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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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文化娱乐产业征税政策和纳税要点

增值税的文化娱乐产业征税政策和纳税要点

增值税的文化娱乐产业征税政策和纳税要点随着文化娱乐产业的快速发展,增值税的征税政策也日益受到关注。

本文将探讨增值税的文化娱乐产业征税政策和纳税要点,以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法规,确保纳税合规。

一、文化娱乐产业征税政策概述文化娱乐产业是指以文化作品制作、发行、播放、展览、表演等活动为主体的产业。

我国的文化娱乐产业包括电影、电视剧、音乐、出版、演出、美术、摄影等多个领域。

针对这些领域,税务部门制定了相应的增值税征税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化娱乐产业的增值税征税主体为文化娱乐企业和个人纳税人。

对于企业来说,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3%,对一些特殊的文化娱乐项目,可以享受5%的优惠税率。

而对于个人纳税人来说,根据收入来源的不同,增值税的税率也有所区别。

二、文化娱乐产业征税的特殊政策和优惠为了促进文化娱乐产业的繁荣发展,税务部门对一些特殊项目给予了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纳税负担。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特殊政策和优惠:1.文化创意产品对于参加展览、博览会等销售文化创意产品的企业,可以按照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这一政策的实施,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支持。

2.非营利性文化演出对于非营利性文化演出组织和个人,在众多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

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利于鼓励更多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高质量的文化演出。

3.文化遗产保护和修复项目对于参与国家级文化遗产保护和修复项目的企业,在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增值税的免税政策。

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助于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修复工作。

三、文化娱乐产业纳税要点除了了解相关的征税政策和优惠政策外,纳税人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纳税要点:1.发票管理文化娱乐企业和个人纳税人需要严格遵守发票管理的规定,及时开具、领取和保存增值税发票。

开票时应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税款申报和缴纳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准确申报增值税税款,并按时缴纳。

(完整word版)文化创意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汇总,推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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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文化创意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汇总,推荐文档文化创意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汇总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文化创意产业逐渐成为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产业。

为了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个人投身于该领域。

本文旨在对这些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汇总和推荐。

二、税收优惠政策概述1. 增值税政策:对于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或优惠政策。

具体可参考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实施细则。

2. 所得税政策: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如减半征收、免征或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等。

3. 资金补助:文化创意企业可以申请各级政府的专项资金补助,用于创新研发、人才培养、市场推广等方面。

4. 关税优惠:对于进口的文化创意产品,可以享受一定的关税减免或优惠待遇。

5. 地方优惠政策:各地方政府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还可以制定针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特殊税收优惠政策,如个人所得税减免、免税等。

三、税收优惠政策推荐1. 加大税收减免力度:政府可以进一步加大文化创意产业的税收减免力度,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面和力度,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个人投入到该产业。

2. 减少税收手续和负担:政府应积极推进税收手续的简化和负担的减轻,为文化创意产业减少税收的办理成本和经营压力。

3. 完善税收政策配套措施:政府应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同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四、结语本文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汇总和推荐,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大税收减免力度、减少税收手续和负担、完善税收政策配套措施等建议。

希望这些政策能够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动力。

文化产业的扶持与发展

文化产业的扶持与发展

文化产业的扶持与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精神文化需求的增加,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力量。

为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为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一、政府财政补贴为了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政府设立了专门的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并向文化产业企业提供财政补贴。

这些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文化产品的研发、制作、营销等环节,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二、税收优惠政策为鼓励文化产业的投资和创新,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对从事文化产业的企业免征营业税、增值税等税收,减轻了企业的税负压力,吸引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文化产业领域。

三、金融支持为解决文化产业企业融资难题,政府加大对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设立了专门的文化产业基金和创投基金,为文化产业企业提供贷款、投资等金融支持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了资金问题,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发展。

四、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文化产业的核心资产,知识产权的保护尤为重要。

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盗版和侵权行为,保护文化创意产业的权益。

同时,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和宣传,提高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文化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五、人才培养与引进文化产业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撑。

政府积极推动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加大对高校相关专业的支持力度,设立专业学院和研究中心,培养了大量的文化产业从业人员。

同时,政府也采取了吸引海外人才的措施,鼓励他们回国发展,为文化产业的创新和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六、文化市场建设文化市场的完善有利于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

政府加大了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和管理力度,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了市场行为,维护了文化产业的正常秩序。

同时,政府也鼓励文化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提供国际合作的机会,推动文化产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综上所述,政府的扶持政策和措施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保障。

税法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法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法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为了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我国税法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着重介绍这些税法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探讨其对文化产业的积极影响。

一、文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鼓励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我国税法对文创企业所得税享受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首先,文创企业可以享受营业税的免征政策。

这使得文创企业可以减轻负担,提高了其生存和发展的能力。

其次,文创企业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远低于其它一般企业的税率水平。

这使得文创企业在税负方面更有竞争力,进一步刺激了文创企业的发展。

此外,文创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减免比例可达到30%,这进一步降低了文创企业的负担,激励了其创新和发展。

二、文化捐赠税收优惠政策为了鼓励公民和企业进行文化捐赠,我国税法对文化捐赠可享受一定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来说,对于公民和企业的文化捐赠,可以享受所得税的减免以及捐赠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

其中,公民个人可按照实际捐赠金额的30%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事业单位捐赠文化事业可按照实际捐赠额度全额扣除,并且不计入税前扣除。

三、电影、音像制品等文化产品营业税减免政策在电影、音像制品等文化产品领域,我国税法出台了一系列的营业税减免政策,以刺激文化产品制作与销售。

电影行业方面,电影制片厂和电影放映机构可以免征营业税。

音像制品行业方面,对于原版光盘销售可以享受营业税减免,同时,音像制品企业的进口环节也可以享受营业税减免政策。

这样的优惠政策使得电影和音像制品行业在面对国际市场竞争时更具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了我国文化产品的影响力和出口能力。

四、文化产权税收优惠政策在保护文化产权方面,我国税法也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首先,文化产权转让所得可以按照20%的税率纳税,与一般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相比较低。

其次,对于文化产权的使用者,其所得也可以享受一定免征税额度,降低了其税收负担。

传媒税务优惠方案

传媒税务优惠方案

传媒税务优惠方案一、背景传媒行业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传媒行业蓬勃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效益。

然而,传媒行业本身也面临着一些税收问题,如增值税、所得税等。

为了支持传媒行业的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传媒企业减轻负担,提高发展活力。

二、税收优惠政策1. 增值税减免政策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文化产业促进法》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于文化传媒产品销售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允许按照3%的简易征收方式进行增值税征收,实行免征、减征、缓征等优惠措施。

对于文化传媒产品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免征或者减征增值税。

2. 所得税优惠政策为了支持传媒企业的技术改造、设备升级、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所得税优惠政策。

具体措施包括:•对于文化创意产品研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等,可以享受减按20%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于在特定地区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可以享受免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对于专门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免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

3. 其他优惠政策除了以上两种税收优惠政策,国家还出台了一些其他的优惠政策,帮助传媒企业降低成本、增加收益。

这些政策包括:•对于劳务派遣企业,可以按照实际情况报销社会保险费用等;•对于参加国际展览、展销、交流等活动的传媒企业,可以享受税收退税政策。

三、申请流程传媒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税收优惠政策。

申请过程具体如下:1.准备好所需申请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证明材料等;2.根据所需材料,在税务局或者税务服务中心进行申请;3.等待税务部门的审核,一般需要3-5个工作日;4.根据审核情况,确定享受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四、总结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了支持传媒企业的发展而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

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梳理

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梳理

转 换 试 点 工作 。 动有 线 数 字 电 推
视 的发 展 , 照 国务 院 的有 关 精 按
神 , 属 于 列 举 的 《 征 营 业 税 对 免 免 征 营 业税 。
收 入 、 影 发 行 收 入 以 及 在 农 村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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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广 电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的从 事 电影 制 片 、 行 、 映 的 电影 发 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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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广 电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的 从 事 电 影 制 片 、 行 、 映 的 电影 发 放 集 团公 司 ( 成 员 企 业 ) 电影 制 含 、 片 厂 及 其 他 电 影 企 业 取 得 的 销 售 电影 拷 贝 收 入 、 让 电影 版 权 转 收入 、 电影 发 行 收入 以及 在 农 村
务 等 。 了 支 持文 化 产 业 的快 速 为 发 展 和 文化 体 制 的改 革 , 国家 相 继 出 台 了一 系 列 税 收 扶 持 政 策 。 笔 者结 合 现 行 政 策 , 文 化 产 业 对 所 出 台 的 主 要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梳
理如下 :


营 业税 营业 税 法 对 文
内 科 普 单 位 转 让 科 普 影 视 作 品 播 映权 取 得 的 收入 免 征 营业 税 。
环节 增 值 税 。
自 20 0 9年 1月 1 日起 至 21 0 0年 l 2月 3 1日 。实 行 下 列
厂 及 其 他 电 影 企 业 取 得 的 电影
发 行 收 入 免 征 营业 税 。 此项 优 惠
教 场所 举办 文 化 、 教 活动 的 门 宗 票 收 入 免征 营 业 税 ; 学 校 和 其 对 他 教 育 机 构 提 供 的 教 育 劳 务 以 及 学 生 勤 工 俭 学 提 供 的 劳 务 免 征 营 业 税 ; 儿 所 、 儿 园 提 供 托 幼 养 育 服 务 取 得 的 收 入 免 征 营 业

文化创意产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文化创意产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文化创意产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文化创意产业是指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以知识、技术、信息等非物质形式为主要生产要素,以创意设计、文学艺术、影视传媒、数字娱乐等为主要内容的产业。

在当前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新兴的经济增长点,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为了进一步鼓励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包括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文化创意产业享受税收优惠的范围文化创意产业的主要涵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制作、动漫游戏、艺术设计、数字出版、文化传媒、演艺表演等领域。

对于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和个人,符合相关规定并获得认定的,可以享受相应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文化创意产业所得税优惠的具体政策1. 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于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产业企业,可以在一定时限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具体的优惠政策根据企业所属地区、产业类型、创新能力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但都旨在减少企业的税负压力,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2. 减免个人所得税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个人创作者,根据所得来源、所在地区等因素,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或者税率优惠。

这样的政策鼓励了更多人从事文化创意领域的创作和创新,丰富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

三、申请文化创意产业所得税优惠的程序1.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明、项目计划书等;2.向当地税务机关递交申请,经审核认定后方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3.相关企业或个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如实申报纳税,并配合税务机关的相关检查和核实工作。

四、文化创意产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意义与作用文化创意产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有助于降低企业和个人纳税负担,增强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活力,促进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与优质化。

同时,这也为相关从业者提供了更多的激励和支持,吸引了更多人才投身于文化创意产业,推动了产业的蓬勃发展。

结语文化创意产业是一个融合了创意、技术、文化等多元要素的新兴产业领域,其发展不仅可以促进经济增长,也能够提升国家软实力和文化软实力。

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文化产业是指以文化和创意为核心要素进行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的产业。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文化产业在推动经济增长、就业创造以及社会进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对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详细介绍。

一、增值税(VAT)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文化产业企业的销售额可以享受增值税的减免政策。

具体而言,对于文化产业企业生产的出版物、影视作品、音像制品等文化产品销售额,可以按照特定比例减免增值税。

这一政策的实施,有效降低了文化产业企业的生产成本,促进了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并激发了消费者的购买热情。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了鼓励文化产业企业进行创新、研发和技术引进,国家税收政策对这些方面给予了一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具体而言,文化产业企业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企业的税负,促进了企业的创新投入和技术升级。

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随着文化产业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文化创作、演艺等活动中。

为了激励个人才华的发展,国家税收政策对从事文化产业相关工作的个人给予了一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

具体而言,对于以个人名义从事文化创作、演艺、表演等活动所得的部分,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或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这一政策鼓励了更多人参与到文化产业中,推动了文化创意的不断涌现。

四、营业税和印花税优惠政策在过去的税收制度中,营业税和印花税是文化产业企业必须缴纳的税种之一。

然而,随着税制改革的推进,国家逐渐取消了营业税和印花税,取而代之的是增值税和消费税。

这一改革进一步降低了文化产业企业的税负,提升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动力。

五、进口关税优惠政策为了促进文化产品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国家实施了一系列进口关税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进口的文化产品,包括图书、音像制品、文物艺术品等,可以享受一定的进口关税减免。

这一政策鼓励了文化产品的跨国流通,促进了中外文化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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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战略;是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推动力量。

税收是调节经济运行的杠杆和手段。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支持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方便广大文化企业更好地知晓、理解和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我们将文化产业涉及的税种相关优惠政策整理刊登,方便纳税人查阅使用。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从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是指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事业单位;转制包括文化事业单位整体转为企业和文化事业单位中经营部分剥离转为企业。

从2009年1月1日起,需认定享受财税〔2009〕34号文件规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转制文化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根据相关部门的批复进行转制。

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转制方案,由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中央部委所属的高校出版社和非时政类报刊社的转制方案,由新闻出版总署批复;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所属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方案,由上述三个部门批复;地方所属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方案,按照登记管理权限由各级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二)转制文化企业已进行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三)整体转制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转制后已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四)已同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五)文化企业具体范围符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附件规定;(六)转制文化企业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的,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变更资本结构的,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部门批准。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05号)二、在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内,依据《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具体范围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宣部另行发文明确。

文件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三、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四、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五、出版、发行企业库存呆滞出版物,纸质图书超过五年(包括出版当年,下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投影片(含缩微制品)超过两年,纸质期刊和挂历年画等超过一年的,可以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据实扣除。

已作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呆滞出版物,以后年度处置的,其处置收入应纳入处置当年的应税收入。

文件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六、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七、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八、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九、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上述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十一、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十二、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产发〔2009〕18号)十三、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十四、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十五、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十六、企业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或关键的固定资产,由于以下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十七、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十八、小型微利企业符合小型微利条件的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增值税优惠政策一、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二、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

文件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三、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执行下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一)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1.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军事部门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

上述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掌握在一个单位一份报纸和一份期刊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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