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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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安全稳定的具体措施

保证安全稳定的具体措施

保证安全稳定的具体措施为了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预防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下面介绍一些具体的措施。

1. 系统更新为了保证系统的安全性,需要定期进行系统更新和升级。

系统更新可以帮助我们修复一些已知的漏洞和错误,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性能。

同时,我们也需要及时更新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确保系统安全可靠。

2. 数据备份与恢复数据备份是保证系统稳定性的重要措施之一。

系统数据备份的目的在于预防系统数据的丢失和损坏。

一旦系统数据出现了问题,我们可以通过数据备份进行数据恢复,将数据恢复到正常状态。

3. 安全审计为了确保系统的安全性,需要进行安全审计。

安全审计可以帮助我们发现系统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保障系统的安全性。

4. 访问控制为了保证系统的安全性,需要设置访问控制,对系统访问进行控制和管理。

访问控制可以限制外部用户的访问权限,有效防止非法用户进入系统进行破坏。

5. 数据加密为了保护数据的安全性,需要对数据进行加密处理。

数据加密可以防止数据泄露或被黑客攻击,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通常应该使用公开加密算法来进行数据加密,以保证加密过程的安全性。

6. 安全固件安全固件是保证系统安全性和可靠性的重要措施之一。

安全固件可以有效防止系统被黑客攻击和感染病毒,保障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7. 安全培训进行安全培训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从而提高整个系统的安全性。

安全培训应该包括如何防范黑客攻击、如何保护系统数据、如何避免系统被病毒感染等内容。

8. 监控系统为了保证系统的安全性,需要安装监控系统对系统进行监控和管理。

监控系统可以监测系统运行的状况,发现异常状况,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系统的安全可靠。

9. 备件管理进行备件管理可以保证系统的稳定性。

备件管理包括备件的采购、存储、维护和更换等。

备件管理可以确保系统在出现故障时能够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结论为了确保系统的安全和稳定,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正式版)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6465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示范文本)编订: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正式版)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正式版)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了加强电网安全管理,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的发生,要继续贯彻执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国电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并对我厂的工作提出以下重点要求:1 严格执行调度命令,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

2电力系统稳定器、稳定控制装置及失磁保护等省调管辖的保护和自动装置应按省调要求配置和整定,正确投入。

3 发变组保护、220KV线路保护完好投入率要达到100%;保护压板及保护方式投入正确,确保保护动作正确率达100%。

4应有可靠的保证厂用电的措施,防止厂用电失去导致全厂停电。

5确保厂用电系统正常运行;当系统周波恢复后,要立即将解列的发电机与系统并列,以保证系统尽快恢复稳定。

6 因本厂发电机振荡失去同步,应尽快判断出正常机组与振荡机组,按发电机事故处理规程有关规定处理,以最快速度恢复机组正常运行。

7 正确记录保护动作情况,保证事故情况分析无误。

8 确保备用通信正常,提高系统调度可靠性。

新25项反措之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新25项反措之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新25项反措之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第一篇:新25项反措之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4.1电源4.1.1合理规划电源接入点。

受端系统应具有多个方向的多条受电通道,电源点应合理分散接入,每个独立输电通道的输送电力不宜超过受端系统最大负荷的10%~15%,并保证失去任一通道时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和受端系统可靠供电。

4.1.2发电厂宜根据布局、装机容量以及所起的作用,接入相应电压等级,并综合考虑地区受电需求、地区电压及动态无功支撑需求、相关政策等影响。

4.1.3发电厂的升压站不应作为系统枢纽站,也不应装设构成电磁环网的联络变压器。

4.1.4开展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之前,应完成“电网接纳风电能力研究”和“大型风电场输电系统规划设计”等新能源相关研究。

风电场接入系统方案应与电网总体规划相协调,并满足相关规程、规定的要求。

4.1.5对于点对网、大电源远距离外送等有特殊稳定要求的情况,应开展励磁系统对电网影响等专题研究,研究结果用于指导励磁系统的选型。

4.1.6并网电厂机组投入运行时,相关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等稳定措施、一次调频、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自动发电控制(AGC)、自动电压控制(AVC)等自动调整措施和电力专用通信配套设施等应同时投入运行。

4.1.7严格做好风电场并网验收环节的工作,避免不符合电网要求的设备进入电网运行。

4.1.8并网电厂发电机组配置的频率异常、低励限制、定子过电压、定子低电压、失磁、失步等涉网保护定值应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

4.1.9加强并网发电机组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励磁系统及电力系统稳定器和调速系统的运行管理,其性能、参数设置、设备投停等应满足接入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要求。

4.2网架结构4.2.1加强电网规划设计工作,制订完备的电网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尽快强化电网薄弱环节,确保电网结构合理、运行灵活、坚强可靠和协调发展。

4.2.2电网规划设计应统筹考虑、合理布局,各电压等级电网协调发展。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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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概述
工程概况
包括光伏场区内、外建、构筑物包括与其配套的暖通、给排水、电照、消防、围墙等土建施工及光伏场区内支架、设备安装、调试工程。

所有设备的卸车、保管。

场外、内道路、升压站安装工程、场内外集电线路(含光伏场区至升压站线路)、阵列基础、变配电基础、交通维护工程、支架、设备安装工程及其它工程土建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变电站、光伏区单体、分系统、整套启动调试等直到光伏电站全部带电运行
1.2施工依据
1.2.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
1.2.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1.2.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施工安全执行标准
1.3.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 5009.3-1997。

1.3.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 408—91。

1.3.3 中国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事故措施

— 1 —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 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 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试行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进一步提高电网安全生产水平,国家电网公司通过总结分析近年来公司系统发生重大事故的特征,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订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现印发执行。

做好防止电网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制造、设计、安装、调试、生产等各个单位的共同任务。

因此,各有关方面都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本重大反措并不覆盖全部反事故技术措施,各单位应根据本重大反措和已下发的输变电设备预防事故措施,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二○○五年六月十四日国家电网公司文件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 行)国 家 电 网 公 司二○○五年六月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2)3 防止机网协调事故 (6)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9)5 防止枢纽变电站全停事故 (11)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13)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 (15)8 防止直流输电和换流设备事故 (18)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 (23)10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28)11 防止开关设备事故 (33)12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40)13 防止直流系统事故 (46)14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48)15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与电力通信网事故 (54)16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 (58)17 防止火灾事故 (59)18 防止交通事故 (62)1 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防止人身伤亡事故1.1 加强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和做好各项安全措施1.1.1 工作或作业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的有关要求。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2018版(word文档良心出品)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2018版(word文档良心出品)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目录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9)3 防止机网协调及新能源大面积脱网事故 (19)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30)5 防止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34)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46)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 (59)8 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 (63)9 防止大型变压器(电抗器)损坏事故 (77)10 防止无功补偿装置损坏事故 (88)11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99)12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 (107)13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122)14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130)15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140)16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16217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 (193)18 防止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197)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应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Q/GDW 1799.1-201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Q/GDW 1799.2-2013)、《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网建设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6〕212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强化本质安全的决定》(国家电网办〔2016〕624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质〔2016〕356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17〕1101号)、《国家电网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安质〔2017〕311号)、《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安全危险点辨识与预控手册(试行)》(国家电网营销〔2011〕237 号)、《国家电网公司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工作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6〕356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1.1 加强各类作业风险管控1.1.1 实施生产作业标准化安全管控,科学安排作业任务,严格开展风险识别、评估、预控,有序组织生产工作。

电力生产二十五项反事故措施

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通知国电发[2000]589号各分公司,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国际,中电国际,国电电力,乌江公司,电规总院,水规总院,东北、华北、华东、西北、西南、中南电力设计院,电力科学研究院,热土研究院,武汉高压研究所,苏州热工所,各水电工程局,各水电勘测设计院,安能总公司: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进一步提高电力安全水平,国家电力公司通过总结分析近年来发供电企业发生重大事故的特征,在原能源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简称二十项反措)的基础上,制订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现颁发执行。

做好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制造、设计、安装、调试、生产等各个单位的共同任务。

因此,各有关方面都应认真贯彻落实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本重点要求并不覆盖全部反事故技术措施,各单位应根据本要求和已下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电力公司(印)二○○○年九月二十八日目录1 防止火灾事故2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3 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4 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5 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6 防止锅炉膛爆炸事故7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8 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9 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10 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轴瓦烧损事故11 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12 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事故13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14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15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16 防止开关设备事故17 防止接地网事故18 防止污闪事故19 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20 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事故21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22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23 防止全厂停电事故24 防止交通事故25 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1992年原能源部《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颁发后,在防止重大、特大事故方面收到明显效果。

国网公司十八项反措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公司二○○五年六月目录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2)3 防止机网协调事故 (6)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9)5 防止枢纽变电站全停事故 (11)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13)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 (15)8 防止直流输电和换流设备事故 (18)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 (23)10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28)11 防止开关设备事故 (33)12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40)13 防止直流系统事故 (46)14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48)15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与电力通信网事故 (54)16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 (58)17 防止火灾事故 (59)18 防止交通事故 (62)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1.1 加强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和做好各项安全措施1.1.1 工作或作业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的有关要求。

1.1.2 根据工作内容认真做好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并据此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要定期检查危险点分析工作,确保其针对性和有效性。

1.1.3 在作业现场内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点,设立安全警示牌,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对交叉作业现场应制订完备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2 加强作业人员培训1.2.1 定期对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制度、技术等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各自安全职责,提高安全防护的能力和水平。

对于临时和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必须在证明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并在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带领下方可作业。

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指派临时或新参加工作人员单独从事危险性工作。

1.2.2 应结合生产实际,经常性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员工安全防护意识,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和伤害事故发生时的自救、互救方法。

国网公司十八项反事故措施2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国网公司十八项反事故措施2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2.1加强电网规划和建设2.1.1加强电网规划设计工作,制定完备的电网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尽快强化电网薄弱环节,确保电网结构合理、运行灵活和坚强可靠。

2.1.2合理规划电源接入点。

受端系统应具有多个方向的多条受电通道,每条通道的输送容量不应超过受端系统最大负荷的10%--15%。

2.1.3发电厂不应装设构成电磁环网的联络变压器。

2.1.4一次设备投入运行时,相关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稳定措施和电力专用通信配套设施等应同时投入运行。

2.1.5加强系统稳定控制和保障电网安全最后防线措施的设计研究工作,稳定控制措施设计应与系统设计同时完成。

合理设计稳定控制措施和失步、低频、低压等解列措施,合理、足量地设计和实施高频切机、低频减负荷及低压减负荷方案。

2.1.6加强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母线、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主设备快速保护建设。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高抗等主设备的微机保护应按双重化配置,220kV及以上环网运行线路应配置双重化全线速动保护,必要时500(330)kV及枢纽220kV厂站母线采用双重化母差保护配置。

2.2电网安全运行管理和技术措施2.2.1严格执行各项电网运行控制要求,禁止超稳定极限值运行。

电网一次设备故障后,应按照故障后方式电网运行控制的要求,尽快将相关设备的潮流(或发电机出力、电压等)控制在规定值以内。

须按照电网运行控制要求进行控制的设备,应通过调度机构EMS系统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并应有越限告警功能。

2.2.2电网正常运行中,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留有一定的旋转备用容量。

2.2.3避免和消除严重影响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电磁环网。

在高一级电压网络建设初期,对于暂不能消除的影响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电磁环网,应采取必要的稳定控制措施,同时应采取后备措施限制系统稳定破坏事故的影响范围。

2.2.4电网联系较为薄弱的省级电网之间及区域电网之间宜采取自动解列等措施,防止一侧系统发生稳定破坏事故时扩展到另一侧系统。

发电厂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实施细则

发电厂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实施细则发电厂是能源生产的重要设施,为了确保电力的稳定供应,预防系统稳定破坏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设备管理、操作规范、安全培训和应急预案等方面,提出一些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的实施细则。

设备管理是预防系统稳定破坏事故的关键环节之一、发电厂应建立起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定期维护、检修和设备寿命周期管理等。

首先,发电厂应建立设备台账,对所有设备进行分类、编号,并记录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检修等情况。

其次,设备检修应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在设备选择时,应考虑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防止选用不合格的设备,以避免可能引发事故的潜在隐患。

操作规范是确保系统稳定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发电厂应建立起严格的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并配备专业合格的操作人员。

首先,发电厂应制定出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并按规程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操作设备。

其次,应建立好的操作记录系统,记录每次的操作情况,以便后续追溯和分析。

另外,应定期进行操作培训和考试,确保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和操作规程的合规性。

安全培训是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的另一个重要手段。

发电厂应设立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首先,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开展不同级别的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和应急预案等。

培训内容应涵盖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

其次,应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此外,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应急预案是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的有力措施。

发电厂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首先,应对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进行评估,确定应急预案的内容和应急响应措施。

随后,将应急预案与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各方的配合和协作。

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最后,根据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改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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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措施
为了保障电网安全运行,防止发电侧引起系统稳定破坏事故发生,要继续贯彻执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 严格执行调度命令,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

2 发电机组的参数选择和自动装置(自动励磁调节器,电力系统稳定器,稳定控制装置,自动发电控制装置等)的配置和整定,必须与电网协调,保证其性能满足系统稳定运行的要求。

3 发电厂应有可靠的保证厂用电的措施,防止厂用电失去导致全厂停电。

4 电网内大机组配置的高频率、低频率、过压、欠压保护及振荡解列装置的定值,联络变的过负荷保护必须经电网调度机构审定。

5 应避免枢纽厂、变电站的线路、母线、变压器等设备无快速保护运行。

要加强开关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电网故障的可靠切除。

在受端系统的关键枢纽厂、所,当发生继电保护定值整定困难时,要侧重防止保护拒动。

当灵敏度与选择性难以兼顾时,应以保护灵敏度为主。

6 对500kv设备的主保护应实现双重化,新建500kv和重要的220kv厂母线应做到双套母差、开关失灵保护,已建500kv和重要的220kv厂母线应逐步做到双套母差、开关失灵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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