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S动态监督管理制度
货运企业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货运企业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交通运输业的繁荣,货运企业车辆的数量与日俱增。
为了提高运输效率和监控车辆的动态,货运企业越来越多地采用车辆GPS动态监控系统。
本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一套货运企业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以确保车辆的安全和运输效率。
二、制度内容1.GPS设备安装规定(1)所有货运企业的车辆必须安装GPS设备,以便对车辆的动态进行监控。
(2)GPS设备必须选择正规、可靠的品牌,并由专业技术人员安装和调试。
(3)GPS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不能影响驾驶员的驾驶安全。
2.GPS设备管理规定(1)每辆车辆的GPS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2)GPS设备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
(3)对于出现故障或失效的GPS设备,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行修复或更换。
3.GPS监控数据规定(1)GPS设备必须能够提供实时的车辆位置、行驶轨迹、行驶速度等数据。
(2)GPS监控数据必须保密,仅限授权人员查看和使用。
(3)GPS监控数据必须进行备份,以防数据丢失或损坏。
4.GPS监控规范(1)驾驶员必须依照交通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地使用GPS设备,不得私自停用或篡改设备。
(2)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行驶,不得违章超载或违规变更行驶路线。
(3)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刻提供GPS监控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GPS监控数据分析(1)对GPS监控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减少运输风险。
(2)对GPS监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参考依据,优化运输路线和运输效率。
(3)对GPS监控数据进行预警和预测,提前预防潜在的运输问题。
6.违规处理和奖惩措施(1)对于违反GPS监控规定的驾驶员,将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暂停驾驶资格等。
(2)对于GPS监控数据异常或失联超过规定时间的车辆,将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GPS监控管理制度

GPS监控管理制度为加强我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好运营车辆的安全监管和运输调度工作,充分发挥车载GPS监管系统在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动态监管作用,严格控制和打击车辆超速、疲劳驾驶、违章停车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达到防范各类交通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以及行政管理部门对GPS监控系统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值班制度1、调度中心包括电视监控系统,车载GPS监控系统,是公司防控体系硬件设施中心,必须规范管理,以最大限度发挥监控中心对于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快速反应的作用。
2、调度监控中心实行全天候正常运转,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GPS监控情况及时观察反映,如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或向主管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不得在监控室会客,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监控室以及翻阅相关资料,不准外借、占用监控装备、器材及办公用品,严禁监控室放置杂物及私人用品。
5、严禁违规操作或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监控无关的事情(如电脑上网等),严禁在监控室喧闹或娱乐、抽烟、饮酒。
6、值班人员交班时,要清理有关资料,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本班工作尽可能在交班前完成,发现问题或需要续办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并做好记录,由交接班人共同签字确认,如因交接手续不清或续办事宜交代不明而出现问题,交接班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二、交接班制度1、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并主动询问前班监控情况和有无其他交接事项。
2、本班的工作应尽可能在交接班前处理完毕,需要续办或移交的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并做好记录。
1、爱岗敬业、服从管理,爱护监控设备,熟悉监控业务并认真填写每日监控记录2、对运营车辆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驾驶员有超速、超时、不安规定线路运营,异常停车等违章行为,应及时提醒、警告制止,并做好记录以备检查,确保原始记录的完好。
对违法违规者、不听警告者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作出处罚处理。
GPS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经 2013年 12月 16日交通运输部第 13次部务会议通过, 2014年 1月 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2014年第 5号公布。
该《办法》分总则、系统建设、车辆监控、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6章 42条,自 2014年 7月 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下简称卫星定位装置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车辆, 包括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 (总质量为 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企业监控、政府监管、联网联控的原则。
第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
[1-2]第二章系统建设第六条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当符合以下标准要求:(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 796;(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JT/T 808 ;(三《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
第七条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以下标准要求:(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794;(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四《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第八条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应当通过有关专业机构的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
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3篇)

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规范我公司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一、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1、GPS监控系统由监控管理人员负责使用、管理,系统管-理-员通过分配的账号及密码登录使用GPS监控系统。
2、GPS车辆监控系统实行专人管理制度,由安全科GPS监控室安排监控管-理-员管理。
使用参照《GPS系统使用手册》,因操作不当所引起的责任由使用者承担。
3、GPS监控系统的数据涉及公司的运营机密,任何人没有得到公司的书面许可,不能以打印、网络传输、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等方式将数据携带出公司。
4、GPS监控系统的数据特别是车辆超速、超界线行驶等车辆违章行驶数据要及时、迅捷传递到车辆安全管理部门。
5、车辆限速规定:(1)、高速公路车辆限速____公里/小时(2)、一级路车辆限速____公里/小时(3)、二级路车辆限速____公里/小时(4)、城市道路车辆限速____公里/小时(5)、夜间(22.00-凌晨6.00)车辆速度为白天的____%6、疲劳驾驶的限值:客运驾驶员____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____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____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____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____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____分钟。
7、监控处理程序(1)、报警车辆的监控和处理:①当发现车辆超速行驶时,即向该车发出警告指令,若有车辆经警告不减速且持续行驶。
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②当发现有车辆向中心发出紧急报警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用电话方式进行查询,若查实车辆确实发生意外的,根据情况类型立即向公安或交-警大队报告,并提供车辆位臵、行驶方向、行驶速度以及其它相关信息。
③值班人员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在值班日记上做好记录,并且在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上给予点名批评并按照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提高驾驶员行车安全意识。
gps动态管理制度

gps动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的GPS设备使用,提高车辆的管理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配备GPS设备的车辆管理。
三、GPS设备安装管理1. 车队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车辆进行GPS设备的安装及维护。
2. 车队管理部门需确保GPS设备的正常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3. GPS设备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其符合安全使用标准。
四、GPS设备使用管理1. 车队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的GPS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管理。
2. 车队管理部门有权随时查询GPS设备的使用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监督。
3. 车队管理部门有权依据需要对GPS设备进行设定和调整,以便更好地满足管理需求。
五、GPS设备数据管理1. 车队管理部门负责对GPS设备所产生的数据进行管理和分析,以便更好地服务车辆管理工作。
2. GPS设备数据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用于非法目的。
3. 车队管理部门应妥善保管GPS设备产生的数据,防止数据丢失或泄露。
六、GPS设备使用监督1. 车队管理部门对GPS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根据需要进行检查和核实。
2. 如发现GPS设备的使用情况存在违规行为,车队管理部门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 车队管理部门应加强对GPS设备的使用情况监督力度,提高管理效率。
七、GPS设备使用培训1. 车队管理部门应对相关人员进行GPS设备使用培训,保证其能够正确合理地使用GPS 设备。
2. 所有使用GPS设备的人员都需参加培训,接受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GPS设备。
3. 车队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GPS设备使用培训,以保证其对GPS设备的使用情况始终掌握在规定范围内。
八、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车队管理部门有权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2. 对于GPS设备的损坏或丢失,相关人员需负责赔偿。
3. 对于故意损坏或私自拆卸GPS设备的行为,车队管理部门有权追究相应责任。
gps定位管理_工作制度

GPS定位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营运车辆的动态管理,提高车辆安全运营水平,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营运车辆的GPS定位管理工作。
第三条 GPS定位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方便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负责本辖区内营运车辆GPS定位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GPS定位系统的安装与维护第五条所有营运车辆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GPS定位系统,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营运车辆的GPS定位设备应安装在车辆内部,不得影响车辆行驶安全。
第七条营运车辆的GPS定位设备应保持清洁,避免因灰尘、潮湿等原因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营运车辆的GPS定位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营运车辆的GPS定位设备的数据传输线路应固定牢固,避免因线路松动等原因导致设备失效。
第十条营运车辆的GPS定位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三、GPS定位数据的采集与处理第十一条营运车辆的GPS定位数据由GPS定位设备自动采集,并实时传输至监控平台。
第十二条监控平台应实时接收并处理营运车辆的GPS定位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第十三条监控平台应具备数据存储功能,保存营运车辆的GPS定位数据至少六个月。
第十四条监控平台应具备数据查询功能,方便管理人员查询营运车辆的GPS定位数据。
第十五条监控平台应具备数据分析功能,对营运车辆的GPS定位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四、GPS定位数据的监控与使用第十六条监控平台应实行全天候监控,确保营运车辆的行驶安全。
第十七条监控平台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GPS定位系统的操作和监控方法。
第十八条监控平台操作人员应随时关注营运车辆的GPS定位数据,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货运企业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货运企业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货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规范车辆运行,确保运输任务完成,公司制定了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根据省公司和各级交通部门的要求,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安装GPS定位系统,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行驶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1.车辆GPS监控是指带有GPS卫星定位功能,能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具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
包括车辆GPS车载终端、各级监控平台相关设备及监控管理软件系统。
2.公司所有车辆都必须按照公司和各级交通部门的规定配备车载GPS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3.所有安装了车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监控员和驾驶员职责一)监控员职责1.统一管理公司车辆GPS监控管理平台,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2.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监控平台由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4.教育驾驶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从业人员认识运用车辆GPS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二)驾驶员职责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
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2.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3.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4.保护好GPS车载终端,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
三、监控管理一)日常监控管理内容,包括车辆超速处理、偏离规定线路检查、夜间车辆运行监控、定点停放、长时间着车等监控。
1.GPS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公司在日常监控中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设备运营商进行维护。
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是为了有效管理和监控车辆行驶情况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安装GPS设备:公司车辆必须安装GPS设备,确保车辆的位置信息、行驶速度等可以实时监控。
2. 数据采集和存储:GPS设备将定时采集车辆的位置、速度、里程等数据,并将数据存储到服务器或云端,以便后续分析和管理。
3. 实时监控:车辆的位置信息、行驶速度等数据可以通过相关软件或平台进行实时监控。
监控人员可以随时追踪车辆的行驶情况。
4. 报警功能:GPS设备可以设定报警功能,如超速报警、越界报警等。
一旦车辆出现异常情况,系统会发送警报信息给相关人员,以便及时处理。
5. 行驶轨迹回放:监控人员可以通过系统回放车辆的行驶轨迹,查看车辆的具体行驶路线和停留位置,以便对车辆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6. 数据分析和统计:基于GPS数据,可以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如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为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7. 隐私保护:在进行车辆GPS监控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员工和客户的隐私权。
8. 违规处罚:针对车辆违规行为,可以根据监控数据进行违规处罚和管理。
9. 培训和教育:为了提高员工对GPS监控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公司可以进行相关培训和教育。
10. 监控制度评估和改进:定期对车辆GPS监控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通过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可以提高车辆管理的效率,降低车辆违规行为的发生,提升整体运营安全性和综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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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S动态监督管理制度
1、GPS监控系统由监控管理人员负责使用、管理,系统管理员通过分配的账号及密码登录使用GPS监控系统。
2、GPS监控系统的数据涉及公司的运营机密,任何人没有得到公司的书面许可,不能以打印、网络传输、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等方式将数据携带出公司。
3、GPS监控系统的数据特别是车辆超速、超界线行驶等车辆违章行驶数据要及时、迅捷传递到车辆安全管理部门。
4、当发现车辆超速行驶时,即向该车发出警告指令,若有车辆经警告不减速且持续行驶。
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5、当发现有车辆向中心发出紧急报警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用电话方式进行查询,若查实车辆确实发生意外的,根据情况类型立即向公安或交警大队报告,并提供车辆位臵、行驶方向、行驶速度以及其它相关信息。
6、值班人员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在值班日记上做好记录,并且在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上给予点名批评并按照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提高驾驶员行车安全意识。
7、异常情况的处理发现出现异常信息情况时,即将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查明原因并做好记录。
8、GPS监控人员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值班制度,并填写GPS安全监控日志记录表格,完善交接班制度。
9、GPS监控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速度,客车中途休息站的休息情况。
10、GPS监控人员如发现车辆违章情况,应及时打电话告知当班驾驶员。
11、GPS监控人员负责监控车辆是否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如发现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应及时通知相关主管领导并记录在案。
天津市昌泰客运有限公司 2018年制定
GPS监控系统岗位职责
1、GPS监控人员必须按时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提前报告,由其他GPS监控人员值班。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履行职责,认真监控,发现企业监控平台不在线或运输企业存在超速报警等违规现象,要及时提醒告诫,并做好有监控关记录。
4、值班期间,如发现严重超速违规的,经提醒后仍不及时改正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填写好有监控关记录。
5、值班人员按时交接,并主动询问前班监控情况和有无其他交接事项。
6、本班的工作应尽可能在交接班前处理完毕,需要续办或移交的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并做好记录。
7、GPS监控系统的数据涉及公司的运营机密,任何人没有得到公司的书面许可,不能以打印、网络传输、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等方式将数据携带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