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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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所得税扣除标准

捐赠所得税扣除标准

捐赠所得税扣除标准捐赠所得税扣除标准是指在个人或者企业进行慈善捐赠时,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我国,捐赠所得税扣除标准是指符合条件的捐赠可以在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中予以扣除。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公益事业,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首先,个人捐赠所得税扣除标准是指个人捐赠给公益慈善组织的捐赠款项可以在个人所得税计算中予以扣除。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捐赠给公益慈善组织的捐赠款项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具体扣除标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慈善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捐赠所得税扣除标准为捐赠金额不超过年度收入的30%。

其次,企业捐赠所得税扣除标准是指企业进行公益慈善捐赠时,可以在企业所得税计算中享受扣除优惠。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进行公益慈善捐赠的捐赠款项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具体扣除标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捐赠慈善公益事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捐赠所得税扣除标准为捐赠金额不超过年度利润的12%。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进行捐赠,都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享受捐赠所得税扣除的优惠政策。

首先,捐赠款项必须捐赠给符合资格的公益慈善组织,捐赠方需取得相应的捐赠证明。

其次,捐赠款项必须用于公益慈善事业,不能用于个人或企业的其他用途。

最后,捐赠款项的数额不能超过规定的扣除标准,超出部分不予扣除。

在实际操作中,个人和企业在进行捐赠时,应当注意保存好相关的捐赠证明和捐赠凭证,以便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时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此外,还应当了解捐赠所得税扣除的具体政策和标准,避免因为不了解规定而导致捐赠款项无法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总的来说,捐赠所得税扣除标准是我国税收政策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个人和企业在进行捐赠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财产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财产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财产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在当今社会,财产捐赠不仅是一种爱心的传递,也是一种社会责任的体现。

为了鼓励更多的个人和企业积极参与捐赠活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捐赠者的负担,同时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财产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都有哪些。

首先,对于个人捐赠,根据我国相关税法规定,如果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比如说,一位纳税人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是 10 万元,如果他向符合条件的公益组织捐赠了 2 万元,而这 2 万元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即 3 万元),那么这 2 万元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扣除。

这意味着他的应纳税所得额将减少为 8 万元,从而减轻了纳税负担。

此外,对于一些特定的捐赠项目,国家实行全额税前扣除。

比如,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对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对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以及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

对于企业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假设一家企业年度利润总额为 1000 万元,当年向符合条件的公益组织捐赠了 100 万元。

由于 100 万元未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 12%(即120 万元),所以这 100 万元可以在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要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捐赠必须通过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进行。

同时,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合法的、用于公益慈善目的的。

公益捐赠享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公益捐赠享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公益捐赠享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许多市民十分乐于参与公益捐款,国家为了鼓励个人和机构的慈善行为,也出台了一些鼓励措施,但力度与国外相比明显不够。

据国家出台的政策规定,企业和个人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都能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前者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后者可减免个人所得税。

其中,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业捐赠款物的金额如果超过企业当年税前利润的3%,超额部分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就有可能从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捐赠的积极性。

而根据中国现行的税制设定,减免的所得税本应为地方财政所有。

因此,地方政府往往并不愿意企业捐赠,因为每次捐赠,都意味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减少。

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地方政府势必不会鼓励甚至是会采取措施抑制企业的慈善捐款。

此外,捐赠实物也不享受税收减免的政策。

第三,目前,我国有资格接受税收减免捐赠的社会团体数量只有20多家,这个数字相对于全国几十万家公益性、救济性社会机构而言相去甚远。

由此引发的问题是,民政部自2001年倡导经常性社会捐赠活动以来,日常发生的大批量、小金额、社区性的企业捐赠难以获得减免税凭证,这直接对个人、中小企业和社区性公益机构的捐赠和募捐行为产生了一定制约。

要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国家出台更为优惠和详细的政策,只有优惠足够大,我们或许就会发现中国的富人也是有同情心的。

我国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最新汇总)

我国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最新汇总)

增值 税
有权人
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 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不 征土地增值税。
我国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最新汇总)
涉及税种
所得 税类
企业 所得 税
个人 所得 税
进口 环节 增值 税Fra bibliotek流转 税类
关税
受惠 主体 企业
慈善组 织
个人
境外捐 赠人、 慈善组

优惠内容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在年度 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 过年度利润总额 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 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 其他不征税收入。 《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122 号)规定,非营利组织(包括慈善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 收入:①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②除企业所得税法 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 服务取得的收入;③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 费;④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⑤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 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 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 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 进口物资和设备,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境外捐赠用于慈善活动的物资,依法 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对于外国政府、国际 组织向我国政府或者境内企业无偿赠送的物资,免征关税。 《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对境外捐赠人无 偿向受赠人捐赠的直接用于扶贫济困、促进教科文卫体等事业发 展、防止污染、保护环境等慈善事业的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 口环节增值税。

企业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

企业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

企业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企业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为社会公益事业无偿捐赠资金、物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行为。

在我国,企业公益性捐赠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即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一定比例的捐赠额。

那么,企业公益性捐赠的扣除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首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具体来说,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指的是企业向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公益性组织捐赠资金、物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行为。

这些公益性组织包括慈善组织、教育组织、科技文化组织等。

企业进行公益性捐赠时,必须向受赠单位出具捐赠证明,并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其次,企业公益性捐赠的扣除标准是根据捐赠额的不同而有所区别的。

一般来说,企业公益性捐赠的扣除标准有两种,一是按照企业实际利润的百分比确定扣除额度;二是按照法定盈余分配比例确定扣除额度。

具体来说,企业可以选择按照其上一年度的实际利润的百分比确定扣除额度,但扣除额度不得超过企业当年实际捐赠额的30%。

另外,企业也可以选择按照法定盈余分配比例确定扣除额度,但扣除额度不得超过企业当年实际捐赠额的12%。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公益性捐赠的扣除标准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还需满足一定的条件。

具体来说,企业在进行公益性捐赠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捐赠行为必须合法合规,捐赠资金、物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用途必须符合公益性质,且必须经受赠单位确认并出具捐赠证明。

此外,企业还需要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提交相关的捐赠证明和申报材料,以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总的来说,企业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是对企业进行公益性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

企业在进行公益性捐赠时,应当了解相关的扣除标准,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捐赠,以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企业还应当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捐赠行为,确保捐赠资金、物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用途符合公益性质,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慈善捐赠税收减免

慈善捐赠税收减免

慈善捐赠税收减免慈善捐赠是一种向慈善事业或慈善组织捐赠财产或款项的行为。

在许多国家,包括中国和美国在内,政府对慈善捐赠提供税收减免的政策。

这一政策的目的是鼓励民众积极参与慈善事业,促进社会福利的发展。

本文将从税收减免的角度探讨慈善捐赠的优势以及它对个人和国家的影响。

首先,慈善捐赠税收减免对个人来说有多种优势。

捐赠者可以通过向合格的慈善组织捐赠资产或款项来减少自己的纳税义务。

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在向慈善事业捐赠的同时减少个人财务负担。

税收减免还可以增加捐赠者的可支配收入,从而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此外,慈善捐赠也可以起到财务规划的作用。

通过捐赠财产或款项,个人可以合法地转移财富并降低继承税等遗产税的负担。

其次,对国家而言,慈善捐赠税收减免政策也有急需的优势。

这一政策鼓励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促进了社会福利的发展。

慈善组织通过接受捐赠资产或款项,可以拓宽其事业的发展空间,提高对弱势群体的服务水平。

慈善组织的活动还可以缓解政府负担,减轻财政压力。

此外,慈善事业的发展也会吸引更多的投资,推动经济的发展。

在实施慈善捐赠税收减免政策时,对于捐赠资产或款项的收益来源和用途有一定的限制。

例如,中国规定,捐赠者只能向一些合格的慈善组织捐赠,并且捐赠资产或款项必须来自合法收入。

此外,捐赠者捐赠的资产或款项必须用于慈善事业,不能转作他用。

这些限制的出台旨在确保慈善捐赠真正用于慈善事业,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总的来说,慈善捐赠税收减免政策既有利于个人又有利于国家的发展。

对个人而言,税收减免可以减轻财务负担、提高可支配收入,并起到财务规划的作用。

对国家而言,慈善捐赠可以促进社会福利的发展、缓解政府负担,并推动经济的发展。

然而,政府在实施慈善捐赠税收减免政策时需要制定明确的规定,以确保慈善资金真正用于慈善事业,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扩展分析】慈善捐赠税收减免政策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实施方式和规定。

以中国为例,捐赠者在享受税收减免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现行公益性捐赠税收政策汇总解析

现行公益性捐赠税收政策汇总解析

现行公益性捐赠税收政策汇总解析为了鼓励纳税人进行公益、救济性捐赠,更好地为社会和国家减轻负担,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为使广大纳税人进一步了解我国公益慈善捐赠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将历年来我国出台的有关公益救济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

一、公益性捐赠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1.一般性税收规定:按12%比例税前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所谓公益性捐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的规定,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公益性社会团体,应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捐赠行为应税范围分为三个层次:一是非公益性的捐赠,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二是纳税人未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直接向受捐人进行的捐赠,不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三是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比例的公益性捐赠,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特殊税收规定:允许100%全额扣除除了按照12%的扣除比例税前列支公益性捐赠外,针对特定事项的捐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如企业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举办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向玉树地震灾区的捐赠、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等特定事项的捐赠。

企业捐款优惠方案

企业捐款优惠方案

企业捐款优惠方案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在社会责任和慈善事业上越来越积极。

其中一种方式是通过捐款的方式来资助社会公益事业,例如教育、环保、扶贫等领域。

然而,企业捐款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是如何最大化社会利益,同时确保捐赠带来的税收优惠。

企业捐款的税务优惠政策在中国,企业可以根据税收优惠政策来享受企业捐款的相应税务减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企业捐赠公益事业可以享受以下税务优惠:1.应税所得额的10%以内捐赠公益事业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捐赠公益事业的所得税减免问题,应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优惠税收政策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税务优惠政策予以解决。

企业捐款的优惠方案为了帮助企业最大化享受税收优惠,以下是一些企业捐款的优惠方案:1. 捐款到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是指由政府批准、登记的非营利性基金会。

企业捐赠到公募基金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和企业所得税税后减免等政策优惠。

此外,公募基金会的捐款目标和使用情况都非常透明,可以让企业更加放心。

2. 与供应商等合作进行捐赠企业可以选择与自身供应商、业务合作伙伴等进行合作捐赠,共同资助和支持特定的公益项目。

这种方式可以让多方共同分担捐赠的经济负担,提高捐赠效益。

同时,企业捐赠的额度可以最大化,以此来享受税收优惠。

3. 将劳动力或物资捐赠给公益机构企业可以将其劳动力或物资免费提供给公益机构,以达到资助公益事业的目的。

这种方式可以充分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同时也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要选择正规的公益机构,避免盲目捐赠,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结论企业捐款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通过适当的捐款方案,既可以实现企业的社会贡献,又可以最大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应该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社会的发展进步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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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我国企业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及缺陷1.企业慈善捐赠中税收优惠政策。

从前面的论述中我们了解到企业追求的利益与社会利益是相互促动的,这种促动就体现政策的支持上面。

2008年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捐赠扣除政策中规定“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其当年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免予征税”。

用含义更广泛的“公益”一词取代原来狭义意义上的“公益、救济”二词,统一扣除比例并且提升到12%,同时将扣除基数由原来的“应纳税所得额”改为更为偏松的“利润总额”,这说明政府开始增大对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视,增强了对企业实行慈善捐赠的鼓励,这项政策的出台会对企业的慈善捐助活动产生更强的推动作用。

而纳税人向特定组织展开公益性捐赠,准予100%的税前扣除。

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不征土地增值税。

此外,我国还有针对慈善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方面规定,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契税方面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的免征契税,享受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相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符合减免契税规定的,理应补缴税款。

2.存有的缺陷。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慈善组织有限。

当前我国有28.9万家在民政部门注册的慈善组织,有300多万家未登记的慈善组织。

在登记的慈善组织中,仅有20多家享有减免税的资格。

虽然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后,捐赠支出的可扣除比例及计算基础有了大幅的提升,但是企业慈善事业的发展还是存有“瓶颈”的———来自于捐赠渠道的限制。

因为能够享受优惠政策的公益性捐赠必须是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来实行的,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慈善捐赠扣除不存有递延扣除不合理。

所得税的扣除原则是与生产相关、合理的、确定的支出。

不允许结转扣除的支出理应是违背了合理性这个原则如超标的业务招待费。

慈善捐赠支出虽与生产不相关但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考虑,仍能够扣除。

企业做出的非避税动机的慈善捐赠支出往往是符合经济人理性行为的,因而是通常是合理的、确定的。

因而不允许慈善捐赠递延扣除是不符合所得税的扣除原则的。

从当前要过渡到全额扣除最好的办法是允许以后年度递延扣除。

这样也不会使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比较大的年度才选择捐赠,或者选择今年捐一部分,明年捐一部分。

税收优惠政策不统一。

税收活动调节着经济社会各主体的利益关系,影响着其经济活动。

只有当企业慈善行为既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又具有经济效益时,企业慈善行为才能与经济目标兼容。

绝大多数的企业对于捐赠能够带来税收的抵免这样的直接经济利益是比较在意的,会直接影响他们的捐赠决策,尤其是在确定捐赠额的时候。

但是现在我国在企业公益性捐助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尚不够健全,企业捐赠款物的金额如果超过企业当年税前利润的百分之十二,超额部分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就形成企业捐赠越多,纳税就越多的矛盾,自然抑制了企业捐赠的积极性。

而在影响着企业捐赠的各种因素中,享受全额免税的仅仅捐给国家特许慈善机构的捐款这个项,对它们的影响最大。

当前,企业捐赠只有投向规定的几家公益组织,才能获得减免税的优惠,这种有限制的优惠和很多企业的捐赠初衷并不一致。

即使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下发文件,批准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通过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实行公益、救济性捐赠,能够在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但是,部分扣除规定属于国家的大政策,对于多数民间慈善团体适用,而后面的全额扣除制度,则只对规定的社会团体有效。

这些社会团体绝绝大多数为中央的团体,如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等。

慈善捐赠的减免税管理不合理。

企业或个人想申请捐赠税前扣除必须取得慈善组织开出的发票,这是慈善行为发生的证据。

但当前能够开出发票的慈善组织少之又少,就我国经济发达水准非常高的上海来看,各种基金会有56家,非基金会社团2840家,真正出具免税证书的慈善中介仅为10家左右,而且发票的形式不统一,企业和个人在申请减免税程序时非常复杂。

既然我国当前在企业慈善事业方面的税收政策还不够完善,那么什么样的税收政策才能承载我国慈善事业欣欣向荣的历史使命,这仍然是我们应该持续的实行研究的。

1.美国之鉴。

“他山之石,能够攻玉”,探寻美国慈善事业繁荣发展背后良好的税收政策,对于研究我国相关的税收政策,促动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具有现实而长远的意义。

美国能够说是世界上慈善事业最发达的国家而且发展的历史悠久。

早在殖民时期的1657年,美国就成立了第一个全国性的慈善组织———苏格兰人慈善协会。

美国不但慈善组织机构量多面广、资金雄厚,而且他们特别注重基金会的建设和完善。

其基金会是服务于公共利益、资助慈善(公益)事业的机构。

当前全美国有各类基金会近四万个,拥有资产约1900亿元,其中1740亿美元为7300家较大的基金会所有。

基金会的资金来源于个人、家庭或公司的捐赠资产。

除了这些之外,税收政策也是美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有力杠杆。

他们实行慈善捐赠税前扣除和递延扣除政策,公司所得税允许税前扣除的慈善捐赠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10%,超过限额部分能够向后结转5年,接转来的捐赠优先于当年的捐赠扣除。

2.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的税收政策对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启示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设计,优良的税收优惠政策。

美国发达的慈善事业与其对慈善组织有利的法律架构特别是税法密切相关。

美国慈善税法最引人注目的一个特点是,税收法规大力鼓励个人和组织向慈善组织捐赠财物。

这些法律、法规以减免税收的形式保证了捐助者的经济利益;对非营利部门的活动起规范作用,保证其将各种资产用于公益事业。

国家对基金会的运作也有大量的免税减税优惠,使得慈善基金会能够获得其他企业无法企及的高回报。

严格的监管机制。

美国每年都会通过专门机构对慈善机构的财务和经营状况的审计,审计对象每年会有不同侧重。

美国税务局通过评估,对违规的慈善机构给予处罚或罚金,其中最严厉的处罚是取消一个组织的免税资格。

3.我国应采取的完善措施。

通过度析美国比较完善的企业捐赠税收优惠制度,结合我国实际存有的问题,我们能够采取以下措施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企业捐赠税收优惠制度:扩大享受捐赠优惠政策的非营利组织范围。

凡是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通过申请都可享受捐赠税收优惠政策,这样企业慈善捐助的渠道宽了,减少了企业想实行捐赠活动的彷徨,同时也使得税收优惠政策趋于统一,让更多的捐赠行为得到优惠,便能极大的推动我国企业慈善捐助事业的发展。

允许递延扣除。

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中除规定税前扣除限额外不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对于合法合理的确定的慈善支出本应在捐赠当年全额扣除,但考虑到当年全额扣除影响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而采用限额扣除,如果在限额扣除的前提下允许以后年度扣除,仍能够实现慈善捐赠成本的补偿,唯一不同的仅仅货币的时间成本,但这个成本与超出限额的部分相比是微乎其微的。

所以,我们应该设置一个合理的递延期,对于当年超过扣除限额的捐赠支出允许在递延期内结转。

这样就使得捐赠支出在税前得到补偿,避免了对捐赠支出实行征税,防止使纳税人感觉慈善捐赠是第二次征税,有利于鼓励纳税人实行捐赠,促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制定专门的法律。

中国需要制定专门的慈善机构法,以确立慈善机构独立的法人地位,并明确慈善机构的性质、使命及其管理、运行的基本准则和监督机制,通过法律及制度的完善,增强对慈善机构的监管,以提升慈善机关自身的公信力,让企业对自己捐出的善款交由他们的处置放下心来。

当然我们还应增大慈善机构对善款的使用的透明度,籍以增强公众对他们的信任,让企业在实行捐赠时不再因信不过慈善机构而大费周折的选择慈善机构。

低税率政策。

在借鉴他国经验之时我们也必须认清我国的特殊之处。

美国在私人捐赠方面有个“一疏二堵”的政策,即“企业和个人捐助慈善和公益事业能够获得免税待遇”“用高额的遗产税和赠与税对资产转移实行限制”。

所以美国的善款多来自个人的捐赠。

但是我们国家的慈善事业的主体还是企业,尤其是现在越来越发展的民营企业。

所以我国的优惠政策还应偏向于企业。

我们能够对经常实行慈善捐助的企业授予特殊证书,除了12%的可抵扣比例外,对他们的企业所得税再设置一个稍低的税率,这对年利润越大的企业越有诱惑力,这将大大促动他们实行社会捐赠的积极性,也将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强大的助推器。

开征遗产税鼓励慈善捐赠。

很多发达国家已开征遗产税和赠予税来调节贫富差别局面,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调整收入差别成为我国税收的主要职能时,财产税便会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美国、日本等一些设有遗产税的国家都对把积累的财富捐赠给慈善组织给予减免税的优惠,真正实现了慈善组织是公共信托机构的使命。

我国通过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予税,对个人和企业捐赠给慈善组织给予免税,解决当前我国对用累积财富捐赠无明确规定的制度缺陷。

发展企业捐赠事业的配套措施1.建立慈善组织的评估制度。

定期对慈善组织实行评估,并向公众公开评估结果,这样让慈善机构的管理状况更加透明化,也便于公众对各个组织实行相互对比,通过他们的评论促使管理状况不佳的慈善组织增强自身的管理,提升社会公益组织的整体水平。

2.提升公众的注重度,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

我们有必要利用各种媒介来宣传与企业慈善捐赠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只有纳税人了解税收法律,知道用税法来维护自身的利益时,税收才能真正的发挥效用。

2005年4月11日的上海,以注重中国民营经济和编撰《中国大陆富豪排行榜》而闻名的英国人胡润发布了“慈善企业排行榜”,首次以“慈善”为指标来评价中国企业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注重水准。

排行榜作为公益领域的一件盛事,也吸引了平面、网络、电视媒体的广泛注重。

慈善家和慈善企业等,因中国慈善排行榜的隆重推出,以及各种媒体给予的相关报道和宣传,现在已成为聚光灯下最耀眼的明星,相信在众多媒体的注重下,企业们将会越来越热衷于慈善活动。

3.建立捐赠声誉制度。

中国企业家比较看重捐赠的社会声誉,我们有必要建立,或者给予他们的产品以特殊的标志,以此提升企业的荣誉感,让企业家意识到慈善捐赠获得的良好社会形象是最有价值的投资,促使企业乐于从事慈善活动。

(本文企业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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