出,依法准确、公正地判断被告人的罪刑。
五、执行程序当法院作出判决后,执行程序便开始进行。
批捕后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批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批捕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国家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批捕的法律后果、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家属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批捕的法律后果1. 犯罪嫌疑人权利的受限(1)人身自由受限: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将被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2)通信自由受限: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其通信自由受到限制,只能与特定人员联系。
(3)财产权利受限: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其财产权利可能受到限制,如冻结财产、查封房产等。
2. 刑事诉讼程序的推进(1)侦查阶段:批捕后,公安机关可以继续侦查,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
(2)起诉阶段:批捕后,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3)审判阶段:批捕后,人民法院将依法审理案件,对被告人进行判决。
3. 刑罚的确定(1)定罪:批捕后,人民法院将对被告人进行定罪,确认其是否构成犯罪。
(2)量刑:批捕后,人民法院将根据犯罪事实、情节、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依法对被告人进行量刑。
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家属的影响1. 犯罪嫌疑人(1)心理压力: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可能会产生恐惧、焦虑、绝望等心理,对身心健康造成影响。
(2)家庭负担: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家庭可能面临经济压力、生活困难等问题。
2. 被告人(1)名誉受损:被批捕的被告人可能会遭受社会舆论的负面影响,名誉受损。
(2)家庭关系紧张:被告人被批捕后,家庭关系可能因担忧、矛盾等因素而紧张。
3. 家属(1)心理压力:被告人家属可能会产生焦虑、担忧、自责等心理,对身心健康造成影响。
(2)经济负担:被告人家属可能因被告人的被捕而面临经济压力,生活困难。
三、应对批捕后的法律后果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争取从轻处理。
2. 家属应关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刑事诉讼法习题

刑事诉讼法练习题一、单项选择。
l.刑事诉讼中的司法机关,只有( )才有可能参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
A.公安机关B.检察机关C.司法行政机关D.人民法院解析:B,参见《刑事诉讼法》第3条(国家专门机关的职权),检察院的职权检察、自侦案件、批捕逮捕、提起公诉。
153条(出庭支持公诉),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但是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
2.在立案侦查后,发现具有不能追究情形的,应当采取( )。
A.撤销案件B.开庭审理C.终止审理D.免予起诉解析:A.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5条(法定不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30条(侦查中的撤销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3.李某盗窃了某国驻我国大使馆的小轿车辆,有权对李某进行初审的法院是( )。
A.基层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C.高级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法院解析:A,本案属于普通刑事案件。
第二十条: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是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4.某甲从国外留学回来,为国外某组织窃取国家机密,对此案应当由( )负责立案侦查。
A.检察机关B.国家安全机关C.公安机关D.人民法院解析:B,参见《刑事诉讼法》第4条(国家安全机关职权)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5.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一般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有( )。
A.有关国家机密案件B.个人隐私案件C.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D.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解析:D,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刑事案件中人民法院有权批捕吗
▲一、刑事案件中人民法院有权批捕吗?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也有两种情况: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也可以决定逮捕。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由法院院长签发《决定逮捕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如果是公诉案件,还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
对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因犯罪而需要逮捕的,应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同意,才能决定逮捕。
对于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因犯罪而需要逮捕的,应当按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三、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
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由此可见,在侦办刑事案件的整个过程当中,有权决定是否批捕的绝不只是人民检察院。
因为很多自述类的刑事案件当中,从始至终其实都并不经过人民检察院,是被害者自己直接向刑事法庭提起诉讼的,但无论是人民检察院或者是人民法院,有权决定逮捕,却没有独立的资格去实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