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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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一、引言抗菌药物是治疗细菌感染性疾病的重要药物,但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不仅会导致治疗失败、不良反应增加,还可能引发细菌耐药,给患者健康和公共卫生带来严重威胁。

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监督管理制度。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医疗管理、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1、医疗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培训、考核,监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对不合理应用行为进行干预和处理。

2、药学部门负责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调配,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评估,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技术支持。

3、感染性疾病科负责对疑难、复杂感染性疾病的会诊,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4、临床微生物室负责病原学检测和药敏试验,为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

5、护理部门负责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护理观察和反馈。

6、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医院感染防控措施的落实,减少耐药菌的产生和传播。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一)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三级。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的抗菌药物。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 5 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1、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医生,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 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 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一、总则
?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 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 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
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抗菌药物培训与考核
? 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 》、 《国家处方集》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理控制工作
2、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和细菌耐药进行监测,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 抗菌药物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品种、 品规,医疗机构不得采购。
? 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 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 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 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 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 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 超过5例次。 医疗机构应当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 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绵竹市第二中医医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等文件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供所有手术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一、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由医院主管院长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提供咨询与技术支持,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质控科、护理部、外科病区、麻醉科、检验科等共同参与,并由医务科组织协调,负责本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管理等工作,确保本制度贯彻落实。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

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三、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2.清洁手术:为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用药比例不超过30%,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等。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大于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存在感染相关高危因素者:年龄超过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职责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职责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议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五)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六)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医学教育。

临床药师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七)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临床微生物室。

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提供病原学诊断和细菌耐药技术支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组织及各部门职责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组织及各部门职责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组织及各部门职责一、组织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协调和推动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与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指导方针,并监督各相关部门的执行情况。

2.临床药学部门:负责抗菌药物的配药、配置和监测工作,包括制定抗菌药物的配置标准、配药准则和使用程序,审核和审批医生的抗菌药物处方,并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药物敏感性。

3.药事管理部门:负责抗菌药物的采购和库存管理工作,确保抗菌药物的供应充足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和发放,同时开展药物的质量控制和不良反应的监测。

4.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制定抗菌药物的使用指标和评价方法,监测和分析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使用状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5.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流程,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监测医院感染的发生情况和病原菌的耐药性,提供感染的防控策略和指导。

6.临床部门:包括各临床科室,在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各临床科室负责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合理选择抗菌药物,并按照医疗机构的相关方针和规定进行处方和使用。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和推进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与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指导方针,并监督各相关部门的执行情况。

委员会还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和管理的认识。

2.临床药学部门:制定抗菌药物的配置标准、配药准则和使用程序,并负责审核和审批医生的抗菌药物处方。

部门还要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药物敏感性,提供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建议和指导,参与临床抗菌药物的监测和研究工作。

3.药事管理部门:负责抗菌药物的采购和库存管理工作,确保抗菌药物的供应充足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和发放。

部门还要开展药物的质量控制和不良反应的监测,保证抗菌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4.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制定抗菌药物的使用指标和评价方法,监测和分析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使用状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医院感染各部门抗菌药物管理职责

医院感染各部门抗菌药物管理职责

医院感染各部门抗菌药物管理职责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务科、药剂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和质量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共同参与管理。

具体职能分工如下:
1、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制定并监督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和指导全院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

讨论审议医院抗菌药物阶段用药状况的报告,界定医院抗菌药物分类争议。

讨论并提出医师用药违规的处理建议,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事宜。

2、医务部:根据抗菌药物管理有关规定,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组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指导临床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3、药剂科:承担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医院抗菌药物目录的分类,日常用药管理和监督,定期对医院抗菌药物应用情况及合理性进行分析,通报临床医师抗菌药物应用排序,定期发布抗菌药物有关信息,向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报告,参与对临床医师有关抗菌药物应用知识的培训。

4、医院感染管理科:通过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监控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情况和医院抗菌药物耐药情况,提出临床合理用药建议,每月1次通报相关信息。

5、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组织协调管理,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对临床医师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汇总各职能部门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控情况,组织协调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违规案例的分析和处理,每月1次通过《医疗质量管理督查简报》向全院反馈通报。

抗菌药物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抗菌药物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抗菌药物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和滥用,抗菌药物耐药性的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管理,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以及明确的职责分工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药品监管机构、医院管理层、临床医生和患者四个方面来探讨抗菌药物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一、药品监管机构药品监管机构是抗菌药物管理的核心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监督和管理整个抗菌药物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

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抗菌药物管理政策和标准,包括抗菌药物的分类、使用指南和限制规定等;2. 监督抗菌药物的生产和流通环节,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性;3. 建立监测和报告机制,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和耐药性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4. 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药物安全意识和正确使用抗菌药物的知识。

二、医院管理层医院是抗菌药物使用的主要场所,医院管理层在抗菌药物管理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确保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效协调与合作。

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完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包括药品采购、存储、配送和使用等方面的规定;2. 组织培训和教育,提高临床人员对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和耐药性监测的认识;3. 设立药物审查委员会,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合理用药;4. 加强药物库存管理,定期盘点药品,并制定有效的药物使用指南和治疗方案。

三、临床医生临床医生是抗菌药物使用的第一责任人,他们需要准确评估患者的病情和抗菌治疗的指征,并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

具体职责包括:1. 遵循国家和医院相关政策和规定,严格按照药物使用指南和治疗方案进行抗菌药物的使用;2. 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知识学习,提高诊治水平和合理用药意识;3. 提倡抗菌药物的个体化应用,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药物和剂量;4. 加强与药剂师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药物的质量和使用信息。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药剂科、检验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降低细菌耐药性,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科、药剂科、检验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抗菌药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三)组织培训、宣传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四)监督、检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五)定期评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效果,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抗菌药物的疗效、安全性、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一)非限制使用级:适用于常见细菌感染,疗效确切,安全性高,细菌耐药性较低。

(二)限制使用级:适用于中度细菌感染,疗效确切,安全性一般,细菌耐药性较高。

(三)特殊使用级:适用于严重细菌感染,疗效确切,安全性低,细菌耐药性高。

第七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明确诊断:医师应明确诊断,根据病原学检查结果和药敏试验结果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二)合理用药:根据病情、病原菌种类、抗菌药物特点等,合理选择抗菌药物品种、剂量和疗程。

(三)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病情、年龄、肝肾功能等个体差异,调整抗菌药物剂量和疗程。

(四)预防用药:预防用药应严格按照预防用药指征和剂量进行,避免滥用。

(五)联合用药:合理联合使用抗菌药物,提高疗效,降低细菌耐药性。

第八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过程中,医师、药师、检验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应密切配合,共同确保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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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一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简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
理工作。

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专(兼)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议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
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
药物的宣传教育。

第五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

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
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六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医学教育|网整理搜集。

临床药师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管理工作。

第七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临床微生物室。

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提供病原学诊断和细菌耐药技术支持,
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加强涉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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